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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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养老保险的法律规定

关于养老保险的法律规定

关于养⽼保险的法律规定《社会保险法》第⼗条职⼯应当参加基本养⽼保险,由⽤⼈单位和职⼯共同缴纳基本养⽼保险费。

⽆雇⼯的个体⼯商户、未在⽤⼈单位参加基本养⽼保险的⾮全⽇制从业⼈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员可以参加基本养⽼保险,由个⼈缴纳基本养⽼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作⼈员养⽼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关于的法律规定《》第⼗条职⼯应当参加基本养⽼保险,由⽤⼈单位和职⼯共同缴纳基本养⽼保险费。

⽆雇⼯的个体⼯商户、未在⽤⼈单位参加基本养⽼保险的⾮全⽇制从业⼈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员可以参加基本养⽼保险,由个⼈缴纳基本养⽼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作⼈员养⽼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条基本养⽼保险实⾏社会统筹与个⼈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保险基⾦由⽤⼈单位和个⼈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总额的⽐例缴纳基本养⽼保险费,记⼊基本养⽼保险统筹基⾦。

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资的⽐例缴纳基本养⽼保险费,记⼊个⼈账户。

⽆雇⼯的个体⼯商户、未在⽤⼈单位参加基本养⽼保险的⾮全⽇制从业⼈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员参加基本养⽼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保险费,分别记⼊基本养⽼保险统筹基⾦和个⼈账户。

第⼗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参加基本养⽼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保险基⾦出现⽀付不⾜时,政府给予补贴。

第⼗四条个⼈账户不得提前⽀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死亡的,个⼈账户余额可以。

第⼗五条基本由统筹养⽼⾦和个⼈账户养⽼⾦组成。

基本养⽼⾦根据个⼈累计缴费年限、缴费⼯资、当地职⼯平均⼯资、个⼈账户⾦额、城镇⼈⼝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六条参加基本养⽼保险的个⼈,达到法定时累计缴费满⼗五年的,按⽉领取基本养⽼⾦。

参加基本养⽼保险的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五年的,可以缴费⾄满⼗五年,按⽉领取基本养⽼⾦;也可以转⼊新型农村社会养⽼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1、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和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2、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本人上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8%。

养老保险要交多少年才可以领钱社保交满15年并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领取退休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我国法定的退休年龄为女性55周岁,男性60周岁,社保养老金即是按照这两个年龄段进行领取。

养老保险可以提取吗养老保险一般情况下是取不出来的,需等到退休之后享受养老险待遇,但是,若符合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之一,则可以申请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钱取出来:1.已到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累计最低缴费年限未达15年,又不能一次性补缴,则可以申请将养老险个人账户的钱都取出来;2.移民到国外定居;3.参保人离世,则其养老险个人账户里面的钱可以作为其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养老保险可以一次性付清吗养老保险能一次性缴清,但费用会比较大,从经济角度来说有压力,所以不建议一次性缴清,如果经济条件可以,那一次性缴清会比较省事,没那么麻烦。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交哪个档次最划算一般来说,养老保险交60%档次是最划算,往往只看基础养老金的相对比较。

如果按照60%档次缴费一年,每月可以领取0.8%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基础养老金;100%档次缴费,却只能领取1%的社平工资。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的养老保障。

养老保险的领取标准是保障参保人员在退休后能够得到一定的经济支持,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领取标准如下:
一、基本养老金标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基本养老金标准是根据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缴费金额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标准会随着缴费年限的增加而逐步提高。

此外,不同地区的基本养老金标准也会有所差异,一般来说,经济发达地区的标准会相对较高。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

除了基本养老金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还设立了个人账户,参保人员在缴纳养老保险费时,一部分会划入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是根据个人账户累计缴费金额、投资收益以及个人实际退休时的账户余额来确定的。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领取标准与基本养老金标准相互补充,能够更好地满足参保人员的养老需求。

三、特殊人群养老金标准。

针对一些特殊的人群,如独居老人、残疾人等,国家也制定了相应的养老金标准。

这些特殊人群由于身体或生活状况的特殊性,需要更多的养老保障,因此其养老金标准会相对较高。

总的来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领取标准是根据参保人员的个人情况、缴费情况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来确定的。

国家会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以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的养老需求。

希望各地区和参保人员都能够充
分了解养老保险的领取标准,合理规划自己的养老生活,共同建设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

《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规定精神,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企业改革,保障离退休人员生活,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保障水平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二、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一)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

