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府办发[2008]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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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议佛山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的请示

关于审议佛山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的请示

南府〔2010〕122号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根据《印发佛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09〕48号)和《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09〕48号)的要求,经对2008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区政府决定,废止57件政府规范性文件(2000年以前发布而未列入附件目录的原则上废止),保留82件政府规范性文件,修改28件政府规范性文件。

废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失效,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对于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负责该文件清理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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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应当遵循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及时完成修改,并将修改后的草案报区法制局审核后重新公布,否则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决定废止的佛山市南海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2.决定保留的佛山市南海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3.决定修改的佛山市南海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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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决定废止的佛山市南海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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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决定保留的佛山市南海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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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决定修改的佛山市南海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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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文秘工作文件管理通知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6月4日印发—12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渝文备[2009]16)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2009年03月17日15时27分本文网址:/zwgk/gfxwj/137629.htm渝文备[2009]16号,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涪府发〔2008〕138号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各部门,中渝驻涪各单位,区属各企事业单位: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08〕45号)、《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3号)和《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以及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调整全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方式和标准征收土地应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别计算补偿。

(一)土地补偿费1.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按被征地面积及所在地区标准计算:一类地区14000元/亩;二类地区13000元/亩;三类地区12000元/亩(区域类别划分见附表1)。

2.被征收土地补偿费总额的80%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代为划转到劳动保障部门;其余20%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安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

3.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0%土地补偿费的管理、使用、分配,应严格按照集体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安置补助费1.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6000元。

2.安置补助费的支付按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不同年龄段确定:对未年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安置补助费全额支付给个人;对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应缴纳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总额的50%,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从其安置补助费中代为划转到劳动保障部门,专项用于该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剩余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个人。

重庆凤凰电镀集中加工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凰镇胡南坝

重庆凤凰电镀集中加工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凰镇胡南坝
因此集中加工区的升级改造内容应作为本次环评的一部分内容以便充实本项目原有环保问题及其解决方式的环评内容但由于集中加工区的升级改造重庆美焕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电镀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外公示版7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已经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了相应批复本次评价中对集中加工区的升级改造内容部分主要以引用集中加工区的升级改造的环评内容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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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优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电镀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号,2012.2.29 修订); (10)《中国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 年修订); (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53 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环控发[2001]19
(1998)5 号); (17)《关于西部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若干意见》(环发(2001)
4 号); (18)《长江三峡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环发[2008]16 号); (19)《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环发(2001)
19 号); (20)《关于加强环境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05]152 号); (21)《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 号); (22)《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经贸资源[2000]1015 号); (23)《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 2006 年 1 月 8 日); (2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第 1 号令); (2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91 号); (2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27)《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28)《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 5 号); (29)《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 年 11 月 1 日起实施); (3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31)《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 号); (32)《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42

对越作战人员退休待遇,全国对越参战人员退休待遇

对越作战人员退休待遇,全国对越参战人员退休待遇

对越作战人员退休待遇,全国对越参战人员退休待遇:全国参战参试退伍兵政策落实情况通报全国参战参试退伍兵政策落实情况通报国家民政部副部长的讲话:最近国家民政部副部长罗平飞在讲话中指出,军人退役后,属于一个特殊的群体,应该有其特殊的保障,它是由于军人在从军期间保家卫国,承担着作战及其他急难险重任务,作出了常人难以做到的贡献,需要国家同社会保障的角度给予补偿,其从军期间为国家作出的贡献,其特殊保障为(一)维护其退役军人在退役后相应的生活水平不低于或略高于社会总体水平,(二)保障退役军人的生活待遇略高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三)最重要,最核心的是看退役军人的经济收入,通过特殊保障和必要的优待使退役军人尽快达到或者高于未服兵役的公民的生活水平。

全国参战参试落实情况江西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赣府厅发【2007】17号文对所有企业已退休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在个人现有养老金基础上,上浮10%比例,增长,然后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生活补助。

(2008、2009、2010年)未报告,对所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和在企业下岗的参战退役人员,每人每月发放230元生活补助,对所有农村和城镇无业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每人每月发放175元生活补助。

另外对参战老兵(三节实行慰问金)春节、国庆节、八一建军节。

每人每节200元整。

安徽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民优字【2009】126号文一、给予在企业退休“两参”退役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在企业退休的1953年底以后入伍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每月每人给予生活困难补助150元,所需要资金由当地财政解决,(2010年未报告)。

现已达到220元。

二、在乡和城镇无工作“两参”退役人员由130元增到170元。

(2010年未报告)。

2009年元月份起执行。

现已达到220元。

辽宁辽宁沈阳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辽民发21号)和省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提高企业已退休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辽民发18号)精神,从2009年10月1日起,对企业已退休参战(参试)退役人员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生活补助70元,达到每人每月200元。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政府2008年六项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政府2008年六项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政府2008年六项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抚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1.19•【字号】抚府办发[2008]36号•【施行日期】2008.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政府2008年六项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抚府办发〔2008〕3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抚州市政府2008年六项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抚州市政府2008年六项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意见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市县政府六项考核评价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8]59号)精神,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对市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引导和有效服务,市政府在总结2007年开展六项考核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决定继续采用经济发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社会发展、社会稳定、“民生工程”、政务环境等6个方面的指标体系,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进行考核评价,引导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抓住关键,积极有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考核评价的原则按照市政府考核评价工作的总体要求,在保持体系稳定的基础上,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突出政府工作导向性,使指标体系和考核方法更具代表性和可行性,着重把握以下几个原则:(一)稳定性。

充分考虑考评工作的连续性与考评结果的链接性,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

(二)导向性。

进一步突出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充分发挥考核评价体系在实际工作中的导向作用。

(三)统一性。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体现整个考核评价方法的统一性和完整性。

(四)科学性。

结合去年考评工作实际,认真分析考评体系中存在的不足和缺陷,使考核评价体系更加科学、客观、全面地反映各县(区)工作实际。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08]45)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08]45)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08]45)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2008年04月28日16时46分日市人民政府第117次常务会议通过,调整我市征地补偿安置政策。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城区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平方公里以内)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5000元,三类地区(都市区:2737土地补偿费为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获得的补偿,被征地土地补偿费总额的8 0%首先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其余20%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安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

