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官制
唐朝官职架构
唐朝官职架构
唐朝官职架构是中国历史上最为完备的官制之一,其官职分为三品、二品、一品、正、从、员、佐、吏等八个等级,每个等级下又分为数十个具体的官职。
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唐朝官职架构。
首先是三品官,这是唐朝官职中最高的等级,包括了太师、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光禄大夫、卿等八个官职。
这些官职都是由皇帝亲自任命的,通常是由曾经担任过二品官的官员晋升而来,他们的职责是辅佐皇帝处理国家大事。
其次是二品官,包括了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太子太保、太子太傅、太子太师、太子太尉、太子司徒、太子司空、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太子中允、太子中庶子、太子中舍人、太子中丞等十五个官职。
这些官职通常由皇帝的儿子或皇位继承人担任,他们的职责是辅佐皇帝处理政务,同时也是皇位继承人的培养对象。
接下来是一品官,包括了太尉卿、司徒卿、司空卿、光禄卿、卫尉卿、太常卿、太仆卿、少府卿、太子少傅卿、太子少保卿、太子太保卿、太子太傅卿、太子太师卿、太子太尉卿、太子司徒卿、太子司空卿、太子少师卿、太子中允卿、太子中庶子卿、太子中舍人卿、太子中丞卿等二十一个官职。
这些官职通常由曾经担任过二品官的官员晋升而来,他们的职责是管理各个部门的具体事务。
其次是正、从、员、佐、吏等五个等级,这些官职分别对应着不同
的职责和级别,从正一品到吏,官职数量逐渐增多,职责也逐渐细分。
总的来说,唐朝官职架构非常完备,官员的职责和级别都非常明确,这为唐朝的政治稳定和繁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唐朝官职制度
唐朝官制
一、中央官制(唐朝官吏制度总的来说是三省六部制)
三师:太师、太傅、太保(荣誉职务);
三公:太尉、司徒、司空(荣誉职务);
三省:中书省(决策、秘书)中书令、
门下省(侍从、谏议)侍中、
尚书省(行政)尚书令;
尚书省下辖六部(主官:尚书):吏部(人事)、户部(户口、财政)、礼部(礼宾)、兵部(国防)、刑部(法院)、工部(工程、水利);
一台:御史台(监察);
五署:国子监、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都水监(循旧制,与六部分工);
九寺:太常寺、光禄寺、卫尉寺、宗正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与六部分工合作);
二、地方官制
虚设(道)置观察使
州(郡):刺史(太守);别驾、长史、司马;录事、参军事;六曹(六司):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唐代各州府佐治三官亦分为六曹)
县:县令;县丞、主簿;县尉、录事、佐史。
乡:耆老;五里一乡里:里正;五保一里
保:保长;五邻一保邻:邻长;四家一邻
村:村正;一自然村为一村
坊:坊正。
城市内无村设坊,坊正和村正同级
皇帝之下,唐朝的官制概分三省六部制,主要是:
中书省:中书令(正三品)、中书侍郎(正四品上)、中书舍人(正五品上)
门下省:侍中(正三品)、黄门侍郎(正四品上)、给事中(正五品上)
尚书省:左仆射(从二品)、左丞(正四品上)、
右仆射(从二品)、右丞(正四品下)
而六部则分为:吏、户、礼、兵、刑、工。
唐代中央官制简表
掌管宫内侍奉之事,下设五局。
内常侍(6人)
正五品下
翰林院
学士(6人)
待诏
各寺
略
唐代地方官制简表
部门
官名
品级
备注
道
观察使(每道1人)
或设巡察使、按察使,按察采访处置使、采访处置使
节度使
唐前期在边防地区设八节度使,中叶以后,中原各地也有节度使。
州
刺使(每州1人)
上州从三品
中州正四品上
下州正四品下
⑨睿宗旦(710-712) ⑩玄宗隆基(712-756)
⑾肃孝亨 ⑿代宗豫 ⒀德宗适 ⒁顺宗通 ⒂宪宗纯
(756-762) (762-779) (779-805) (805) (805-820)
⒃ 穆宗恒 ⒄敬宗湛(824-826)
(820-824) ⒅文宗昂(826-840)
⒆武宗炎(840-846)
京兆、河南、太原尹
从三品
京兆、河南、太原少尹
从四品下
各府司录参军事(各2人)
正七品
各府诸曹参军事(各2人)
正七品下
各府参军事(各6人)
正八品下
都
督
府
都督
大府从二品
中府正三品
下府从三品
唐代于重要地区分设大都督府或中都督府、下都督府
别驾
四品
长史
大府从三品
中府正五品上
下府从五品上
司马
大府从四品下
中府正五品下
唐代中央官制简表
部门
官名
品级
备注
三师
太师、太傅、太保
正一品
是一种地位很高的虚衔,
一般无实际职掌,也不常设。
三公
太尉、司徒、司空
唐朝的官吏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
唐朝的官吏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行政管理潘冬剑1406122409内容1.概况2.品级与勋官3.唐代考课制度4.考课制度的规定及其运行5.考课与吏治的关系一、概况1. 中央官制1 )三师:太师、太傅、太保(荣誉职务)2 )三公: 太尉、司徒、司空(荣誉职务);3 )三省:中书省(决策、秘书)、门下省(侍从、谏议)、尚书省(行政)、;尚书省下辖六部:吏部(人事)、户部(户口、财政)、礼部(礼宾)、兵部(国防)、刑部(法院)、工部(工程、水利);4 )一台: 御史台(监察);5 )五署: 国子监、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都水监(循旧制,与六部分工);6 )九寺: 太常寺、光禄寺、卫尉寺、宗正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与六部分工合作)。
7 )散官:(荣誉职务)2. 地方官制1 )虚设(道)置观察使2 )州(郡): 刺史(太守); 别驾、长史、司马;录事、参军事;3 )六曹: 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
4 )县: 县令; 县丞、主簿; 县尉、录事、佐史。
5 )乡: 耆老;6 )里: 里正;7 )村: 村正;8 )保: 保长;9 )邻: 邻长。
四家一邻,五邻一保,五保一里,五里一乡; 一自然村为一村。
城市内无村设坊,坊正和村正相同二、品级与勋官唐代沿袭隋制,把官员分为九品,每品内又分为正、从,共为十八个等级。
文官自正四品以下,武官自正三品以下,还分为上下阶,因此,唐代文官的散官实际上有三十个等级,武官散官等级是三十二等级。
这些等级总称为流内官,为正式文武官员。
此外还有流外九品,实际上已属于吏员,不属于正式官员的范围。
官员的散官称号与品级大致对应,表示官员地位与资历高低,作为升迁的序列。
唐承隋制,文武官员均可授勋官,共有十二级。
按照规定,勋官可以与相应品级的公卿大臣处于同等班位。
但实际上由于授勋过多,动以万计,因此无职事的勋官实际地位往往在胥吏之下,仅仅成为一种授予的官员荣誉称号。
三、唐代考课制度考课也称考绩、考核、考察,是对在职官吏的官箴政绩和功过的考核,是职官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唐朝的官职与官员文武官制与选拔标准
