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管理制度(5篇)
高处作业管理制度l、在距附落高度基准面2m上(含2m)的高处作业时,应佩带安全带或设置安全网、护拦等防护设施:2、作业时,作业人员除选好站立位置外,.还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包括佩带安全或设置安全网、护栏;3、安全带应符合GB6095《安全带》的要求,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新绳;4、佩带安全带时,安全带的固定端应可靠地拴在稳固的构件上。
安全网技术要求、使用方法应符合GB6095《安全带》的要求;5、高处作业时,禁止抛掷物件;6、禁止上下垂直方向双层作业(又称立体交叉作业);7、《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规定:“遇到六级以上的强风,禁止露天高空作业":8、六级以上强风是指其风速为10.8-13.8m/s,早位迎风面积上的风压力为150-246N/m2。
高处作业管理制度(2)是指在高空作业中,为了确保工人的安全和工作质量,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高处作业管理制度的一些要点:1. 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安全意识培养、安全操作规范等内容。
- 制定详细的高处作业计划,包括作业地点、时间、作业内容等。
- 进行现场勘察,评估作业风险,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降低风险。
2. 作业现场的管理:- 指定专职或兼职监督员,负责现场管理和安全监督。
- 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引导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 建立临时安全设施,如脚手架、安全网等,确保工人的安全。
3. 作业人员的管理:- 要求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检查。
- 制定明确的作业责任制,明确每个人的职责和权利。
- 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设备,如安全带、安全帽等。
4. 作业工具和设备的管理:- 对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和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 对特殊的工具和设备,要求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操作规程和使用方法。
5. 事故和紧急情况的处理:- 建立及时的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对任何事故都要进行详细的调查分析。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精选6篇】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精选6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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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4篇)
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高空作业是指在某些特殊工作场所,如建筑工地、电站、石油化工等作业现场进行的一种特殊作业。
由于高空作业的特殊性,其安全管理规定至关重要。
一、管理责任与领导1. 高空作业的管理责任应明确,由工作单位的负责人或委托他人负责,保证高空作业的安全进行。
2. 在高空作业现场,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3. 在高空作业现场应建立高空作业安全专项小组,负责研究制定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开展高空作业的安全培训。
二、高空作业人员管理1.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高空作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2. 高空作业人员在进行作业前,应经过身体健康检查,并接受安全技能培训和教育。
3. 高空作业人员应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并定期检查并更换。
4. 高空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确保身体健康,以确保能够适应高空作业的特殊条件。
三、高空作业设备管理1. 高空作业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使用前应经过验收合格,并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
2. 高空作业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并有丰富的操作经验。
3. 高空作业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并做好记录和备案。
操作过程中,禁止超负荷使用设备,以及随意更改设备的配置和配置参数。
4. 高空作业设备的运输、安装、拆卸等工作必须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四、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1. 高空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在高空作业的周边区域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围栏、护栏等。
2.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安全绳索的使用。
3. 高空作业现场必须设置专门的安全网、防护罩等设施,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4. 高空作业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悬挂、攀爬、倚靠不稳物体等危险行为。
5. 高空作业人员应对作业区域进行有效的清理,避免不必要的摔落风险。
2024年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____年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高空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高空作业活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高空作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维修工程、清洁工程等。
第三条高空作业人员包括从事高空作业活动的一切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维修人员、清洁人员等。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实施机构为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
第五条所有从事高空作业活动的人员必须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违反本管理制度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取得高空作业证书后方可进行高空作业活动。
第二章高空作业前的准备第七条在进行高空作业活动前,必须制定详细的高空作业计划和安全方案。
第八条高空作业计划和安全方案必须包括以下内容:1. 高空作业的具体内容和目的;2. 高空作业的时间和地点;3. 所需的设备和工具;4. 高空作业人员的人员配置和职责;5. 高空作业的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6. 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和装备。
第九条高空作业计划和安全方案必须由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条高空作业人员在进行高空作业活动前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高空作业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穿戴正确的安全防护用品和装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带、安全网、安全帽、防护眼镜等。