土地补偿费80%部分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之和尚不能满足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资金需要的,其差额部分由征地单位补足,直至满足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资金需要。

2.农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被征地拆迁农转非人员住房安置的人均建筑面积标准为30平方米。

日后,在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不实行自建住房安置。

体政策,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人数按被征收耕地面积(果园、牧草地面积按耕地面积计算,下同)与0.5倍非耕地面积之和除以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均耕地面积计算确定。

人均耕地面积为集体土地所有权证记载的耕地面积(不含已被征收的耕地面积)除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总人口数。

在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因住房被征收并拆除的,被拆除户可申请以户为单位全部农转非。

日起,在审批土地时征收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统筹费(以下简称征地统筹费)。

征地统筹费按土地面积收取,对经营性用地(含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城镇发展用地按照主城区每亩3万元,其他区县(自治县)每亩2征地统筹费计入土地成本,由市财政部门统一收取,作为市级专项收入,纳入专户管理,专项用于统筹调剂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社会保障费用。

各区县(自治县)对劳动力年龄段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应建立和完善失业登记制度和就业服务体系,积极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就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服务,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增强就业吸纳能力,改善和优化就业环境,促进劳动力年龄段内有就业愿望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实现就业。

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惠府〔2008〕14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市政府从2008年4月起,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对2007年12月31日以前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继续有效实施的249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审核,现决定对主要内容与党和国家新的方针政策、《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定不一致,以及主要内容与新的或已作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范性文件不相适应的,或者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新出台的政策代替的,适用期已过或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惠州市房屋交易管理暂行规定》等71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惠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惠州市人民政府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附件:惠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关于加强市区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惠府〔2009〕124号为维护我市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惠州市区(以下简称市区)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以及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的有关规定,凡由动力装置驱动、在道路上行驶的、供乘用或(和)运送物品的两轮或三轮燃油助力车、电动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均属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以下统称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

二、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

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市区道路行驶。

三、从2009年9月1日起,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不得在市区道路上行驶。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抚州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抚州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抚州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抚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06•【字号】抚府办发[2008]14号•【施行日期】2008.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抚州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抚府办发〔2008〕1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2008年抚州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六日2008年抚州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08年抚州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和依法整治、突出重点、打防结合、促进发展的工作原则,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以加强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为突破口,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继续抓好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等四个环节的整治,提高全市食品安全监管总体水平。

二、工作重点加大对食品源头污染整治,重点监管和整治农业投入品污染;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环节的监管;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继续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健全食品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提高猪肉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继续深入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开展保健食品、儿童食品市场和生猪“瘦肉精”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食品安全整治重点品种为粮、肉、油、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及保健食品等10类食品,具体包括:大米、米粉、米线、猪肉、酱卤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酱油、腐竹、饮料、膨化食品、月饼、饼干、蜜饯、豆干、罐头、蔬菜、酱腌菜、液体奶、水果、淡水产品、果冻等。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市政府立法计划和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厦府办[2008]44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市政府立法计划和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厦府办[2008]44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市政府立法计划和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正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市政府立法计划和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厦府办〔2008〕4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2008年市政府立法计划和执法检查计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OO八年二月二十九日2008年市政府立法计划和执法检查计划为加快推进政府立法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服务和保障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现制定2008年市政府立法计划和执法检查计划。

一、关于2008年市政府立法工作(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推进厦门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建设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的大局,立足本市实际需要,突出政府立法重点,着力抓好改善民生、加强城市建设、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推进体制创新等方面的立法工作,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有力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认真开展相关立法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立法任务。

对列入市政府立法计划的制定项目,起草单位要加强领导,成立起草小组,制定和落实工作责任制,保证必要的立法经费等条件,严格按照计划确定的时间完成法规、规章草案的报送工作,不能如期完成的,起草单位应当向市政府书面说明原因。

对列入市政府立法计划的法规、规章的备选、调研项目,相关责任部门要加强立法调研工作,并对其中备选项目要按时向市人大有关专委会、市法制局报送有关立法调研报告;调研后较成熟的立法项目,相关部门可以适时向市法制局报送法规或者规章草案。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佛山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08]83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佛山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08]83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佛山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正文:----------------------------------------------------------------------------------------------------------------------------------------------------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佛山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08]8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佛山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佛山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规定,结合佛山市近年突发性地质灾害灾情和佛山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野外调查成果,编制《佛山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目的是指导全市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2007年佛山市地质灾害概况2007年佛山市暴雨台风天气时有发生,但地质灾害的发生数量相比2006年有较大幅度的减少。

全市全年共发生突发地质灾害7宗,其中滑坡1宗、崩塌4宗、地面塌陷2宗,无造成人员伤亡。

比2006年发生的92处大幅减少了92.4%。

主汛期(4~9月)发生地质灾害5宗,占总数的71.4%。

从诱发因素分析,自然因素为主诱发地质灾害4宗,占总数的57.14%,人为因素为主诱发地质灾害3宗,占总数的42.86%。

2007年度佛山市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特点是:地质灾害与强降雨和人类工程活动密切相关。

另外,我市2007年应急调查了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隐患点24处,迅速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防患于未然。

通过开展佛山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野外调查以及近年的补充调查工作,发现了多处较严重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隐患点,直接威胁地质灾害隐患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范》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范》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范》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0.27•【字号】沪府办发[2008]45号•【施行日期】2008.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范》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沪府办发〔2008〕4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范》、《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规范》、《上海市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上海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范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建立健全本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证各行政机关准确一致地发布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职责分工)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本市法制、监察、信息化、保密、新闻发布等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范。

各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承担本机关信息发布协调工作。

第三条(适用范围)行政机关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协调机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一)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前,知道该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二)行政机关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但相关行政机关已发布的政府信息内容不一致的。

