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索赔与定金罚则 (2)

合集下载

定金相关法律规定(3篇)

定金相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定金,是指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合同约定,在合同成立前或者履行前,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另一方的一定金额。

定金是合同法中的重要概念,对于保障合同履行、维护交易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篇将详细阐述我国定金相关法律规定。

二、定金的法律性质1. 担保性质: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其主要目的是确保合同履行。

当合同履行完毕后,定金应当返还或抵作价款;若一方违约,则另一方有权依法主张定金返还或赔偿损失。

2. 证明性质:定金的存在可以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对于证明合同成立具有一定的作用。

3. 结算性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定金可以作为结算手段,减少结算环节,提高交易效率。

三、定金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担保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四、定金的数额1. 法律未作规定: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定金数额,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2. 法律有规定:法律对某些合同中的定金数额有明确规定,如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

五、定金的交付与收受1. 交付:定金应当实际交付,当事人可以约定以货币形式交付,也可以约定以实物形式交付。

2. 收受:收受定金的一方应当出具收据,证明定金已经收受。

六、定金的效力1. 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返还定金或者赔偿损失。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法律知识民法试题及答案解析(七十七)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法律知识民法试题及答案解析(七十七)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法律知识民法试题及答案解析(七十七)1、单选题甲未经授权以乙的名义订立合同,该合同的性质为_____。

A: 绝对无效合同B: 相对无效合同C: 效力待定合同D: 无权代理合同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答案】C。

解析: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不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而有待其他行为使之确定的合同。

在乙追认之前,合同既不是生效的也不是无效的。

C正确。

A、B明显错误。

主要是D项,本题也是一种无权代理合同,在某种程度上D项也是正确的。

但是无权代理合同不一定无效,本题的主旨是考察合同的效力问题。

所以D项应当排除。

2、多选题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哪些人民法院有管辖权?_____A: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B: 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C: 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D: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参考答案: AD本题解释:AD[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故本题应选AD。

3、多选题根据我国《合同法》,以下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风险负担的表述错误的是_____A: 特定物的风险在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承担B: 在途货物的风险自合同成立后即转移给买受人C: 需要运输的标的物,自交付给买受人后风险转移给买受人D: 在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拒绝受领的情况下,风险转移给买受人参考答案: ABCD本题解释:【答案】ABCD。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可知A项说法不正确。

第144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B项缺少限定条件。

根据第141条第1款规定:出卖人应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第145条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141条第2款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国际贸易实务:商检索赔

国际贸易实务:商检索赔

检验时间和地点
检 验 条 款 的 主 要 内 容
在出口国检验 在迚口国检验 在出口国检验、迚口国复验
检验机构
国外检验机构 我国的检验机构
品质、数量或重量、包装、兽医、卫 检验证书 生、消毒、熏蒸、温度、残损、船舱、 货载衡量、价值证明书等12种
检验标准和方法 复验
复验权限 复验期限 复验机构 复验地点
货物买卖合同是迚出口商品检验的重要依据。对国家法律、 必须指出的是,在以信用证为支付方式的迚出口交 检验方法是指对迚出口商品的品质、数量、包装等 行政法规规定有强制性标准的迚出口商品,首先应按强制 易中,除买卖合同为重要的检验依据外,信用证也 迚行检验的做法,包拪抽样的数量及方法。在实践 性标准执行检验,以确定迚出口商品能否输入或输出,体 是出口商品检验的重要依据乊一。当信用证规定出 中,商品检验的方法主要有化学检验、物理检验、 现国家的意志。但对未规定强制性标准的或规定的强制性 口人必须提交商检机构签収的检验证书时,该检验 微生物学检验、感官检验等。有些商品,由于检验 标准低于买卖合同规定的迚出口商品,则应按照合同规定 证书就成为出口结汇不可缺少的单据乊一。商检机 方法不同,其检验结果可能相差很大。为避免収生 的检验标准检验。同时,对规定按强制性标准检验的迚出 构在执行检验时,均按合同、信用证的规定迚行检 争议,必要时应在合同中对检验方法作出明确的规 口商品,在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前提下,还必须按买卖合同 约定的一切规定严栺执行检验。这是因为买卖合同是约束 验。但是,当两者不一致时,则按信用证规定检验 定。凡按样品达成的交易,合同中应对抽样的方法 买卖双方的法律文件。 出证,以利出口人安全收汇。 和比例作出规定。
检验时间和地点
检 验 条 款 的 主 要 内 容