第十二条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检查所用的设备和工具的使用状况,确保安全可靠。
第三章高空作业时的控制和管理第十三条在进行高空作业活动时,必须按照高空作业计划和安全方案进行操作。
第十四条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职责进行工作,不得超负荷工作或超出权限进行作业。
第十五条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不得进行危险行为或不当操作。
第十六条在进行高空作业活动时,必须按照规定的安全距离进行作业,不得违反安全要求。
第十七条在进行高空作业活动时,必须注意气象变化和环境变化,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八条在进行高空作业活动时,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和指挥部保持联系,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安全状况。
物业公司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物业公司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高空作业是指在高空环境中进行的各种作业,包括建筑施工、维修、清洁等工作。
由于高空作业的危险性较大,为了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物业公司需要制定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以____字左右的篇幅,综合考虑安全管理的要点,为物业公司制定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提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高空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规范高空作业行为,提高高空作业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物业公司从事高空作业的所有部门和人员,包括内部员工和外聘人员。
第三条高空作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建筑施工、维修、清洁、安装、拆卸等。
第四条高空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执行,不得违规操作。
第五条物业公司应当配备专业的高空作业人员,具备相关证书并定期接受培训。
第二章高空作业前期准备第六条进行高空作业前,必须进行详细的计划和预案编制,包括作业目的、作业方式、风险评估等。
第七条作业前必须对高空作业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转、安全可靠。
第八条作业前必须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包括排除障碍物、设立警示标识等。
第九条高空作业前必须检查天气状况,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三章高空作业操作规范第十条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包括安全帽、防滑鞋、安全带等。
第十一条高空作业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计划和工作现场管理制度进行,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二条高空作业人员在进行作业前必须参加安全示范教育和培训,了解作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及应急处理方法。
第十三条高空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服从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高空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违反操作规定。
第十五条高空作业人员在完成高空作业后,必须对工作现场进行整理和清理,确保现场整洁和安全。
第四章高空作业风险管理第十六条高空作业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明确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第十七条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紧急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及时处理事故并报告。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4篇)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高层作业管理,完善公司管理制度,规范施工操作行为。
2、范围公司所属各项目部。
3、职责3.1 安全管理科、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
3.2 各部门配合执行。
4、实施4.1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4.2 凡高空作业一定要按施工组织设计执行,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作业。
4.3 作业现场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拆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场地、平台等到上面所用的材料、物件,应堆放整齐,拆下物品及余料和废料应及时清运走,保证通行无阻,操作顺畅。
4.4 高处一切防护设施,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变动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4.5 高空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各种设施、装备、电器、小型工具等要经常检查,确认完好可靠,方可投入使用。
5、处罚对违反规定的项目部,公司停止拨付工程款,终止工程决算,并予以相应惩罚。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二)高空作业车管理制度(highaltitudeworkvehicle) 依据安全管理的客观要求,运用安全与事故的运动规律和预防、控制事故的规律,为了改变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以及人与物的异常结合,从本质上超前有效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分为具体预防、控制和综合预防、控制。
1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是依据不同类型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对每类高处坠落事故进行具体预防、控制要点。
(1)洞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预防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上料平台口等都必须设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盖板、围栏、安全网);洞口防护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缮;洞口防护设施严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应背朝洞口作业;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闹或跨越洞口及从洞口盖板上行走;同时洞口还必须挂设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脚手架上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要按规定搭设脚手架、铺平脚手板,不准有探头板;防护栏杆要绑扎牢固,挂好安全网;脚手架载荷不得超过270kg/m2;脚手架离墙面过宽应加设安全防护;并要实行脚手架搭设验收和使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一、绪论高空作业指的是在离地面较高的位置进行作业的工作行为,常见的高空作业包括建筑施工中的高处作业、维修和保养工作、电力设备维护、电线架设和修理等。
