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企业促销行为的会计处理与纳税筹划
【老会计经验】促销方式与纳税筹划
【老会计经验】促销方式与纳税筹划促销方式与纳税筹划在销售活动中, 企业为了达到促销的目的, 可以采用多种促销方式, 对此企业有自主选择权。
在不同促销方式下, 企业获取的销售额会有所不同, 与之相关的税负也有差异, 这就对企业促销方式的选择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能。
纳税人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 利用税法提供的节税空间, 选用适当的方式进行纳税筹划, 以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一、折扣方式(一)折扣销售方式相关规定:折扣销售, 会计上称商业折扣, 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 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 它是在实现销售的同时发生的。
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 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征增值税;如折扣额另开发票, 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 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而需全额计征增值税。
折扣销售仅限于货物价格的折扣, 如果销售者将自产、委托加工和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的, 则该实物款额不能从销售货物额中减除, 且该实物应按增值税条例“视同销售货物”中的“无偿赠送他人”计算征收增值税。
筹划思路:对于折扣销售, 我们应尽量使得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 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案例分析]甲企业为了促销, 规定凡购买其产品100万元以上的, 给予价格折扣20%;请对其进行纳税筹划。
方案一:企业未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 而是将折扣额另开发票。
此时, 企业应纳增值税应当按销售额的全额计征, 即应纳增值税=100×17%=17(万元)。
方案二:企业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
此时, 企业应纳增值税应当按扣除折扣后的余额计征, 即应纳增值税=100×(1-20%)×17%=13.6(万元)。
由此可见, “方案二”比“方案一”少缴增值税17-13.6=3.4(万元)。
(二)销售折扣方式相关规定:销售折扣, 会计上称现金折扣, 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后, 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 而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折扣优待。
新税法下商业促销方式之纳税筹划
新税法下商业促销方式之纳税筹划【摘要】本文根据新税法的规定通过一案例对商业促销方式进行了纳税筹划,并对该方式纳税筹划中存在的争议做了深入探讨,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新税法促销方式纳税筹划商业企业为了吸引顾客采取很多种促销方式,不同的促销方式影响企业的税负、税后利润和现金流量。
企业为达到利益最大化往往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了纳税筹划。
然而,自2008年以来,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和增值税条例等陆续颁布,使老法规下的纳税筹划已经不合新规,甚至错误。
还有,有些教材和期刊上有关商业促销的筹划方案并不一定适应企业实际,且有部分观点没有法律依据,值得商榷。
因此,本文依据新的税法规定,以一案例为主线对商业促销方式做尽量全面的阐述和纳税筹划。
一、案情介绍北京某综合商场为有限公司,经营各种商品;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企业所得税采取查账征收方式,企业所得税税率25%,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分别为7%和3%。
为吸引顾客,2012年末准备采取促销方式获得更大的利润和收益。
其财务经理认为有四种促销方式可供该公司选择:①采取商业折扣(或折扣销售)方式,让利20%(打八折),在原价为100元的商品,按80元销售,开票价为80元;②返还20%的购物券。
即按原价销售,但购物满100元,返还20元购物劵③按原价销售,但购物满100元,返还20元的现金;④加量不加价的组合销售方式,购物满100元,赠送20元商品。
因考虑其顾客主要是终端消费者,商场不采取销售折扣方式促销。
为便于筹划,假设该商场每销售原价100元的商品,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工资和其他费用为6元,销售利润率为30%,该商场当月销售了原价为20000元(含税价)的商品。
为遵循纳税筹划的全面性原则,该商场尽量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税种。
对该商场来说,选择哪种方式最有利呢?二、不同方案下的纳税筹划分析因增值税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法对不同方案的促销方式中确认的收入不同,造成了不同的结果,从而需要对四种方案进行逐个分析计算,以便选择优劣。
商品流通企业促销方式的会计处理及纳税筹划
商品流通企业促销方式的会计处理及纳税筹划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商品流通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为了推广自己的商品,吸引消费者,促进销售,需要通过促销活动来实现其营销目标。
