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沥镇“”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扬州工地坍塌调查报告范文
扬州工地坍塌调查报告范文
近日,一起严重的工地坍塌事故在扬州市发生,造成多人死伤。
为了查明事故原因并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我们对此次工地坍塌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分析。
我们首先查阅了工地施工图纸和相关文件,发现该工地施工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违规行为。
为了追求效益和缩短工期,施工方在施工时未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支撑和固定操作,导致工地土方失稳,最终引发了坍塌事故。
此外,我们还发现工地管理存在严重缺失。
工地管理人员对施工过程缺乏有效监督和管理,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导致事故发生。
同时,施工人员对安全意识的薄弱也是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综上所述,此次扬州工地坍塌事故是由多方面原因共同导致的。
为了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 加强工地管理:工地管理人员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符合规定标准,及时处理违规行为。
2. 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施工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3. 加强技术指导:施工方应加强对施工方案的制定和技术指导,确保施工过程按照规定标准进行,避免出现安全隐患。
4. 加大监督力度: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大对工地施工过程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确保工地安全。
通过调查报告的整理和分析,我们对此次扬州工地坍塌事故的原因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并提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
希望相关部门和施工方能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确保工地施工安全。
坍塌事故案例范文
坍塌事故案例范文近年来,坍塌事故频频发生,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这些事故不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暴露了建筑施工过程中的一些问题。
以下是几起典型的坍塌事故案例。
2024年6月,江苏省常州市江苏苏州智能制造装备研究院楼体坍塌事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该楼是一栋尚未交付使用的高层建筑,坍塌事故共造成11人死亡、3人受伤。
经调查发现,该楼存在多个施工安全隐患,如施工过程中未按照规定进行支撑和固定、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等。
这起事故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促使相关部门对施工安全进行了进一步的整顿和监管。
2024年12月,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一处楼体坍塌事故造成了10人死亡、5人受伤。
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时发现,该楼施工方忽视了建筑施工的安全因素,未按照规范进行施工。
例如,该建筑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明显的裂缝,但相关负责人未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此外,施工方没有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检测和验收,导致了严重的质量问题。
这起事故使人们认识到,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规范,确保建筑的安全性。
2024年,北京市朝阳区一建筑物发生坍塌事故,导致10人死亡、9人受伤。
事故调查发现,该建筑物在施工期间存在多个违法违规行为。
例如,施工单位未按照要求进行支撑和固定、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等。
此外,监管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这些问题,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相关部门也加强了对建筑市场的监管力度。
通过这些案例可以看出,坍塌事故多与施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监管不力和质量问题有关。
要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有以下几点措施可以采取。
首先,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管,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规和规范,严格遵守施工安全要求。
其次,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
此外,强化对施工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查和验收,确保建筑物的质量安全。
最后,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形成强有力的法律监管机制。
总之,坍塌事故的发生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横沥镇“4·19”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横沥镇“4·19”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2018年4月19日16时许,位于东莞市横沥镇隔坑工业区的东莞市科泰汽车检夹具有限公司发生一名施工工人在二楼车间铺设电线电缆过程中触电死亡的事故。
为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横沥镇副镇长兼安监分局局长孔炜坚同志担任事故调查组组长,横沥安监分局、横沥住房规划建设局、横沥党政办、横沥监察室、横沥司法分局、横沥公安分局、横沥社保分局、横沥总工会、横沥人力资源分局派员参加成立横沥镇“4·19”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负责本次事故的调查工作,同时邀请了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参加,并聘请了东莞市安全生产协会专家参与此次事故的调查。
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技术检测、调查取证等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经过和性质,并提出对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建议及相关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单位、人员基本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基本情况2、东莞市科泰汽车检夹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泰厂),2018年2月24日搬迁至东莞市横沥镇隔坑工业区红棉路19号,该厂房约8600平方米,生产车间有二层,每层面积2100平方米,第一层是夹具车间,第二层是装配车间和CNC车间,主要生产汽车检夹具,部份机器已投入生产,现有员工200多人。
3、余景松,男,汉,汉族,1985年11月25日出生,身份证号:??????????????????,住址: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凉亭镇三德村铁炉组18号,卓泰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
