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第六版)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与相邻部门法的关系
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关系
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同属于程序法,都是对于法院行使审判权应当遵守的原则、制度和程序的规定。诉讼活动的共同规律和特点,决定了三者有不少相同或相近的规定。但由于三者的具体任务和所要达到的目的不同,三者在不少方面又存在差异。例如,三大诉讼法在保障实施的实体法、提起诉讼的主体和条件、诉讼主体的诉讼地位、举证责任的分配、执行方式和措施,以及一些诉讼原则和程序方面均有所不同。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就是主体之间诉讼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各个主体之间诉讼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即客体,也不完全相同。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主体之间由民事诉讼法确认并保证其实现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主体不同,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也不同。
形式与内容
手段与目的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与相邻部门法的关系
《民事诉讼法》与《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以下简称《人民法院组织法》)主要规定人民法院的组织原则和活动原则。《民事诉讼法》主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遵守的原则、制度和程序。二者调整的对象不同,属于不同的部门法;但《人民法院组织法》与《民事诉讼法》又都服务于民事案件的审判,被称为审判法或司法法,二者在某些原则和制度的规定上又是相通的或者是一致的。
不同点
相同点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在含有一定权力因素这一点上是相似的。
行政法律关系是基于行政法的规定发生的实体法律关系;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程序性质的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所包含的权力是行政权力;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所包含的权力是审判权。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主体双方通常具有行政隶属关系;而在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尽管法院居主导地位,但法院与当事人之间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课前案例王某与张某是邻居,张某将旧屋拆除,在自家宅基地上建造三层楼的新房,王某认为张某建造的房屋离自己的房屋太近,会严重影响自己的通风和采光,和张某发生纠纷。
问:该案是否属于民事纠纷?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解决这一纠纷?第一节民事纠纷及其解决机制一、民事纠纷概念:民事纠纷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所发生的关于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和冲突。
特征:1、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2、内容是争议中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3、主体可以对民事纠纷的内容自由处置4、解决民事纠纷的方法是多元的二、民事纠纷解决机制自决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和解是纠纷当事人通过协商,互相做出让步,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
和解有诉讼外和解与诉讼上和解之分。
调解是由第三者(调解机构或者调解人)出面,对纠纷当事人进行调停说和,用一定的法律规范或者道德规范劝导冲突双方,促使他们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
我国的民事调解包括人民调解、行政机关的调解、基层人民政府的调解、仲裁机构的调解和人民法院的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案)第六节确认调解协议案件194条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195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章 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法
四、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一)对人的效力:按照属地原则处理 (二)对空间的效力 (三)对时间的效力 :不溯及既往的效力. 五,民事诉讼法与相邻法的关系 (一)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的关系 1.几种观点: (1)程序工具论;认识上的偏差:实体法目的地位、程序法处于从 属地位; (2)程序法具有优先性和目的性.案件事实是已经发生的历史事件,缺 乏外在的客观评判标准;人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不可能完全 绝对的 认识案件事实;诉讼中对案件事实的认识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对案 件事实的认识是在双方对立的观点中获得 (3)场论:民事诉讼是由诉讼法和实体法构成的场,两者同在宪法的 规定下服务于民事纠纷的解决。一驾马车的两个轮子;民事实体法的 性质社会规范和裁判规范;民事诉讼法保障民事实体法的实施;民事诉 讼法具有促进民事实体法发展的作用。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之 间彼此交汇(证据法领域
(三)纠纷解决说 1、提出日本学者兼子一,考察普通法和历史上的解决方法 2、内容: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法官在没有既定法时应发挥积极 作用,创制法律解决纠纷;诉讼应当与其他的纠纷机制协调 3、积极:法官的主动性和与其他机制的协调。理论困惑:大陆法系 国家法官地位、违背案件事实的解决算否解决 (四)私权保护说 1、背景:法典编撰;自由资本主义;法学研究的兴起 2、基本内容:保障私权;法官不享有立法权;诉讼法是实现实体法 的工具。 3、评价:积极意义:民事诉讼法学第一次体系化努力,提出的许多 概念成为基础;有利于民事实体法确定的当事人民事权利的实现; 消极意义:民事诉讼法学的独立;无法因应时代的变化.
