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型医疗保险产品介绍(不含健享人生)
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
1.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订立 1.2 合同生效 1.3 保险对象 1.4 投保年龄 1.5 犹豫期
1.6 保险期间和续保 2.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2.2 保险责任 2.3 责任免除 3.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3.1 受益人
住院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经医院(见7.6)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我们按照被 保险人每次住院(见7.7)在约定范围(同签发保险单分支机构所在地社会医 疗保险规定的赔付范围)内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见7.8)的80% 给付保险金,每次住院给付保险金的限额见附表。 在每一保单年度内,我们仅对被保险人住院 180日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承担保险 责任。
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 每一保险期间届满之前,若我们未收到您不再继续投保的书面通知,则视作您 申请续保,我们将按照以下约定续保本附加险合同: 自您首次投保本附加险合同的生效日起,或自您非连续投保本附加险合同的生 效日起,每5年为一保证续保期间。在保证续保期间内每一保险期间届满时, 我们按续保时年龄对应的费率收取保险费后本附加险合同将延续有效。但若于 保证续保期间内每一保险期间届满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本附加险合同自动 不再接受续保:
每次住院相应项目给付限额表 费率表
险种简称:健享人生A 险种代码:521
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条款
(平保寿发[2009]150号,2009年9月呈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订立
“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险合 同”)由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险合同”)投保人提出申请,经我们同意 而订立。
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
阅 读 指 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 .).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签收合同后10日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1.5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险合同提供的保障………………………………………………2.2 您有退保的权利………………………………………………………………………………5.1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详见条款正文中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 2.2、2.3、3.2、6.1、6.2、7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5.1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6.1 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4.1 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3.2 在某些情况下本附加险合同应当进行险种转换,请您注意………………………………6.3 请留意条款所称医院的特定含义……………………………………………………………7.6 费用型医疗险是适用补偿原则的……………………………………………………………2.2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7 本附加险合同的有效期为1年,若保险期满时续保成功,本附加险合同将延续有效… 1.6 主险合同的某些变动会导致本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6.4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条款(平保寿发[2010]30号,2010年3月呈报中国保监会备案)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住院现金补贴团体医疗保险条款2009年105号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住院现金补贴团体医疗保险条款(平保养发[2009]105号,2009 年9月呈报中国保监会备案)提示:条款正文中加粗显示的文字内容为免除本公司保险责任的条款,请注意仔细阅读。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被保险人名册等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附加合同成立。
本附加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开始生效,具体生效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
第三条投保范围团体可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参保成员的配偶与子女也可参加本保险。
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内容执行。
第四条保险责任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因该事故经医院确诊必须住院治疗的,本公司按其合理住院日数乘以10 元住院日额现金补贴给付意外住院医疗现金补贴。
意外住院医疗现金补贴的累计给付日数最多为180 日,累计给付日数达到180 日时,对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第五条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住院治疗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五)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因疾病导致的;(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八)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九)保险单中特别约定的除外疾病;(十)既往症;(十一)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分娩(含难产)、流产、堕胎、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十二)精神和行为障碍(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性病;(十三)疗养、矫形、视力矫正手术、美容、牙科保健及康复治疗、非意外事故所致整容手术;(十四)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
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 - 详细条款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投保后10日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1.5 .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险合同提供的保障………………………………………………2.2 . 您有退保的权利………………………………………………………………………………5.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详见条款正文中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2.2、2.3、3.2、7.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5.1 .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6.1 . 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4.1 . 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3.2 . 在某些情况下本附加险合同应当进行险种转换,请您注意....................................6.3 . 请留意条款所称医院的特定含义.....................................................................7.6 . 费用型医疗险是适用补偿原则的.....................................................................2.2 .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7). 本附加险合同的有效期为1年,若保险期满时续保成功,本附加险合同将延续有效…1.6 . 主险合同的某些变动会导致本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6.4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