促销方式多种多样,常见的包括打折、满减、赠品、积分兑换等手段。
这些促销活动不仅能增加销售量,还能提高品牌影响力,促进客户忠诚度。
但是,在进行这些促销活动时,商品流通企业需要关注到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及纳税筹划,才能更有效地控制促销成本,提高企业利润水平。
一、促销活动的会计处理1.打折促销打折活动是促销中最为常见的一种形式,此时企业可以将商品价格打折,以此来吸引消费者。
但在会计处理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对于销售的商品,应当对其原价和促销价进行记录,并进行相应的减值处理。
(2)在打折过程中,企业需要注明是否包括增值税,以便后续纳税申报。
(3)对于打折商品,企业需要进行分类管理,以便更好地控制成本和评估商品的实际价值。
满减活动是另一种常见的促销方式,可通过降低购买门槛,来吸引更多顾客消费。
此时企业应注意以下几点:(1)在满减活动中,企业需要记录每一个折扣或减免的金额,并按照商品分类进行账务处理。
(2)满减活动所产生的成本和费用要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以便及时控制成本。
(3)在企业执行满减活动时,需要注意给顾客开具正确的发票,以免产生纠纷。
3.赠品促销赠品促销是以赠品为卖点的营销手段,企业通过相应的消费满足条件得到特定的赠品。
此时企业应注意以下几点:(1)在赠品配额中,企业应记录下每一个赠品的成本,以便计算该商品所产生的财务成本。
(2)如果赠品需要缴纳税收,企业需要考虑如何进行应税处理,以便避免进一步的税务亏损。
(3)如果赠品与其它商品的销售关系极为密切,企业可以将其记到相关商品的成本中,而不是单独计入赠品的成本。
二、促销活动的纳税筹划商品流通企业在进行促销活动时,往往还需要注意到采取合理的纳税策略,以便减少企业的税务负担。
下面介绍一些针对企业促销活动的纳税策略:企业在进行打折促销时,按照《增值税法》的规定,销售额应当以销售实际价格为依据计算, 而不是原始价格。
企业促销典型方案的会计核算与涉税筹划
的会计 核算 主要有 如下 三种 处理 方式 :
销 售折 扣说 : 商家 开展促 销 活 动 , 不 论 采用 何种 手段 ,在 销售 商 品和提 供 劳
有 严格 的程 序规 定 ,要求 企业 必 须将 销
售 额 和折扣 额 开在 同一 张发票 上分 别 注 明. 或 者 直接减 少 所开具 发票 的金 额 , 方 可 按照 销售 净额 计算 销售 收入 并缴 流转 税 ,但 销售 价格 的确定 必 须基 于公 平 的 市 场交 易环 境 ,否则税 务 机关 有权 予 以 额 定应 交税 额 , 特 别是在 关联 交 易 中 ; 如
、
下 的税 务 处理 。突 出会 计 核 算和 税
务 处 理 方 法 的 综 合 应 用 . 进 行 合 理
促 销 会 计 理 论 基 础 及 税 务
处 理 依 据
关 于促销 收人 的确 认 ,在会 计 方面
纳税 筹 划 , 规 避税 务 种各 样 的创新 促 销方 式 ,必然 会 引起 商 品价格 、 商 品数 量 的变 动 , 不仅 影
经 济 的飞速 发 展 ,信 息技 术 的迅 速 推 进 ,在 经济 快速 发展 的 市场 化进
程 中 , 商 业 交 易 方 式 也 呈 现 多样 化 和 复杂性 。 企 业 基 于 经 营 多元 化 、 销
售行 为 多样 性 的 商 业环境 。在促 销 展 业会 计核 算 中以企 业会 计 准 则为 准绳, 以税 收 相 关法 律 为依 据 , 基 于 销 售折 扣说 、销售 费用说 和 递延 收
果 企 业 另 行 开 具 折 扣 发 票 ,必 须 符 合 增
务的过 程 中 ,向消 费者赠 送 现金 、消 费 券、 物 品和服 务 , 是 因时 间性 因素或 因销 售 数 量 或 客户 不 同给 予价 格 上 的让 度 ,
常见商场促销活动的税务与会计处理
常见商场促销活动的税务与会计处理[摘要]目前我国会计准则对商场的各类促销活动的会计处理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各商场的会计处理也不尽相同。
本文遵循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可比性和实质重于形式等原则,通过案例来分析商场促销活动的税务与会计处理。
[关键词]促销活动;折扣;税务处理;会计处理现在商场的促销让利活动五花八门,我们常见的有以下几种:一是打折,顾客购物达到一定额度,顾客可享受一定的商业折扣;二是返利券,顾客购物达到一定额度,商场赠送代金券(不可兑换现金,下次购物时可代币结算);三是赠礼品,顾客购物达到一定限额,商场另行赠送礼品;四是返现金,顾客购物达到一定限额,商场返还一定比例的现金。
目前我国的会计准则对这些促销活动的会计处理没有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各商场的会计处理也不尽相同。
下面本着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可比性和实质重于形式等原则,通过案例来分析商场促销活动的税务与会计处理。
假设案例中涉及的商场均为一般纳税人,经营的商品可以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假定商品销售未发生销售费用。
一、打折的税务与会计处理案例1:某商场在五一期间举办让利活动,顾客凡在本商场一次购物满200元就可以享受八折的优惠,当天享受优惠的达到100人次。
借:现金16 000贷:主营业务收入13 675.2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 324.79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则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否则一律按折扣前的销售额计算。
商场按照符合税法规定的要求开具销售发票,要先填写商品总价,再标明折扣额,最后按扣除折扣额以后的余额作为实际销售额的顺序开具发票。
这样处理符合了税法规定的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销售额和折扣额的前提条件,也就可以按照折扣后的销售收入计算缴增值税。
二、返券的税务与会计处理案例2:某商场进行圣诞节促销活动,凡顾客在本商场购买的商品满100元,将送30元的代金券,促销期共发出2 000张代金券,收回1 800张。
商业企业促销方式的纳税筹划(1)
商业企业促销方式的纳税筹划目前,商业零售企业促销商品采用打折销售、送购物券销售、购物返现金销售、加量不加价销售、存话费送手机等让利形式,每种形式的特点、收效各不相同,其税收负担也不完全一样。
