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质量检查站原燃料检验允许偏差及检验失误管理规定 Microsoft Office Word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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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燃油)入场检验分析及管理制度

燃料(燃油)入场检验分析及管理制度

燃料入场检验分析及管理制度1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燃油入场检验分析及管理各环节中的责任部门,适用于公司燃油入厂的验收。

2 管理职能2.1 工程部职责2.1.1 负责入厂燃油的取样、化验,并出具书面的化验报告单。

2.2 管段职责2.2.1 负责对入场油车的检查。

2.2.1 负责监督油车过衡计量。

2.2.1 负责与燃油供应方的联系。

2.3 锅炉房责任人职责2.3.1 负责监督油车过衡计量。

2.3.2 负责入场燃油的接卸、质量监督工作。

2.3.3 负责办理燃油的入库手续。

3 管理内容与要求3.1 油罐车入场后,管段采购员、仓库保管员、燃油化验员、计量员和供应商代表应逐车核对车号,检查铅封是否完好,罐体有无漏泄,燃油的货运单、化验单是否齐备,经过磅计量确定燃油数量后,驶入油区待卸。

3.2计量员必须把好入厂燃油的数量关,严格按计量检测项目、计量操作程序逐车进行计量验收。

燃油计量员对油罐车进行计量工作前,要让油车静止1小时以上,然后进行油罐底部的放水,直到放出有光泽的燃油时为止。

3.3 工程部燃油化验员必须按照规定从油罐顶部和底部分别取样,用检定过的密度计、温度计测密度、温度,并将其测试结果记录备查。

每一批次燃油存留一份油样保存备查,保存期一个采暖季。

3.4 燃油化验人员必须把好燃油质量关。

对燃油质量的检验必须做到仪器设备、试剂溶剂、采样方法、分析操作符合标准,保证分析数据准确,保证对燃油质量进行监督。

3.5 燃油化验人员在接到罐车到达通知后,要根据规定及时取样化验。

燃油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在进行燃油质量检查验收时,应严格按照油品的规格项目和质量指标进行化验,执行《GB252-2000 轻柴油》标准,化验合格以书面通知工程部、各管段。

如化验指标异常,应重新取样化验,确认不合格时,物资供应部持化验结果按相关管理制度与有关单位及时联系处理。

3.6 燃油化验合格后,将燃油注入油罐。

空车重新过磅领取收油回单。

燃料部技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燃料部技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燃料部技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为了加强燃料部的技术监督管理,保障燃料的质量和安全,促进燃料行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燃料部对燃料企业、燃料生产和销售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监测与检验1.燃料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产品质量监测与检验。

2.燃料部将定期抽检燃料企业生产的燃料样品,对样品进行化验和分析,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3.对于质量不合格的燃料,燃料企业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许可与证书管理1.燃料生产企业需要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书方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2.燃料销售企业需要取得相应的销售许可证书方可进行销售活动。

3.燃料部对许可证书进行定期复审,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将予以注销。

四、质量安全管理1.燃料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2.燃料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进行燃料生产,不得使用不合格原材料和劣质设备。

3.燃料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五、信息报告与公示1.燃料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向燃料部报告相关信息,包括生产情况、销售情况、质量检测结果等。

2.燃料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燃料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公示。

六、监督与执法1.燃料部将加强对燃料企业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2.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燃料部将依法进行处罚,并予以公告。

七、奖惩措施1.燃料部将对优秀的燃料企业进行表彰奖励,鼓励其做出更大的贡献。

2.对于严重违法违规的燃料企业,燃料部将予以罚款、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措施。

八、附则1.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燃料部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本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和补充。

3.对于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总结:本实施细则主要从监测与检验、许可与证书管理、质量安全管理、信息报告与公示、监督与执法、奖惩措施等方面对燃料部的技术监督管理进行规范。

大宗原燃料、材料、设备质量稽查工作条例(试行

大宗原燃料、材料、设备质量稽查工作条例(试行

为进一步强化进厂大宗原燃料、材料、设备(备品备件)的质量控制,反之质量不合格的原燃料、材料、设备(备品备件)进厂,进一步规范进厂原燃材料、设备质量稽查工作,制定本条例。

1职责范围及权限1.1职责范围稽查组在总经理领导下,对进厂原燃料、材料、设备的质量进行稽查。

1.2权限1.2.1稽查组有权对进厂原燃料、设备、材料的质量控制全过程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

1.2.2稽查组有权对进厂的原燃料、材料、设备的质量进行抽查检验。

1.2.3稽查组有权对质量不合格的原燃料、材料、设备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

1.2.4稽查组有权查阅有关进厂原燃料、材料、设备相关环节的质量数据、票据等。

1.2.5稽查组有权对被稽查的进厂及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原燃料、材料、设备质量结果作出最终结论。

1.2.6稽查组有权决定封冻帐户、暂时停止付款。

1.2.7稽查组有趣组织召开稽查会议,对有关事项作出决定,重大决定轻视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1.2.8总经理赋予的其他职权。

2 稽查的主要内容物资供应公司工供应的原燃料、材料、设备等3 稽查工作程序3.1接到举报或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审计监察部拿出意见,确定稽查方案。

3.2稽查组成员接到组长单位通知后,必须在制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包括节假日、夜间)3.3稽查组根据实施情况对所查物品、设备(备品备件)进行检验(包括取样、检测、查看有关标准或封存物品),确定处理结果,由参加稽查人员签字确认。