唐朝的官职与官员文武官制与选拔标准唐朝是中国历史上权力强大、繁荣昌盛的一个朝代。
在唐朝的官职体系中,官员分为文官和武官两大类,他们的选拔标准也各有侧重。
本文将探讨唐朝的官职制度以及文武官制与选拔标准。
一、唐朝的官职制度唐朝的官职制度相当复杂和庞大,官员按照官职等级分为九品官、品级从高到低分别是:特进、正一品、从一品、正二品、从二品、正三品、从三品、正四品、从四品。
而九品以下的官职则称为品级外官。
文官和武官在这个官职体系中都占有一席之地,并且有着不同的职责和专业领域。
文官主要负责国家的行政、文化和司法事务,如宰相、尚书等高级文官职位,以及下级文职和判官等。
武官则负责国家的军事和安全事务,如将领、卫士和军官等。
二、文武官制与选拔标准唐朝的文武官制各自有着不同的选拔标准。
对于文官而言,主要有三大路径:进士科举、特殊选拔和宦官选拔。
1. 进士科举进士科举是最重要、最公平的一种选拔方式。
唐朝实行了科举制度,科举考试共分为三个阶段:明经、殿试和礼科。
明经是初级考试,殿试是高级考试,而礼科则是最终决定官职的考试。
通过礼科考试,考生可以获得进士称号,并且有机会成为文官中的高级官员。
2. 特殊选拔特殊选拔主要是指选拔一些具有特殊才能和贡献的人才,不拘泥于科举考试。
比如有些人因为其卓越的才能或贡献被推荐为官员,而不需要参加科举考试。
这种选拔方式更加注重个人能力和实际表现。
3. 宦官选拔宦官选拔是一种相对独特的方式,它是通过选拔宫廷内的宦官,他们在宫廷内服侍皇帝,凭借自己的努力和机会,将自己的地位提升到高级文官职位。
但宦官选拔较为特殊,一般只能担任宫廷内的官职。
对于武官的选拔标准,则主要有官爵继承、武艺选拔和效力选任。
1. 官爵继承官爵继承是一种将官职和爵位传承给子孙的方式。
在唐朝,有些高级武官的子孙可以直接继承父亲的官职和爵位,进而成为武官。
2. 武艺选拔武艺选拔主要考察个人的身体素质和战斗技能。
唐朝的武官选拔类型比较多样化,包括武举和武艺等。
唐代官制列表(极品简易版)
4、爵:这个吗,似乎和勋有点像吧,又不完全是,好像是有采邑的吧。是不是这么区分的,我也不知道。
武散官:宁远将军
视正五品:萨宝
从五品上:
职官:尚书左右司诸司郎中、秘书丞、著作郎、太子洗马、殿中丞、亲王府副典军、下都督府/上州长史、下州别驾
文散官:朝请大夫
武散官:游骑将军
爵:开国男
勋:骑都尉
从五品下:
职官:大理正、太常丞、太史令、内给事、上牧监、下都督府/上州司马、驸马都尉、奉车都尉、宫苑总监、上府果毅都尉
从七品上:
职官:殿中侍御史、左右补阙、太常博士、太学助教、门下省录事、尚书都事、中书省主书、左右监门直长、都水监丞、中下县令、京县丞、中府别将/长史、中镇副、勋卫太子亲卫
文散官:朝散郎
武散官:翊麾校尉
勋:武骑尉
从七品下:
职官:太史局丞、御史台/少府/将作/国子监主簿、掖庭/宫闱局令、下县令、太庙诸陵署丞、司农寺诸园苑副监、、宫苑总监丞、公主家令、亲王府旅帅、下府别将/长史、下镇副、诸屯监、诸折冲府校尉
文散官:通直郎
武散官:振威副尉
正七品上:
职官:四门博士、詹事司直、左右千牛卫长史、军器监丞、中县令、亲勋翊卫队正、亲勋翊卫副对正、中镇将
文散官:朝请郎
武散官:致果校尉
勋:云骑尉
正七品下:
职官:内寺伯、诸仓/诸冶/司竹/温汤监、诸卫左右中候、上府别将/司史、上镇副、下镇将、下牧副监
文散官:宣德郎
武散官:致果副尉
唐朝官制及俸禄
唐朝官制及俸禄唐朝官员品级正一品:职官:太师、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天策上将爵:王从一品:职官: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文散官:开府仪同三司武散官:骠骑大将军爵:嗣王、郡王勋:国公正二品:职官:尚书令(因李世民曾任此职,后来此职一直空置)、大行台尚书令文散官:特进武散官:辅国大将军爵:开国郡公勋:上柱国从二品:职官:尚书左右仆射、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京兆/河南/太原府牧、大都督、大都护文散官:特进武散官:辅国大将军爵:开国县公勋:柱国正三品:职官:侍中、中书令、吏部尚书、十六卫大将军、六部尚书、太子宾客、太常卿、太子詹事、中都督、上都护文散官:金紫光禄大夫武散官:冠军大将军、怀化大将军勋:上护军从三品:职官:御史大夫、秘书监、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卿、左右散骑常侍、国子祭酒、殿中监、少府监、将作大匠、诸卫羽林千牛将军、下都督、上州刺史、大都督府长史、大都护府副都护文散官:银青光禄大夫武散官:云麾将军、归德将军爵:开国侯勋:护军正四品上:职官:黃门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丞、吏部侍郎、太常少卿、中州刺史、军器监、上都护府副都护、上府折冲都尉文散官:正议大夫武散官:忠武将军爵:开国伯勋:上轻军都尉正四品下:职官:尚书右丞、尚书中司侍郎、左右千牛卫/左右监门卫中郎将、亲勋翊卫羽林中郎将、下州刺史文散官:通议大夫武散官:壮武将军从四品上:职官:秘书少监、、殿中少监、内侍、大都护府/亲王府长史文散官:太中大夫武散官:宣威将军勋:轻车都尉从四品下:职官:国子司业、少府少监、将作少匠、京兆/河南/太原府少尹、上州別驾、大都督府/大都护府/亲王府司马、中府折冲都尉文散官:中大夫武散官:明威将军正五品上:职官:谏议大夫、御史中丞、国子博士、给事中、中书舍人、都水使者、万年/长安/河南/洛阳/太原/晋阳/奉先县令、亲勋翊卫羽林郎将、中都督/上都护府长史、亲王府典军文散官:中散大夫武散官:定远将军爵:开国子勋:上骑都尉正五品下:职官:太子中舍人、内常侍、中都督/上都护府司马、中州別驾、下府折冲都尉文散官:朝议大夫武散官:宁远将军视正五品:萨宝从五品上:职官:尚书左右司诸司郎中、秘书丞、著作郎、太子洗马、殿中丞、亲王府副典军、下都督府/上州长史、下州別驾文散官:朝请大夫武散官:游骑将军爵:开国男勋:骑都尉从五品下:职官:大理正、太常丞、太史令、内给事、上牧监、下都督府/上州司马、驸马都尉、奉车都尉、宫苑总监、上府果毅都尉文散官:朝散大夫武散官:游击将军正六品上:职官:太学博士、中州长史、亲勋翊卫校尉、京兆/河南/太原府诸县令、武库中尚署令、诸卫左右司阶、中府果毅都尉文散官:朝议郎武散官:昭武校尉勋:骁骑尉正六品下:职官:千牛备身、备身左右、下州长史、中州司马、内谒者监、中牧监、上牧副监、上镇将文散官:承议郎武散官:昭武副尉从六品上:职官:起居郎、起居舍人、尚书诸司员外郎、大理司直、国子助教、城门郎、符宝郎、通事舍人、秘书郎、著作佐郎、侍御医、诸卫羽林长史、两京市令、下州司马、左右监门校尉、亲勋翊卫旅帅、上县令文散官:奉议郎武散官:振威校尉勋:飞骑尉从六品下:职官:侍御史、少府/将作/国子监丞、司农寺诸园苑监、下牧监、宫苑总监副监、互市监、中牧副监、下府果毅都尉文散官:通直郎武散官:振威副尉正七品上:职官:四门博士、詹事司直、左右千牛卫长史、军器监丞、中县令、亲勋翊卫队正、亲勋翊卫副对正、中镇将文散官:朝请郎武散官:致果校尉勋:云骑尉正七品下:职官:内寺伯、诸仓/诸冶/司竹/温汤监、诸卫左右中候、上府別将/司史、上镇副、下镇将、下牧副监文散官:宣德郎武散官:致果副尉从七品上:职官:殿中侍御史、左右补阙、太常博士、太学助教、门下省录事、尚书都事、中书省主书、左右监门直长、都水监丞、中下县令、京县丞、中府別将/长史、中镇副、勋卫太子亲卫文散官:朝散郎武散官:翊麾校尉勋:武骑尉从七品下:职官:太史局丞、御史台/少府/将作/国子监主簿、掖庭/宫闱局令、下县令、太庙诸陵署