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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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战略,达到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行为。

包括投资新建全资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等。

第三条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非日常业务经营范围内的投资经营项目;(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三)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四)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第四条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一切非日常业务经营范围内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第六条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第七条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八条未达到以下标准的对外投资,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对外投资,董事会审议通过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一)单笔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二)单笔投资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0%,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三)单笔投资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3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四)单笔投资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五)单笔投资产生的利润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3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办法模版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办法模版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股份公司投资项目建设期管理水平,保证投资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合理安排投资项目建设工期,有效控制投资项目工程造价,确保投资项目效益,依据国家相关法规以及《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全资和控股投资的处于建设期的国内外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在建投资项目”)。

第二章在建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分工及职责第三条在建投资项目监督管理采用二级管控模式。

股份公司从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主要方面对在建投资项目进行监督管理,保证在建投资项目各建设环节的规范、受控。

股份公司所属子公司(项目投资主体)负责投资项目建设具体实施和全面管理。

第四条股份公司总部相关管理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对在建投资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一)工程管理部负责在建投资项目质量监督管理;(二)安全环保部负责在建投资项目安全监督管理;(三)市场经营部负责在建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四)设备物资采购中心负责在建投资项目物资采购监督管理;(五)海外事业部负责境外在建投资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六)审计部负责在建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对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事项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七)投资管理部负责在建投资项目关键节点进度、造价控制、投产竣工等专项监管;牵头组织审查在建投资项目执行概算;负责在建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的制订并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在建投资项目质量监督管理第五条股份公司在建投资项目质量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办法》(中电建股〔2014〕31号)以及相关管理规定。

第六条股份公司所属子公司(项目投资主体)及项目公司应根据《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办法》制订相应的在建投资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七条股份公司所属子公司(项目投资主体)和项目公司应统筹协调处理好质量与进度、成本的关系,切实做到保证工程质量与合理有效控制进度和成本的对立统一。

TCL的对外直接投资战略

TCL的对外直接投资战略

TCL的对外直接投资战略2004年国内彩电巨头TCL和全球四大消费电子产品生产商之一的汤姆逊合资组建了TTE公司,这是目前为止全球最大的彩电企业。

这是中国企业第一次实行跨国并购,而且规模大。

通过购并TCL获得了汤姆逊彩电在全球的生产、研发资源,在海外新增了波兰、泰国、墨西哥三个工厂,欧洲、北美、新加坡等地的研发中心、设计团队,以及在全球主要地区的销售网络。

TCL借并购汤姆逊之势,在全球的知名度大幅提升,令TCL自有品牌的彩电业务在东南亚、南亚、俄罗斯及东欧、中东、非洲、大洋洲、墨西哥及拉丁美洲等新兴市场高速成长,目前,TCL在全球45个国家和地区设有销售组织,在美国、法国、新加坡、中国等地设有全球研发机构和4000名国际化的研发队伍,以及在墨西哥、越南、中国等地共有17个生产基地,全球共有63000名员工队伍,其中海外员工超过10%。

但从2005年开始TCL开始了漫长的亏损之旅,年底的TCL 三季报显示其亏损已经达到11.39亿元,而拖其后腿的正是刚整合不久的TTE公司,从此TCL在欧洲的业务出现巨额亏损。

2006年8月的中期年报显示,因受到欧洲业务的影响,半年净亏损7.38亿。

在欧洲市场的“水土不服”,无论是从时间长度还是痛苦程度已超过了国人的预料。

经历了两年的亏损,2007年3月,TCL集团对欧洲彩电业务紧锣密鼓的重组计划,终止了欧洲的销售运作平台,变现了部分库存,TCL持续了3年的彩电航母计划宣布破产.TCL跨国并购战略失败的原因为什么当年轰轰烈烈的跨国购并计划会以TCL的惨败为收场?这是国内企业应该深思的问题。

