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意见稿
“十二五”绿色建筑发展:规模化·普及化——《“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摘编
“十二五”绿色建筑发展:规模化普及化——《“十二五”
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摘编
佚名
【期刊名称】《建设科技》
【年(卷),期】2012(000)006
【摘要】“十一五”成效rn绿色建筑与绿色生态城区项目获得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截至2010年底.全国有112个建筑面积超过1300万平方米。
全国实施了217个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建筑面积超过4000万平方米。
从79个已获得我国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来看,住宅小区平均绿地率达38%,平均节能率约58%.非传统水资源平均利用率约15.2%.可再循环材料平均利用率约7.7%,综合效益显著。
【总页数】2页(P5-6)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111.48
【相关文献】
1.《“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J],
2.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摘编 [J],
3.深入开展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和节能改造——《"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摘要 [J],
4.仇保兴在第七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上发表主旨演讲——"十二五"加快发展绿色建筑 [J], 古春晓;肖莉
5.《“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发布——墙体保温材料和建筑节能行业迎来重大发展机遇 [J], 代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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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筑节能“十二五”发展规划
安徽省建筑节能“十二五”发展规划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一一年十月目录一、“十一五”建筑节能工作回顾 (5)(一)工作成效 (5)(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9)二、“十二五”建筑节能工作形势分析 (10)三、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1)(一)指导思想 (11)(二)总体目标 (11)四、重点工作 (12)(一)继续强化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
(12)(二)突出抓好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
(13)建立和完善省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监督管理机制,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全面纳入全省建筑节能日常管理工作。
建立示范项目动态管理库,抓好已有示范城市(县)和示范项目的实施指导和监管工作,确保完成示范任务,并及时总结示范经验,完善示范技术,形成有效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模式。
(13)(三)加快推动建筑用能节能运行管理工作。
(13)逐步完善公正规范的建筑能耗检测技术手段,实现对建筑能耗的现场跟踪检测,着重做好重点用能单位的能耗统计工作。
建立和完善建筑能效的检测标识和审计公示制度,尤其是建立建筑能效的后期跟踪测评和审计公示制度,将建筑全寿命周期内的能效测评标识和审计公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
(13)完成我省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基本情况、能源消耗信息的调查统计与分析,实行用电分项计量,逐步建立起全省联网的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
对全省重点城市重点建筑能耗建筑进行实时动态监测,通过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用能定额和超定额加价等制度,促使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提高节能运行管理水平。
推进高校节约型校园建设,制定节约型校园行动计划。
启动“省级节约型校园”示范工程,促进我省节约型校园建设深入开展。
(14)(四)积极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研究出台我省既有建筑改造相关优惠政策、技术标准和实施方案。
通过给予建筑企业优惠政策,设置改造专项资金、业主投资等融资渠道,加大既有建筑改造资金投入,有力推进我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快速发展。
山东省建筑节能十二五规划
山东省“十二五”建筑节能规划(审定稿)2011.02目录一、“十一五”全省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一)建筑节能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二)建筑节能工作推进机制不断完善(三)建筑节能科技创新工作成果丰硕(四)建筑节能重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二、“十二五”建筑节能工作面临的形势(一)建筑节能是应对气候变化、缓解能源供应紧张局面的迫切需要(二)建筑节能是落实转方式、调结构战略的重要举措(三)“十二五”时期建筑能源节能潜力巨大三、“十二五”建筑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二)发展目标四、重点工作任务(一)不断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水平(二)扎实开展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三)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四)着力突破公共建筑节能工作(五)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六)继续深化墙体材料革新(七)认真组织低碳生态城市和低碳社区建设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考核(二)完善法规政策,健全标准体系(三)完善激励政策,加大奖励力度(四)注重科技创新,做好推广应用(五)搞好宣传交流,开展教育培训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是全社会节能减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
为深入推进全省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促进建设行业发展方式转变和城乡建设低碳转型,实现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规划实施期为2011-2015年。
一、“十一五”全省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十一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决策部署,把深入推进建筑节能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两型”社会的重要着力点,强化措施,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取得了显著成绩,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吉林省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草案)