三、民事诉讼与其他纠纷解决机制的关系 1、与仲裁 (1)相同点;都有第三者介入;都是一种强制解决纠纷的方式;裁决的 结果都有既判力和执行力 (2)不同点;纠纷解决者不同:是否行使国家权力不同;当事人的选择 权限大小不同;纠纷解决的救济程序不同;在某些具体原则上存在差别. 受理案件的范围不同. (3)关系:仲裁和诉讼是互相排斥的;监督 2、与人民调解 (1)不同点:纠纷解决者不同;是否行使国家权力不同;效力不同;是 否依赖当事人合意不同; (2)相同点:都是有第三者介入的纠纷解决方式;受理案件的范围都无 明显限制 (3)关系:民事契约,当事人可以之起诉;人民法院对指导.
第一章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 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还 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 司法建议。
第一百零四条第一款修改为:“ 第一百零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对个人的罚 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 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 。
(四)时间上的效力
时间上的效力指民诉法在什么时间之内适 用以及民事诉讼法有无溯及力的问题 我国现行民诉法自 1991 年 4 月 9 日颁布 起生效。 修改后:
三、民事诉讼法的发展
(一)民事诉讼法的宪法化 (二)民事诉讼法的国际化 (三)民事诉讼法的多元化 (四)民事诉讼法的社会化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四、对修改条款的浅析
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修改为:“ 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修改为:“人民法院对 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 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 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 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 的司法建议。
四、修改条款对照分析
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修改为:“ 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修改为:“人民法院对有前款 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 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 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 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原条文为第一百零三条,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 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 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1 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1 -4略)
程序保障说---从正当程序的观念出发,认 程序保障说---从正当程序的观念出发,认 为民事诉讼的正当性来自其程序的正当, 因此,民事诉讼制度的目的在于“ 因此,民事诉讼制度的目的在于“为实现 当事人自律性的纷争解决提供程序的保 障”。 程序保障说” “程序保障说”则反映了宪政国家对宪法 所规定的基本人权的关注。 所规定的基本人权的关注。
(完整版)民诉思考题
(完整版)民诉思考题·第⼀章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1、⽐较民事纠纷的三种解决机制。
(1)⾃⼒救济——和解优点:直接、迅速、有效缺点:缺乏公正性、权威性、彻底性(2)社会救济——仲裁与调解调解:⼈民调解、其他社会团体组织的调解、⾏政调解仲裁:民间性;⾃治性;法律性优点:公正、⾼效、灵活缺点:缺乏权威性、强制性(3)公⼒救济——诉讼诉讼是指国家审判机关以国家强制⼒为保障,按照程序法和实体法规范解决纠纷的机制。
优点:有效、权威、彻底、公正缺点:程序繁琐、周期长、成本⾼2、什么是民事诉讼?它有哪些特征?法院、当事⼈以及其他诉讼参与⼈,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此⽽产⽣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特点:(1)民事诉讼具有严格的规范性(2)法院审判活动和当事⼈诉讼活动是民事诉讼的动因(3)民事诉讼过程的阶段性和连续性3、试述⾮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及其在我国的发展。
⾮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即ADR(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直译为代替性纠纷解决⽅式,或⾮诉讼纠纷解决⽅式。
源于美国,原指20世纪发展起来的各种诉讼外纠纷解决⽅式的总称,现在已引申为对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民事诉讼以外的⾮诉讼纠纷解决⽅式或机制的总称。
(1)ADR的类型:司法ADR;⾏政ADR;民间ADR(2)ADR的优势与弊端——优势:程序上的简易性和灵活性;民间化或多样化;平和性和⾮对抗性——弊端:缺乏制度保障;导致⾮正义的结果;忽视审判的功能在我国的发展(1)ADR的种类:⾏政调解、⼈民调解、民间调解、农村⼟地承包纠纷调解与仲裁、劳动仲裁、商事仲裁、⼈事仲裁、体育仲裁、消费者争议调解、商事调解、法律专家调解、⾏业调解等。
(2)ADR的发展:2009年,最⾼院《关于建⽴健全诉讼与⾮诉讼相衔接的⽭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意见》2002年9⽉《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规定》规定:经⼈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当事⼈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
第一章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第一章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第一节民事纠纷与民事诉讼一、民事纠纷与纠纷处理机制(一)民事纠纷的意义民事纠纷,也叫民事争议或民事冲突,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因侵权、违约或其他事由而产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争议为内容的法律纠纷。
民事纠纷是法律纠纷的一种,实际上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当事人对他们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产生了争议。