职工本人月工资收入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简称职工缴费工资)。

月工资收入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基础上计算。

职工月工资收入低于所在市地上一年月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超过所在市地上一年月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计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自本办法实施起,职工按个人缴费工资的2%缴费起步,以后一般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职工工资收入增长较快的市地,也可以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达到8%。

离退休人员不缴费。

(二)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

企业以全部职工缴费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为顺利渡过人口老龄化高峰,各地应按照部分积累的筹资模式,测定长期的统筹费率。

目前可先按当地规定的统筹费率缴纳养老保险费,通过提高收缴率、扩大覆盖面和逐步提高个人缴费比例等措施,力求本地统筹费率稳定在现行的标准上。

(三)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称为“缴费年限”。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

(四)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在税前列支;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不作为计征个人所得税的基数。

(五)个体工商户本人、私营企业主等非工薪收入者,以所在市地以上一年度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缴费比例为当地企业缴费比例与个人缴费比例之和。

其中11%记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进入社会统筹基金。

(六)社会统筹基金发生困难时,由同级财政予以支持。

二、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一)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原则,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社会保险号码(国家标准GB11643-89),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基本养老保险是什么意思?

基本养老保险是什么意思?

基本养⽼保险是什么意思?基本养⽼保险,是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建⽴和实施的⼀种社会保险制度。

在这⼀制度下,⽤⼈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养⽼保险费,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其他原因⽽退出劳动岗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向其⽀付养⽼⾦等待遇,从⽽保障其基本⽣活。

⼀说到,相信很多⼈都知道这是什么,这可以说是我国中最主要最基本的⼀种保险了,现如今不管是城镇居民、职⼯,还是农村居民,⼤多数都是购买了该保险的。

但要是从法律上⾯来看的话,⼤家知道养⽼保险是什么吗?356⼩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什么是基本养⽼保险?基本养⽼保险,是国家根据法律、的规定,强制建⽴和实施的⼀种社会保险制度。

在这⼀制度下,⽤⼈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养⽼保险费,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或因其他原因⽽退出劳动岗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向其⽀付等待遇,从⽽保障其基本⽣活。

基本养⽼保险与、基本、、等共同构成现代社会保险制度,并且是社会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险种之⼀。

⼆、基本养⽼保险缴纳⽅式是什么?城镇企业及其职⼯缴纳的基本养⽼保险费由企业开户银⾏,按⽉从企业帐户上代为扣缴,各企业开户银⾏要认真做好养⽼保险费的划拨代扣⼯作。

职⼯个⼈缴纳的基本养⽼保险费,由企业在发放时扣缴,连同企业缴纳的养⽼保险费,⼀并转⼊省城镇中⼼在银⾏开设的“养⽼保险基⾦专户”,同时,企业也可选择转帐和现⾦结算的⽅式。

存⼊银⾏的养⽼保险基⾦。

三、养⽼保险缴费年限是多少?社会养⽼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年缴费年限)必须达到15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才能按⽉领取,如果超过15年则缴费年限越长退休⾦就越多。

如果经济允许的话建议你还是交纳到为好,办理退休按⽉领取退休⾦。

其中失业⼈员在领取失业⾦期间,可以免缴养⽼保险费,其个⼈帐户暂予保留,待重新就业时办理续保⼿续,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前我国实⾏的是社会统筹与个⼈账户相结合的养⽼保险制度,需要企业与职⼯个⼈共同缴纳。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职工的老年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以及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

第三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目标是实现养老保险的公平、可持续,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

第二章养老保险缴费第四条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第五条企业职工个人也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第六条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应为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由政府规定。

第三章养老保险待遇第七条企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第八条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第九条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 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个人账户累计金额÷计发月数。

第十条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累计金额÷计发月数。

第四章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第十一条养老保险基金应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十二条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应遵循安全、稳健的原则,确保基金保值增值。

第十三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监督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章养老保险制度的调整与完善第十四条政府应根据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情况,适时调整养老保险制度。

第十五条政府应鼓励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如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以提高职工的养老保障水平。

第六章法律责任与监督第十六条企业和职工应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违反规定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第十七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国务院。

第十九条本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后的制度需重新发布并执行。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原行业统筹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原行业统筹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原行业统筹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9.02.13•【文号】劳社部发[1999]3号•【施行日期】1999.02.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原行业统筹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28号)的规定,从1999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称省、区、市)逐步调整原行业统筹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以下简称行业费率),同时确定1999年以后退休人员计发补贴的办法。