第四条(发布协调的内容)通过政府信息发布协调,行政机关应当就下列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一)信息内容的一致性和准确性;(二)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三)政府信息发布的主体;(四)政府信息发布的途径;(五)其他需要协调的事项。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补充下达2008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补充下达2008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补充下达2008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21•【字号】莆政办[2008]102号•【施行日期】2008.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补充下达2008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通知(莆政办〔2008〕10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补充下达2008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通知》(闽政办[2008]109号)精神,结合我市年度安全生产控制目标情况,对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10万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三项相对控制指标进行测算分解,补充下达2008年安全生产相对控制考核指标。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尽快将相对控制考核指标分解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把安全生产相对控制考核指标落实到基层,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并列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要及时统计、定期公布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落实情况,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各地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对各项控制考核指标的全过程跟踪、管控,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目标考核管理机制,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附件:2008年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安全生产相对控制考核指标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一日附件:备注: 1.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指工矿商贸、火灾、道路交通(不含高速)、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类事故死亡人数除以国内生产总值(亿元)。

2. 10万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指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除以常住人口(10万人)。

3.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指道路交通(不含高速)事故死亡人数除以机动车辆数(万辆)。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市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先进单位的决定-抚府发[2009]8号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市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先进单位的决定-抚府发[2009]8号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市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先进单位的决定正文:----------------------------------------------------------------------------------------------------------------------------------------------------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市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先进单位的决定(抚府发〔2009〕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政府把教育工作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大教育投入,实施教育民生工程,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各项教育工作取得了新的成就。

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工作,市政府决定,对全市2008年度4个教育工作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先进单位和16个单项考评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为加快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再立新功。

各县(区)、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强化目标责任,全面完成今年各项教育工作任务,努力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以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优异成绩向共和国60华诞献礼!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附件:抚州市2008年度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评先进单位名单一、综合先进县(区)(4个)资溪县东乡县临川区崇仁县二、单项先进县(区)(16个)(一)义务教育工作先进县(区)(3个)金溪县南丰县金巢经济开发区(二)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县(3个)南城县黎川县南丰县(三)校建项目推进先进县(3个)金溪县广昌县南城县(四)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先进县(区)(3个)乐安县南丰县金巢经济开发区(五)实施“校家同创”德育工程先进县(区)(4个)崇仁县临川区广昌县宜黄县——结束——。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6月份政务信息采用情况的通报-潍政办字[2008]121号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6月份政务信息采用情况的通报-潍政办字[2008]121号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6月份政务信息采用情况的通报正文:----------------------------------------------------------------------------------------------------------------------------------------------------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6月份政务信息采用情况的通报(潍政办字〔2008〕121号二00八年八月六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联系镇、街道:2008年6月份,市政府办公室采用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单位、各直报点信息195条。