3.4稽查组对有关问题及时作出决定,对有关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办。

3.5稽查组随时开展稽查活动,工作程序根据上述程序确定。

4 其它4.1稽查组在履行稽查职责过程中,必须持有审计监察部签发的稽查证,方有权作出临时稽查决定,并立即向组长单位报告。

4.2稽查员必须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稽查证工作纪律。

4.3各部门、单位对稽查工作必须给予支持和协助,对故意妨碍稽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追究其责任。

5 本条例解释权归审计监察部。

检验允许误差管理制度

检验允许误差管理制度

检验允许误差管理制度一、引言允许误差管理制度是组织内部重要的管理制度之一,其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允许误差的范围和程度,防范和降低因误差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在现代社会中,各种组织和企业都可能面临各种形式的误差,如果没有有效的管理措施,误差可能会带来不可预测的后果,影响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因此,建立健全的允许误差管理制度对于保障组织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允许误差的定义、管理的必要性、制度的设计和实施等方面展开讨论,以便更好地帮助组织建立有效的允许误差管理制度,从而提高组织的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

二、允许误差的定义及分类1. 允许误差的定义允许误差,指的是在一定条件下,组织允许某些特定范围内的误差或失误发生,而不对责任人进行追究或惩罚。

允许误差是一种管理策略和手段,其目的是为了在保证组织运作效率的基础上,给个体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和创新动力。

但是,允许误差并不意味着纵容错误和失职,而是要在一定的控制范围内保持适度的容错度,以实现组织的快速反应和持续改进。

2. 允许误差的分类根据误差的性质和发生的原因,允许误差可以分为技术性误差、人为误差和系统性误差三类:(1)技术性误差:是因为工艺、设备或环境等外部因素导致的误差,属于非个人主观意识和能力的影响。

(2)人为误差:是因为个体的疏忽、粗心或不负责任等行为而造成的误差,属于个人主观因素对误差的影响。

(3)系统性误差:是由于组织制度、政策、程序等方面存在缺陷或不足而导致的误差,属于组织整体管理和运作机制的问题。

在实际管理中,对于不同类型的允许误差,组织需要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和监控机制,以确保误差的控制和管理达到预期目标。

三、允许误差管理的必要性允许误差管理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促进创新和改进允许误差能够为个体和组织提供更广阔的创新空间和发展机会,从而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促进组织的不断改进和创新。

在允许误差的框架下,员工可以更自由地尝试新的工作方法和技术,发掘问题并解决问题,使组织能够更快速地适应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

公司质量检查站设备点检管理规定 Microsoft Office Word 文档

公司质量检查站设备点检管理规定 Microsoft Office Word 文档

公司质量检查站设备点检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质量检查站设备管理实行以点检制为基础的设备管理体系,根据设备点检管理制度,结合质检站设备管理工作需要特制订公司质量检查站设备点检管理规定。

第二条点检是指为了维持生产设备的设计性能,通过人的五感(视、听、嗅、味、触)、简单的工具或精密仪器,按照设定的周期和方法,对照设定的标准,对设备进行预防性周密检查的过程,从而使设备缺陷和隐患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质量检查站生产技术室、物理检测室、化学分析室、原料质检作业区及维检中心质检站。

第二章点检制的基本内容第四条公司质量检查站生产技术室负责维护单位设备点检的归口管理,生产技术室设备专业人员对点检单位和行为进行管理。

第五条各个维护单位点检人员通过设备点检及时掌握设备状况并通过有效的设备维护和检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六条点检管理体现了全员设备管理理念。

生产操作人员、设备维护人员和设备专业人员都是设备的主人。

设备点检管理体系要求台台设备“有人管理、有人点检、有人检修维护”。

第七条点检制对点检人员的要求:点检人员应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专业素质,热爱本职工作并且责任心强,熟悉现场设备并能判断设备运行状况。

生产操作岗位人员要熟悉设备,爱护设备,要通过不断地学习,提高设备操作技能,在点检设备时,通过“五感”能发现设备问题。

设备维护人员是设备维护和检修的主力军,应具有一定的设备点检和维修技能,通过不断学习新技术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并在点检中发现设备缺陷和问题。

第八条设备点检工作要做到八定:定人(点检要落实到岗位和个人)。

定点(被点检的设备要确定具体检查的部位)。

定量(被点检的设备要有数据量化指标)。

定周期(被点检的设备要有点检周期)。

定标准(设备点检和检修要有标准)。

定计划(设备要有点检计划和检修计划)。

定记录(设备状况要有记录,使设备管理有据可查)。

定流程(设备故障抢修、设备检修等工作必须遵守规定的业务流程)。

检验偏差管理制度

检验偏差管理制度
4.5.3.操作者找出原因,并对偏差时行纠正后,可以重测一次,以重测的结果作为最终判定结果。
4.5.4.操作者找不出原因时,要及时向中心化验室主任报告。中心化验室主任依据情况可作下列决定:
4.5.4.1.指定第二个人和操作者一起查找原因,并一起对样品进行重新检测一次,以衙新检测的结果作为最终判定结果。
4.4.消除误差的方法
4.4.1.消除系统误差的方法
4.4.1.1.选择恰当的分析方法
4.4.1.2.对仪器进行校准或对仪器进行验证。
4.4.1.3.做对照试验,用已知含量的标准试样作样品,以所用的方法进行分析,分析结果与已知含量的差值,即为分析误差,用此误差值校正测定结果。
4.4.1.4.做回收试验。在样品中加入已知量被测物质,胜败样方法分析,分析结果中被测组分的增大值与加入量之差,便可估计出分析误差,并对测定结果加以校正。
4.3.1.1.方法误差
由于检验方法不恰当引起的。
4.3.1.2.仪器误差
由于仪器精密度达不到要求或仪器未经校准引起的。
4.3.1.3.试剂误差
由于试剂不纯或所选用的试剂规格不恰当引起的。
4.3.1.4.操作误差
由于操作者不良的操作习惯或操作方法不当引起的。
4.3.2.偶然误差
偶然误差是偶然的原因引起的。如检验条件变化或操作者的偶然错误引起的。
题 目
检验偏差管理制度
制 定
部门审核
质量部审核
制定时间
审核日期
审核日期
批 准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分发部门
质量部
1.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检验偏差的范围及发生偏差的处理方法。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检测过程中偏差的管理。