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行业费率调整和1999年以后退休人员计发补贴办法的确定,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稳步进行,实行报批制度。

要兼顾养老保险基金承受能力、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实现平稳过渡。

二、各省、区、市要结合省级统筹的实施,制定行业费率3-5年调整过渡到省级统筹统一费率的总体规划。

煤炭、银行、民航企业的过渡期为5年,其他行业企业的过渡期原则上为3年,对移交前执行费率低于11%的企业,过渡期可延长到5年。

在此基础上,制订出分年度的调整方案,由劳动保障厅(局)会同财政厅(局)逐年上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经两部审核同意后,由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三、从1999年起,行业费率要统一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核定。

1999年行业费率的调整标准为:移交前执行费率低于13%的,原则上调整到13%;其中距13%不足1个百分点的,可超过13%,但最多只能提高2个百分点。

移交前执行费率高于13%低于20%的,最多只能提高2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20%;其中全省统一费率低于20%的,不能超过全省的统一费率。

社保缴费档次对照表

社保缴费档次对照表

社保缴费档次对照表1、社保缴费标准一览表社保2022年缴费标准如下所述,可漏穗参考:2022年职工益保一个月需要交145686元左右(单位+个人总共),自费社保一年需要交17482、32元左右个人交灵活就业的社保的话,每月总共:1102、01元(养老保险649、08元,医疗保险452、93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280-29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300-6000元不等。

每个城市每年的最低缴纳基数(缴的甚数就是月收入)是不一样的,但是大同小异,都是按湘比例缴纳的,其实每个人也是一样的,收入不同,就看。

社保缴费档次对照表2、社保缴费档次对照表2020社保缴费三个档次表是什么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019年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756元的300%,即20268元/月;下限继续按2019社保年度标准执行,即2924元/月。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019年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

2、2020社保缴费三个档次表是什么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22年社保缴费标准一览表3、2022年社保缴费标准一览表【1】2022年个人社保缴费标准表各地个人社保缴费标准都不一样,一般都是按照档次来缴纳。

以淄博市个人社保缴费标准为例:1、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三档:三档为7627、20人民币,二档为10171、20人民币,一档为12712、80人民币;2、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基本医疗保险费为3366、20人民币,其中,大额医疗救助费188人民币;3、参保个人社保年缴费合计分别为10993、40人民币、13537、40人民币、16079人民币。

以上就是2022年个人社保缴费标准表相关内容。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一)基本养老保险的含义概念: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指缴费达到法定期限并且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国家和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以保证因年老而退出劳动领域者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的社会保险制度。

(二)覆盖范围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三个部分组成: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的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三)养老保险基金来源和组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用人单位缴纳部分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缴纳部分计入个人账户。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四)基本养老保险缴纳1.单位缴费单位缴费比例超过19%的省(区市),以及已经降至19%的省(区市),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可阶段性执行19%的单位缴费比例至2019年4月30日。

2.个人缴费职工按照本人缴费工资(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费,记入个人账户。

个人养老账户月存储额=本人月缴费工资×8%注意:(1)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2)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3)个人缴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收入时,应当扣除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4)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5)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基本养老保险与养老金有什么区别?

基本养老保险与养老金有什么区别?

基本养⽼保险与养⽼⾦有什么区别?对于基本养⽼保险与养⽼⾦有什么区别?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基本费是缴费单位和个⼈按照当地(统筹范围内)缴费基数的⼀定⽐例缴纳的⼀项社会保险⾦,是形成基本养⽼保险基⾦最基本,最主要的来源。

缴费对象包括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个体⼯商户和灵活就业⼈员。

按照社会保险法第⼆章第⼗条规定:“职⼯应当参加基本养⽼保险,由⽤⼈单位和职⼯共同缴纳基本养⽼保险费。

⽆雇⼯的个体⼯商户、未在⽤⼈单位参加基本养⽼保险的⾮全⽇制从业⼈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员可以参加基本养⽼保险,由个⼈缴纳基本养⽼保险费。

”缴费基数是当地养⽼保险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其所在省辖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在岗职⼯⽉平均⼯资所规定的⽉缴费⼯资额。

