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大改革重点一览每日一练(201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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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司考改革重点内容归纳与总结每日一讲(10月18日)

2014年司考改革重点内容归纳与总结每日一讲(10月18日)

2014年司考改革重点内容归纳与总结每日一讲(10月18日)每日一讲:(单项选择题)1、甲公司因与乙公司的合同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公司的仲裁请求得到仲裁庭的支持。

裁决作出后,乙公司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法院在审查过程中,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法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审查,不影响法院对该裁决的强制执行B. 法院不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C. 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同时应当告知乙公司向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D. 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受理后应当裁定中止执行【正确答案】:D2、关于法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 社团法人均属营利法人B. 基金会法人均属公益法人C. 社团法人均属公益法人D.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均属营利法人【正确答案】:B3、甲将其1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价款30万元。

乙先付了20万元,余款在6个月内分期支付。

在分期付款期间,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甲才将汽车的所有权移转给乙。

嗣后,甲又将该汽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 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已经交付给乙,乙即取得汽车的所有权B. 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虽然已经交付给乙,但甲保留了汽车的所有权,故乙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C. 丙对甲、乙之间的交易不知情,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所有权D. 丙不能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所有权【正确答案】:B4、在某公司破产案件中,债权人会议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0%,就若干事项形成决议。

该决议所涉下列哪一事项不符合《破产法》的规定?A. 选举8名债权人代表与1名职工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B. 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C. 申请法院更换管理人D. 通过和解协议【正确答案】:D5、武当公司与洪湖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同时约定,因合同效力或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提交A仲裁委员会或B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考前强化试题及答案解析(三)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考前强化试题及答案解析(三)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考前强化试题及答案解析(三)一、单选题(本大题20小题.每题1.0分,共20.0分。

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赵某拥有公司25%的股份,但膝下仅有一幼子,年仅5岁。

一日,赵某忽遇车祸,抢救无效死亡,未留下任何遗嘱。

家属中仅剩妻子王某和幼子。

其妻欲以自己和儿子之名继承其夫的股东资格。

公司中持有30%和20%的两名股东甲、乙以王某性格怪癖,难以相处为由拒绝王某加入公司,但不反对其子进入公司;另一持股15%的股东丙既反对王某,也反对其子继承股东资格,并承诺以双倍的价格收购王某及其子的股权;一持股10%的股东丁同意王某加入公司,但以其子年幼,不谙世事为由,拒绝其子成为股东,但又不愿意购买其子的股权。

在公司章程未对此有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谁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A 母子均可B 母可,子不可C 母不可,子可D 母子均不可【正确答案】:A【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此题题干设计的很复杂,但基本上是在干扰考生,对解题不起什么作用。

其实《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题中,该公司的章程未对股东资格的继承作出相关规定,那么赵某的妻子和儿子作为他的合法继承人均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

A项为正确答案。

第2题某公司派张某、王某俩人到上海出差,联系业务,这种代理称为:A 单独代理B 法定代理C 共同代理D 再代理【正确答案】:C【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对共同代理的理解。

代理包括:单独代理和共同代理。

单独代理是指代理权授予1个人的代理。

共同代理是指代理权授予2人以上的代理。

该题为共同代理,故选C。

第3题张某系某从事电脑生产业务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刘某是该公司的监事,则:A 张某一律不得将自己所有的小汽车卖给本公司B 张某一律不得自己经营电脑生产业务C 张某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D 刘某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可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除外【正确答案】:C【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公司法》第149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已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司考改革重点内容归纳与总结每日一练(2014.11.15)

司考改革重点内容归纳与总结每日一练(2014.11.15)

司考改革重点内容归纳与总结每日一练(2014.11.15)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关于民事诉讼的裁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裁定可以适用于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诉讼请求B.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法院应当裁定延期审理C.裁定的拘束力通常只及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审判人员D.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定,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司法部答案】C【考点】民事裁定【答案解析】《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驳回诉讼请求应当用判决,故A、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延期审理用决定,故B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由于裁定是法院用于指挥诉讼的手段,解决程序性问题,作用于诉讼过程,因此,不参与诉讼的单位和人员一般与裁定无关,裁定对社会一般不具有拘束力,裁定的拘束力通常只及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审判人员。

故C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2、甲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人寿保险,指定其秘书乙为受益人。

保险期间内,甲、乙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且不能确定死亡时间的先后。

该起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人丙承担全部责任。

现甲的继承人和乙的继承人均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保险金应全部交给甲的继承人B.保险金应全部交给乙的继承人C.保险金应由甲和乙的继承人平均分配D.某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后有权向丙追偿【司法部答案】A【考点】人身保险中受益人、代位求偿权问题【答案解析】《保险法》第39条第2款规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2014年司考大改革重点一览带答案和解析