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2011-09-26 15:53:23 向日葵保险网[导读]:产品特色:费用有补偿,疾病有保障;多份更优惠,省心更省钱;保证续保期,保障不间断;犹豫期设计,贴心关怀您;人性化设计,满足您需求。
爱家人健康是福产品特色费用有补偿,疾病有保障;多份更优惠,省心更省钱;保证续保期,保障不间断;犹豫期设计,贴心关怀您;人性化设计,满足您需求。
产品简介投保年龄0周岁(指出生满28天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至50周岁,可续保至64周岁。
保险对象不享有社会医疗保险(见释义1)或公费医疗保障的人群可作为本附加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期间和续保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
您可于保险期间届满时,按续保时年龄对应的费率向我们交纳续期保险费,则本附加险合同将延续有效。
自您首次投保本附加险合同的生效日起,或自您非连续投保本附加险合同的生效日起,每5年为一保证续保期间。
若于保证续保期间内每一保险期间届满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我们将不再接受续保:(1)被保险人续保时的年龄超过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最高续保年龄;(2)主险合同交费期满。
在您每个保证续保期届满时,我们会审核被保险人是否符合续保条件。
如果我们审核同意,在此后一个保证续保期间内,您按时向我们交纳续期保险费,则本附加险合同将延续有效;审核后如果我们不接受续保,我们会以书面形式通知您。
保险金额本附加险合同每份的保险金限额见附表。
投保份数由您和我们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投保份数一经确定,在该保单年度内将不能变更。
保险责任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分为基本部分和可选部分。
您可以单独投保基本部分,也可以在投保基本部分的基础上增加可选部分,但不能单独投保可选部分。
您在投保可选部分时必须同时投保该部分的两项责任,不能只选择其中一项。
在本附加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一)等待期您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被保险人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发生疾病,由此而导致的住院(见释义2)治疗,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条款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条款注册号:C00001731922018052817942总则第一条本附加保险合同须附加于各种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保险合同”)。
主保险合同所附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凡与本附加保险合同相关者,均为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
凡涉及本附加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若主保险合同与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条款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条款为准。
本附加保险合同未尽事宜,以主保险合同的条款规定为准。
第二条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第三条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在符合本附加保险合同第十一条释义的医院(以下简称“释义医院”)进行住院治疗,保险人就被保险人的合理住院天数,按照保险单载明的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日额计算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多次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进行住院治疗,保险人均按上述规定分别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但保险人一次或多次累计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的天数以一百八十天为限,当累计给付天数达到一百八十天时,本附加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责任免除第四条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住院治疗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二)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三)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四)被保险人疾病、药物过敏、中暑、猝死;(五)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六)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八)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九)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加职业或半职业体育运动;(十)被保险人投保前已有残疾的康复或治疗。
第五条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住院治疗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一)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其所在国家或地区处于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二)被保险人醉酒或受毒品、管制药物影响期间;(三)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
平安人寿附加险介绍文档
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种附加险介绍目录01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保险(2008)04 【附加意外08,518】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05三度烧烫伤与给付比例表07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保险(2008)年交费率表07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08 【意外医疗A,527】附: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年交费率表08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B)09 【意外医疗B,528】附: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B)年交费率表10平安附加残疾意外伤害保险11 【附加残疾,180】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日额医疗保险(2008)12 【意外住院,520】附: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日额医疗保险(2008)年交费率表12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A,2004)13 【豁免(A),754】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B,2004)14 【豁免(B),755】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2007)15 【豁免重疾07,916】附:重大疾病释义16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22【住院费用A,507】附:每次住院相应项目给付限额表24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年交费率表24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25 【健享人生A,521】附:每次住院相应项目给付限额表27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年交费率表27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28 【健享人生B,522】附:每次住院相应项目给付限额表30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年交费率表30平安附加少儿高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2004)31 【高中教育,769】附:平安附加少儿高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2004)费率表32平安附加少儿大学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2004)33 【大学教育,770】附:平安附加少儿大学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2004)费率表34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保险(2008)险种简称:附加意外08险种代码:518一.投保年龄:0周岁(出生满28日且已健康出院)至64周岁二.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1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型医疗保险产品简介