丞、司农寺诸园苑副监、、宫苑总监丞、公主家令、亲王府旅帅、下府別将/长史、下镇副、诸屯监、诸折冲府校尉文散官:宣义郎武散官:翊麾副尉视从七品:萨宝府祆正正八品上:职官:监察御史、协律郎、翊卫、大医署医博士、军器监主簿、武库署丞、两京市署丞、上牧监丞、执乘亲事文散官:给事郎武散官:宣节校尉正八品下:职官:奚官/内仆/内府局令、备身、尚药局司医、京兆/河南/太原诸县丞、太公庙丞、诸宫农圃监、互市监丞、司竹副监、司农寺诸园苑监丞、灵台郎、上戍主、诸卫左右司戈文散官:征事郎武散官:宣节副尉从八品上:职官:左右拾遗、太医署针博士、四门助教、左右千牛卫录事参军、上县丞、中牧监丞、京县主簿、诸仓/诸冶/司竹/温汤监丞、保章正、诸折冲府旅帅文散官:承奉郎武散官:御侮校尉从八品下:职官:大理评事、律学博士、太医署丞、左右千牛卫诸曹参军、内谒者、都水监主簿、中书/门下/尚书都省/兵部/吏部/考功/礼部主事、中县丞、京县尉、诸屯监丞、上关令、上府兵曹、上挈壶正、中戍主、上戍副、诸率府左右司戈文散官:承务郎武散官:御侮副尉正九品上:职官:校书郎、太祝、典客署掌客、岳渎令、诸津令、下牧监丞、中下县丞、中州博士、武库署监事文散官:儒林郎武散官:仁勇校尉正九品下:职官:正字、奚官/内仆丞、内府局丞、太史局司辰、典厩署主乘、下县丞、下州博士、京兆/河南/太原府诸县尉、上牧监主簿、诸宫农圃监丞、中关令、亲王国尉、上关丞、诸卫左右执戟、中镇兵曹参军、下戍主、诸折冲队正文散官:登仕郎武散官:仁勇副尉从九品上:职官:尚书/御史台/秘书省/殿中省主事、奉礼郎、律学助教、弘文馆校书、大史局司历、太医署医助教、京兆/河南/太原府/九寺/少府/将作监录事、都督/都护府/上州录事市令、宫苑总监主簿、上中县尉文散官:文林郎武散官:陪戎校尉从九品下:职官:内侍省主事、国子监录事、崇文馆校书、书学博士、算学博士、门下典仪、太医署按摩/祝禁博士、太卜署卜博士、太医署针助教/医正、太卜署卜正、太史局监候、掖庭局宫教博士、太官署监膳、太乐鼓吹署乐正、大理寺狱丞、中下州医博士、中下县尉、下关令、中关丞、诸卫羽林长上、诸津丞、诸折冲府队副、诸率府左右执戟文散官:将仕郎武散官:陪戎副尉流外一等:诸卫/都水监/羽林军录事、尚书/中书/门下省/御史台令史、太常寺谒者、司仪署诸典书、河渠署河堤谒者、太医署医针师、内侍省寺人视流外一等:萨宝府祓祝流外二等:太卜署卜助教、秘书/殿中/内侍省令史、城门/符宝/夕文馆令史、通事令史、尚书/门下/中书省/御史台书令史、太常寺祝史、宫苑总监录事、典客署典客、亲勋翊卫府录事、太史局漏刻博士、御史台殿中令史流外三等:城门/符宝书令史、秘书/殿中/内侍省、御史台书令史、、诸牧园苑监录事、诸仓监/诸关津录事、、诸卫羽林军府/太子詹事府令史、尚食局主食、、秘书/殿中/内侍省诸局书令史、内侍省内典引、尚药局太医署按摩祝禁师、太常寺赞引、太医署医工/针工、太卜署卜师诸计史、率更寺漏刻博士流外四等:、诸卫羽林军史、门下省主宝/主符、太医主药、门下/中书省传制、太医署按摩祝禁工、御史台监察史视流外四等:萨宝府率流外五等:大理寺司直平事史、诸署农圃监、诸牧园苑监史、诸都护府史、太官署监膳史、良酝署掌酝、掌醢署主醢、诸典事、亲勋翊卫率府史、大理寺狱史视流外五等:萨宝府史流外六等:亲勋翊卫府史、诸仓关津府史、太医署药园师、诸亭长流外七等:门下省主节、诸掌固、大史监历生、天文观生、诸仓关津史、诸仓计史流外八等:守宫署掌设流外九等:国子学/太公庙干、诸辇者唐朝官员品级俸禄隋唐时期官员俸禄形式主要有米、田两种。
唐代官职体系表
唐代官职体系表唐代官制分为中央官制、地方官制和少数民族政权的职官制。
唐代的官制基本上是沿袭隋制,但随着社会矛盾的发展和政治形势的变化,唐代的职官制度也发生了变化。
在唐代的中央官制中,皇帝掌握着国家的最高权力。
法律和法令都以皇帝的名义颁布,皇帝有权修改法律和法令,并可以不受法律和法令的约束。
在皇帝之下,有三省、六部、九寺、五监等职官体系。
在中枢机构中,制令机关、封驳审议机关与行政事务机关是分工而又合作的。
政务机关和事务机关的职责是很分明的,监察机构也很完备。
此外,还有一套比较完备的品阶勋爵制度。
唐代的三师(太师、太傅、太保)或三公(太尉、司徒、XXX)的职位,是对XXX指导、辅佐、监护的责任。
三师是治之本,非道德功勋崇高,则不居其位,宁缺毋滥。
唐朝仍然设有三师、三公的职位,但很少授予大臣,所以实际上掌握宰相权力的是挂着“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头衔的官员,他们更易于被君主控制。
在唐代的中书省中,设有中书令、中书侍郎和中书舍人等职位。
属下官员包括主书、主事、右散骑常侍、右谏议大夫、右补阙、右拾遗和起居舍人等。
中书省下又设有XXX,有学士、直学士、侍读学士和修撰官。
2.门下省设有两名侍中,官阶为正二品;两名侍郎,官阶为正三品;一名左散骑常侍,官阶为正三品下。
属下官员包括四名录事,官阶为从七品上;四名主事,官阶为从八品下;六名左补阙,官阶为从七品上;六名左拾遗,官阶为从八品上;两名起居郎,官阶为从六品上;两名典仪,官阶为从九品下;四名城门郎,官阶为从六品上;四名符宝郎,官阶为从六品上。
门下省下设有弘文馆,有学士和校书郎等官职。
3.尚书省设有一名尚书令(因XXX曾任此职,故不授予臣下),官阶为无品级;一名尚书左仆射,官阶为从二品;一名尚书右仆射,官阶为从二品;一名尚书左丞,官阶为正四品上;一名尚书右丞,官阶为正四品下。
左丞负责管理吏、户、礼三部,右丞负责管理兵、刑、工三部。
属下官员包括两名郎中,官阶为从五品上;两名员外郎,官阶为从六品上;十二名都事,官阶为从七品上;十二名主事,官阶为从八品下。
唐朝的中央官制
唐朝的中央官制
(一)官职等级:
1、最高级——太上皇、皇上、社稷上帝、旌旗挂帅、上将军、上判官、以及大宰、宰相等象征朝廷宗法尊严的高级官职;
2、中级——尚书、司马、司徒、太尉、太傅、提刑郎中、参知政事、
县令、太常卿、宗正等;
3、初级——丞相、执金吾、宗室校尉、掾、伎郎中、百官、大宗保和
宁丞等;
4、低级——千户令、百户令、三司、司空、太常、大鸿胪、大夫御史
和大夫尉等。
(二)官吏管理制度:
1、政事考核制度:包括考勤、巡查记录、考试、提拔晋升、官署调动等;
2、军队管理制度:按朝廷的编制组建军队,严格管理士卒管理士兵;
3、行政官僚制度:宰相出谨,尚书长史出派,大官员都由一定程序调
派出任;
4、官制竞争制度:官职比考制度,殿试制度,乡试制度,节招制度等。
(三)各级官吏管理机制:
1、太上皇和皇上署理:太上皇作为唐朝的最高权力宗法核心,皇上则
负责日常政务;
2、宰相署理:宰相配合太上皇和皇帝实施总体政策,负责将各界议政报告并发布令詔;
3、尚书署理:尚书署理全国性的工作,主管六部,包括行政、军事等方面;
4、司马署理:司马署理地方治理,督促下辖县令实施各项政策。
唐朝典章制度
唐朝典章制度唐朝典章制度是唐朝社会政治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
以下是关于唐朝典章制度的相关参考内容。
一、官制与官职制度唐朝建立了官员的分类制度,官员分为文官和武官两大类。
其中文官分为九品官、品秩官、结构官等,武官则分为三班官、九品将、侍从考选等。
九品官制度是唐朝官员分类的基础,它按照官员的资历和能力分为九个等级,每个等级有不同的身份和待遇。
品秩官制度是九品官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它依据官员的职位、职务等设置各种不同的品秩,进一步细化了官员的身份等级。
此外,唐朝还设立了结构官、三班官等制度,以满足政府机构的需要。
二、科举制度唐朝实行科举制度,即通过考试选拔人才入仕。
科举制度首次在隋朝开始实行,唐朝进一步完善了该制度。