2014年司考大改革重点一览带答案和解析

1、国家禁毒委员会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关于该机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0题)A.撤销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B.可以规定行政措施C.议定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D.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答案】C【解析】选项A错误。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款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承担跨国务院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议定的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

在特殊或者紧急的情况下,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

选项D错误。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也可以只设立处级内设机构。

据此可知,可以设立司、处的机构不包括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2、于某和张某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张某因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开庭审判时于某发现张某被法院通知出庭作证,而张审判长是张某的姐姐,本案还存在有附带民事诉讼。

那么关于本案中的回避问题。

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张某作为证人不属于回避制度适用的范围,故张某不应回避B.张某作为共同犯罪人之一,如不出庭作证,案件就无法查明,故张某不应回避C.张审判长的弟弟与整个案件有利害关系,故其应当回避D.张审判长是本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张某的近亲属,故其应当回避正确答案:BD解题思路:回避的适用人员,是指在法律明确规定的回避情形下应当回避的公安司法人员的范围只有属于这一范围内的人员才需要自行主动回避,或者被当事人等申请回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第31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解释的规定,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参与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曰法警察、勘验人员、执行员注意其中不包括证人,故而张某作为证人是不适用回避制度的,A项说法正确,B项错误注意在本案的刑事诉讼中,由于张某未被起诉,故而不能被称为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所以D项的说法错误而根据题目中所提供的信息,张某有可能成为本案.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则刑事部分的审理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与其有利害关系,张审判长作为其姐,应当回避,故C项正确3、关于规章,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1题)A.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B.行政机关实施许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C.规章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D.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答案】A【解析】选项A正确。

2014年司法考试改革意见稿全文摘要带答案和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改革意见稿全文摘要带答案和解析

1、下列法律规范中哪种效力最高?( )A政治规矩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法律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

除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外,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多少年?( ) A二年 B 三年 C四年 D 五年3、《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至少组织一次典型案例发布。

典型案例发有应当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

”A、每半年B、每年C、每两年D、每三年4、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举行()日前,应当告知听证代表拟做出行政决策的内容、理由、依据和背景资料。

A、3日B、5 日C、7日D、10日5、2014年10月23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下列哪项?( )A司法独立 B党的领导 C依宪治国 D建立法治政府6、英国的宪法监督类型属于( )A.国家元首的宪法监督B.普通法院的宪法监督C.宪法法院的宪法监督D.立法机关的宪法监督7、黄州市交警大队以赵某违章停车为由,依有关规定,决定暂扣赵某1个月的驾驶执照。

这一行为属于下列哪个选项?()A、行政强制执行B、行政监督检查C、行政处罚D、行政强制措施8、授权立法的,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多长时间内,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律的意见?( )A三个月以前 B六个月以前 C一年以前 D十八个月以前9、行政法规是()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制定的法律规范。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C、国务院D、中共中央办公厅10、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法律案审议的结果以下哪一项不可能出现?( )A签署公布 B终止审议 C进一步审议 D提请表决11、授权立法的,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多长时间内,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律的意见?( )A三个月以前 B六个月以前 C一年以前 D十八个月以前12、国家的最高监督权由下列哪个部门行使?( )A最高人民法院 B最高人民检察院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3、根据现行宪法,批准自治州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生效的国家机关是()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 D.省、自治区人大常委14、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哪一事项作出规定? ( )A所有地方性事务B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C有利于本地区发展的地方性事务D国务院规定的地方性事务15、根据现行宪法,批准自治州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生效的国家机关是()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 D.省、自治区人大常委16、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司考改革重点内容归纳与总结每日一练(2014.8.15)

司考改革重点内容归纳与总结每日一练(2014.8.15)

司考改革重点内容归纳与总结每日一练(2014.8.15)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原告刘某欠款本息共计22万元,王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王某在3个月内向刘某分期偿付20万元,刘某放弃利息请求。

案件经王某申请撤回上诉而终结。

约定的期限届满后,王某只支付了15万元。

刘某欲寻求法律救济。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只能向一审法院重新起诉B.只能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一审判决C.可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和解协议D.可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司法部答案】B【考点】执行依据【答案解析】能够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包括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和支付令等,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本题中,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A选项重新起诉的说法错误,和解协议不是执行依据,故C选项错误,上诉后二审程序已经启动,D选项提出上诉说法错误,一审判决是执行依据,故B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2、关于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开庭时由书记员核对当事人身份和宣布案由B.法院收集的证据是否需要进行质证,由法院决定C.合议庭评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形成不了多数意见时,以审判长意见为准D.法院定期宣判的,法院应当在宣判后立即将判决书发给当事人【司法部答案】D【考点】开庭审理【答案解析】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案由,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案件中所涉及的所有证据,无论是当事人提供的,还是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到的,都必须经过当事人的相互质证,故B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合议庭评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以审判长意见为准,故C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向当事人发送判决书,故D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3、王某创作歌曲《唱来唱去》,张某经王某许可后演唱该歌曲并由花园公司合法制作成录音制品后发行。