吉林省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草案)吉林省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草案)前言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的不断加快,新建建筑将迅速增多,建筑耗能必将迅速增长,能紧张和环境污染已严重制约了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因此,建筑节能工作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
为深入推进全省建设行业节能减排,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积极促进建设行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吉林省建筑节能与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吉林省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以有力指导“十二五”期间我省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
一、“十一五”期间全省建筑节能工作回顾“十一五”期间,全省建筑节能工作按照《吉林省建筑节能“十一五”发展规划》所确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通过完善政策法规、建立管理机制、加强节能监管、突出重点工程等一系列措施,初步建立起了建筑节能工作框架,建筑节能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快发展。
(一)完善政策法规,健全管理机制1、初步建立起建筑节能工作的政策法规体系在205年修订的《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时,增加了“建筑材料与建筑节能”专篇,建立了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建筑节能产品认定等制度。
为配合条例的实施,还制定了《吉林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经认定的节能建筑返还新型墙材专项基金和减收热费等政策。
2021年,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吉林省建筑节能与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并已于2021年9月1日颁布实施,从而奠定了全面推进建筑节能的地方性法规基础。
2、加强了组织机构及其管理机制建设207年省建设厅成立吉林省建设领域节能减排领导小组,2021年制定了《吉林省建设领域节约能工作方案》,明确了各相关处室的职责,形成了建筑节能重点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审议制度。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也积极调整充实建筑节能管理职能,明确工作重点与责任分工,完善建筑节能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实施了建筑节能全过程监管制度、督察督办制度、执法检查制度等。
上海市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
《上海市“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公布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推进上海市建筑节能工作,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低碳型城市,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2010]217号),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对本市建筑节能工作现状进行了调查和研究,制订本规划,以指导本市建筑节能工作持续、有效、全面开展。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十一五”期间,本市建筑节能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具体工作开展中还存有一些问题。
主要反映在:政策法规体系仍需进一步健全。
建筑节能工作的推进目前主要依靠政府管理部门,在落实各项节能工作制度过程中,因缺乏一定的法律法规依据与支撑,使得建筑节能推动进程受阻。
其中包括新建建筑高节能标准贯彻缺乏保障、对既有建筑改建扩建活动缺失节能监控,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制度有待完善等问题。
建筑节能标准体系的本地适应性有待提升。
现行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多数都是以国家标准为主,有关条文标准并不完全适应上海地区特有的气候特征,有关建筑节能规范体系的本地适应性问题日益突出。
同时,建筑节能是系统工程,系列节能标准规范的配套体系化需求也日益凸显。
建筑节能管理体制有待完善。
建筑节能工作涉及到各类民用建筑,主要有居住建筑、办公楼宇、宾馆酒店、商场、高校、医院等,涉及多个行业领域,它们分别归属不同的政府部门行政管辖,其建筑功能类型与能耗特点存有很大差异,目前的管理机制存有监管力度不均、缺乏统筹等现象问题。
建筑节能激励制度仍需完善。
当前建筑节能工作在很多方面存在市场失灵的现象,一直是由政府推进的,对建筑业主、开发商、施工单位、物业管理单位的激励约束机制一直缺失,难以对市场各主体产生持续长效的节能动力,约束机制的缺位,使激励机制政策功效无法完全显现,对各利益主体的行为规范引导有限。
“十二五”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随着能源与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成为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挑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征求“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征求“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2.01.09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征求“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管局办公厅(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我部组织编制了《“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
现送你们,请研究提出意见,于2012年2月7日前函告我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联系人:张福麟胥小龙
电话:************
传真:************,************
附件:“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
深入开展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和节能改造——《"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摘要
深入开展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和节能改造——《"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摘要
佚名
【期刊名称】《建设科技》
【年(卷),期】2012(000)010
