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制止虚假报道的通知(2009)
新闻出版署关于坚决制止发表和出版政治观点错误的文章和图书的通知
新闻出版署关于坚决制止发表和出版政治观点错误的文章和图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已撤销)•【公布日期】2000.09.28•【文号】新出办[2000]1288号•【施行日期】2000.09.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11年3月1日,实施日期:2011年3月1日)废止新闻出版署关于坚决制止发表和出版政治观点错误的文章和图书的通知(新出办[2000]1288号2000年9月28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出版社主管部门,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在京图书、报刊出版单位:近一个时期,少数报刊和出版社由于缺乏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责任心,有章不循,把关不严,发表和出版了一些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反改革开放政策、违反党的方针政策的错误观点的文章、图书。
有的主张指导思想多元化,否定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有的鼓吹西方的民主和自由,否定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有的鼓吹历史虚无主义,歪曲党和人民的奋斗历史;有的对改革开放持怀疑和否定的态度,等等。
对这些错误思想政治观点,绝不能听之任之,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管理。
为确保出版工作的正确导向,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出版事业繁荣健康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级出版管理部门、各出版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在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充分认识出版工作在两个文明建设中肩负的重要责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阵地意识,自觉维护和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在事关政治方向和根本原则问题上,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真正成为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的阵地。
二、从近几年查处的出版物情况看,有极少数几个人在其文章和著作中不断散布在政治上十分错误的观点。
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
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关于印发《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新出政发…201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报刊主管部门,中央主要新闻单位: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受网络虚假信息的影响,传统媒体虚假新闻、不实报道呈上升趋势,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政府形象,扰乱了新闻秩序,降低了媒体公信力,社会反映强烈。
为切实维护新闻传播公信力,从源头上防止新闻造假,新闻出版总署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定了《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从新闻记者采访基本规范、新闻机构内部管理规范、虚假失实报道的防范及处理规则以及相关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四日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媒体公信力的基础,也是新闻工作者基本准则。
为防范失实报道,杜绝虚假新闻,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新闻记者开展新闻采访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编发虚假新闻和失实报道。
(一)境内所有新闻机构的新闻记者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必须坚持持证采访。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新闻记者证是全国新闻记者职务身份的有效证明,是境内新闻记者从事新闻采编活动的唯一合法证件。
新闻记者在常规的新闻采访活动中应主动向采访对象出示新闻记者证表明身份,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新闻记者从事新闻采访报道必须坚持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深入新闻现场调查研究,充分了解事实真相,全面听取新闻当事人各方意见,客观反映事件各相关方的事实与陈述,避免只采用新闻当事人中某一方的陈述或者单一的事实证据。
(三)新闻记者编发新闻报道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发布虚假新闻,严禁依据道听途说编写新闻或者虚构新闻细节,不得凭借主观猜测改变或者杜撰新闻事实,不得故意歪曲事实真相,不得对新闻图片或者新闻视频的内容进行影响其真实性的修改。
如何解决虚假新闻的问题
如何解决虚假新闻的问题虚假新闻是当今社会一个严峻的问题,它对于新闻传媒的信誉和社会公信力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由于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和新媒体的普及,虚假新闻已经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和影响,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稳定造成了负面影响。
因此,如何解决虚假新闻的问题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
首先,加强新闻传媒自身的职业道德建设是解决虚假新闻问题的重要途径。
新闻传媒是一个信息传播的重要载体,而新闻传媒从业人员是信息传播的主要负责人。
因此,新闻传媒人应该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把媒体的权利放在服务公众的第一位,不追逐眼球和炒作,不编造虚假的新闻,不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