唐朝的科举制度主要包括进士科、明经科、明经省、进呈科及礼部试等。
其中进士科是试验贤能的主要途径,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纲目知识和文化素养。
明经科则是培养官员的基础科目,主要考察文化素养和文史知识。
明经省则是负责选拔明经科的官员,它起到了培训和选拔官员的作用。
进呈科制度规定了官员入选官职的方式,通过考试成绩评定官员的等级和地位。
礼部试则是进士科举制度的最终考试,考试合格者可获得进士称号,进入官场。
三、农田水利制度唐朝农田水利制度突出了农业生产的重要性。
唐朝实行了均田制,对土地进行均分,确保了农田的均衡发展。
此外,唐朝还着重发展农田水利,修建水利工程,提高灌溉和水利设施的效果,以确保农田的充分灌溉,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唐朝还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土地使用、农民免税等的法令,保障了农民的权益,促进了农业的发展。
四、律令制度唐朝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律令制度,对社会秩序和法律规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唐律是唐朝的法律体系,它对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犯罪行为和纠纷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范。
唐律主要分为刑律和文律两大类,其中刑律主要是对犯罪行为进行规范和处罚,文律则是对行政、经济等其他方面的规范。
唐朝还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刑法和诉讼程序的法令,以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公正。
(完整版)唐朝官职表
说明:唐代对三品以上官,用“册授”;五品以上官,用“制授”,六品以下官,用“敕授”。
唐代文官官阶分为九品,除正一品不设外,二品起每品分正、从,正四品起,又有上、下阶,共有二十九阶。
武官官阶亦分九品,除正一品不设外,二品起每品分正、从,正三品起,又有上、下阶,共有三十一阶。
虽然唐朝的文官与武官不设正一品,并不是真正的没有,详见天策上将。
正一品——太师、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天策上将。
太师:又名太宰,掌邦治,为六卿之首。
太傅:起始于春秋时期的晋国,为国王的辅佐大臣与皇帝老师(辅弼官,国王年幼或缺位时他们可以代为管理国家),掌管礼法的制定和颁行,三公之一。
太保:从周朝开始设置,负责监护和辅佐年幼的国君。
太尉:西汉称太尉,为最高军事长官,与丞相、御史大夫并称三公。
太尉往往在国家有重大军事行动时才任命,事毕则改官。
西汉军制,平时朝廷军队分隶卫将军和诸校尉,战时任命骠骑将军、车骑将军或材官将军等诸将军指挥,太尉是皇帝在军事上的最高顾问,多半不直接领兵。
司徒:西周始置,位次三公,与六卿相当,与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并称“五官”,金文多作“司土”,与司马、司工(即司空)合称“三有司”。
是管理土地、人民的官,与后世的户部尚书相当。
司空:西周始置,位次三公,与六卿相当,与司马、司寇、司士、司徒并称五官,掌水利、营建之事,金文皆作司工。
天策上将:复杂,再议。
从一品——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骠骑大将军、禁军统领、禁军护将军、天子随护将领。
太子太师:东宫三师,或称太子三师,是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的合称。
从一品官。
辅导皇太子的官员,一般以位高望重的大臣兼任,亦有专任者。
而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也合称东宫三少,为东宫三师的辅官。
东宫三师与东宫三少后世渐为荣誉职,单纯成为高级虚衔,并不负责教导太子的业务。
骠骑大将军:汉武帝元狩二年起开始设置骠骑将军,职位与俸禄与大将军等同;东汉及以后各代都有设立。
唐朝官制——精选推荐
唐朝官制唐朝(公元618—907年)官制基本承袭隋制⽽⼜有所发展。
(1)中央官 唐朝中央机构由政事堂、台省、卿监、南北衙卫军及东宫官属⼏个部分组成。
政事堂,唐初设于门下省,为宰相议事之所。
唐朝宰相不同于秦汉,主要区别是宰相集体共同论执朝政,⽽不是以个⼈尊官独掌相权。
唐初宰相由两类⼈构成,⼀类是三省长官,即门下侍中、中书令、尚书左右仆射,称为四辅;⼀类是他官加“参预朝政”、“参知政事”、“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衔者。
他们都是“兼职宰相”,各有本署事务。
所以,宰相通常是上午在政事堂议事,下午回本署办公。
军国⼤政及五品以上官员的任免黜陟,均由政事堂会议商定,然后奏请皇帝批准。
⾼宗时候,政事堂徙于中书省。
尚书省长官⽆加衔的反⽽不是宰相。
⽞宗开元⼗⼀年(公元723年),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下设吏、枢机、兵、户、刑礼五房,分曹办事,从议事所变为办公处。
唐后期宰相的名号基本是“同平章事”。
台省指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和御史台。
三省仍然是正式机构。
尚书省是最⾼政务机构,负责执⾏经中书省起草、门下省审核、最后由皇帝批准的各项诏令。
长官是尚书令,因唐太宗即位前曾任此职,此后⾂下不敢居此职,遂以左右仆射为尚书省长官。
尚书省有⼀个总机关,称尚书都省。
都省中设尚书左丞和尚书右丞,分掌左右两司,左司管吏、户、礼三部,右司管兵、刑、⼯三部。
都省通常不直接参预六部事务,只是实⾏政务督察。
左右仆射位⾼⽽不任事,也不得随意⼲预都省事务,都省事务实际上由左右丞负责,所以左右丞在唐代事权很重。
其下⼜有左右司郎中、左右司员外郎、都事。
吏、户、礼、兵、刑、⼯六部长官是尚书、侍郎。
尚书在唐初位望甚隆,中唐以后成为⾼级官员的迁转之阶,侍郎真正掌握⼀部之实权。
吏部下设吏部、司封、司勋、考功四司,分掌官员的选授、封爵、勋赏与考课。
户部下设户部、度⽀、⾦部、仓部四司,分掌户⼝贡赋、财政收⽀、钱⾕出纳等事。
礼部下设礼部、祠部、膳部、主客四司,分掌礼仪、祠祭、宴享、朝聘等事。
唐代行政区划以及官制
唐代行政区划以及官制行政区划:唐代开创了中国政区史上道和府的建制,贞观元年(627年),太宗分天下为10道:关内、河南、河东、河北、山南、陇右、淮南、江南、剑南、岭南等十道;贞观十四年(640年),全国共设360州(府),下辖1557县。
关内道:治所凤翔府,今陕西凤翔。
下辖:京师(长安)、京兆府、华州、同州、坊州、丹州、凤翔府、邪州、泾州陇州、宁州、庆州、娜州、定州、绥州、银州、夏州、灵州、盐州丰州、会州、宥州、胜州、麟州、安北大都护府河南道: 治所洛阳/汴州今河南洛阳/开封。
下辖:东都(洛阳)、河南府、孟州、陕州、虢州、汝州、许州、汴州、蔡州陈州、颍州、亳州、宋州、濮州、郓州、泗州、海州、兖州、徐州、宿州沂州、密州、齐州、青州、棣州、莱州、登州河东道: 治所河中府,今山西永济西。