缴费⼯资分为三个档次,即按照上年度在岗职⼯⽉平均⼯资的60%、100%、300%缴纳。

参保单位按照申报缴费⼯资数28%的⽐例缴纳基本养⽼保险费。

其中⽤⼈单位按申报缴费⼯资的20%缴纳,职⼯按8%缴纳。

其中职⼯缴费基数的8%记⼊职⼯个⼈账户。

城镇个体⼯商户和灵活就业⼈员从参加基本养⽼保险之⽉起,按所在省辖市上年度在岗职⼯平均⼯资的20%缴费,其中缴费基数的8%记⼊个⼈账户。

⼆、基本养⽼⾦是指按照国家养⽼保险政策有关规定,在劳动者年⽼或丧失劳动能⼒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付的养⽼保险待遇,主要⽤于保障职⼯退休后的基本⽣活需要。

在我国实⾏养⽼保险制度改⾰以前,基本养⽼⾦也称退休⾦、退休费,是⼀种最主要的养⽼保险待遇。

基本养⽼⾦根据个⼈累计缴费年限、缴费⼯资、当地职⼯平均⼯资、个⼈账户⾦额、城镇⼈⼝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由统筹养⽼⾦和个⼈账户养⽼⾦组成。

统筹养⽼⾦是以参保⼈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平均⼯资和本⼈指数化⽉平均⼯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确定的⽉发放标准,缴费每满⼀年发给1%,缴费年限越长,发放额越⾼。

社会保险法—基本养老保险

社会保险法—基本养老保险

养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2个月 折算为一个“缴费年限”。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年,职工 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
养老保险知识三十问
5、什么叫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 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视同缴 费年限必须是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因而并非基本养老 保险参加者参加统筹之前的年限,也并非人人都有视同 缴费年限。 如王某是某地商业局下属企业在多年前招用的计划 内临时工,用人单位与他根据生产需要签定了劳动合同, 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当他退休时,缴费前的连续 工龄应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养老保险知识三十问
11、职工待岗、放长假期间是否仍应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
如职工在待岗、放长假期间,仍在劳动合同期内, 意味着职工仍与企业保持着劳动关系。此间,职工没有 在企业履行劳动义务也往往是因为企业生产经营方面的 原因把这些人作为富余人员,对他们放长假。根据原劳 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 题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企业富余人员、请长假人员、 请长病假人员、外借人员和带薪上学人员,其社会保险 费仍按规定由原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缴费期间计算缴 费年限。
养老保险知识三十问
2、什么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工资基数是指企业或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费用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缴费比例,即为企业或个人 应缴金额。 (1).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驻穗单位、社会团体中的本市城镇户口职工的缴费比例: 征缴比例 ---{单位 20%} {个人 8%} 单位应缴金额 = 单位当月缴费工资×20%; 个人应缴金额 = 个人当月缴费工资×8%。
七、基本养老金

养老保险账务处理

养老保险账务处理

基本养老保险费等“三险一金”的会计处理,简单来说,“三险一金”一般都是企业从单位职工工资里直接扣除。

一、保险金的处理养老保险是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到社会保险机构的,其中,单位承担一部分,个人承担一部分,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代扣代交,一般在当期缴纳,因此,在缴纳时,职工应交的那部分应由单位先承付。

1.当期缴纳时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养老保险费(注:单位承担的部分)其他应收款——养老保险费(注:个人承担的部分)贷:银行存款2.发工资时,把单位代交的部分收回,从职工工资中扣回时账务处理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其他应收款——养老保险费3.如果当期未缴纳①当期的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养老保险费贷: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②发工资时个人应交的部分照扣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4.企业以后期间向劳动保障部门缴纳企业代扣养老金部分的账务处理借: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贷:银行存款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在“其他应交款”中核算,职工个人负担的部分一般在工资中扣除。

其他应交款是指企业除应交税金、应付股利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交的款项,包括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应交住房公积金等。

虽然制度中未明确把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社会保障性支出放在其他应交款中核算,但是很多行业的会计已经将这部分的社会保障性支出通过其他应交款中核算。

财政部规定,各类型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统筹,为职工缴纳的除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外的社会保险费,作为劳动保险费列入成本(费用),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由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从职工个人的应发工资中扣缴。

此条规定了社会保险费的基本处理原则,一是执行本通知规定的企业包括各类型、各所有制的企业;二是由企业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计提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其他应交款”;三是由企业负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虽然文件只提到“作为劳动保险费列入成本(费用)”,未明确规定应在哪个具体的成本费用科目核算,但由于社会保险费是按国家规定统一上缴的一项收费,不是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也就不属于生产成本中的直接人工,所以应该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是用于证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缴纳保险费的凭证。

下面我们将介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的相关内容。

一、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的作用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证明其已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有效凭证。

凭此凭证,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所提供的各项权益,包括退休养老金、医保待遇等。