通常而言,与其他法律纠纷相比,民事纠纷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2)民事纠纷以民事权利义务争议为内容。
一般情况下,民事纠纷的内容主要是关于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或民事责任的争议。
(3)民事纠纷属于私权纠纷,它的解决具有可处分性。
通常情况下,基于私法自治的原则,纠纷主体可以对发生纠纷的民事权益进行处分。
作为民事纠纷的权利义务争议主要包括两大类别:一类是财产权益纠纷;一类是人身权益纠纷。
(二)民事纠纷的处理机制民事纠纷的发生使民事法律关系处于非正常状态,这不仅会对当事人权利产生不利的影响,也会给整个社会的私法秩序带来损害。
因此,在民事纠纷不断产生的同时,人们也在不断寻求解决民事纠纷的途径和方法。
在一定社会中实行的,能有效地解决和消除民事纠纷的制度和方法就是民事纠纷的处理机制。
根据解决民事纠纷的制度和方法的不同性质和特点,以及它们对解决民事纠纷的不同作用,可以将民事纠纷的处理机制分为自决与和解、仲裁与调解、诉讼三种。
我国现行的民事纠纷处理机制主要有:1.和解2.调解调解的形式很多,包括诉讼内的调解与诉讼外的调解,诉讼外的调解又包括民间调解(如第三人主持的调解,人民调解组织主持的调解)和行政机关主持的调解。
3.仲裁经济仲裁、劳动仲裁等。
4.诉讼诉讼是最终的、具有权威性的纠纷处理方式。
二、民事诉讼(一)民事诉讼的含义在我国,所谓民事诉讼,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和裁决民事案件的程序和制度。
民事诉讼就其本质而言,是国家强制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方式,是权利主体凭借国家力量维护其民事权益的司法程序。
第一章 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法
4、身份权关系的民事纠纷,是指因 侵害民事主体的身份权而发生的民 事纠纷。
例如:因侵害教育权、抚养权、监 护权、赡养权、探视权、继承权、 生育权、忠诚权、扶助权而引起的 民事纠纷
四、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 1、自力救济 它是指纠纷主体依靠自身力量 解决纠纷,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它包括自决与和解。 儒家中和文化的影响
四、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一、民事诉讼法的概念 民事诉讼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
可的,调整民事诉讼活动以及由此 产生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 范的总和。
法→灋
广义和狭义的民事诉讼法
其他法律 法规 民法通则,婚 姻法等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解释
广义的民诉法
狭义民诉法(民事诉讼法典)
二、民事诉讼法的性质
1、民事诉讼法是部门法。主要调整民事诉 讼活动和民事诉讼关系。
六、民事诉讼的概念 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当事人和其他 诉讼参与人在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的 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 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法律 关系的总和。
“诉”和“讼”的含义 诉,告也,是一种行为,具有告知、告 诉、控告的意思。 讼,争也,它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与内容的关系。 “诉”与“讼”合为一词,见于《后汉 书·陈宠传》,书中记述:“西州豪右 并兼,吏多奸贪,诉讼日百数。”
第一章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史简况 民事纠纷与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法概述 三大诉讼法的异同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立法历
第一节 民事纠纷与民事诉讼
一、民事纠纷的概念
民事纠纷,也叫民事争议,是指平等 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
内容的社会纠纷。
二、民事纠纷的特点
1、民事纠纷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 2、民事纠纷以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 内容。 3、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具有选择性。 4、民事纠纷的内容具有可处分性。
民事诉讼法重要知识点汇总
民事诉讼法重要知识点汇总(上)一章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1 民事诉讼行为的一方主体是法院,另一方主体是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
法院的内部行为、单方行为不属于民事诉讼行为。
2 劳动争议仲裁是提起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无须事先达成仲裁协议。
3 人民调解协议“可诉可确”:调解协议本身仅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效力,双方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内容发生争议的,可以就调解协议向法院起诉;没有争议但想给协议“加保险”的,可以双方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4 民事诉讼法的性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基本法;调整的社会关系——部门法;规定的内容——程序法;公私法划分——公法。
5 无论是谁,只要是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就必须适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
二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1 诉讼权利同等、诉讼义务对等(不等于)诉讼权利义务相同:诉讼权利义务的相同性与对应性。
2 平等原则针对的是诉讼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关系,适用于所有的民事诉讼中;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针对的是国内与涉外、中国当事人与外国当事人之间的关系,适用于涉外民事诉讼领域。
3 非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中不适用辩论原则;辩论权的行使方式包括书面辩论和口头辩论。
4 处分原则——诉讼请求的范围;辩论原则——事实和证据问题。