下面通过一案例具体分析以上五种方式所涉及的税种及承担的税负,以期对这些方式的涉税问题进行一下比较。
例:某商场决定在年底开展促销活动,其每销售100元(含税价,下同)的商品成本为60元(含税),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促销而决定从以下四种形式中选择一种形式:商品7折销售;购物满100元,赠送30元购物券,可在商场购物;购物满100元,返还现金30元;购物满10元,可再选30元商品,销售价格不变,仍为100元。
(一)商品7折销售在这种方式下,该商场销售100元的商品只收取70元,成本为60元。
应纳的增值税=(70-60)÷(1+17%)×17%=1.45元销售毛利润=(70-60)÷(1+17%)=8.55元应纳企业所得税=8.55×25%=2.14元税后净利润=8.55-2.14=6.41元(二)赠送购物券销售在这种方式下,消费者在商场购物满100元,可获得30元购物券。
这种方式相当于该商场赠送30元商品(成本为18元),赠送行为视同销售,应计算销项税额,缴纳增值税,视同销售的销项税额由商场承担,赠送商品成本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按照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规定,企业还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为保证让顾客得到实惠,该税应由商场承担。
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30÷(1-20%)×20%=7.5元应纳的增值税=(100-60)÷(1+17%)×17%+(30-18)÷(1+17%)×17%=5.81+1.74=7.55元销售毛利润=(100-60)÷(1+17%)-18÷(1+17%)-(30-18)÷(1+17%)×17%-5=34.19-15.38-1.74-5=12.07元由于赠送的商品成本及应纳的增值税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则:应纳企业所得税=(100-60)÷(1+17%)×25%=34.19×33%=8.55元税后净利润=12.07-8.55=3.52元(三)返还现金销售消费者购物满100元,返还现金30元。
企业促销的税务处理筹划方案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文集策划 乐税网企业促销的税务处理筹划方案【标 签】税务筹划【业务主题】增值税【来 源】导读:现代企业的促销手段很多,赠送是最常所用一种。
按《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征收增值税。
在此种销售方式中,应当将作为赠品处理的商品与普通销售的商品区分开来,并予以披露。
按照促销活动的主体与赠品提供方不同,具体分述如下: 一、零售商促销活动的会计处理税务筹划方案 1、买赠销售。
(1)赠品为厂家提供,赠品不记库存,随商品同出同进即可。
(2)赠品为厂家提供,活动期满,商家将赠品按一般商品出售,此时应按出售收入记入:“主营业务收入”,但是该收入不用结转成本,因为当初没记库存。
(3)赠品为商家提供,具体是对赠送商品以成本加增值税金借记“营业费用”,贷记“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例1、某超市为促销,2006年1月推出了樱花牌花生油买一赠一的销售方式,即购买一大壶(5L)花生油赠送同品牌一小瓶(500g)花生油,花生油的进价是4元/500g,销售价是7.02元/500g,2006年1月5日当天共销售花生油100壶,某百货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
对于正价销售商品按照正常销售商品处理,具体会计分录略。
对于赠品,会计处理如下: 借:营业费用 502 贷:库存商品 4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7.02×100/(1+17%)×17%] 应该注意的是,因为利用这种方法促销商品,本来就是企业的一种让利行为,用此会计处理方法虽符合税法的规定,企业却要对赠出的商品按其正常销售价格缴纳税金,这无疑加重了企业的负担。
因此企业在使用这种方法促销前要事先对成本和效益进行充分的核算,以防止得不偿失。
2、购买一定数额的商品赠送购物券的促销方式。
为吸引顾客,目前很多超市都搞起了购买一定数额的商品赠送购物券的促销方式。
商业企业促销方式的纳税筹划
商业企业促销方式的纳税筹划近年来,随着商业竞争的日益激烈,商业企业为了吸引顾客和提升销售业绩,经常采取各种促销方式。
然而,促销活动是否合法合规并遵守税收法规成为了企业需要重视的问题。
商业企业在进行促销活动时,可以采取一些纳税筹划的措施,合理安排财务结构和经营活动,以降低税负,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一、筹划促销费用企业在开展促销活动时,会产生一定的费用,如广告费、促销费、赠品费等。
在筹划纳税时,企业可以合理地将这些费用纳入成本、费用科目中,并在合理范围内报销。
然而,企业在筹划纳税时需要注意,所有费用必须有合理的事实依据和适用的税收法规,避免做出虚假的费用增加,以防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违规操作。
二、合理使用折扣和优惠商业企业在促销活动中,通常会采取降价、打折等方式来吸引顾客。
在筹划纳税时,企业可以在促销活动中充分发挥折扣和优惠政策的作用,以降低销售额和应税利润,进而减少纳税额。
企业可以与供应商谈判,争取获得较低的采购价格,以此来降低成本,达到减税的目的。
三、开展赠品促销赠品促销是商业企业常用的一种方式,通过赠送商品吸引顾客购买。
在筹划纳税时,企业可以将部分赠品的成本纳入成本费用中,以减少应税利润。
当然,企业需要明确赠品的性质、目的和使用方式,避免在税务机关审计时被认定为虚假纳税行为。
四、开展积分、优惠券等活动许多商业企业会通过积分、优惠券等活动来吸引顾客并提高销售额。
在筹划纳税时,企业可以合理利用这些活动,将相关成本纳入正常费用范畴,降低应税利润。
企业需确保活动的合规性,避免通过虚假活动来逃避纳税责任。
此外,企业还可以与税务机关沟通,了解税收法规对积分、优惠券等活动的纳税政策,以便在实施促销活动时合理安排纳税。
五、合理规避跨境促销税负对于一些涉足国际贸易的商业企业,跨境促销可能带来较高的税负。
在筹划纳税时,企业可以考虑采取合理的税务规划,例如选择在较低税率的国家或地区设立营业机构,以分散和降低税负。
