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专利管理办法
专利管理办法
专利管理办法
一、引言
专利是一种对发明和技术创新的保护措施,有助于推动创新和促进
经济发展。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各国都制定了专利管理办法,旨在规
范专利的申请、审查和维权程序,保障发明人的权益。本文将介绍专
利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和流程,以及常见的专利申请类型和权益维护
措施。
二、专利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
专利管理办法的制定以保护创新为核心,主要有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1. 公示和审查:专利管理办法要求发明人在申请专利之前公示其发明,以确保该发明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创新和实用性标准。同时,申请
人需要通过专利审查程序,确保其发明能够获得专利保护。
2.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专利管理办法规定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在保
护期内,专利持有人拥有专利权,并可以享受专利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保护期满后,该发明将成为公共领域,他人可以自由使用。
3. 知识产权维权:专利管理办法明确了专利权的维护和保护措施,
包括侵权行为的制裁、索赔和仲裁等,以确保专利持有人的权益不受
侵犯。
三、专利管理办法的流程
专利管理办法通常包括以下流程:
1. 专利申请:发明人首先需要准备并提交专利申请文件,该文件应包括发明的详细描述、技术要点、技术背景、实施方式和实施效果等内容。申请人还需要提供自己对专利权的声明。
2. 审查和授权:专利申请一般需要经过审查程序,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是确认申请文件是否完整和符合规定要求,实质审查则是对发明的创新性和实用性进行审查。如果申请符合专利法的规定,将授权给申请人专利权。
3. 维权:一旦获得专利权,专利持有人可以对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专利管理办法通常规定了专利维权的程序和赔偿的方式,以保护专利权的合法性。
湘潭大学科研奖励办法
湘潭大学科研工作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了充分调动我校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我校科学研究的整体实力,表彰和奖励在科
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研工作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拨专款设立科研工作奖励专项经费。科研工作奖励由人事处、社科处、科技处会同计划财务处等部门进行。
第三条学校对下列获奖成果给予配套奖励:
1、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成果,按上级部门实发奖励金额予以1:2配套奖励;
2、获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成果,按上级部门实发奖励金额予以1:1配套奖励;获教育部科技进步奖的成果,按省级同等次奖励金额予以配套奖励;获得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按实发奖励金额予以1:1配套奖励,如奖励金额高于湖南省,则按湖南省相应等次奖励金额予以配套奖励;
3、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的成果,按上级部门实发奖励金额予以1:2配套奖励;
4、获得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自然科学类按上级部门实发金额予以1:1配套奖励,人文社会科学类按一等奖3万元,二等奖2万元,三等奖1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
5、获得经学校认定的非政府学术奖的,分别按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类的省级同等次奖励额度予以奖励,若奖励未分等级,则分别按省级一等奖和二等奖奖励额度的平均值予以奖励。
第四条对入选国家年度十大科技新闻的成果,按上级部门实发奖励金额予以1:2配套奖励。
第五条被评为中国高校十大科技进展的成果,按上级部门实发奖励金额予以1:2配套奖励。
第六条获得第三条至第五条所列奖励,“湘潭大学”排名第二的成果,按学校排名第一标准的40%给予奖励,“湘潭大学”排名第三的成果,按学校排名第一标准的20%给予奖励。湘潭大学为非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外省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成果,根据我校排名和获奖等级,按不高于我省奖励标准的原则予以奖励。
湘潭大学技术经济及项目评价重点
第一章:技术经济学的性质
技术经济学是对基于某种预定目的而可能被采用的各项技术政策、技术方案、技术措施的经济效果,进行客观分析、比较和评估,从而选择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最优方案的科学。
技术经济学研究对象
(1)技术方案、技术措施、技术政策、新技术装备的经济效果
技术实践活动:
项目投资新产品开发与设计技术改造
设备维修与更新其它技术活动
(2)研究技术和经济的相互关系、探讨技术与经济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途径。
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技术选择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技术政策的制定与评价
(3)研究如何通过技术创新推动技术进步而获得经济增长。
1.2.1投资项目评估的概念
⑴投资与投资项目
投资指在一定的时期内期望在未来能产生收益而将收益变换成资产的过程。
投资项目是指在投资管理中,按照一个独立的总体设计安排进行投资的各单项工程的总和。
从投资的角度对项目周期划分,
可分为三个时期:
投资前期:机会研究(项目设想)阶段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评价报告
投资时期:投资决策谈判和签订合同阶段工程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试运转阶段
生产时期:交工验收生产经营阶段评价总结阶段
经济性指标体系是项目效果评估的主要指标体系,包括产量指标、劳动消耗量指标、经济效益指标、自然资源占用指标、时间因素指标等。
第二章:
现金流量指某一系统在一定时期内流入和流出该系统的现金量。
现金流量表的含义