同时,新闻传媒人应该加强自身的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水平,确保新闻传媒的专业性和公信力。
其次,建立健全的新闻传媒监管机制是解决虚假新闻问题的重要手段。
监管机制是维护新闻传媒行业良好秩序和社会公信力的重要保障。
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新闻传媒从业人员的管理,建立立体化、专业化的监管体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法,严格审核,在保证新闻传播自由的同时,加大对虚假新闻的打击力度。
同时,建立健全的权威新闻监督机制,加强对新闻质量的监督,对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曝光和处罚,使新闻传媒行业健康发展。
第三,加强公众素质教育,提高公众的辨别能力和理性思考能力也是解决虚假新闻的重要途径。
公众是新闻信息的主要接收者和传递者,公众对新闻质量的素质和能力有直接的影响。
因此,加强公众新闻素质教育,提高公众的辨别能力和理性思考能力是非常必要的。
公众应该学习科学的信息获取和理性的信息分析方法,对新闻信息进行仔细的辨别和筛选,增强自身抵抗虚假新闻的能力。
同时,加强对新媒体普及后的互联网和社交平台的新闻传播规律、新闻真假鉴别等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网络素质和媒介素养,培养公众的社会责任感,切实建立和营造健康的媒体生态。
最后,科技是解决虚假新闻问题的有力后盾。
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发展为解决虚假新闻问题带来了新的希望和机遇。
“反转新闻”与假新闻、失实新闻之辨析
“反转新闻”与假新闻、失实新闻之辨析作者:彭爱萍来源:《新闻传播》2016年第22期【摘要】近几年,“反转新闻”或舆情反转事件成为热词进入公众视野,不少人把“反转新闻”同假新闻、新闻失实直接混为一谈。
通过对比分析“2015年虚假新闻典型案例”和“2015年舆情反转典型事件”,可知三者在内涵和危害上存在较大区别,需要采取分类治理,进行源头的“疏”与“堵”,以达到系统的标本兼治。
【关键词】“反转新闻”;假新闻;新闻失实;辨析假新闻、新闻失实是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
随着近几年“反转新闻”的出现,人们习惯性地把“反转新闻”同假新闻、失实新闻相联系,甚至混为一谈,也使假新闻、新闻失实的话题热度不减。
尽管这三者有许多相似的地方,但它们在内涵与本质上是有区别的。
厘清彼此的关系与区别,对有针对性地防治假新闻、失实报道和新闻反转,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内涵区别辨析假新闻、失实新闻虽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但假新闻与失实新闻在本质上有无区别,至今并没有达成共识。
一些新闻理论教材对假新闻与失实新闻不进行区分,笼而统之将它们一并归入“虚假新闻”或“失实新闻”类。
也有学者认为假新闻与失实新闻在内涵上有清晰的区别,假新闻是在性质上相对(真实)新闻存在的一个概念,描述的是在形式上、姿态上完全具备新闻的特征,但实质上没有新闻本质特性(真实性)的“新闻”;相对假新闻而言,失实新闻在性质上还属于新闻范畴,它是对一定新闻事实“残缺”、“偏离”、“片面”反映报道而成的新闻。
①也就是说,假新闻实质不是新闻,只是一个概念、一种新闻现象;而失实新闻本质上还是新闻,只是有一定程度的失真。
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中国记协颁布的相关行政条文来分析,如《报刊刊载虚假、失实报道处理办法》(1999年)、《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制止虚假报道的通知》(2009年)中第五条“严格审核转载内容是防止虚假、失实报道扩大传播的重要环节”和第六条“完善问责制度是遏制虚假、失实报道的重要手段”、《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2011年)中第一条“严禁编发虚假新闻和失实报道”和第三条“完善虚假失实报道责任追究制度”等均对“虚假新闻”和“失实报道”进行并列行文,把假新闻和失实新闻看作两个不同的事物,从中可看出国家行政主管机构倾向二者是有所区别的。
杜绝虚假新闻 实施方案
重庆法制报社“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委外宣办、市文广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下发的《重庆市深入开展“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教育活动实施方案》,2010年12月至2011年4月在全市新闻单位开展“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教育活动,为确保活动扎实开展,结合报社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以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为指导,结合《重庆法制报》实际,全面落实新闻报道真实、准确、全面、客观的原则,坚守新闻真实的生命线,坚决治理虚假报道问题,确保新闻信息来源真实可靠,确保新闻真实准确无误,杜绝虚假报道的产生传播,教育引导报社全体新闻从业人员,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提升职业道德水平,树立正确的新闻价值观,从而提高法制报的权威性、公信力,维护新闻工作的崇高社会声誉和新闻工作者的良好社会形象,确保新闻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二、工作机构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重庆法制报社“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谢伦副组长:袁流何斌成员:程一袁晓春程建中吴为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本社“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工作办公室合署办公。
办公室主任由程建中同志兼任,幸小节、谢琳为办公室成员。
三、工作安排(一)动员部署。
2010年12月17日,报社召开动员会,要求全体职工参加,由报社“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传达关于深入开展“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教育活动通知精神,通报分析近期一些新闻单位因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采编工作程序不规范,对新闻从业人员教育不力、管理不严,出现虚假报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况;就开展专项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必要性、紧迫性进行思想动员并部署活动安排。