下列哪些未经权利人许可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A.甲航空公司购买该正版录音制品后在飞机上播放供乘客欣赏B.乙公司购买该正版录音制品后进行出租C.丙学生购买正版的录音制品后用于个人欣赏D.丁学生购买正版录音制品试听后将其上传到网络上传播【司法部答案】ABD【考点】著作权侵权行为、出租权、合理使用、信息网络传播权【答案解析】甲航空公司购买该正版录音制品后在飞机上播放供乘客欣赏,并不属于著作权法第22条的合理使用,甲航空公司构成侵权,A应选。

2014年司法考试改革最新消息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改革最新消息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甲与乙签订《协议》,由乙以自己名义代甲购房,甲全权使用房屋并获取收益。

乙与开发商和银行分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

甲把首付款和月供款给乙,乙再给开发商和银行,房屋登记在乙名下。

后甲要求乙过户,乙主张是自己借款购房。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有权提出更正登记B.房屋登记在乙名下,甲不得请求乙过户C.《协议》名为代购房关系,实为借款购房关系D.如乙将房屋过户给不知《协议》的丙,丙支付合理房款则构成善意取得2、乙欠甲货款,二人商定由乙将一块红木出质并签订质权合同。

甲与丙签订委托合同授权丙代自己占有红木。

乙将红木交付与丙。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甲乙之间的担保合同无效B.红木已交付,丙取得质权C.丙经甲的授权而占有,甲取得质权D.丙不能代理甲占有红木,因而甲未取得质权3、下列哪种情形中,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应被同意?( )A.某侦查人员曾被单位作出过纪律处分B.某侦查人员态度生硬、粗暴C.某侦查人员接受过另一当事人的吃请D.某侦查人员业务能力差正确答案:C4、中国籍公民张某与华侨李某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该国。

l0年后张某在定居国起诉离婚,但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该案。

张某遂向自己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

依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A. 因双方在定居国结婚,不应受理B. 因双方已定居国外10年,不应受理C. 该中国法院有权受理D. 告知双方先订立选择中国法院管辖的书面协议【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C。

《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5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对于甲、乙二人的离婚案件,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本题对张某的起诉,法院可以受理。

故C项当选。

司考改革重点内容归纳与总结每日一练(2014.2.13)

司考改革重点内容归纳与总结每日一练(2014.2.13)

司考改革重点内容归纳与总结每日一练(2014.2.13)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根据公平正义理念的内涵,关于《物权法》第42条就“征收集体土地和单位、个人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所作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可以成立?A.有公共利益的需要,方可进行征收,实现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统一B.征收须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保证程序公正C.对失地农民须全面补偿,对失房市民可予拆迁补偿,合理考虑不同诉求D.明确保障住宅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保护正当利益和民生【司法部答案】ABD【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征收【解析】《物权法》第42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根据以上规定,对失地农民须全面补偿,对失房市民也应予拆迁补偿,而不是对失房市民“可”拆迁补偿。

ABD皆正确。

2、下列哪一情形构成重大误解,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A.甲立下遗嘱,误将乙的字画分配给继承人B.甲装修房屋,误以为乙的地砖为自家所有,并予以使用C.甲入住乙宾馆,误以为乙宾馆提供的茶叶是无偿的,并予以使用D.甲要购买电动车,误以为精神病人乙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与之签订买卖合同【司法部答案】C【考点】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法律行为的效力;重大误解【答案解析】并非任何“误”都属于民法上的“误解”。

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首先应当注意,重大误解适用于法律行为而非事实行为,B选项中甲的行为系事实行为,构成添附,不应选。

2013年司考大改革重点一览(必备资料)

2013年司考大改革重点一览(必备资料)

2013年司考大改革重点一览(必备资料)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每题1分,共10分。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关于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目标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的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B.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C.总目标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和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D.通过将全部社会关系法律化,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保障2、卡尔·马克思说:“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

”对于这句话,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A.法官的法律世界与其他社会领域(政治、经济、文化等)没有关系B.法官的裁判权不受制约C.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但必须是法律的奴仆D.在法律世界中(包括在立法领域),法官永远是其他一切法律主体(或机构)的上司3、现代陪审制发源于英国并长期作为一种民主的象征被广泛运用。