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一个会计期间项目现金来源和现金运用情况的报表。现金流量表反映了项目在一个会计期间的规模、方向和结构,据此可以评估项目的财务实力和经济效益。
销售收入资金率法:
专利保护的管理措施
专利保护的管理措施
专利保护对于企业和创新者来说非常重要。为了确保专利权的
有效保护和管理,以下是一些重要的管理措施:
1. 保密措施
在专利申请之前,确保对发明或创新进行保密。与可能需要了
解该发明或创新的人员签署保密协议是非常必要的。这可以避免泄
漏重要技术信息,并保护创新者的权益。
2. 加强内部知识产权教育
企业应该加强内部知识产权教育,向员工传达专利的重要性和
如何保护自己的创新成果。通过加强员工对知识产权的理解和意识,可以提高专利保护的整体效果。
3. 定期评估和更新专利策略
企业需要定期评估和更新其专利策略。这意味着检查现有的专利组合,确定是否有需要更新或加强的地方。此外,也要密切关注市场上的竞争对手,以便及时调整专利策略。
4. 监测侵权行为
建立专门的团队或雇佣专业机构,定期监测可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一旦发现侵权情况,及时采取法律行动保护专利权。这包括起诉侵权方、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追求经济赔偿等。
5. 管理专利文件和续展期限
有效的专利管理包括维护和管理专利文件,并确保专利的续展期限得到妥善处理。特别是对于有国际专利保护需求的企业,需要密切关注各国的续展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续展申请。
6. 合理的技术转让和许可
对于企业来说,技术转让和许可是实现商业价值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合理的技术转让和许可,企业可以将专利技术应用到更广泛的市场中,增加利润和影响力。
以上是一些专利保护的管理措施。实施这些措施可以确保专利权的有效保护,并最大化专利所带来的商业价值。
一种管理方法怎么做专利
一种管理方法怎么做专利
制定专利管理方法有以下几个步骤:
1. 确定专利管理的目标:确定专利管理的目标是什么,比如保护公司的创新成果、增加公司的竞争优势、获取专利许可收入等。
2. 专利策略的制定:制定与公司业务和发展战略相一致的专利策略。例如,确定专利申请的重点领域和技术,选择是自主申请专利还是进行技术交叉许可等。
3. 专利申请和审查:确保专利申请的及时提交,在文书撰写、图纸绘制等方面要注意准确和完整性。在专利审查过程中,及时回应审查员的评审意见,提供必要的补充文件和证据。
4. 专利维护和管理:保持专利的有效性和法律保护,监测和维护专利的权益。定期回顾和检查专利组合,根据业务重心和技术发展情况,决定是否需要续费、撤销或转让专利。
5. 专利运营和商业化:将专利转化为商业价值,包括进行专利许可、技术转让、合作开发等。制定相关的合同和协议,确保专利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6. 培训和意识提高:开展专利培训,提高员工对专利保护和管理的认识和意识。鼓励员工提供创新和发明,设立奖励制度激励创新。
7. 监测和分析:监测市场和竞争对手的专利动态,分析专利的技术趋势和竞争态势。根据分析结果,及时调整和优化专利管理策略。
以上是一种常见的专利管理方法的大致步骤,具体的实施过程需要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来进行调整和优化。
为什么说湘潭大学最值得报考的专业是数学?陈晟老师解读大学
为什么说湘潭大学最值得报考的专业是数学?陈晟老师解读大
学
解读不一样的高考报考,欢迎关注陈晟老师课堂,本期内容我们分享下实力派高校湘潭大学,这所超越湖南省三所985高校建立国家首批应用数学中心,尤其是数学中心搭建数学科学与数学应用领域的交流平台,加强数学家与其它领域科学家及企业家的合作与交流,聚焦、提出、凝练和解决一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重大工程、区域及企业发展重大需求中的数学问题。重点在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技术、新能源与智能电网技术等领域方向开展研究,推进数学与工程应用、产业化的对接融通,提升数学支撑创新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明确了2020年高考中湘潭大学值得报考的专业方向。
湘潭大学简称“湘大”,学校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重点共建。入选“111计划”、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高校、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湖南省20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等,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湖南省首批招收留学生高校,是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高校”之一。
湘潭大学是湖南四所全国百强大学之一,有“计算湘军”的美誉,
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数学四个学科ESI排名进入全球前1%,是全国流变力学、消费经济学发源地,是全国10个国家级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之一、8所“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高校之一,建有全国首家信用风险管理学院。
湘潭大学优势专业
国家重点学科专业(3个):信息与计算科学、工程力学、哲学
专利管理办法
专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专利工作,明确公司技术的研究开发、申请专利保护、管理专利技术的职责,规范专利技术的使用,保护公司无形资产,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鼓励员工积极进行发明创造,促进公司技术创新和形成公司自主知识产权,推动生产技术进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利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经申请获得授权的专利,在我国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获得授权的专利,在外国申请获得授权的专利,也包括获得境外申请优先权日的、可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
第三条本公司专利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宣传普及专利知识,激发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推动公司科技进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加强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和管理.