2004年,通过并购汤姆逊彩电业务,TCL一跃成为全球最大的彩电生产企业。

并购成了TCL扩大业务的一种惯用方法,然而,汤姆逊的整合难度远非国内项目可比。

TCL彩电在完成这次国际化并购之后,显得有点“消化不良”,才导致年年巨亏。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资金链问题按照TCL集团“2003年报”显示,2003年TCL集团主营业务收入282.5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7.75%,净利润高达5.7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4.37%,年报显示TCL 的资金实力雄厚。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石化股份发〔2002〕141号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分(子)公司、研究院:现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二年五月二十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立和完善股份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阶段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集中决策,分级管理;控制投资,调整结构;优化项目,提高回报;分开分立,理顺关系,建立投资约束机制、风险承担责任制;保证股份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切实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总则第一条贯彻落实股份公司“资源、投资、营销、科技和人才”发展战略,坚持“以技术改造为主、以提高技术含量为主、以国产化为主、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方向和“有市场、有效益、有竞争能力、有资本金”决策原则,坚持“少投入、多产出,适时投入、快速产出,不搞超前投入,不搞无效投入”的实施方针,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股东回报最大化”,认真做好股份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阶段的各项管理工作,确保建设项目总目标顺利实现。

第二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阶段,要坚持程序,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集团公司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办法等制度,要严格执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第三条按规范化运作的要求,理顺股份公司与分(子)公司、分(子)公司与存续公司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阶段管理的关系,明确各自的责、权、利。

第四条规范关联交易。

股份公司与集团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规范、公平、公开”原则,做到“应省尽省、应得尽得”,保证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