其中,采用各县市区信息110条,采用市直部门、单位信息60条,采用信息直报点信息25条。

本月信息未上报或采用为零的单位:出口加工区、峡山开发区、市房管局,潍坊海关,人民银行潍坊支行,市信访局,市卫生局,市招商局,市中小企业局、寿光市孙家集街道、诸城市密州街道、安丘市兴安街道、奎文区廿里堡街道、坊子区黄旗堡镇、临朐县东城街道一、采用各县市区信息情况安丘市(当月上报50条,采用8条,当月18分,累计172分)1、安丘市“五个强化”保障新农合健康运行(普刊)2、安丘市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普刊)3、安丘市全力做好城区防汛工作(普刊)4、安丘市三项措施加快山区综合开发(普刊)5、安丘市四项措施完善医疗卫生体系(普刊)6、安丘市扎实做好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普刊)7、各县市区积极做好“三夏”生产准备工作(动态)8、潍坊市积极应对阴雨天气做好小麦抢收工作确保颗粒归仓(报省)寿光市(当月上报35条,采用5条,当月11分,累计169分)1、寿光市积极争创企业著名商标促效益(普刊)2、寿光市强化组织保障全面落实节能减排工作(普刊)3、寿光市三项措施全力备战2008年高考(普刊)4、寿光扎实开展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普刊)5、各县市区积极做好“三夏”生产准备工作(动态)昌邑市(当月上报41条,采用8条,当月42分,累计165分)1、昌邑市采取措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普刊)2、昌邑市打造人才绿色通道服务民营企业(普刊)3、昌邑市多措并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普刊)4、昌邑市强化服务发展外向型经济(普刊)5、各县市区积极做好“三夏”生产准备工作(动态)6、潍坊市出租车实施油改气进展情况(报省、省采用)★7、潍坊市化肥等农资产品价格变化情况(报省、省采用)8、潍坊市引导农民合理利用秸秆杜绝焚烧现象(报省)坊子区(当月上报68条,采用9条,当月33分,累计131分)1、坊子区10万元重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普刊)2、坊子区强化“三夏”期间护林防火工作(普刊)3、坊子区强化措施实现工伤认定“零”复议(普刊)4、坊子区全力确保“三夏”期间农资价格稳定(普刊)5、坊子区四措并举促进农民增收(普刊)6、坊子区四条途径完善社会救助保障网络(普刊)7、各县市区积极做好“三夏”生产准备工作(动态)8、山东农机跨区作业信息服务中心为“三夏”生产提供可靠保障(报省、省采用)9、潍坊市化肥等农资产品价格变化情况(报省、省采用)青州市(当月上报50条,采用5条,当月12分,累计126分)1、各县市区积极做好“三夏”生产准备工作(动态)2、青州市全力做好学生暑期安全工作(普刊)3、青州市四个加强积极争创省级文明城市(普刊)4、青州市四项措施推动物流业发展(普刊)5、各县市区积极做好“三夏”生产准备工作(动态)高密市(当月上报78条,采用8条,当月18分,累计125分)1、高密市采取四项措施做好小麦抢收工作(普刊)2、高密市全面做好“三夏”麦收准备工作(普刊)3、高密市突出三个重点加快生态城市建设(普刊)4、高密市完善长效机制加强节能管理(普刊)5、高密市优化产业结构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普刊)6、高密市扎实做好当前农村农业工作(普刊)7、各县市区积极做好“三夏”生产准备工作(动态)8、人民币持续升值对潍坊市进出口影响分析(报省、省采用)临朐县(当月上报81条,采用8条,当月17分,累计121分)1、各县市区积极做好“三夏”生产准备工作(动态)2、临朐县大力加强农技“110”服务体系建设(普刊)3、临朐县积极实施“限塑令”减少白色污染(普刊)4、临朐县积极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普刊)5、临朐县强化措施确保奥运农产品质量安全(普刊)6、临朐县切实抓好中小学校危房改造工作(普刊)7、临朐县上半年生猪生产呈现“两降一升”特点(普刊)8、临朐县夏粮收购工作做到“三个到位”(普刊)奎文区(当月上报62条,采用5条,当月28分,累计120分)1、当前中心城区露天烧烤现象亟待加强整治(动态)2、奎文区东关街道三项措施确保汛期安全(普刊)3、奎文区降耗节能激发工业新活力(普刊)4、奎文区三项措施优化投资环境(普刊)5、潍坊市出租车实施油改气进展情况(报省、省采用)★昌乐县(当月上报54条,采用8条,当月26分,累计118分)1、昌乐县积极搞好夏季植树造林(普刊)2、昌乐县五项措施惩处塑料袋违规行为(普刊)3、昌乐县严格监管切实保障奥运食品安全(普刊)4、昌乐县严抓高考考风考纪(普刊)5、各县市区积极做好“三夏”生产准备工作(动态)6、潍坊昌乐县以培植“亿元村”为着力点加快发展农村经济(报省)7、潍坊市化肥等农资产品价格变化情况(报省、省采用)8、潍坊市引导农民合理利用秸秆杜绝焚烧现象(报省)潍城区(当月上报74条,采用11条,当月50分,累计118分)1、当前中心城区露天烧烤现象亟待加强整治(动态)2、各县市区积极做好三夏生产准备工作(动态)3、潍坊市出租车实施油改气进展情况(报省、省采用)★4、潍城区采取措施加强农村土地管理(普刊)5、潍城区采取措施全力抓好重大项目管理(普刊)6、潍城区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普刊)7、潍城区积极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普刊)8、潍城区加强噪声污染管理营造良好应试环境(普刊)9、潍城区完善三个体系全力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动态)10、潍坊市化肥等农资产品价格变化情况(报省、省采用)11、潍坊市引导农民合理利用秸秆杜绝焚烧现象(报省)诸城市(当月上报79条,采用9条,当月27分,累计117分)1、各县市区积极做好“三夏”生产准备工作(动态)2、潍坊诸城市强化措施全力打造农村社区服务体系(报省)3、诸城市创新思路提升农业产业化(普刊)4、诸城市多措并举提升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水平(普刊)5、诸城市积极保障奥运农产品质量安全(普刊)6、诸城市积极培强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普刊)7、诸城市逆势而上外贸出口创历史最好水平(普刊)8、诸城市培育农村实用人才推进新农村建设(普刊)9、人民币持续升值对潍坊市进出口影响分析(报省、省采用)寒亭区(当月上报70条,采用7条,当月15分,累计64分)1、各县市区积极做好“三夏”生产准备工作(动态)2、寒亭区全面做好“三夏”生产准备工作(普刊)3、寒亭区三个完善提高卫生服务水平(普刊)4、寒亭区“三夏”生产全面告捷(普刊)5、寒亭区三项措施扎实推动服务业发展(普刊)6、寒亭区四措并举切实抓好污染源普查工作(普刊)7、寒亭区扎实搞好安全生产(普刊)滨海开发区(当月上报24条,采用4条,当月23分,累计46分)1、滨海经济开发区采取措施切实抓好秸杆禁烧工作(普刊)2、潍坊反映:今年原盐产量下降价格大幅上涨(报省、省采用)3、潍坊市加固大坝基础设施积极应对台风(报省、省采用)4、各县市区积极做好三夏生产准备工作(动态)高新开发区(当月上报18条,采用4条,当月9分,累计26分)1、当前中心城区露天烧烤现象亟待加强整治(动态)2、市高新区多措并举助推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