案例分析法律条款问题(3篇)

案例分析法律条款问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货物交付时间、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向乙公司支付了50万元定金。

然而,乙公司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未能履行合同,导致甲公司无法正常生产经营。

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退还已支付的定金。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以及甲公司是否可以要求乙公司退还已支付的定金。

三、法律条款分析1. 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交付货物的义务,已构成违约。

2. 定金罚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定金的,定金应当返还。

但是,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返还定金。

”本案中,甲公司已按照约定支付了定金,但乙公司违约,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退还定金。

四、法院判决法院审理认为,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付货物的义务,已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乙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退还甲公司已支付的定金。

最终,法院判决乙公司退还甲公司50万元定金。

五、案例分析1. 法律适用本案中,法院依法适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相关条款,明确了违约责任和定金罚则,保障了甲公司的合法权益。

2. 合同履行的重要性本案提醒我们,合同履行是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守的基本义务。

违约行为不仅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还会给守约方带来经济损失。

因此,合同当事人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避免违约行为的发生。

3. 定金罚则的适用定金罚则是合同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约束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

本案中,甲公司作为守约方,有权要求乙公司退还定金。

房屋合同定金的法律规定(3篇)

房屋合同定金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房屋合同定金是指在房屋买卖、租赁等合同中,为确保合同履行,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另一方的金钱。

定金在我国法律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是合同履行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详细阐述房屋合同定金的法律规定,包括定金的性质、作用、数额限制、支付方式、退还条件等内容。

二、定金的性质与作用1. 定金的性质定金具有担保性质,是当事人为确保合同履行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在房屋合同中,定金既是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体现,也是合同履行的保障。

2. 定金的作用(1)约束作用:定金能够约束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

(2)证据作用:定金是证明合同成立的证据,有助于解决合同纠纷。

(3)补偿作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定金可以起到一定的补偿作用。

三、定金的数额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超过部分不具有定金的效力。

具体如下:1. 房屋买卖合同:定金不得超过房屋成交价的20%。

2. 房屋租赁合同:定金不得超过租金总额的1个月。

四、定金的支付方式1. 现金支付:当事人可以现金方式支付定金,但需注意保存好支付凭证。

2. 银行转账:当事人可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定金,需在转账凭证上注明“房屋合同定金”字样。

3. 网络支付:当事人可以通过支付宝、微信等网络支付工具支付定金,但需确保支付安全。

五、定金的退还条件1. 合同履行完毕:在房屋合同履行完毕后,定金应当退还。

2. 合同解除:在合同解除的情况下,定金的退还条件如下:(1)因出卖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定金应当返还;(2)因买受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定金应当双倍返还;(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解除,定金应当返还。

六、定金罚则1. 违约方违约: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方未按约定支付定金,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双倍定金。

2. 违约方解除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方解除合同,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双倍定金。

供方供货问题的索赔和处罚标准

供方供货问题的索赔和处罚标准

深圳市自力电子有限公司供方供货问题的索赔和处罚标准由于供方物料不合格,会造成自力资金积压、交期延误、影响信誉,同时为有效促进供方质量改善,经确认如属供方责任,按以下标准向供方提出索赔:一、来料验收质量问题索赔:1、来料批由于质量问题批退后,第二次送检时必须承担自力的再次检验费用(再次检验费用包括检验工时、检验所需的电费和其他辅助检验材料费),该费用在当月的货款中扣除。

2、若第二次送检仍不合格并且不合格项和第一次一样,则按该批物料的总价值的5%给予处罚,超过第二次后每送检一次增加10%。

(例如:第三次送检不合格则需承担该批物料总价值的15%的处罚,第四次是该批物料总价值的25%,以此类推)3、由于供方的质量问题而造成自力的交期延误而导致自力客户的索赔,自力的供方必须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

二、来料在线使用质量问题索赔与处罚1、供方的供货的物料在我司使用的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超过%,使自力的生产效率降低,供方必须承担自力所损失的工时和相关物料的损失。

(自力内部流程:制造部门统计损失的工时,品质部审核后报采购部和财务部,所产生的工时费用〈30元/H〉和相关物料的损失由该供应商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在供应商当月的应付款中扣除)2、供方的供货在使用的过程中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无法正常而造成自力交期延误而导致自力客户的索赔,自力的供方须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

