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安全的规章制度
危险废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理和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全过程控制。
第四条国家对危险废物实行名录制度。
危险废物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二章危险废物产生和收集第五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明确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理和处置的程序和要求。
第六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名录对产生的废物进行分类,并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收集设施。
第七条危险废物收集设施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要求,标明废物类别和危险特性,便于识别和处理。
第八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建立危险废物产生、流向、利用、处理和处置的台账,真实、完整记录相关信息。
第三章危险废物运输第九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使用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
第十条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应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驾驶员、押运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泄漏、防盗、防爆、防中毒等安全措施,确保危险废物安全运输。
第四章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理第十二条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技术和设备,确保危险废物得到有效利用和处理。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理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操作,确保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理单位应建立事故应急响应机制,发生事故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五章危险废物处置第十五条危险废物处置应遵守国家有关固体废物处置的法律法规,实行无害化处置。
第十六条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处置能力和设施,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
第十七条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应建立处置记录,真实、完整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处置方式和处置结果。
危险废物菅理规章制度
危险废物菅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我国境内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危险废物是指对人体、动植物和环境危害严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容易腐蚀或者通过生物作用导致危害的废物。
第四条危险废物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优先采取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降低危险废物危害、实现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的措施。
第五条危险废物的管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并进行分类、包装、标识、运输、处置等管理。
第六条危险废物的排放、处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不得随意倾倒、焚烧、排放。
第七条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监督和检查,对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理。
第八条政府应当加强危险废物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危险废物危害的认识,增强环保意识。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分类管理第九条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其危害程度和性质进行分类管理,分为有害废物、易制毒化学品废物、医疗废物等。
第十条有害废物是指对人体、动植物和环境有害的废物,包括废弃油漆桶、废弃化学品容器、废旧电池等。
第十一条易制毒化学品废物是指可以用来制毒的废弃材料,包括废弃药品、废弃农药、废弃工业原料等。
第十二条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机构产生的有传染性的废物,包括废弃医用器具、废弃药品等。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的分类管理应当依据危险废物的特性和来源进行,分别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包装、标识和运输第十四条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包装、标识和运输。
第十五条危险废物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包装材料应当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以防止泄漏、外泄。
第十六条危险废物应当进行明显的标识,包括危险废物的性质、来源、产生单位等信息。
第十七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应当委托符合资质的运输企业进行,运输车辆应当按照国家要求配备必要的装置和设备。
第十八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应当遵守相关法规要求,不得随意倾倒、泄漏,确保运输的安全和稳定。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通用5篇)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通用5篇)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
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通用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11、所有危险废物都必须回收,交予有资质的厂商处理。
2、现场产生的所有危险废物,都必须分类好,存放在指定的暂存区内,暂存区必须有相应防治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3、现场将危险废物运往危废暂存区时必须使用防滴漏台车,不同种类危险废物一起运输时,必须每种废弃物用单独的胶袋装好。
4、危废暂存区工作人员必须将现场送过来的危险废物,分类装到相应的蝴蝶篓中,由中转站人员用叉车拉走。
5、危废暂存区人员必须将危废分别存放在相应的暂存区内,暂存区必须有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6、危废暂存区内必须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与安全防护设备,暂存区人员必须经过应急救援的训练,定期参与应急演练。
7、危险废物回收厂商回收危险废物,必须有相关资质,与公司签订回收合同,且合同报送环保局备案。
8、危险废物厂商进厂必须符合公司门禁与环安规定,且装车时必须穿好防护用具,设定警戒范围,不允许其它人进入。
9.厂商必须按照法规规定当场开出本次危险废物的转移联单,且出厂时必须具备环境管理课开出的出厂放行单。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2一、目的:为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化管理,有效储存、处置,促进废弃物的再生利用,改善环境卫生;控制和消除危险废弃物引起的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在生产中所产生的危险废弃物(报废药品、实验室废液、甲醇空瓶)从产生至处置完毕为止的管理。
三、职责:3.1各部门做好本部门废弃物的收集、分类工作,并送达指定的储存场所。
3.2工程部、综合办负责危险废弃物处置监督管理。
3.3凡我公司从事与危险物品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和国家有关规定。
危废管理制度
危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明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管理和有效处置。
第四条公司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章制度,加强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
第五条公司应当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公司整体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
第六条公司应当加强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产生与收集第七条产生危险废物的部门应当了解危险废物的性质、种类、数量和危险特性,并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理。
第八条产生危险废物的部门应当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台账,详细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产生时间、流向、储存、处理和处置等情况。