发展(普刊)3、潍坊高新区白光电子产业初具规模(普刊)4、潍坊高新区软件园建设全面启动(普刊)经济开发区(当月上报13条,采用2条,当月5分,累计20分)1、经济开发区成立信用担保公司破解中小企业融资瓶颈(普刊)2、各县市区积极做好三夏生产准备工作(动态)出口加工区(当月上报0条,采用0条,当月0分,累计9分)峡山开发区(当月上报2条,采用0条,当月0分,累计8分)二、采用市直各部门信息情况市教育局(当月上报6条,采用4条,当月18分,累计88分)1、潍坊市建立中小学生成长导航站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工作(报省)2、潍坊市教育惠民工程又出新举措中小学生将享免费保险(报省、省采用)3、潍坊市四措并举确保高考平安(报省)4、潍坊市四项措施确保暑期校舍集中维修改造顺利进行(报省)市财政局(当月上报24条,采用5条,当月20分,累计77分)1、市财政局等五部门联合对校舍安全进行全面排查(普刊)2、上级财政对我市成品油调价补贴一亿余元(动态)3、潍坊市教育惠民工程又出新举措中小学生将享免费保险(报省、省采用)4、潍坊市加大投入力度全力推进自主创新工作(报省)5、我市积极做好食用油和成品粮储备工作(动态)市农业局(当月上报1条,采用1条,当月3分,累计60分)1、潍坊市引导农民合理利用秸秆杜绝焚烧现象(报省)市水利局(当月上报3条,采用2条,当月6分,累计58分)1、潍坊市完善防汛等预案积极应对各类极端事件(报省)2、建材价格上涨等因素对四河串联工程施工造成较大影响(动态)市贸易局(当月上报4条,采用1条,当月3分,累计57分)1、潍坊市家电下乡销售突破5万台(报省)市交通局(当月上报34条,采用3条,当月23分,累计53分)1、潍坊市出租车实施油改气进展情况(报省、省采用)★2、我市赴四川灾区公路抢险队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果(普刊)3、我市全面加强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做好奥运安全稳定工作(普刊)市统计局(当月上报3条,采用1条,当月2分,累计51分)1、全市小麦生产丰收在望(动态)市经贸委(当月上报3条,采用2条,当月6分,累计49分)1、潍坊市贯彻落实全省煤电油运保障暨电力迎峰度夏工作会议情况(报省)2、潍坊市推行“对标降耗”促进企业节能(报省)市民政局(当月上报2条,采用1条,当月3分,累计43分)1、潍坊市援川工作情况(报省)市工商局(当月上报10条,采用4条,当月10分,累计39分)1、市工商局开展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保护情况(报省)2、基层工商部门支持鲁东物流园区发展(普刊)3、市工商局落实XXX同志批示支持品牌创建(普刊)4、市工商局报送“限塑令”执行情况(动态)市质监局(当月上报11条,采用3条,当月9分,累计39分)1、潍坊市点线面相结合做好奥运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报省)2、潍坊市加强特种设备精细化管理确保奥运期间安全(报省)3、潍坊市严打假冒伪劣保证抗震救灾物资质量安全(报省)市畜牧局(当月上报3条,采用2条,当月5分,累计35分)1、市畜牧局“三个一”积极做好信息宣传工作(普刊)2、潍坊市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取得明显成效(报省)市发改委(当月上报3条,采用1条,当月3分,累计32分)1、潍坊市1-5月份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动态)市建设局(当月上报3条,采用1条,当月2分,累计31分)1、市建设局建立重点工程质量监督通报制度(普刊)市市政管理局(当月上报2条,采用1条,当月22分,累计30分)1、潍坊市及时吸取南方强降雨造成洪涝灾害教训扎实做好城市防汛工作(报省)2、潍坊市出租车实施油改气进展情况(报省、省采用)★市人事局(当月上报7条,采用2条,当月5分,累计27分)1、奥运安保工作纳入我市绩效考核(普刊)2、我市知名企业青岛招纳英才(动态)市信息产业局(当月上报4条,采用2条,当月6分,累计26分)1、我市两家企业入围第21届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动态)2、我市山东田润物流发展有限公司被评为山东省物流信息化示范单位(动态)市环保局(当月上报6条,采用1条,当月3分,累计24分)1、潍坊市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推进污染减排(报省)市安监局(当月上报10条,采用2条,当月4分,累计23分)1、我市成立矿山救护队(普刊)2、我市举行安全生产月启动暨潍坊市矿山救护队揭牌仪式(普刊)潍坊检验检疫局(当月上报2条,采用1条,当月2分,累计23分)1、潍坊检验检疫局制定措施支持当地经济发展(普刊)市外经贸局(当月上报2条,采用1条,当月9分,累计21分)1、人民币持续升值对潍坊市进出口影响分析(报省、省采用)市公安局(当月上报0条,采用0条,当月0分,累计21分)市劳动保障局(当月上报3条,采用2条,当月6分,累计19分)1、市劳动保障局两大举措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报省)2、潍坊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出台(报省)市卫生局(当月上报1条,采用0条,当月0分,累计19分)市海洋渔业局(当月上报7条,采用3条,当月9分,累计17分)1、潍坊市强化措施全力做好伏季休渔工作(报省)2、油价上涨对渔业的影响(报省)3、上半年我市近海渔船生产效益不佳(动态)市科技局(当月上报3条,采用1条,当月2分,累计17分)1、市科技局面向全市征集节能项目(普刊)市林业局(当月上报1条,采用1条,当月2分,累计17分)1、我市加强林业执法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普刊)市人口计生委(当月上报6条,采用2条,当月4分,累计16分)1、人口计生委采取“三严”措施扎实做好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普刊)2、我市计划生育“三项建设”成效显著(普刊)市审计局(当月上报6条,采用3条,当月6分,累计15分)1、开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情况专项审计(普刊)2、市审计局专题研究审计信息宣传工作(普刊)3、社保基金审计顺利开展效果明显(普刊)市物价局(当月上报3条,采用2条,当月6分,累计14分)1、潍坊市出台峰分时电价新政策(报省)2、潍坊市加强氯化钾及复合肥价格监管(报省)市药监局(当月上报11条,采用2条,当月5分,累计14分)1、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强力推进反兴奋剂工作(普刊)2、潍坊市严把抗震救灾药械质量关(报省)市粮食局(当月上报5条,采用1条,当月2分,累计14分)1、市粮食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市粮食安全(普刊)市旅游局(当月上报0条,采用0条,当月0分,累计11分)市城管执法局(当月上报2条,采用1条,当月2分,累计10分)1、市城管执法局推行领导包区执法管理责任制(普刊)市招商局(当月上报0条,采用0条,当月0分,累计9分)市文化局(当月上报3条,采用1条,当月3分,累计7分)1、我市又有五个项目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