此外,企业还可以了解国际税收协定和双边税收协议等政策,以避免重复征税。
关于商业企业促销方式的增值税纳税筹划
浅谈商业企业促销手段的增值税纳税筹划在现代的买方市场条件下,大型商场之间的竞争有愈演愈烈的态势,商场促销的手段可谓多种多样,大体上有打折、买一送一、满200送50、商业捐赠、捆绑销售等方式。
不同的促销活动会引起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有关税金计算结果不同。
为了达到促销的成本效益原则,需要综合考虑这些方案的税收影响。
是选择促销方案的有效手段。
本文仅对几种促销方式中增值税的纳税筹划进行阐述。
一、销售折让方式的税收筹划对于销售折让,税法规定可以按照折让后的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因此,按照上述税法有关规定,在其他条件都相同的情况下,选择折扣或者折让销售方式的税负最低,因为折扣或者折让部分允许作为税基扣除额。
但是由于具体的折让做法不同,会直接导致增值税的交纳额不同。
如下例:万利福商城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购货均能取得增值税的专用发票,现销售400元商品,其成本为300元(含税价),黄金周期间搞促销拟采取四种方案:一是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旧货价格定为40元,即买新货时少交40元二是商品9折销售;三是购物满400元赠送价值40元的商品(成本为30元,均为含税价);四是购物满400元,返还40元的现金。
方案一: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即顾客提供一件旧的商品,在购新商品时折抵若干现金,商家再将旧物资卖给厂家回收或者废品收购公司。
在税收处理上,要求将以旧换新拆分为销售新商品和购入旧商品两笔业务处理,销售新商品,要按全价作销售,旧商品的折抵价,不能直接冲减新商品的销售,计算销项税额如下:应缴增值税=[400÷(1+17%)] ×17%-[300÷(1+17%)] ×17%=14.53(元)购入旧商品,由于是从顾客手中取得,不能取得进项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再者销售旧商品还要再缴纳一次增值税,从而造成了企业不必要的多交税。
方案二:商品9折销售,价值400元的商品售价360元,应纳增值税为:360÷(1+17%)×17%-300÷(1+17%)×17%=8.72(元)方案三:购物满400元赠送价值40元的商品,应纳增值税为:400÷(1+17%)×17%-300÷(1+17%)×17%=14.53(元)赠送40元的商品视同销售,应纳增值税为:40÷(1+17%)×17%-30÷(1+17%)×17%=1.453(元)合计应缴增值税:14.53+1.453=15.983(元)方案四:购物满400元,返还40元的现金。
企业促销活动涉税会计及税务筹划处理
企业促销活动涉税会计及税务筹划处理企业为了扩大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促销活动也不断创新。
目前我国的会计准则对企业的各种促销活动仅作了原则性的规定,账务处理需要依靠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
而税法则有很多具体的规定和解释,如果处理不当,企业就会有涉税风险。
最近几年,由于互联网的发展,新的促销活动不断呈现,公司财务人员如何从股东财富最大化的角度,选择合适的促销活动?本文试图通过不同方案的比较,对各种促销方式的账务处理和涉税处理进行探讨,以供读者在实际工作中参考和应用。
一、企业销售折扣税法界定企业在销售活动中发生的优惠方式有多种,常见的有折扣销售、销售折扣与销售折让3种,以下着重介绍这3种销售货物方式在税法上的不同。
(一)折扣销售折扣销售是指企业在商品销售时,因进货方采购数量较多或进货金额较大、购买频次较高等原因,而给予进货方的一种优惠价格。
税法规定,对于折扣销售,假如销售额和折扣额是在同一张增值税发票上开具,财务人员根据折扣后的销售净额确认销售额,增值税也是根据折扣后的净额计算。
若是企业将折扣额单独开具增值税发票,不管账务如何处理,均需要全额计算增值税。
因此,从节税的角度讲,财务人员应尽量争取根据折扣后的销售净额来确定销售收入。
(二)销售折扣销售折扣是指企业在货物赊销以后,为了鼓励客户尽早回款,缩短应收账款的账龄,对提前回款的客户给予的一种优惠价格。
销售折扣通常发生在赊销之后,具有一定的融资性质,企业在会计处理时,通常在实际发生销售折扣时,其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三)折让销售折让销售是指在货物出售以后,由于其品种、质量、保质期等原因,客户虽未退货,但销售方给予客户的一种价格优惠。
现行税法规定,因为折让销售是由于货物的品种和质量等原因引起的销售额的减少。
企业办理折让销售时,需要客户首先办理红字申请,销售方根据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冲减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企业促销活动涉税会计处理(一)打折销售1. 直接票内打折销售。
各种促销方式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各种促销方式的会计及税务处理在当今大多数商品出现“买方”市场的条件下,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很多企业为了增加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在销售活动中,往往采取多种多样的促销方式。
针对各种不同的促销方式,如何进行合理的会计处理以控制涉税风险,是每个企业都应关注的问题。
本文试对如何协调各种促销方式的会计处理及税务处理进行分析。
一、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根据市场供需情况,或针对不同的顾客,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扣除。
商业折扣是企业最常用的促销方式。
企业为了扩大销售、占领市场,对于批发商往往给予商业折扣,采用销量越多、价格越低的促销策略,即通常所说的“薄利多销”。
对于季节性的商品,在销售的淡季,为了扩大销售,企业通常采用商业折扣的方式。
有时企业也利用人们的消费心理,即使在销售的旺季也把商业折扣作为一种常用的促销竞争手段。
