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学院关于制订本科专业学年学分制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
巢湖学院本科学年学分制实施方案
巢湖学院本科学年学分制实施方案院字〔2008〕92号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合理科学利用教学资源,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自主性,提高学习效率,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和素质全面提高,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高等教育教学基本规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努力探索新时期人才培养的新途径与新方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原则;坚持加强基础和整体优化的原则;坚持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的原则。
构建重视基础理论和素质教育的学科交叉、文理渗透的教学平台,构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紧密联系的课程体系,科学处理好各教学环节之间的关系。
通过试行学年学分制并逐步推行学分制,降低必修课比例,加大选修课比例,降低理论课教学时数,加大实践课教学时数等一系列教学改革手段,增加学生自主学习的时间和空间,拓宽学生知识面,增强学生学习兴趣,完善学生知识结构,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二、学制和学习年限实行弹性学制。
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学生在校期间弹性修业年限为3-6年。
每学年分为两学期。
凡在规定年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总学分和各类课程学分者,准予毕业。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未修满规定毕业的学分(但未达到退学标准者),作结业处理。
学生在基本学制内提前毕业或延长学习时间滞后毕业,须经学院批准。
经学院批准延长学习时间的学生,应按规定缴纳延长期的培养费。
三、学生学习自主权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学生可根据教学计划和自身实际,自主安排自己的学习进程。
对于任意选修课,在规定的范围内学生可以有条件地自主选修课程,直至修满规定的学分。
对于所有的选修课(含限定选修课,以下简称“限选课”;任意选修课,以下简称“任选课”),如一学期有多位教师同时开课时,学生可以有条件地自主选择授课教师,可选择自己满意的教师听课。
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制订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试行)》的通知
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制订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0.04.21•【文号】教成[1990]010号•【施行日期】1990.04.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制订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试行)》的通知(教成[1990]010号1990年4月21日)为了加强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学计划制订的宏观管理和指导,保证培养规格,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暂行条例》的要求,制订了《关于制订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现印发试行。
在试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告我委成人教育司。
附件:关于制定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试行)附件:关于制订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试行)一、指导思想制订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的教学计划,要贯彻“一要改革、二要发展”的方针,坚持按需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明确成人中等专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从各地区、各部门(行业)的实际出发,结合成人、在职、定向教育的特点,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使成人中等专业教育直接有效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培养目标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是培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职业道德的,具有必备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相应的文化知识,有较强实际工作能力的应用型中等专门人才。
在制订各专业教学计划时,要规定本专业具体的培养目标,明确学员在政治思想、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应达到的水平。
三、制订教学计划的原则1.要在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改革不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教育思想、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围绕培养目标和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充分论证本专业中等专门人才必备的知识含量和专业技能,处理好政治与业务、基础与专业、知识与能力、主干课程与相关科目、教与学诸方面的关系,使教学计划力求整体优化,产生符合培养目标的最佳效果。