高空作业具有一定的风险,非常容易引发事故,因此有必要制定一套科学的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以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组织机构和责任1. 设立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高空作业的安全工作。
2.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小组的成员由企业管理人员、现场负责人、安全员、工会代表和作业人员组成,各成员的职责和权力明确。
3. 安全员作为高空作业安全管理的具体责任人,承担领导和监督的责任,提醒和指导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 现场负责人负责组织和管理高空作业,落实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并及时汇报和纠正安全问题。
5. 作业人员理解和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定,承担个人安全责任,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具。
三、高空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进行高空作业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安全计划和方案编制,并经过相关负责人的审核和批准。
2. 在高空作业现场周围设立标志和警示牌,警示周围人员及车辆注意高空作业。
3. 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高空作业操作知识、安全规定和急救知识等。
4. 确保高空作业现场的安全环境,对危险区域进行有效的隔离和封闭。
5. 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工具,如安全带、安全绳、防滑鞋等,并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试验。
四、高空作业操作规范1. 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服等个人防护用品,并按规定的方式使用。
2. 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安全绳,严禁脱离安全绳进行高空作业。
3. 作业人员禁止在高处丢弃材料和工具,必须采取措施预防坠落事故的发生。
4. 作业人员在高处作业时应注意维持平衡,不得随意摆动和跳跃,以免引发坠落事故。
5. 作业人员不得用有缺陷的工具进行作业,必须及时报告和更换损坏的工具。
6. 作业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改变作业方法和操作步骤。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8篇)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8篇)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调配功能。
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内容是本店铺为您带来的8篇《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启发、帮忙到大伙伴、小伙伴们。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篇一一、范围本制度为了防备高处作业显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特建立高处作业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全部高处作业。
二、职责1、安全科是本制度的订立单位,负责本制度的修改、督察。
2、其他相关单位是本制度的帮忙单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三、定义1、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2、坠落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基准面。
3、坠落高度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
四、高处作业分级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符合GB/T3608的规定。
1、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五、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1、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1)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不安全辨识,订立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并订立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2)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3)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4)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5)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作业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6)《作业票》审批人员应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7)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物业高空管理制度
物业高空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物业高空管理工作,维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高高空管理工作效率,保障高空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物业高层建筑的高空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外立面清洁、维修及装饰等高空工作。
第三条物业部门应定期组织高空管理培训,对高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四条高空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高空作业设备和工具,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安全性。
第五条高空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高空安全规范和操作流程,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绳等高空作业防护设备。
第六条高空作业人员应穿着符合安全标准的工作服和防护鞋,确保在高空作业过程中能够自我保护。
第七条高空作业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正确选择高空作业设备和工具,确保作业的顺利进行和安全结束。
第八条高空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高空防护措施,严禁私自攀爬、跨越高空栏杆或进行其他不安全的行为。
第九条高空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高空作业区域。
第十条发现高处危险情况或设备故障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处理,确保高空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一条高空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保持清醒的头脑,严禁饮酒、吸烟或进行其他影响安全的行为。