下辖:河中府、绛州、晋州、隰州、汾州、慈州、潞州、泽州、沁州、辽州太原府(北京)、蔚州、忻州、岚州、石州、朔州、云州、单于都护府河北道: 治所魏州,今河北大名东南。
下辖:怀州、卫州、相州、魏州、澶州、博州、贝州、洛州、磁州、邢州赵州、冀州、深州、沧州、景州、德州、定州、祁州、易州、瀛州莫州、幽州、涿州、檀州、妫州、平州、顺州、归顺州、营州、燕州威州、慎州、玄州、崇州、夷宾州、师州、鲜州、带州、黎州、沃州昌州、归义州、瑞州、信州、青山州、凛州、安东都护府山南道: 治所襄阳,今湖北襄阳。
下辖:兴元府、兴州、凤州、利州、通州、洋州、泽州、合州、集州、巴州蓬州、壁州、商州、金州、开州、渠州、渝州、邓州、唐州、均州房州、隋州、郢州、襄州、复州、江陵府、硖州、归州、夔州、万州忠州淮南道: 治所扬州,今扬州市。
下辖:扬州、楚州、和州、濠州、寿州、光州、蕲州、申州、黄州、安州、舒州江南道: 治所苏州,今江苏苏州市。
下辖:润州、常州、苏州、湖州、杭州、越州、明州、台州、婺州、衢州信州、睦州、歙州、处州、温州、福州、泉州、建州、汀州、漳州宣州、池州、洪州、虔州、抚州、吉州、江州、袁州、鄂州、岳州潭州、衡州、澧州、朗州、永州、道州、郴州、邵州、连州、黔州辰州、锦州、施州、巫州、夷州、播州、思州、费州、南州、溪州溱州、珍州、珜州陇右道:治所鄯州,今青海乐都。
唐代职位
州刺史(每州一人)
上州:从三品;中州:正四品下;下州:正四品下
掌州之治1.唐于三京(京兆、河南、太原)五州(益、并、扬、荆、潞)设府。其它地方设州。三京各设牧一人(从二品),尹一人(从三品)。2.唐以四万户以上为上州,二万户以上为中州,不足二万户为下州。3.六曹为: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土。4.三曹为:司仓、司户、司法。
别驾(一人)为刺史的佐史
上州:从四品下;中州:正五品下;下州:从五品上
长史(一人):掌一州兵马
上州:从五品上;中州:正六品上;下州:无
司马(一人)
上州:从五品下;中州:正六品上;下州:从六品上
录事参军事(一人):掌纠正各曹职事
上州:从七品;中州:正八品上;下州:从八品上
录事(一至二人)
上州:从九品下;中州:从九品上;下州:从九品下
唐朝官位
中央官制
三:太尉、司徒、司空(荣誉职务);
三省:中书省(决策、秘书)、门下省(侍从、谏议)、尚书省(行政)、;
尚书省下辖六部:吏部(人事)、户部(户口、财政)、礼部(礼宾)、兵部(国防)、刑部(法院)、工部(工程、水利);
一台:御史台(监察);
五署:国子监、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都水监(循旧制,与六部分工);
六部侍郎正四品上
尚书左丞(一人)正四品上
尚书右丞(一人)从四品下
六部各司郎中从五品上
六部各司员外郎从六品上
门下省(武则天改为“鸾台”,玄宗又改为“黄门省”)
侍中(二人)原正三品,后升为正二品官行宰相职
门下侍郎(二人)原正四品上,后升为正三品佐侍中
唐朝官职品级
唐朝官职品级
唐朝是中国历史上最辉煌的朝代之一,其官职品级也是非常严格的。
唐朝的官职品级分为九品,从高到低分别为:公、侯、伯、子、男、
都督、刺史、郡丞、县令。
公是唐朝最高的官职品级,只有皇帝和皇后才能担任。
侯是唐朝的第
二高官职品级,只有皇亲国戚和重臣才能担任。
伯是唐朝的第三高官
职品级,通常由宰相、大将军等高级官员担任。
子是唐朝的第四高官
职品级,通常由中央官员和地方官员担任。
男是唐朝的第五高官职品级,通常由地方官员担任。
都督是唐朝的第六高官职品级,主要负责边疆地区的军事指挥和管理。
刺史是唐朝的第七高官职品级,主要负责地方行政和司法工作。
郡丞
是唐朝的第八高官职品级,主要负责地方行政和治安工作。
县令是唐
朝的最低官职品级,主要负责县级行政和司法工作。
唐朝的官职品级非常严格,官员的晋升和降职都需要经过严格的考核
和评定。
唐朝的官员晋升主要依据功绩和能力,同时也考虑家世和门第。
唐朝的官员降职主要是因为犯罪或者失职,同时也有因为年龄和
身体原因而被迫降职的情况。
总的来说,唐朝的官职品级体系非常严格,官员的晋升和降职都需要经过严格的考核和评定。
唐朝的官员晋升主要依据功绩和能力,同时也考虑家世和门第。
唐朝的官员降职主要是因为犯罪或者失职,同时也有因为年龄和身体原因而被迫降职的情况。
唐朝的官职品级体系在中国历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对后世的官制和官僚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唐朝官职表
唐朝官职表说明:唐代对三品以上官,用“册授”;五品以上官,用“制授”,六品以下官,用“敕授”。
唐代文官官阶分为九品,除正一品不设外,二品起每品分正、从,正四品起,又有上、下阶,共有二十九阶。
武官官阶亦分九品,除正一品不设外,二品起每品分正、从,正三品起,又有上、下阶,共有三十一阶。
虽然唐朝的文官与武官不设正一品,并不是真正的没有,详见天策上将。
正一品——太师、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天策上将。
太师:又名太宰,掌邦治,为六卿之首。
太傅:起始于春秋时期的晋国,为国王的辅佐大臣与皇帝老师(辅弼官,国王年幼或缺位时他们可以代为管理国家),掌管礼法的制定和颁行,三公之一。
太保:从周朝开始设置,负责监护和辅佐年幼的国君。
太尉:西汉称太尉,为最高军事长官,与丞相、御史大夫并称三公。
太尉往往在朝廷军队分隶卫将国家有重大军事行动时才任命,事毕则改官。
西汉军制,平时军和诸校尉,战时任命骠骑将军、车骑将军或材官将军等诸将军指挥,太尉是皇帝在军事上的最高顾问,多半不直接领兵。
司徒:西周始置,位次三公,与六卿相当,与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并称“五官”,金文多作“司土”,与司马、司工(即司空)合称“三有司”。
是管理土地、人民的官,与后世的户部尚书相当。
司空:西周始置,位次三公,与六卿相当,与司马、司寇、司士、司徒并称五官,掌水利、营建之事,金文皆作司工。
天策上将:复杂,再议。
从一品——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骠骑大将军、禁军统领、禁军护将军、天子随护将领。
太子太师:东宫三师,或称太子三师,是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的合称。
从一品官。
辅导皇太子的官员,一般以位高望重的大臣兼任,亦有专任者。
而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也合称东宫三少,为东宫三师的辅官。
东宫三师与东宫三少后世渐为荣誉职,单纯成为高级虚衔,并不负责教导太子的业务。