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的内容
1. 参保人信息:包括参保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个人基本信息。

2. 参保单位信息:包括参保单位名称、单位编号等。

3. 缴费信息:包括缴费起止时间、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等。

4. 缴费方式:包括缴费方式,如银行扣款、现金缴纳等。

5. 缴费凭证号码:每一份缴费凭证都有唯一的凭证号码,用于标识该凭证的唯一性。

三、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的申领与使用
1. 申领:参保人在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时,可以向社保机构申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 使用:参保人在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待遇时,需要提供有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四、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的注意事项
1. 妥善保管:参保人应妥善保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防止遗失或损坏。

2. 及时缴费:参保人应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以确保基本养老保险权益的正常享受。

3. 凭证真实有效:参保人应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得使用伪造或过期的凭证。

以上就是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的基本介绍。

参保人应积极了解和关注基本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及时办理参保手续,确保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各项权益。

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历年参保证明

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历年参保证明

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历年参保证明具体操作方法:1、登陆dao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填写账号(一般是身份证号码)、密码(10位数的个人社保号)、验证码,选择个人(如果是单位,就选择单位),最后点击登陆。

2、进入到个人社保界面,点击自肋服务,再点击“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省外)”,如果未出省,则选省内。

3、进入到打印选择界面,选择经办机构,填写户口地址。

4、填写好后,点击“打印预览”。

5、在弹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的页面,点击“盖章打印”即可。

扩展资料:社保证明是指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清单,详细载明社会保险投保人的电脑号、身份号、参保起止时间及缴费金额。

社保证明必须由社会保险。

现在都网上申请了,直接打印就行,黑白与彩色都有法律效力。

相关规定社保缴费证明各地根据当地政策都会有所不同,总的来说,大同小异。

下面以南京市为例,给大家简单介绍下社保缴费证明的规定。

目前,用人单位及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已成为各部门进行资格审核认证的重要内容。

为做好开具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工作,加强对开具对象的跟踪管理,现将有关规定明确如下:一、对个人需出具参保缴费证明的,由申报服务一科在其《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信息查询表》上加盖业务公章。

对需加盖中心公章的,经申报服务一科科长签字后到综合科加盖中心公章。

二、对单位需出具单位(或职工)参保缴费证明的,稽核一科凭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或介绍信,在审核其参保缴费情况后开具证明,经分管主任和主任审核同意后到综合科加盖中心公章。

对参保面不足、缴费明显不实、有欠费的单位,稽核一科应要求其立即进行自查整改,对暂时无法立即整改的,列入稽核对象,实行跟踪管理。

三、对单位因参加企业年金需出具参保缴费证明的,申报服务二科凭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和书面申请,根据《转发部社保中心〈关于规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通知〉》(苏社险管[2006]19号)规定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未按规定参保缴费的在表格中注明情况),经分管主任和主任签字后到综合科加盖中心公章。

各省规费费率

各省规费费率

规 费规费系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施工企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

包括:1、 养老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 失业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 医疗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4、 住房公积金: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 工伤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各项规定以各类工程的人工费之和为基数,按国家或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

湖南省(湘交造价字[2007]638号)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8.7%住房公积金9%规费(40.2%)工伤保险费0.5%河南省(豫交计〔2008〕38号)根据我省有关文件规定,间接费中的规费费率取定为35%,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7 %(含生育保险1%),住房公积金5%,工伤保险费1%。

河南的我来补充一下养老:20%医疗:7%(生育:1%)工伤:1%失业:2%住房公积金:5%合计:35%此外,人工43.89元/工日以上数据是河南定额站公布的重庆市(渝交委路〔2008〕31号)间接费中的规费费率标准为40.2%,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9.7%,住房公积金7%,工伤保险费1.5%。

规费费率仅作为编制概、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际交纳费用的依据。

安徽省交通厅文件皖交基[2008]17号间接费中的规费包括企业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规费标准为38.1%,计算基数为人工费。

浙江省浙交〔2008〕85号规费包括企业必须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工伤保险费,均以各类工程的人工费之和为基数,费率标准按下表计算。

规费费率只作为编制概算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际交纳费用的依据。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初。

当时,我国正处于经济的初期,随着国有企业体制的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城镇企业职工面临着养老保障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开始探索并实施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主要由企业、职工和政府三方共同负担。

企业和职工分别缴纳一定比例的养老保险费,政府也提供一定的财政补贴。

根据职工的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养老保险制度将为其提供相应的养老金待遇。

职工满足一定的退休条件后,就可以申请领取养老金。

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缴费部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应根据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也需要根据自身工资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