第五条全面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规范建设市场秩序。

积极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模式改革,总结、发扬和继续使用重点工程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要适应新体制、新机制的要求,创造新优势、新经验、新办法,积极推进与国际管理模式接轨,实行现代化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规定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规定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过程中的差错、舞弊和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江南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第三条公司对外投资要按照对外投资业务的业务流程,对公司对外投资预算、对外投资计划、对外投资取得、对外投资保管、对外投资处置和对外投资帐务处理、对外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实施控制;对于对外投资各环节中的不相容职务分离、授权批准、对外投资的可行性研究、评估与决策、对外投资执行、对外投资处置以及监督检查等作为关键控制点,加以重点控制;第四条对外投资中不相容需要分离的岗位至少包括:(一)对外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编制人员与评估人员分离;(二)对外投资业务的执行人员与决策人员分离;(三)投资业务操作人员与投资业务会计记录人员分离;(四)有价证券的保管人员与从事投资业务会计记录人员分离;(五)有价证券的保管人员、保管人员不能同时负责有价证券的盘点工作;(六)股利或利息的经办人员与从事投资业务会计记录人员分离;(七)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人员与执行人员分离;(八)投资业务的全过程不由同一个部门或一人办理;第五条岗位轮换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相关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金融、投资、财会、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第六条业务归口办理(一)公司各类对外投资包括长期投资、短期投资,证券投资、股权投资等都归口总部财务部办理;(二)未经授权,其他部门不得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第七条授权审批一授权方式1.公司对董事会的授权由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2.公司对董事长、总经理的授权,由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决议;3.总经理对其他人员的授权,年初以授权文件的方式明确,对投资审批,一般只对财务总监给予授权;4.对经办部门的授权,在部门职能描述中规定或临时授权;二审批权限1.投资审批2.延续投资及投资处置审批1投资项目合同到期,公司除延续投资外,公司须及时进行清算、到期收回或出售、转让,公司延续投资的审批按“投资审批”规定的权限办理;2未到期的投资项目提前处置,在处置前按原决定投资的审批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提前处置;3.投资损失确认审批1股东大会审批的投资损失确认事项:单项投资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年度累计投资损失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2董事会审批的投资损失确认事项:除需股东大会审批的投资损失确认事项外,投资损失确认事项,都由董事会审批确认;需由股东大会审批的投资损失确认事项在送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董事会审议确认;三审批方式1.股东大会批准以股东大会决议的形式批准,董事长根据决议签批;2.董事会批准以董事会决议的形式批准、董事长根据决议签批;3.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根据董事会授权直接签批;4.总经理根据总经理会议规则,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或根据授权直接签批;5.财务总监根据授权签批;四批准和越权批准处理1.审批人根据对外投资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2.经办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意见办理对外投资业务;3.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对外投资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并应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一级授权部门报告;五责任追究对在对外投资中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未履行集体审批程序和不按规定执行对外投资业务的部门及人员,公司将处以罚款、降职、停职、开除等内部处分;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保留依据相关法律追究责任的权力;第八条对外投资预算(一)公司根据发展战略目标和公司的投资能力编制投资预算,投资预算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预算应对投资规模、结构和资金作出合理安排;(二)公司对外投资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三)公司对外投资预算的编制、审批和调整,按公司公司预算控制制度执行;第九条对外投资的计划、取得、保管和处置一短期投资和长期证券投资控制公司的投资计划包括长短期证券投资、期货、期权等衍生产品投资、委托理财及信托产品投资必须以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的文件作为执行指令;公司应委托证券经纪人从事证券投资行为;选择证券经纪人时,应以对方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公司应与证券经纪人签订明确的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纪人为公司购置证券,必须取得公司有效的投资指令;该指令应明确规定购置证券的最高价格指令的有效期限;经纪人不得从事任何超出授权范围的投资行为;经纪人应填写成交通知书,内容应包括:投资指令号、最高价格、证券名称、数量、面值和实际成交价格等;成交通知书应由财务经理或其授权的其他职员进行审核,以证实购入证券的数量和价格是否符合投资指令;如果一项投资指令,经纪人需要分期执行或需要购置不同的证券,需要经纪人对指令已执行的结果分期填制成交通知书;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时,董事会应指派专人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要求其及时报告,以便董事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公司对投资资产指股票和债券资产一般有两种保管方式:一种是由独立的专门机构保管,如在公司拥有较大的投资资产的情况下,委托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机构进行保管;这些机构拥有专门的保存和防护措施,可以防止各种证券及单据的失窃或毁损,并且由于他与投资业务的会计记录完全分离,可以大大降低舞弊的可能性;另一种方式是由公司自行保管,在这种方式下,必须建立严格的联合控制制度,即至少要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控制,不得一人单独接触证券;对于任何证券的存入或取出,都要将债券名称、数量、价值及存取的日期、数量等详细记录于证券登记簿内,并由所有在场的经手人员签名;财务经理或其他被授权人应当定期检查银行等机构送来的证券存放情况记录,并将这些记录同财务经理签署的证明文件存根和公司有关证券帐户的余额相核对;投资资产处置控制程序为,任何有价证券的出售必须有经财务经理或董事会的批准;代公司进行证券出售活动的经纪人应受到严格的审定;经纪人同投资者之间的各种通讯文件应予记录保存,反映经纪人处置证券结果的清单应根据处理指令受到检查;如果投资资产的处置为不同证券之间的转移,则该业务应同时置于证券取得和处置的控制制度之下;如果处置的结果是收回现金,还应结合货币资金的控制方法,来对投资资产处置进行控制;二长期股权投资和项目投资控制1.投资的可行性研究、评估与决策程序2.投资的执行和管理程序:第十条投资处置一投资处置的决策按本项目原投资审批程序审批;二投资转让1.由公司财务部研究确定转让价格,并经董事会批准;2.必要时,由财务部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评估;三对外投资处置收回的资产1.公司对投资收回的资产,应及时足额收取,并按会计规定入账;2.收回货币资金,应及时办理收款业务;3.收回实物资产,应编制资产回收清单并由相关部门验收;4.收回无形资产,应检查核实被投资单位未在继续使用;5.收回债权的应确认其真实性和价值;四对外投资核销1.财务部应取得因被投资单位破产等不能收回投资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2.按投资损失的审批权限审批;第十一条对外投资记录控制一过程记录控制;公司建立投资决策、审批过程的书面记录制度;二会计记录控制1.公司按企业会计制度和公司会计核算制度对外投资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和记录,所有对外投资业务纳入公司的会计核算体系,严禁账外设账;2.财务部进行对外投资业务会计处理时,对投资计划、审批文件、合同或协议、资产评估证明、投资获取的权益证书等相关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情况进行严格审核;3.公司建立对外投资台账,记录被投资单位的名称、投资合同与协议的编号及存放地点,出资方式、股权比例,投资收益分配情况等;4.公司建立有价证券记录台账,记录证券的名称、面值、数量、编号、取得日期、期限、利率等;5.财务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核对被投资单位有关投资账目以及对外投资有关权益证书;三权益证书和档案管理1.公司取得的股权证、有价证券等权益证书,由财务部保管或委托其他机构保管;2.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审批等过程记录、审批文件、投资合同或协议、投资计划书、对外投资处置等文件资料定期由财务部整理存档,送公司档案部门保管;3.档案的调阅、保管、归档,按公司档案管理办法执行;第十二条监督检查一监督检查主体1.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对对外投资管理进行检查监督;2.公司审计部门;依据公司授权和部门职能描述,对公司对外投资合同或协议以及投资过程进行审计监督;3.公司财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业务进行财务监督;4.上级对下级对外投资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二检查监督方式按公司规定的检查权限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三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1.对外投资业务相关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重点检查岗位设置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存在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以及人员配备是否合理;2.对外投资业务授权审批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分级授权是否合理,对外投资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等违反规定的行为;3.对外投资业务的决策情况;重点检查对外投资决策过程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4.对外投资资产的投出情况;重点检查各项资产是否按照投资计划投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出的,重点检查资产的作价是否合理;5.对外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重点检查项目的执行进展和投资效益情况;6.对外投资持有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有关对外投资权益证书等凭证的保管和记录情况,投资期间获得的投资收益是否及时足额收回;7.对外投资的处置情况;重点检查投资资产的处置是否经过授权批准,资产的回收是否完整、及时,资产的作价是否合理;8.对外投资的会计处理情况;重点检查会计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四监督检查结果处理1.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对外投资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负责监督检查的部门应当告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2.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向上级部门报告对外投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情况和有关部门的整改情况;3.监督检查部门发现未按计划投资、未能实现项目预期收益、投资发生损失等情况,应及时通报公司董事会,并协助董事会应查明原因,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某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某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某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保障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所有投资活动。