第四条执行本公司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公司.申请被批准后,公司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公司与发明人或者设
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做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五条在取得专利申请号及取得专利权后,公司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按有关规定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专利管理流程
专利管理流程
专利是企业创新的重要保护手段,具有促进科技进步和提升企业竞
争力的作用。为了更好地管理专利,确保专利的有效运作和保护,企
业需要建立一套科学、高效的专利管理流程。本文将介绍专利管理流
程的关键步骤和要点。
一、专利申请阶段
专利申请是专利管理的起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指定专利负责人:企业应当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专利申请工作,
负责统筹协调申请事务,并与研发部门、法务部门等部门进行合作。
2. 发掘专利创意:企业应当鼓励员工主动发现和提出专利创意,并
建立内部的专利创意收集和评估机制。
3. 专利调研与评估:在申请专利之前,企业应该进行专利调研和评估,了解已有的相关专利情况,避免重复申请。
4. 编写专利申请文件:企业应聘请专利代理机构或律师事务所来起
草专利申请文件,确保文件的准确、清晰。申请文件包括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等。
5. 专利申请提交:企业应按规定的流程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并支付
申请费用。同时,需要确保申请文件的保密性,避免泄露创新技术。
二、专利审查阶段
专利审查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的,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 初步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确保申请
文件的完整性和符合性。
2. 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验证专利
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3. 缴纳费用:企业需要按时支付审查费用,以确保审查的正常进行。
4. 申报优先权:若专利申请涉及到国际布局,企业可以根据《巴黎
公约》等国际协定,申报优先权,提高申请专利的成功率。
5. 撰写答辩意见书: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申请提出异议,企业
湘潭大学技术贸易管理办法
湘潭大学技术贸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全校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有效规范和管理学校科技开发和技术贸易工作,依据上级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技术贸易是指有偿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下简称“四技”)活动及其所包含或关联的新产品研制、工程承包等各项科技业务。
技术转让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等。
技术开发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新材料及其系统等的研究进行委托或合作开发。
技术咨询是就特定技术课题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和分析评价等。
技术服务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或专业设备及相关知识技能为另一方解决特定的技术问题。
新产品研制是指学校科技人员利用自身技术借助学校条件或外单位生产条件,完成“四技”活动中相关任务而进行的产品开发。
技术工程承包是指在“四技”活动中“交钥匙工程”所包含的工程任务等。
第三条学校科技处统一管理全校的技术贸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校技术贸易活动的合同审查、签章、登记和归
档工作,以保护学校知识产权和科研人员的合法权益。科技处代表学校对外签订技术贸易合同时以“湘潭大学技术合同专用章”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科技处对全校技术贸易活动的管理。
第二章技术贸易市场的信息管理
第五条技术贸易市场信息是开展技术贸易的基础,学校科技处负责收集和传播技术贸易市场有关信息,为广大科技人员开展技术贸易活动创造条件。
第六条校属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科技成果上报学校参加技术交易会、展览会、招商会及其他形式的宣传和推介活动。广大科技人员对所取得的科研成果有义务配合二级单位组织材料提供给学校科技处进行宣传和推广。
专利管理办法
专利管理办法
专利管理是指对专利权的申请、审查、授予、维护和保护等一系列工作的管理措施和制度。专利管理办法是规范和指导专利管理工作的政策和规定,旨在促进创新和知识产权的保护,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本文将探讨专利管理办法的重要性、作用和实施步骤等方面。
专利管理办法对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创新环境和产业竞争力至关重要。通过建立健全的专利管理制度和措施,可以提高专利申请和审查的效率,保护发明者的权益,鼓励创新投入,并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同时,专利管理办法还能够引导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提高技术核心竞争力,加速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增长。
专利管理办法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它为专利申请人提供规范的指导,明确专利申请的程序和要求,帮助申请人准备材料、撰写专利申请书,并提供相关信息和咨询服务。其次,它为专利审查人员提供权威的技术指导和参考,帮助他们进行专利审查,确保专利的有效性和技术创新性。第三,它为专利权人提供专利权的维护和保护措施,帮助他们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和维权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它为专利的转让和许可提供便利,促进技术的流通和交流,鼓励技术创新和合作。
专利管理办法的实施步骤通常包括五个方面。首先是专利申请,申请人需向专利管理机构递交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并缴纳申请费用。其次是专利审查,专利管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技术评估和创新性判断。第三是专利授予,经过审查合格的专利申请将得到授