政府会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一定的财政补贴,用于保障基本养老金的支付。

其次,养老金待遇的确定也是该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职工的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养老保险制度将为其提供相应的养老金待遇。

一般来说,职工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将能享受到较高的养老金待遇。

此外,制度还对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进行考虑,确定具体的养老金待遇标准。

再次,养老金的发放也是该制度的重要环节之一、根据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职工满足一定的退休条件后,就可以申请领取养老金。

通常情况下,退休年龄为60岁,女性退休年龄为55岁。

在提出养老金申请后,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养老金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到职工的银行账户。

然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制度的覆盖范围不足,很多农村流入城镇的外来务工人员无法参加该制度,缺乏养老保障。

同时,制度的资金运营和管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养老金支付和投资收益不稳定等。

此外,人口老龄化问题也给养老保险制度带来了巨大的挑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

总之,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之一,对于城镇企业职工的生活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养老保险占基本工资的比例

养老保险占基本工资的比例

养老保险占基本工资的比例养老保险占工资的比例1、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20%。

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

2、缴纳工资基数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缴纳工资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养老保险最高交多少年没有上限,从十六岁开始,只要有正规工作,就可以一直买到退休。

根据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正常退休年龄为60岁,但也有一些特殊职业的退休年龄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养老保险的交纳期限与个人的工作年限相对应。

在我国,养老保险的交纳期限最长为35年。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从20岁开始工作,一直到55岁退休,那么他就需要连续交纳35年的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怎么交养老保险的交纳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单位代缴,另一种是个人缴纳。

在大多数情况下,雇主会代表员工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这些费用通常是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的,所以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养老保险费用是自动交纳的。

然而,对于一些自由职业者和个体经营者来说,他们需要自己负责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这些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比例,将自己的收入中一部分作为养老保险费用交纳给社会保险机构。

养老保险一年多少钱养老保险费用的具体数额是根据个人的工资水平和所在地区的规定而定的。

一般来说,养老保险费用是按照工资的一定比例来计算的。

在我国,养老保险费用的缴纳比例为个人缴纳8%,单位缴纳20%。

以一个月工资为5000元的人为例,他每个月需要缴纳400元的养老保险费用,而他的雇主则需要缴纳1000元。

这样,一年下来,他需要交纳4800元的养老保险费用。

不交养老保险合适吗养老保险可以不交,参加养老保险是未来的必然趋势,即便现在没有强制,未来一定时期内肯定是强制的,否则到了年老的时候丧失了劳动能力,如何保证正常的生活呢,不管划算与否,肯定还是要顺应大的国家政策趋势,否则,等到日后想参,不能参的时候,后悔就来不及了。

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详解

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详解

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详解1.缴费工资:参保人的缴费工资是计算基本养老金的重要因素。

缴费工资是参保人在缴费期间的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加班费、津贴和补贴等。

为保持计算的公平性,一般规定将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即规定缴费工资的最高和最低限额。

2.缴费年限:参保人在参加养老保险期间的缴费年限也是计算基本养老金的重要因素。

缴费年限是参保人实际缴费的年限,不包括停缴、免缴和未参保的时间段。

3.个人账户累计金额:个人账户累计金额是指参保人个人缴费所积累的养老保险资金。

个人缴费的一部分将根据个人账户累计金额进行分配,用于计算基本养老金。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其中,缴费年限系数是与参保人的实际缴费年限有关的系数,用于调整参保人缴费年限对基本养老金的影响。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缴费年限系数可根据参保人的缴费年限划分为不同档次,不同档位的系数对应不同的养老金比例。

当地缴费工资是根据当地的工资水平来确定的,一般是将参保人的缴费工资进行调整。

个人账户累计金额是参保人个人缴费积累的养老金资金,其计算方式包括个人缴费、用于个人账户的国家和地方政府补贴以及个人投资所得等。

当地月人均缴费工资是根据当地的平均工资水平来确定的,一般是将当地总缴费工资与参保人数进行核算。

需要注意的是,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是针对我国现行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而言的,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养老保险制度可能存在差异,计算公式也会有所不同。

总之,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是根据参保人的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累计金额来计算的,通过此公式可以得出参保人的基本养老金水平。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国家统一规定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退休
年龄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计发 月数
233 230 226 223 220
216
212
208 204
199
退休 年龄
50
51
52