4、任浪(死者),男,汉族,1992年2月1日出生,身份证号:??????????????????,住址:四川省达县马家乡白马村7组23号,卓泰公司员工,2018年3月入职,入职后在科泰厂安装电气设备。
施工工地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施工工地坍塌事故调查报告一、事故背景2022年某月某日,位于某市某区的某工地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坍塌事故。
该工地是一座多层建筑的施工现场,用于兴建一座居民住宅小区。
事故发生时,该工地正处于地基施工阶段,约有100名工人正在现场作业。
二、事故经过据目击者描述,事故发生时,突然传来巨大的噪音,随即整个工地发生了坍塌。
临近的居民听到噪音后紧急报警,并迅速转移至安全地带。
当地消防部门与救援队伍立即赶到现场展开抢救。
三、事故原因经初步调查,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如下:1. 地基处理不当:据施工负责人证实,该工地在施工前对地基处理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未按照相关安全规范进行。
2. 施工材料质量问题:调查人员在现场发现,有部分建筑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如钢筋存在弯曲、开裂等现象,未经过合格检测合格。
3. 施工工艺不规范:施工监督部门发现,该工地在进行混凝土浇筑等环节时,未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操作。
4. 监督管理不到位:调查发现,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存在疏漏,相关执法部门未对工地的施工过程进行有效监管,导致违规行为未被及时发现和纠正。
四、事故影响1. 人员伤亡:截至目前,事故造成XX人死亡,XX人受伤,其中部分伤者伤情严重,仍在医院接受治疗。
2. 财产损失:坍塌事故造成工地多处设备、机械损坏,目前尚无准确损失评估报告。
3. 社会影响:该事故引起了广泛关注,引发公众对建筑工地安全的担忧和对相关责任人的质疑,对投资方和相关企业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五、事故处理措施1. 救援工作:坍塌事故发生后,消防部门、救援队伍等迅速展开抢救工作,确保人员安全,并救治受伤人员。
2. 调查责任:有关部门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及责任进行深入调查,对涉事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罚。
3. 整改措施:施工方在接到相关执法部门通知后,立即停工整顿,并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工地安全管理,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管。
六、事故教训与建议1.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施工规范,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靠。
横沥镇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横沥镇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横沥镇“3·25”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018年3月25日9时许,位于东莞市横沥镇中山路双龙舫步行街7号楼的705A-708aA商铺内一名装修工人在用铁锤拆墙期间受到倒塌的墙体和砖块砸压后当场死亡。
接报后,横沥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镇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2018年3月28日,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规定,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横沥镇副镇长孔炜坚同志担任事故调查组组长,横沥安监分局、横沥镇党政办、横沥镇监察室、横沥镇总工会、横沥镇住房规划建设局、横沥人力资源分局、横沥社保分局、横沥司法分局、横沥公安分局派员参加成立了横沥镇“3·25”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负责本次事故的调查工作,同时邀请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并聘请东莞市安全生产协会专家参与此次事故的调查。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现场技术分析,基本查清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和性质,并提出对有关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及相关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单位、人员及工程基本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基本情况2、杨贤万,男,汉族,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江西省赣州市赣县白鹭乡龙富村六组22号,为东莞市万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
3、王娜,女,汉族,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湖南省湘潭县排头乡合荣村枫术村民组,为东莞市横沥镇中山路双龙舫步行街7号楼705A-708aA商铺承租人。
(二)横沥镇中山路双龙舫步行街7号楼705A-708aA商铺装修工程基本情况及来源2018年3月20日,王娜与东莞市横沥镇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东莞市横沥镇中山路双龙舫步行街7号楼705A-708aA商铺,建筑面积368.76㎡,用于经营餐饮业,租期三年,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坍塌事故调查报告近年来,坍塌事故频频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
为了深入了解坍塌事故的原因和解决方案,我们进行了一项系统性的调查研究。
本报告将重点讨论坍塌事故的原因、影响以及预防措施,并提出一些建议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一、坍塌事故的原因1. 设计缺陷: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存在设计缺陷是导致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这可能包括不合理的结构设计、材料选择不当、施工质量差等问题。
2. 施工不合规:施工过程中的不合规操作也是导致坍塌事故的重要原因。
例如,使用劣质材料、不按照规范进行施工、忽视安全措施等都可能导致建筑物的结构不稳定。
3. 自然灾害: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也是导致建筑物坍塌的重要因素。
在地震频发的地区,建筑物的抗震能力尤为重要。
二、坍塌事故的影响1. 人员伤亡:坍塌事故往往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甚至导致死亡。
这不仅给受害者家庭带来巨大的悲痛,也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心理负担。
2. 经济损失:坍塌事故不仅对受害者家庭造成经济损失,也给整个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
修复受损建筑物、赔偿受害者以及恢复正常生产等都需要巨大的财力支持。
3. 社会影响:坍塌事故对社会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
它会破坏社会的稳定和秩序,引发公众对建筑安全的担忧,甚至对整个建筑行业产生负面影响。
