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

合集下载

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

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

《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

(送审稿)

安庆市城乡规划局2016.6.27

目录

第1章总则 (1)

第2章建设用地 (2)

第3章开发强度 (6)

第4章建筑间距 (9)

第5章建筑退让 (15)

第6章绿地控制 (20)

第7章环境景观 (26)

第8章综合交通 (31)

第9章特别控制 (40)

第10章单元控制 (44)

第11章配套设施 (47)

第12章附则 (56)

附录A:名词解释 (57)

附录B:计算规则 (61)

附录C:建筑日照分析规则 (66)

附录D:附图 (77)

说明:1、本稿仿宋斜体字为技术管理规定或补充规定延续的条款;2、其他正文为根据最新政策、规范要求等新增条款。

第1章总则

1.1 制定目的

为了有效调控城市资源配置,协调社会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引导城市有序建设,塑造城市特色,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结合安庆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制定本通则。

1.2 适用范围

本通则适用于安庆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建设用地使用与规划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工程建设,除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各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外,同时应符合本通则。

安庆市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山口片区)建设用地使用和规划管理依据本通则执行。

独立工矿区、以及海口、罗岭、皖河农场等城镇建设与规划管理参照本通则执行。

风景名胜区建设与规划管理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执行,不适用本通则。

乡、村庄建设与规划管理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镇规划标准》、《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标准》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执行,不适用本通则。

控制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

2.5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控制
控制性详细规划所要确定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是指为满足居民物质和文化生活
所需按居住区标准配套建设的公建项目
公共服务设施定位应根据项目特点和用地特点给与不同控制要求从项目特点来
看有盈利性的和公益性的盈利性项目如商业服务设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可自由
调节规划可以引导非盈利性项目如幼托在开发过程中很容易被排斥必须加以严
城市建设具有长期性、多样性、可变性控制性详细规划定性既不能偏离总体规划 或分区规划宏观控制的轨道但也不能排除适当变更的可能规划应提出地块使用性 质的兼容要求明确改变用地性质的条件和更改要求以及不得更改用地性质的条件 等等用地性质更改分为同类更改和不同类更改如商业服务用地改变为文化娱乐设 施用地是同一大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中两个中类之间的更改属同类更改居住用地 改变为商业服务用地属不同类更改
2.4.4 居住用地允许居住人口控制
允许居住人口是指在不减少居住用地面积条件下地块内允许居住 的最大居民人口数量
允许居住人口的确定应考虑一下方面: 根据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要求划定各区人口分布密度这是确定允
许居住人口的基础 用地区位用地区位不同人口分布有较大差异新区人口密度低市中
心区高沿干道两侧地块高一般区段低 开发强度开发强度大人口密度高容积率高提供居住面积多居住人
口多相反则低 城市建设政策城市建设政策是制定人口密度分布规划的重要因素

宿松县城总体规划文本(2006年修编)

宿松县城总体规划文本(2006年修编)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适应宿松县经济社会发展及规划建设管理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参照安徽省有关城市规划编制的有关规定,对上一版《宿松县城总体规划(1996—2010)》进行修编,编制《宿松县城总体规划(2003—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

3.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文件)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25号文件)

5.《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设部)

6.《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建设部)

7.国家关于城市规划的标准、规范及相关技术规定

8.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1995-2010年)

9.安徽省城镇化发展纲要(2001-2010年)

10.安庆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2-2020年)

11.宿松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

12.上一轮宿松县城总体规划

13.宿松县已完成的专业规划以及各行业发展规划

第3条本次规划在地域空间上分为二个层次:

县域:为宿松县域行政管辖范围,包括孚玉、复兴等9镇13乡,12个居委会,385个村委会,总面积2393.53平方公里。

市区:由孚玉镇、破凉镇、五里乡管辖范围所组成,总面积为218平方公里。

第4条城市规划区范围

宿松县城市规划区范围界定为:

孚玉镇、破凉镇、五里乡部分区域,规划区范围面积为115平方公里。

第5条规划期限

近期:2003-2010年

远期:2011-2020年

宿松县城东北片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宿松县城东北片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宿松县城东北片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说明书】