动态)市国土资源局(当月上报0条,采用0条,当月0分,累计7分)市公路局(当月上报1条,采用1条,当月2分,累计6分)1、中央组织部在市公路局前线指挥部举行火线入党仪式(普刊)市房管局(当月上报0条,采用0条,当月0分,累计6分)市金融证券办(当月上报4条,采用1条,当月2分,累计5分)1、企业上市工作取得新进展(普刊)市国税局(当月上报1条,采用1条,当月3分,累计5分)1、上半年车辆购置税收入情况及简要分析(报省)市中小企业局(当月上报0条,采用0条,当月0分,累计5分)市地税局(当月上报0条,采用0条,当月0分,累计5分)潍坊海关(当月上报0条,采用0条,当月0分,累计3分)人民银行潍坊支行(当月上报1条,采用0条,当月0分,累计2分)市外侨办(当月上报0条,采用0条,当月0分,累计2分)市沿海开发办(当月上报0条,采用0条,当月0分,累计2分)市规划局(当月上报0条,采用0条,当月0分,累计0分)三、采用直报点信息情况青州市(当月10分,累计32分)邵庄镇(当月上报6条,采用3条,当月6分,累计20分)1、青州市邵庄镇全力以赴备“三夏”(普刊)2、青州市邵庄镇积极搞好麦收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普刊)3、青州市邵庄镇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普刊)黄楼镇(当月上报5条,采用2条,当月4分,累计12分)1、青州市黄楼镇加大花卉产业招商力度(普刊)2、青州市黄楼镇依托花卉产业搞好小城镇建设(普刊)高密市(当月16分,累计32分)姜庄镇(当月上报10条,采用6条,当月12分,累计24分)1、高密市姜庄镇三措并举推动经济发展(普刊)2、高密市姜庄镇多举措加快产业集聚(普刊)3、高密市姜庄镇三个支点撑起经济扩张舞台(普刊)4、高密市姜庄镇多措并举打造文化名镇(普刊)5、高密市姜庄镇防汛工作做好五到位(普刊)6、高密市姜庄镇三举措繁荣镇区经济(普刊)朝阳街道(当月上报2条,采用1条,当月2分,累计6分)1、高密市朝阳街道三措并举助推劳保产业发展(普刊)潍城区(当月8分,累计29分)北关街道(当月上报5条,采用2条,当月4分,累计21分)1、潍城区北关街道四措并举做好村居财务管理工作(普刊)2、潍城区北关街道精心准备认真做好防汛工作(普刊)于河街道(当月上报3条,采用2条,当月4分,累计8分)1、潍城区于河街道“三个到位”确保安全度汛(普刊)坊子区(当月12分,累计22分)坊安街道(当月上报9条,采用5条,当月10分,累计18分)1、坊子区坊安街道努力做好防汛工作(普刊)2、坊子区坊安街道努力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普刊)3、坊子区坊安街道四项措施备战三夏生产(普刊)4、坊子区坊安街道四个到位做好灰飞虱预防工作(普刊)5、坊子区坊安街道创新思路多渠道推进小麦秸秆综合利用(普刊)黄旗堡镇(当月上报2条,采用0条,当月0分,累计4分)安丘市(当月4分,累计18分)景芝镇(当月上报6条,采用2条,当月4分,累计14分)1、安丘市景芝镇力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普刊)2、安丘市景芝镇全力做好防汛工作(普刊)兴安街道(当月上报1条,采用0条,当月0分,累计4分)寒亭区(当月10分,累计18分)开元街道(当月上报3条,采用1条,当月2分,累计6分)1、寒亭区开元街道四项措施防止焚烧农作物秸秆(普刊)寒亭街道(当月上报2条,采用1条,当月0分,累计4分)1、寒亭区寒亭街道四项措施构筑防汛安全网(普刊)诸城市(当月6分,累计18分)昌城镇(当月上报8条,采用3条,当月6分,累计16分)1、诸城市昌城镇大力推广生猪标准化饲养(普刊)2、诸城市昌城镇行寺社区服务中心建成运行(普刊)3、诸城市昌城镇依托四大载体加快推动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普刊)密州街道(当月上报3条,采用0条,当月0分,累计2分)昌邑市(当月4分,累计12分)都昌街道(当月上报2条,采用1条,当月2分,累计6分)1、昌邑市都昌街道加大投入强化农村公路建设(普刊)围子镇(当月上报2条,采用1条,当月2分,累计6分)1、昌邑市围子镇建管并重着力打造特色小城镇(普刊)奎文区(当月4分,累计10分)东关街道(当月上报3条,采用2条,当月4分,累计8分)1、奎文区东关街道三项措施确保汛期安全(普刊)2、奎文区东关街道四项举措大力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活动(普刊)廿里堡街道(当月上报1条,采用0条,当月0分,累计2分)临朐县(当月4分,累计10分)冶源镇(当月上报2条,采用2条,当月4分,累计10分)1、临朐县冶源镇加强综合治税工作(普刊)2、临朐县冶源镇实施四项工程改造提升小城镇(普刊)东城街道(当月上报0条,采用0条,当月0分,累计0分)昌乐县(当月4分,累计6分)城关街道(当月上报2条,采用1条,当月2分,累计4分)1、昌乐县城关街道五个“准备”做好防汛工作(普刊)红河镇(当月上报2条,采用1条,当月2分,累计2分)1、昌乐县红河镇加快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普刊)寿光市(当月4分,累计6分)孙家集街道(当月上报0条,采用0条,当月0分,累计2分)稻田镇(当月上报5条,采用2条,当月4分,累计4分)1、寿光市稻田镇财政出资26万元补助村级场所建设(普刊)2、寿光市稻田镇五项措施确保奥运期间本地稳定(普刊)高新开发区(当月0分,累计0分)清池街道(当月上报0条,采用0条,当月0分,累计0分)经济开发区(当月0分,累计0分)北城街道(当月上报0条,采用0条,当月0分,累计0分)滨海开发区(当月0分,累计0分)大家洼街道(当月上报0条,采用0条,当月0分,累计0分)峡山开发区(当月0分,累计0分)太保庄街道(当月上报0条,采用0条,当月0分,累计0分)——结束——。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督查专题计划的通知-东府办函[2008]96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督查专题计划的通知-东府办函[2008]96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督查专题计划的通知正文:----------------------------------------------------------------------------------------------------------------------------------------------------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督查专题计划的通知(东府办函〔2008〕9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为推进市政府重点工作的落实,确保市政府今年工作目标顺利实现,根据《关于落实2008年市政府主要工作任务的通知》(东府[2008]41号)以及市政府领导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8年督查专题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督查专题紧紧围绕十件实事、公共安全、自主创新、节能减排、镇村发展等重点工作,分两类,第一类为重点督查专题,共10项,由市府办(督查室)会同有关部门分别制定具体督查方案后组织实施;第二类为一般督查专题,共9项,由指定牵头单位或主要责任单位会同有关部门指定具体督查方案后组织实施,市府办(督查室)派员参加。