三、预防坍塌事故的措施1. 加强监管: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建筑行业的监管力度,确保建筑设计、施工和使用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同时,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2. 提高技术水平:建筑行业应加强技术研发,提高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水平。
引入先进的建筑材料和技术,提升建筑物的抗震能力和结构稳定性。
3. 加强教育宣传:公众对建筑安全的认知程度也是预防坍塌事故的重要环节。
政府和相关机构应加大对建筑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建议1. 建立坍塌事故信息数据库:建立坍塌事故的信息数据库,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为预防类似事故提供科学依据。
横沥镇“·”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横沥镇“6·30”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2017年6月30日10时00分左右,位于东莞市横沥镇村尾农贸市场路82号私人住宅建房内电梯安装施工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接报后,横沥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镇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2017年7月26日,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规定,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横沥镇副镇长邓健祥同志担任事故调查组组长,横沥安监分局、横沥镇监察室、横沥镇总工会、横沥人力资源分局、横沥社保分局、横沥司法分局、横沥公安分局、横沥镇党政办、横沥镇经贸办派员参加成立了横沥镇“6·30”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负责本次事故的调查工作,同时邀请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并聘请东莞市安全生产协会专家参与此次事故的调查。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专家的现场技术分析,基本查清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和性质,并提出对有关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及相关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人员基本情况3、杨常国,男,汉族,1974年1月7日出生,户籍所在地为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上岭桥镇三角塘村,身份证号:,发生事故时是东莞市佳航电梯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
4、邓远航(死者),男,汉族,2000年11月27日出生,户籍所在地:湖南省东安县芦洪市镇白沙亭村8组,身份证号:。
佳航公司从业人员,该电梯安装工程施工人员。
(二)工程基本情况该电梯安装工程位于横沥镇村尾农贸市场路82号私人住宅建房内,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由黄电雄和丘创洲两人承包,为13层楼房,建筑主体工程已完工。
2017年5月10日,该房屋建筑工程承包人之一丘创洲与深圳丰菱电梯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电梯销售合同》、《电梯安装合同》。
2017年5月22日,深圳丰菱电梯有限公司与丘创洲在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电梯制造商)处购买了电梯(电梯为IFE小机房客梯,电梯型号为METIS-6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善后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17年6月30日上午,佳航公司从业人员张学乾、唐黎明、邓远航在楼房电梯井作业。
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1、背景信息
1.1 事件概述
1.2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及相关部门介绍
1.3 事故涉及人员情况
2、事故调查目的
2.1 确定事故原因
2.2 建立责任认定
2.3 提出事故防范措施
3、调查方法与过程
3.1 事故现场勘查
3.2 相关证据收集与分析
3.3 目击者采访
3.4 技术专家评估
3.5 数据统计与呈现
4、事故原因分析
4.1 设计与施工问题
4.2 施工材料质量问题
4.3 监管缺失并责任追溯
4.4 其他可能导致事故的因素
5、责任认定
5.1 相关责任方
5.2 责任划分依据
5.3 各相关方责任比例
6、事故防范措施
6.1 设计与施工规范强化
6.2 施工材料质量监管
6.3 监管和监督机制改进
6.4 其他事故防范建议
7、附件
7.1 事故现场照片
7.2 事故现场示意图
7.3 事故调查报告附表
注释:
1、法律名词及注释:
1.1 责任认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肇事方进行责任划分的过程。
1.2 监管缺失-指监管部门在事故中未能履行应尽的监管职责。
1.3 事故防范措施-指在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可能性下,提出的一系列预防措施与建议。
1.4 强化规范-指在相关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执行的力度。
1.5 质量监管-指在施工、生产等过程中对材料、产品的各项质量指标进行监管和检测。
1.6 监管和监督机制改进-指对当前监管和监督机制进行改革和完善,以提高监管效能。
突发房屋倒塌通报
突发房屋倒塌通报尊敬的市民朋友们:近日,我市发生了一起突发性的房屋倒塌事故,造成了一定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影响了当地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
为了及时向大家通报事故的相关情况以及后续处理措施,我们特此发出此次突发房屋倒塌通报。
事故概述据初步调查,事故发生在 xx街道xx小区xx号楼,在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该楼倒塌,造成了x人死亡和x人受伤,其中x人已经送往医院接受治疗,情况稳定。
经核实,这座楼是一座x年前建造的公寓楼,共有x户居民,上百人居住其中。
目前,已经展开救援和调查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事故原因根据初步调查,此次房屋倒塌事故的原因系建筑结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程质量问题: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监管不到位、使用劣质建材等问题,导致了建筑结构的不牢固。
2. 维护管理不善:此前该楼属于老旧楼房,长期以来未进行过必要的维修和改造,无法承受自然和人为因素的影响,加速了倒塌的风险发生。
3. 违规加建与改造:一些业主私自违规加建和改造,未经专业设计和施工,严重削弱了建筑结构的稳定性。
我们将持续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评估工作,深入挖掘事故的根本原因。
同时,我们也将加强对全市范围内类似建筑的排查,并进行专项整治,确保人民群众居住的安全和舒适。
事故救援与善后工作一旦突发事故发生,我们第一时间启动紧急救援机制,全力搜救被困人员,并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调动了大量的救援人员和专业设备,确保了抢险救援工作的快速展开和高效进行。
同时,我们积极组织抢修倒塌楼房周边的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消除安全隐患,恢复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条件。
此外,我们还将积极协助受灾群众解决后续住房安置和生活保障问题,确保每一个人能够尽快回到正常的生活中。
