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下沙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深圳市大鹏下沙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公共设施项目监管协议书
甲方(监管人):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简称: 大鹏新区管委会)
法定代表人:职务:
身份证号码: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金岭路一号
电话:
乙方(竞得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深圳市大鹏新区规划定位为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深圳市大鹏下沙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以下简称“下沙片区”)是大鹏新区“三城四区五镇”空间结构中具有独特岭南风格的综合型滨海旅游度假区,是深圳未来引领旅游业高端发展的重要基地,是大鹏新区旅游开发的启动区和示范区。
根据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大鹏新区保护与发展综合规划(2013-2020)》、《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14﹞号),制定本监管协议。
本着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名称
1.1 项目名称为深圳市大鹏下沙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整体开
发项目,以下简称“整体开发项目”。
1.2 项目用地指标:深圳市大鹏下沙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出让土地面积869838.07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429559.64平方米(其中:05-06-02地块面积1000平方米,为LNG供冷站建设用地;05-08地块面积55138.32平方米,为商业用地;06-02地块面积94087.32平方米,为商业用地;07-01-01地块面积23138.30平方米,为拆迁安置物业建设用地;07-01-02地块面积54487.76平方米,为商业用地;09-01地块面积15440.64平方米,为文体设施用地+交通场站用地+公园绿地;09-02地块面积29931.89平方米,为商业用地;10-01地块34285.67平方米,为商业用地),其他用地440278.43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面积292127.05平方米,广场用地面积7750.96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面积107569.49平方米,沙滩32830.93平方米)。
1.3 以上指标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最终批复为准。
第二条监管项目名称
2.1本协议所称的监管项目是指整体开发项目中产权要求为建成后移交甲方的公共设施、公共配套设施、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市政配套设施、广场绿地和拆迁安置物业等,统称“公共设施项目”。主要包括:
2.1.1 07-01-01地块的拆迁安置物业(含核增的地下停车场);
2.1.2 09-01地块的体育场馆、公交首末站、社会停车场库及相关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