3. 投资管理应遵循合法、审慎、效率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

二、投资决策机构1. 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审议和决定公司的重大投资项目。

2.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外部专家组成。

3. 对于超出一定金额的投资项目,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投资程序1. 项目申报:由相关部门或子公司提出投资建议,并形成初步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 初步审核:财务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初步审核,评估项目的财务可行性。

3. 详细评审:投资决策委员会对通过初步审核的项目进行详细评审,包括市场分析、风险评估、收益预测等。

4. 决策批准:根据评审结果,投资决策委员会做出是否投资的决定。

5. 执行监督:项目获批准后,由指定部门负责执行,并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报告进展情况。

四、风险管理1. 投资项目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2. 对于高风险项目,应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3. 建立投资项目的风险监控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五、信息披露1. 公司应对外披露重大投资事项,保证信息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 信息披露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附则1.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对外项目投资管理制度(修订)-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项目投资管理制度(修订)-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项目投资管理制度(修订稿)2007年10月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项目投资管理制度(修订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行为,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强化对投资活动的监管,控制投资方向与投资规模,加强投资项目的审批、决策、监督和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公司及公司下属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通过投资收益分配来增加财富,或者为谋求其他利益,将货币资金、实物以及无形资产等让渡给其他单位而获得另一项资产的行为,包括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

其行为表现为投资兴办经营实体、增资扩股、股权转让、委托贷款、购买股票或债券等。

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对上述投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拥有投资形成的权益,并享受投资产生的收益。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管理,是指对投资行为从立项、论证、实施到回收投资整个过程实施的管理,包括对投资行为的审查、上报、批准,以及对投资项目经营和投资效果的监管。

第四条 投资管理的原则是明确权限,落实责任,加强监管,突出效益。

即明确公司投资权限,落实出资者和经营者的责任,加强出资者的监督力度,通过对投资的集中管理,形成公司的核心产业,确保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实现公司主业发展的战略目标。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应列入公司全面预算。

未列入预算的必要投资,须严格履行相关批准手续。

第六条 公司或与公司合作投资的合作方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时,必须由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对有关资产进行审计或价值评估,以审计或评估结果作为计价基础,确认投资价值。