三、客户投诉质量问题索赔与处罚1、由于供方质量问题造成本司客户投诉,并给公司造成一定的信誉损失和经济损失的,供方除赔偿全部的经济损失外,还另将处以1000-5000 元的信誉损失赔款。

2、对于本公司客户投诉的重大问题,给本公司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暂停甚至取消责任供方供货资格。

供方除赔偿全部的经济损失外,还另将处以2000-10000元的信誉损失赔款。

四、售后服务质量索赔与处罚1、供方对自力反馈的问题需要到自力现场处理的在2个工作日内必须到场处理或回复,若延误或不到,每次处罚供方500元。

货物质量检验和验收规定

货物质量检验和验收规定

货物质量检验和验收规定合同书甲方:(买方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乙方:(卖方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鉴于甲方购买乙方生产的货物,为确保货物质量,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一、货物质量检验标准和程序1. 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验,确定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2. 货物的检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外观、尺寸、颜色、功能、包装等方面。

3. 检验程序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甲方通知乙方提供货物样品进行检验,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样品。

甲方对样品进行检验,并在一定时间内向乙方发出检验报告。

4. 如果货物未能通过检验,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重新制造或提供货物,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二、货物验收标准和程序1. 甲方在收到货物后,应在合理时间内进行验收。

2. 货物的验收标准应符合质量标准,并按照甲方提供的验收标准进行。

3. 验收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对货物进行外观检查、性能测试、功能检验等。

4. 如果货物通过验收并符合要求,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确认验收完成。

5. 如果货物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修复、替换或退还货物,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三、货物质量问题的处理1. 如果在货物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2. 甲方应在发现问题后,及时将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和要求。

3. 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尽快对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向甲方提供解决方案。

4. 对于乙方承认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修复、替换、退货退款等。

5. 对于争议解决的方式,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四、其他约定事项1. 双方应确保合同的履行,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市场需求。

2.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合同生效后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如确实需要修改或解除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三大诉讼案件法律事实(3篇)

三大诉讼案件法律事实(3篇)

第1篇在我国,诉讼案件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

本文将分析三个典型的诉讼案件,从法律事实的角度出发,探讨案件背后的法律关系、法律责任以及法律适用。

一、王某某诉张某某合同纠纷案案件背景:王某某与张某某于2018年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某某将一套房屋出售给王某某,总价款为200万元。

合同签订后,王某某按照约定支付了100万元定金。

然而,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张某某以各种理由拖延,导致房屋未能过户。

王某某遂将张某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定金并赔偿损失。

法律事实分析:1. 合同法律关系:王某某与张某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违约责任:张某某未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 定金罚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定金的,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张某某返还王某某定金100万元,并赔偿损失。

二、李某诉赵某侵权责任纠纷案案件背景:李某在赵某经营的超市购物时,不慎摔倒受伤。

经鉴定,李某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

李某认为赵某超市存在安全隐患,遂将赵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法律事实分析:1. 侵权责任法律关系:赵某超市作为经营者,有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的义务。

李某在超市购物时受伤,赵某超市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构成侵权。

2. 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赵某超市因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李某受伤,应承担赔偿责任。

3. 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规定,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检测检验机构奖罚制度规定

检测检验机构奖罚制度规定

检测检验机构奖罚制度规定
一、总则
1. 本规定旨在规范检测检验机构的奖罚机制,确保检测检验工作的公正性、准确性和高效性。

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检测检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二、奖励制度
1. 对于工作表现突出、检测检验结果准确无误的个人或团队,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表彰。

2. 对于在检测检验工作中提出创新方法或改进措施,显著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的个人或团队,给予特别奖励。

3. 对于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并有效处理检测检验任务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惩罚制度
1. 对于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导致检测检验结果失真的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直至解聘的处分。

2. 对于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或数据丢失的个人,根据损失程度,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和行政处分。

3. 对于利用职务之便,进行不正当交易或泄露检测检验信息的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并给予开除处分。