燃料部检验室管理制度

燃料部检验室管理制度

燃料部检验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燃料部检验室的工作,确保实验室的安全性、卫生性和机密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燃料部检验室的工作人员。

三、管理职责3.1 实验室主任实验室主任是燃料部检验室的最终责任人,他需要负责:•制定实验室工作计划和安排实验室内部工作任务;•保证实验室设备、仪器、备件等资产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协调实验室内部和与外部合作关系,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制定实验室的安全规章制度,并督促相关人员执行。

3.2 实验室技术干事实验室技术干事是实验室的技术负责人,他需要负责:•指导实验室内部的技术工作,如样品检测、数据分析、报告撰写等;•维护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操作和维护工作,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提高实验室内部技术人员的学习和技能水平,提高实验室水平。

3.3 实验室管理员实验室管理员是实验室管理的具体执行者,他需要负责:•管理实验室内部的仪器设备、耗材、文献资料等的采购、领用、登记等管理工作;•维护实验室的日常清洁和卫生,保证实验室的整洁和有序;•团结、管理和培训实验室的技术人员,培养技术干事的发展。

四、实验室管理规定4.1 实验室安全实验室安全是实验室管理的重点之一,为了保护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和设备,我们需要遵守以下规定:•实验室内禁止吸烟、饮水、进食等影响卫生的行为;•实验室内需要穿戴实验室服装,注意手术手套、口罩等防护;•实验室内的化学品、实验器皿等需要放在指定位置,避免交叉污染或堆放不当。

4.2 实验室设备使用实验室设备是实验室工作的必备条件,为了延长仪器的使用寿命和保证实验的准确性与信度,需要遵守以下规定:•实验室内设备的操作需要按照操作说明和使用方法进行操作;•实验室设备使用完毕需要放回指定的位置,做到归位、封存量规;•实验室设备长期闲置需要做好保养和维护工作。

4.3 实验室环境卫生实验室环境卫生是跟着实验室的日常管理一起进行的,为了让实验室内部环境达到卫生、整洁的状态,需要遵守以下规定:•实验室内需要做好日常的清洁和卫生工作,保持环境整洁和有序;•实验室内需要定期检查垃圾箱,做好垃圾的分类和处理工作;•实验室地面不可存放过多杂物、实验废物等。

燃料检修管理制度

燃料检修管理制度

燃料检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燃料检修管理,提高燃料使用效率,保障燃料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燃料的单位,包括工业企业、热电厂、化工厂等。

第三条燃料检修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的原则,加强对燃料的检修和管理。

第四条燃料检修管理应坚持科学、规范、严谨的原则,增加燃料的使用寿命,减少能源浪费。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燃料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生物质燃料等。

第二章燃料检修管理组织机构第六条燃料检修管理部门是负责燃料检修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燃料检修管理制度和规范,组织燃料检修计划和实施,收集整理燃料检修数据,做好燃料检修的统计分析和技术咨询。

第七条燃料检修管理部门应具备相应的人员和技术设备,并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

第八条燃料检修管理部门应与企业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

第三章燃料检修管理责任第九条企业领导负有燃料检修管理的主要责任,要充分认识燃料检修管理的重要性,确保燃料检修工作的落实。

第十条燃料检修管理部门负有组织和协调燃料检修工作,指导和检查燃料检修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一条生产各部门负有燃料检修的基本责任,要切实做好对燃料的管理和使用。

第四章燃料检修管理制度第十二条燃料检修管理部门应通过制定和完善燃料检修管理制度,明确燃料检修的组织、流程、配合关系和责任。

第十三条燃料检修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燃料检修的程序、方法和标准;燃料检修的时间周期和要求;燃料检修的报表和技术资料的管理;燃料检修的质量控制和检验手段;燃料检修的安全防护及事故处理措施等。

第五章燃料检修计划和实施第十四条燃料检修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燃料检修计划,包括计划编制、实施和验收。

第十五条燃料检修计划应综合考虑燃料使用情况、设备状况、检修人员、检修设备等因素,合理安排检修时间和内容。

第六章燃料检修质量控制第十六条燃料检修管理部门应制定燃料检修的质量控制标准,确保燃料检修质量。

公司检验部的规章制度

公司检验部的规章制度

公司检验部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产品检验工作,维护产品质量,保障公司利益,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全体公司检验部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执行检验工作标准流程,服从管理,保证检验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性。

第三条公司检验部主要负责检验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负责检验员工的素质和技术能力,负责审核、制定和完善检验流程和标准。

第四条公司检验部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检验、外购件检验等。

第五条公司检验部需定期向公司管理层作出检验工作的报告,包括工作进展情况、质量问题反馈、技术问题汇报等。

第六条违反本规章制度者,将受到公司内部纪律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本规章制度由公司检验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公司管理层具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章检验工作流程第一条公司检验部需根据产品的具体特点和质量标准,制定相应的检验计划和流程,并确保其执行。