第七条 投资必须签订合同、协议,明确投资主体、被投资主体、投资方式、投资金额及比例、利润分配方式等。

投资后必须将投资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对被投资主体的经营行为进行必要监督,防范经营风险和资产流失。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范本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公司的投资管理活动,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提高资金的收益率,降低投资风险,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的所有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基金、房地产、外汇等各类投资。

3. 投资决策流程3.1 投资计划编制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财务状况,各部门负责人应编制投资计划,明确投资目标、预算、时间表等,并提交给财务部门审核。

3.2 投资论证财务部门应对投资计划进行论证,评估投资项目的前景、投资回报率、风险等,提出合理建议,并组织投资论证会议,讨论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3.3 决策审核投资决策由公司高层领导进行审核,评估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对公司战略的适应性等因素,决定是否批准投资。

3.4 实施管理投资事项获得批准后,财务部门应监督和管理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确保项目按照预算和时间表执行,并及时报告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3.5 持续监控财务部门应定期对投资项目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确保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预期收益的实现。

4. 投资风险管理4.1 风险评估财务部门应对投资项目的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确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4.2 风险控制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财务部门应对重大风险进行监控和控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范风险发生。

5. 报告和信息披露财务部门应定期向高层领导报告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包括项目执行情况、投资回报率等,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以上仅为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范文的一份简单参考,具体制度的具体内容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对外投资授权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授权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授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对外投资的行为,保障公司财产安全,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一切对外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合作开发等。

三、投资决策1. 投资决策应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 投资项目应当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和尽职调查,确保投资项目的合规性和可行性。

3. 投资金额应当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和资金情况进行合理规划,确保风险可控。

四、投资流程1. 提交投资意向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成立项目评审组。

2. 项目评审组进行项目尽职调查、风险评估和财务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3. 投资项目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签订投资合同。

4. 投资项目实施过程需定期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5. 投资项目结束后,需进行总结汇报,评估投资项目的收益情况,及时做出决策。

五、投资监督1. 设立专门的外部监督机构,定期对公司对外投资进行审查监督。

2. 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对外投资行为的合规性。

3. 加强信息披露,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公开投资项目情况。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 对于因违规行为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将按照相关条例进行追责,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纪律处分等。

七、附则1.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以上为公司对外投资授权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全体员工能够严格遵守,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管理办法

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管理办法

zz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类业务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股权投资业务,加强公司股权投资管理,保障投资安全与投资权益,引导和促进公司在股权投资领域的长期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规与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股权投资业务,是指我公司资金最终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或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股权,未来以企业上市、市场上股权或投资工具转让、保障退出方受让股权等方式实现退出的非标准化投资业务。

第三条按照退出方式不同,公司股权投资业务可以分为以下两种类型:(一)市场化退出股权投资业务。

是指完全以企业上市、市场上股权或投资工具转让等市场化方式实现投资资金的退出,或约定在市场化方式难以全部退出投资资金并实现收益时,由受让方或差额补足方进行股权受让或差额补足的股权投资业务。

(二)保障退出股权投资业务。

是指公司投资资金虽以股权形式投资于标的公司,但由确定的保障退出方无条件受让股权或投资工具实现退出的股权投资业务。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业务部门,公司各子公司参照执行。

公司各部门在推进企业股权投资业务时,必须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稳健、安全原则和以退定投原则,坚持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审慎投资运作,有效防范风险。

第二章市场化退出股权投资业务第一节投资目标第五条投资行业标准(一)标的企业所处行业符合国家产业、环保、科技、创新等政策、属于国家支持类行业。

产业处于成长期、成熟期或者是战略新型产业。

(二)不得投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具有稳定现金流回报预期或者不具备资产增值价值,高污染、高耗能、未达到国家节能和环保标准、技术附加值较低等行业企业股权。

(三)行业的有关产业政策具有连续性,行业的市场发展前景良好,上、下游行业的发展呈良性相互促进的态势。

(四)目标公司所面向的市场区域、市场供给与需求现状和未来发展良性态势,具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竞争力。