【摘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工作
全面开展,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完成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
计33000栋,完成能源审计4850栋.公示了近6000栋建筑的能耗状况,已对1500余栋建筑的能耗进行了动态监测。
在北京、天津、深圳、江苏、重庆、内蒙古、上海、浙江、贵州等9省市开展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建设试点工作。
共启动了
72所节约型校园建设试点。
通过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全面掌握了公共建筑的能耗
水平及特点.带动了节能运行与改造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节能潜力向现实节能的转化。
【总页数】2页(P9-1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111.48
【相关文献】
1.《“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J],
2.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摘编 [J],
3.“十二五”绿色建筑发展:规模化·普及化——《“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
(征求意见稿)摘编 [J],
4.“十二五”积极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确定天津、重庆、深圳为第一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 [J],
5.住房城乡建设部2010年建筑节能检查情况通报——深入开展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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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十二五建筑节能发展规划
杭州市"十二五"建筑节能发展规划一、发展现状"十一五"期间,杭州市新建建筑全面实施节能50%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建筑节能工作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不断完善, 绿色(低碳)建筑创建工作开始启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不断拓展,建筑能耗监测试点成果显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有序推进。
全市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各项工作2006年以来,我市颁布实施了《杭州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制定出台了《关于杭州市建筑节能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创建"绿色建筑"工作的指导意见》、《杭州市建筑节能设计节能专篇技术要点》、《杭州市建筑节能施工方案》和《太阳能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导则(暂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政府规章,初步形成了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的政策、规章和标准体系,有序引导全市建筑节能各项工作的开展。
2006年12月,我市获全国"十五"期间建筑节能工作集体先进称号。
"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实施建筑节能工程3500万平方米,完成省级以上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约350万平方米,其中中国水利博物馆、达利(中国)有限公司大规模太阳能热系统工程等15个项目获国家级示范。
(二)逐步拓展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本着因地制宜和杭州特点,重点推进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地热能应用的示范工作,在全国率先实施"阳光屋顶示范工程"。
"十一五"期间,全市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达35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项目21个(装机容量20.55兆瓦)。
地源热泵建筑应用面积150万平方米。
我市北秀蓝湾和中节能产业园区等29个项目被列为国家级可再生能源和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累计获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约3亿。
2009年建德市被列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市"。
(三)绿色(低碳)建筑创建工作开始启动2010年,我市开始积极探索绿色(低碳)建筑的创建工作,组织编制了"杭州绿色(低碳)建筑技术导则",指导我市以建筑节能为重点,"四节一环保"为主要特征的绿色(低碳)建筑创建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十二五规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二五”建筑节能规划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建筑节能工作,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3 号)及《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0 号)等有关规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十二五” 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 〕46 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能源形势与建筑能耗现状能源是发展国民经济、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物质基础。
目前我区能源形势相当严峻:能源自给率仅为1/4 、石油和天然气几乎100 %依赖区外、自治区人民政府每年从区外调入近6000 万吨煤,节能任务异常艰巨。
我区建筑能耗已经从2000 年约290 万吨标准煤快速增长到2009 年超过1470 万吨标准煤,占广西全社会总能耗的比例也从2000 年的13% 快速增长到2009 年的21% 。
“十二五”期间,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仍将处在快速、持续推进的阶段,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促使建材业、建筑业快速发展,由此造成的能源消耗,包括建筑材料生产用能、建筑材料运输用能、房屋维修建造和拆毁、建筑运行过程中的用能,预计将占到社会总能耗的20%〜30%。
在建筑50〜70年的使用生命周期中,建筑材料和建造过程所消耗的能源一般只占建筑全生命周期能源消耗的20% 左右,大部分能源消耗发生在建筑物运行过程中,如建筑物照明、采暖、空调和各类建筑内使用电器等耗能。
建材和建造能耗伴生于工业生产过程,其节能主要依靠技术水平的更新和发展,而建筑运行直接由人控制管理,除技术水平和能源使用效率外,人的行为对能源消耗高低有很大影响。
“十二五” 期间,由于经济发展较快,建设规模增大,建筑用能还将持续增长。
因此,通过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照明节电技术和建筑运营管理等手段推进的建筑节能工作,是实现广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福建省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