理赔审核
保险公司将对提交的理赔材料 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属于保险
责任范围。
理赔决定
保险公司将根据审核结果,作 出赔偿或拒赔的决定。
理赔申请材料
01
02
03
保险合同
被保险人需要提供有效的 保险合同以证明保险关系 的存在。
身份证明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需要提 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产品提供住院费用报销,包括床位 费、治疗费、护理费、药品费等。
报销住院前后的门急诊费用,覆盖住 院前7天和出院后30天的医疗费用。
特殊门诊
涵盖特殊门诊费用,如放化疗、透析 等。
报销比例高
01
本产品采用阶梯式报销方式,根 据实际医疗费用金额,提供不同 的报销比例。
02
在一定范围内,报销比例高达80%以上,有效减轻患者自费负 担。
免赔额低
本产品的免赔额较低,客户只需承担 较低的自付金额。
免赔额的设置合理,既减轻了客户的 自付压力,又避免了小额赔付带来的 高额成本。
投保方式灵活
本产品可单独购买,也可附加在平安其他医疗保险产品上。
客户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不同的投保方式,以满足个性化的 保障需求。
03
保障内容
住院费用报销
包括床位费、治疗费、护理费、 检查费和手术费等住院期间产生
的合理费用。
报销比例根据合同约定,通常为 实际发生费用的80%或90%。
报销范围可能有限制,例如药品 费、材料费等可能不在保障范围
内。
特殊门诊费用报销
包括特殊疾病门诊医 疗费用,如恶性肿瘤 、器官移植后抗排异 治疗等。
可能存在特定的报销 比例和限额,需根据 具体条款确定。
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
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 “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 A )合同” .................. . .... .......... .............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合同后10日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1.5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险合同提供的保障………………………………………………2.2 您有退保的权利………………………………………………………………………………5.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详见条款正文中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 ……………………………………………………………… 2.2、2.3、3.2、6.1、6.2、7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5.1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6.1 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4.1 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3.2 在某些情况下本附加险合同应当进行险种转换,请您注意………………………………6.3 请留意条款所称医院的特定含义……………………………………………………………7.6 费用型医疗险是适用补偿原则的……………………………………………………………2.2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7 本附加险合同的有效期为1年,若保险期满时续保成功,本附加险合同将延续有效… 1.6 主险合同的某些变动会导致本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6.4
1.2
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条款
阅 读 指 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 .).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合同后20日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1.5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险合同提供的保障………………………………………………2.2 您有退保的权利………………………………………………………………………………5.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我们对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作了特别提示,详见条款正文中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 1.5、2.2、2.3、3.2、6.2、7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5.1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6.1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4.1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义务………………………………………………………3.2在某些情况下本附加险合同应当进行险种转换,请您注意………………………………6.3请留意条款所称医院的特定含义……………………………………………………………7.6费用型医疗险是适用补偿原则的……………………………………………………………2.2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7)本附加险合同的有效期为1年,每5年为一个保证续保期间………………………………1.6 主险合同的某些变动会导致本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6.4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险种简称:健享人生B险种代码:522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条款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补充住院医疗保险条款
平安补充住院医疗保险条款(平保养发[2010]123号,2010年7月呈报中国保监会备案)提示:条款正文中加粗显示的文字内容为免除本公司保险责任的条款,请注意仔细阅读。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开始生效,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
第三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或疾病,经医院确诊必须住院治疗的,本公司就其每次住院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按本合同约定的支付范围和支付比例给付补充住院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住院治疗,本公司均按上述约定给付补充住院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被保险人的补充住院医疗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其保险金额时,保险责任终止。
本公司在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给付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已从其它途径(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工作单位、侵权人或侵权责任承担方、本公司在内的任何保险机构)获得补偿,对于与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相符的合理医疗费用,本公司在扣除其他途径已获得的补偿后,对于剩余部分费用根据本合同约定在补充住院医疗保险金额的限额内按照约定的支付范围和支付比例给付补充住院医疗保险金。
