结果加重犯—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5-2-8)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结果加重犯—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5-2-8)关于结果加重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故意杀人包含了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实际上是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

B.强奸罪、强制猥亵妇女罪的犯罪客体相同,强奸、强制猥亵行为致妇女重伤的,均成立结果加重犯

C.甲将乙拘禁在宾馆20楼,声称只要乙还债就放人。乙无力还债,深夜跳楼身亡。甲的行为不成立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

D.甲以胁迫手段抢劫乙时,发现仇人丙路过,于是立即杀害丙。甲在抢劫过程中杀害他人,因抢劫致人死亡包括故意致人死亡,故甲成立抢劫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结果加重犯是指在同一犯罪中,刑法就更重的结果规定了加重的法定刑的犯罪。结果加重犯应当具备四要素:(1)实施基本犯罪行为,但造成了加重结果;(2)基本犯罪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3)对基本犯罪具有故意或者过失,对加重结果至少有过失;(4)刑法就发生加重结果加重了法定刑。

选项A错误。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为杀人故意,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为伤害故意,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而非故意杀人罪。

选项B错误。强奸致妇女重伤的,成立强奸罪的结果加重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加重犯情形仅包括“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不包括“致妇女重伤”的情形。

选项C正确。“乙因无力还债跳楼身亡”说明乙的死亡属于被害人自杀,通说认为被害人死亡若是其自杀造成的,与非法拘禁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因此甲的行为不属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

选项D错误。抢劫致人重伤、死亡,是指为达到抢劫的目的而杀害、伤害他人,此种情况构成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在本案中,甲是故意杀害案外第三人,因此,分别构成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

【提示】《刑法修正案(九)》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加重犯情形改为“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欢迎考生关注法律教育网司法考试官方微信(chinalawedu_com)、手机网(/)随时关注司考信息!

精彩链接:

法律教育网官方国家司法考试QQ群

法律教育网2015年司法考试优秀学员高分榜

2015年司法考试成绩查询网校辅导捷报频传

2016年司法考试网上辅导特色班/精品班/实验班/定制班火爆热招

2015年司法考试优秀学员经验交流活动嘉宾招募通知

精彩推荐:司法考试移动班每日一练司法考试真题在线模拟考场司法考试电子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