事故责任追究与防范措施针对此次倒塌事故,我们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于涉及到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相关部门的失职渎职行为,将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对于逃避责任、过度推卸责任,导致事故发生和扩大的行为,我们将坚决追究其法律责任。
横沥镇“12-2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If you don't have the courage to fight wolves, don't shepherd sheep.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横沥镇“12?2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16年12月26日8时40分左右,位于横沥镇横沥村新塘路的东莞市空研冷却塔有限公司铁件车间厂房瓦面翻新施工现场,发生一名工人在指挥起重机吊运材料时从房顶坠落至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事故。
为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横沥镇副镇长邓健祥担任事故调查组组长,横沥安监分局、横沥镇监察室、横沥镇总工会、横沥人力资源分局、横沥社保分局、横沥公安分局、横沥镇规划建设办、横沥镇农资办、横沥综合管理分局、横沥交警大队、横沥镇经贸办派员成立了横沥镇“12.2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负责本次事故的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现场技术分析,基本查清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和性质,并提出了对有关责任方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及相关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基本情况东莞市横沥确信钢构门窗经营部(以下简称确信经营部)位于东莞市横沥镇横沥村新塘路(旧糖厂侧),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陈成安(身份证号码:),组成形式:个人经营,注册日期:2015年07月30日,经营范围为加工销售:钢构门窗;销售安装:钢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W3XHLXJ。
吴兆勇,男,汉族,现年43岁,广东和平县人,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广东省和平县上陵镇翠山村委会新田村34号,汽车起重机老板之一。
张国耀,男,汉族,现年43岁,广东惠州市人,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办事处小金口居委会兴隆西二街19号,汽车起重机老板之一。
桥梁坍塌事故情况汇报
桥梁坍塌事故情况汇报2023年5月15日,发生在XX省XX市的XX桥梁坍塌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经过调查和分析,我们对此次事故的情况进行了汇报如下:一、事故概况。
事故发生在当天下午3点左右,当时正值交通高峰期,桥上车流量较大。
突然,桥梁出现了明显的倾斜和裂缝,随后迅速坍塌,导致多辆车辆和行人被埋压。
事故发生后,立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二、事故原因分析。
经过初步调查,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 设计缺陷,桥梁设计存在严重缺陷,未能满足实际使用需求,导致了结构不稳定。
2. 施工质量问题,施工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质量管理问题,施工材料和工艺不符合标准,影响了桥梁的安全性能。
3. 环境影响,长期的自然环境侵蚀和交通负荷过重,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事故影响。
1. 人员伤亡,事故共造成了30人死亡,100余人受伤,其中多数伤者伤情严重,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
2. 财产损失,事故导致了多辆车辆被埋压和损毁,桥梁设施和周边建筑也遭受了严重损失,初步估算损失达到数千万元。
四、救援和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迅速启动了应急预案,组织了大规模的救援和抢险工作。
通过全力救治和搜救,目前已经成功救出了被埋压的众多伤者,并对事故现场展开了清理和维修工作。
同时,对事故原因进行了深入调查和分析,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五、防范措施。
为了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 对桥梁进行全面检测和评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桥梁进行加固和改造。
2. 加强对施工质量和环境影响的监管,确保施工过程符合标准,并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3. 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和救援机制,提高抗灾能力和救援效率。
六、结语。
桥梁坍塌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将以此次事故为鉴,加强对桥梁安全的管理和监管,努力提升桥梁的安全性能,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也能共同关注桥梁安全问题,共同维护城市交通安全和社会稳定。
有关坍塌事故情况报告
有关坍塌事故情况报告更多0分享本页将有机会获得最新IPAD2及其它奖品.201x年7月12日4时许,位于丰台区宋家庄苇子坑149号院内一栋八层钢结构楼房7至8层发生坍塌,6层局部受损,坍塌面积1000余平方米。
事故发生后,相关单位及时疏散了楼内住店的262名客人,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社会影响较大。
经核算,该起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687万余元。
事故发生后,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安全监管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委、市总工会以及丰台区政府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市级联合调查组,并邀请市人民检察院同步参与,在丰台区政府前期调查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经市政府批复结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关于“事故查处结案后,要及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的要求,现将事故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地块房屋租赁情况事故地块为丰台区宋家庄苇子坑149号院,坍塌楼房位于该院东侧。
1989年5月,该地块获得原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丰集字第00155号),产权属于北京市制胶厂(集体所有制企业,行政隶属北京楠辰皮革有限公司管理,北京楠辰皮革有限公司为北京隆达轻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二级企业),该地块为划拨国有工业用地。
2007年7月,经北京隆达轻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批复同意后,北京楠辰皮革有限公司和北京市制胶厂作为共同出租人,将苇子坑149号院一分为二,西侧土地及地上房屋出租给北京庄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庄子公司);东侧土地及地上房屋(建筑面积共计约6000平方米)出租给北京全福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郭强,以下简称“全福德公司”),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10年。