第四条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床位费、手术费与医疗费用支出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五)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因疾病导致的;(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八)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九)保险单中特别约定的除外疾病;(十)既往症;(十一)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分娩(含难产)、流产、堕胎、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十二)精神和行为障碍(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性病;(十三)疗养、矫形、视力矫正手术、美容、牙科保健及康复治疗、非意外事故所致整容手术;(十四)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它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十五)被保险人健康检查、疗养、静养或特别护理;(十六)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平安安享住院费用医疗保险介绍22页PPT
60、生活的道路一旦选定,就要勇敢地 走到底 ,决不 回头。 ——左
平安安享住院费用医疗保险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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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黄金时代是在我圆。
•
8、你可以很有个性,但某些时候请收 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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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只为成功找方法,不为失败找借口 (蹩脚 的工人 总是说 工具不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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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只要下定决心克服恐惧,便几乎 能克服 任何恐 惧。因 为,请 记住, 除了在 脑海中 ,恐惧 无处藏 身。-- 戴尔. 卡耐基 。
56、书不仅是生活,而且是现在、过 去和未 来文化 生活的 源泉。 ——库 法耶夫 57、生命不可能有两次,但许多人连一 次也不 善于度 过。— —吕凯 特 58、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 朱熹 59、我的努力求学没有得到别的好处, 只不过 是愈来 愈发觉 自己的 无知。 ——笛 卡儿
P0251 平安附加住院医疗保险条款
(九)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十)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十一)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十二)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十三)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蹦极、驾驶滑翔机、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十四)被保险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性病、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十五)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武装叛乱、化学污染或恐怖行为;(十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第四条保险期间和续保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
本附加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开始生效,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
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投保人可向本公司申请续保本保险,本公司审核同意后为投保人办理续保手续,并按续保当时被保险人的风险性质重新厘定费率并收取保险费。
第五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中载明。
投保人须在投保时一次性交清保险费。
第六条如实告知订立本附加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附加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附加合同;对于解除本附加合同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附加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解除本附加合同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对投保人退还净保费。
第七条受益人指定和变更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平安附加住院医疗保险条款
平安附加住院医疗保险条款(平保发[1998]266号,1998年9月核准)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可附加于各种人身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主合同所附条款、投保单及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其他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凡与本附加合同相关者,均为本附加合同的构成部分。
第二条 保险责任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保单生效三十日后(续保者自续保生效后)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本公司就其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按90%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住院治疗,本公司均在本附加合同所附保险金额表规定限额内分项给付保险金,分项累计给付金额达到该项保险金额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第三者造成伤害而引起的治疗费用中依法由第三者承担的部分,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第三条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医疗费用支出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一、投保人故意致被保险人伤害、患病;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五、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六、被保险人怀孕、流产或分娩;七、被保险人因精神病、精神分裂或投保前已患有的疾病或残疾的康复或治疗;八、被保险人因矫形、整容或康复性治疗等所支出的费用;九、被保险人支出的挂号费、膳食费、护理费、陪住费、取暖费、交通费等;十、公费医疗管理部门规定的自费项目和药品;十一、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十二、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十三、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十四、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十五、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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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实际给付:4800+3000=7800元
报销7800元,占总花 销费用的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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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住院日额医疗保险(2007)产品介绍
投保年龄 0-50周岁, 连续续保可到64周岁 保险期限 一年 保险金额 日额保险金=10元/份/日 保险责任 住院日额保险金:(每一保单年度内最多给付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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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保费尽可能的 低廉!同时保额高! 我还要保障全面!