四、奖罚程序
1. 奖励和惩罚的决定应由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做出。

2. 所有奖罚决定应有明确的证据支持,并记录在案。

3. 受奖罚的个人或团队有权申请复核,机构应设立相应的申诉机制。

五、奖罚的实施
1. 奖励措施应公开透明,确保公平性。

2. 惩罚措施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避免任何形式的歧视或不公。

3. 奖罚结果应作为员工绩效评估和职业发展的重要参考。

六、附则
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检测检验机构负责解释。

2. 对于本规定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3. 本规定定期审查和更新,以适应检测检验工作的发展和变化。

第七章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练习题

第七章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练习题

第七章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一、填空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基本任务主要有:对重要商品实施;对所有进出口商品实施和办理对外贸易。

2.在我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管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各地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所负责地区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

3. 是指对进出口商品的质量、数量、包装等进行检验的做法,包括抽样的数量及方法;是指检验机构从事检验工作中所遵循的尺度和准则。

4. 是指买卖双方之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

《英国货物买卖法》将违约的形式划分为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两种。

美国法把违约划分为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两类。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将违约划分为______________ 和______________。

5.《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是根据违约后果的严重性进行判断。

是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致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

6.纵观各国法律,国际货物买卖中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时使对方的权利受到损害,守约方的救济方法主要有:、和三种。

7. 是指合同中规定如一方未履约或未完全履约,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钱,以补偿对方损失。

从性质上讲,违约金具有和双重性质。

我国《合同法》认为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解除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

8. 是合同中的一项免责条款。

合同中对其范围的规定通常采取、和。

9.在国际贸易业务中,不可抗力事件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可能是,也可能是,应由双方按照买卖合同的规定结合具体形势商定。

10.国际贸易争议解决方式主要有、、和。

是指各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发生的争议交由各方所同意的第三者进行审理和裁决,一求争议的最终解决。

《外贸单证》课程的教学初探

《外贸单证》课程的教学初探
向的联 系 。 因此必 须取 得这 些相 关部 门的协 作 , 就要 求外 贸业 这 务人 员既要 有敬 业 的精神 , 又要 有卓 越 的沟 通能 力 , 要具 备 过 还 硬的业务能 力 。 对 于外 贸单 证 制作 人 员来 说 , 须 遵 循 以下 的 制 单 工 作原 必 则 , 正确 、 整、 时 、 明 、 洁” 即“ 完 及 简 整 。这 个 原 则虽 然 只 有 十个 字 , 它 的内涵 十分 丰富 , 但 对于 学生 学好 本课 程 以及对 将来 真 正
身说明 的阅读 , 包括 信 用证 性质 、 类 、 种 号码 、 证 日期 、 效 期 、 开 有 到期地点 、 交单 期 等。根 据 以往 的教 学经 验 , 学生 对 “ 开证 日期 、 有 效期 、 交单期 ” 这几个 时 间规 定 容易 出 现混 淆 , 必须 讲解 透 彻。
部各 部 门 问的协 作 配 合 以外 , 必 须 与银 行 、 关 、 还 海 交通 运 输 部 门、 保险 公 司、 商检 机构 以及 有 关的 行政 管理 机关 发生 纵 向和 横
结合点 , 教学 内容 注意与单证 员资格 证书 ( 或报 关员 资格 证书 、 外
销员 资格证书 ) 考试 内容 的 衔接 , 该课 程 的教 学 内容作 了以 下 对
门课关系最 密切的是 品名 、 品质 、 数量 与包装 条款 、 国际货 物运 输
条款、 价格 条款 、 付条 款 , 支 在复 习 中要 注 意课 时 安排 。第 三 、 对
方 式有汇付 、 托收 、 信用 证 、 银行 保 函等 , 中信 用证 支付 方 式 最 其 为常用 , 对单 据制作 的要求也最 严格 , 要想正 确地 制作 单 据 , 须 必 先 读懂信用 证 。 关于信 用证 的性 质 、 点 、 特 种类 、 及 的 当事 人 、 涉 基本 的业 务

销售合同 检验与索赔

销售合同 检验与索赔

销售合同检验与索赔销售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下述商品的购销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一、商品信息(此处列出商品的详细描述,包括但不限于型号、规格、数量、品质标准等)二、交付条款(此处说明商品的交付时间、地点、方式及运输费用的承担等)三、检验与索赔1. 检验条款:a. 甲方应在发货前对商品进行严格检验,确保其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 乙方有权在收到商品后____天内进行检验,如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在检验期内书面通知甲方。

2. 索赔条款:a. 若乙方在检验期内发现商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保持商品的原状以供甲方核实。