附件福建省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一〇年十二月目录前言一、“十一五”建筑节能工作回顾 (1)(一)主要成效 (1)(二)主要经验和做法 (3)(三)存在主要问题 (4)二、“十二五”建筑节能发展条件及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4)(一)建筑节能发展条件 (4)(二)面临的的机遇和挑战 (4)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6)(一)指导思想 (7)(二)发展目标 (7)四、主要任务 (8)(一)抓好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深入发展 (8)(二)加快以公共建筑为重点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步伐,有效降低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 (9)(三)继续进一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扩大规模化应用范围 (9)(四)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技术、标准体系创新 (10)(五)开展绿色与节能建筑材料的研发推广,着力培育建筑节能产业 (11)五、保障措施 (12)(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为建筑节能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12)(二)实施激励政策,完善配套措施,为建筑节能发展提供经济保障 (13)(三)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行政监管,为建筑节能发展提供行政保障 (13)(四)深入宣传培训,培养高素质人才,为发展建筑节能提供人才保障 (14)前言“十二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关键时期,节约建筑用能是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开展资源节约、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实现我省建筑节能工作在“十二五”期间取得跨越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主席令第33号)、《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福建省有关建筑节能“十二五”规划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在福建省建筑节能“十一五”工作基础上,编制本专项规划。
规划期为2011-2015年。
一、“十一五”建筑节能工作回顾(一)主要成效“十一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指导下,我省建筑节能工作坚持以政策为导向、科研为支撑、标准为保障、推广为手段、工程为示范,“绿博会”为载体,积极稳步推进,取得明显成效,连续五年在全国建筑节能检查中受到住房城乡建设部表扬,为我省建筑节能“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成都市“十二五“节能专项规划提纲
成都市“十二五”节能规划(征求意见稿)成都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二〇一〇年十二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成都市“十一五”能源利用现状 (2)第一节能源消费情况 (2)第二节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8)第三节节能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9)第四节成都市节能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3)第二章成都市“十二五”节能面临的形势及节能潜力 (17)第一节节能面临的形势 (17)第二节节能量 (18)第三节节能潜力 (19)第三章成都市“十二五”节能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 (26)第一节节能的指导思想 (26)第二节节能的主要原则 (26)第四章成都市“十二五”节能目标和主要任务 (28)第一节节能目标 (28)第二节节能主要任务 (33)第五章成都市“十二五”重点领域和重点工程 (36)第一节重点领域 (36)第二节重点工程 (41)第六章成都市“十二五”保障措施 (46)第一节强化节能管理完善机制 (46)第二节加大研发应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47)第三节完善节能政策法规体系,强化监管和执法 (48)第四节建立完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体制 (50)第五节支持节能的主要政策措施 (50)附录: (46)编制《成都市十二五节能规划》的依据资料 (74)前言“十二五”时期(2011年—2015年)是成都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及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关键时期,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必然会带动能源供需矛盾进一步加深,加剧我市能源供应对外依赖程度。
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和循环经济是我市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和必由之路。
节能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也是当前一项极为紧迫的任务,为推动我市开展节能降耗,缓解能源瓶颈制约,建设节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下简称《节能法》)、《中国节能中长期规划》、《四川省工业节能中长期规划》和《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未来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制定本规划。
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体 制建设 日臻完善 。成立 了福 建省 建设领 域资 源节约
领导 小组 和办公室 , 筹部署 和协调 建筑节 能工作 , 成 了由 统 形
区域覆盖 了全省九个设 区市 , 内容包括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
建筑节能 与科 技处牵头 , 相关 职能部 门共 同推进 的建筑节能 各 管理体 系 。建 立了专项检查制度 , 每年检查各地建筑节能工作 完成情况 和工程实体执行 强制性 标准情 况 , 通过检 查 , 各地建 筑节能水平逐 年提 高 , 规划 、 设计 、 图审 、 工 、 理 、 施 监 竣工 验收 备案等依法监 管制 度基本建立 , 新建 建筑设计和竣工验收 阶段 节能标准执行 率达 。建 立 了福建 省 政府办 公建 筑 和大
、
标准体 系基本 建立 。编制 发布 了建 筑节 能 、 再生 能 可
( ) 一 主要 成 效
源、 绿色建筑和节能新技术 、 新产 品推 广应 用等地方 标准 、 图集 和工法共 部, 出台居住建 筑节能设 计使用 手册 、 中小学 教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十一五” 间, 期 在省委 、 省政 府 的正 确领 导和住 房城 乡建
、
学楼建筑节能设计指导 意见 和建筑节 能设计说 明、 施工专项方
案和监理细则示范文本 等配套技术 资料 , 为我省建筑节能工作
提供标准保障 。
4 示范工程取得突破 。建立 了国家和省 各类建筑 节能 示 、 范项 目 7 项 , 2 其中部级 1 , 8项 国家 可再生能 源示范城 市 1个
2 1. o I 0 i N .