(二)自我教育、自查自纠。
2011年1月,报社开展一次“坚持新闻真实性、地址虚假失实报道”的大讨论,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增强采编人员维护新闻真实性的自觉性、坚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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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三昧6﹒卷首语﹒随着“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在整个新闻界的深入开展,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不断规范新闻记者的新闻采访活动,收到了明显成效。
但是,仍有少数新闻单位不负责任地发表有失客观、公正的文章,甚至编造虚假报道,造成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直接损害了媒体的社会公信力。
新闻出版总署通报的有关情况表明,彻底解决虚假新闻的问题已经到了必须高度重视的程度。
比如,北京一家报纸刊发所谓“招行投资永隆浮亏百亿港元”的严重失实报道,成为当日招商银行股价暴跌的诱因之一,造成A 股流通市值损失127.5亿元。
广东一家报纸直接从互联网转载刊发未经核实的文章,在国际新闻版刊出“孙中山又成了韩国人”的虚假报道,引得国内和香港各家网络媒体纷纷转载。
上海一家报纸以《年底前“政策利好不断货”》为题,编撰散播所谓的六大救市措施等不负责任的言论,经互联网大量转载,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事实上,运用虚假新闻牟取经济利益,已经成为少数新闻单位和新闻从业人员发财致富的不法渠道。
有的新闻记者唯利是图,忘却了一个新闻工作者必须恪守的职业操守,动辄以舆论监督为名向企业索要广告费或宣传费。
有的公关公司同商家结成利益同盟,不惜重金拉拢和引诱一些媒体及其记者,捏造事实,散布谣言,诋毁竞争对手商家。
有的新闻单位对于自己的重要广告客户出现的问题和错误,不惜余力地帮助掩盖和遮挡,大问题说成小问题,小问题说成没问题,甚至精心编造新闻,维护广告客户所谓的体面形象。
真实是新闻工作的生命。
虚假新闻和失实报道的严重泛滥,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强烈不满,引起了广大富有良知和操守的新闻工作者的强烈愤慨,引起了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强烈关切。
治理虚假新闻,防范失实报道,不仅是新闻工作者的天职,也是新闻媒体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
要像维护生命那样,维护新闻的真实性,维护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和权威度。
坚决制止虚假新闻,新闻单位的管理制度必须进一步完善。
新闻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新闻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
总局召开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工作汇报会
总局召开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工作汇报会作者:暂无来源:《传媒》 2014年第9期本刊讯(记者高方左志新)4月22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京召开各省(区、市)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工作汇报会,对贯彻落实中宣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
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蒋建国出席会议并讲话,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邬书林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新闻敲诈和假新闻屡禁不绝,严重破坏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危害基层和群众切身利益,损害新闻媒体公信力,污损新闻工作者队伍形象,恶化新闻媒体发展环境,基层反映强烈、群众深恶痛绝,必须痛下杀手、严厉打击,切实遏制蔓延势头,务必取得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成效。
会议指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部门各地方共同努力,拉开了打击序幕,形成了宣传声势,取得了一定成效。
对此,社会各界给予一致好评,人民群众普遍拥护。
同时要看到,工作进展还很不平衡,存在着中央单位行动较好、地方行动较缓,部分地方行动较好、多数地方行动较缓的现象,突出表现为:有部署,但抓工作落实不够;有措施,但抓关键环节不够;有联合,但抓协调行动不够;有号召,但抓发动群众不够。
各地必须保持清醒头脑,主动找问题、找差距、找原因,坚决动真格、出重拳、见实效,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总局将根据行动开展特别是案件查办情况,通过通报、约谈、督办等方式,强化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会议强调,各地要切实履职尽责、敢于担当,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坚决打好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这场硬仗。
第一,两个行动一并开展。
要统筹协调好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与打击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专项行动,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促检查,形成整体效应。
第二,查办案件,严厉处罚。
抓案件查办是专项行动见成效的关键。
要加强与执法、执纪部门的协调,尽快查处一批典型案件,通过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两种处罚、作出移送司法机关和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两种处理和向社会曝光等方式,形成强大威慑。
“反转新闻”与假新闻、失实新闻之辨析
2016.11News Dissemination新闻传播博士论坛假新闻、新闻失实是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
随着近几年“反转新闻”的出现,人们习惯性地把“反转新闻”同假新闻、失实新闻相联系,甚至混为一谈,也使假新闻、新闻失实的话题热度不减。