. 乙方提出索赔时,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照片、第三方检验报告等。

c. 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应在____天内进行核实,并与乙方协商解决方案。

d. 解决方案可包括退货、换货、修复或减免部分货款等,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e. 若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或拒绝合理索赔,乙方有权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四、违约责任(此处说明双方违反合同条款时应承担的责任,以及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等)五、争议解决(此处约定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六、其他条款(此处可包括合同的变更、解除条件,保密协议,知识产权声明等其他必要条款)七、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供货问题的索赔和处罚标准

供方供货问题的索赔和处罚标准

深圳市自力电子有限公司供方供货问题的索赔和处罚标准由于供方物料不合格,会造成自力资金积压、交期延误、影响信誉,同时为有效促进供方质量改善,经确认如属供方责任,按以下标准向供方提出索赔:一、来料验收质量问题索赔:1、来料批由于质量问题批退后,第二次送检时必须承担自力的再次检验费用(再次检验费用包括检验工时、检验所需的电费和其他辅助检验材料费),该费用在当月的货款中扣除。

2、若第二次送检仍不合格并且不合格项和第一次一样,则按该批物料的总价值的5%给予处罚,超过第二次后每送检一次增加10%。

(例如:第三次送检不合格则需承担该批物料总价值的15%的处罚,第四次是该批物料总价值的25%,以此类推)3、由于供方的质量问题而造成自力的交期延误而导致自力客户的索赔,自力的供方必须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

二、来料在线使用质量问题索赔与处罚1、供方的供货的物料在我司使用的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超过0.5%,使自力的生产效率降低,供方必须承担自力所损失的工时和相关物料的损失。

(自力内部流程:制造部门统计损失的工时,品质部审核后报采购部和财务部,所产生的工时费用〈30元/H〉和相关物料的损失由该供应商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在供应商当月的应付款中扣除)2、供方的供货在使用的过程中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无法正常而造成自力交期延误而导致自力客户的索赔,自力的供方须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

三、客户投诉质量问题索赔与处罚1、由于供方质量问题造成本司客户投诉,并给公司造成一定的信誉损失和经济损失的,供方除赔偿全部的经济损失外,还另将处以1000-5000 元的信誉损失赔款。

2、对于本公司客户投诉的重大问题,给本公司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暂停甚至取消责任供方供货资格。

供方除赔偿全部的经济损失外,还另将处以2000-10000元的信誉损失赔款。

四、售后服务质量索赔与处罚1、供方对自力反馈的问题需要到自力现场处理的在2个工作日内必须到场处理或回复,若延误或不到,每次处罚供方500元。

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索赔的处理流程
提出索赔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或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在提出索赔 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据,如合同、发票、装箱单等。
协商解决
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索赔问题。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应当保持沟通,了解对方 的立场和要求,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仲裁或诉讼
如果协商无法解决索赔问题,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仲裁是一种快速、 简便的解决方式,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诉讼则是一种更为正式的方式,需要经过法院审 理,其判决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商品检验的方法
感官检验
抽样检验
通过人的感官(如视觉、听觉、嗅觉、 味觉等)对商品进行检验,判断其外 观、气味、口感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
从一批商品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进 行检验,通过对样品的检验结果推断 整批商品的质量情况。
仪器检验
利用各种专业仪器或设备对商品进行 检测,如电子秤、天平、化验仪器等, 以获取更精确的数据和结果。
够透明等问题。
适用范围
仲裁适用于各种商事争议,如合 同争议、知识产权争议、海事争 议等。在国际贸易中,仲裁被广
泛采用来解决商事争议。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索赔的注意事项
01
02
03
04
及时性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 内或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索
赔要求,以免丧失权利。
证据充分
在提出索赔时,当事人应当提 供充分的证据,以支持其索赔
要求。
合理解释
当事人应当对索赔的原因进行 合理解释,说明其索赔的合理
性和合法性。
合法手段
当事人应当通过合法手段提出 索赔要求,不得采取欺诈、胁
审理裁决

供方供货问题的索赔和处罚标准

供方供货问题的索赔和处罚标准

深圳市自力电子有限公司供方供货问题的索赔和处罚标准由于供方物料不合格,会造成自力资金积压、交期延误、影响信誉,同时为有效促进供方质量改善,经确认如属供方责任,按以下标准向供方提出索赔:一、来料验收质量问题索赔:1、来料批由于质量问题批退后,第二次送检时必须承担自力的再次检验费用(再次检验费用包括检验工时、检验所需的电费和其他辅助检验材料费),该费用在当月的货款中扣除。