第二条检验部需按照流程要求,对所有原材料进行检验,包括外观、尺寸、性能等指标的检测。

第三条检验部需按照流程要求,对所有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检验,包括外观检查、性能测试、耐久性测试等。

第四条检验员工需携带相应的检验工具,保证检验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检验员工需及时向上级报告发现的质量问题,提出改善建议,负责跟踪和解决问题。

第六条检验部需对所有产品的检验结果进行记录,建立完善的检验档案和报告。

第三章检验员工管理第一条公司检验部需建立健全的员工管理制度,包括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

第二条检验员工需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通过专业培训,不断提升自身水平。

第三条检验员工需服从管理,遵守纪律,保证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性。

第四条检验员工需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公司的产品信息。

第四章质量保证第一条公司检验部需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公司标准和客户要求,保证产品合格率达到一定水平。

第二条检验部需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质量监督、质量改进等。

检验允许偏差管理规程

检验允许偏差管理规程

1 目的:建立检验允许误差管理规程,保证测试数据的可靠性。

2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检测项目。

3 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4 职责:化验室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

5 术语与定义:相对偏差:%100⨯-aaa i ,其中a i 为测定值,a 为平均值 相对平均偏差:%1001⨯⨯∑=-an a an i i ,n 为样本数 标准偏差(SD ):()112--∑=n a an i i相对标准偏差(RSD ):%100⨯aSD 6 正文: 6.1 检品检测时,应执行本规程所规定的误差限度。

一般样本数小于3个时以相对偏差计算,3个或3个以上时以相对平均偏差或相对标准偏差(RSD )计算。

6.1.1 容量分析法:滴定液标定时,3个初标或复标样本的各自相对平均偏差一般不得过0.1%,初标、复标平均值的相对偏差不得超过0.1%。

样品测定时,2个平行样本的相对偏差不得超过0.3%。

6.1.2 重量法2个平行样本最大允许相对偏差不得超过0.5%。

6.1.3 干燥失重2个平行样本最大允许相对偏差不得超过2.0%。

6.1.4 提取法最大允许相对偏差不得超过2.0%6.1.5 仪器分析法2个平行样本最大允许相对偏差不得超过2.0%;色谱法中精密度试验中的RSD 一般不得过2.0%。

6.1.6 氮测定法最大允许相对偏差不得超过1.0%6.1.7 氧瓶燃烧法最大允许相对偏差不得超过0.5%6.2 检验中平行样品数量的一般规定6.2.1 干燥失重:干燥失重在1.0%以下的品种只进行一份样品检测,1.0%及以上的品种应进行平行试验2份。

检品的干燥失重结果用于含量测定或其他检查项目计算时,一般进行2份平行实验。

恒重前后两次称量不超过±0.3mg。

6.2.2 炽灼残渣:一般只进行一份样品检测。

检验结果按标准规定的有效位数进行修约。

当标准规定为不得过0.1%时,实验结果符合规定时,报告数据应为“小于0.1%”或“0.1%”。

检验偏差限度管理规程

检验偏差限度管理规程

SMP悦康药业集团上海制药有限公司 标 准 管 理 规 程印数编号 第 份 题目: 检验偏差限度管理规程文件编码:SMP QC-006-01 颁发部门:质量部 起 草 人: 年 月 日 分发部门:质量部⑵存档⑵ 审 核 人: 年 月 日 批 准 人: 年 月 日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印数:4份 共2页,第1页1 目的建立检验偏差限度管理规程,减少检验结果偏差,避免差错。

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检验结果偏差限度的管理。

3 责任人QC 员、QC 主任、质量部经理。

4 内容4.1 减少偏差4.1.1 检验操作时,应按现行版中国药典、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标准等法定标准的规定,以减少检验方法的偏差。

4.1.2 应对所用的试药进行检查,选择符合规定的试药,减少因试药不纯而引起的偏差。

4.1.3 应使用检定合格的仪器和器具,并对仪器器具进行及时校正,以减少仪器器具偏差。

4.1.4 应仔细熟练操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偶然偏差。

4.2 偏差的处理4.2.1 进行平行试验的测试,应计算平均相对偏差或相对标准偏差(RSD ):悦康药业集团上海制药有限公司标准管理规程 SMP 题 目:检验偏差限度管理规程文件编码:SMP QC-006-01共2页,第2页 %100⨯=平均值平均绝对偏差平均相对偏差 nd ∑=平均绝对偏差 nX ∑=平均值 标准偏差相对标准偏差(RSD )= ×100%平均值 4.2.2 含量测定或滴定液标定后,应进行偏差的复核。

超出偏差范围的,应进行复测。

4.3 偏差限度4.3.1 偏差限度不得使检验结果导致误判。

4.3.2 除特别注明外,偏差限度规定为:⑴ 常量容量法检验,平均相对偏差不得过0.2%;⑵ 微量或半微量容量法检验,平均相对偏差不得过0.1%;⑶ 常量重量法检验,平均相对偏差不得过0.2%;⑷ 微量或半微量重量法检验,平均相对偏差不得过0.1%;⑸ 色谱法和其他仪器检验,相对标准偏差不得过2.0%。

燃料收购质检责任追究管理规

燃料收购质检责任追究管理规

燃料收购质检责任追究管理规定(试行)1 总则为了全面做好燃料质检工作,堵塞管理漏洞,杜绝腐败现象发生,不断提高质检化验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构筑起牢固的质检防线,特制订本规定。

2 职责2.1 燃料质检取样班负责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燃料质量的控制,完成车辆引导、交通疏导、取样、质检等工作;化验人员负责所有进厂燃料的化验工作;结算员负责根据质检、化验结果和燃料质检标准及时准确结算。