基本的商业折扣形式一般在交易发生时即已确定,它仅仅是确定实际销售价格的一种手段,不需在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的账上反映。
在税收法规方面,主要的规定有:国税发[1993]154号: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国税函发[1997]472号: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征收所得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以上两份文件分别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角度做出了规定,要点是对发票开具方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对于基本的商业折扣形式来说,会计处理和税法规定是一致的。
但是随着企业促销方式的发展变化,在基本的商业折扣形式之外,又衍生出多种其他形式,如返利、搭赠(包括搭赠同种产品、搭赠不同产品、搭赠外购的促销品)、优惠积分卡、折扣券(代金券)等,在奥奇丽集团,就存在返利和搭赠的促销政策。
企业促销的税务与会计处理
企业促销的税务与会计处理在现代市场竞争激烈的环境中,企业需要积极采取促销活动来吸引消费者,提高销售额。
然而,在进行促销活动时,企业需要注意税务和会计处理的问题,以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企业的合规经营和财务稳定。
本文将对企业促销的税务和会计处理进行探讨。
一、促销活动的税务处理1. 促销活动涉及的税收促销活动中,企业通常需要缴纳与之相关的税费。
例如,企业进行特价销售时,需要计算销售额并缴纳销售税。
此外,如果企业赠送商品或提供优惠券等,按照税法规定,这也被视为商品销售,需要缴纳相关税费。
2. 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为了鼓励企业进行促销活动,许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
企业在进行促销活动时,可以根据相关政策来减少税费负担。
例如,一些地区对于促销活动中的赠品和优惠券可能享受税收减免,企业可以咨询当地税务部门,了解具体政策和申请流程。
3. 发票管理与促销活动在促销活动中,企业需要妥善处理发票管理问题。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进行销售时需要开具发票,并保存相关记录。
对于促销活动中的销售,也同样需要遵循这一规定。
因此,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发票管理制度,及时开具发票并对其进行归档备查。
二、促销活动的会计处理1. 促销成本的核算促销活动所产生的成本需要进行核算。
这包括促销人员的工资、市场推广费用、赠品的成本等。
企业需要确保这些成本能够准确地反映在财务报表中,以便评估促销活动的效果和影响。
2. 收入的确认与处理促销活动所带来的收入需要根据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处理。
根据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实际销售金额和成本来计算收入,并在合适的时机予以确认。
而对于如赠品和优惠券等非现金形式的促销方式,企业需要根据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处理。
3. 其他会计处理事项在进行促销活动时,可能还涉及其他会计处理事项,例如库存管理、成本核算等。
企业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会计政策和处理办法,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准确披露。
三、税务与会计处理的一些建议1. 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税务和会计处理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企业促销的税务与会计处理
企业促销的税务与会计处理现代企业的促销手段很多,赠送是最常所用一种。
按《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征收增值税。
在此种销售方式中,应当将作为赠品处理的商品与普通销售的商品区分开来,并予以披露。
按照促销活动的主体与赠品提供方不同,具体分述如下:一、零售商促销活动的会计处理1、买赠销售。
(1)赠品为厂家提供,赠品不记库存,随商品同出同进即可。
(2)赠品为厂家提供,活动期满,商家将赠品按一般商品出售,此时应按出售收入记入:“主营业务收入”,但是该收入不用结转成本,因为当初没记库存。
(3)赠品为商家提供,具体是对赠送商品以成本加增值税金借记“营业费用”,贷记“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例1、某超市为促销,2006年1月推出了樱花牌花生油买一赠一的销售方式,即购买一大壶(5L)花生油赠送同品牌一小瓶(500g)花生油,花生油的进价是4元/500g,销售价是7.02元/500g,2006年1月5日当天共销售花生油100壶,某百货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
对于正价销售商品按照正常销售商品处理,具体会计分录略。
对于赠品,会计处理如下:借:营业费用 502贷:库存商品 4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 [7.02×100/(1+17%)×17%]应该注意的是,因为利用这种方法促销商品,本来就是企业的一种让利行为,用此会计处理方法虽符合税法的规定,企业却要对赠出的商品按其正常销售价格缴纳税金,这无疑加重了企业的负担。
因此企业在使用这种方法促销前要事先对成本和效益进行充分的核算,以防止得不偿失。
2、购买一定数额的商品赠送购物券的促销方式。
为吸引顾客,目前很多超市都搞起了购买一定数额的商品赠送购物券的促销方式。
如某超市的买100送50活动,某商场买200送200的活动等就属于此类促销方式。
这种促销方式容易刺激消费者的大额购买,也不会使商家负担多余的税金,因此,是目前一种常见的商场促销手段。
[复习]商业企业促销活动时的纳税筹划