厦门理工学院关于制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意见
厦门理工学院关于制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意见培养方案是高校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的集中体现,也是安排教育教学过程和开展教学管理活动的基本依据。
为了全面适应21世纪科技、经济与社会发展对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要求,构建我院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努力建设开放式、应用型、地方性、国际化的理工科大学,现就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制(修)订提出如下意见。
一、制(修)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修订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高[1998]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精神,立足厦门、面向全国,培养经济和社会发展一线所需要的具有现代工程技术能力和务实、创业素养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制(修)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基本原则(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学生发展为根本的原则各专业培养目标的确定应符合海峡西岸经济区,尤其是厦门市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也要符合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的需要。
对教育教学过程的设计及对校内外各种教学资源的利用要与培养目标相符合。
衡量专业办学水平的高低要以毕业生的素质与培养目标实现的符合度为标准。
制订专业培养方案要处理好学生“成人”与“成才”的关系,通过夯实专业基础以增强学生可持续发展的适应性,通过灵活设置专业方向以增强学生就业的竞争力。
培养方案还应充分考虑学生在兴趣、特长、能力等方面存在的差异,积极为学生提供跨学科跨专业选修和参与课外学术活动等机会,为学生个性和特长的充分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
(二)整体优化原则培养方案的制(修)订要统筹配置、利用校内外教学资源,构建以课堂教学和专业实践教学为主体、课外教育和社会实践为补充的教育教学体系。
要以求新、求精、求特的思想构建纵向结构合理、横向结构协调的课程体系,实现对传统专业内涵的改造和提升,使学生在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技能和方法的同时,提高学习能力、实践能力、沟通能力和创新能力。
师范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
师范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为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科学地构建学生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适应高等教育改形势,确立以学生为主体的办学观念,推进学年学分制向完全学分制转变,根据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总则第一条学分制是一种以学生为核心的弹性教学制度,它有利于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可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利于教师专长的发挥,促进教师的知识更新和科研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合理、科学地构建学生的知识能力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的竞争能力,使其更加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第二条我校实行的是以指导性教学计划为基础的学分制教学方案。
在构建学分制教学计划时,参照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以及XX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保证基础为前提并注重科学和人文素质、外语能力、计算机能力以及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构成完整的课程体系。
二修业年限第三条实行规定学制与弹性学习年限相结合的做法,四年制本科教育允许在3-8年内完成全部学业。
三培养方案与课程设置第四条培养方案应突出“人本性与适应性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学科交叉,增强课程的开放性,优化知识结构和课程体系,保证学生的专业基础,建立起理论教学、实践教学以及素质与能力培养的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体系。
第五条课程结构为“平台+模块”,课程体系包括通识通修平台课程、学科专业基础平台课程、专业模块课程以及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1.通识通修平台课程是对学生全面发展具有基础性、通用性的课程主要包括政治理论课程、军事理论、就业创业课程、分类分层次通修课程以及素质与能力拓展课程。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中1个学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1个学分、《思想和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中3个学分均纳入实践教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数学实行分类分层次教学,满足不同专业以及不同水平学生的需要;素质与能力拓展选修课程是旨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而开设的课程,学生必须修满10学分。
巢湖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修订