(五)公司有权决策机构认可的其他行业条件。

股权投资操作规程

股权投资操作规程

股权投资操作规程
《股权投资操作规程》
股权投资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投资方式,它涉及到投资者对企业股权的购买、持有和出售等操作。

为了规范股权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制定一套科学的股权投资操作规程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投资者应该对待股权投资行为进行充分的调查和分析。

在选择投资标的时,要充分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发展前景、财务状况等信息,以便能够做出正确的决策。

其次,投资者在进行股权投资时应该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制定具体的投资计划和投资策略。

这包括确定投资的金额、投资的时间、投资的方式等方面。

然后,投资者在持有股权期间应该与企业保持密切的联系,关注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市场动态,及时调整投资策略,以充分保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投资者在进行股权出售时要对出售对象进行充分的评估,并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目标,选择合适的出售时机和方式,以取得最大的收益。

总之,股权投资操作规程的制定和遵循对于投资者来说至关重要。

只有遵循科学的规程,才能够保证投资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希望各位投资者能够认真遵循《股权投资操作规程》,保护好自己的投资权益。

股份公司对外投资并购实施细则

股份公司对外投资并购实施细则

XX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并购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XX股份”)的投资并购管理工作,防范投资风险,保障投资收益,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并购效能,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确保公司战略规划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适用范围及投资原则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股份及公司下属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以收购或增资扩股等方式获得其他国外及国内企业的参股或控股股权,或者购买其他企业所拥有的有形和/或无形资产(以下统称“并购标的”),或者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投资并购行为。

第三条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产业发展方向,突出主业,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

投资项目应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资产优化配置和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所有投资项目实施前应进行科学论证,遵循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权衡投资风险与收益,应综合权衡项目的财务可行性和经济可行性,注重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在追求项目财务回报的同时,应关注是否有利于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

要充分发挥咨询机构的重要作用,听取财务专家、法律专家的分析、评估、建议和意见。

严格遵守投资决策程序,完善决策流程,提高决策效率。

第五条上市公司实施并购行为,同时执行国家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投资并购管理职责与分工第六条公司对投资并购活动实行分级授权管理。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在相应的授权范围内行使投资项目的投资决策权。

所有投资项目的立项申请由投资并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投资委员会”)审批;立项后的投资决策,经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按本管理办法分级报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

第七条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发生以下的投资事项,到达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过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审议通过,并应及时披露:1、投资并购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2、投资并购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3、投资并购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4、投资并购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5、投资并购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一、总则1. 目的与原则本公司为规范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降低投资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进行的所有对外投资活动。

3. 管理职责公司设立专门的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投资的策划、评估、执行和监控。

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确保投资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投资决策1. 投资审批流程所有对外投资项目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包括项目立项、可行性分析、风险评估、投资决策等环节。

2. 投资决策委员会公司成立投资决策委员会,由高级管理层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最终决策。

三、投资执行1. 投资合同管理投资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投资金额、回报方式、退出机制等内容,并由法务部门审核确认。

2. 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所需资金应合理安排,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

四、风险控制1. 风险评估对每个投资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包括市场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等,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2. 风险监控建立风险监控机制,定期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评估,及时调整投资策略以应对市场变化。

五、投资退出1. 退出策略制定明确的投资退出策略,包括退出时机、方式和条件,确保投资能够顺利回收并获取合理回报。

2. 退出执行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战略,及时执行投资退出计划,完成资产处置和资金回收。

六、信息披露与报告1. 信息披露对外投资信息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向股东、监管机构等进行适时、准确的披露。

2. 定期报告投资管理部门应定期向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和财务状况。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公告。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模版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模版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提高股份公司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项目质量,规范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根据国资委《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国资发规划〔2005〕92号)以及《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结合股份公司投资业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股份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是指项目投资完成之后所进行的全面系统性评价,即事后评价。

通过对项目实施过程、结果及其影响进行调查研究和全面系统回顾,与项目决策时确定的目标以及技术、经济、环境、社会指标进行对比,找出差别和变化,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对策建议,进一步改善投资管理和决策水平,达到提高投资项目质量效益的目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全资或控股的电力、基础设施等投资项目(不含房地产)。