目录

1 前言 (1)

2 规划的目标、依据和原则 (2)

3 现状概况 (4)

4 核心区建设的目标、策略与定位 (6)

5 规划地区的整体性控制 (8)

6 街区控制 (19)

7 开放空间与绿地系统控制 (24)

8 道路交通控制 (26)

9 配套设施控制 (31)

10 城市设计控制 (41)

11 地块控制 (49)

12 规划管理技术 (57)

13 规划实施措施与建议 (60)

2 规划的目标、依据和原则

2.1 规划的目标

规划的目标在于将东北片区核心区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的生态化城区;重点发展商贸、房地产、文化、金融和信息咨询等第三产业,使之成为宿松县城新的商贸和文化中心区、生态人居典范区;与老城区共同极造未来宿松县城的城市中心区,带动城市整体提升与进步。

2.2 规划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1991)

(4)《安徽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2005)

(5)《宿松县城总体规划》(2003-2020)

(6)《宿松县城总体规划局部调整》(2006)

(7)《宿松县城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

(8)《宿松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9)《宿松县政府工作报告》(2002-2006)

2.3 规划的原则

(1)整体效益最优原则:注重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的统一,从整体上研究人口发展规模、用地布局、道路交通网络及公共设施配套等问题,尽可能使几方面相结合,达到整体最优。

宿松县城市发展规划

宿松县城市发展规划

宿松县城市发展规划

一. 县域概述

1.1概述

宿松县位于安徽省西南角,长江中下游北岸,大别山南,地理坐标为东径115°52′~116°35′,北纬27°47′~30°26′。西与湖北省黄梅、蕲春县毗邻,东北与本省太湖县接壤,东南一角与望江县相连,南与江西省湖口、彭泽县隔江相望。全县东西宽约67公里,南北长约72公里,总面积2393.53平方公里。地势自西北至东南逐渐降低,山地、丘陵、湖泊均匀依次排列、其中山地丘陵占57%,湖泊占29%。

全县统属长江中下游的华阳河水系流域,境内既有山区、丘陵区,又有洲(圩)区及江(长江)、河(主要有二郎河、凉亭河)、湖泊(龙湖、大官湖、泊湖、黄湖)。

截止2003年底,宿松县共有乡镇22个,12个居委会,385个村委会,其中建制镇9个,为:孚玉镇(县城所在地)、破凉镇、复兴镇、二郎镇、许岭镇、下仓镇、汇口镇、凉亭镇、长铺镇。乡13个,为:北浴、陈汉、柳坪、隘口、趾凤、河塌、佐坝、高岭、程岭、九姑、千岭、洲头、五里。

全县总人口797665人(2002年末),总户数198145户。其中男422463人,女375202人。性别比为1.13:1。非农业人口74360人。

1.2自然地理条件

1.2.1区位

1.紧邻长江

宿松是在行政上隶属安庆市,地理上紧邻长江,同时处于长江三角

洲经济辐射之下。

作为中国的黄金水道,长江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一大动脉,在安徽省境内,长江更是横贯东西,历来是安徽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而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长江三角洲地区在全国经济发展的格局中的地

位越来越高,对周边及全国的经济发展的辐射作用也越来越强。

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30年版

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30年版
2、铁路规划
建成宁安城际铁路;新建合肥-安庆-九江城际铁路、六安-安庆-景德镇铁路;实施合九铁路扩能改造;规划研究安庆-黄岗城际铁路和南京-江北集中区-安庆铁路。
3、公路网规划
规划由“三纵三横”的高速公路网和国道、省道构成区域的快速公路交通系统。
2、加快连接各县(市)城区的公路建设,提升道路等级,加强国道和连接各中心镇的一级公路的建设,尤其应加强各发展轴线的通道建设,为承接长江三角洲产业带的转移提供良好的交通基础。
大宜城城镇群的道路网骨架主要由三条快速路和周边四条高速公路、以及区域内重要的交通联系性主干路一起形成。
第四章 规划区城乡统筹
一、规划区范围
规划区范围包括安庆市区(共辖大观、迎江、宜秀三个行政区)和皖河农场,总面积901平方公里。其中安庆市区821平方公里,皖河农场80平方公里。
二、人口和用地规模
规划总人口共计200万人,其中城市人口为180万人,镇区城镇人口为13万人,村庄人口7万人。镇区城镇人口中,海口镇占10万人,罗岭镇占3万人。
1.市域城镇规模结构
市域城镇规模结构分为8级,分别是大于100万人的城市1个,为安庆市中心城区;30—50万人的城市3个,分别为桐城城区、潜山城区和宿松城区;15—30万人的城市5个,分别为枞阳、怀宁、望江、太湖和岳西城区;10—15万人的城镇2个;5—10万人的城镇3个;3—5万人的城镇5个;1—3万人的城镇12个;小于1万人的城镇45个。