第九条产生危险废物的部门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和人身伤害。
第十条产生危险废物的部门在收集、储存危险废物时,应当使用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
第十一条产生危险废物的部门应当建立危险废物应急处理机制,对突发性危险废物污染事件进行及时处理。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运输与储存第十二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的储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储存的规定,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储存设施和场所,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的储存设施和场所应当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十五条危险废物的储存设施和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和责任,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储存。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和监督,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危险废物是指因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处置等活动产生的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爆炸性、感染性或其他危害属性的废物。
第三条危险废物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管理、依法执法的原则。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分类和标识第四条危险废物按照其危险特性和来源分类,分为工业废物、医疗废物、农药残留、化学品废物等。
第五条危险废物应当标识,标识应当包含废物名称、危险特性和安全处理要求等信息。
第六条危险废物的标识应当遵守国家标准并在可见位置进行标示,禁止使用模糊不清或损坏的标识。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第七条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八条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场所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九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和储存应当遵守相应的包装、标志、分类、隔离和防漏要求。
第四章危险废物的处置第十条危险废物的处置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或规范,采取安全环保的处理技术和方法。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的处置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监测和报告。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的生产、储存、运输、处置等单位应当接受相关监督检查,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十四条对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有权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监督检查和处罚工作应当公开透明,并建立相关的举报和投诉机制。
附件:1、危险废物分类标准2、危险废物标识示例3、危险废物处理技术指南4、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资质申请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的环境保护法律。
2、危险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爆炸性、感染性或其他危害属性的废物。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本(5篇)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本XXX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保护环境,维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危险废物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二条危险废物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责任明确,管理有序;(三)综合利用,资源化处理;(四)安全高效,环境友好。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分类与鉴定第三条危险废物按照其危害性质和物理化学特性进行分类,分为一类、二类、三类。
第四章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和运输第四条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和运输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
第五章危险废物的处理与处置第五条危险废物的处理应当优先采取综合利用和资源化处理的方法,限制焚烧和填埋。
第六章危险废物的监测与评估第六条危险废物的监测与评估应当定期进行,确保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七章危险废物管理的责任与义务第七条危险废物的生产、使用、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和环境保护义务。
第八章危险废物管理的监督与查处第八条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由国家、地方和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
第九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XXX公司所有,XXX公司有权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补充。
第十条本制度自出台之日起生效, XXX公司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本(2)为了有效管理和处理危险废物,防止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损害,制定了以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1. 危险废物分类: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特点,将其划分为有害物质、有毒物质、易燃物质、腐蚀物质等不同类别。
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需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
2. 危险废物收集和储存:建立危险废物收集和储存设施,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暂存和存储。
收集和储存设施应符合相关标准,保证危险废物不泄漏、不扩散。
3. 危险废物运输:对危险废物的运输进行规范,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运输时需使用符合标准的运输工具和包装材料,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危险废物的泄漏和事故的发生。
环保危废管理规章制度
环保危废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工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与自然资源,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危险废物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生产、利用、处置、存储、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危险废物包括:废油、废酸、废碱、废盐、废渣、废水、废气、废液体、废固体等各类危险废物。
第四条危险废物管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遵守环境污染防治、废物管理等相关标准。
第五条危险废物应按照其性质、规模、来源进行分类管理和处置,划分为可回收废物、有害废物、其他废物。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分类管理第六条可回收废物包括废金属、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等可重复利用的废物,必须进行分类收集、回收利用。
第七条有害废物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旧电子产品等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废物,必须进行专门的处理和处置。
第八条其他废物包括废水、废气、废渣等非可回收和有害废物,必须进行合理的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九条危险废物的生成单位应当对危险废物进行准确的归类、包装、标识,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处置。
第十条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应当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符合相关标准,合规合法开展危险废物处理业务。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理和处置。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应当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和工艺的正常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和报送危险废物处理情况,做好信息公开和汇报工作。