客 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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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何能满足客户 诸多的需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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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让我们一起学习几种平安主推的
附加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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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付额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基 床位费 本 部 医疗费 分 相关门诊 费 可 非器官移 选 植手术费 部 器官移植 分 手术费
每份给付限额表
赔付额度(A款)Biblioteka 实际发生的床位 费的80% 医疗费的80% 前后30天门诊费 的80% 手术费用的80%
赔付额度(B款)
约定范围内实际发 生的合理且必要的 费用按社保或公费 医疗获得补偿后的 余额(门诊费为住 院期间前后各30天 内因与该次住院相 同原因而产生的)
投保年龄 0-50周岁, 连续续保可到64周岁 保险期限 一年 保险责任
基本部分:
住院费用包括床位费、医疗费(含药费、治疗费、护理费、 检查检验费、特殊检查治疗费、救护车费 )、相关门诊费
可选部分:
非器官移植手术费用、器官移植手术费用
等待期
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疾病为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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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型医疗保险 产品介绍
· 2010年9月
第五版·
内部培训资料,仅供学员学习使用,严禁用于对公众和客户展示
课程大纲
• 产品开发背景
• 附加住院费用型医疗保险的分类
• 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B)产品介绍
• 附加住院日额医疗保险产品介绍
• 附加住院费用型医疗保险投保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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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门诊费 床位费 住院治疗费用 住院药品费用 住院手术费 合计 费用金额 600元 900元(30元/天×30天) 3000元 3000元(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费用2000元,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外的药品费用1000元) 4000元 11500元
保险利益: • 基本部分:门诊费200元(600 × 80%=480 >200)、床位费600元(900 × 80%=720 >600)、医疗费4000元((3000+2000) × 80%=4000<5200),总计4800元; • 可选部分:3000元(4000 × 80%=3200 > 3000)
限额 300
2600
赔付天数
每一保单年 度最多给付 180天
100
1500
手术费用的80%
10000
注:在B款中,被保险人不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的,按照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 合理且必要的上述各项费用的65%给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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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男宝宝,1岁,父母为其投保了2份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合同生效 半年后,宝宝不慎上臂骨折,送至医院后经医生确诊需要手术,并需住 院治疗,所花费用具体如下:
10元/份/天× 2份× 100天=2000元
• 胃炎住院 10元/份/天× 2份×(100-3)天=19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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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住院费用型医疗保险投保规则
销售区域 详见《营业部医疗险销售资格管理办法》 投保年龄 0-50周岁, 连续续保可到64周岁 档次与保 累计寿险风险保额 额规则 住院医疗费用保险 ≤5万 ≤2份 ≤30万 ≤6份 >30万 ≤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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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住院费用型医疗保险的分类
费用补偿型
---针对非社保客户: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 ---针对社保客户: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
日额津贴型 ---附加住院日额医疗保险(2007) ---平安附加守护一生终身医疗保险(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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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B)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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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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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住院日额保险金=(实际天数-3)×日额
意外住院日额保险金=实际天数×日额
重大疾病住院日额保险金:(每一保单年度内最多给付 90天) 重大疾病住院天数×日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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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小明,10岁,父母为其投保了2份附加住院日额医疗保险,合 同生效半年后,小明不幸遭遇车祸,送至医院后需住院治疗, 共住院100天,问共能够得到多少赔付?如果是因为胃炎住院 100天呢? 保险利益: • 车祸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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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我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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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加住院费用型医疗保险的分类 • 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B)产品介绍
• 附加住院日额医疗保险产品介绍
• 附加住院费用型医疗保险投保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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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 (507)/(B)(508)不 得与其他费用类保险重复投保 险种限制 • 住院日额(516)可以重复投保,但同一险种仅能投保一次 • 507、508、516不可附加于交费期小于5年的主险。做新增附 约时不可新增在主险剩余交费期小于5年的主险上
注:未成年人另有投保规定,不受此规则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