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最最终(元月27日市规委会汇报用)

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最最终(元月27日市规委会汇报用)

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通则

宿州市城市规划局

目录

1 总则

1.1 为实施《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有效引导和调控城市建设开发,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本通则。

1.2 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管理体系建立递进充实和动态维护的机制。通则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总纲,在《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局部地段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定、规划条件核提以及相关城乡建设开发活动应当符合本通则。

1.3 规划建设用地空间资源实行分级配置,城市规划区内划定管理单元、街区、地块等,根据城市建设时序、市场开发需求分层次制定局部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控制性内容。各层次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城乡规划管理需要依法及时地充实控制性内容。

1.4 管理单元、街区、地块等局部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实行动态维护。当上一层次规划提出新的要求,强制性控制内容发生变更,或者指导性控制性内容达到规定的临界值等情况时,应当适时修改相关管理单元、街区、地块等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1.5通则及局部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提供规划条件的基础。有效实施城乡规划,应当完善管理单元—街区—地块的规划控制体系。

在管理单元、街区、地块等局部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完善的情况下,可以依据本通则核提规划条件,所提的规划条件必须经过相关的程序的审查。

2 局部地区控制

2.1 管理单元是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与论证、修改的基本单位,管理单元一经划定,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划定管理单元应当体现以下原则:(1)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完整性:以居住为主导属性的管理单元参照居住区规划等相关规范的确定用地规模划定范围,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公共服务设施的

控制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

土地需求

层 面
环境标准的价值判断


城市整体密度
密度分区基准模型 (效率原则)
密度分区修正模型

交通区 服务区 环境区
生态
安全
美学 其他




原则 原则
原则 原则


策 略
城市密度分区
(扩展模型)
居住
各类用地密度分配
办公 旅馆
商业
工业
其他


地块密度分配原则

面 策
土地
地块
交通
城市

用途
规模
条件
①p1土地综合配套费: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181号文件分为三级,取上限。 ②P2拆迁费:合并搬迁过渡费、搬家费、提前奖励费、营业补偿费。计4000元/ 人。 ③p3回迁安置费:按拆一赔一计算。 ④P4建安费:合并建筑工程和配套工程费。计多层700元/m2,高层1200元/m2 ⑤p5经营费:合并开发管理费、营业税。计8%。 ⑥P6投资方向调节税,计住宅5%,商场30%。 ⑦p7不可预见费用:10%计。
土地使用控制即是对建设用地 上的建设内容、位置、面积和 边界范围等方面做出规定。
用地面积单位为公顷,一般为 小数点后两位,每块用地不可 有重叠部分。
用地面积(Ap)和征地面积(Ag) 是有区别的

(完整版)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最最终(2013年元月27日市规委会汇报用)

(完整版)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最最终(2013年元月27日市规委会汇报用)

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

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通则

宿州市城市规划局

目录

第1章总则 (2)

第2章局部地区控制 (2)

第3章道路交通控制 (4)

第4章绿地、绿化控制 (7)

第5章建设用地控制 (10)

第6章地块建设控制 (14)

第7章配套设施控制 (20)

第8章环境景观 (21)

第9章技术审查控制 (23)

第10章计算规则 (24)

第11章技术指引 (29)

1 总则

1.1 为实施《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有效引导和调控城市建设开发,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本通则。

1.2 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管理体系建立递进充实和动态维护的机制。通则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总纲,在《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局部地段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定、规划条件核提以及相关城乡建设开发活动应当符合本通则。