5 所有参与民事诉讼的主体均须遵守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包括法院、检察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6 民事检察监督的对象是法院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民事审判检察监督+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监督手段包括抗诉和各类检察建议。
7 支持起诉者可以是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公民个人不能支持他人起诉。
支持起诉者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8 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法定绝对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和离婚案件,依申请可以不公开审理。
无论是否公开审理,合议庭评议一律不公开,宣判一律公开。
9 证人不适用回避,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民事诉讼法期末复习
民事诉讼法期末复习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第一章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一、民事纠纷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
特点:民事纠纷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
分类:财产关系的纠纷(财产所有关系、财产流转关系)人身关系的纠纷(人格权关系、身份关系)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1、私力救济:又称自力救济,是指纠纷主体在没有中立的第三者的介入的情况下,依靠自身或其他私人力量解决纠纷,实现权利。
分为自决与和解,自决是指纠纷主体一方凭借自己的力量强行使对方服从,和解是指双方协商解决纠纷。
特点:无第三者、非程序性、无法律效力2、社会救济:包括调解与仲裁,是指依靠社会力量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机制。
特点:有中间人、有一定的程序性和法律效力。
3.公力救济(民事诉讼):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解决纠纷的一种最具权威和最有效的机制。
特点:强制性、严格的规范性、法律效力4、ADR(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和解、调解、仲裁特征:(1)、纠纷当事人的高度的自主性;(2)、解决方案和程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3)、解决纠纷快捷且费用低廉;(4)、协议一般不具有强制效力,但易为当事人承认和履行;(5)、以非对抗和非公开的方式解决纠纷。
二、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诉讼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诉讼关系的总和。
特点:1.诉讼对象的特殊性;2.当事人处分权利的自由性;3.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上对抗的特殊性;4.民事诉讼程序的严格规范性与正当性;5、纠纷解决的强制性、最终性与权威性。
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是指民事诉讼程序存在的必要性、有用性及意义(一)民诉程序的内在价值:1、程序的自由价值;2、程序的公正价值:法官中立,当事人平等,程序公开、参与、维持;3、程序的效益。
00918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2013版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题型包括:单选、多选、名词解释、比较辨析题、论述题、案例分析,应当着重注意比较辨析题。
第一章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1.■【名词解释】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围绕着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发生的纠纷。
2014.043.■【多选】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包括:(1)和解;(2)调解;(3)仲裁;(4)民事诉讼。
4.■【单选】仲裁兼有自愿的属性和强制的属性。
2013.105.■【多选】能够进行诉讼外调解的机构有:2013.10(1)人民调解委员会;(2)行政机构;(3)仲裁机构。
4.■【多选】诉讼的特点:2014.04(1)存在对立的双方当事人;(2)法官居中裁判;(3)以法律上的争议为审理对象;(4)按照诉讼法设定的程序进行;(5)以实体法作为裁判的依据;(6)用判决作用解决争讼的典型方式。
5.■■【论述】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
2013.102009.1答:■【名词解释】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调解、判决、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与调解、仲裁这些诉讼外的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相比,民事诉讼有如下特征:(1)民事诉讼具有公权性。
民事诉讼是以司法方式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是由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争议。
它既不同于群众自治组织性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也不同于由民间性质的仲裁委员会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
(2)民事诉讼具有强制性。
强制性是公权力的重要属性。
民事诉讼的强制性既表现在案件的受理和审理上,又反映在裁判的执行上。
调解、仲裁均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只要有一方不愿意选择上述方式解决争议,调解、仲裁就无从进行。
民事诉讼则不同,只要原告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无论被告是否愿意,诉讼均会发生,被告将被强制性地带入诉讼程序。
即使被告执意不参加诉讼,法院也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3)民事诉讼具有程序性。
司考必背:民诉法(第1章~第3章)
司考必背:民诉法(第1章~第3章)第一章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
但在中国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既可以选择外国实体法,也可以选择外国的程序法。
第二章诉本章内容:1、诉的要素,一般掌握;2、诉的分类,必考;反诉,必考。
一诉的要素1.诉讼标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2.诉讼标的物:有争议的具体东西(表现为金钱、财产或行为)3.诉讼请求:作出特定判决的要求。