关于英国陪审制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陪审团职责是就案件的程序部分进行裁决B.法官在陪审团裁决基础上就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判决C.对陪审团裁决一般不允许上诉D.法官无权撤销陪审团裁决4、根据《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关于我国行政区划变更的法律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县欲更名,须报该县所属的省级政府审批B.乙省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应由全国人大审议决定C.丙镇与邻近的一个镇合并,须报两镇所属的县级政府审批D.丁市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国务院授权丁市所属的省级政府审批5、为大力发展交通,某市出资设立了某高速公路投资公司。

该市审计局欲对其实施年度审计监督。

关于审计事宜,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该公司既非政府机关也非事业单位,审计局无权审计B.审计局应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该公司送达审计通知书C.审计局欲查询该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账户,应经局长批准并委托该市法院查询D.审计局欲检查该公司与财政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应委托该市税务局检查6、联合国大会由全体会员国组成,具有广泛的职权。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答案及解析【优质】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答案及解析【优质】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薛某驾车撞死一行人,交警大队确定薛某负全责。

鉴于找不到死者亲属,交警大队调处后代权利人向薛某预收了6万元赔偿费,商定待找到权利人后再行转交。

因一直未找到权利人,薛某诉请交警大队返还6万元。

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平正义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薛某是义务人,但无对应权利人,让薛某承担赔偿义务,违反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B.交警大队未受损失而保有6万元,形成不当得利,应予退还C.交警大队代收6万元,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与薛某形成合法有效的行政法律关系,无须退还D.如确实未找到权利人,交警大队代收的6万元为无主财产,应收归国库【答案】D【考点】无主财产的归属2.张某和李某达成收养协议,约定由李某收养张某6岁的孩子小张;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办理了登记手续,张某依约向李某支付了10万元。

李某收养小张1年后,因小张殴打他人赔偿了1万元,李某要求解除收养协议并要求张某赔偿该1万元。

张某同意解除但要求李某返还10万元。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李某、张某不得解除收养关系B.李某应对张某承担违约责任C.张某应赔偿李某1万元D.李某应返还不当得利【答案】D【考点】不当得利、收养、违约3.甲公司和乙公司在前者印制的标准格式《货运代理合同》上盖章。

《货运代理合同》第四条约定:“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乙公司支付货运代理费承担连带责任。

”乙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红在合同尾部签字。

后双方发生纠纷,甲公司起诉乙公司,并要求此时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蓝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李蓝拒绝承担连带责任的抗辩事由,下列哪一表述能够成立?()A.第四条为无效格式条款B.乙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在第四条处签字C.乙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仅代表乙公司的行为D.李蓝并未在合同上签字【答案】D【考点】格式条款、法定代表人4.宗某患尿毒症,其所在单位甲公司组织员工捐款20万元用于救治宗某。

2014年司法考试改革最新消息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改革最新消息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甲委托乙采购一批电脑,乙受丙诱骗高价采购了一批劣质手机。

丙一直以销售劣质手机为业,甲对此知情。

关于手机买卖合同,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甲有权追认B. 甲有权撤销C. 乙有权以甲的名义撤销D. 丙有权撤销【正确答案】:A,B,C2、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都是非讼案件B. 起诉人或申请人与案件都有直接的利害关系C.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都是一审终审D. 陪审员通常不参加适用特别程序案件的审理【正确答案】:C3、郑贺为甲有限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吴悠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50万元。

甲公司小股东付冰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

关于付冰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B. 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C. 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D. 只有在其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郑贺提起诉讼【正确答案】:B4、甲公司未取得商铺预售许可证,便与李某签订了《商铺认购书》,约定李某支付认购金即可取得商铺优先认购权,商铺正式认购时甲公司应优先通知李某选购。

双方还约定了认购面积和房价,但对楼号、房型未作约定。

李某依约支付了认购金。

甲公司取得预售许可后,未通知李某前来认购,将商铺售罄。

关于《商铺认购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 无效,因甲公司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即对外销售B. 不成立,因合同内容不完整C. 甲公司未履行通知义务,构成根本违约D. 甲公司须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正确答案】:C5、村民甲、乙因相邻关系发生纠纷,甲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乙准许其从乙承包的土地上通过。

审理中,法院主动了解和分析甲通过乙土地的合理性,听取其他村民的意见,并请村委会主任做双方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同意调解。

调解时邀请了村中有声望的老人及当事人的共同朋友参加,双方互相让步达成协议,恢复和睦关系。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考前强化试题及答案解析(八)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考前强化试题及答案解析(八)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考前强化试题及答案解析(八)一、单选题(本大题20小题.每题1.0分,共20.0分。