1.3 规划建设用地空间资源实行分级配置,城市规划区内划定管理单元、街区、地块等,根据城市建设时序、市场开发需求分层次制定局部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控制性内容。各层次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城乡规划管理需要依法及时地充实控制性内容。

1.4 管理单元、街区、地块等局部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实行动态维护。当上一层次规划提出新的要求,强制性控制内容发生变更,或者指导性控制性内容达到规定的临界值等情况时,应当适时修改相关管理单元、街区、地块等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1.5通则及局部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提供规划条件的基础。有效实施城乡规划,应当完善管理单元—街区—地块的规划控制体系。

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修订稿

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修订稿

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通则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

(送审稿)

安庆市城乡规划局目录

说明:1、本稿仿宋斜体字为技术管理规定或补充规定延续的条款;2、其他正文为根据最新政策、规范要求等新增条款。

第1章总则

制定目的

为了有效调控城市资源配置,协调社会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引导城市有序建设,塑造城市特色,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结合安庆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制定本通则。

适用范围

本通则适用于安庆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建设用地使用与规划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工程建设,除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各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外,同时应符合本通则。

安庆市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山口片区)建设用地使用和规划管理依据本通则执行。

独立工矿区、以及海口、罗岭、皖河农场等城镇建设与规划管理参照本通则执行。

风景名胜区建设与规划管理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执行,不适用本通则。

乡、村庄建设与规划管理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镇规划标准》、《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标准》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执行,不适用本通则。

控规管理体系

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体系由“控规通则”和“地块控规”两部分组成。“控规通则”是土地使用和开发建设的通用性规

划管理规定,以整体单元规划为技术支撑;“地块控规”是具体项目地块开发建设的个案性规划管理规定,以单元规划为技术支撑。

宿松县交通规划初稿2

宿松县交通规划初稿2

宿松县交通规划初稿2

宿松县交通局委托项目

宿松县综合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

研究报告(初审稿)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0年6月

第1章概述

(一)规划范围及内容

为了适应安徽省及安庆市经济战略发展要求,及相关产业发展方向,落实中央有关促进城乡建设一体化的指导思想,本次规划涉及的范围主要包括两个层次。首先,区域层次,主要是对宿松县涉及的对外交通进行规划,包括省、市级过境公路及县际公路进行规划;其次,是地方层次,主要是对宿松县内,镇、乡之间的公路,专用公路及村村通等地方公路进行整体的规划。

(二)规划期限

按照2015年、2020年两个目标年,将规划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十二五”阶段,即2011年,2015年,到2015年建立起影响和带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多功能、现代化、开放型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二是远期展望阶段,即2016年,2020年,主要是对发展远景进行展望性规划。

(三)规划依据

本次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如下:

(1)《2009年宿松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

(2)《2010年宿松县政府工作报告》

(3)《关于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规划建设意见》

(4)《安徽省道路运输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5)《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一瞬间》 (6)《安庆市交通规划》(初稿)

(7)《发改委宿松县新一轮发展战略规划研究》

(8)《公路网规划编制办法》(2010年新标准)

(9)《省厅十二五项目文件》

(10)《宿松县道路运输业“十二五”规划资料》

(11)《综合交通网中长期发展规划》

(12)《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

宿松十二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

宿松十二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

宿松县“十二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

北京建达道桥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编制单位:

北京建达道桥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顾问:

刘效尧教授级高工

杨高中高级工程师

张卫华教授

项目负责人:

方正华教授级高工

主要参加人员:

宋文教授级高工

陈修和教授级高工

单文胜工程师

张政斌工程师

马秀全高级工程师

张百永工程师

唐蕾工程师

石先理工程师

吴少强工程师

目录

第一章概述 (1)

1.1 规划背景 (1)

1.2 规划依据 (2)

1.3 规划范围及内容 (3)

1.4 规划期限 (3)

1.5 规划的基本思路 (3)

1.6 主要结论 (4)

第二章经济社会及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现状 (5)

2.1 历史沿革与自然地理环境 (5)

2.2 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7)

2.3 交通运输发展现状 (9)

2.4 交通运输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12)