1认真落实建筑节能政 策法规 , 、 制定 配套政策 , 成立 建筑
宁波市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
《宁波市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宁波市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近日正式出台,这是宁波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宁波市“十二五”节能工作纲要性、指导性文件和实施重大节能工程的依据。
众所周知,宁波是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长三角南翼经济中心,也是华东地区重要的能源加工基地和消费大市。
但是宁波陆域“无煤、无油、无气”,是典型的常规一次能源“空白区”,所需能源99%以上靠外部输入。
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能源需求量不断增长,节能降耗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十一五”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顺利完成了我市“十一五”节能目标。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面提升的关键时期。
为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实现经济社会与能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宁波市“十二五”节能专项规划》提出,到2015年,全市万元GDP综合能耗再降18.5%,5年内形成5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吹响了“绿色宁波”再出发的号角。
1、“十二五”万元GDP综合能耗再降18.5%节能、环保及低碳已成为当今社会产业发展的潮流和趋势,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把建设“两型”社会作为基本国策,提出了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的约束性指标。
面对国家战略任务和约束性指标要求、工业发展内在需要以及国际竞争环境的倒逼压力,“十二五”期间我市节能降耗的任务更重、压力更大、要求更高。
首先,节能面临产业结构重型化的制约。
作为华东地区重要的能源、原材料产业基地,宁波工业结构重型化趋势明显,“十二五”期间还有一批重大临港项目将开工建设。
虽然这些大项目的单位产品能耗居行业领先水平,但项目规模和总耗能量大,尤其是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水平为全市平均的数倍,将给节能工作带来巨大压力。
大庆市“十二五”节能专项规划
大庆市“十二五”节能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节能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也是当前一项极为紧迫的任务。
为指导全市开展节能降耗,推动节能型社会建设,实现“十二五”节能目标,促进能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现实基础“十一五”期间,我市抢抓国家重视节能工作、出台扶持政策等有利机遇,把节能降耗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突破口,不断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的节能降耗,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加快推进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全市节能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预计2010年,我市万元GDP综合能耗为1.26吨标煤,比2005年下降20%,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为“十二五”节能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节能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十一五”期间,大庆市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全市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体系,制订了全市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对县区、行业部门逐年下发节能工作目标计划,对县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节能规划编制、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点节能项目建设、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开展全面调查和检查,严格落实节能目标考核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目标完成先进县区和单位进行表彰,对存在问题下发通报,有力推动了各领域节能工作的有效开展和“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全面完成。
(二)重点领域节能工作取得突破工业方面,通过加强重点能耗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强化节能管理和目标考核,推进油田公司龙凤电厂和华能电厂“上大压小”、石化公司炼油厂蒸汽及凝结水系统改造、中蓝石化锅炉改造、炼化公司ARGG装置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预计2010年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1.1吨标煤。
建筑方面,开展了建筑项目能效测评和供热热计量试点,新建建筑全部执行65%节能标准,全市既有建筑改造完成100万平方米以上。
交通方面,组织车辆加装压缩天然气累计达到3700台,车辆节省近一半能耗。
新能源方面,风能上,瑞好一期5万千瓦风电场项目已并网发电;太阳能上,日光节能温室达到710万平方米、阳光塑料大棚1000万平方米、被动式太阳房90万平方米、太阳能热水器集热面积500万平方米;生物质能上,农村户用沼气发展到3.5万户,建设2处示范性秸秆固化厂和1处大型秸秆固化厂,年产10万吨的生物柴油项目已开始生产;地热能上,地热供暖面积41万平方米,并广泛应用于种植、特种养殖和温泉洗浴。
贵州省“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
贵州省“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12月目录前言一、现状与形势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三、主要任务四、保障措施前言“十一五”以来。
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将节能减排工作作为调结构、促转型、扩内需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在全省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建筑节能的各工程标任务,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