2、若第二次送检仍不合格并且不合格项和第一次一样,则按该批物料的总价值的5%给予处罚,超过第二次后每送检一次增加10%。

(例如:第三次送检不合格则需承担该批物料总价值的15%的处罚,第四次是该批物料总价值的25%,以此类推)3、由于供方的质量问题而造成自力的交期延误而导致自力客户的索赔,自力的供方必须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

二、来料在线使用质量问题索赔与处罚1、供方的供货的物料在我司使用的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超过0.5%,使自力的生产效率降低,供方必须承担自力所损失的工时和相关物料的损失。

(自力内部流程:制造部门统计损失的工时,品质部审核后报采购部和财务部,所产生的工时费用〈30元/H〉和相关物料的损失由该供应商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在供应商当月的应付款中扣除)2、供方的供货在使用的过程中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无法正常而造成自力交期延误而导致自力客户的索赔,自力的供方须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

三、客户投诉质量问题索赔与处罚1、由于供方质量问题造成本司客户投诉,并给公司造成一定的信誉损失和经济损失的,供方除赔偿全部的经济损失外,还另将处以1000-5000 元的信誉损失赔款。

2、对于本公司客户投诉的重大问题,给本公司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暂停甚至取消责任供方供货资格。

供方除赔偿全部的经济损失外,还另将处以2000-10000元的信誉损失赔款。

四、售后服务质量索赔与处罚1、供方对自力反馈的问题需要到自力现场处理的在2个工作日内必须到场处理或回复,若延误或不到,每次处罚供方500元。

定金罚则(共4篇)

定金罚则(共4篇)

定金罚则(共4篇)篇一:定金罚则什么是合同法中的定金罚则买卖关系中经常提到定金,买方在签订合同后付给卖方部分款项,作为将来付款的担保,如果买方不履行合同,卖方可以不退还定金,如果卖方按照合同履行了供货义务,定金便折为货款,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履行供货义务,则应当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

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什么是合同法中的定金罚则”,仅供参考,希望您喜欢!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查看。

什么是合同法中的定金罚则(一)定金的概念和特征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约定由一方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的金钱。

《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具有以下的特点:第一,我国合同法所规定的定金在性质上属于违约定金,适用于债务不履行的行为。

换言之,定金具有惩罚性,是对违约行为的惩罚。

第二,定金具有担保作用。

其基本内容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此种责任不仅能够有效地制裁不法行为,而且能够起到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作用。

第三,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它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必要条件。