第三章危险废物管理的责任与义务第十四条生成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危险废物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和处置。
第十五条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履行社会责任,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
第十六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单位应当持有相应的运输资质,严格遵守相关标准,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运输。
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6篇)
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____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该制度。
二、范围1、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____》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送、转移、处置以及其他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三、危险废物管理1、总经理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公司的安环部对本公司的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2、危险废物管理遵循“统一收集、分类处置、集中焚烧、消除隐患”的原则,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目标。
3、公司应当将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公司发展计划,____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收集、贮存场所和专用设施。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公司擅自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和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投诉和____。
5、公司环保管理职员应对危险废物的相关情况及时应向当地环保局申报登记,并于每月月初及时登入____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6、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前____日内向申报登记管理部门提出修改或重新申报申请,得到允许后重新申报登记。
7、公司安环部应认真做好每年一次的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设施和储存场所的检修工作,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8、贮存场所应按规范设置环境保护警示标志,有专人负责管理。
场所只可堆放各种危险废物,不得有其他药剂、器材等。
危险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等非危险废物中。
9、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必要的检验、称重,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必须粘贴符合规定的标签,并登记注册。
10、不同性质的危废必须存放在相间隔的空间内,且必须留有足够的搬运通道。
不得将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背景介绍:随着工业化的进展和经济的发展,危险废物逐渐成为一个严重的环境问题。
危险废物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极大的威胁,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管理。
本文将介绍一些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条例》是我国管理危险废物的基本法律。
该法规对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储存和处置等环节提出了具体的标准和要求。
1. 分类与标记要求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来源、处理方法等特点,将其分为十类,并规定了不同类别危险废物的标记要求。
这有助于识别和区分不同危险废物的危险程度,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 管理机构设立该法规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健全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机构,负责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
3. 收集、运输和储存规定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和储存环节是危险废物管理的重要环节。
《条例》详细规定了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和储存的要求,包括使用符合规定标准的容器、车辆和设备,确保危险废物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4. 处置和利用要求危险废物的处置和利用是减少其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威胁的关键环节。
《条例》规定了危险废物处置和利用的要求,包括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处置场所、实施危险废物减量化等。
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也是我国管理危险废物的重要法律。
虽然其名称中包含了“固体废物”,但该法规中也包含了对危险废物的相关规定。
1. 废物减量化负责制《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降低废物的产生量,并负责废物的安全处理。
这需要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控制废物的产生,并寻找废物资源化利用的途径。
2. 废物处置企业许可制度为了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置,《法律》要求从事危险废物处置的企业必须获得相应的许可证。
这使得企业在进行危险废物处置活动时需要符合相关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保证废物处理的安全性。
危险废物处理制度
危险废物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和人体健康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产生、收集、运输、储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和单位。
第三条危险废物处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对危险废物处理实行分类管理,分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行处理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委托他人处理两种方式。
第五条国家鼓励危险废物处理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提高危险废物处理水平。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处理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二章危险废物产生和收集第七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八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并按照分类进行收集、储存、运输。
第九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降低危险废物的危害性。
第十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在危险废物产生后及时将其交给危险废物收集单位或者自行处理。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行处理危险废物的,应当具备相应的处理能力,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处理的规定。
第三章危险废物运输第十二条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应当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应当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数量、包装、标志、运输要求等,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和运输路线。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应当对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泄漏、溢出、燃烧等事故进行预防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应当对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和人身安全负责,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