为完成我省“十二五”建筑节能目标任务,走出贵州特色的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之路,实现贵州“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根据国家、省相关方针、政策,制定《贵州省“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4.《民用建筑节能条例》5.《“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6.《“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7.《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8、《贵州省“十二五”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专项规划》9、《贵州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规划》适用范围:贵州省《规划》时限:2011-2015年,《规划》编制基准年为2010年《规划》是未来五年指导我省建筑节能工作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
一、“十一五”工作回顾“十一五”是全面推行建筑节能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节能减排的要求,按照《贵州省建筑节能“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通过完善政策法规、健全管理机制、加强节能监管、实施重点节能工程等一系列措施,初步建立建筑节能的工作体系,建筑节能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快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的各项任务。
XX市建筑节能“十二五”规划纲要
XX市建筑节能“十二五”规划纲要**市建筑节能“十二五”规划纲要节能是我国 __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方针,也是实施可持续发展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
建筑节能是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科技兴国战略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和中华人民 __《节约能源法》的必要组成部分。
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和提高舒适性的条件下,让建筑合理使用能源,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是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在规划、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通过采用新型墙体材料,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加强建筑物用能设备的运行管理,合理设计建筑围护结构,提高采暖、制冷、照明、通风、给排水和通道系统的运行效率,以及利用可再生能源,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建筑能源消耗的活动。
积极推进建筑节能,有利于改善人民生活和工作环境,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减轻大气污染,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趋势,是发展建设事业和节能事业的重要工作。
“十二五”是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十一五”后的又一关键时期。
为实现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在“十二五”期间取得发展,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家发改委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并参考《**市建筑节能“十一五”规划及节能方案》,结合我市建筑行业的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全市建筑节能工作开展主要情况“十一五”期间,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继续认真落实《 __建筑节能“十五”计划纲要》,始终坚持以政策为导向、科研为支撑、标准为保障、推广为手段、工程为示范的工作原则,积极稳步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1、太阳能热水器的应用得到推广**市太阳能资源相对丰富,目前我市的太阳能热水器应用得到普及,城市普及率达25%左右,农村也开始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对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取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2、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取得新的成绩新型墙材的发展势头较好,新型墙材的比重越来越高。
通过推广应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保效益。
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
“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等规划计划,以及国务院批准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三定”方案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安排,制定本规划。
目录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1)(一)“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发展成就 (1)(二)存在问题 (13)(三)发展面临的形势 (15)二、主要目标、指导思想、发展路径 (17)(一)总体目标 (17)(二)具体目标 (17)(三)指导思想 (21)(四)发展路径 (21)三、重点任务 (22)(一)提高能效,抓好新建建筑节能监管 (22)(二)扎实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24)(三)深入开展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和高耗能建筑节能改造 (25)(四)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领域规模化应用 (27)(五)大力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实现绿色建筑普及化 (29)(六)积极促进新型材料推广应用 (31)(七)推广绿色照明应用 (32)四、保障措施 (32)(一)完善法律法规 (32)(二)强化考核评价 (32)(三)创新体制机制 (33)(四)实行经济激励 (35)(五)提高技术标准 (38)(六)增强能力建设 (39)(七)推动技术进步 (40)(八)严格市场监管 (40)(九)加强组织协调 (41)(十)做好宣传教育 (41)五、组织实施 (42)“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培育新兴产业,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制定本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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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意见稿(全文)3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提出,要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
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提高标准的执行率。