权,成为合法的专利权。第四是专利维护,专利权人需要缴纳年费和
遵守相应的规定,确保专利权的有效性。最后是专利保护,专利权人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全文)
最新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专利代理制度,维护专利代理行业的正常秩序,保障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依法执业,根据《专利法》和《专利代理条例》以及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依照《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和本办法对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进行管理和监督。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应组织、引导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规范执行《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和本办法,规范执业行为,严格行业自律,不断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第二章专利代理机构及其办事机构
的设立、变更、停业和撤销
第三条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为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或者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
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3名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发起,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5名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发起。
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对该专利代理机构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以该机构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机构名称;
(二)具有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
(三)具有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合伙人或者股东;
(四)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工作设施。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在该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专职律师中应当有3名以上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第五条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二)具有2年以上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经历;
(三)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专利管理办法
专利管理办法
一、引言
专利是为了保护发明创造的权益而设立的一种法律制度。为了有效
管理专利,确保专利权益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制定和执行一套科学、
规范的专利管理办法非常重要。本文将就专利管理的目标、原则以及
主要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二、目标
专利管理的目标是促进创新和技术进步,保护创新者的权益,加强
专利保护的有效性和有效性。通过合理的专利管理,可以提高创新激
励机制的作用,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推动科技发展和经济的
繁荣。
三、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专利管理的首要原则是合法性原则。专利权利的产生应严格遵循国
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专利的申请和授权过程合法合规。同时,对
于已授权的专利,应在维权过程中依法进行,确保专利权益的合法性。
(二)公开透明原则
专利管理应遵循公开透明原则,确保专利的公开和公示。专利文件
的公开应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实施,并向公众充分披露专利信息,便于
后继创新和使用。此外,专利授权和维权过程也应公开透明,让各方知晓并参与其中。
(三)激励创新原则
专利管理应根据激励创新的目标,通过合理的专利权利和利益保护措施,为创新者提供积极的激励。这既可以是经济方面的激励,例如专利的独家权利和专利许可收入的分配;也可以是法律方面的激励,例如专利的维权保护和快速便捷的诉讼程序。
四、主要内容
(一)专利申请与审查
专利管理办法应明确专利申请的程序和要求,确保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应公正、高效地进行专利审查,依据科学、公正的评价标准来对专利的创新性和实用性进行评估。
(二)专利授权与维权
专利授权是专利权利的颁发过程,应根据专利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专利授权文件应包括专利权利的范围、期限、使用方式等重要信息,并在一定时间内向公众公示。对于专利侵权行为,专利管理办法应确立明确的维权程序和措施,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专利管理制度
专利管理制度
1. 简介
专利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护创新成果和知识产权,确保专利的合法
性和合规性,实现有效管理和利用专利资源而建立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和管理流程。本文将从专利保护的重要性、专利管理的目标和原则、
专利管理的要素以及专利管理流程等方面进行论述。
2. 专利保护的重要性
专利是创新和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也是企业脱颖而出和保持竞
争优势的重要手段。专利保护能够有效地鼓励创新活动,吸引创新人才,增强企业的技术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同时,专利也是企业进行技
术交流和合作的基础,是实现技术转移和产业升级的重要桥梁。
3. 专利管理的目标和原则
专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专利的保护和合规性,促进专利的有效