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在下列关系中,属于共同共有关系的有哪些?A 甲乙丙3人各出资2.5万元,购买一工厂B 甲乙丙3人共有一栋房屋,甲乙主张为按份共有,丙主张为共同共有,但都没有证据C 个体工商户将餐厅折成1万股,卖给乙5000股D 兄弟2人各自出资共同购买共同居住的生活用房【正确答案】:B【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民通意见》第88条:“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果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

”据此,B项描述为共同共有财产。

共同共有是根据共同关系而产生的,其必须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这种共同关系或者是由法律直接规定,或者是由合同明确约定。

此乃共同共有的一个主要特征,也是一个重要的判断标准。

第2题金婵于2002年与张二结婚,第二年张二继承了父母的遗产三间房子和一些日用家具。

2004年张二不幸身亡,临终前向妻子金婵和亲友们表示,他死后要把家中归己的财产留给自己的后代。

张二去世后,金婵也由于过度悲伤引起早产,于2005年1月3日生下一男婴。

男孩生后第二天死亡,金婵也于产后第6天死于破伤风。

张二的哥哥张大参加了丧事料理,并叫其子张峰为死者“打幡”“摔盆”,声称要继承死者的遗产。

金婵的母亲李秀玉在金婵夫妻患病期间,一直照顾她们,在金婵死后,李秀玉收拾死者衣物准备回自己家时,张大父子出来斥责,并关门上锁,不准李秀玉再进屋动一针一线。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 张二去世后,金婵、胎儿是合法继承人B 金婵死亡后,张大有权分得部分遗产C 金婵死亡后,李秀玉是惟一合法继承人D 张二的口头遗嘱没有法律效力【正确答案】:C【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依《继承法》第10、26、28条等规定,对本案分析如下:张二的口头遗嘱有众人见证,应为有效,张二的遗产归其男孩所有;男孩死后,归其惟一合法继承人即母亲金婵所有;金婵死后归其惟一合法继承人即母亲李秀玉所有。

司法考试报名程序每日一练(2014.3.10)

司法考试报名程序每日一练(2014.3.10)

司法考试报名程序每日一练(2014.3.10)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甲公司将其生产的白酒独创性地取名为“逍遥乐”,并在该酒的包装、装潢和广告中突出宣传酒名,致“逍遥乐”被消费者熟知,声誉良好。

乙公司知道甲公司没有注册“逍遥乐”后,将其作为自己所产白酒的商标使用并抢先注册。

该商标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甲公司有权在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反对核准乙公司的注册申请B.如“逍遥乐”被核准注册,甲公司有权主张先用权C.如“逍遥乐”被核准注册,甲公司有权向商标局请求撤销该商标D.甲公司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乙公司停止使用并赔偿损失【司法部答案】BCD【考点】商标注册程序、商标异议与撤销【答案解析】《商标法》第30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

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A正确不选。

商标的排他性更强,不像专利权可以主张先用权,B错误应选。

根据《商标法》第41条规定,甲公司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而非向商标局申请,C错误应选。

《商标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甲公司商标未予注册,除非构成驰名商标,否则不能阻止他人使用,D错误。

2、2012年5月,东湖有限公司股东申请法院对公司进行司法清算,法院为其指定相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关于该清算组成员,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公司债权人唐某B.公司董事长程某C.公司财务总监钱某D.公司聘请的某律师事务所【司法部答案】A【考点】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的组成【答案解析】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1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清算案件,应当同时指定清算组成员。

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形,清算组成员可以由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或者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组成。

