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惠民政策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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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惠民政策大全

时间:2011-02-23 10:23来源:未知作者:admin 点击: 110次

(A)社保方面

一、下岗失业人员失业金政策

下岗失业人员申领失业金的条件是本人和单位应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金,缴费满一年的,可享受失业保险金。享受标准是:缴费每满一年,城镇户口的,享受2个月的失业金,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农村户口的,缴费每满一年,可享受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不超过12个月。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享受大病医疗统筹补助,享受标准不超过本人享受失业金的4倍。

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优惠政策

我市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人员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和非正规就业的,除建筑、娱乐以及广告、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其他行业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并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2、严禁向下岗失业人员收取和变相收取各种集资款和摊派款。

3、各类中介机构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按照最低标准收取服务性收费,严禁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

4、在进行城市规划建设和市容整顿时,要统筹解决好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经营场地,政府开发各类市场要预留不少于20%的摊位提供给下岗失业人员,并在收费上给予适当优惠。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目前,我市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最高标准为300元/月.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最高标准为2040元/人.年,即家庭年人均收入不足2040元的补足到2040元,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负担70%,乡(镇)财政负担30%。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补偿办法

补偿方法为门诊医疗补偿和住院医疗补偿。

门诊医疗补偿分两种情况:1、一般疾病门诊补偿。一般疾病,普通门诊基金实行年度总额控制,各乡镇门诊补偿费用的定点乡镇卫生院为单位,实行总额包干。2010年度为乡镇卫生院辖区内的参合人口为基数,人均不超过25元/人年。补偿标准为可报医疗费用的30%,每人年最高补偿额为100元,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可以互用。2、特殊病种门诊报费。对指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血透治疗,器官和组织移植后的排异治疗,慢性肝炎(中度以上,含活动性肝硬化)、帕金森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等特殊病种就诊费用,补偿标准为可报费用的40%,年度最高补偿额8000元。

住院医疗补偿:在本市乡(镇)卫生院发生的可报费用按70%补偿、在本市二级医院发生的可报费用可补偿50%,在市外定点医院发生的可报费用按35%补偿。参合人员外出务工期间生病住院必须在市外公立医院

住院,报费时到市合管会委托的市人寿保险公司报销,报销的比例与市外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一样。

(B)“三农”方面

一、小额扶贫贷款政策

小额扶贫贷款的发放对象为: 2008年经省扶贫办认可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经村推荐、乡镇审核确认的,年收入总额在2500—5000元的低收入农户;能够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增收脱贫的各类种养加工专业户和合作经济组织,但须签订带动协议。以上三种对象必须具备有劳动能力、有发展项目。

小额扶贫贷款的额度为:有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农户贷款额度,控制在1万元以内;签订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增收脱贫的各类种养加工专业户、合作组织按每带动1户可申请使用5000元,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

小额扶贫贷款的利率为贷款户只需负担国家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其余部分由财政部门实行贴息。

二、农村清洁能源项目补助政策

省财政对有村庄规划、集中连片、按标准建设的户用沼气按每处补助1500元;规模畜禽场沼气治理I类(50M³)每处补助2万元,II类(100M³)每处补助5万元,III类(200M³)每处补助15万元。

三、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

1、凡我省农民,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销售网点购买规定数量的家电下乡指定产品,可享受财政资金补贴。(每户每类补贴产品购买数量不得超过2台(件))。补贴标准为国家核定销售价格范围内的13%。

2、摩托车汽车下乡补贴对象为三类:

①2009年3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本省农民在江苏省境内购买轻型载货车或以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可享受补贴的轻型载货车每户限购一辆。报废车辆车主与新购车辆车主为同一农民。

②2009年3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本省农民在江苏省境内购买

1.3升及以下排量微型客车。享受补贴的微型客车每户限购一辆。

③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本省农民在江苏省境内购买摩托车。享受补贴的摩托车每户限购两辆。

补贴标准:

①对新购及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的,按换购轻型载货车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换购轻型载货车单价5 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 元。同时,对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实行定额补贴。报废三轮汽车每辆给予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给予补贴3000元。

②对购买微型客车,按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购买微型客车单价5 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元。

③对购买摩托车,按销售价格13%给予补贴,购买摩托车单价5000 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650元。

四、家电以旧换新政策

凡在江苏省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或具有江苏省户口,在规定时间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单位和个人,在购买新家电时可享受家电补贴。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一致。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得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补贴产品包括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补贴标准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上限电视机40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

五、运输物流企业税收奖励政策

本市境内的运输物流企业具备自开票资格的,由市财政每季按本市税务机关开具运输业发票票面收入额的1.2%给予奖励;不具备自开票资格的其他运输物流企业及个体运输户,由市财政每季按代开运输业发票票面收入额的2.2%给予奖励。

六、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2010年农资综合补贴和水稻直补的标准水稻补贴每亩20元,农资综合补贴每亩69元。

七、油价补贴政策

从2006年起,国家开始对城市公交、出租车行业、农村道路、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机动渔船实行石(柴)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城市公交企业,以公交车核定耗油量为补贴依据;城市出租车,以出租车保有量为补贴依据;农村道路客运,以农村道路客运车辆的核定载客数为补贴依据;渔民和渔业企业,以核定耗油量为补贴依据;农村水路客运,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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