到2015年,城镇新建建筑执行不低于65%的建筑节能标准,城镇新建建筑95%达到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鼓励北京等四个直辖市和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实施节能75%的标准附:“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有删节一、我国建筑节能发展面临的形势1、城镇化快速发展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国正处在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指出2010年我国城镇化率为47.5%,“十二五”期间仍将保持每年0.8%的增长趋势,到“十二五”末期,将达到51.5%。
一是城镇化快速发展使新建建筑规模仍将持续大幅增加。
按“十一五”期间城镇每年新建建筑面积推算,“十二五”期间,全国城镇累计新建建筑面积将达到40~50亿平方米。
要确保这些建筑是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同时引导农村建筑按节能建筑标准设计和建造。
二是城镇化快速发展直带来对能源、资源的更多需求,迫切要求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保证合理舒适度的前提下,降低建筑能耗,这将直接表现为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的需求急剧增长。
2、人民对生活质量需求不断提高对建筑服务品质提出更高要求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水平低,即使目前正在推行的65%标准也只相当于德国90年代初的水平,能耗指标则是德国的2倍。
北方老旧建筑热舒适度普遍偏低,北方采暖城镇集中供热普及率仍不到50%。
夏热冬冷地区建筑的冬季室内热舒适性差,仍缺乏合理有效的采暖措施,建筑新风、热水等供应系统缺乏的问题。
夏热冬暖地区除缺乏新风和热水供应系统外,遮阳、通风等被动式节能措施未被有效应用,室内舒适性不高的同时增加了建筑能耗。
大城市普遍存在停车、垃圾分类回收设施、绿化等基础设施不足;北方农村冬季室内温度偏低,较同一气候区城镇住宅室内温度低7~9℃,农民生活热水用量远远低于城镇。
农村建筑使用初级生物质能源的利用效率很低,能源消耗结构不合理。
3、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农村地区具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广阔空间。
每年农村住宅面积新增超过8亿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较1980年增长了4倍多,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年均增长6.4%。
将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推广到农村地区,发挥“四节一环保”的综合效益,能够节约耕地、降低区域生态压力、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同时能吸引大量建筑材料制造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参与,带动相关产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是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重要手段。
二、主要目标、指导思想、发展路径(一)总体目标到“十二五”期末,建筑节能形成1.16亿吨标准煤节能能力。
其中发展绿色建筑,加强新建建筑节能工作,形成4500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全面推行供热计量收费,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形成2700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推动节能改造与运行管理,形成1400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
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形成常规能源替代能力3000万吨标准煤。
(二)具体目标1、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
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提高标准的执行率。
到2015年,城镇新建建筑执行不低于65%的建筑节能标准,城镇新建建筑95%达到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鼓励北京等四个直辖市和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实施节能75%的标准。
2、进一步扩大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规模。
实施北方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4亿平方米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达到节能50%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建筑基本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并同步实施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
启动夏热冬冷地区和夏热冬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试点5000万平方米。
3、建立健全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
实现省级监管平台全覆盖。
促使高耗能公共建筑按节能方式运行,实施高耗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达到6000万平方米。
“十二五”期末,力争实现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下降10%,其中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降低15%。
4、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进一步丰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形式,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省级示范、城市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和以县为单位的农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拓展应用领域,“十二五”期末,力争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5亿平方米,形成常规能源替代能力3000万吨标准煤。
5、实施绿色建筑规模化推进。
在城市规划的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旧城更新区等实施100个以规模化推进绿色建筑为主的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城(区)。
政府投资的办公建筑和学校、医院、文化等公益性公共建筑和东部地区省会以上城市、计划单列市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十二五”末期执行比例达到70%。
引导房地产开发类项目自愿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到“十二五”期末,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直辖市,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海南等东部省和深圳、大连、厦门、青岛、宁波等计划单列市作为国家绿色建筑先行地区,新建房地产项目的50%以上达到绿色建筑标准。