骠骑大将军:汉武帝元狩二年起开始设置骠骑将军,职位与俸禄与大将军等同;东汉及以后各代都有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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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唐朝官职一览表|唐朝官职等级唐朝官职一览表唐朝官职等级【正一品】:太师、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天策上将【从一品】: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骠骑大将军【正二品】:尚书令、大行台尚书令【从二品】:尚书左右仆射、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京兆/xxx/xxx府尹、大都督、大都护【正三品】:侍中、中书令、六部尚书、太子宾客、太常卿、太子詹事、中都督、上都护【从三品】:御史大夫、秘书监、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卿、左右散骑常侍、国子祭酒、殿中监、少府监、将作大匠、诸卫羽林千牛将军、下都督、上州刺史、大都督府长史、大都护府副都护【正四品上】:黄门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丞、吏部侍郎、太常少卿、中州刺史、军器监、上都护府副都护、上府折冲都尉【正四品下】:尚书右丞、尚书中司侍郎、左右千牛卫/左右监门卫中郎将、亲勋翊卫羽林中郎将、下州刺史【从四品上】:秘书少监、殿中少监、内侍、大都护府/亲王府长史【从四品下】:国子司业、少府少监、将作少匠、京兆/xxx/xxx府少尹、上州别驾、大都督府/大都护府/亲王府司马、中府折冲都尉【正五品上】:谏议大夫、御史中丞、国子博士、给事中、中书舍人、都水使者、万年/长安/xxx/xxx/xxx/晋阳/奉先县令、亲勋翊卫羽林郎将、中都督/上都护府长史、亲王府典军【正五品下】:太子中舍人、内常侍、中都督/上都护府司马、中州别驾、下府折冲都尉、太子洗马【视正五品】:萨宝【从五品上】:尚书左右司诸司郎中、秘书丞、著作郎、太子洗马、殿中丞、亲王府副典军、下都督府/上州长史、下州别驾【从五品下】:大理正、太常丞、太史令、内给事、上牧监、下都督府/上州司马、驸马都尉、奉车都尉、宫苑总监、上府果毅都尉【正六品上】:太学博士、中州长史、亲勋翊卫校尉、京兆/xxx/xxx府诸县令、武库中尚署令、诸卫左右司阶、中府果毅都尉【正六品下】:千牛备身、备身左右、下州长史、中州司马、内谒者监、中牧监、上牧副监、上镇将【从六品上】:起居郎、起居舍人、尚书诸司员外郎、大理司直、国子助教、城门郎、符宝郎、通事舍人、秘书郎、著作佐郎、侍御医、诸卫羽林长史、两京市令、下州司马、左右监门校尉、亲勋翊卫旅帅、上县令【从六品下】:侍御史、少府/将作/国子监丞、司农寺诸园苑监、下牧监、宫苑总监副监、互市监、中牧副监、下府果毅都尉【正七品上】:四门博士、詹事司直、左右千牛卫长史、军器监丞、中县令、亲勋翊卫队正、亲勋翊卫副对正、中镇将【正七品下】:内寺伯、诸仓/诸冶/司竹/温汤监、诸卫左右中候、上府别将/司史、上镇副、下镇将、下牧副监【从七品上】:殿中侍御史、左右补阙、太常博士、太学助教、门下省录事、尚书都事、中书省主书、左右监门直长、都水监丞、中下县令、京县丞、中府别将/长史、中镇副、勋卫太子亲卫【从七品下】:太史局丞、御史台/少府/将作/国子监主簿、掖庭/宫闱局令、下县令、太庙诸陵署丞、司农寺诸园苑副监、、宫苑总监丞、公主家令、亲王府旅帅、下府别将/长史、下镇副、诸屯监、诸折冲府校尉【视从七品】:萨宝府祆正【正八品上】:监察御史、协律郎、翊卫、大医署医博士、军器监主簿、武库署丞、两京市署丞、上牧监丞、执乘亲事【正八品下】:奚官/内仆/内府局令、备身、尚药局司医、京兆/xxx/xxx诸县丞、太公庙丞、诸宫农圃监、互市监丞、司竹副监、司农寺诸园苑监丞、灵台郎、上戍主、诸卫左右司戈【从八品上】:左右拾遗、太医署针博士、四门助教、左右千牛卫录事参军、上县丞、中牧监丞、京县主簿、诸仓/诸冶/司竹/温汤监丞、保章正、诸折冲府旅帅【从八品下】:大理评事、律学博士、太医署丞、左右千牛卫诸曹参军、内谒者、都水监主簿、中书/门下/尚书都省/兵部/吏部/考功/礼部主事、中县丞、京县尉、诸屯监丞、上关令、上府兵曹、上挈壶正、中戍主、上戍副、诸率府左右司戈【正九品上】:校书郎、太祝、典客署掌客、岳渎令、诸津令、下牧监丞、中下县丞、中州博士、武库署监事【正九品下】:正字、奚官/内仆丞、内府局丞、太史局司辰、典厩署主乘、下县丞、下州博士、京兆/xxx/xxx府诸县尉、上牧监主簿、诸宫农圃监丞、中关令、亲王国尉、上关丞、诸卫左右执戟、中镇兵曹参军、下戍主、诸折冲队正【从九品上】:尚书/御史台/秘书省/殿中省主事、奉礼郎、律学助教、弘文馆校书、大史局司历、太医署医助教、京兆/xxx/xxx府/九寺/少府/将作监录事、都督/都护府/上州录事市令、宫苑总监主簿、上中县尉【从九品下】:内侍省主事、国子监录事、崇文馆校书、书学博士、算学博士、门下典仪、太医署按摩/祝禁博士、太卜署卜博士、太医署针助教/医正、太卜署卜正、太史局监候、掖庭局宫教博士、太官署监膳、太乐鼓吹署乐正、大理寺狱丞、中下州医博士、中下县尉、下关令、中关丞、诸卫羽林长上、诸津丞、诸折冲府队副、诸率府左右执戟【流外一等】:诸卫/都水监/羽林军录事、尚书/中书/门下省/御史台令史、太常寺谒者、司仪署诸典书、河渠署河堤谒者、太医署医针师、内侍省寺人视流外一等萨宝府祓祝【流外二等】:太卜署卜助教、秘书/殿中/内侍省令史、城门/符宝/夕文馆令史、通事令史、尚书/门下/中书省/御史台书令史、太常寺祝史、宫苑总监录事、典客署典客、亲勋翊卫府录事、太史局漏刻博士、御史台殿中令史【流外三等】:城门/符宝书令史、秘书/殿中/内侍省、御史台书令史、、诸牧园苑监录事、诸仓监/诸关津录事、、诸卫羽林军府/太子詹事府令史、尚食局主食、秘书/殿中/内侍省诸局书令史、内侍省内典引、尚药局太医署按摩祝禁师、太常寺赞引、太医署医工/针工、太卜署卜师诸计史、率更寺漏刻博士【流外四等】:诸卫羽林军史、门下省主宝/主符、太医主药、门下/中书省传制、太医署按摩祝禁工、御史台监察史【视流外四等】:萨宝府率【流外五等】:大理寺司直平事史、诸署农圃监、诸牧园苑监史、诸都护府史、太官署监膳史、良酝署掌酝、掌醢署主醢、诸典事、亲勋翊卫率府史、大理寺狱史【视流外五等】:萨宝府史【流外六等】:亲勋翊卫府史、诸仓关津府史、、太医署药园师、诸亭长【流外七等】:门下省主节、诸掌固、大史监历生、天文观生、诸仓关津史、诸仓计史【流外八等】:守宫署掌设【流外九等】:国子学/太公庙干、诸辇者唐朝中央官制三公三师:【三师】:太师、太傅、太保【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宰相: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中书令、门下侍中、尚书、尚书仆射三省/六省:【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殿中省、秘书省、内侍省六部:吏部:吏部司、司封司、司勋司、考功司户部:户部司、度支司、金部司、仓部司礼部:礼部司、祠部司、膳部司、主客司兵部:兵部司、职方司、驾部司、库部司刑部:刑部司、都官司、比部司、司门司工部:工部司、屯田司、虞部司、水部司其他机构御史台:台院、殿院、察院九寺:太常寺、光禄寺、卫尉寺、宗正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五监:国子监、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都水监朝廷中央武力(禁军)南衙十六卫: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威卫、左右领军卫、左右金吾卫、左右监门卫、左右千牛卫北衙十军:左右羽林军、左右龙武军、左右神武军、左右神策军、左右神威军爵男性正一品:王、王子从一品:嗣王、郡王、国公正二品:开国郡公从二品:开国县公从三品:开国侯正四品:开国伯正五品:开国子从五品:开国男女性正一品:公主、妃、王妃、王太妃、国夫人从一品:郡主正二品:昭仪、昭容、昭媛、修仪、修容、修媛、充仪、