2.5 交通运输发展总体评价 (13)

第三章经济社会和交通发展需求 (19)

3.1 要社会经济指标预测 (19)

3.2 “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趋势 (20)

3.3 交通运输需求预测 (25)

第四章规划目标 (27)

4.1 指导思想 (27)

4.2 基本原则 (27)

4.3 总体思路 (28)

4.4 总体目标 (32)

第五章公路网发展规划 (34)

5.1 路网规模预测 (34)

5.2 公路网规划 (35)

5.3 重点建设项目 (37)

第六章运输枢纽站场发展规划 (41)

6.1 客运站场发展规划 (41)

6.2 货运站场发展规划 (45)

第七章水运发展规划 (48)

7.1 规划建设的迫切性 (48)

7.2 港口、水运发展规划 (48)

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30年版

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30年版

一、省人民政府的批复全文

二、总体规划主要内容:

安庆市坐落在安徽省西南部,地处皖、赣、鄂三省结合部,长江中下游的北岸,东南、南、西南分别与本省铜陵市、池州市和江西省九江市隔江相望,东北与本省巢湖市接壤,西接湖北省黄冈市,北与本省六安市毗邻。市区沿长江距上海、南京、武汉、重庆分别为692、300、433、1000公里,沿公路距上海、南京、合肥、池州、九江、黄石分别为580、300、160、60、300、300公里。

安庆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被誉为"宜城"。现辖8县(市)3区,桐城市和怀宁、枞阳、潜山、望江、太湖、宿松、岳西七县和迎江区、大观区、宜秀区三区,总面积15398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11.04%。市区辖迎江区、大观区、宜秀区三区,,现状总用地面积为821平方公里。

面对国家层面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出台,宁安高铁、江北高速(公路)、800万吨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等重大设施对城镇空间布局的影响,以及城乡规划法对城乡问题和规划实践的思考等,为主动承接《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对安庆的要求,尽快融入长三角经济区,应对行政区划调整和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对城市的影响,协调城市快速发展和自然生态环境的关系,指导安庆城市建设,安庆市委市政府果断决策,及时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并与09年3月由完成对上版总规进行评估,09年4月省政府批准修编总体规划,同月由北京市规划院和安庆市规划院一起开始编制工作;09年11月通过建设厅组织的人口和用地规模专题审查会;2010年5月通过建设厅组织的总规纲要审查会;整个编制过程在安庆市城乡规划局精心组织下,于2011年01月通过省建设厅组织的总规专家评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及省内权威专家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规划师唐凯担任主任委员,并对安庆总规确定的指导思想、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城乡统筹及中心城区发展方向、用地布局和综合交通体系予以充分肯定。

控制性详细规划解读

控制性详细规划解读

1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理论

1.1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涵义、内容、特征与作用

1.1.1涵义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以土地使用控制为重点,详细规定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它强调规划设计与管理及开发相衔接,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1.1.2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1.

2.1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1.1.

2.2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要求。

1.1.

2.3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

1.1.

2.4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它交通设施。规定各级道路的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1.1.

2.5根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市政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进行管线综合。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要求。

1.1.

2.6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1.1.3控制性详细规划具有以下特征

1.1.3.1控制引导性与灵活操作性:控制性详细规划既可以随时适应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变化,也可以满足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对规划提出的新要求。其控制引导性主要表现在对城市建设项目具体的定性、定量、定位、定界的控制和引导。

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技术指标来规定土地的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以土地使用控制为主要内容,以综合环境质量控制为要点,从以下6个方面进行控制:土地使用性质细分及其兼容范围控制、土地使用强度控制、主要公共设施与配套设施控制、道路及其设施与内外交通关系控制、城市特色与环境景观控制和工程管线控制。

宣城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

宣城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

宣城市城市控制性详细

规划通则

Modified by JACK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26, 2020

宣城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

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6-12

项目名称:《宣城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

编制单位: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证书编号:【建】城规编(141124)

