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职责

根据中共南京市委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南京市委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各职能机构和产业发展平台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规定暂行方案〉的通知》(宁新区委发〔2017〕45号)的规定,我局机构职责为:

1.负责推进直管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直管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各类执法队伍开展综合执法工作。

2.负责整合直管区城市管理、交通、文化、旅游、农业、劳动保障等方面行政执法队伍,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

3.负责组织直管区重大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指导督促重大行政强制行为的组织实施;研究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和行为规范,组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业务培训、行风督查、综合业务考评。

4.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局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案件(五万元以上)的法制审查,负责疑难案件的会审和其他执法案件案卷材料的复核、执法程序的审查,负责受理行政处罚的陈述、申辩,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

5.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查处分离的组织实施。

6.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直管区有关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7.负责编制直管区市容景观、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城市绿化等城市管理事项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拟定市容环卫、市政、绿化作业市场的培育、发展、监督管理等行业体制改革方案和有关政策措施,并指导落实;承担直管区市容景观、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城市绿化的行业管理,制定行业管理制度和规范;研究部署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城市管理重大问题;负责直管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8.负责编制直管区城市管理、市容环卫基础设施、市政设施、城市绿化设施维护和综合行政执法经费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市容景观、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夜景亮化、市政、城市绿化、数字城管、综合行政执法等年度管理资金、维护资金、维修资金、专项整治经费的统筹管理和使用监督;负责系统科研经费的编制、申报和管理;负责城镇垃圾处置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城市管理有关行政性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直管区园林绿化维护管养行业管理工作。

9.负责直管区环境卫生和市政、园林、绿化、环卫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基础设施的验收、移交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道路、小区等保洁、生活废弃物等收运、处理及垃圾分类工作;负责本系统节能减排工作;负

责组织城市管理方面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组织开展市容、环卫等行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工作。

10.负责直管区建筑立面灯光亮化、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等市容景观、市容环卫责任区、渣土运输、清洗、停车等市容秩序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控制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11.负责新区扫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绿化等保障工作。负责行业领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

12.承担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数字城管系统;负责直管区城市管理、交通、旅游、文化、农业、劳动保障等执法方面的投诉举报、热线工单的受理、派遣、协调、督办及统计工作。

13.负责城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牵头组织、指导、协调直管区城市治理标准化建设工作;开展直管区城市管理效能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14.承担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南京市江北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规定(暂行)〉的通知》(宁新区管发〔2017〕23号)所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

15.负责内部行政运行和干部人事管理等工作,承担党建、纪检、宣传、统战、信访、维稳、保密、作风建设、群团等工作职责。

16.承担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职责

根据市编办《关于江北新区所属事业单位调整规范的批复》(宁编办字〔2017〕341号),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预算事业单位5家:南京市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南京市江北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南京市江北新区公路管理站、南京市江北新区农业执法大队及南京市江北新区交通执法大队。

1.南京市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主要职责。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管、交通、文化、旅游、农业、劳动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开展城市管理、交通、文化、旅游、农业、劳动保障等方面行政执法工作,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②负责拟定新区重大综合执法、专项执法活动的工作方案、意见和办法,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开展工作。③负责统筹、组织调度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综合执法的保障工作;负责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机制、处理综合执法领域重大突发性违法事件。④负责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的推进;负责研究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为规范和队伍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业务考核和队容风纪的督察。⑤负责受理城市管理、交通、旅游、文化、农业、劳动保障等涉及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和举报。⑥承办主管部门及上级业务(部门)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