商业企业促销活动时的纳税筹划摘要:当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影响,税务筹划一词已广泛进入我国经济界。
对纳税人来说,能够直接降低成本,有利于企业收益的最大化,同时也能够规范企业的纳税行为,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对征税者来说,它能够促进税法的完善,有利于资源的配置和产业结构的调整,纳税筹划是一种“双赢”的行为,意义重大。
本文从纳税筹划的角度出发,对当前流行的主要促销方式的税收负担情况做深入剖析,找出既符合企业利益最大化要求又符合市场销售要求的促销方式。
关键词:商业企业,促销方式,纳税筹划Abstract:At present, with China's market economy and the gradual improvement of the impact of economic globalization, the term has a wide range of tax planning to enter China's economic sector. The taxpayers, can directly reduce costs and help enterprises to maximize revenue, but also to regulate the enterprises to pay taxes,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axpayers, those on taxation, it can contribute to the improvement of tax laws and Conducive to the allocation of resources and industrial restructuring, tax planning is a "win-win" act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his article from tax planning perspective, the current prevalence of major promotional way the tax burden to do in-depth analysis of the situation, find out not only in accord with the interests of enterprises with the market demands to maximize sales promotional requirements of the way.Keywords: Commercial enterprises,Tax planning,Promotional methods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营销策划已经成为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被企业广为采用,促销是企业经营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没有促销活动的企业几乎无法长久生存,而不能切实有效促销的企业更难以谋求长远发展。
商品促销的会计处理与增值税纳税筹划
关键词:商品促销会计处理纳税筹划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面临着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为了从市场上众多同类产品中脱颖而出,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企业往往使出浑身解数吸引顾客,提高产品销量,在这种情况下,各种各样的商品促销活动便应运而生了。
常见的商品促销手段包括:折扣销售、随货赠送以及附带奖励机会的销售。
这三类促销手段的会计处理方式各有特点,由此也会产生不同的应纳税额。
以下是对这三类促销活动的会计处理及其对应增值税额的影响的分析和探讨。
文中涉及的厂商与销售商均设为一般纳税人,并假设商品销售未发生销售费用。
一、折扣销售的会计处理与增值税负担折扣销售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一定的价格优惠。
这种折扣是在实现销售的同时发生的。
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则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否则一律按折扣前的销售额计算。
[例1]某服饰厂商为了扩大新款服饰的销量,对经销商承诺每购买200件新款服饰即可获得10%的折扣,每件服饰的成本为60元,售价100元(不含税)。
服饰推出的首月,在A市因折扣销售售出5000件。
折扣销售的销售收入为:100×5000×(1-10%)×17%=450000,折扣销售应交税金=450000×17%=76500,销售成本=60×5000=300000。
相关的会计处理为:借:现金526500贷:主营业务收入——××服饰45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6500 借:主营业务成本300000 贷:库存商品——××服饰300000显然,折扣销售对于采取该法促销的企业来说,有助于减轻税收负担。
但是,应该注意的是,当企业将折扣额另外开发票时,税法规定,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都不可以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后再计算增值税。
在上例中,若折扣额与销售额分开开具发票,则需要按未经折扣的销售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100×5000×17%=85000,比折扣额和销售额合开发票的情况多计8500元的销项税额。
浅析商业促销的会计处理和税务筹划
浅析商业促销的会计处理和税务筹划
王劲武
【期刊名称】《当代会计》
【年(卷),期】2014(0)9
【摘要】促销是商场间激烈竞争的有效手段,商场在促销过程中存在各类促销方式,如会员卡折扣、会员卡消费积分、现金促销、购物返券、抽奖促销、“买赠”促销、“以旧换新”促销等.而商场在开展上述促销活动时需要财务人员做好相关的会计
处理工作,本文通过分析几种常见的促销手段的会计及税务处理方式,得出商场在开
展促销活动时不应只关注税负问题,更应从商场在促销中获得的总利润进行考虑,从
而选择最佳的促销方式.