巢湖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修订)院字〔2011〕92号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人才,根据学分制教学管理目标与要求,为全面规范公共选修课的建设与管理,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1.公共选修课的设置应有利于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发展和培养学生的个性与兴趣,增强学生多方面适应能力,提高学生的文化品位、审美情趣、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等。
2.公共选修课原则上应依托学校的学科门类设置,也可根据学生与社会的需要灵活设置。
3.在具备条件和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高职称、高学历教师开设高水平公共选修课。
二、课程开设1.学校开设以下五大类公共选修课课程:人文社会科学类(含通识教育、学科导论等课程)、自然科学技术类(含通识教育、学科导论等课程)、体育艺术类、经济管理类、创新创业教育类(含学科竞赛、技术与技能等课程)。
各类课程旨在反映科研成果、反映本学科最新发展成就、介绍学科前沿、跟踪本学科高新技术等。
2.公共选修课实行学期申报制。
各院(系、部)须于每学期第十五周前,确定下学期拟开设公共选修课课程课目,对专业教学计划中已有的课程,将不得作为公共选修课进行开设。
拟开课程课目一经确定,须按时提交公共选修课申报表、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等材料,经课程所在教研室和院(系、部)逐级审核后,报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
3.具备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原则上每学年必须申报一门公共选修课。
鼓励具有讲师职称的教师开设公共选修课。
师资力量欠缺、情况较为特殊的少数课程,可由院(系、部)先行提出授课教师人选,并报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
3.各院(系、部)须于每学期第十五周向教务处报送下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计划并完整填写《巢湖学院公共选修课申报表》。
经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在第十九周由教务处通知至各院(系、部),由院(系、部)下达教学任务,相关授课教师做好开课准备。
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
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分制是高等学校以学分为单位来计算学生学习量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实施学分制有利于发挥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为了确保我校大类招生培养制度、各专业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的顺利执行,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章课程设置第二条学校学分制管理的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
必修课包括:通识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大类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师范性课程(师范专业)和实践性课程;选修课包括专业选修课(含专业限选课、专业任选课)和全校性通识选修课(含通识核心课、通识任选课等)。
1.通识必修课:为各专业学生都必须掌握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方面的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英语(第二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网络课程)、体育与健康等。
2.专业必修课(大类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为专业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课程,体现专业培养目标,保证专业基本规格。
3.师范性课程:是体现师范特色的教育理论课程和教育技能课程,为师范专业学生开设。
非师范专业学生不要求获得师范性课程学分,专业性课程学分相应增加。
4.实践性课程(不含课内实验、单独开设的实验课):为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提高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而开设。
包括专业性社会实践、读书报告、课程设计(实验设计)、实习、见习、学年论文(学年项目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
5.专业选修课程:包括专业限选课、专业任选课。
6.通识选修课(含通识核心课、通识任选课等):包括人文社科、自然科学、师范教育和艺术体育四类,从第二学期开始,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等进行自主选课。
第三条主、辅修制:为了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培养复合型人才,实行辅修制。
辅修制专业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应涵盖主要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辅修双学位的专业应与主修专业跨学科大类。
第四条各类课程修读学分参见各专业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
第三章学分认定第五条学分认定原则上以课程重要性和学习成本为依据,各类课程学分按以下标准确定:1.理论教学一般每16学时为1学分,根据课程性质的不同,单位学分对应的课时数可作适当增减。
关于修订本科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的工作意见