54
55
56
57
58
59
计发 月数
195 190 185 180 175
170
164
158 152
■ 二、183号令主要内容
■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
J =(C平 +C平×Z 实指数 )÷2×N实+同 ×1%
J 为:基础养老金; C平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C平× Z 实指数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Z实指数为:被保险人本人实际缴费工资指数; N实+同 为:全部缴费年限。即,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 年限之和。
■ 二、183号令对2号令调整、修改和增加的主要内 容
■ 计算公式: G=G同 +G实
其中:
G同 =C平×Z 同指数×N同×1% G实 =C平× Z 实指数×N实98×1% ■ 指标解释:
(1)G 为:过渡性养老金;
(2)G同 为: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
(3)G实 为: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
(8)N实98 为:被保险人1998年6月30日前的实际缴 费年限。
■ 二、183号令对2号令调整、修改和增加的主要内

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五年过渡期
为确保新、老计发办法平稳过渡,基本养老金 计发办法实行五年过渡期。对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 按新、老计发办法进行比较,新办法低于老办法的, 补足其差额;高于老办法的,适当控制增长幅度。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前言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水平是国家的重要任务。

在中国,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深,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已经成为了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

因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养老保险政策,鼓励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以保障职工的退休后的生活。

确定适用范围首先,需要确定适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范围。

在中国,适用范围主要包括:1.在职职工:这部分人是指目前仍在企业中工作的职工。

他们每月从工资中扣除一定比例的保险费,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

2.退休职工:这部分人是指已经退休的职工。

企业需要继续为他们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以保障他们的退休后生活。

3.其他人群:如残疾人、失业职工、煤矿工人等。

对于这些人群,国家也制定了相应的保险政策。

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和计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是保险费的缴纳和养老金的计算。

具体来说,保险费缴纳是指在职职工的工资要扣除一定比例的保险费,退休职工则是由企业继续缴纳保险费。

而养老金的计算分为如下几个环节:1.缴费年限:企业职工为基本养老保险缴纳的时间越长,其养老金的数额就越高。

因此,缴费年限是算养老金的一个重要因素。

2.缴费比例:不同地区和不同时期对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是不同的。

职工所缴纳的保险费越多,相应地也会得到更高的养老金。

3.居平均工资:养老金的计算还需要考虑职工的居平均工资。

该指标主要用来反映职工的工资水平,不同的工资水平对应着不同的养老金数额。

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行主要有以下两种支付方式:1.明确责任支付:这种支付方式比较常见,由企业或单位单独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既可以包括企业和职工两方面的缴费,也可以只由企业缴纳保险费。

在这种支付方式下,企业和职工对缴纳的保险费用金额可以进行协商,一般由企业承担大部分的保险费用,职工缴纳一定比例的费用。

至于退休后的养老金数额,则由职工在企业的缴费时间和个人实际工资水平等多种因素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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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费等“四金”的税收和会计处理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对决定的第三点,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五条:“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社会上对此的询问也随之增多,讨论也相应热烈,其核心问题是“四金”的税收和会计处理问题,笔者现就这个问题谈点自己的学习体会,与各位同仁探讨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费等“四金”的税收处理
1、个人所得税的处理。

近几年来,根据我国宏观经济发展要求和国家的统一部署,各地相继进行了住房、医疗和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为支持和配合这些改革措施的出台,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的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此外还做出了上述各项基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产生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这些优惠政策有利于调动企业和个人自主缴付各种社会保障基金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

基本养老保险费等“四金”的税收处理,上述《决定》应该已经非常明确,即“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举例来说,张某2006年1月按当地政府的规定,缴付“四金”250元,其中200元由所在单位负担,50元由职工本人负担,按上述政策规定,这250元张某的所得,都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上交的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包括职工养老基金、待业保险基金等,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的比例内扣除。

国税发[2000]084号《企业所得税扣除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纳税人为全体雇员按国家规定向税务机关,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或其指定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失业保险费,按经省级税务机关确认的标准交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可以扣除”。

国税发[2003]45号
文第五条规定“企业为全体雇员按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或标准补缴的基本或补充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可在补缴当期直接扣除”。

由此可以看出,企业按国家规定缴纳、补缴的基本社会保险费,不区分是医疗保险还是其他保险,都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这个规定就使会计与税法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处理上出现了差异,这种差异是永久性的。

会计上在“应付福利费列支,不能在税前列支。

税法上作为一项费用税前扣除,同是按计税工资标准计提的应付福利费仍然可以税前扣除。

这就要求企业在填报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要额外加计扣除当年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就是要在本年利润的基础上经过调减处理计算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