尽管这三者有许多相似的地方,但它们在内涵与本质上是有区别的。
厘清彼此的关系与区别,对有针对性地防治假新闻、失实报道和新闻反转,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内涵区别辨析假新闻、失实新闻虽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但假新闻与失实新闻在本质上有无区别,至今并没有达成共识。
一些新闻理论教材对假新闻与失实新闻不进行区分,笼而统之将它们一并归入“虚假新闻”或“失实新闻”类。
也有学者认为假新闻与失实新闻在内涵上有清晰的区别,假新闻是在性质上相对(真实)新闻存在的一个概念,描述的是在形式上、姿态上完全具备新闻的特征,但实质上没有新闻本质特性(真实性)的“新闻”;相对假新闻而言,失实新闻在性质上还属于新闻范畴,它是对一定新闻事实“残缺”、“偏离”、“片面”反映报道而成的新闻。
①也就是说,假新闻实质不是新闻,只是一个概念、一种新闻现象;而失实新闻本质上还是新闻,只是有一定程度的失真。
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中国记协颁布的相关行政条文来分析,如《报刊刊载虚假、失实报道处理办法》(1999年)、《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制止虚假报道的通知》(2009年)中第五条“严格审核转载内容是防止虚假、失实报道扩大传播的重要环节”和第六条“完善问责制度是遏制虚假、失实报道的重要手段”、《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2011年)中第一条“严禁编发虚假新闻和失实报道”和第三条“完善虚假失实报道责任追究制度”等均对“虚假新闻”和“失实报道”进行并列行文,把假新闻和失实新闻看作两个不同的事物,从中可看出国家行政主管机构倾向二者是有所区别的。
慎重地把假新闻与失实新闻进行区别,还“得益”于新闻反转现象的出现。
近几年,“反转新闻”层出不穷,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于是假新闻、新闻失实、新闻职业道德等话题再次被大量提起。
加强新闻报道思想性的几点思考
加强新闻报道思想性的几点思考作者:杨红星来源:《新闻爱好者》2010年第03期新闻报道的思想性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思想理论在新闻报道中的体现。
在当下这个“全球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呈现新特点”的时代,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清醒地认识自我和他人的不同,都更加需要强调新闻报道的思想性。
唯有通过加强新闻报道的思想性,才能更有效地帮助和引导受众辨明差异、澄清是非,提高群众的思想理论水平,振奋人们的精神,激发人们努力工作的热情,坚定人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
要报新闻事实更要重思想宣传毋庸置疑,新闻报道当然应当报道新闻事实。
但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人们获取新闻事实的渠道和数量都比以前有了显著增加,面对形形色色、纷繁杂陈的海量信息,人们往往感到无所适从。
诚然,海量的信息拓宽了人们的视野、赋予了人们更多的知情权,但同时,亦增加了判断和选择的难度,哪些是对自己有用的信息?信息的真假情况如何?处理不好,受众甚至会受到蒙蔽和误导,反受其害。
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信息社会,新闻媒体不仅要一如既往地及时报道新鲜的新闻事实,更要强化在报道新闻事实时的思想宣传作用。
另外,作为舆论工具的新闻媒体,在当下这个有阶级、有国家、有利益纷争的世界,新闻媒体无疑仍然是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代言人。
在这一点上,新闻报道不能有丝毫的含糊,应切实处理好新闻价值和思想宣传价值之间的关系。
那么,在新闻报道中,如何做好思想宣传工作呢?精心选择事实,巧妙蕴涵思想。
新闻报道的基本要求和根本方法可以说是用事实说话。
所谓“用事实说话”,就是把思想观点藏在精心选择的某个事实中,让受众通过这一事实自己悟出某种道理。
这是一种高明的做法。
胡乔木在1942年曾撰文《人人要学会写新闻》指出,西方的一些记者是些非常高明的宣传部长,他们善于用事实说话,表面上他在非常冷静地告诉你一个事实,实际通过用词和组合等方法表现了一种倾向。
防止新闻失实打造媒体公信力
防止新闻失实打造媒体公信力
胡艳萍
【期刊名称】《《青年记者》》
【年(卷),期】2010(000)020
【摘要】国家新闻出版总署2009年下发了《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制止虚假报道的通知》,要求各报刊出版单位加强新闻采编管理,切实制止虚假报道再次出现。
作为新闻工作者和新闻媒体,只有如实客观地报道事实。
【总页数】2页(P8-9)
【作者】胡艳萍
【作者单位】周口人民广播电台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电视新闻失实表现形式与防止对策 [J], 陈涛
2.社会新闻写作防止失实探讨 [J], 靖海汀;
3.用完整的新闻事实说话——也谈如何防止新闻失实 [J], 刘江滨;韩自贤
4.关于防止新闻失实和加强新闻自律的思考 [J], 高阳
5.影响媒体公信力的几种思维定势——兼谈当前新闻隐蔽性失实 [J], 宋有震;徐雪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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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标题党是危害新闻真实性的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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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国对标题是否属于著作权法适用范围是一个发展和探索的过程。
早在1996年《国家版权局办公室关于作品标题是否受著作权保护的答复》中曾模糊地将文章标题作为《反不正当竞争法》范畴。
当时国家版权局对标题党的治理工作还仅存在于传统媒体之上,没有更多地考虑到互联网信息传播的发展实践。
针对这类情况,20XX年国家版权主管部门下发了《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该文件明确将“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作品的原意”作为版权法律规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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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在网络转载实践中,存在大量版权人与转载方私下签订转载合同的情况,这些合同中有可能存在允许更改标题的规定。