关于修订本科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的工作意见2011年8月教务处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是学校人才培养理念和培养模式的重要载体,是人才培养规格和教学质量保证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的基本依据。
现就修订本科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着眼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对拔尖创新人才的现时和未来需要,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主线,不断探索和建立符合高等教育客观规律、具有中国特色和清华风格的教育教学体系,努力把各种办学优势转化为人才培养质量的优势,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的整体质量,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本科教育是学校培养“高素质、高层次、多样化、创新性”拔尖创新人才的基础。
本科教育要保持和发展“厚基础、重实践、求创新”的培养特色,继续实施并完善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专业教育,教育引导学生成长为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德才兼备、勇于担当、具有国际视野与创新能力的治学、治业、治国英才。
二、基本原则1. 科学规范与继承发展相结合。
培养方案修订应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和学科发展逻辑,做到科学、系统和规范。
同时,还要继承已有的历史经验和传统,更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能够主动适应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的人才需求。
2. 以明确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统领修订工作。
各院系要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根据学校总体培养目标和本科教育定位,结合相关产业和领域的发展趋势和未来人才需求,研究确定本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
培养目标要反映本专业的人才培养定位和特色,培养规格要界定本专业毕业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基本要求。
深入研究本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的实现途径,科学规划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和各项教学活动。
3. 坚持加强基础教育,保持基础坚实的优势。
建立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并重的基础平台,保证人文社会科学基础、数学和自然科学基础及各类学科基础课的基本学时,充分认识文化素质教育在提高学生全面素质、培养创新人才中的基础性地位,力求扎实的基础知识、多元的文化视野和敏锐的思维方式协调发展,培养学生在宽广的学科视野中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师范学院学分制实施细则
师范学院学分制实施规范为保证我院学分制教学管理的顺利推进,根据《XX师范学院学分制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一、开课原则课程设置采用“平台+模块”结构体系,由必修课和选修课组成。
必修课是指体现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的最低要求,并为学生以后的自我发展奠定必要基础的课程。
限选课是指加深与扩大学生学科基础、相关知识及专业知识,以优化其知识结构,学生在限定的课程范围内,自主选择一部分进行修读的课程。
任选课是指拓展和深化学生专业知识领域,满足学生个性、兴趣爱好与特长需要和增强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课程,包括专业任选课、全校性公共选修课两个模块,以及本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以外的课程。
课程建设实行分级管理。
教务处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公共必修课、教育必修课和公共选修课建设。
公共必修课、教育必修课由教务处统安排。
公共选修课的设置将本着改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和拓宽学生的知识面这一原则,按哲学、文学、理学、法学、经济学、历史学、教育学、文化素质教育等类别,分别由各教学单位分段提供若干门选修课程,供本专业以外的学生选修。
学生在学习期间,应在本专业所属大类之外选修不少于4个学分。
各系负责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建设。
专业必修课程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设置。
专业限选课所设置的总门数应为学生选修课程门数的150%~200%,同时开设若干门任选课供学生自由选修。
各类课程学时和学分比例的要求是:必修课不高于75%,选修课不低于25%。
各专业课程学分分配参照《课程学分结构表》制定。
学生毕业时必须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及选修课的学分数,并完成不计算学分的各教育教学环节,包括:军训,公益劳动,教育(专业)实习,专业见习(考察),社会实践,毕业论文等。
注:表中各类学分是指学生获取学位必须取得的最低课程学分数,不包括社会实践、毕业论文等环节学分数.二、排课原则(一)全校性公共课安排1.公共必修课由教务处按照教学计划排定,学生不能任意选择课程,但原则上可以选择任课教师。
巢湖学院本科生选课管理暂行办法
巢湖学院本科生选课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为了配合我校学分制的实施,充分调动教与学的积极性,增强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强化个性培养和因材施教,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与创新教育,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选课课程设置1、选课课程包括两大类:必修课、选修课。