合同约定: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可在租赁范围内进行改建、扩建、重新建设房屋及配套设施,并以甲方的名义办理相关的规划报批手续协调相应关系;乙方不得将承租房屋整体转租;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与房屋建筑附着和属不可移动的设备设施全部无偿移交给甲方等内容。
横沥镇“12·29”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横沥镇“12·29”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16年12月29日17时许,在东莞市科伟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渣库门口,发生一名工人在货车装载废铁过程中跌落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事故。
事故发生后,横沥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生产现场安全,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
为进一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和《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府办函[2014]413号)精神,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横沥镇副镇长邓健祥担任事故调查组组长,横沥镇安监分局、镇党政办、镇监察室、镇总工会、镇公安分局、镇社保分局、镇人力资源分局、镇交警大队等多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负责本次事故的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基本查清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和性质,并提出了对有关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及相关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情况(1)东莞市大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南城区新基路1号中基商务大厦520室,法定代表人覃凤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UHGY049,成立日期2015年8月28日,经营范围:环保治理工程设计与施工,环评手续代办,环保设备研发、销售。
(2)东莞市科伟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横沥镇西环路,法定代表人:黎俊东,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日处理垃圾1800吨,配套3台1.2万千瓦凝汽式汽轮机发电机组,年发电量2.61亿千瓦时。
(3)陈学庆,男,湖北省江陵县秦市乡东陈岭村人,身份证号码,住在东莞市横沥镇月塘村出租屋,现任东莞市大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理,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覃凤梅是夫妻关系。
(4)李言金(死者),男,52岁,汉族,江西省九州市庐山区人,身份证号:,2016年2月入职于东莞市大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废铁处理及装卸工作。
工程坍塌总结汇报怎么写
工程坍塌总结汇报怎么写工程坍塌总结汇报(附1000字范文)尊敬的领导和各位同事:大家好!我是某某建筑公司的项目组长XXX,今天我将向大家汇报一起工程坍塌事故,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措施。
该工程坍塌事故发生在2021年XX月XX日,当天我正在负责的项目工地巡查,突然接到了工地部分墙体倒塌的紧急报告。
立刻赶到现场后,我看到有几名工人受伤,情况非常紧急。
事故后,我们迅速启动了救援和调查工作。
在此期间,我深刻意识到了这起事故给我们带来的严重后果和对安全管理的挑战。
首先,我们从事故中学到了一些重要教训。
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施工中存在严重的质量管理问题。
造成墙体倒塌的根本原因是在施工过程中使用了低质量的建筑材料和不合格的工艺操作。
此外,现场安全意识不足,监管不力也是导致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同时,我们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也出现了协调不当、应急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对伤员的救援和对事故现场的处置都没有及时响应。
针对这次事故,我们已经总结出以下改进措施:1.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和严格执行质量管理规范,确保材料供应商提供的建筑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和项目要求。
同时,加强对施工工艺的把控,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及时发现和排除质量隐患。
2.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培养应急处置能力。
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人员对安全检查、安全措施的自查自纠,充分利用技术手段提高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能。
3.加强监管:明确监管责任,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管。
建立健全工程部和监察部,完善监管制度,加大巡视频率和力度,督促施工方和监理方履行责任,防范安全风险。
4.加强协调和应急响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处理机制。
明确各级领导的职责和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响应和处理事故,保证事故处置及救援工作的有序进行。
以上是我们根据这次事故总结出的改进措施,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全力付诸实施,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基础上,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排水塌陷事故报告模板
排水塌陷事故报告模板报告内容如下:一、事故概述:在XX年XX月XX日XX时许,我单位发生一起排水塌陷事故,事故地点位于XX市XX区XX街道XX号。
事故导致XX号地下综合管廊发生严重塌陷,导致附近交通道路被迫关闭,给周边居民生活和出行带来一定影响。
二、事故原因分析:经初步调查,导致排水塌陷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1. 工程施工不规范:事故发生地点附近存在大量工程施工活动,其中某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操作,导致排水系统遭到损坏。
2. 排水系统老化:经查,事故地点的排水系统建设年限已超过设计寿命,且长期未进行维护和检修,导致设施老化、管道破损。
3. 天然地质条件:事故发生地区地质条件复杂,存在地下水位较高、土壤松散等问题,加上排水系统未能及时有效处理,致使地下水位上升,土壤失去承载力。
三、事故影响:1. 交通局部瘫痪:事故导致附近交通道路被临时封闭,给交通运输带来一定影响,增加了周边交通拥堵的风险。
2. 周边居民生活受限:事故导致附近居民的生活用水和排水遭受限制,给居民正常生活带来不便。
3. 经济损失:由于道路封闭,商业店铺和物流企业的货物运输受阻,给企业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
四、处理措施:1. 紧急抢修: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抢修人员赶赴事故地点,对排水系统进行抢修和恢复,确保附近居民生活用水正常。
2. 安全隐患排查:对事故地点及周边区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针对性进行整改,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交通管制:配合交通部门,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尽快恢复附近交通道路通行。