4.诉讼标的额:双方当事人争执的金钱数额。
5.诉讼法律关系:一方必定是法院。
【考法】:区分以上概念二诉的分类1.确认之诉:确认法律关系。
(积极确认之诉、消极确认之诉)2.给付之诉:财物或行为(作为、不作为),不能是人身3.变更之诉:变更现有法律关系。
【考法】:判断诉的分类【陷阱】:诉的分类只存在诉讼案件中,诉的分类依据是看原告诉讼请求的目的和内容。
三反诉1、独立的诉2、反诉的构成要件(1)主体特定:本诉的被告对本诉的原告提出。
(2)反诉与本诉有牵连关系。
应当合并审理,诉讼费减半。
(3)提出的时间: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
(4)本诉、反诉均具有管辖权: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
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
3、法院对反诉的处理。
(1)在一审过程中:符合条件合并审理(2)在二审过程中: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3)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的案件,提出反诉,可以合并审理。
(4)再审用二审程序时的反诉:按照二审方式处理。
【考法】:反诉概念、反诉与反驳区别、反诉的处理【陷阱】:反诉,是独立的诉,目的在于抵销或吞并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
反驳是被告的单纯防御行为。
第三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本章内容:1、基本原则,每年一题;2、基本制度,每年一题一基本原则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陷阱】: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不等于诉讼当事人有相同的诉讼权利,比如原告有起诉的权利、被告有答辩的权利。
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Civil Procedure Law冯莉莉编辑第一章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第一节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一、民事纠纷概念和特点所谓民事纠纷(civil dispute),又称民事争议或民事冲突,它是就私法关系发生的纠纷,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或民事责任为内容的社会纠纷。
它有下列特点:1、民事纠纷主体的平等性。
2、民事纠纷内容是民事权利义务之争。
3、民事冲突的可处分性。
二、民事纠纷解决机制(★★)民事纠纷解决机制是指缓解、消除民事纠纷的方法,就是解决民事纠纷的方法。
在我国,解决民事冲突的方式有下列三类:1、自力救济——自决、和解2、社会救济——调解、仲裁3、公力救济——诉讼ADR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替代性(替代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是民事诉讼制度以外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总称。
例题:1、村民甲乙发生借款纠纷,经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制作了调解书并送交二人,后乙未如约履行义务,甲应怎办?()A、直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B、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C、到法院提起诉讼D、到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具调解证明后方可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二节民事诉讼一、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一)民事诉讼的概念(civil action)主流的观点是“活动加关系说”,认为所谓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据民事诉讼法和适用民事实体法来解决民事纠纷的诉讼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
(二)民事诉讼特点1、具有公权性质。
2、具有强制性。
3、严格的程序性(依法进行)。
4、当事人诉讼地位的平等性。
5、法院的审判活动在诉讼中起重要作用。
6、民事诉讼过程的阶段性和连续性。
二、民事诉讼与其他救济方式的差异1、从参加者上看。
2、从程序上看。
3、从解决争议的方法上看。
4、从解决争议的效力上看。
三、民事诉讼的目的(了解)1、私法权利保护说。
民事诉讼法PPT
民事纠纷,又称民事争议,是指平等主体 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或者民事权益 为内容的冲突或对抗行为。 主要特点: 1、纠纷主体之间是平等的; 2、纠纷的内容是有关民事权利义务或者民 事权益的争议; 3、民事纠纷具有可处分性。
二、民事纠纷解决机制
(一)自力救济:是指纠纷主体依靠自己力量解决 纠纷 1、自决 2、和解 具有最高的自治性; 非严格的规范性; 法律效力问题 :有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和解协议 性质相当于契约,对于纠纷双方具有契约上的约 束力;一种观点认为和解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证明主要由当事人负责。法官扮演严格中立者,只就事实作出法律上 的判断,而不是越过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界限,无端进行干预。
(二)职权主义 法院在诉讼程序中拥有主导权,民事诉讼程序的进行 以及诉讼资料、证据的收集等权能由法院担当。
2007年民事诉讼法典的修改:当事人主义的强化 和职权主义的弱化
民事诉讼程序
王某是某电网公司员工,在从事高空作业时受伤,为赔偿
问题与电网公司发生争议王某可以采用哪些方式处理争议? A 可以向本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 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B 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
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C 可以不申请劳动仲裁而直接向法院起诉 D 如果进行诉讼并按简易程序处理,法院开庭审理时,可 以申请先行调解
法官(审)
原告(诉)
被告(辩)
(二)民事诉讼的特征 1、国家强制性 2、严格规范性
一方面表现为民事诉讼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规定有序
进行,即要遵守程序法之规定;
15天后生效
起诉 一审 15天内上诉 二审
强制执行 再审
民事诉讼法背诵1-4章
第一章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关键术语:民事纠纷解决机制;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第一节民事纠纷解决机制1.民事纠纷的概念:又称民事争议,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