2.2 燃料部负责对质检取样人员工作的日常检查与考核。

2.3 燃料副总或委托燃料总助负责协调处理因燃料质检取样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有必要时向电厂总经理汇报,由总经理总协调。

2.4 生产副总负责协调处理燃料化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有必要时向电厂总经理汇报,由总经理总协调。

2.5 电厂总经理负责本电厂采购燃料质量的监督及对相关人员的考核工作,并协调解决质检过程中的问题。

3 质检要求3.1 电厂燃料质量控制采取四级控制。

一级为燃料收购源头的质量控制,二级为运输途中的质量监控,三级为料场外一级抽检,四级为料场内的二级质检。

3.2 自燃料收购点(含农林加工企业)起,建立质量控制的五道防线,将燃料质检贯穿于燃料收购点质检、运输监督、料场质检、燃料化验、燃料结算等环节,各环节全面把关责任到人,五个环节中任何环节出现责任不到位,追究该环节相关人员责任。

4 质量监督4.1 燃料副总全面负责电厂燃料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4.2 燃料部、发电部、综合部不定期对源头质检效果进行抽查,每月检查燃料收购点数量不少于5个,随机抽检,每次抽检需形成书面检查报告。

4.3 燃料部、发电部、综合部不定期对料场质检环节进行抽查,每月料场质检抽查次数不少于8次,随机抽检,每次抽检需形成书面检查报告。

4.4 发电部不定期对化验员化验出数据进行复核,化验数据出来后24小时内重新进行水份、灰分的测定,误差在3%以内属试验误差允许范围,发电部每月对每个化验员化验数据的复核应不少于3次每次抽检化验需形成书面检查报告,出现超标时应认真分析原因,加以改进,完成后形成书面的分析报告。

燃料计量验收管理制度

燃料计量验收管理制度

燃料计量验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燃料计量验收管理,防止燃料浪费和滥用,提高燃料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使用燃料的计量验收管理。

三、计量验收标准1、燃料种类: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常见的燃料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汽油、柴油、液化气等。

2、计量单位:燃料的计量单位为升或者吨,根据不同种类的燃料来确定。

3、计量依据:计量依据应为国家规定的计量标准,应当使用经国家认可的计量仪器进行计量验收。

4、验收标准:燃料的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超出允许的误差范围。

四、燃料供应单位的责任1、加油站、供气单位等燃料供应单位应当定期对计量仪器进行校准,保持计量仪器的准确性。

2、供应单位应当保证燃料的质量和计量准确性,不得故意缩短计量,不得掺假掺水。

3、供应单位应当配备有资质的检测人员,及时处理用户的投诉和异议。

4、供应单位应当对燃料进行密封和标识,保证燃料的来源和质量。

五、用户的责任1、用户应当在使用燃料前对燃料进行验收,确保燃料的质量和计量准确性。

2、如果用户对燃料的质量和计量存在异议,应当及时向供应单位进行投诉,并保存相关证据。

3、用户不得私自调整计量仪器,不得故意掺杂掺水,不得篡改燃料来源和批次。

4、用户应当定期对燃料计量仪器进行校准和检查,保持计量仪器的准确性。

六、管理流程1、供应单位应当在燃料供应前进行燃料的计量并填写验收记录,供应单位和用户双方签字确认。

2、用户在接收燃料后应当定期对燃料进行抽样送检,确保燃料的质量和计量准确性。

3、用户对燃料的质量和计量存在异议时,应当及时向供应单位进行投诉,并配合供应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理。

4、供应单位和用户应当保留燃料的验收记录和投诉处理记录,作为燃料管理的有效凭证。

七、奖惩措施1、对于严重违反本制度的供应单位和用户,将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罚,并取消其燃料供应资格。

2、对于发现问题主动进行整改的供应单位和用户,应当给予奖励和表彰。

3、对于三次以上违规行为的供应单位和用户,将从严处理,直至撤销其经营资质。

公司质量检查站油品使用管理规定Microsoft Office Word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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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质量检查站油品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油品管理是液压机械和设备润滑的关键环节,油品的好坏直接影响着设备的运行状况和使用寿命。

有数据分析显示机械设备80%以上的故障由油品使用管理不当引起。

第二条科学的润滑技术和润滑管理对节能降耗工作有巨大的贡献。

目前,全世界机械能源有效利用率平均只有30%左右,能源总耗量的50%~60%消耗到机械设备摩擦上。

当然摩擦磨损一部分是不可避免的,但随着摩擦润滑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润滑管理水平的提高,其中一部分是可以省下来的。

第三条为了加强对油品采购、保管、使用过程的监控和规范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做好降本增效工作,依据公司油品使用管理的相关制度,结合质量检查站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管理规定。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质量检查站各专业科室、作业区、维护单位。

第二章各单位职责第五条生技室职责:一、负责新增设备润滑油品牌号选用的审核工作;二、负责设备润滑油品更新换代牌号选用的审核工作;三、负责设备油品使用情况检查、监督和技术支持工作;四、负责设备用油消耗的统计分析,油品检测周期的修订;五、负责全新增设备给油脂标准的审定工作;六、对于油品例行检验项目外的特殊检测项目,提出检测计划及相应的检测标准。

七、每月对油品分析报告进行总结分析,对油品检验报告数据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控制措施。

第六条各作业区、各相关单位职责:一、负责本单位设备用油的申报、领取、检验、保管、使用、监测、更换、回收、再生及消耗控制、消耗分析等全过程管理工作;二、负责现场油品使用状态、设备润滑状态的检查和维护工作;三、负责设备给油脂标准的编制及修订工作。