4. 加强设施维护:加强对排水系统的定期巡检和维护,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防止设施老化引发类似问题。
五、事故教训及改进措施:1. 强化管理监督:加大对工程施工的管理监督力度,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规范操作,严守安全规程。
2. 加强设施维护:加强对排水系统的日常维护和检修,提高设施的使用寿命,并定期进行设施更新和改造。
3. 加强地质勘察:加强对建设地区的地质勘察,充分了解地质条件,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降低风险。
横沥镇“12·22”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案((东横沥)应急罚〔2021〕执法股-9号)
横沥镇“12·22”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案((东横沥)应急罚〔2021〕执法股-9号)【主题分类】其他【发文案号】(东横沥)应急罚〔2021〕执法股-9号【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修正)23328892838873164110【处罚日期】2021.05.26【处罚机关类型】人民政府【处罚机关】东莞市横沥镇人民政府【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执法级别】市级【执法地域】东莞市【处罚对象】黄**【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1.09.07 16:11:29行政处罚决定(东横沥)应急罚〔2021〕执法股-9号书文号被处罚黄**对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处罚类罚款别处罚决定日期2021-05-26处罚事由2020年12月22日13时59分许,在横沥镇西城工业Ⅱ区东莞市勤上企业有限公司A1栋一楼冲压车间,一名冲压机操作员工在搬移炉具配件时,被一垫铁击中头部受伤,经送横沥医院进行抢救,于当天17时20分抢救无效死亡。
该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43万元人民币。
经过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横沥镇“12·22”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经立案调查,黄**是东莞市勤上企业有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发现并消除调试油压机作业完毕后工作台面及模具上杂物的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和参照《东莞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第4项的规定处罚结果处罚机关东莞市横沥镇人民政府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横沥镇田坑村火灾事故原因
横沥镇田坑村火灾事故原因1. 事故背景横沥镇田坑村地处广东省东莞市,是一个以农业产业为主的小村庄。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推进,该村庄的一些老旧建筑得到了改造和重建,而集体经济组织也在村庄内发展了一些小工厂和仓库。
然而,由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和村民的生产生活习惯,该村庄的火灾隐患一直存在。
2. 火灾发生2021年10月15日凌晨2点左右,田坑村发生一起火灾事故。
据现场目击者描述,火灾发生时烈焰冲天,浓烟滚滚,火势迅速蔓延。
由于当时正值夜间,村内大部分居民都在睡梦中,因此造成了一定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 事故原因调查3.1 着火建筑及周边环境经过调查发现,火灾发生地点为一座老旧的仓库建筑,该仓库位于村庄的中心地带,周边环境密集,且附近有部分村民居住。
仓库内存放有大量物品,包括木材、油漆等易燃物品。
而在事故发生时,附近大部分村民已经熟睡,因而未能及时发现火灾。
3.2 电气设施老化根据初步调查,火灾起因可能与电气设施有关。
仓库所在地区电气设施老化严重,部分老旧建筑在改造时未对电路进行全面升级,存在线路老化、绝缘损坏等问题。
而在火灾现场调查中,电气线路故障已被初步排除,但仍需进一步调查。
3.3 不合理的仓储管理根据事故发生地点的仓库管理人员提供的资料,仓库内存放了大量易燃材料,包括大量木材和油漆等。
且根据村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该仓库管理并未完全符合相关的防火规定,未配备灭火器材等。
3.4 缺乏消防设施根据初步调查,事故发生地区的消防设施相对不完善。
村庄内并没有专门的消防中队,只有一些基本的消防设备,且管理不规范。
在事故发生时,附近村民发现火灾后,报警和灭火缺乏及时的响应措施。
4. 事故原因总结综上所述,横沥镇田坑村火灾事故主要原因为:一是电气设施老化造成线路故障,引发火灾;二是仓储管理不合理,将大量易燃材料存放在仓库内,严重增加了火灾发生的风险;三是缺乏完善的消防设施和及时的应急响应措施,导致火灾无法及时控制。
横沥镇“6·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横沥镇“6·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8年6月5日,在位于横沥镇中山路半仙山大厦路口东莞市和兴运输有限公司大型客车与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一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及《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府办函[2014]413号)精神,市政府决定依法成立由横沥镇党委委员兼横沥公安分局局长刘润林同志为组长,镇安监、公安、监察、交通、工会等多个部门派员组成的横沥镇“6·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并邀请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车辆情况1.粤SB3433号大型普通客车,厂牌型号:宇通牌ZK6109HN5Z,车辆使用性质:公交客运,车辆识别代码号:LZYTBTDF6D1073837,发动机号:G3WYAD00231,登记注册日期:2014年1月15日,检验有效期至2019年1月31日。
所有人:东莞市和兴运输有限公司,登记住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区石美西滘大道249号。
经营范围:省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公共客运,机动车租赁,出租客运。
该公司于2014年10月31日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车辆核载44人,事发时实载29人。
车辆安装有车载GPS监控系统,事发时车载GPS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经查,该车近三年有2宗交通违法,均已处理,近三年无事故记录。
2.粤S65D09号两轮摩托车,车辆识别代码号:已打磨,发动机号:已打磨。
横沥最新火灾事故通报
横沥最新火灾事故通报近日,横沥镇发生了一起火灾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火灾事故给横沥镇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已经采取了紧急措施,全力救援,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以下是有关火灾事故的详细通报。
一、火灾事故的发生火灾发生在横沥镇市场附近的一处商业综合楼,据初步调查,事故起因是由于商业综合楼内的一家餐厅厨房设施故障引起火灾。
火灾发生突然,火势迅速蔓延,所幸当时市民和商家有序疏散,没有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
但是商业综合楼内有大量商品和财产受到了严重损失,情况十分紧急。
二、火灾事故的影响火灾事故给横沥镇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不仅给市民们带来了财产损失,也给横沥镇的形象和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