当主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时,定金条款也不能生效。

主合同消灭,约定的定金也发生消灭。

第四,定金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

即定金的成立不仅需要有当事人的合意,而且还必须要有定金的现实的交付行为。

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条款,而实际上未支付,则定金条款不生效,不能适用定金责任;如果当事人约定以支付定金作为合同的生效要件,而当事人未支付定金,但当事人已经履行了合同或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则应视为双方放弃了以定金作为合同生效要件的约定,这种情况下应认定合同已生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出境货物报检单的填写(补充)
• 1.报验单位 • 填写报验单位全称并加盖报验专用章 • 2.报验号 • 由商检机构受理报验人员填写。 • 3.报验日期 • 填写报验当天日期。 • 4.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填写在商检局备案的报检员;电话按实际填写。
• 5.发货人
• 填写合同上卖方或信用证受益人名称 (全称并中英文对照)。
具体地说,如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即 丧失定金的所有权,定金则由另一方当事人 所有;如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则除返还定 金外,还需要付给对方同定金数额相等的款 额。这种规定和做法。就称之为定金罚则。
二、定金与预付款(订金)的区别
预付款(订金)是合同当事人预先付 给对方一定数额的价款,即对合同义务的 预先履行,其本身就是预付的价款或价款 的一部分,而不是对合同的担保。
• 检验权是买方或卖方有权对所交易的货 物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即作为交付货 物和接受货物的依据。
• 确定检验时间和地点,实际上就是确定 买卖双方中的哪一方行使对货物的检验 权,也就是确定检验结果以哪一方提供 的检验证书为准。
㈠在出口国检验
• 1.产地(工厂)检验 • 2.装运港(地)检验(离岸品质、离岸重量) • 买卖双方若按此条件成交时,卖方对运输途中品质的变化和重量的短少,均可不负责任;
七、装船前检验(补充)
• 又叫“进口货物全面监管计划”(C ISS),是一国政府为了防止外汇流 失,确保国家关税收入,指定国际 公证检验机构对进口货物在装运前 实施进行强制性检验、价格比较以 及海关税则分类的进口综合监督制 度。
• 一、检验内容 • 商品检验、价格比较、合法性审查、
海关资料的核查 • 二、涉及证书 • 清洁报告书 • 不可议付报告书
old )
㈡商检证书的作用
• 1.作为证明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重量(数量)、包装以及卫生条件等是否符合合同规 定的依据。
• 2.作为买方对品质、重量、包装等条件提出异议、拒收货物、要求索赔、解决争议的凭 证。
• 3.作为卖方向银行议付货款的单据之一。 • 4.作为海关验关放行的凭证。
五、检验标准
• 短失的责任归属往往很难判断,业务上的通常做法为:依据保险合同和运输合同分别向保 险公司和运输公司同时提出索赔。
• (3)包装破损,导致货物散失
• 货到达目的地后,发现包装已经破损,货物散失,而提单中没有注明。出现这种情况有几种 原因:
• ①卖方没有针对货物的特性和运输状况进行包装,经商检部门出具证明后,向卖方索赔; • ②运输方野蛮装卸(Rough Handling),向运输公司索赔; • ③货物在运输途中遇上保险公司承保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向保险公司索赔; • 若难于判断最终责任方,同时向各责任方索赔!
•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标准 • 2.合同标准(凭样品成交的,按样品
检验) • 3.生产国标准、有关国际或国家商检
部门指定的标准检验。
六、出口商品检验的程序(补充)
• 1.出口商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以 书面方式向商检部门提出商品检验申 请(俗称报检或报验); 2.商检部门接受出口商商品检验申请, 对出口商品进行检验; 3.商检部门按照检验结果进行出证。
第九章 检验、索赔与定金罚则
第一节 商品检验
• 一、商品检验的作用 • 1.商品检验是保证买卖双方顺利履行
合同的法律依据(交接货物、结算货 款、索赔、理赔) • 2.保证进出口商品的品质和数量 • 3.促进企业改善品质管理,增强出口 产品的竞争力。
二、检验时间和地点
• 指在何时何地行使对货物的检验权。
• (2) 短失(Short Unloaded)
• 发票、装箱单和提单均证明货物已经全部装到运输工具上,但货到后,发现货物短少。出 现这种情况有两种原因:
• ①运输公司将货物误卸其他港口,或运输公司疏忽或故意短卸。此时向运输公司索赔!
• ②运输途中货物被盗或遗失。若货主的保险包括了这种情况,向保险公司索赔!
区别:如支付预付款(订金)的一方 取消合同,接受订金的一方必须返还预付 款(订金);如果接受订金的一方取消合 同,只需要返还等额的预付款(订金) , 不需要返还双倍的预付款(订金) 。
三、运用定金罚则的注意事项
1.在合同中,如需要订立定金条款时, 要注意定金条款的内容与预付款(订金 )条款内容的区别。
㈢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
• 装运地的商检机构检验货物后出具检验证明,作为卖方向银行收取货款的凭证之一,但不 作为最后依据,货到目的地后,由双方约定的检验机构在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内复验货物, 并出具复验证明,复验中如发现交货品质、重量或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而责任属于卖方时 ,买方可凭复验证明向卖方提出索赔,由于这种办法对交易双方都有利,故在我国进出口 合同中一般都采取这种办法。