但是,从著作权法来看,网络版权人与著作权人并非是同一主体,除了少量的职务作品外,大量传播的新闻、文章、访谈、音视频等信息的著作权人都是版权人之外的其他主体。
不管是从合同法或从著作权法上看,版权人都没有权利代替著作权人去处分涉及著作权人身权的权利。
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部等关于组织开展利用手机传播淫秽视频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部等关于组织开展利用手机传播淫秽视频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1.20•【文号】公治[2009]35号•【施行日期】2009.01.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治安管理正文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组织开展利用手机传播淫秽视频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公治[2009]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文化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局,通信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近期,一些地方的手机销售店、音像制品店以为手机、移动游戏设备提供音乐、视频下载服务的名义,大肆传播淫秽视频,严重破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青少年身心健康,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中央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坚决依法查处,并切实加强监管措施,防止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发展蔓延。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严肃查处传播淫秽视频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决定,从现在开始至2009年4月中旬,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利用手机传播淫秽视频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治理工作。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公安、工商、文化、通信、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充分认识利用手机、移动游戏设备下载、传播淫秽视频违法犯罪活动的危害性,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保护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具体措施,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切实抓紧抓好,确保取得成效。
二、迅速开展排查,确定工作重点。
对虚假新闻坚持“零容忍”态度
“ 方便 之 门” 电子 图像处理技 术的成熟 , , 使得用 “ 移花接 木” 等手段制造假新 闻照片成 为可能。如 20 0 9年十大假新 闻之
一
新 闻传媒作为舆论信息的“ 把关人 ” 控制着舆论 信息在 。
社会生活 中的流量和流向 , 传播什 么 、 重点是什么 , 强调到何
种程度 、 对信 息如何解 释等一系列 问题 , 在很 大程度上都是 由“ 把关人 ” 决定的。 那么 , 闻传媒如何做好 “ 新 把关人 ”遏制 ,
工作 。 与此 同时 . 闻出版总署 还印发《 新 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制
止虚假报道 的通知》 要求各地新闻 出版单位采取 8项措施 , , 制止虚假报道 , 切实维护新 闻单位 的公信力 。20 0 9年 1 月 , 1 新 闻出版行政部 门又查处 4家转载引用虚假报道的报纸 , 并 将采取三大措施进一步加强管理 , 规范报 刊采编 活动。及 时
假 新 闻 的滋 生 、 延 , 蔓 以正 确 的 舆 论 引 导 受 众 呢? 案 是 加 强 答
的 石 家 庄 积雪 比 人 高 。 网 民 曝 国 内 网站 移 花 接 木 , 以假 照
片报道石家庄大雪。 网民经过查 询 , 发现“ 石家庄 降雪 比人还
高 ” 的 照 片 是 20 0 8年 1 2月 2 日发 在 一 家 俄 罗 斯 网站 关 于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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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虚假新闻坚持“ 零容忍” 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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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 加 大 。 0 9年 2月 2 日, 川省 新 闻 出版 局 、 东 省 新 闻 20 0 四 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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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局 分别对刊登有 关我护航 编队虚假新 闻的 《 华西都 市 报》 青 岛早报》 《 给予 警告 、 罚款 3万元等行政处罚 , 造假 者 将
虚假新闻成因以及防范对策 文献综述
虚假新闻成因及防范对策文献综述前言:客观事实,是新闻报道的第一要素。
而近年来,虚假新闻层出不穷,这对于新闻事业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它不仅严重破坏损害了媒体的形象,削弱了新闻的公信力,而且欺骗了受众。
以牺牲新闻真实性为代价换取眼前利益是一种短视行为,无异于自毁根基,媒体将失去开展的根底。
因此,面对全国新闻界开展的反虚假新闻活动,我们要将抵抗、防范虚假新闻,作为新闻工作者最根本的从业要求和坚决的职业信念。
在对虚假新闻管理的文献研究中,本文主要针对虚假新闻的界定、产生原因及虚假新闻对策这几点内容将有关学者的文献和观点进展了整理和归纳。
一.定义1.新闻的定义现代汉语词典?对新闻进解释是“泛指社会上最近发生的新事情〞。
在我国学术界最具权威的新闻定义是1943年陆定一在?我们队新闻学的根本观点?中提出的“新闻的定义,就是新近发生事实的报道〞。
2.虚假新闻的定义谢佐认为,虚假新闻是“徒具新闻之‘名’而无新闻之‘实’〞。
李良荣教授认为,虚假新闻和新闻失实,在本质上是一回事,即都违反了新闻真实性原那么。
李良荣教授在?新闻学概论?一书中提到,新闻的真实性包括两个层次的要求,一是要求新闻的具体真实,就是要求报道的事实必须准确无误,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过程等等;二是总体真实,即新闻报道要从事实总体上、从事是的内在联系中把握真实,透过现象,看到本质。