特征:1、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3、纠纷内容为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3、可处分性类型:财产纠纷/人身纠纷2.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一)自力救济 :纠纷主体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纠纷,以维护自己权益。
特征:依靠自我的力量解决争议,无需第三者参与,也不受任何规范制约(二)社会救济:依靠社会力量处理民事纠纷的一种机制调解:第三者依据一定的道德和法律规范,在当事人之间斡旋,促使双方在相互谅解和让步的基础上,解决纠纷。
仲裁:纠纷主体依据有关规定或者双方协议,将争议提交一定的机构以第三者居中裁决的方式。
共性特征:第三者介入(三)公力救济公力救济指诉讼,由国家审判机关在纠纷主体参加下,处理特定纠纷的一种机制。
特点:公权性,严格的规范性,程序性: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第二节民事诉讼一、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一)民事诉讼的概念: 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诉讼活动:法院和诉讼参与人在诉讼过程中进行的能够发生诉讼关系的活动诉讼关系:法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之间,在诉讼过程中形成的诉讼权利义务关系(二)民事诉讼的特点严格依法律规定进行 /法院的审判活动在诉讼过程中起重要作用 /诉讼过程的阶段性和连续性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活动分为一审阶段、二审阶段、执行阶段和审判监督阶段。
在每一个审理阶段里又细分为起诉阶段、法庭准备阶段、开庭审理阶段、制作和宣告判决阶段等。
一般地说,前阶段是后阶段的基础和前提,后阶段是前阶段的继续和延伸。
二、民事诉讼的目的:民事诉讼制度是为了什么而设立的;国家设立民事诉讼制度所期望达到的目标或结果。
民事诉讼法全部理论的出发点和基础、为立法的完善提供指导方向、为法律解释提供方向性三、民事诉讼模式(一)民事诉讼模式:民事诉讼模式是指民事诉讼制度和程序运作所形成的结构中各种基本要素及其关系的抽象形式。
《民事诉讼法》课程笔记
《民事诉讼法》课程笔记第一章:民事纠纷与民事诉讼一、民事纠纷的概念与特征1. 民事纠纷的概念民事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在民事活动中因权利义务的冲突而产生的争议。
2. 民事纠纷的特征- 法律主体地位平等:民事纠纷发生在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不存在上下级关系。
- 纠纷内容涉及民事权利义务:民事纠纷通常涉及财产权益和人身权益。
- 自愿性和处分性: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纠纷的方式,并对自己的权利进行处分。
二、民事纠纷的类型1. 合同纠纷- 合同订立过程中的纠纷-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 合同变更和解除的纠纷2. 侵权纠纷- 人格权侵权- 财产权侵权- 知识产权侵权3. 继承纠纷- 遗嘱继承纠纷- 法定继承纠纷4. 其他类型- 不当得利纠纷- 无因管理纠纷- 侵权责任纠纷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1. 和解- 定义:当事人之间自愿协商,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
- 特点:灵活、快捷、成本低、保密性好。
2. 调解- 人民调解: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帮助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 法院调解:在诉讼过程中,由法官主持进行的调解。
- 特点:非强制性、程序简便、有利于保持当事人关系。
3. 仲裁- 定义: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 特点:一裁终局、保密性好、专业性强。
4. 诉讼- 定义:当事人将纠纷提交人民法院,由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
- 特点:国家强制力保障、程序严格、公开审理。
四、民事诉讼的概念与特征1. 民事诉讼的概念民事诉讼是指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保护民事权益的请求,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民事案件,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
2. 民事诉讼的特征- 国家公权力的介入: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 当事人地位平等: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平等的。
- 程序法定:民事诉讼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 诉讼结果的权威性:法院的判决、裁定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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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导论第一章民事诉法概述第一节、民事纠纷与民事诉讼1、民事纠纷: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法律纠纷。
特点: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具有可处分性。
解决机制:自力救济、社会救济、公力救济。
我国是:和解、调解、仲裁、诉讼2、民事诉讼的概念:是指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特点:⑴民事诉讼标的主体由法院、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检察院构成;⑵民事诉讼依靠国家强制力来解决民事纠纷;⑶从诉讼对象来看,民事诉讼解决的争议是有关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4)民事诉讼应依照严格的诉讼程序和诉讼制度进行。
3、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是民事诉讼法律、法规所调整的法院与当事人之间存在的,以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为内容的具体的社会关系。
特点: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由审判法律关系和争讼法律关系构成的特殊的社会关系;⑵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体现了法院审判权与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有机结合;⑶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一种既分立又统一的法律关系。