院长:胡厚国正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

项目主持人:刘复友总规划师正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

董扬正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

项目负责人:张卫华所长正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

丁峰副所长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

主创规划师:唐厚明高级工程师

韩鹏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

谢松副主任工程师注册规划师

项目参加人:徐涛松正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

李娜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

许跃东工程师

王昭工程师

邬登悦助理工程师

孙竹工程师

薛小敬工程师

刘旭东工程师

项目审核人:杨西宁所长副总规划师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项目审定人:胡厚国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合理配置城市空间资源,引导和调控城市建设开发,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宣城市实际制定《宣城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以下简称“通则”)。

第二条宣城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详细规划、建筑总平面设计、市政道路设计及各项建设工程与城乡规划管理,除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外,同时应符合本通则。

第三条宣城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体系由“控规通则”和“地块图则”两部分组成。

(一)“控规通则”是城市建设开发的整体性控制与引导,是国有土地使用建设开发的通用性管理规定。

宿松县城市化及人口规模研究(安庆市规划设计院,2004)

宿松县城市化及人口规模研究(安庆市规划设计院,2004)
县域范围内集镇数量不少,平均0.92个/ km2,但规模小。全县九镇十三乡,城镇除中心城市人口规模相对较大外,一般城镇普遍在3000人左右,镇区常住人口万人以上的不多。过小的城镇规模使得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难以配置,污水、供水等基础设施运营不经济,基础设施重复投入太大且因规模过小难以发挥集聚效益,城镇整体素质不能满足城镇居民的生活需求,从而导致城镇化水平低且质量不高。
二、宿松县城镇化水平现状判断,特征与发展趋势
(一)宿松县城镇化水平现状wenku.baidu.com断
根据“五普”统计资料计算,宿松县2000年城市化水平为13.22%,这个数值同安庆市平均水平(22.29%)相比,相差近九个百分点,处于中等偏下水平,与全省平均水平(27.81%)相比相差一倍多,与全国平均水平(36.09%)相比,相差近两倍。
但是,这将近15万“务工大军”,占宿松总人口的近五分之一,而其生活、消费却并不在宿松县,造成这一现象是与宿松本身的经济发展状况相关,虽然给宿松经济发展做出一定贡献,但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宿松本身城镇建设的发展。
2、城镇化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制约因素
城镇化水平低,城镇数量多、规模小。全县现有乡、镇22个,数量相对较多,除省级中心镇人口规模较大以外,其它建制镇常住人口普遍在3000人左右,一般乡集镇常住人口均在1500人左右,镇区人口万人以上的仅三个。2002年底全县总人口797665人,乡镇常住人口129380人,城镇化水平为16.22%。全县仅5个镇现状城镇化水平超过10%,其它乡镇城镇水平均在5∽8%,城镇化水平低,城镇规模小,经济实力弱,竞争力、吸引力低,导致城镇建设没有规模效应。(附表2)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1 编制目的.................................................................................................................................1 1.2 适用范围.................................................................................................................................1 1.3 控规管理体系........................................................................................................................ 1 1.4 开发管理.................................................................................................................................2 1.5 地域划分.................................................................................................................................2 1.6 实施管理.................................................................................................................................2
宿松县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 (征求意见稿)
宿松县城乡规划局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目录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第一章 总则.......................................................................................................................................1
第三章 开发强度...............................................................................................................................7
3.1 总体要求.................................................................................................................................7 3.2 适用用地.................................................................................................................................8 3.3 地块容积率一般规定............................................................................................................ 8 3.4 地块建筑密度与容积率........................................................................................................ 8 3.5 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 9 3.6 其它类用地.......................................................................................................................... 10 3.7 城市重点发展、城市更新、拆迁改造等特定地区..........................................................10 3.8 受地形、地貌等环境条件制约地区.................................................................................. 10 3.9 容积率计算.......................................................................................................................... 10
第二章 建设用地...............................................................................................................................3
2.1 土地使用性质分类................................................................................................................ 3 2.2 城市建设用地适建范围........................................................................................................ 3 2.3 混合用地.................................................................................................................................5 2.4 建筑基地最小面积控制........................................................................................................ 6 2.5 建设用地范围及指标计算的规定........................................................................................ 7 2.6 项目分期建设的规定.......................................................................................................... 7 2.7 建筑底部建筑性质控制........................................................................................................ 7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