充容、充媛、郡夫人从二品:县主、郡夫人正三品:婕妤、良娣正四品:美人、郡君、良媛从四品:郡君正五品:才人、县君、承徽从五品:乡君正六品:宝林正七品:御女、昭训正八品:采女、奉仪勋正二品:上柱国从二品:柱国正三品:上护军从三品:护军正四品:上轻军都尉从四品:轻车都尉正五品:上骑都尉从五品:骑都尉正六品:骁骑尉从六品:飞骑尉正七品:云骑尉从七品:武骑尉散官文官从一品:开府仪同三司正二品:特进从二品:光禄大夫正三品:金紫光禄大夫从三品:银青光禄大夫正四品上:正议大夫正四品下:通议大夫从四品上:太中大夫从四品下:中大夫正五品上:中散大夫正五品下:朝议大夫从五品上:朝请大夫从五品下:朝散大夫正六品上:朝议郎正六品下:承议郎从六品上:奉议郎从六品下:通直郎正七品上:朝请郎正七品下:宣德郎从七品上:朝散郎从七品下:宣议郎正八品上:给事郎正八品下:征事郎从八品上:承奉郎从八品下:承务郎正九品上:儒林郎正九品下:登仕郎从九品上:文林郎从九品下:将仕郎武官从一品:骠骑大将军正二品:辅国大将军从二品:镇军大将军正三品上:冠军大将军、xxx大将军正三品下:xxx将军从三品上:云麾将军、归德大将军从三品下:归德将军正四品上:忠武将军正四品下:壮武将军、xxx中郎将从四品上:宣威将军从四品下:明威将军、归德中郎将正五品上:定远将军正五品下:宁远将军、xxx郎将从五品上:游骑将军从五品下:游击将军、归德郎将正六品上:昭武校尉正六品下:昭武副尉、xxx司阶从六品上:振威校尉从六品下:振威副尉、归德司阶正七品上:致果校尉正七品下:致果副尉、xxx中侯从七品上:翊麾校尉从七品下:翊麾副尉、归德中侯正八品上:宣节校尉正八品下:宣节副尉、xxx司戈从八品上:御侮校尉从八品下:御侮副尉、归德司戈正九品上:仁勇校尉正九品下:仁勇副尉、xxx执戟长上从九品上:陪戎校尉从九品下:陪戎副尉、归德执戟长上女官正五品:尚宫、尚仪、尚服、尚食、尚寝、尚功、宫正正六品:司记、司言、司簿、司闱、司籍、司乐、司宾、司赞、司宝、司衣、司饰、司仗、司膳、司酝、司药、司饎、司设、司舆、司苑、司灯、司制、司珍、司计、司正从六品:司闺、司则、司馔正七品:典记、典言、典簿、典闱、典籍、典乐、典宾、典赞、典宝、典衣、典饰、典仗、典膳、典酝、典药、典饎、典设、典舆、典苑、典灯、典制、典珍、典计正八品:掌记、掌言、掌簿、掌闱、掌籍、掌乐、掌宾、掌赞、掌宝、掌衣、掌饰、掌仗、掌膳、掌酝、掌药、掌饎、掌设、掌舆、掌苑、掌灯、掌制、掌珍、掌计从八品:掌正、掌书、掌筵、掌严、掌缝、掌藏、掌食、掌医、掌园不入流:女史、宫女从驿不知洗马为何官职在以下选项中,不属于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是()。
唐朝时官制
唐朝时官制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时期,其官制在隋朝基础上进一步得到完备和健全。
唐朝官制为唐中央政府下主要分设中书、门下、尚书三省,此为三省六部制。
中书省掌诏敕、政令之立案起草,门下负责审议中书之立案、草案,以决定实行与否,尚书省为行政官署,其下尚分置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各置尚书(正三品)及侍郎(正四品上)。
此外,唐朝时期还有御史制度,其监察权从相权中独立出来,范围只涉及地方。
虽然如此,其制约皇权、督查百官的权力制约思想没有变,绝对权力绝对导致腐败的现实政治土壤也没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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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不孝是一种严重的犯罪。
《孝经·五刑》中写道,“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
”在隋唐律中,不孝被列属“十恶”范畴。
此后,宋、元、明、清各个朝代都一一沿袭。
古代统治者以不孝罪打击不孝行为,是以长幼不平等为基础,以牺牲子女们的合法利益为代价的。
但是,不孝罪也并非一无是处,至少,在不孝罪的治理下,形成了尊老敬长的社会风尚。
1、中国早期法制(习惯法时代)中国早期法制一般指夏商西周及春秋时期的法制。
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奴隶制时代的法制,其主要特点是以习惯法为基本形态。
夏王朝的建立统治者便将古代的习惯法作为治国的根本进行推行来完善自己的统治体制。
到了商朝经历了从“兄终弟及”制即“兄死弟继,无弟子继,弟死兄子继的制度。
说明第一代继承人是弟,这主要是有利于统治秩序的维护,弟比兄子有更多的社会经验。
但由于经常会引发社会争斗,所以更改为“嫡长子继承制”。
从此嫡长子成为继承政治权力和物质财产的合体。
到西周时期沿袭了嫡长子继承制。
正妻所生之子为嫡系,其他为庶出,正妻及其所生子女有明显的不同地位。
西周进一步完善了礼治,出现了“周公制礼”的情况。
礼中有一个核心的概念“孝”,礼中的核心是“亲亲”尊尊。
西周时期还出现了明文的“不孝”罪,被认为是很严重的罪行,《尚书》中记载周公曾经告戒康叔说:“元恶大敦,引为不孝不友”要“刑兹无赦”。
西周时期对告诉权中规定“父子不得相诉,父子将狱,是无上下也”。
不孝动摇了家族政治的根本,也就动摇了国家的根本,当然要大力惩治。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西周时期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
《诗经》中“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宗法制下婚姻决非男女当事人之事,未经父母家长同意而行婚姻之事谓之“淫奔”是不为礼法所容。
婚姻解除的决定权也掌握在父母手中。
七出三不去是对父权的典型反映,作为西周婚姻制度主要体现的六礼制度也沿袭到后代,对汉唐,明清制度有广泛的影响。
春秋时期是中国的大动荡时期,礼治开始衰落,但并未从根本上动摇家族政治赖以存在的基础。
2、战国以后的封建法制时期秦朝时出现了“破坏婚姻家庭罪”其中包括了…擅杀子,子不孝,子女控告父母,尊幼殴尊长‟秦简《法律问答》中“擅杀子,黥为城旦舂”秦律中对继承人的确定有法定继承人和指定继承人两种,秦律中限制了子告父母的权利,把子告父母定为“非公室告”司法机关不得受理。
到了汉朝“亲亲得相首匿”原则的确立更进一步强化了家庭观念,汉律仍以七出三不去为弃妻的主要原则,西汉由于受到儒家学说的影响妇女在公婆少不欢欣的条件下,便可以强迫夫妻离弃,古乐府中《孔雀东南飞》中的焦仲卿与妻刘兰芝的悲剧就是一例,汉律中有不孝罪依法,无论什么情况下殴打父母皆处死刑,殴死父母到枭首,杀父母以论处腰斩,甚至居父母丧,司与人通奸着也处死刑。
汉为推行孝道,提倡同居共财,即不与父母祖父母分居析财。
继承法中两汉规定爵位的继承,基本沿袭嫡长子继承制,非子,非正没有爵位的继承权,关于财产继承,主要是土地和其他财产,汉代开始出现诸子均分财产的情况,庶子女儿都有财产权。
三国两晋南北朝在继承上严格惟有嫡长子有继承权,服制定罪是其一大特色,尊长杀伤卑幼关系越近则定罪越轻反之则越重,但幼犯尊长则正好相反,重罪十条中出现了不孝罪,隋朝把不孝进一步放到了“十恶”中。
盛唐时期《户婚律》中极力维护封建婚姻家庭的制度,首先法律确认了封建买卖婚姻的合法性,家长有主婚权,卑幼不依家长私定婚姻者要受杖一百的处罚。