第四章危险废物储存和利用第十六条危险废物储存单位应当具备危险废物储存条件,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储存的规定。
第十七条危险废物储存单位应当对危险废物进行登记、计量、监测、记录,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储存。
危废物管理制度国标
危废物管理制度国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国标是为了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处理,保护环境、保护人类健康、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各类单位和个人产生、处置危险废物的活动。
第三条危险废物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采取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方式处理危险废物。
第四条本标准涉及的危险废物包括但不限于废弃化学品、医疗废物、工业固体废物等。
第二章危险废物分类及管理第五条危险废物应按照其物理化学性质、危害程度等特征进行分类,确定其具体的处理方式。
第六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包括危险废物的识别、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和处置等环节。
第七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和环保。
第八条危险废物的处置应根据危害程度和性质选择合适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焚烧、填埋、化学处理等。
第九条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设施,确保废物处理过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条危险废物管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监测和报告制度,定期对废物处理过程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三章危险废物责任和义务第十一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危险废物的分类、标识、储存和处置等工作。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处理企业应承担相应的义务,确保废物处理过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十四条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危险废物管理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置问题,保障公众的生态环境和健康安全。
第十五条国家应加强危险废物管理的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环境问题,促进危险废物的全球管理和合作。
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有与本标准相冲突的规定自行废止。
第十七条本标准的解释权归国家环境保护部门所有。
以上是关于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国标的完整内容,该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的分类、管理和处理要求,以及相关的责任和义务规定,对于环境保护、资源利用以及人类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危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定
危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障环境和人民身体健康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生产、经营、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及个人。
第三条危险废物管理应遵循“减量、减毒、减害、资源化”的原则,妥善处置危险废物,防止和减少污染和危害。
第四条危险废物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责任在人、责任在位”的管理原则。
第五条危险废物管理应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来源、数量、处置方式,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定。
第二章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第六条危险废物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明确危险废物的来源、收集、运输、储存和处置流程,并指定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危险废物管理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危险废物管理设施和设备,保证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
第八条危险废物管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危险废物运输、储存、处置等相关人员进行危险废物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危险废物处理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危险废物管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管理档案和台账,按照规定备案、报告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行为。
第十条危险废物管理单位应培养和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减少环境污染和人身伤害。
第三章危险废物安全操作规定第十一条危险废物的生产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的生产过程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设施。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单位应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分类、包装、运输等安全管理,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的储存单位应建立危险废物的储存场所,并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数量等安全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的标识、保管和防火防爆工作。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的处置单位应制定相关的危险废物处置标准和技术要求,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
第十五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危险废物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定,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不得私自倾倒危险废物,不得随意更改危险废物处置方式。
第四章危险废物事故应急预案第十六条危险废物管理单位应制定危险废物事故应急预案,包括危险废物事故的预防、应急处理、事故报告、事故调查等内容。
危废处理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废)处理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产生的各类危废的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活动。
第三条危废处理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三)责任明确、依法监管;(四)全过程管理、全过程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废处理管理的监督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危废处理管理工作。
第二章产生和收集第五条产生危废的单位(以下简称产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废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责任人职责,对危废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管理。
第六条产生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产生的危废进行分类,分别设置危废标识,并按照国家规定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危废种类、产生量和流向。
第七条产生单位应当将危废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进行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
第八条经营单位应当取得相应资质,并按照国家规定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接受监督检查。
第九条产生单位与经营单位签订危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产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废台账,记录危废的种类、产生量、流向、处置方式等信息,并按照规定保存。
第三章运输和贮存第十一条危废运输单位应当取得相应资质,并按照国家规定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运输危废的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废在运输过程中泄露、撒漏、倾倒、丢弃等,确保运输安全。