4、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程序中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国家机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包括:⑴人民法院;⑵人民检察院(3)诉讼参加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4)其它诉讼参与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员、翻译人员)。
(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3)、内容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根据民事诉讼法律规范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
5、民事诉讼上的法律事实:凡能够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
分为诉讼事件和诉讼行为。
(1)诉讼事件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一切客观情况;(2)诉讼行为是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在诉讼过程中依法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
①条件:民诉法律关系主体实施;必须由法律规定的主体实施;必须是法院和诉讼参与人的行为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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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性质和任务
1.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性质 2.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
(五)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1.对人的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4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 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2.对事的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3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 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 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 定。 3.空间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4条 4、时间效力
民事非争议案件 的审判程序 第一审程序 特别程序
第二审程序
督促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
破产程序
一、民事诉讼法的概念与性质 (一)民事诉讼法的定义
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法院和当事人及其他诉 讼参与人进行民事诉讼的程序规范之总和。
(二)民事诉讼法的性质 1.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民事诉讼法主要以诉讼行为和诉讼关系为调整对象,其 内容包括法院的审判权、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 权利和诉讼义务、诉讼行为的法律效力等。是法院和当事人 等进行民事诉讼所必需遵守的程序规范。
二、民事诉讼法学的内容和体系
三、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方法
四、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历史回顾
(一)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起步和探索阶段 (二)民事诉讼法学研究工作得到较快发展和 学科体系初步形成阶段 (三)民事诉讼法学研究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学科体系构建日趋完善和成熟阶段
(六)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体系结构
我国民事诉讼法是按照编、章、节、条、款、
项的体系结构编制的,共四编29章270条。
第一编总则; 第二编审判程序; 第三编执行程序; 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学
一、民事诉讼法学概说
(一)民事诉讼法学的概念 (二)民事诉讼法学与民事诉讼法的关系 (三)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目的 (一)民事诉讼法学的内容 (二)民事诉讼法学的体系 (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 (二)个性与共性相结合的方法 (三)程序法与实体法相联系的方法 (四)比较分析的方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4.民事诉讼法的关系法 5.涉及民事诉讼程序制度的其他法律 6.民族自治地方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制定的变通或 者补充规定 7.最高人民法院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
(三)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立法根据
2.民事诉讼法是公法
公法涉及国家公共权力的行使和运用,也涉及社会公共事务和 公共利益。首先,民事诉讼的一个本质特征是法院运用国家 公权力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因此民事诉讼法在本质上是规 定如何运用国家公权力解决民事纠纷的法律。其次,民事诉 讼法所调整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乃是法院和当事人以及其他 诉讼参与人之间的关系,这种法律关系属于公法上的关系。
定义: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 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的活 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发生的诉讼关系。 特点:1.诉讼对象的特定性;2.当事人处分权权利 的自由性;3.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上对抗上的特殊性; 4.民事诉讼程序的严格规范性与正当性;5.纠纷解 决的强制性、最终性、与权威性。