国家司法考试练习题

国家司法考试练习题

国家司法考试练习题一、宪法学1.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2. 宪法中关于国家机构的规定主要有哪些?3. 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如何规定的?4. 宪法修正案的提出和通过程序是什么?二、行政法学1. 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有哪些?2. 行政许可的种类和程序是什么?3. 行政处罚的决定主体和程序是什么?4. 行政复议的范围和程序是什么?三、民法学1.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是什么?2.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有哪些?3. 债的发生原因及其分类是什么?4.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是什么?四、刑法学1. 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2. 刑罚的种类及其适用条件是什么?3. 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是如何规定的?4.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程序是什么?五、商法学1. 商事行为的特征和种类是什么?2. 公司设立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3. 合伙企业的种类和法律责任是什么?4. 票据法的基本原理和主要内容是什么?六、经济法学1.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体系是什么?2. 反垄断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3.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规定有哪些?4.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七、国际法学1.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2. 国际公法的主体和主要内容是什么?3.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和主要内容是什么?4.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是什么?八、诉讼法学1. 民事诉讼法的诉讼主体和程序是什么?2. 刑事诉讼法的诉讼主体和程序是什么?3.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程序是什么?4. 仲裁法的基本原则和程序是什么?九、法理学1. 法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2. 法的渊源有哪些?3. 法的效力层次和适用规则是什么?4. 法的制定程序包括哪些阶段?十、法制史1. 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基本特点是什么?2. 古代刑法的主要制度有哪些?3. 古代民法的主要制度有哪些?4. 中国近代法律制度的变革及其特点是什么?十一、法律职业道德1. 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什么?2. 律师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有哪些?3. 法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有哪些?4. 检察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十二、三国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1. 国家主权豁免的含义和主要内容是什么?2. 国际争端的种类和解决方式有哪些?3. 国际私法中的法律适用规则有哪些?4.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机构是什么?十三、知识产权法学1. 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2. 著作权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3. 专利法的主要内容和专利权的取得条件是什么?4. 商标法的主要内容和商标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十四、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1.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2. 环境保护的主要制度有哪些?3. 自然资源保护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4. 环境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十五、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1.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是什么?2. 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3. 社会保险的种类和主要内容是什么?4. 工伤保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答案一、宪法学1.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人民主权原则、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2014年司法考试改革意见稿全文摘要带答案和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改革意见稿全文摘要带答案和解析

1、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

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我国宪法规定的权力制约原则?A.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B.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C.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对“一府两院”监督D.法院对法律合宪性审查2、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关于国际争端解决方式,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甲乙两国就界河使用发生纠纷,丙国为支持甲国可出面进行武装干涉B.甲乙两国发生边界争端,丙国总统可出面进行调停C.甲乙两国可书面协议将两国的专属经济区争端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国际法院对此争端拥有管辖权D.国际法院可就国际争端解决提出咨询意见,该意见具有法律拘束力3、下列哪些选项属于积极义务的范畴?A.子女赡养父母B.严禁刑讯逼供C.公民依法纳税D.紧急避险4、甲国发生内战,乙国拟派民航包机将其侨民接回,飞机需要飞越丙国领空。

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乙国飞机因接其侨民,得自行飞越丙国领空B.乙国飞机未经甲国许可,不得飞入甲国领空C.乙国飞机未经允许飞越丙国领空,丙国有权要求其在指定地点降落D.丙国军机有权在警告后将未经许可飞越丙国领空的乙国飞机击落5、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B.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D.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接受其监督6、F公司是一家专营进口高档家具的企业。

媒体曝光该公司有部分家具是在国内生产后,以“先出口,再进口”的方式取得进口报关凭证,在销售时标注为外国原产,以高于出厂价数倍的价格销售。

此时,已经在F公司购买家具的顾客,可以行使下列哪些权利?A.顾客有权要求F公司提供所售商品的产地、制造商、采购价格、材料等真实信息并提供充分证明B.如F公司不能提供所售商品的真实信息和充分证明,顾客有权要求退货C.如能够确认F公司对所售商品的产地、材质等有虚假陈述,顾客有权要求双倍返还价款D.即使F公司提供了所售商品的真实信息和充分证明,顾客仍有权以“对公司失去信任”为由要求退货7、甲法官处理一起伤害赔偿案件,耐心向被告乙解释计算赔偿数额的法律依据,并将最高法院公报发布的已生效同类判决提供乙参考。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考前强化试题及答案解析(二)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考前强化试题及答案解析(二)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考前强化试题及答案解析(二)一、单选题(本大题20小题.每题1.0分,共20.0分。

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葛某在某国家机关任职,某乙有求于他的职务行为,给葛某送了5万元的好处费。

葛某答应给某乙办事,但因故未办成事。

某乙见事没办成,便要求葛某返回好处费,葛某拒不返还,并威胁某乙如果再来要钱就告其行贿。

对葛某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 )A 敲诈勒索罪B 受贿罪与敲诈勒索罪C 诈骗罪D 受贿罪【正确答案】:D【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受贿罪与其他罪名之间的区别在于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国家工作人员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为名,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但并没有也不打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诈骗罪,不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以要挟、威胁的方式勒索他人财物,但并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是敲诈勒索罪,不是受贿罪。

本题中葛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取他人财物,并企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虽然因故未能办成,但并不影。