第十三条危废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四条危废运输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危废运输计划,经批准后方可运输。
危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定
一、总则为了加强危废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以下简称“危废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三、职责分工1. 危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废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岗位的职责,确保危废得到有效管理。
2. 危废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废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3. 危废管理部门负责危废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等工作。
4. 危废管理人员负责危废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危废管理计划、监督危废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等。
四、危废管理要求1. 收集(1)危废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分类标准对产生的危废进行分类,确保分类准确。
(2)危废单位应设立专用危废收集容器,并对容器进行标识。
(3)危废单位应定期对危废收集容器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
2. 贮存(1)危废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并确保场所符合要求。
(2)危废单位应设立危废贮存台账,详细记录危废的名称、数量、类别、存放时间等信息。
(3)危废单位应定期对危废贮存场所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
3. 运输(1)危废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运输要求,使用专用运输车辆运输危废。
(2)危废单位应确保运输车辆符合安全标准,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
(3)危废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危废,确保运输安全。
4. 利用和处置(1)危废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用和处置要求,对危废进行利用或处置。
(2)危废单位应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危废的利用和处置。
(3)危废单位应确保危废的利用和处置过程符合环保要求。
五、安全操作规定1. 危废单位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工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违章操作。
3. 工作人员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危废环保规章制度规定
危废环保规章制度规定一、危险废物的分类根据《危险废物名录》的分类,危险废物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1、有害废物: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工业废水、工业废气等,这类废物中含有对人体有害的有毒物质。
2、易燃废物:包括废油漆桶、废油漆、废油、油渣等易燃易爆的废物。
3、腐蚀性废物:包括废弃酸液、废弃碱液、废腐蚀性溶剂等对金属和人体有腐蚀作用的废物。
4、放射性废物:包括医疗放射性废物、核工业放射性废物等对人体有辐射危害的废物。
5、医疗废物:包括医用废弃物、感染性废物等对人体有感染危害的废物。
二、危险废物的管理规定1、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应当按规定将废物分类、包装、标识并交付给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
2、危险废物的处理单位应当具有合法资质,能够对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处理,确保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3、危险废物的运输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品运输规定进行危险品包装、标识和运输,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漏和事故。
4、危险废物的处置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危险废物处理的全部责任,并对处理结果承担监督责任。
5、危险废物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管理办法,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监测和检测,确保危险废物处理合规合法。
三、危险废物的处置方式1、回收再利用:对于一些可以回收再利用的废物,如废纸张、废塑料瓶等,可以进行回收再利用,减少资源浪费。
2、焚烧处理:对于一些难以回收的废物,如医疗废物、有毒有害废物等,可以进行焚烧处理,将有害物质焚烧成无害物质。
3、填埋处理:对于一些无法焚烧处理的危险废物,如放射性废物、重金属废物等,可以进行填埋处理,将废物埋入地下,避免对环境的进一步污染。
四、危险废物处理的注意事项1、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应当定期对危险废物的存储、运输、处置过程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不发生泄漏和事故。
2、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处理设备和工具,确保废物处理过程安全可靠。
3、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危险废物泄漏或事故,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危废管理规定的介绍(3篇)
危废管理规定的介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是指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进行规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危险废物是指因其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等特性,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废弃物。
根据危险废物管理规定,企业和个人需要履行以下主要职责和义务:1. 废物产生者的责任: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或个人需要将废物进行分拣、分类、包装,并按照规定向有资质的危险废物收集单位交付。
2. 危险废物收集单位的责任:有资质的危险废物收集单位需要按照规定收集废物,并提供相应的收据和证明文件给废物产生者。
3. 危险废物储存单位的责任: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储存单位需要建立符合规定的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并按照要求进行储存和管理。
4. 危险废物运输单位的责任:有资质的危险废物运输单位需要按照规定运输废物,包括合理安排运输路线、装卸过程中注意安全防护等。
5.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的责任: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废物的利用和处置,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废物处理情况。
此外,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还包括对危险废物的分类、标识、包装、运输和处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减少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
需要注意的是,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和罚款,因此企业和个人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危废管理规定的介绍(2)危险废物管理规定是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而制定的一系列法规和政策。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危险废物的正确处理、储存、运输和处置,并防止其对环境和人类造成潜在的危害。
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危险废物管理规定的介绍:1. 《危险废物名录》:该名录列出了各种被认定为危险废物的物质和废物,包括有毒、有害和易燃物质等。
企业和个人需要按照这个名录来正确识别和分类其产生的危险废物。
2.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管理办法》:这个办法规定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需要建立管理制度、识别、分类和储存危险废物的要求。
危废管理制度范文(4篇)
危废管理制度范文危废是指在生产、经营、使用和存储过程中产生的具有毒性、侵蚀性、感染性、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的固体、液体和气体废物。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有效管理和处理危废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以下是一份危废管理制度范文,供参考: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生产、经营、使用以及存储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