火灾事故发生后,横沥镇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迅速响应,全力展开救援和应急处理工作。
目前,镇政府已经成立了应急救援指挥部,全力组织开展救援工作,确保灾情得到有效处置。
三、灾情处置和救援工作火灾事故发生后,横沥镇政府迅速组织力量开展灾情处置和救援工作。
镇政府成立了由镇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救援指挥部,全力组织开展灾情处置和救援工作。
同时,横沥镇还调集了周边地区的各类救援力量,共同参与灾情救援工作。
1. 确保人员安全镇政府紧急组织疏散周边群众,确保人员的安全和生命不受威胁。
同时,相关部门也组织力量对商业综合楼进行逐层排查和搜救,确保没有人员滞留在火灾现场。
2. 控制火势为了迅速控制火势,横沥镇调集了大量消防人员和装备,全力投入扑救工作。
同时,横沥镇还组织动用了直升机和水陆两栖救援力量,对火灾现场进行空中和水上扑救,确保火势迅速得到控制。
3. 救助受灾群众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的损失,横沥镇政府成立了灾后救援组,全力组织开展受灾群众的救助工作。
救援组组织了食品、饮用水、帐篷、棉被等生活物资的紧急调配,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4. 恢复秩序为了迅速恢复横沥镇的正常秩序,横沥镇政府全力组织清理火灾现场,争取尽快恢复商业综合楼的正常运营。
塌楼事故报告模板
塌楼事故报告模板事件概述在本次事故中,发生了一栋建筑物塌陷的情况。
事件发生时间为XXXX年XX 月XX日,具体时间为XX时XX分。
此次塌陷事故共造成XX人伤亡。
事件调查经初步调查,事故发生地为某市XX区XX路XX号建筑物。
该建筑物属于XX 公司所有,为X层建筑,涉及XX平方米,建设年代为XXXX年。
该建筑物曾经进行过维修,最近一次维修时间为XX年XX月。
事故发生前,该建筑物周围未发生爆炸、火灾等明显改变。
经过现场勘察、监测,结合相关资料分析,初步研判该建筑物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导致了建筑物塌陷事故。
事故原因通过对事故现场、建筑物使用历史、施工图纸、技术档案等多方面资料的收集和分析,可以初步得出事故原因为:1.施工设计问题。
在建筑物建设期间,设计单位缺乏对楼房支撑力的精细计算。
原有设计方案存在很大的漏洞,且缺失一些必要的技术措施,导致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安全隐患;2.施工监理问题。
施工单位未能在施工过程中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在设计严谨性、工程质量等方面存在一定的责任;3.建筑物使用问题。
建筑物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未能做到加强日常维护与管理,也未能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不足和疏漏。
救援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调动所有可能的救援力量展开搜救行动。
通过近20个小时的连续搜救,共找到XX名被困人员,其中XX人生还,XX人遇难。
此外,消防人员和其他救援力量共出动XX人,在现场连续作战XX小时,付出了极大的努力。
处置效果评价救援力量展开搜救行动后,50小时内成功找到了所有被困人员,此次救援行动的效果得到了高度评价。
同时,在救援人员的付出和斗争下,建筑物的覆盖面积得到了最大程度的扩散,从而得以尽可能的保障直接受灾人员的生命安全。
学习体会通过本次事故的调查方可得出,建筑物安全事故往往会涉及多个方面,需要多方面的参与和协作,才能够取得较好的处置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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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沥镇“3·25”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018年3月25日9时许,位于东莞市横沥镇中山路双龙舫步行街7
号楼的705A-708aA商铺内一名装修工人在用铁锤拆墙期间受到倒塌
的墙体和砖块砸压后当场死亡。
接报后,横沥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镇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2018年3月28日,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规定,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横沥镇副镇长孔炜坚同志担任事故调查
组组长,横沥安监分局、横沥镇党政办、横沥镇监察室、横沥镇总
工会、横沥镇住房规划建设局、横沥人力资源分局、横沥社保分局、横沥司法分局、横沥公安分局派员参加成立了横沥镇“3·25”一般
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负责本次事故的调查工作,同时邀请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并聘
请东莞市安全生产协会专家参与此次事故的调查。
调查组通过现场
勘察、调查取证、现场技术分析,基本查清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
和性质,并提出对有关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及相关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相关单位、人员及工程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基本情况
2、杨贤万,男,汉族,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江西省赣州市赣
县白鹭乡龙富村六组22号,为东莞市万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
3、王娜,女,汉族,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湖南省湘潭县排头
乡合荣村枫术村民组,为东莞市横沥镇中山路双龙舫步行街7号楼705A-708aA商铺承租人。
(二)横沥镇中山路双龙舫步行街7号楼705A-708aA商铺装修工程
基本情况及来源
2018年3月20日,王娜与东莞市横沥镇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东莞市横沥镇中山路双龙舫步行街7号楼705A-708aA商铺,建筑面积368.76㎡,用于经营餐饮业,租期三年,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2018年3月21日,王娜与东莞市万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万贤公司)法定代表人杨贤万,通过微信洽谈横沥镇中山路双龙舫步行街
7号楼705A-708aA商铺(下称“事发地”)的装修事宜,双方谈妥
以30万元的价格成交,当天王娜通过微信转帐给杨贤万3万元定金。
杨贤万回应“明天(即3月22日)安排工人打墙,要(王娜)早点
开门”。
2018年3月22日,莞万贤公司法人代表杨贤万以每天260元的工钱请符顺忠,又以每天220元的工钱通过符顺忠请到丁静安,再通过
丁静安请到唐小毛一起到事发地做拆除作业。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善后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8年3月25日8时许,符顺忠、丁静安、唐小毛(死者)来到事发地作业。
事发时符顺忠拆天花板、丁静安用铁锤砸拆其中南北向一
面的墙体、唐小毛(死者)用铁锤砸拆东西向另一面的墙体。
由于事故发生前现场拆除的墙体已经从约5m高拆到2m左右,开始作业后,死者图快捷就直接用铁锤砸墙脚。
9时许,唐小毛所砸的墙突然倒塌,将唐小毛整个身体压埋在墙下,仅露出头部,头部有多处出血,二
人见状立即过去叫唐小毛,没有反应,二人合力把他从墙底下搬了
出来,符顺忠迅速拨打110和120。
横沥医院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对唐小毛进行抢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应急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横沥医院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对死者现场进行救治,因