2、必修课由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和实验教学课程组成。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确定正常修读、超前修读或缓修,但必须修满必修课程学分。
3、选修课是由专业限选课、专业任选课、公共选修课组成。
(1)专业限选课是专业培养计划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按照专业的业务范围和方向分设的若干组用以加强和深化学生学科基础和专业知识的选修课。
学生可根据兴趣有系统地选择课程进行修读,获得应修学分。
(2)专业任选课是学校为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改善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结构而开设的选修课。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自由选择修读。
(3)公共选修课由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类课程及自然科学基础类课程组成。
各本科专业学生按照学科交叉的要求,应跨学科(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自然科学类课程)修读其它学科的课程。
二、选课原则和要求1、教学计划是学生选课的重要依据。
学生修业期间,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自主确定每学期的修读课程和学分。
学生应全面了解所学专业的教学要求,在规定的年限内按照教学计划的安排修读必修课(含实践教学),选修专业选修课和其他选修课,取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
2、学生选课前须认真阅读本专业教学计划,了解先修课程与后继课程的逻辑关系。
凡应先修的课程尚未修读的,不允许选修后继课程。
3、学生可从第二学年起,按教学计划的规定,修读相应课程。
每学期一般应修读24个学分课程,最低不得少于18个学分,最高不多于30个学分。
4、学习成绩优秀且学有余力的学生,由本人提交先修申请,经所在系主任同意,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后,允许超前修读一定课程的学分。
基础稍差的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缓修部分课程,并报所在系和教务处备案。
2024年学分制实施细则(二篇)
2024年学分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分制是以学生自主选课为机制,以学分与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量与质的计算单位,以取得一定的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人才培养规格多样化和个性化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第二条为深化我校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发挥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____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学习年限第三条我校本科专业的学制,除建筑学专业为五年外,其余均为四年。
根据学生学习能力,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制。
四年制本科在校学习年限为____年,五年制本科在校学习年限为____年。
第四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完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毕业要求的总学分,准予毕业;对符合《____学位条例》和《____工程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学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因患病、出国、创业等原因可申请休学____年,休学期限以学年为单位计算,学生最多可申请休学____次,累计时间最多____年。
学生休学须本人提出申请,经家长签字确认,学院院长审核,报教务处批准。
第三章课程、学分与成绩考核第六条人才培养计划内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
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对各类课程和实践环节均有最低学分要求规定。
必修课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包括____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
选修课指为加深专业基础、拓宽专业知识面以及提高学生文化素质的课程。
分为限制性选修课(简称限选课)和任意选修课(简称任选课)两种。
限选课指与专业密切相关的知识、技能以及提高学生文化素质的课程;任选课指为扩大学生知识面的课程,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爱好、学习能力以及就业方向选修的课程。
第八条学分计算学分计算以该门课程在人才培养计划中安排的学时数为主要依据。
巢湖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教研室意见
教研室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巢湖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
题 目
安徽省和县学校体育发展现状及分析
学生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
专 业
职 称
选题的意义及研究状况
温家宝总理多次强调我国是一个体育大国,而非是一个体育强国。我国绝大多数的人口在县城,县城体育事业的发展是增强国民体质的基础。目前,我国约80%的中小学生在县城,亲少年健康的成长关系到整个中华民族的兴旺,中国已逐渐迈进老龄化社会,学校体育是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教育改革的重点在县城,难点也在县城,长期以来,我国县城学校体育教学一直是教育的薄弱环节。社会环境的影响和经济条件的制约,导致县城学校体育教育基础先天不足,体育教师负担过重,国家教育改革和有关规定的不到落实。所以笔者认为加强对县城学校体育的重视是非常有必要的。