职工住房公积金包括职工个人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两部分,全部属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

一些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涉及的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9号)规定,企业按月发给无房职工和停止实物分房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住房补贴资金,可在税前扣除。

但文件同时又规定,企业按国家统一规定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按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办法发放的住房补贴、住房提租补贴和住房困难补贴,可在税前据实扣除,暂不计入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企业超过规定标准交纳或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或各种名目的住房补贴,一律作为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超过计税工资标准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由此可见,企业按月发放的住房补贴一定要按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超标准部分并入工资薪金交纳企业所得税,主要是为了防止企业以住房补贴的名义发放工资。

综上所述,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四金”,不管是单位负担的,还是个人缴付的,只要按照国家规定缴付,税收处理上都可以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二、基本养老保险费等“四金”的会计处理
基本养老保险费等“四金”的会计处理,简单来说,“四金”一般都是企业从单位职工工资里面扣除的,叫做代交吧,在扣除时:借:应付工资,货:其他应交款-基本养老保险费等;在交纳的时候:借:管理费用-基本养老保险费等,其他应交款-基本养老保险费等,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在“其他应交款”中核算,职工个人负担的部分一般在工资中扣除。

其他应交款是指企业除应交税金、应付股利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交的款项,包括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应交住房公积金等。

虽然制度中未明确把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社会保障性支出放在其他应交款中核算,但是很多行业的会计已经将这部分的社会保障性支出通过其他应交款中核算。

财政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3〕61号)规定,各类型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统筹,为职工缴纳的除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外的社会保险费,作为劳动保险费列入成本(费用),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由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从职工个人的应发工资中扣缴。

此条规定了社会保险费的基本处理原则,一是执行本通知规定的企业包括各类型、各所有制的企业;二是由企业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计提时,借记“应付福利费”,贷记“其他应交款”;三是由企业负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虽然文件只提到“作为劳动保险费列入成本(费用)”,未明确规定应在哪个具体的成本费用科目核算,但由于社会保险费是按国家规定统一上缴的一项收费,不是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也就不属于生产成本中的直接人工,所以应该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计提时,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其他应交款”;四是由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由企业代扣代缴,从职工工资中代扣时,借记“应付工资”,贷记“其他应交款-职工个人保险费”。

根据财政部财企(2000)295号文件精神,为了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企业住房周转金管理制度相应取消。

通知第二点规定,从本通知施行之日起,企业不再实行住房基金和住房周转金管理金制度。

通知第八点规定,企业根据国家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为本企业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计入成本(费用),并不得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缴交比例。

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本企业职工包括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均在本企业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

应由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职工个人支付,不得由企业负担。

企业应注意,虽然会计上要求按月发放的住房补贴通过“应付工资”科目进行核算,但是其并不作为随职工工资计入企业成本费用,不得作为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的计提依据,也不作为计算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基础。

在企业所得税中计算应付工资调增数额时,应注意将按省人民政府规定标准发放的住房补贴(并不是一定企业发放的全部住房补贴)扣除。

例:某企业2005年的“应付工资”科目的发放额为30万元,其中住房补贴为10万元,按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发放的住房补贴为8万元,企业职工人数为20人,当地准予税前扣除的工资为人均960元。

税前准予列支的工资限额=20×960×12=20.4万元,应纳所得税调增的工资额=(30-8)-20.4=1.6万元。

由于税收上仅允许扣除按省人民政府规定标准发放的住房补贴8万元,对企业多发放的2万元应作为工资薪金,所以,企业从工资总额中扣除的部分仅限于按省人民政府规定标准发放的部分。

另外企业发放的住房补贴无论是在企业所得税还是个人所得税中扣除,关键的问题还是发放的基数与比例要符合政策规定。

目前,关于住房补贴的提取基数,尚有很多政策不明细之处。

主要原因在于目前企业实行薪酬制度改革,对工资不再像以前一样划分为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各种补贴等名目,而是实行统一的一个数额的岗位工资,对于这种情况下,住房补贴的基数如何确定,尚没有明确的文件规定。

对于企业职工来讲,如果不扣除,肯定不合理;如果按照企业发放的全部工资作为扣除基数,也是不合理的,因为政策规定只有按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与基数发放的部分才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但按多少作为扣除基数合理且税收风险最小呢?笔者认为,对于发放工资不再分明细项目的企业,其员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住房补贴的基数最好是按企业计税工资来提取,这样税务检查时,也比较容易取得税务机关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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