所以,如果达不到以上两个要求,就为虚假新闻。
二、虚假新闻产生的原因关于对虚假新闻产生的原因的分析和阐述的文献数量很多,并且分析已经很深入。
综合各学者们对虚假新闻产生的原因的研究已经比拟全面并且很有深度。
其中,很多学者强调了虚假新闻产生的内部原因,重视了内因的作用,这对后期提出虚假新闻的管理的对策是一个很好的提示。
1.新闻从业人员的新闻道德水平低辛哲和文济在?虚假新闻报道:重拳出击合力围歼——“坚决制止虚假新闻报道座谈会〞综述?中把虚假新闻的成因概括为6方面,其中就有“贯彻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不彻底〞、“一线记者对自身要求不到位〞。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查处部分报刊刊载虚假低俗内容的通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查处部分报刊刊载虚假低俗内容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12.13•【文号】新出字[2013]422号•【施行日期】2013.12.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闻出版正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查处部分报刊刊载虚假低俗内容的通报(新出字〔2013〕4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报刊主管单位,中央主要新闻单位:近年来,各报刊出版单位始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不断提高宣传报道水平和报刊出版质量,在弘扬社会主流文化,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仍有少数报刊和记者无视媒体的社会责任,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不时刊登低俗内容,炒作奇闻怪事,甚至制造虚假新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报刊形象和公信力。
现将近期部分报刊刊载虚假低俗内容的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1.《聊城晚报》、《新民周刊》刊载低俗标题的查处情况。
2013年6月28日,山东《聊城晚报》刊载题为《李天一他妈的要求高,律师不干了》的新闻报道。
2013年9月,上海《新民周刊》第35期刊载题为《李某某他妈的舆论战》的封面报道。
经查,《聊城晚报》、《新民周刊》使用内容低俗的新闻标题,有失社会公德,报道刊发后,引起负面效应。
目前,山东省、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分别对《聊城晚报》、《新民周刊》下发警示通知书,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两家媒体均已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并进行认真整改。
2.《南方都市报》刊载低俗广告查处情况。
2013年8月20日,广东《南方都市报》刊载“前任张太声明”广告。
经查,该广告系某化妆产品的系列商业广告,内容低俗,违反社会公德。
《南方都市报》对广告内容审核把关不严,造成负面影响。
8月底,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对该报社下发警示通知书,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虚假新闻的成因及防治探究
一
酒 甲醛含量 符合 国家 强制性 标 准和世 界卫生组 织 大 区别是 :没受过新 闻专 业教育 的记 者更 容易 比 绝对 禁止 的 , 制假者 只能是 自毁前 程。网络 媒体要 有关规定 , 消费者可放心饮用 ; 1 7月 6日, 中国食 受过 新闻专业 教育的记 者写虚假新 闻” 在记者 ,现 求,加强内部管理 , 建 品工业协会等七部门联合召开‘ ‘ 关于啤酒甲醛问题 队伍良莠不齐 , —些记者没有受过专业的新闻职业 立和完善杜绝虚假新闻的长效制度。 譬如转载新闻 情况说明会” 再次为国产啤酒“ 洗冤”力证国产啤 教育 , , 新闻的职业道德比较缺乏, 对新闻的真实性 要认真核实新闻来源, 严禁超范围转载新闻; 建立 酒甲醛含量均低于国标 , 可放心饮用。啤酒“ 甲醛 原贝 怕 n只 不够,以致有意无意地编造虚假新闻。 严格的商件审核、 签发制度, 实行岗位责任制; 不登 门’ 新闻所造成的恐哺 墅才逐渐消除。但这 第四, 馈暇 受众猎奇猎艳的浮躁 1理所导致。这_ 在 载道听途说的新闻, 不断章取 义 转载新闻, 不恶意 这场 风波 的后果 是 : 网络虚假新闻上表现的尤为显著。 包 网络时代进一步 炒作新闻, 不随意将论坛和博客中的内容作为新闻 括青岛啤酒在内的 1 5种国产啤酒在韩国被撤柜, 强化了不少网民猎奇措艳的浮 理, 对于难以识 发布。 中国啤酒在国内、 国际市场的形象和信誉受到严重 别的虚假新闻信息宁信其有、 不信其无; 部分网站 4 论 结 损害 ; 啤酒股 板块 集体暴 跌 。 为 了追 求新 闻“ 卖点 ” 和点击 率 , 新闻工作 基本原 置 总之, 虚假新 闻的危害是 不言 而喻的 。而针对 2虚假新闻的成因 则 和职业道德 于不顾 , 把关失职 , 设置议题 、 甚至 蓄 虚假新闻产生的种种原因, 我们也相当用相应的措 ‘ 度决定一切” ,新闻工作者是撰写真实新 意制作和炒作虚假新闻。 施去解决和处理。防治虚假新闻任重而道远, 需要 闻还是编造虚假新闻,要看他对新闻事业的态度。 3 虚假新 闻的 防治 受众 、 媒体、 司法部门等各个方面的力量凝聚起来, 如果把写新闻当成追名逐利的工具, 如果没有扎扎 媒体每一年的总结会都会评出影响程度较 早 日 还给读 个 苜 知 、 者— 良 有公信力的媒体。 实实的采访作风, 靠的只是道听途说, 对被采访对 大、 破坏性较强的虚假新闻, 主要目的就是揭露虚 参考文献 象的言行举止采取断章取义的 处理方法, 假新 假新闻的严重危害性, 那么 同时予以大力谴责。中央有 II 1 吴谷平. 警惕, 虚假新闻愈演愈烈 新闻记者 , 闻也就不可避免了。 虚假新闻出现的原因大致有如 关部门也曾就反对假新闻召开过专门会议。 各地新 2 0 ( 0 . 0 5 1) 下八卜 / 方面。 第一, 作风漂浮, 编造虚假新闻。 闻管理机构和媒体也十分关注和高度重视, 新闻 在防止 【刘华. 2 J 虚假新闻的表现形式【 新闻爱好者 ,0 8 J l 20 采访需要 扎实实的作风。近年来, L 有的记者忽视 虚假新闻的产生上, 收到了一些成效 , 但并未从根 ( ) 5. 了自 身职业的 素质建设,出现了重写轻采的倾向, 本上得到遏制。 要想有效地控制虚假新闻的出现和 1山河虚假新闻何时 饥新闻与写作, o () 3 l 件 2 94. 0 采访作风漂浮, 导致新闻失实。作风漂浮主要表现 传播 , 关键是应有—套针对现实的、 行之有效的教 【杨 保 军 - 闻、 实新 闻 内涵辨 析I 传 媒 , 4 J 假新 失 今 在只问不察和先人为主和依赖材料三个方面。 记者 育和管理制度及治理办法 , 并加以 严格执行。具体 2 0 () 0 83. 采访 , 种特 殊 的调查研 究活 动 , 是一 是运 用眼 、 、 需要 从以 下儿 个方面人手 : 耳 }1 5 王淑芹. 0 年虚假新闻的表现形式【 2 8 0 Ⅱ新闻爱好 鼻、 、 舌 身等多种器官功能的全感采访。 这样才既能 第一, 提高新闻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 , 倡导严 者 ,o93. 2 o( ) 掌握事物的表象, 又摸清事物的本质。但 目前不少 谨的工作作风。 对新闻工作者进行定期的专业素质