第七条维护单位职责:一、负责现场油品的领用、保管、取样、加油、换油和废旧油品回收工作;二、负责现场加油用具、润滑装置的保管和维护工作;三、负责现场液压站、润滑站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第三章油品的保管第八条各类油品必须要分类存放,并有明显标识,无标识的油品严禁使用。

不同牌号的油品严禁混放。

公司质量检查站原燃料检验允许偏差及检验失误管理规定 Microsoft Office Word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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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质量检查站原燃料检验允许偏差及检验失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原燃料质量检验管理,保证检验结果真实地反映原燃料实物质量,根据公司理化检验管理有关制度,结合质量检查站的生产管理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检验失误指检验过程中未按规操作以及检验结果超出允许偏差范围事件。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质量检查站生产技术室、原料质检作业区、化学分析室。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生产技术室职责一、负责原燃料允许偏差及检验失误管理规定的归口管理,负责该规定的制定、完善、培训。

二、负责组织对留存样品进行日常抽查工作,并根据各品种原燃料质量动态情况进行检验过程监督,对操作过程的不规范行为及时纠正。

第五条原料质检作业区、化学分析室职责一、负责按照检验规程、标准及技术文件进行取制样、检验。

二、根据作业区执行岗位作业规程及相关制度情况,组织作业区级检验质量抽查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对责任者落实考核。

三、对责任抽查事件组织分析及制定措施,并落实责任考核。

第三章检验质量抽查第六条检验质量抽查分为抽查分析底样(分析样)、抽查制样底样(100g底样)、抽查原始大样(留存大样)、实物质量抽查四种方式。

第七条生技室抽查组组织日常抽查工作,按制样批次的3%比例安排,并做好抽查记录;作业区根据分析问题及加强管理的需要可以自行组织抽查。

第八条抽查必须公平、公正和公开。

经上级专业部门抽查后的原燃料,在未经生产技术室同意或站领导批准的情况下,作业区不得另行重复抽查。

第九条抽查要保证抽查样品与原始状态一致。

第十条对抽查过程中查出的问题,责任单位必须组织分析,并制定相应控制措施,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较大问题(个人考核≥30%或直观考核≥1000元)的分析材料于查出问题一周内报生产技术室备案。

第十一条生产技术室组织抽查的结果要向作业区公开,并对查出的问题提出专业考核意见。

第四章抽查结果的判定第十二条抽查结果与原结果比较在允许偏差范围内(简称不超差,下同),则原结果正确。

公司质量检查站外购原燃料检验管理规定 Microsoft Office Word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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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质量检查站外购原燃料检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外购原燃料取样、制样、送样、化验各环节的过程控制,明确过程责任,检验数据真实准确,确保外购原燃料检验工作公平、公正,维护供需双方的正当权益,根据公司外购原燃料质量、理化检验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结合质量检查站检验生产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外购原燃料主要是指购入的矿石、焦炭、烧结矿、球团矿、生铁、废钢铁、煤、铁合金等(以下简称外购原燃料)第三条本规定适用范围为质量检查站生产技术室、原料质检作业区及化学分析室。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生产技术室职责负责质量检查站对外购原燃料检验的归口管理,负责本规定的制订、完善和实施,对出现的问题组织分析,组织制定整改措施。

第五条原料质检作业区职责负责进厂原燃料的取制样及送样,并对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组织分析,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考核。

第六条化学分析室职责负责进厂原燃料的化学成分检验,并对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组织分析,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考核。

第三章管理规定第七条取样规定一、进厂外购原燃料原则上由白班负责取样,夜班进厂需取样时,由当班作业长(班长)组织,并监督取样过程。

二、生产技术室、原料质检作业区专业及取制样监督人员不定期到现场对取样操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取样操作要求(一)、严格按照《原燃料检验岗位规程》进行操作。

(二)、同一样品取样必须不少于两人方可进行,严禁两人以下取样作业。

(三)、取样人员按检验委托到指定地点取样,在料场指堆人员或接料岗位人员引导下,取样人员核对线段、货位号,票物相符方能取样,对缺项、错项的检验委托书退回。

(四)、料场堆取外购原燃料时,取样前必须开堆(火运外购原燃料卸车后货位取样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外购直供料取样时,取样前对料堆进行抓取检查,然后布点取样。

(直供料仓时,根据实际情况可要求现场人员在料仓口铺设废旧皮带作为挡料板,确保卸料后料仓上部存料可以取样)。

(六)、取样人员应对取样点进行标识,包装袋上可使用油性笔,料堆散料标识可用白灰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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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质量检查站炉前检验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炉前检验管理,确保炉前检验数据准确及时,根据公司理化检验管理相关制度,结合质量检查站的生产检验管理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质量检查站生产技术室、原料质检作业区、化学分析室。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生产技术室职责一、负责炉前检验工作管理规定的归口管理,负责该规定的制定、完善、培训。

二、对炉前检验情况进行掌握,对异常情况协调处理.第四条原料质检作业区职责一、负责按照检验规程、标准及技术文件对高炉铁水进行取样,负责将样品送至全自动分析中心。

二、组织对规程、制度及相关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对责任者落实考核。

三、对生产检验异常情况按要求及时反馈。

第五条化学分析室职责一、负责按照检验规程、标准及技术文件进行制样、检验,对检验数据进行审核。

二、组织检验过程控制相关工作,保证检验仪器状态完好的情况下投入检验运行,使检验过程受控。

三、组织留存样品抽查工作,并对抽查情况进行评估,确认非样品原因超差后对责任者落实考核。

四、对生产检验异常情况按要求及时反馈。

第三章铁水样品取样第六条取样份数及取样时间一、铁水取样以鱼雷罐次作为检验单元,按铁水流入罐车的1/3,2/3罐时各取一个试样,由两个份样组成该罐铁水分析组样.二、对于铁量小于180吨的铁水作为半罐处理.当有半罐铁水的情况时,取样人员及时与高炉工长联系确认,当半罐铁水需报点时,立即按照每罐2块铁样补足该罐铁水试样。