【总页数】2页(P12-13)
【作者】王劲武
【作者单位】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河池投资有限公司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商业企业不同促销方案的税务筹划收益比较 [J], 孙作林
2.三种商业促销方式会计处理与涉税问题分析 [J], 胡丽蓉
3.商业零售企业不同促销方式税务筹划 [J], 马卫寰
4.商业企业平销返利会计处理与税务筹划浅析 [J], 曹金兰
5.商业企业促销行为的会计处理与纳税筹划 [J], 李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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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流通企业促销方式的会计处理及纳税筹划
商品流通企业促销方式的会计处理及纳税筹划【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尤其是随着2011年9月1日之后个人所得税每月的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3500元,这将使很大一部分人的购买力有所提升,强烈的刺激人们的购买欲望。
对于商场来讲,人们的购买力有所提升的同时,企业之间的激烈竞争也无时无刻存在着,为了赢得更多的顾客,取得销售上的业绩,各大商场采取着各种各样的方式进行促销。
文章就各种促销方式带来的税收成本进行了分析,并对各种促销方式下的会计处理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商品流通企业;促销方式;会计处理;纳税筹划一、纳税筹划的概念每一个国家制定的税收政策,本质上讲是为了维护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维护社会公共的需要,但从纳税人的角度来讲,纳税不仅会减少纳税人的货币支付能力,而且会降低企业收益的形成,因此,纳税人都想尽量减少缴纳税款或者延长缴纳税款的时间。
所以尽管我国对于纳税筹划的研究和实践较晚,但面对如此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纳税筹划在各类企业的财务管理中越来越受到重视。
在国际上不同的学者对于纳税筹划的概念表述虽有着不同的看法,但大致的意思表述是相同的。
因此,纳税筹划通常是指纳税人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合法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经营活动以及组织形式的选择等事项做出事先的安排,以税负最小化为目的的经济行为。
二、商品流通企业常见促销方式的会计处理(一)折扣销售方式折扣销售是指销售方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时,因购买方购货批量大或批次多而给与购货方的价格优惠。
比如,买一件原价,买两件8.5折,三件8折等。
其会计处理如下:确认收入时:借:库存现金等(实收金额)贷:主营业务收入(实收金额扣除增值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折扣后金额×增值税税率)结转成本时:借:主营业成本贷:库存商品(二)实物折扣销售方式实物折扣也是商场进行促销时经常采用的一种销售方式,它是指企业为了鼓励购买者购买商品而规定购买一定量的商品则赠送一定量的其他商品,即“买此赠彼”的销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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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促销行为的会计处理与纳税筹划
作者:李新心
来源:《消费导刊·理论版》2008年第16期
[摘要]销售活动中,为了达到促销的目的,有多种销售方式。
企业为了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获得利润,就必须在提高产品质量,加强服务质量的同时,进行税收筹划,使企业的税后利润最大化,达到企业促销行为的真正目的。
[关键词]商业企业会计处理纳税筹划
节假日期间,各商场超市都会采用不同形式的促销行为。
消费者面对如此多促销方式购买商品的同时,精明的商家应该对不同促销行为的税负比较分析,通过对不同促销行为的税负情况进行筹划,探讨不同进销差率情况下商家应采取何种方式进行销售才能取得最大税后利润,希望对商业企业的税收筹划有所启发。
一、相关税收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居民企业适用25%税率。
(二)国税函57号规定: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他活动中,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
对个人取得该项所得,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
二、案例
某市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现假定商品的进销差率为40%,消费者的消费支付额均为100 元,试分析和比较几种常见的商场促销方式下企业的实际利益。