请客户结合学校规定的时间自行填写。
巢湖学院讲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评分表
备注:1.教科研项目(须有阶段性成果)和获奖按排名打分,主持或排名第一按对应分值的100%计算,排名第二按70%计算,排名第三按50%计算,排名第四和第五按20%计算,排名第六及以后的不计算分值。
2.本表中有关教学科研成果的分类见教人〔2009〕1号《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附表1到附表8。
3.同一项目多次获奖或同类奖项多次获奖的,就高不重复计算。
4.本表供各推荐单位进行参考,各单位可参照本表结合实际自制评分表作为考评推荐依。
巢湖学院毕业论文格式要求
巢湖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与格式要求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一)选题规范要求1、论文(设计)须一人一题,可采取学生自主命题或教师申报选题两种形式,应切合专业特点,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有利于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培养,同时,结合应用型办学定位,须有50%以上的论文(设计)在实验室、工程实践和社会实践中完成。
不宜选用总结、读书报告、心得体会、赏析等题目。
2、对照选题要求,各教研室对所提交的题目组织评审,并报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各院系组织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毕业生公布题目。
4、学生进行论文选题,选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5、各院系工作领导小组将学生选题情况汇总后,及时由教研室反馈给各指导教师,并将选题情况汇总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6、学生选题确定后,由各指导教师在规定时间帮助学生制定研究计划或方案,并指导后续各项研究工作。
(二)开题规范要求1、开题报告是学生对所选课题的研究方案,应在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资料搜集、比较、分析基础上,明确所研究的问题、所具有的研究意义和预期目标,以及研究应具备的基本研究条件、拟采取的研究方法、研究思路等作出的简要说明。
具体内容包括选题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思路、研究条件、研究工作计划于安排、指导教师意见等。
2、学生确定选题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并完成《巢湖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
开题报告学生填写部分要求使用计算机打印。
3、指导教师审阅开题报告,签署意见并签名。
均要求手工填写,不得使用计算机打印。
4、院系组织学生开题,并对学生开题报告进行审核、填写意见。
5、开题报告通过者,方可进入下一研究阶段。
(三)结构规范要求1、基本要求(1)毕业论文(设计)要中心突出,内容详实,论据充分,论证有力,数据可靠,逻辑性强,结构前后紧凑,层次分明,图表清晰,格式规范、符合要求,文字流畅,结论正确。
(2)篇幅理科6000字左右,文科10000字左右,(3)须使用的度量单位一律采用国际标准单位。
巢湖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实施细则试行
巢湖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实施细则(试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第二课堂活动的育人功能,引导帮助学生完善智能结构,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以及《巢湖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大学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由明德修身(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2学分)、敏行尚能(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团活动、社会工作、技能培训5学分)、崇美塑心(身心健康与文体艺术2学分)、创新创业(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3学分)四部分组成。
基本学分为12个学分,学生应当修满每个模块的基本学分,不设上限。
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学生积极参与各项素质拓展活动,获得学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二条素质拓展基本学分原则上需在前六个学期内修满,因特殊情况未修满12个学分的学生,需在第七学期初提出补修申请,经院(系)素质拓展工作指导组审批,报校素质拓展工作指导委员会同意后,在第七学期补修未完成的学分。
第三条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分为四个等级:低于12学分为不合格,满12学分为合格,12学分以上20学分以内(含20学分)为良好,超过20学分为优秀。
在学生学籍档案中只记录基本学分,在《巢湖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认证手册》中记录实际学分并给予等级评价。
第四条各级素质拓展活动必须事先申报。
院(系)级及以上活动由团委认定和登记备案,班级活动由各院(系)党团组织认定和登记备案,否则不予认定学分。
第五条素质拓展学分的认证原则:(一)申报自主化,即“自主选择、自主申报”,只要是学生确实参加的、自己认为重要的和应该填写的就可以申报填写;(二)组织归属化,即“谁组织,谁认证”,校级及以上活动由团委认证,院(系)及班级活动由各级党团组织认证,校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指导委员会于每学年6月份对各院(系)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工作情况进行抽查;(三)过程公开化,即“申报认证公示、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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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学院关于制订本科专业学年学分制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征求意见稿)教学计划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