第二章投资项目后评价的工作职责和分工第四条股份公司投资管理部是股份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管理机构,负责股份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

第五条二级单位(项目出资人)的投资管理部门是本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的管理、组织、实施部门,按照股份公司要求组织实施本企业投资项目的后评价。

第六条项目法人单位负责所属投资项目的自我评价。

第三章投资项目后评价的原则和方法第七条投资项目后评价分析研究的是项目的实际情况,应坚持独立、科学、公正的后评价原则,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评价结论公正,对策措施可行。

第八条投资项目后评价的综合评价方法是逻辑框架法。

逻辑框架法是通过投入、产出、目的、影响四个层面对项目进行分析和总结的综合评价方法。

第九条投资项目后评价的主要分析评价方法是对比法,即根据后评价调查得到的项目实际情况,对照项目立项时所确定的直接目标以及其它指标,找出偏差和变化,分析原因,得出结论和经验教训。

项目后评价的对比法主要包括前后对比、有无对比和横向对比。

(一)前后对比法是项目实施前后相关指标的对比,用以直接估量项目实施的相对成效。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保护公司资产安全,提高资本运作效率,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外投资指公司为了获取投资收益,向其他企业、机构或个人投资、购买股权、债券等金融产品或实物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等行为。

第三条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应遵循安全、风险可控、合规、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明晰投资目标、风险偏好、投资范围,加强对外部环境和投资标的的研究,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四条公司对外投资决策应当充分考虑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现金流情况、资产负债状况等因素,保证投资决策的正当性和合理性。

第五条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应当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确保投资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二章投资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公司设立投资管理机构,负责对外投资管理工作。

第七条投资管理机构设立投资管理委员会,由董事会委派产生,负责审核投资项目、监督投资管理工作。

第八条投资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一)审议和决定投资项目;(二)对正在进行的投资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三)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四)制定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第九条投资管理机构设立投资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具体的投资项目管理工作。

第十条投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研究和分析投资标的,制定投资方案;(二)组织实施投资项目;(三)对投资项目进行风险管理和监控;(四)协助投资管理委员会进行投资项目审议和决策。

第三章投资决策和项目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包括股权投资项目和债权投资项目。

第十二条股权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议和决策,确定投资金额和投资比例,确定投资期限和退出机制。

第十三条债权投资项目应当制定债权投资方案,确定投资金额、投资期限、利率等关键信息,并签订债权投资协议,并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和控制。

第十四条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应当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投资标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市场情况、法律风险等方面的调查,确保投资方案的可行性和合规性。

股份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股份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股份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是为了规范和管理股份公司对外投资行为而制定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确保对外投资活动的合规性、风险控制性和可持续发展性,以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 背景股份公司对外投资是公司获取新业务机会、扩大市场份额和增加收入的重要手段。

然而,对外投资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和挑战。

为了降低风险、提高效益,并确保对外投资与公司整体战略的一致性,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3. 目标和原则3.1 目标本管理制度的目标是规范股份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提高对外投资的成功率和收益率,并确保对外投资与公司整体战略的一致性。

3.2 原则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 合规性原则: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以确保合法合规。

- 风险控制原则:对外投资行为必须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控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寻求最大收益。

- 我们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原则:对外投资必须与公司的核心业务、核心技术及核心资源相匹配,以增强公司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4. 流程和流程控制4.1 对外投资立项流程•阶段一:投资需求申请–申请人填写《投资需求申请表》,包括对外投资的背景、目的、预期收益等信息,并提交给投资管理部门。

•阶段二:投资可行性研究–投资管理部门对申请表进行分析和评估,包括市场分析、风险评估、预期收益分析等。

–研究报告提交给公司高层进行决策,决策结果通知申请人。

•阶段三:投资项目评审–投资管理部门对通过可行性研究的投资项目进行详细的评审,包括尽职调查、财务分析等。

–评审报告提交给公司高层进行决策,决策结果通知申请人。

•阶段四:合同谈判和签订–投资管理部门与投资对象进行合同谈判,并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正式投资合同。