管理和利用。其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公开、公共利益最大化等。在
专利管理中,应坚持创新优先、激励创新、保护创新的原则,同时兼
顾公共利益和市场需求,确保专利保护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4. 专利管理的要素
专利管理的要素包括专利审查、专利申请、专利维护和专利运营等。其中,专利审查是保证专利质量的关键环节,应当遵循客观、公正、
准确、有效的原则;专利申请是获取专利权的重要手段,应当按照规
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专利维护是保障专利权益的重要举措,应当定
期进行专利费用缴纳、年费缴纳等工作;专利运营是实现专利价值的
重要途径,可通过技术转让、专利授权、专利许可等方式进行。
5. 专利管理流程
(1)专利申请阶段:确定专利申请的范围和内容,撰写专利申请
文件,提交专利申请,进行专利审查,获得授权或驳回结果。
(2)专利权维护阶段:定期缴纳专利费用和年费,确保专利权益
大学专利管理办法
大学专利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的专利申请工作,保护学校知识产权,根据《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以及《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我校教职工在承担国家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或开展横向科研过程中及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形成的发明创造,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应及时申请专利保护,依法取得相关知识产权。
第三条我校教职工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上述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学校,专利申请人是大学。专利申请被授权后,专利权归学校持有。
第四条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有三类: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我校教职工在申请专利时应注意选择保护专利类别,对于在国际上具有市场竞争力,且实施前景显著的发明创造,可
申请国际专利进行保护。
第五条凡我校教职工完成的重大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可申请国家保密专利。
第六条我校教职工申请专利,要填写《大学专利申请表》,由各所在单位院、部(所)领导签署意见并盖章后,送学校科技处审核备案。
对我校与其它单位共同完成的发明创造专利申请,还应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第七条我校科技处专利成果科负责办理学校职务发明专利申请的事务工作:(1)出具教育部专利申请费用减缓证明;(2)委托有关专利事务所办理专利申请;(3)负责办理申请专利基金的有关事宜;(4)其它有关专利事务工作。
专利项目管理制度办法
专利项目管理制度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专利项目管理流程,提高专利项目管理效率,加强专利项目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专利项目的管理工作,包括专利项目的申请、审查、维护等
全过程的管理。
三、管理机构
公司设立专利项目管理办事处,负责公司内所有专利项目的管理工作。办事处由专利项目
管理部门设立,下设项目管理组和审查组。
四、管理流程
1. 项目申请阶段
(1)项目申请:项目申请人填写专利申请表格,提交给专利项目管理办事处。专利项目
管理办事处审核项目申请材料,确定项目申请有效后进行下一步操作。
(2)项目评估:专利项目管理办事处组织评估小组对项目进行评估,确定项目的专利申
请价值和技术前景。评估报告需提交给高级管理人员审核确认。
(3)项目申请准备:根据评估结果,项目申请人准备专利申请文件,包括专利申请书、
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等。文件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项目审查阶段
(1)项目提交:专利项目管理办事处提交专利申请文件至专利审查部门并缴纳相应费用。
(2)项目审查:专利审查部门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报告。审查结果包括专利申请是否
受理、是否补正、是否授权等。
(3)项目答复:接到审查结果后,项目申请人需根据相关要求进行答复,包括进行补正、申请复审等。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答复。
3. 项目维护阶段
(1)项目授权:若项目顺利通过审查,取得授权,需及时缴纳专利年费,保证项目的维持。
(2)项目维护:专利项目管理办事处负责项目的维护工作,包括监测项目的侵权情况、修改专利要求、申请专利的延伸等。
湘潭大学科研奖励办法
湘潭大学科研工作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了充分调动我校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我校科学研究的整体实力,表彰和奖励在科
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研工作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拨专款设立科研工作奖励专项经费。科研工作奖励由人事处、社科处、科技处会同计划财务处等部门进行。
第三条学校对下列获奖成果给予配套奖励:
1、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成果,按上级部门实发奖励金额予以1:2配套奖励;
2、获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成果,按上级部门实发奖励金额予以1:1配套奖励;获教育部科技进步奖的成果,按省级同等次奖励金额予以配套奖励;获得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按实发奖励金额予以1:1配套奖励,如奖励金额高于湖南省,则按湖南省相应等次奖励金额予以配套奖励;
3、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的成果,按上级部门实发奖励金额予以1:2配套奖励;
4、获得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自然科学类按上级部门实发金额予以1:1配套奖励,人文社会科学类按一等奖3万元,二等奖2万元,三等奖1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
5、获得经学校认定的非政府学术奖的,分别按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类的省级同等次奖励额度予以奖励,若奖励未分等级,则分别按省级一等奖和二等奖奖励额度的平均值予以奖励。
第四条对入选国家年度十大科技新闻的成果,按上级部门实发奖励金额予以1:2配套奖励。
第五条被评为中国高校十大科技进展的成果,按上级部门实发奖励金额予以1:2配套奖励。