为积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修订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巢湖学院本科学年学分制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本科专业学年学分制教学计划制订提出以下指导性原则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充分体现“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时代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教育教学基本规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要积极吸收教育教学研究最新成果,通过学年学分制实施,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强化创新能力培养,增强学生自主学习能力;要不断改革传统的教学管理模式,探索新形势下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新途径和新方法,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努力塑造优势和特色,构建符合学院发展定位、体现办学特色和贴近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
二、基本原则1、遵循教育教学基本规律,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科学把握规律,在遵循教育教学基本规律、人才培养基本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基础上,突出学生创新能力培养和素质教育提高,强调知识、能力和素质全面协调发展,坚持“德学并举,知行合一”,提倡研究性教学,启发和引导学生通过系统地课内、课外学习,具有适应终身学习和社会发展变化所需要的能力和素质。
2、整体优化人才培养过程,科学规范计划体系专业教学计划是一个完整、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要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学制的要求,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统筹优化人才培养全过程;要科学处理好各教学环节之间的关系,包括理论与实践、课内与课外、整体与部分、必修与选修等;要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科学设置课程体系,优化课程结构,加强课程整合,减少重复设置,增强课程的先进性、综合性和适应性。
设置课程时,应明确每门课程或每个环节的教育目标和作用,并注意彼此间的关系与衔接,另外,还应充分考虑社会对人才需求的趋势与变化,注重学生知识结构的完整和技能水平的提高,坚决杜绝和防止“因人设课”和“无人不设课”等现象。
此外,要科学确定专业培养目标,精练传统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继承和发扬特色,积极开拓创新,汲取教育教学研究最新成果,提升层次,确保专业教学计划的先进性和前瞻性。
3、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实践和创新能力培养在重视基础理论教学的同时,强化实践教学和第二课堂活动开展,突出实践和创新能力培养。
要精心构建既科学合理又体现基础性、综合性、创造性的理论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在全面规范、整体优化理论知识结构和课程体系的同时,科学的设置实践环节,培养学生良好的独立操作能力、应用与探索知识能力以及独立解决问题能力,并将课外教学作为课内教学的合理补充,鼓励师生共同开展有意义的实践性活动。
4、因材施教,注重个性教学计划的制订要有利于学生成长的自我调节和选择,促进个性化发展,并为优秀学生脱颖而出创造有利条件;要坚持和体现因材施教,在课程设置、选修、教学环节设计等方面注意共性与个性、统一与灵活相结合,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基础、兴趣、特长、能力等方面差异而体现出对教学的不同要求,积极构建多渠道、多规格、多元化的培养体系。
要进一步改革教育教学方法,引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增加课内信息量,减少理论教学,增加实践教学,强化实践教学环节,为学生的自主学习和独立思考留出足够时间。
三、具体要求与安排(一)学制、学分与教学时间分配1、学制实行弹性学制,除个别专业有特殊要求外,各专业的学制原则上均为4年,修业年限为3-6年。
2、全学程周数与分配按四年学制计算,全学程周数共200周,其中,寒假16周,暑假24周(社会实践安排在暑期或假日进行),教学周数160周(含课内教学与实践教学),按基本八学期总计,平均每学期20周。
各专业每学年均实行春季和秋季两学期制,每学期原则上应有16周用于教学(含实践教学环节)。
各专业课程应根据课程结构和内容体系合理确定相应教学周(时)数,如有多余,可作为机动时间,用于学术交流、文化素质教育活动、实习,或弥补因放假等原因造成的学时不足;若不足,则可在具体课程时间安排上灵活掌握。
各专业的实践教学环节根据实际教学要求作统筹安排。
3、学分规定本科生在校期间应修读的毕业总学分为文科类160学分左右,理工科类为170学分左右。
其中,文科类各专业课内总学时数(含理论教学、实验教学、课堂讨论、习题课等)应控制在2400学时以内,140学分左右;理工科类各专业课内总学时数(含理论教学、实验教学、课堂讨论、习题课等)应控制在2500学时以内,150学分左右。
(注:部分特殊专业学时数可上下浮动50学时)各专业应根据上述要求规定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必须修满的最低总学分数以及必修课和选修课的总学分数。
其中,必修课学分(学时)数占课内总学分(学时)数的比例应控制在70-75%,选修课则控制在25-30%,公共选修课不低于4学分、72学时。
各专业的实践教学环节为必修。
4、学分计算学分是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计量单位。