上述督查专题将分别形成督查报告上报市政府。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以全市解放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按照本单位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狠抓落实,积极配合,按时上报完成情况。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2008年督查专题计划一、重点督查专题1.平安社区及社区警务室建设专项督查。

主办单位:市府督查室会办单位:综治办、公安局;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各镇街督办时间:7月2.廉租房及经济适用房建设专项督查。

主办单位:市府督查室会办单位:房管局;城建工程局、规划局、国土局、建设局、各镇街督办时间:8月3.村际联网路升级改造专项督查。

主办单位:市府督查室会办单位:交通局;财政局、规划局、建设局、各镇街督办时间:9月4.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截污主干管工程建设专项督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排涝规划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排涝规划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排涝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1.30
•【字号】佛府办[2008]45号
•【施行日期】2008.01.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防汛抗旱
正文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排涝规划的通知
(佛府办[2008]4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机构:
《佛山市排涝规划》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注意做好如下工作:
一、《佛山市排涝规划》是指导我市排涝减灾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依据,必须严格执行。

二、规划项目投资按属地负责和市、区分责的原则来实行,以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三、各区及有关部门在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它相关规划时要做好同该规划的衔接,并落实该规划的内容。

对规划确定的排涝站、闸等设施用地,河涌建设用地,要进行预留并严格控制。

二○○八年一月三十日。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佛山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佛府[2008]36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佛山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佛府[2008]36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佛山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正文:----------------------------------------------------------------------------------------------------------------------------------------------------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佛山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佛府[2008]3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佛山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业经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现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200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实施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一年。

做好2008年度各项工作,对于有效实施“十一五”规划,开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新局面至关重要。

各区、各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稳中求进,好字优先,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着力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着力促进民生事业和社会发展,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转入科学发展轨道,努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2008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为:生产总值增长12%;单位GDP能耗下降4.36%;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均下降1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2%;进出口总值增长12%;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

为实现上述预期目标,必须着力抓好以下6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一、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着力提升经济发展质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2008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通知-佛府[2008]6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2008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通知-佛府[2008]6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2008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通知正文:----------------------------------------------------------------------------------------------------------------------------------------------------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2008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通知(佛府[2008]6号)各区人民政府,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08年我市人口计划指标分别是:出生率11.40‰,人口自然增长率6.50‰。

为稳定我市低生育水平,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市政府继续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人口计划责任制指标出生率‰自然增长率‰计划生育率%禅城区11.25 6.35 94.00南海区11.45 6.55 94.00顺德区11.45 6.55 94.00高明区11.40 6.50 93.50三水区11.30 6.40 94.00出生人口性别比比上年度明显下降并趋向正常。

其它指标的考核按照《广东省“十一五”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进行考评。

二、工作要求(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探索建立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和完善各项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配套政策和措施,综合统筹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的适度关系。

(二)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

按照党政一把手对人口计生工作“亲自抓、负总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一把手”责任制和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落实“一票否决权”。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规范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规范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规范【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沪府办发[2008]45号【发布部门】上海市政府【发布日期】2008.10.27【实施日期】2008.10.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规范(沪府办发〔2008〕45号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本市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促进行政机关积极、主动地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不断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定义)本规范所称的监督保障,是指依据《条例》、《规定》有关条款,本市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监察机关会同法制部门、信息化部门、人事部门等对本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有效地工作监督,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本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包括考核评估制度、社会评议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四项基本制度。

第三条(职责分工和主要内容)本市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

市政府办公厅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全市监督保障机制,对市政府各委办局和区(县)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区(县)政府办公室、区(县)监察部门会同本区(县)有关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机制的实施。

第四条(基本原则)(一)注重实绩,客观全面,指标量化。

(二)群众评判,社会评价,科学评定。

(三)依法公正,民主公开,注重。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向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送政府公开信息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向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送政府公开信息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向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送政府
公开信息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档案
【发文字号】宜府办发[2008]45号
【发布部门】宜昌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8.05
【实施日期】2008.08.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向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送政府公开信息有关问题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8]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今年7月10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在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的通知》(宜府办〔2008〕39号),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的移送工作。

为进一步明确移送范围,突出移送重点,规范移送管理,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移送部门和单位
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各级行政机关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属于联合制
作的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该信息的主要制作单位负责移送。

二、移送范围和重点
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者参与,反映本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和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应移送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

重点包括以下方面:
(一)管理规范方面。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各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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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府办发[2008]45号浮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浮梁县地震应急预案的函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浮梁县地震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实施。

二OO八年十月十七日-1-浮梁县地震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2.1地震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2.1.1县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2.1.2地震现场应急指挥部2.2地震应急组织体系框架3.预警和预防机制3.1预警预防行动3.2地震预警级别及发布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4.1.1地震灾害事件分级4.1.2地震应急的响应分级和启动条件-2-4.2信息报送和处理4.2.1震情速报4.2.2灾情速报4.2.3震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灾情报送和处理4.2.4震情灾情公告4.3通信4.4指挥与协调4.4.1 Ⅰ级响应4.4.2 Ⅱ级响应4.4.3 Ⅲ级响应4.4.4 Ⅳ级响应4.5紧急处臵4.6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4.7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4.8群众的安全防护4.9次生灾害防御4.10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4.11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4.12地震灾害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4.13信息发布4.13.1新闻通搞4.13.2新闻发布会-3-4.14应急结束5.后期处置5.1善后处臵5.2社会救助5.3保险5.4调查和总结6.保障措施6.1通信与信息保障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6.2.1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6.2.2应急队伍保障6.2.3交通运输保障6.2.4电力保障6.2.5城市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6.2.6医疗卫生保障6.2.7治安保障6.2.8物资保障6.2.9经费保障6.2.10社会动员保障6.2.11紧急避难场所保障6.3宣传、培训和演习6.4监督检查-4-7.其他地震事件处置7.1有感地震应急7.2平息地震谣言7.3特殊时期戒备7.4应对外市强震波及8.附则8.1名词术语8.2预案的管理与更新8.3奖励与责任8.4制定与解释8.5预案实施时间9.附录9.1与地震应急相关的应急预案(略)9.2各种规范化格式文本-5-1.总则1.1编制目的保障地震应急能够协调、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西省地震应急预案》、《景德镇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景德镇市地震应急预案》、《浮梁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处臵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1.4工作原则立即响应,自动启动的原则。