第六条获得第三条至第五条所列奖励,“湘潭大学”排名第二的成果,按学校排名第一标准的40%给予奖励,“湘潭大学”排名第三的成果,按学校排名第一标准的20%给予奖励。湘潭大学为非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外省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成果,根据我校排名和获奖等级,按不高于我省奖励标准的原则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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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专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学校和发明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组织专利申请,促进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处归口管理全校的专利工作,管理专利许可贸易和技术贸易中有关专利事项;组织专利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协调学校与有关单位及专利发明人的关系;负责专利申请咨询、专利成果登记和专利报奖。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我校所有职务发明。本办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二章专利申请
第四条学校只受理、资助职务发明,职务发明必须以湘潭大学为申请人进行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属职务发
明:
(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三)主要利用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四)离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我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我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对于来我校合作研究的访问学者、客座人员以及外单位来我校学习与进修的人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问题,有关单位应通过书面协议加以明确,没有协议的参照上述条款规定处理。
第五条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学校,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学校持有,任何人不得私自进行转让。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个人所有。
第六条职务成果发明人或设计者申请专利,首先填写《湘潭大学专利(软件登记)申请审批表》(见附件),经学院预审,报科技处审批后,向专利机构办理专利申请。
第七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由科技处负责审查,申请保密专利。
第八条专利的国际申请,应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保密审查,再委托相关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第九条职务发明专利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须经科技处批准,与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并按照《专利法》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登记备案。
第十条发明人在收到专利授权证书后,应及时将授权证书交科技处登记归档,其成果方可作为绩效考核、奖励、
晋职、晋级的科研业绩。
第十一条在专利权有效期内,如果发明人放弃专利权,需报科技处审查,科技处根据放弃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第十二条在专利权有效期内,遇有他人请求对该专利权宣告无效、起诉侵权或发现他人有侵权行为时,发明人应及时与科技处一起研究对策和相应处理方案。
第十三条当专利法律状态发生变化时,发明人应及时到科技处登记备案。
第三章专利基金管理
第十四条为鼓励学校师生申请专利,学校设立湘潭大学专利基金(以下简称“专利基金”),用于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的奖励。
第十五条学校不再报销专利申请费、代理费和专利维持费。职务发明人在取得专利授权后,根据维持年限的长短,给予相应奖励。
第四章专利的实施
第十六条授权的专利权人、发明人或设计人,应当积极实施专利。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学校专利,除《专利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况外,都必须按《湘潭大学技术贸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专利的奖励与违规追责
第十七条专利授权后,发明人或设计人持证书原件和维持年费缴纳凭证到科技处登记,经科技处审查后按如下规定予以奖励。
国际发明专利,授权后给予一次性奖励6万元/项;
国内发明专利,缴纳满三年年费的,奖励1.5万元/项;
继续缴纳4-6年年费的,增加奖励0.06万元/项/年;继续缴纳7-9年年费的,增加奖励0.1万元/项/年;
国内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缴纳满三年年费费的,奖励0.2万元/项;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一次性奖励0.2万元/项。
软件著作权登记,一次性奖励0.1万元/项。
第十八条出现以下情形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行政处分;造成学校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一) 将应属学校所有的职务成果以非学校名义申请专利的;
(二) 违反本办法,利用职务、工作之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将申报的知识产权擅自发表、泄露、使用、许可或转让他人的;
(三) 违反专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造成专利权利丧失的。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科技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原《湘潭大学专利管理办法》(湘大科发〔2003〕1号)同时废止。
附:湘潭大学专利(软件登记)申请审批表
附表:
湘潭大学专利(软件登记)申请审批表
注:1.申报时间为专利局受理时间;2.□和* 下空格用√即可
3.申报“非职务成果”需填写学校审批意见;
4.此表可复印使用
5.此表需一式二份,科技处、发明人各保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