第七条铁水取样岗位人员对取好的铁样进行仔细检查,做到样品化验面无沙眼、飞边、不出现错位等缺陷.样品在确认有缺陷时,立即进行重新取样.样品确认无缺陷后,在样品上及时标记顺序号。

第八条将圆柱形铁样上端的横截面打磨平整,放入样盒,通过风动送样设备发送到炉前实验室进行检测.第九条在发送样品时发现发送站样号未上传或者上传样号与之前确认有差异要主动与铁厂人员联系,确保样品及时准确的发送至化验室.如因系统问题不能显示样号,及时与铁厂核实炉次号、罐号将样号标注在样块上,并通过在发送站屏幕上手动输入15位代码将样品发送至冶炼分析中心.若风动送样设备故障,无法进行样品发送时,及时与铁厂核实炉次号、罐号将样号标注在样块上,30分钟内人工将样品送至冶炼分析中心,并及时与维检人员联系进行维修。

检验偏差处理管理规程

检验偏差处理管理规程

检验偏差处理管理规程
目的建立检验偏差处理管理规程,对检验中出现的偏差正确处理。

范围检验中出现的偏差
责任化验室所有人员。

内容
1检验偏差范围
1.1 检验中出现的一切异常情况。

1.2 含量测定中含量值超出控制范围
2 误差限度如下
2.1 容量分析法最大允许限度偏差不得过0.3%。

2.2 重量法最大允许相对偏差不得超过0. 5%
2.3 氮测定法最大允许相对偏差不得超过1%微量法不得过0.5 %。

2.4 提取法最大允许相对偏差不得超过2%
2.5 仪器分析法最大允许相对偏差不得超过3%
2.6 滴定液最大允许相对偏差不得超过0. 1%
2.7 恒重前后两次称重最大允许相对偏差不得过0. 3mg
3偏差处理方法
3.1 检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待调查处理完毕后测定,以重新测定值为准
3.2 含量测定出现偏差,必须平行测定两份,平行实验结果应在允许的相 对偏差限度之内,以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若一份不合格,另一份合格, 不能取其平均值,应重新测定
3.3 取供试品量,不得超过规程中规定量的士 10% 4偏差处理程序
4.1
凡发生偏差时,必须由化验员及时通知化验室主任。

4.2
化验室主任调查偏差原因,在批检验记录中附检验偏差处理单 附件1 检验偏差处理单
相对偏差= (测得值-平均值)
平均值 X 100%
附件1:
检验偏差处理单文件编号:。

燃料检验工作全面质量管理准则

燃料检验工作全面质量管理准则

燃料检验工作全面质量管理准则SD322—89燃料检验工作全面质量治理准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1989-3-27公布1989-10-01实施1 引言1.1 适用范畴本准那么适用于电力工业的生产、科研、设计等部门燃料试验室工作的全面质量治理。

1.2 意义燃料试验室报出的燃料分析数据必须通过试验室质量检查,它要紧用于:1.2.1 验收入厂燃料的质量;1.2.2 评判锅炉设备运行的经济性;1.2.3 推测锅炉安全运行情形;1.2.4 作锅炉设计的原始数据;1.2.5 作调剂锅炉运行方式的依据。

1.3 要求1.3.1 为保证燃料分析数据准确可靠,燃料试验室必须遵循本标准中的各项规定。

当对分析数据有争议时,分析人员应提供质量治理的说明和记录。

1.3.2 燃料试验室的全面质量治理工作,应贯穿于燃料分析的各个环节:从试验室差不多设施的设置,试验仪器的校准、使用,试验材料的供应,采样与制样的操作,样品的保管,分析方法的选择,直至分析数据的处理和质量操纵以及试验报告的拟定等,都必须以保证分析结果的准确度与周密度为前提。

2 试验室设施的质量治理2.1 试验室设施燃料试验室设施是指完成燃料分析试验所必需的差不多设施,要紧包括:分析间、天平间、制样间、测热间、电热间、储藏间、排气系统、空气调剂系统、上下水道、供电系统等。

这些差不多设施必须按照一定的标准或要求建筑。

试验室的环境不应受外界尘土、气流、高温、振动或噪声的阻碍,室内应有良好的照明。

2.2 分析间的质量治理2.2.1 分析间要宽敞、高大(不低于4~4.5m),采光良好,墙面光洁,地面光滑坚硬(如水磨石铺成),易于进行清洁卫生工作。

2.2.2 分析间内不应使用煤火炉或其他能够污染室内环境的取暖设备。

上下水道要安装在各工作点的合适位置,并有适当规格的水池。

室内要备有专用的有害废弃物储存桶,放置于安全地点,妥为治理,以便集中处理。

2.2.3 分析间的固定设备如通风橱、试验台、药剂及玻璃仪器橱(或架)、排气装置等都应按试验要求设计、建筑和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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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质量检查站
原燃料检验允许偏差及检验失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原燃料质量检验管理,保证检验结果真实地反映原燃料实物质量,根据公司理化检验管理有关制度,结合质量检查站的生产管理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检验失误指检验过程中未按规操作以及检验结果超出允许偏差范围事件。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质量检查站生产技术室、原料质检作业区、化学分析室。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生产技术室职责
一、负责原燃料允许偏差及检验失误管理规定的归口管理,负责该规定的制定、完善、培训。