法院(法官)
民事非讼程序的基本构造及原理 法院(法官) 当事人
原告 被告 民事争讼程序的基本构造及原理
三、民事诉讼的目的和基本价值目标
(一)民事诉讼的目的 两大法系国家学者关于民事诉讼目的的主要观点: 1、 私权保护说 2、私法秩序维护说 3、纠纷解决说 4、程序保障说 5、多元说
(二)民事诉讼价值
民事诉讼价值,是指民事诉讼对诉讼主体合理需
要的积极或正面满足。 (一)民事诉讼的程序价值 1.程序公正 诉讼程序公正的标准或要求主要有: (1)法官中立 (2)诉讼当事人平等 (3)程序参与 (4)程序公开 2.程序效率 程序效率追求的是在保证诉讼公正的前提下,及时 审判,节约诉讼成本。
(三)对我国民事诉讼模式的评价与完善 1991年民事诉讼法典的修改:当事人主义的强化 和职权主义的弱化
五、民事诉讼的程序体系
(一)民事诉讼程序的涵义和特点
所谓民事诉讼程序,是指国家制定的,司法机关解 决民事争议的操作规程。
(二)民事诉讼程序体系的结构
民事诉讼程序
民事审判程序 民事争议案件 的审判程序 民事执行程序 民事诉讼附属程序
四、民事诉讼的基本模式
(一)民事诉讼模式的涵义、成因及意义 民事诉讼模式的核心问题是当事人与法院在民事 诉讼中的关系问题。 (二)民事诉讼模式的划分及其根据
当事人主义模式和职权主义模式 划分根据:在诉讼程序的启动和继续、裁判的对象、 证据资料的来源等三个方面,是尊重和强调当事人 的作用还是尊重和强调法院的职权作用。
第一节 民事争议和民事诉讼
一、民事争议及其处理机制
(一)民事争议 毛泽东:“没有什么事物是不包含矛盾的,没有矛盾就没 有世界。” 概念:也叫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 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法律争议。 特征:1、它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 2、它以民事权 利义务关系为内容;3、它以违反民事实体法的规定 为形成原因; 4、它的解决具有可处分性。 分类:1、财产权益方面的民事争议;2、人身权益 方面的民事争议,
第一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导
论
民事争议和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学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一、民事诉讼使权利受到侵害的人实现其权利成为现 实 二、根据证据审判是近代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 三、美国人往往理解“程序乃法律制度的核心” 四、在法院作出判决前,权利的存在与否仍然处于不 明确的状态,仅有原告的权利主张而已 五、完整的私法实体法并不一定必然存在,但即使如 此,社会仍通过一定程序在不断地解决纠纷,并通过 这样的解决过程逐渐地形成了实体法规范 自由的历史基本上是奉行程序保障的历史。美国大法 官F.福兰克弗特 缺乏程序要件的法制是难以协调运行的,硬要推行之, 则极易同古代法家的严刑峻法同构化。季卫东
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
(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 l.人民法院 2.人民检察院 3.当事人 4.其他诉讼参与人
关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与诉讼主体的关系,有两种 观点:
1、等同说。认为诉讼主体就是诉讼法律关系主体。 2、区别说。认为诉讼主体与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既有联系又有区 别。联系:诉讼主体同时可以享有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 和承担相应的义务。区别:一是没有诉讼主体的参加,诉讼 将无法进行,二是诉讼主体对诉讼的发生、变更、终结起着 决定性或重要的作用。诉讼主体必定是诉讼法律关系主体; 反过来,是诉讼法律关系主体者,未必是诉讼主体。区别说 已经为大多数学者接受,并成为通说。 诉讼主体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当事人。
我国学者对民事诉讼目的问题的主要观点:
1、解决纠纷和保护民事权益 相关论文:陈刚、翁晓斌《论民事诉讼的目 的》,载《南京大学法学评论》1997年第1期。 2、解决民事纠纷 相关论文:刘荣军《论民事诉讼的目的》,载 《政法论坛》1997年第5期。 3、程序保障 相关论文:章武生、吴泽勇《论民事诉讼的目 的》,载《中国法学》1998年第6期。 4、利益保障 相关论文:李祖军、田毅平《民事诉讼目的论 纲》,载《现代法学》1998年第5期。
1.英国人史密斯和中国人李某在美国发生合同纠纷,双方约 定在中国法院进行民事诉讼,怎样适用民事诉讼法? A.应当适用合同签订地美国法律 B.应当适用中国民事诉讼法 C.英、美、中三国法律均可适用。由人民法院决定 D.适用与案件有密切联系国家的民事诉讼法 2.某足球俱乐部巴西籍教练米糊因球队在球赛中取得好成绩, 某足球制造厂请米糊做广告,双方签订了合同,后因该合同 发生纠纷,迷糊在合肥市某法院提起诉讼,请问该诉讼应适 用哪国民事诉讼法? A.巴西 B.中国 C.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D.巴西或中国
(二)民事争议的处理机制
1.自决与和解
(自力救济) 2.仲裁与调解 (社会救济) 3.行政救济、司法救济(诉讼) (公力救济) 我国现行的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主要有 四种:和解、调解(法院外调解)、 仲裁和诉讼
ADR的涵义 即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意 为代替性纠纷解决方式(当前世界各国通用的ADR 直译),或称为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强调其区 别于诉讼的功能和性质),源于美国30年代劳动 争议的解决,原指本世纪发展起来的各种诉讼外 纠纷解决方式的总称,现在已引申为对世界各国 普遍存在的、民事诉讼制度以外的非诉讼纠纷解 决方式或机制的总称。 ADR的主要形式:
(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理论的产生和发展
1.诉讼法律关系说 2.诉讼法律状态说 3.新诉讼法律关系说
原告 法院 被告 被告
(三)关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学说的不同流派
1.一面关系说 2.二面关系说 原告 3.三面关系说
法院
原告 被告
常怡主编 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民事诉讼法学》(中国政 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修订版)提出的新观点: “多面关系说”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形成的,以 人民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为主导,人民法 院、人民检察院、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其他诉讼 参与人相互之间以诉讼权利义务为内容,并受民事 诉讼法所调整的一种多面社会关系。
三、民事诉讼法的立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