三、制度内容1. 废物分类与标识(1) 根据废物的性质进行分类,包括有毒、有害、易燃、腐蚀、放射性等。
(2) 在废物容器上粘贴符合国家标准并清晰可见的标识,明确废物的分类和性质。
2. 废物储存和运输(1) 废物应当储存在符合安全规定的专用容器内,容器应具备防漏、防爆等功能。
(2) 储存区域应设有防护设施,防止废物泄漏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3) 废物运输应符合相关规定,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3. 废物处置和处理(1) 废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置,例如回收利用、再生利用、焚烧、化学处理等。
(2) 废物处置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避免对环境和人员造成污染和伤害。
(3) 废物处理设施应当具备合法的环境保护手续,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4. 废物登记和报告(1) 对于产生的危险废物应进行详细的登记,包括名称、数量、分类、产生日期等信息。
(2) 按照规定的要求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5. 废物管理责任(1) 危险废物的管理责任应当明确,并有具体的责任人负责。
(2) 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并定期组织废物管理培训。
四、制度执行本制度的执行由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五、制度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危废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责任追究等。
六、制度的监督与改进本制度的监督和改进由管理部门负责,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以上是一份危废管理制度的范文,具体制度内容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危废管理制度(精选5篇)
危废管理制度(精选5篇)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危废管理制度(精选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危废管理制度11.目的为了贯彻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利用及处置活动。
3.职责3.1.各车间负责本车间产生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的统计,及危险废物台账的建立。
3.2.生产技术部和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车间危险废物各环节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及不定期检查。
3.3.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自己可利用的危险废物的协调处理工作。
3.4.销售部负责确需外协处置的危险废物的外协工作。
确保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保证按国家规定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方依法运输。
3.5安全环保部负责对由车间提出的危险废物的转运储存、回收利用、外协处置申请的批准。
还负责危险废物相关资料在当地环保局的备案及相关处理的报批工作。
3.6.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对安全环保部批准工作的审核。
4.管理内容与要求4.1.危险废物的生产管理4.1.1.生产技术部要积极改进生产工艺和做好生产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
4.1.2.产生危险废物的工序班组长及岗位操作工负责危险废物的初始收集及日常管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4.1.2.各车间主任对本车间的危险废物负责,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4.1.3.生产区危险废物收集装置应有醒目的警示标志。
4.2.危险废物的转运4.2.1.各车间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提出对将达到车间储存临界值需转运处理危险废物的申请。
4.2.2.经安全环保部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转运。
4.2.3.由专人、专车进行转运,车间负责对转运危险废物进行统计上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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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管理规定
Y9主办
2015年3月30日订定
第一条为监督危险废物各项活动之管理,依环保法规、法令,特订定本规定。
之一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各环节产生危险废物之单位、协力厂商及所属人员(以下简称“各单位”)。
之二本规定所订定之危险废物含废油、废油桶、废钝化液、煤焦油渣、锌渣、废酸,其他依《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第二条 Y9负责危险废物之监督管理,一级生产单位负责危险废物之收集、利用、贮存,W1负责危险废物贮存、发货之督导,C2负责销售及运输、处置之
监督。
第三条危险废物之产生
各单位应依“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之原则,采清洁生产之技术,
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危险废物之产生。
第四条危险废物之收集、贮存
一.危险废物之收集、贮存应由专人管理,建立进出库台账。
贮存时限
不得超过1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经Y9核准。
二.各单位应依危险废物特性集中、安全、分类收集、贮存,不同类废
物间设明显之间隔。
三.各单位应建立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或将危险废物运输至W1指定之贮
存场地。
四、危险废物之贮存、临时贮存设施、场所,应采防扬散、防流失、防
渗漏或其他防止污染环境之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
险废物。
贮存、临时贮存设施、场所应满足以下之规定:
1.应建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之材料建造。
应有隔
离设施、报警装置和防风、防晒、防雨、防渗漏、雨水收集设施。
2.应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及气体导出口和气体净化之装置;
3.存放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之区域,应有耐腐蚀之硬化地面,地面无
裂隙;
4.不相容之危险废物堆放区必须有隔离间隔断;
五、贮存设施应记录危险废物情况,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名称、来源、
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
接收单位名称。
第五条危险废物之登记、转移
一.危险废物委托集中、无害化处置,应实施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
联单保存期限为五年。
由营业销售处负责将危险废物销售、转移至有危
险废物经营资质之单位。
二.危险废物转移前,营业销售处应对处置单位、运输单位之资质进行
审核,报Y9审核。
招标后,将处置协议、中标单位、运输单位之资质报
Y93,由Y93向环保部门报批转移申请,取得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后,方
可转移。
第六条危险废物之利用
通过自身设施对危险废物采取资源化利用,要说明利用技术、设备、产
品和污染防治情况,并建有自身利用经营台帐。
第七条危险废物之运输、处置
危险废物运输、处置方应依法令具备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之经营许可证,
并满足本公司处置种类与服务要求。
第八条危险废物之日常管理
一.各单位应落实应急预案,每季度组织一次演练。
二.各单位应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台帐,如实申报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
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台账每月2日前报Y93备案。
第九条危险废物管理之通用规定
一.收集、贮存危险废物之容器、包装物及危险废物各活动之设施、场
所,须依法令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和标签,张贴管理规章、组织图表、
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张贴生产工艺流程图,标明危
险废物产生之环节、产生量及去向。
二.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之设施、场所、设备和容器、包
装物及其它物品转作他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处理,方可使用。
第十条因发生事故或其它突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之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之危害,并及时通报Y9。
第十一条液态废物之污染防治,适用本规定。
第十二条本规定经生产副总经理核准后自2015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