(适用企业所得税25%,所有的销售收入等均为增值税含税金额,适用7%城市维护建设税及3%的教育费附加)
(一)打折
假设商场实行“8 折”促销,消费者支付 100 元,可买走原价125 元的商品。
计算商场应交的增值税,城建教附,所得税及税后利润。
(二)送赠
假设商场实行“买 100 送 20(实物)”促销,则计算商场应交的增值税,城建教附,所得税及税后利润。
(三)捆绑销售
假设商场将20 元商品与100 元的商品实行捆绑销售来促销,即顾客现在只花 100 元可以买到原价值 120 元的商品,计算商场应交的增值税,城建教附,所得税及税后利润。
(四)返现
假设商场“买 100 返 20(现金)”,计算商场应交的增值税,城建教附,所得税及税后利润。
(五)折扣方式
折扣销售,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可按折扣后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另外开发票,不论财务上如何处理,都不能扣减折扣额。
会计处理:税法上“折扣销售”在会计上称为“商业折扣”,并不影响销售收入的计量。
若开在同一发票上,则按定价扣除商业折扣后的余额进行征税。
如果不在同一发票上,则按全额征收增值税。
(六)赠送方式
根据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外购,自产,委托加工的产品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处理,按规定计算销项税额并计征增值税。
在该案例赠送方式中,企业将20元的商品赠送给消费者,属于将购买的产品赠送他人,属于视同销售行为,赠送的商品要按规定计征增值税。
会计处理:企业采取有买有送行为,实际为让利行为,所以正常销售商品和赠送商品应该单独区分入帐,便于会计核算和征收税款,并且赠送的商品成本及代顾客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允许税前扣除。
(七)捆绑销售
会计处理:企业多采用赠送购物券方式完成捆绑销售,即消费者一次性购买商品满100元送20元购物券,零头不可累计使用,而且现金券只可在促销期间使用。
即“加量不加价”方式,与上面的“买赠”相比,因不涉及赠送,既可以避免视同销售征税,又避免了代付个人所得税。
(八)返现方式
会计处理:这种“满送”促销行为,是在达到一定金额后返送现金,因为并不是开在同一张发票上,会计处理不能视为商业折扣,并且返还的现金及代顾客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允许税前扣除。
(1)增值税=100 ÷(1 + 17%)× 17%-(100 ×60%)÷(1 + 17%)× 17% = 14.53 -8.72 = 5.81(元)
(2)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5.81 ×(7%+ 3%)= 0.58(元)
(3)所得税={100 ÷(1 + 17%)-(100 × 60%)÷(1+17%)- 0.58}× 25%=
33.61×25%= 8.4(元)
(4)税后利润= 33.61 - 8.4 - 20 =5.21(元)
同样,商场返还的 20 元现金需扣缴个人所得税 5 元,否则须自行承担,这样实际的收益为:5.21 -5 =0.21元。
借:库存现金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85.4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4.53
返送现金时
借:营业费用20
贷:库存现金20
根据以上分析,假设进销差率为1-X,那么上例的60%就被替换成了X。
经过计算,折扣方式下,税后利润为56.28-72.8X 。
赠送方式下,税后利润为42.56-67.56X。
捆绑销售方式下,税后利润为56.28-67.56X。
返现方式下,税后利润为31.3-56.3X。
进行两两的税后利润比较:首先,是折扣方式与捆绑销售方式,前者税后利润为56.28-72.8X,后者是56.28-67.56X,在都有56.28时,由于折扣方式扣除72.8>67.56捆绑销售方式,故捆绑销售方式税后利润更大;接着,比较捆绑销售方式与赠送方式,前者税后利润为56.28-67.56X,后者是42.56-67.56X,在都扣除67.56X时,由于捆绑销售方式是56.28>赠送方式是42.56,捆绑销售方式税后利润更大。
可以看出,捆绑销售方式明显比折扣和赠送取得更大的税后利润,现假设捆绑销售方式和返现方式税后利润相等,即56.28-67.56X=31.3-56.3X,计算X为2.22 ,但X应在
[0,1]区间内,所以笔者得出结论,捆绑销售方式在所有进销差率情况下都是最优的税收筹划方案。
在实际中,商业企业不同促销方式的选择,应当综合考虑企业自身的经营方式特点,除了选择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纳税方案,还应当考虑企业的资金问题,商品的供应问题等,从而实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企业的价值最大化的多方面的目标。
参考文献
[1]李大明,《税收筹划》,北京,中国财政经济经出版社,2005
[2]艾华,《税法》,呼和浩特,远方出版社,2005
[3]刘蓉,《公司战略管理与税收策略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