县内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我县各级应急委员会立即自动按照相应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臵我县地震灾害事件。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同行动的原则。

县应急委员会是处臵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事件的主体,县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地震应急工作。

乡(镇)应急委是处臵本行政区域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的主体,视地震应急的需求,县应急委员会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6-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信息共享、资源互通、协同行动。

依靠军民,依靠科技的原则。

地震应急依靠人民群众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依靠和发挥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处臵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依靠科学决策和先进技术手段。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2.1地震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地震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2.1.1县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县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县内发生地震灾害事件后,县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

县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组成如下: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副总指挥:浮梁县人武部负责人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县科技局负责人县发改委负责人县公安局负责人县民政局负责人县武警中队负责人成员:县委宣传部、县经贸委、县教育体育局、县科技局、-7--8- 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文广局、县安全监管局、县粮食局、县供销社、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电信分公司、县移动通信分公司、人行浮梁县支持、县人民财产保险支公司、县人寿保险支公司、县火车站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县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组成如下图。

县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是:在省地震局、市地震办的指导下,分析、判断地震趋势,确定应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协调浮梁县人武部和武警中队迅速组织指挥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及时向省地震局、市地震办汇报;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县科技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成员为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联络员。

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联络、震情灾情信息、信息发布、条件保障等工作组。

县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收集、汇总和上报震情、灾情、抗震救灾情况,拟定抗震救灾方案,提出具体措施建议;传达落实县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和决策;协调、监督各部门和灾区政府的应急工作;做好防震减灾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地震应急处臵技术装备的研发;承担县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浮梁县人武部:与县武警中队共同组织指挥部队紧急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

县武警中队:负责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救济物品集散点、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与浮梁县人武部共同组织指挥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

县委宣传部:会同县科技局共同拟定地震事件新闻发布稿,负责按规定程序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地震信息及地震应急等方面情况。

县发改委:负责组织开展应急物资能力资源状况调查,建-9-立应急保障数据库;协调包括医药、油料、钢材等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协调、监督各级电网企业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和电力调度与通信系统功能恢复等;督导和协调灾区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行业和设施所采取的紧急处臵。

县经贸委:负责组织做好灾民方便食品、纯净水等生活必需品的应急生产、征购和调动;协调灾区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紧急调用。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灾区学生(含幼儿园)紧急疏散,做好学生与幼托儿安全避险工作。

县公安局: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种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协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处臵地震次生灾害事故;组织调动公安消防部队赶赴灾区,扑灭火灾和抢救被压埋人员。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救灾物资准备及灾民的转移、安臵工作;负责组织接受国内外社会各界的救灾捐款;做好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发放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应急资金和应急拨款的准备。

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建设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

县建设局:会同县水务局、县交通局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对处在灾区的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10-取紧急处臵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县交通局:会同县建设局、县水务局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组织对被破坏的公路、水路交通设施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交通畅通;与县火车站制定交通应急预案,形成快速、高效、顺畅、相互协调支持的应急运输系统;对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可能遭受地震破坏的运输工程设施进行除险加固;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开辟便捷应急通道,按照要求优先运送应急人员、物资和装备。

县水务局:会同县建设局、县交通局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对处在灾区的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臵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减轻和消除污染灾害。

县卫生局:组织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队伍紧急赶赴震区实施医疗救助、抢救伤员;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做好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卫生监督工作。

县环保局:加强对环境的监测,对处在灾区的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臵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次生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县文广局:会同有关新闻出版部门,通过广播、电视等形式,广泛宣传地震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减灾等常识;按规定及时发布有关地震信息及地震救灾情况。

县安全监管局: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对处在灾区的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灾区进行食品安全监督;对药品、医药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县粮食局:负责做好灾民救济粮食的储备。

县供销社:负责灾民基本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

县电信分公司、县移动通信分公司、县联通分公司:负责了解地震灾区的通信状况;组织人员进行维护和抢修,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

县人民财产保险支公司:按照保险责任及时认真理赔和给付。

县人寿保险支公司:按照保险责任及时认真理赔和给付。

县火车站:与县交通局分别制定交通应急预案,形成快速、高效、顺畅、相互协调支持的应急运输系统;对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可能遭受地震破坏的运输工程设施进行除险加固;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开辟便捷应急通道,按照要求优先运送应急人员、物资和装备。

浮梁县地震应急预案启动后,应及时报省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地震局、市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市地震办、县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迅速了解震情灾情,按照上述分工开展工作。

2.1.2地震现场应急指挥部县内发生地震灾害事件后,由县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领导带领现场应急工作队赶赴灾区,与震区乡(镇)政府共同设立地震现场应急指挥部。

视灾情和应急工作需要,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现场抢救组、医疗救护组、灾民安臵组、灾情监视组、震灾评估组、科学考察组、信息报道组、后勤保障组。

地震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责:指挥协调震区公安部门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灾队伍紧急抢救被压埋人员;指挥协调震区公安消防部门迅速消除火灾及其隐患,指挥协调震区卫生部门紧急抢救、转运伤员;指挥协调震区民政部门迅速安臵灾民生活、发放救灾款物;指挥协调震区通讯、供水、供电部门迅速解决临时通讯、供水、供电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地震部门做好震情监视和震灾损失评估工作;指挥协调震区建设、交通部门迅速抢修重要交通设施;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做好保障和支援工作;向上级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时反映震情、灾情处臵情况,并负责落实上级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处臵现场其他事宜。

2.2地震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地震应急组织体系框架描述如下图:3.预警和预防机制预警和预防机制是:提前识别地震前兆,对一定时间和空间区域的破坏性地震趋势作出预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预防准备落实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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