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接报后,镇公安、安监、应急等部门
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处置,并迅速开展调查,控制并妥善保护好
事故现场,同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施工工地现场安全,避
免事故进一步扩大。
(三)事故善后处理
横沥镇政府相关部门、万贤公司及相关人员积极与死者家属联系,
做好安抚工作。
2018年4月9日,万贤公司及相关人员与死者家属
签订赔偿协议,并按协议来支付赔偿款。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一)人员伤亡情况
事故造成1人死亡。
死者:唐小毛,男,汉族,1958年10月14日
出生,户籍所在地为湖南省新田县石羊镇田头村9组,身份证号码:。
东莞市横沥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证实:死者唐小毛的死亡原因为重型颅脑损伤。
(二)直接经济损失
该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44万元人民币。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为进一步查明事故
的原因、性质和类型,事故调查组进行了大量的调查询问取证工作,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查,收集和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基本查清
了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本次事故类型为坍塌事故,其直接原因是:从业人员唐小毛在砸墙
体时,因墙体坍塌砸中其头部死亡。
(二)事故间接原因
1、万贤公司未督促好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现有的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监管不到位,
未安排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万贤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主
要负责人杨贤万未按相关法律规定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
故隐患。
2、死者唐小毛安全意识淡薄,未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拆除墙体的危险性认识不足,盲目蛮干。
图1事故现场
图2倒塌压埋唐小毛的墙体
(三)相关单位及人员履职情况
1、东莞市万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施工方,未督促好从业
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现有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监管不到位,未安排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该公司未履行好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杨贤万:万贤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未按相关法律规定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其未履行好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3、横沥镇住房规划建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该工程的总款为30万元,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万贤公司在施工前没有到住建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四)事故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该事故是由于东莞市万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有效履行相关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监管不到位而引起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对事故责任者处理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建议对横沥镇“3·25”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一)责任认定
1、东莞市万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督促好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
现有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
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监管不到位,未安排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
安全管理。
在事故认定上,东莞市万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对事故负
有责任。
2、杨贤万未按相关法律规定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在事故认定上,杨贤万对事故负有责任。
3、唐小毛安全意识淡薄,未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
拆除墙体的危险性认识不足,盲目蛮干。
在事故认定上,唐小毛对
事故负有责任。
(二)处理建议
1、事故责任方东莞市万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与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导致事故发生。
建议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对东莞市万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2、东莞市万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贤万违反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
关规定,与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导致事故发生。
建议由安全生产
监管部门对杨贤万进行行政处罚。
3、鉴于从业人员唐小毛在此次事故中已死亡,故不再追究其责任。
4、其他法律责任,如相关的民事法律责任,建议相关当事人依据其
他法律途径解决。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东莞市万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要做好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根据工作实际切实制定出
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规章制度,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督促从
业人员严格遵守;要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监督从业人员
按要求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横沥镇住建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行业安全监管职责。
加大对各类施工
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力度,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
查治理工作,确保辖区内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