在家庭生活方面,唐代法律赋予家长极大的支配权,家长拥有教育惩戒子女的各项权利,子女有非礼行动,家长可以动用家法惩戒,严重者还可以送交官府处以二年以上有期徒刑,财产一应有家长支配,子孙如果另立户口私存资财要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刑罚适用上亲属相犯,同罪异罚。
宋辽金元并未有所发展,明代基本沿用上朝,在继承上实行嫡长子继承制,但在财产继承上明律规定“不问妻妾婢生只以子数均分。
3、近现代时期清朝末年修律过程中出现了法理派与礼教派的斗争。
“子孙违反教令”是传统法制中一条针对子孙卑幼的不听教令的弹性很大的条款,只要子孙违背了尊长教令即可成为罪名,随唐以后各代法律都有此条,赋予违反父母尊长的子孙以惩罚。
还有“送惩权”对于多次触犯父母尊长者,尊长可以直接要求官府发遣,法理派则认为这是教育问题无关法律。
天下父母无不是之父母,子孙对父母祖父母的教训最多是‘大杖则走,小杖则忍’只有忍受之理,断无防范之说,但法理派则提出“正当防卫之说”和“父杀子,君主治之以不慈之罪”之假想,以拉近中国法制与西方法制之距离,势必会受到当时传统势力的打击而被迫流产。
到了民国时期,民法典中规定废止旧法中长期沿用的宗祧制度,子女对遗产的继承权改变过去那种有男子独占的局面,采用平等的继承制度,婚姻由男女当事人自行定订,但司法院的解释还公然承认买卖婚姻的合法性。
确认以父权为中心的封建家长制。
父母得于必要范围内惩戒子女。
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时,才从立法上彻底废除了家长集权制。
高祖即位之初,所行制度大都因循隋朝。
随着征战的渐渐结束,各项制度都不断有所更改。
自太宗至玄宗,逐步完备底定。
这一阶段的政治制度,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意义,为后世提供了一个比较完善的制度模式。
1。
中枢决策大一统帝国的兴盛,使得中央集权制得以充分发展。
决策系统以皇帝为中心,由宰相、中书省和门下省共同组成。
(1)皇帝制度军国大事,皆由皇帝最后决定,以诏敕下达有关部门。
诏敕的形式共7种:册书、制书、慰劳制书、发敕(手诏)、敕旨、论事敕书、敕牒。
其中,册书、制书最为隆重、重要,发敕(手诏)最为常用。
诏敕若涉军国大事,必须用皇帝之玺。
隋朝以来,便有皇帝八玺制度。
八玺名为神宝、受命宝、皇帝行宝、皇帝之宝、皇帝信宝、天子行宝、天子之宝、天子信宝,分别用于不同场合。
八玺由门下省符宝郎掌管,须经皇帝批准,当面启用。
辅助诏敕而行,另有符节制度。
当时,有铜鱼符、传符、随身鱼符、木契、旌节等。
使用与掌管,都有严格规定。
所有符节都分左、右两半,左半由门下省符宝郎掌管,右半由各有关部门执事官掌管。
有事用左符传命,左右符合,方可施行。
当时,皇帝的至高无上之权是受到一定制约的。
中书省掌军国之政令,负责拟定诏敕。
门下省掌出纳帝命,如觉不妥,有权封还中书省。
就是说,皇帝的旨意必须经中书省出旨、门下省审覆画可,才能颁于尚书省施行。
不经这样的程序,就是违制,可以不承认。
这一制度,太宗时执行得最有成效,因而失误少。
围绕皇帝制度,皇储制度也较前代完备。
皇太子所居东宫,建置了一套体系完备的职官系统,俨然一个小朝廷.此外,围绕皇帝的礼仪制度、舆服制度、陵寝制度、后宫制度、宗室制度,也都进一步发展起来,达到前所未有的完备程度。
(2)宰相制度隋朝尚书、内史、门下三省长官虽然共执朝政,但被正式称为宰相者唯左、右仆射,而三省的运转轴心在尚书都省。
这就是所谓参议国之大事的三公,坐于尚书都省。
朝之众务,总归于台阁。
而到唐初,则以三省长官为真宰相,因而称其制定于唐。
三省名称,已固定为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三省长官分别为左、右仆射各1人,侍中2人,中书令2人。
三省长官,自武德以来,常于门下省议事,即以议事之所谓之政事堂。
实际上,政事堂主要是协调中书、门下两省关系,即中书出令、门下封驳,争论不决,则先在政事堂议定,然后再奏闻。
武则天当政时,政事堂成为宰相议决军国大事的最高决策机构。
宰相在政事堂议政,实行轮流秉笔之制。
秉笔宰相称执政事笔,即首席宰相,主持政事堂会议,总其记录。
有诏敕签发,需宰相同署名者,除特别重大之事,可由秉笔宰相代署。
光宅元年(公元684年),裴炎以中书令执政事笔,便将政事堂由门下省移到中书省。
从此,决策重心由门下省转至中书省。
但此时的宰相仍是兼职宰相,即午前议政于朝堂,午后理务于本司。
三省长官,在政事堂议政是宰相,回到三省则是各部门长官。
到玄宗时,政事堂改为中书门下,政事印改为中书门下之印.正堂为宰相议政和办公之所,后院设吏、枢机、兵、户、刑礼五房,分曹以主众务,为处理各项事务的秘书机构。
至此,政事堂制度进一步完备,成为宰相决策和日常办公的重要权力机构,宰相也不再回本部门主持工作了。
鉴于仆射为从二品,侍中、中书令为正三品,品位既崇,不欲轻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职,而假以他名。
自太宗时,杜淹以吏部尚书参议朝政,魏征以秘书监参与朝政。
其后,或曰' 参议得失' 、' 参知政事' 之类,其名非一,皆宰相职。
但因其本官品位稍低,实际只是副相。
太宗晚年,又有同中书门下三品的名号,即同侍中、中书令官品,可进出政事堂。
至中宗时,虽为仆射,但不带同中书门下三品衔,则不得参议朝政,不能入政事堂。
同中书门下三品(简称同三品)逐渐成为固定职衔,取代参知政事一类名号为副相。
高宗、武则天时期,又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事),外司四品以下知政事者,遂以(同)平章(事)为名。
②玄宗以后,同三品又为同平章事所取代,成为副相的一种固定名称。
(3)决策程序自隋入唐,三省分工明确。
中书、门下两省,是中央决策系统的两个关键部门。
两省均在皇城之北,合称北省,以别于在皇城内的南省- -尚书省。
高祖武德三年(620年),改内史(内书)省为中书省。
高宗、武则天、玄宗时,一度改名西台、凤阁、紫微省,随即又恢复为中书省。
置中书令2人,正三品,曾随省名改称西台右相、内史、紫微令、右相,被尊称为令公.中书令为正宰相,后来在政事堂办公,中书侍郎便成为本省实际长官。
中书侍郎,置2人,正四品上,曾随省名改称西台侍郎、凤阁侍郎、紫微侍郎。
中书舍人,置6人,正五品上,亦随省名改称,具体负责本省的中心工作。
其中1 人为知制诰,专门负责起草诏敕,列席政事堂会议。
6人分别联系尚书省六部,协助宰相处理有关奏章。
门下省自隋炀帝改官制,逐渐摆脱宫廷杂务,至唐初已完全成为专司封驳、参决政事的重要决策部门。
高宗、武则天、玄宗时,一度改名东台、鸾台、黄门省,不久即复为门下省。
武德三年,改纳言为侍中,置2人,正三品,曾随省名改称东台左相、纳言、黄门监、左相。
侍中为正宰相,玄宗以后不再任命,门下侍郎始终为门下省实际长官。
门下侍郎,置2人,正四品上,不任命侍中以后升为正三品,曾随省名改称东台侍郎、鸾台侍郎、黄门侍郎。
给事中,置4人,正五品上,直接负责本省中心工作,审定诸司奏抄,驳正违失; 诏敕不便者,涂窜而奏还,谓之' 涂归'.总括起来,唐朝这一阶段的决策程序大致如下:无论是朝参时皇帝与宰相议政,还是皇帝本人提出议题,都要先经政事堂会议商议决定,再由中书省知制诰拟就诏敕,送门下省审覆,如无不当,然后呈奏皇帝批准。
诸司奏章,也得先经政事堂五房提出处理意见,政事堂会议议决后,再送中书、门下两省走程序。
2。
行政体系(1)中央体制这一阶段,中央行政体制是典型的尚书省六部与诸寺、监上下相系,协同运行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