–合同签订后,申请人将合同复印件提交给投资管理部门备案。

4.2 对外投资项目监管流程•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监管,确保投资项目按照投资合同和计划执行,并进行风险控制和整体管理。

股份公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股份公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或“集团”)为加强对集团及下属独资、控股、实际控制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公司”)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指导与管理,规范投资基金行为,降低投资基金可能出现的风险,提高投资基金决策效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XX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市国资委关于监管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XX股份有限公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一)集团发起设立或参与投资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或参与认购基金(简称“投资基金”),以及相关管理行为(简称“基金业务”),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二)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起设立或参与投资基金管理人、基金,涉及集团相关安排的,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三)集团各子公司发起设立或参与投资基金管理人、基金,视同集团投资行为,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管理原则(一)服务主业发展把握国资囯企改革发展机遇,围绕集团主责主业,发挥基金在推动企业创新发展中的先导作用,稳妥开展基金业务,加强统筹规划,聚焦重点区域、重要领域,规范合理运用基金工具,充分有效发挥基金投融资作用。

(二)分层分类管理1、根据不同的投资主体,投资基金和基金投资项目(简称“基金投资”)分层管理。

投资基金层面,强化主体责任,加强集中管控;基金投资层面,稳步推进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

2、根据不同的发起主体、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区分政府投资基金、战略投资基金和财务投资基金,分类开展基金业务管控。

股份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股份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股份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股份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子公司对外投资行为,维护公司及子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对外投资,应当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司及子公司的章程及规定。

第三条公司子公司对外投资应当坚持稳健、谨慎、适度、分散的原则,注重风险控制和合规经营。

第四条公司子公司的对外投资事宜,应当经过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的机构审议并批准。

子公司设立外资公司或在外资公司出资增资应当提交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的机构审议批准。

第五条公司子公司对外投资应当注意文化冲突、产权环节、环境保护等与投资相关的社会责任问题,防范或化解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

第六条公司子公司对外投资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合规经营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

第七条公司子公司向外商投资的选择应当遵循市场化原则,投资领域和合作方式应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资源禀赋、风险偏好等实际情况。

第二章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第八条公司子公司拟对外投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申请审批:(一)编制《对外投资意向书》,提出投资方案,包括投资对象、投资额、投资方式、投资期限、预期收益、风险控制措施等,并进行初步论证;(二)经子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的机构审议批准后,填写《对外投资申请书》和《对外投资风险评估报告》,向公司财务部和内部审计部门申请核准;(三)经公司财务部和内部审计部门审查核准;(四)报送公司法务部门审查;(五)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报送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批准,并报公司股东大会备案。

第九条对外投资应当注重风险控制,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市场、管理、政策、流程等风险的评估和控制措施,进行全面论证,降低风险。

第十条对外投资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政策、区域政策等相关规定。

第三章投资行为和风险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投资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流程及监管要求等方面的内容,确保对外投资行为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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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方法
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方法主要包括:民生集团、信息系统公司、软件公司、硝化棉公司、技术公司、钢铁公司、百货公司、地产公司、食品公司、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方法等。

对外投资是指企业以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或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向企业以外的其他经济实体进行的投资。

其目的是为了获取投资收益、分散经营风险、加强企业间联合、控制或影响其他企业。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企业对外投资就是将资金投放于企业外部以分得投资收益。

企业对外投资主要出于以下目的:
(一)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利用效率
(二)优化投资组合,降低经营风险
(三)稳定与客户的关系,扩大市场占有率
(四)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增强企业的偿债能力
二、对外投资的特点:
(一)对外投资的对象多样化,决策程序比较复杂
(二)对外投资的收益与风险差别较大
(三)对外投资的变现能力差别较大
(四)对外投资回收的时间和方式差别较大
三、对外投资的内容:
1)对外投资按投资方式分:
股票投资,是以认购其他单位股票的形式,对其他单位所进行的投资;
债券投资,是以购买债券的形式,对其他单位所进行的投资;其他投资,是除购买股票和债券等有价证券以外,以其他形式对其他企业进行的投资。

2)对外投资按投资时间长短分:
短期投资,是企业购入各种能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
长期投资,是对持有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有价证券,以及超过一年的其他形式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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