向受贿罪的成立。

第2题某大学李教授、刘教授与四海公司签订了技术委托开发合同。

合同约定,由四海公司提供实验条件、经费并向两教授支付报酬,由两教授研制开发可溶塑料制品。

澡大学曾给四海公司开出这样的证明:“李××、刘××是我校××专业教授。

”后技术开发成功,各方就技术成果申请专利权利的归属产生争议,下述哪种主张应予支持:A 四海公司认为它提供了实验条件、经费并向两教授支付了报酬,作为对价,当然应由它申请专利,否则将对它极不公平B 大学校长认为两教授是学校的职员,其成果是职务技术成果,申请专利的权利应当归学校C 两教授认为,开发的技术不是学校交付的任务,也没有利用学校的物质技术条件,不是职务技术成果;在与四海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没有规定申请专利的权利的归属,因此,应当属于研究开发者D 既然委托开发合同未约定申请专利权的归属,故应由四海公司与两教授共有,方显公平【正确答案】:C【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1)从两教授与某大学的关系看,他们的研究成果,既非接受本单位的工作任务,也未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故属于非职务技术成果,其专利申请权不属于本单位。

2014司法考试卷三真题选集及答案解析

2014司法考试卷三真题选集及答案解析

2014司法考试卷三真题选集及答案解析2014司法考试卷三真题选集及答案解析为你整理2013-2015年间各类学科真题及答案解析,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参考阅读,希望对考生备考冲刺复习能有所帮助。

12.原告与被告系亲兄弟,父母退休后与被告共同居住并由其赡养。

父亲去世时被告独自料理后事,未通知原告参加。

原告以被告侵犯其悼念权为由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按照我国民间习惯,原告有权对死者进行悼念,但现行法律对此没有规定,该诉讼请求于法无据,判决原告败诉。

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4-1-12单)A.本案中的被告侵犯了原告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B.习惯在我国是一种非正式的法的渊源C.法院之所以未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理由在于被告侵犯的权利并非法定权利D.在本案中法官对判决进行了法律证成【答案】A【解析】悼念权属于习惯权利,并非法定权利,故不属法律上规定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

非正式渊源主要指的是没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对法官裁判案件具有说服力的法的渊源。

当代中国的法的非正式渊源主要有习惯、判例、政策等。

在司法裁判中法官证明法律结论的成立被称为证成,此案中法官通过法律推理,证明自己的判决结论“原告败诉”成立。

13.张林遗嘱中载明:我去世后,家中三间平房归我妻王珍所有,如我妻今后嫁人,则归我侄子张超所有。

张林去世后王珍再婚,张超诉至法院主张平房所有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自由是宪法基本权利,该遗嘱所附条件侵犯了王珍的婚姻自由,违反《婚姻法》规定,因此无效,判决张超败诉。

对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4-1-13单)A.婚姻自由作为基本权利,其行使不受任何法律限制B.本案反映了遗嘱自由与婚姻自由之间的冲突C.法官运用了合宪性解释方法D.张林遗嘱处分的是其财产权利而非其妻的婚姻自由权利【答案】A【解析】《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每周一练试题A卷 附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每周一练试题A卷 附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每周一练试题A卷附答案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本卷满分为15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密封线内答题,否则不予评分。

姓名:______考号:______一、单选题(本大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下列哪一项表述符合公示催告程序的法律规定?()A、公示催告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B、公示催告程序仅适用于各种票据的公示催告C、除权判决应当宣告票据是否无效D、当事人不服法院的除权判决,可以提起上诉2、根据我国诉讼费用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状告同事侵犯其名誉权,法院因甲主张的事实证据不足,作出驳回其诉讼请求的判决。

法院应退还甲预交的案件受理费B、乙因一起债务纠纷案,二审败诉,想申请再审,某律师告诉他,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案件一律不需要交纳受理费C、丙向法院起诉与丁离婚。

双方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而结案,法院应当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D、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受理费、申请费应退还给当事人3、下列哪一情形可以产生自认的法律后果?()A、被告在答辩状中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予以承认B、被告在诉讼调解过程中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予以承认,但该调解最终未能成功C、被告认可其与原告存在收养关系D、被告承认原告主张的事实,但该事实与法院查明的事实不符4、根据《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承担。

A、个人财产B、部分成员财产C、集体财产D、家庭财产5、某公司两年前申请发行5千万元债券,因承销人原因剩余500万元尚未发行完。

该公司现将已发行债券的本息付清,且公司净资产已增加一倍,欲申请再发行5千万元债券。

该公司的申请可否批准?()A、可以批准B、若本次5千万元中包括上次余额500万元即可批准C、不应批准D、若该公司变更债券承销人,可以批准6、在某公司破产案件中,债权人会议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0%,就若干事项形成决议。

司考改革重点内容归纳与总结每日一练(2014.9.22)

司考改革重点内容归纳与总结每日一练(2014.9.22)

司考改革重点内容归纳与总结每日一练(2014.9.22)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用危机依法进行处置。

关于处置规则,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该信用危机必须已经发生B.该信用危机必须达到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程度C.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D.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促成其机构重组单选题【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接管和机构重组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据此可知,这里只要求“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而非“必须已经发生”。