学分最小计算单位为0.5学分,计算学分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取值“0“或”5“(小数点后第一位为0-2时取0,3-7时取5,8-9时取0整数位同时加1),学分最小计算单位为0.5学分。
其中:(1)理论课学分=课内总学时/16;(2)实验课学分=课内总学时/28(艺体类术科课程每23学时计1学分);(3)体育课程学分为每学期1学分;(4)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含毕业实习、课程设计等)学分数=教学实践周数;(5)毕业论文(设计)学分数=8学分(每周1学分);(6)形势政策教育2学分,军事课(含军训等)2学分,安全教育1学分,就业指导2学分;(二)课程设置基本构成与学分分配整个专业教学计划的课程设置由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组成,其中必修课包括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等,选修课包括专业限选课、专业任选课和公共选修课等。
课程设置中须注意科学性、合理性和与学科相关知识的前后衔接,体现层次性、连续性,要充分考虑学生的接受能力、自主学习能力等。
学生在校期间的最后一学期主要为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等内容,一般不再安排理论课程。
课程基本组成结构包括:1、必修课(1)公共必修课公共必修课是各专业学生都必须掌握的课程,是大学生知识结构和能力素质培养中的基础部分,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体育课、公共外语课、计算机基础课、军事理论课、就业指导课等。
(2)学科基础课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划分,涵盖各专业共同设置的课程。
课程以学生学习和掌握相关学科和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基础知识为目标,包括跨学科门类的相关学科基础课程和本学科基础课程两部分,强调基础性、通识性。
学科基础课程原则上在前两年开设,属必修课程。
课程设置中,对不同类专业需另设置相应课程,如师范专业须开设教育学、心理学、教师口语、教育技术学等四门教育类课程;理工科专业须开设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等基础课程;经管类部分专业须开设高等数学等课程。
(3)专业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以培养学生掌握所学专业和相近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为主要目标,其课程由各教学单位具体论证确定,学时与学分按相关计算办法确定。
(4)其它主要指实验教学。
其是课程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专业应根据培养目标对学生实验技能的培养提出明确要求,并认真加以研究,在条件允许下,适当增加实验教学时数。
鼓励各专业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以提高学生实际动手操作能力。
2、选修课选修课是学习某一专业的学生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有选择的修读的课程。
(1)专业限选课专业限选课设置要体现选择性与指导性相结合的原则,注意知识的连贯与衔接。
课程由专业所属系自行组织设计和实施管理。
专业限选课只限于本专业学生修读,要确定专业系列或方向。
每个专业原则上应设立2—3个系列或方向课程模块,学生须选择某一模块进行修读。
各模块按专业方向合理进行课程优化设置。
该类课程学分(学时)数占课内总学分(学时)数的17—20%(2)专业任选课专业任选课是学生在专业学习中可自由选修的课程。
课程设置要本着拓宽学生知识面,提升专业学习深度和层次,提高学生综合应用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原则。
各系要充分挖掘和整合本单位的师资和课程资源,多开设相关课程供学生自由选修。
该类课程学分(学时)数占课内总学分(学时)数的8—10%。
(3)公共选修课(不少于4学分)学生在校期间须跨学科、跨专业修读至少两门公共选修类课程,学分总数不少于4学分。
公共选修课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方面和自然科学方面的课程。
公共选修课的设置应着重于提高学生的文化品味、审美情趣、人文素质和科学素养,旨在扩大学生知识面,实施素质教育。
鼓励和支持多开设选修课,课程的设置应认真研讨和筛选。
每门课程学分以1-2个学分为宜,以便学生选读和合理进行教学安排。
3、实践教学环节安排实践教学环节是指集中进行的实践性教学活动,是培养学生获得对专业学科领域的实际问题或现实社会中的实际问题的分析能力和解决能力的重要必修性环节,主要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动手能力、分析和综合能力、合作精神等,包括见习、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
(三)规范要求1、各专业教学计划中所列课程名称须按教育部规定或社会约定俗成规范命名,统一编号,明确归属。
公共类课程(或全院各专业均开设的课程)由院教务处统一编号。
具体编号方式见《巢湖学院学年学分制专业课程编号编写说明》。
2、专业教学计划制订时应考虑专业的发展趋势和社会需求变化,同时也须保持一定的稳定性。
3、课程建设由各专业所在教学单位负责,包括教学大纲编写、教材选用、教师选派、教学任务完成等。
五、专业教学计划格式与基本内容(一)培养目标指本专业培养什么规格的专门人才,毕业后能从事哪些方面的工作等。
(二)培养规格依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的表述,结合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特色进行科学表述。
1.总体表述。
主要说明本专业学生需要学习和掌握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需要具备的专业实践工作方法与技能,以及需要掌握的专业基本能力。
2.毕业生应获得的具体知识和能力(1-6个方面)。
(三)学制和修业年限学制为四年,修业年限3—6年(四)总学时和总学分规定学生毕业应至少修读的总学时和总学分(五)学位授予按教育部批准的学科门类设置。
(六)主干学科与主干课程(七)课程设置计划(见统一格式的样表)1、专业教学时间安排表2、专业教学进程表(1)专业教学进程表(2)专业教学进程表(续表)(3)专业教学进程表(公共选修课)(4)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安排表3、专业教学课程类型构成汇总表(八)主要课程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