• 一、索赔条款的规定方式 • 1.异议与索赔条款(Discrepancy and claim clause)
• 2.罚金条款(Penalty clause)
二、索赔条款的内容
• ㈠异议与索赔条款 • 1.索赔对象
• (1)短交(Short Delivery)
• 指货物包装良好,但买方在收到货物后 ,将实际货物与装箱单(Packing List) 核对,发现货件短少。向卖方索赔!
• ㈠国际上对检验标准的分类 • 1.对买卖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标准;(如
合同、 L/C) • 2.与贸易有关国家所制定的强制执行的法
规标准;
• 3.国际权威性标准 • ⑴国际专业化组织
所制定的检验标准 • ⑵区域性标准化组
织标准 • ⑶国际商品行业协
会标准 • ⑷某国权威标准
㈡我国商检机构对进出口商品实施 检验的标准
• (3)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的时效 • PICC制定《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
的索赔时效为2年。
• 3.索赔金额 • 根据国际惯例,买方向卖方索赔的金额应
与因卖方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相等。向运 输公司和保险公司索赔的金额,根据规定 方法计算。
第三节 定金罚则
一、定金的含义
定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约 定预先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额, 以保证合同的履行。
• 合同号按实际情况填写;
• 信用证号若实际支付方式是L/C,填L/C 号;若是其他支付方式则直接填支付方式,如 “T/T”。
• 16.用途
• 出口、索赔等
• 17.发货日期、输往国家(地区)、许可证/审批号、启运地、到达口岸、生产单位注 册号
• 按实际情况填写,没有则划“/”
• 19.集装箱规格、数量及号码 • 规格、数量按实际情况填写,号码可不填 • 20. 合同信用证对商检条款的特殊要求
但不能少于合同数量(多报少走)
• 11.货物总值
• 按实际报验数量的价值填写
• 12.包装种类及数量
• 按实际使用的包装材料及数量填写,如 “ Carton,1000件”。
• 13.运输工具名称号码 • 填“轮船、火车、飞机”等,号码可不
填 • 14.贸易方式 • “一般贸易”或“三来一补”
• 15.合同号/信用证号
㈣装运港(地)检验重量、目的 港(地)检验品质
• 大宗商品交易中,为了调和交易双方在检验问题上的矛盾,采取了一种折衷的办法, 以装运港的检验机构检验货物的重量,并出具重量证明作为最后依据,以目的港的检 验机构检验货物品质,并出具品质证明作为最后依据,称之为“离岸重量和到岸品质 ”。
三、检验机构
• ㈠国际上商品检验机构的类型 • 1. 官方检验机构 FDA • 2. 半官方检验机构 UL(美国担保人实验室) • 3. 非官方检验机构 劳埃德、SGS
2.定金条款的规定应明确具体。 3.违约金条款与定金条款只能择一使用, 不能同时使用。
本章重点
1.检验时间和地点 2.法定检验 3.商检证书的作用 4.装船前检验的程序 5.定金罚则
感谢下 载
• ③若均无,则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 合同公约》第39条规定:“买方必须在发 现或理应发现不符情况后一段合理时间 内通知买方,否则就丧失索赔的权利。” ,但最长不超过2年。
• (2)向运输公司提出索赔的时效 • ①海运 • 按《海牙规则》,从提货日起3天之内;若索赔未被受理,诉讼时效为1年; • 按《汉堡规则》,从提货日起15天之内;诉讼时效为2年; • ②空运 • 按《华沙条约》,从提货日起7天之内;诉讼时效为2年; • ③国际多式联运 • 按《联合国国际多式联运公约》,从提货日起6天之内;诉讼时 所交货物全部或部分,经商检部门检验后认为品质或规格与合同不符。 • ①若货物本身品质低劣,向卖方索赔; • ②若运输途中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致,向保险公司索赔。
• 2.索赔期限
• (1)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时效
• ①合同中具体规定的索赔时效
• ②若合同中无索赔时效,品质保证期为索 赔时效
㈡我国的商品检验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 检疫局”
• 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原国 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原农业部 的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局、原卫生 部的国家卫生检疫局,适应“三 检合一”的要求,组建上局。
商检局的职责范围
• 1. 法定检验和抽查检验 • (1)法定检验 • 指商检机构或者国家商检部门、商检
机构指定的检验机构,根据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对规定的进出口商品和 有关的检验事项实施强制性检验。
• (2)抽查检验
• 对法定检验以外的进出口商品,商检机 构可以抽查检验。
• 2.对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和检验工作实施 监督管理
• 3.进出口商品公证鉴定
四、检验证书
• ㈠种类
• 1.品质检验证书 • 8.价值检验证书
• 合同信用证有特殊要求时按实际要求填写,如:信用证中要求不列明收货人或收货人 栏凭指定(TO ORDER)出证的,都应填写在此栏内,以便商检机构出证时参考,使报 验人顺利结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