2、甲化工厂和乙造纸厂排放污水,造成某村农作物减产。

当地环境主管部门检测认定,甲排污中的有机物超标3倍,是农作物减产的原因,乙排污未超标,但其中的悬浮物仍对农作物减产有一定影响。

关于甲、乙厂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厂应对该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B.乙厂应对该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C.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甲厂的行政责任D.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乙厂的行政责任多选题【正确答案】 ABC【答案解析】选项A、B正确。

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

据此可知,甲化工厂违法排污是造成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乙化工厂合法排污同样造成了环境污染,都要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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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大改革重点一览每日一练(2014.3.10)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D市S县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关于有关部门采取的措施,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接收病人的S县医院立即向S县卫生局报告B.接到报告的S县卫生局及时向S县政府和D市卫生局报告C.S县卫生局立即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指挥部D.S县卫生局在必要时可直接向卫生部报告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多选题【正确答案】 ABD【答案解析】选项A、B正确。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三款规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

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接到报告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上报。

选项C错误。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即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处置。

选项D正确。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获知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立即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2012年外国人约翰来到中国,成为某合资企业经理,迄今一直居住在北京。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约翰获得的下列哪些收入应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A.从该合资企业领取的薪金B.出租其在华期间购买的房屋获得的租金C.在中国某大学开设讲座获得的酬金D.在美国杂志上发表文章获得的稿酬多选题【正确答案】 ABCD【答案解析】《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该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选项A)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选项C)五、稿酬所得;(选项D)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选项B)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因此,在某大学开设讲座获得的酬金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据此可知,约翰2012年来华,迄今一直居住在北京,在中国居住的时间已经超过1年,境内外所得均应向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3、甲化工厂和乙造纸厂排放污水,造成某村农作物减产。

当地环境主管部门检测认定,甲排污中的有机物超标3倍,是农作物减产的原因,乙排污未超标,但其中的悬浮物仍对农作物减产有一定影响。

关于甲、乙厂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厂应对该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B.乙厂应对该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C.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甲厂的行政责任D.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乙厂的行政责任多选题【正确答案】 ABC【答案解析】选项A、B正确。

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

据此可知,甲化工厂违法排污是造成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乙化工厂合法排污同样造成了环境污染,都要承担侵权责任。

需要强调的是,环境污染民事责任不要求污染者的排污行为具有违法性,合法排污造成污染同样要承担民事责任,只是免于承担行政责任而已。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据此可知,甲化工厂排污中的有机物超标3倍,违反了《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甲厂的行政责任。

乙化工厂排污并未超标,不承担行政责任。

4、D市S县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关于有关部门采取的措施,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接收病人的S县医院立即向S县卫生局报告B.接到报告的S县卫生局及时向S县政府和D市卫生局报告C.S县卫生局立即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指挥部D.S县卫生局在必要时可直接向卫生部报告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多选题【正确答案】 ABD【答案解析】选项A、B正确。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三款规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

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接到报告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上报。

选项C错误。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即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处置。

选项D正确。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获知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立即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某商场使用了由东方电梯厂生产、亚林公司销售的自动扶梯。

某日营业时间,自动扶梯突然逆向运行,造成顾客王某、栗某和商场职工薛某受伤,其中栗某受重伤,经治疗半身瘫痪,数次自杀未遂。

现查明,该型号自动扶梯在全国已多次发生相同问题,但电梯厂均通过更换零部件、维修进行处理,并未停止生产和销售。

关于顾客王某与栗某可主张的赔偿费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均可主张为治疗支出的合理费用B.均可主张因误工减少的收入C.栗某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D.栗某可主张所受损失2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多选题【正确答案】 ABCD【答案解析】选项A、B正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选项C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八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选项D正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6、关于我国生态保护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国家只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B.国家应积极引进外来物种以丰富我国生物的多样性C.国家应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D.国家应指令受益地区对生态保护地区给予生态保护补偿单选题【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

《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据此可知,国家并非只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选项B错误。

《环境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应当合理开发,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依法制定有关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予以实施。

引进外来物种以及研究、开发和利用生物技术,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

据此可知,引进外来物种,应当以不破坏生物多样性为前提。

选项C正确。

《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确保其用于生态保护补偿。

选项D错误。

《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国家指导受益地区和生态保护地区人民政府通过协商或者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生态保护补偿。

该项错在,国家应起到“指导”的作用,而非“指令”。

7、关于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是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根据之一B.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C.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省级政府可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D.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省级政府备案多选题【正确答案】 ABC【答案解析】选项A、B正确,选项D错误。

《环境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选项C正确。

《环境保护法》第十五条第一、二款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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