6、鼓励农民分散建设的居住建筑达到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引导农房建设按绿色建筑的原则进行设计和建造,在农村地区推广应用太阳能、沼气、生物质能和农房节能技术,调整农村用能结构,改善农民生活质量。
支持25万农户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
7、依托大中型骨干企业建设新型墙体材料研发中心和产业化基地。
大力推进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开发推广新型节能结构体系。
新型墙体材料产量占墙体材料总量的比例达到60%以上,建筑应用比例达到70%以上[16]。
8、形成以《节约能源法》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为主体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配套的建筑节能法规体系。
规划期末实现地方性法规省级全覆盖,建立健全支持建筑节能工作的发展的长效机制,形成财政、税收、科技、产业等体系共同支持建筑节能发展的良好局面。
建立省、市、县三级职责明确、监管有效的体制和机制。
健全建筑节能技术标准体系。
建立并实行建筑节能统计、监测、考核制度。
(三)发展路径1、绿色化推进建筑节能。
促进建筑节能向绿色、低碳转型。
根据不同建筑类型的特点,将绿色指标纳入城市规划和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行和报废等全寿命周期各阶段监管体系中,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开展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引导和促进单体绿色建筑建设,推动既有建筑的改造,试点绿色农房建设。
2、区域化推进建筑节能。
引导建筑节能工作区域推进,充分评估各地区建筑用能需求和资源环境特点,结合实际制定区域内建筑节能政策措施,因地制宜的推动建筑节能工作深入开展。
以区域推进为重点规模化发展绿色建筑,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与城市综合改造、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结合起来,集中连片的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发挥综合效益。
3、产业化推进建筑节能。
立足国情,借鉴国际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突破制约建筑节能发展的关键技术,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体系和标准体系。
推动创新成果工程化应用,引导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的发展,限制和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培育节能服务产业,促进传统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推进建筑节能的产业化发展。
4、市场化推进建筑节能。
引导建筑节能市场由政府主导逐步发展为市场推动,加大支持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提升企业的发展活力,构建有效市场竞争机制,加大市场主体的融资力度。
5、统筹兼顾推进建筑节能。
控制增量,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加强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的监管。
改善存量,提高建筑管理水平,降低运行能耗,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注重建筑节能的城乡统筹,农房建设和改造要考虑新能源应用和农房保温隔热性能的提高,鼓励应用可再生能源、生物质能,因地制宜地开发应用节能材料,改进建造方式,保护农房特色。
三、重点任务(一)提高能效,抓好新建建筑节能监管1、继续强化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和指导。
一是提高建筑能效标准。
严寒、寒冷地区,夏热冬冷地区要将建筑能效水平提高到65%标准,有条件的地方要执行更高水平的建筑节能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
新建公共建筑应按照节能省地及绿色生态的要求指导工程建设全过程,把能耗标准作为建筑项目核准和备案的强制性要求,提高工程准入门槛。
二是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节能强制性标准,着力提高施工阶段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率,加大对地级、县级地区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监管和稽查力度,对不符合节能减排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不予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通过施工图审查,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
三是建立行政审批责任制和问责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督、谁负责”的原则,对不按规定予以审批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要加强施工阶段监管和稽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是大力推广绿色设计、绿色施工,广泛采用自然通风、遮阳等被动技术,抑制高耗能建筑建设,引导新建建筑有节能为主向绿色建筑“四节一环保”的发展方向转变。
2、完善新建建筑全寿命期管理机制。
制定并完善立项、规划、土地出(转)让、设计、施工、运行和报废阶段的节能监管机制。
一是严格执行民用建筑规划审查,城乡规划部门要就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要求征求同级建设主管部门意见。
二是严格执行新建建筑立项阶段建筑节能的评估审查。
三是在土地招拍挂出让规划条件中,要对建筑节能标准和绿色建筑的比例做出明确要求。
四是严格执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在建筑活动中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与设备的要求。
五是严格执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和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制度。
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建成后必须经过能效专项测评,凡达不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六是建立健全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建筑用能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和评估分析、降低运行能耗。
七是研究建立建筑报废审批制度,不符合条件不予拆除报废,需拆除报废的建筑所有权人、产权单位应提交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回用方案,促进建筑垃圾再生回用。
3、实行能耗指标控制。
强化建筑特别是大型公共建筑建设过程的能耗指标控制,应根据建筑形式、规模及使用功能,在规划、设计阶段引入分项能耗指标,约束建筑体型系数、采暖空调、通风、照明、生活热水等用能系统的设计参数及系统配置,避免片面追求建筑外形,防止用能系统设计指标过大,造成浪费。
实施能耗限额管理。
各省(区、市)应在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耗动态监测工作基础上,研究制定各类型公共建筑的能耗限额标准,并对公共建筑实行用能限额管理,对超限额用能建筑,采取增加用能成本或强制改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