二、负责组织对留存样品进行日常抽查工作,并根据各品种原燃料质量动态情况进行检验过程监督,对操作过程的不规范行为及时纠正。

第五条原料质检作业区、化学分析室职责
一、负责按照检验规程、标准及技术文件进行取制样、检验。

二、根据作业区执行岗位作业规程及相关制度情况,组织作业区级检验质量抽查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对责任者落实考核。

三、对责任抽查事件组织分析及制定措施,并落实责任考核。

第三章检验质量抽查
第六条检验质量抽查分为抽查分析底样(分析样)、抽查制样底样(100g底样)、抽查原始大样(留存大样)、实物质量抽查四种方式。

第七条生技室抽查组组织日常抽查工作,按制样批次的3%比例安排,并做好抽查记录;作业区根据分析问题及加强管理的需要可以自行组织抽查。

第八条抽查必须公平、公正和公开。

经上级专业部门抽查后的原燃料,在未经生产技术室同意或站领导批准的情况下,作业区不得另行重复抽查。

第九条抽查要保证抽查样品与原始状态一致。

第十条对抽查过程中查出的问题,责任单位必须组织分析,并制定相应控制措施,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较大问题(个人考核≥30%或直观考核≥1000元)的分析材料于查出问题一周内报生产技术室备案。

第十一条生产技术室组织抽查的结果要向作业区公开,并对查出的问题提出专业考核意见。

第四章抽查结果的判定
第十二条抽查结果与原结果比较在允许偏差范围内(简称不超差,下同),则原结果正确。

第十三条抽查结果与原结果比较超出允许偏差,必须进行重验。

重验结果与抽查结果超差,而与原结果不超差,则抽查结果错,原结果与重验结果正确;重验结果与抽查结果不超差,而与原结果超差,则原结果错,抽查结果与重验结果正确;重验结果在原结果与抽查结果之间,且与二者比较均不超差,则原结果、抽查结果、重验结果均正确。

第十四条若原结果、抽查结果、重验结果彼此间均超差,必须由专业人员组织分析、查找原因。

第十五条实物抽查出现超差情况,若无条件复取,则对抽查时取的原始大样进行重验,若重验结果与抽查结果不超差,则最终结果为两次结果的平均值。

此平均值若与原结果仍超差,则判定原检验结果错误。

第十六条检验偏差为错误结果与最终结果的差值,其中最终结果为两个正确结果的平均值。

第五章抽查超差的数据处理
第十七条当抽查发生超差并判定为原结果错误时,按最终结果报出,若原检验结果已发出检验报告,必须追回原检验报告进行更正。

第十八条在对同一检验批进行实物质量抽查、原始大
样抽查、制样底样抽查和分析底样抽查时,若抽查结果不一致,以实物质量抽查为准,否则以原始大样抽查结果为准,依此类推。

第十九条当上级管理部门和下级检验单位对同一样品的抽查结果发生矛盾时,以上级抽查结果为准。

第六章考核规定
第二十条过程监督中(含查看监控录像)发现有违反操作规定的,每发生一起,直观考核责任人50-100元,情节严重或经指出未纠正重复发生的加重考核。

第二十一条生产技术室过程监督(含查看监控录像)发现违反操作规定事件发生比例超过5%时,考核责任作业区当月效益1%~3%。

第二十二条抽查检验偏差大于1.0倍最大允许偏差,小于等于1.5倍最大允许偏差,直观考核责任人100-200元。

第二十三条抽查检验偏差大于1.5倍最大允许偏差,小于等于2.0倍最大允许偏差,直观考核责任人300-600元。

直观考核当班班长150-300元。

第二十四条抽查检验偏差大于2.0倍最大允许偏差,小于等于2.5倍最大允许偏差,直观考核责任人1000-1500元,直观考核当班班长300-600元,直观考核当班作业长20 0-400元;生产技术室组织抽查超差时,同时直观考核责任作业区责任专业200-400元,直观考核责任首席(副)作业长200元。

第二十五条抽查检验偏差大于2.5倍最大允许偏差,考核责任者当月效益50%~100%,直观考核当班班长1000-1500元,直观考核作业长500-1000元;生产技术室组织抽查超差时,同时直观考核责任作业区责任专业500-1000元,直观考核责任首席(副)作业长500元,造成影响加重考核。

第二十六条月抽查检验偏差大于2.0倍以上发生批次大于等于2批次,在按照本章第二十四、二十五条考核外,考核责任作业区当月效益1%-5%,情节严重加重考核。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的附件有:
附件1:原燃料化验及取制样允许偏差;
附件2:铁合金化验及取制样允许偏差;
附件3:检验质量抽查管理流程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如与公司制度、办法不符的按上级制度、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由质量检查站生产技术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质量检查站
年月日
主题词:原燃料检验规定
质量检查站综合办年月日
附件1:原燃料化验及取制样允许偏差(单位:%)
附件1:原燃料化验及取制样允许偏差(续1)
附件1:原燃料化验及取制样允许偏差(续2)
附件2:铁合金化验及取制样允许偏差(单位:%)
附件2:铁合金化验及取制样允许偏差(续1)
附件2:铁合金化验及取制样允许偏差(续2)
附件2:铁合金化验及取制样允许偏差(续3)
附件2:铁合金化验及取制样允许偏差(续4)
附件2:铁合金化验及取制样允许偏差(续5)
附件2:铁合金化验及取制样允许偏差(续6)
附件3:质量检验抽查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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