浅析虚假新闻的特点、成因、危害及防范对策
浅析虚假新闻的特点、成因、危害及防范对策鞠蕾【摘要】As we all know,the news' life is the truth of itself.However these years false news like "carton filling steamed buns,""Millennium female mummy unearthed in post-pregnancy,""Qinghai-Tibet Railway opens life channels for wildlife" has emerged in endlessly.In a manner of speaking,the false news has become malaria of news transmitting at present.Behind the overflow of false news,it shows the media's imperfect credit,which attracts the great attention from all quarters of the society.This paper focuses on analyzing the phenomenon of fake news and discussing the false news' concept,characters,reasons,causes harm and to take precaution measures.%众所周知,新闻的真实性是新闻的生命。
然而近几年来,类似于《纸箱馅包子》、《千年女木乃伊出土后怀孕》、《青藏铁路为野生动物开辟生命通道》的虚假新闻层出不穷,可以说虚假新闻已经成为目前新闻传播中的一个痼疾,虚假新闻泛滥的背后,显示出媒体千疮百孔的信用,这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高度重视。
解决传媒行业中的虚假报道难题
解决传媒行业中的虚假报道难题引言:在现代社会,传媒行业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其影响力和传播能力不可忽视。
然而,在这个信息爆炸、社交网络充斥的时代,虚假报道成为传媒行业所面临的一大挑战。
虚假报道不仅损害了公众对于媒体机构的信任,也给个人和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因此,解决传媒行业中的虚假报道难题迫在眉睫。
一、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段落标题)在传媒行业中,保持高度的职业道德是解决虚假报道问题的首要步骤。
新闻从业者应秉持诚实、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在工作中坚守道义。
同时,需要建立起一个完善的道德准则和监管机制来约束行业内涉及发布与编辑新闻内容的组织。
1. 增强职业伦理培训:提供全面而系统的职业伦理培训,加强新闻从业人员对新闻伦理规范和通用道德要求的理解,增强其在报道过程中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 建立道德准则:确立明确的道德准则,让新闻从业人员清楚明白应该遵守的底线,在违反职业伦理时能够自我警示并及时纠正错误。
3. 强化监管机制:建立一个独立而有效的媒体监管机构,负责对传媒行业进行监督和审查,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进行惩处,以确保媒体从业者不敢轻易地发布虚假信息。
二、加强事实核查与甄别(段落标题)事实核查是防止虚假报道蔓延的关键环节。
传媒行业需要建立更为严格和高效的事实核查机制,并加强对报道内容的甄别能力,以提供真实可信的新闻信息。
1. 加强采编人员专业素养:传媒机构应雇佣具有扎实专业知识和良好判断力的采编人员。
他们需要经过全面培训,学习如何判断、辨别虚假消息和误导性信息,并掌握正确的事实核查方法。
2. 设立事实核查团队:传媒机构可以设立专门的事实核查团队,负责验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这个团队应该由具备丰富经验和专业背景的人员组成,并与记者、编辑等相关人员协作工作。
3. 提供可信来源:加强与可信源的合作,建立有效的信息获取渠道。
避免单一依赖社交媒体和匿名消息来源,应鼓励记者们进行严密深入的采访和调查,构建出可靠的新闻报道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9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9]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9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9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依法查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存在的税收违法行为,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构建公平和谐的税收环境,保障税收收入稳定增长,国家税务总局决定2009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税收专项检查项目(一)行业性税收专项检查(具体工作方案见附件1)1.指令性检查项目(1)大型连锁超市及电视购物企业;(2)建筑安装业;(3)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业务(包括“免、抵、退”税业务)的重点企业。
2.指导性检查项目(1)营利性医疗及教育培训机构;(2)中介服务业;(3)品牌经销及分销商;(4)拍卖企业;(5)非居民企业;(6)三年以上未实施稽查的重点税源企业。
各地税务机关在完成税务总局指令性检查项目的基础上,可结合本地实际,从税务总局确定的指导性检查项目或本地区其他重点行业中选择若干项目组织开展税收专项检查。
各地税务机关在检查中要对符合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条件的纳税人的申报情况进行核查。
(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各地税务机关要选择利用“四小票”进行偷、骗税及制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比较集中的地区开展区域税收专项整治。
税务总局将选择问题较多、影响面较广且处理难度较大的重点地区进行督办或直接组织查办。
(三)大型企业集团专项检查税务总局将继续统一组织各地对大型企业集团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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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制止虚假报道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报刊主管部门,中央各报刊出版单位:
近一段时间以来,由于一些报刊不断出现严重失实报道,个别采编人员炮制虚假新闻,一些报刊转载未经核实的报道,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损害了新闻单位的权威性、公信力。
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保护新闻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真实是新闻工作的生命。
报刊出版单位要完善新闻采编管理制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新闻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
新闻机构及其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要认真核实报道的基本事实,确保报道的新闻要素准确无误,不得编发未经核实的信息,不得刊载未经核实的来稿,不得徇私隐匿应报道的新闻事实。
二、新闻队伍是新闻工作的重要生产力。
报刊出版单位要加强新闻队伍建设,切实把好进人关、用人关和考核关。
聘用采编人员之前,必须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查,严格审查其从业经历,对存在搞虚假报道、有偿新闻、利用新闻报道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不良从业记录的人员,报刊出版单位一律不得聘用。
要建立健全采编人员上岗培训和在岗培训制度,要采取措施保证采编人员的学习时间,定期组织采编人员集中学习,加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等的学习和教育。
三、完善社会保障是稳定新闻队伍的重要保证。
报刊出版单位要规范用工制度,建立健全采编人员社会保障制度。
对符合新闻采编从业资格条件的人员,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及时为采编人员申领新闻记者证,按期做好采编人员的“三险”缴纳工作,按时足额发放采编人员工资并为采编人员正常开展工作提供完善的社会保障;要严格区分采编人员和经营人员身份,不得向采编部门及采编人员下达经营指标,经营人员不得以采编人员名义开展活动,采编和经营工作要做到部门分开、岗位分开、人员分开。
四、规范采访活动是确保新闻真实的重要保障。
报刊出版单位要制订采编人员从事采编活动的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监督机制。
报刊出版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新闻报道的内部选题报批制度、采访安排计划和新闻稿件审签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访编辑流程,完善稿件三审制度;记者开展采访活动必须认真核实新闻消息来源,主动出示新闻记者证,全面采访新闻当事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新闻事实准确无误;记者报道新闻事件必须进行实地采访,严禁依据道听途说制造或编写新闻,不得凭借猜测想象改变或歪曲新闻事实,杜绝无中生有、胡编乱造,严禁采编人员滥用舆论监督权,严禁采编人员利用采编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严格审核转载内容是防止虚假、失实报道扩大传播的重要环节。
转载新闻报道必须事先核实,报刊出版单位要建立健全新闻转载的审核管理制度。
报刊转载新闻报道事先必须核实,确保新闻事实准确无误后方可转载,不得转载未经核实的新闻报道、社会自由来稿和互联网信息,严禁歪曲原新闻报道事实、擅自编写或改变原新闻报道内容的行为。
六、完善问责制度是遏制虚假、失实报道的重要手段。
报刊出版单位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因记者采访不深入、不全面、不客观导致报道失实的,报刊总编辑要代表单位在本
报刊上公开道歉,报刊出版单位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因记者未实地采访,仅凭道听途说编写虚假报道的,报刊总编辑要代表单位通过本报刊和当地两家以上主要媒体公开道歉,报刊主管单位要追究报刊主要负责人以及记者、责任编辑、分管领导等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蓄意炮制和炒作虚假新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国家形象和公共利益的,报刊总编辑应引咎辞职,主管单位要追究报刊负责人责任;因未核实转载虚假、失实报道的,报刊总编辑要代表单位在本报刊上公开道歉,报刊出版单位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报刊刊载虚假、失实报道导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支持受害方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七、报刊主管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加强所属报刊的导向管理,建立健全报刊管理制度,严肃查处报刊虚假、失实报道,严肃处理刊载虚假新闻的相关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开通报处理结果。
八、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管,严肃查处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虚假、失实报道,责令有关报刊公开更正,并视情节轻重依法对报刊做出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对经查实采写虚假、失实报道的记者,要给予警告,并列入不良从业记录名单,情节严重的要吊销其新闻记者证,五年内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情节特别严重的,终身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监督报刊主管主办单位对负有管理责任的报刊负责人做出处理。
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各报刊主管主办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要求各报刊出版单位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健全报刊采访活动的有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新闻采编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虚假报道,切实维护新闻单位的公信力。
特此通知。
新闻出版总署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