第十二条物业部门应定期组织高空作业演练,提高高空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十三条高空作业人员应在作业前进行仔细的安全检查和准备工作,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性。
第十四条物业部门应定期对高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评估和考核,对作业不合格人员进行培训或调整。
第十五条高空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保证体格健康和适宜进行高空作业。
第十六条高空作业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管理部门的指挥调配,确保高空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高空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互相协助,密切合作,确保高空作业的安全和高效。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高空作业管理制度的行为,物业部门应依据相应规定进行处理,并进行记录和追踪。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应经物业部门相关负责人审批,并进行公布。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高空作业是一种高风险、高不安全的作业方式,对于企业来说,必需严格执行高空作业管理制度,确保高空作业的安全、高效进行。
本文将从高空作业的定义、危害、管理要求、管理流程等方面,认真阐述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一、高空作业的定义和危害高空作业是指在高处进行的作业活动,通常包括登高、吊装、悬挂、脱模、拆卸、安装以及清洗、维护和修理、保养等。
高空作业的有关标准是GB 19158-2003《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高空作业存在的危害包括:1.人员高空坠落:由于高处存在坠落风险,简单造成人员高空坠落,严重时会造成人员伤亡。
2.物品落下伤人:高空作业过程中,由于工具、材料等因素可能造成物品掉落,导致下方人员损害。
3.气候变化:高处气温、氧气含量等与地面有明显不同,加之气候的变化,可能会给作业人员造成各种身体不适,甚至危机。
4.人员疲乏:高处作业人员长时间的工作后,简单由于疲乏而显现生理和心理的问题,导致意外事件的发生。
二、高空作业的管理要求1.选聘高空作业人员资质合格、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专业技能;2.在高空工作时,人员必需戴好安全带,并进行有效的纵向限制,避开坠落;3.在进行实在的高空作业时,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由专人进行有关方案的订立与方法的引导;4.各项安全设备必需进行全面的检查与保养,确保其完好,避开在高空工作中显现不常见的设备故障;5.高空作业结束后,必需对环境进行彻底清理,防止高空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等杂物掉落砸伤行人;6.注意天气情形,避开在恶劣的天气条件下进行高空作业。
三、高空作业管理制度的实施流程高空作业管理制度实施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作业前的准备:在考虑进行高空作业前,要对作业的环境、设备、人员等各个方面进行认真的评估,并订立认真的作业计划及安全措施;2.安全培训:在作业之前必需对作业人员进行若干场次的安全培训,包括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等方面;3.作业现场的检查:作业前必需对现场进行全面的检查,包括设备、周边情况等,以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4.目标设置:在作业之前,必需确立作业目标和完成标准,以便对作业人员进行有效的招募和考核;5.施工过程的监督:对于整个高空作业过程中,必需有专人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能够得到有效的掌控;6.现场检查:在施工结束后,还需要再次对整个作业现场进行检查,以确保没有留下安全隐患;7.风险评估报告:每次高空作业都需要进行风险评估报告的制作和提交,以保障行业的安全和稳定。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两米以上(含两米)有可能坠落的高空作业(包括天、溜、竖井)为高空作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矿业公司范围内一切高空作业。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三条:凡距地面两米以上的作业,均属高空作业,高空作业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身体检查。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头昏症、失眠、恐高症、癫痫等疾病以及重病初愈,经医务部门检查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第三章露天高空作业规定
第五条:高空作业必须佩戴试验合格的安全带或安全绳(坠落试验负荷为180公斤),绳头应挂在建筑物或结构坚固的其它部位上。
操作人员严禁饮酒、禁止穿光滑的硬底鞋、钉底鞋。
衣着要紧身,领口、裤口、袖口要扎紧。
操作时必须精神集中,禁止谈笑打闹,严禁穿高跟鞋登高作业。
第六条:高空作业所搭设的工作台、操作盘、防护栏等要坚固,严禁搭探头板。
工作前,操作人员要切实检查工作场所和防护设施。
工作台上不准堆放过多的材料。
升降材料和工具要有专人负责,升降。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篇一1、目的阐述高处作业预防坠落的三步法,消除坠落隐患,防止坠落事故,以及消除或降低坠落发生后的伤害。
2、范围3、职责3.1作业人员的职责:1)持有经审批有效的高处作业许可证进行高处作业;2)作业前,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及相应对策处理措施,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要求进行作业;3)对违反本标准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4)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等情况,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3.2监护人的职责1)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2)监护人必须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落实不够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3)监护人应配备必要的救护用具,严禁离岗,不得做与监护无关的工作;4)认真检查高处作业使用的。
安全防护用品、器具并符合安全标准,监督施工作业人员正确使用;5)作业过程中及时制止高处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4、术语和定义4.1高处作业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位置进行的作业。
4.2锚固点通常是指横梁、支架、柱子等,上面可用来系救生索,必须能够承载至少2268千克的静止重量。
4.3锚固点连接装置安装在锚固点上,用来连接坠落防护系统的一个组件或装置,至少能够承载2268千克静止重量,如连接皮带、竖钩、支架把手等。
4.4钩锁带有保险装置的蹄形或椭圆形的连接锁件。
4.5缓冲装置能够在坠落制止过程中转移能量或者减轻工作人员所承受的冲击力的装置,其抗断强度必须达到2268千克。
如坠落阻止器、缝合的系索、特殊编织的系索、撕开或变形的系索、弹性救生索等。
5m以下的高处作业禁止使用缓冲装置。
4.6逃生装置用于从高处逃离的一种设备或装置,如滑索、滑杆、滑道、梯子等。
4.7个人坠落防护系统防止从作业平面坠落的系统。
该系统包括锚固点、连接装置、全身安全带等。
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3篇)
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于高空作业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使用的工具要放在工具袋内,常用的工具应系在身上。
所需材料或其它工具必须用牢固结实的绳索传递,禁止用手抛掷,以免掉落伤人。
3、凡2m以上悬空、陡坡和无平台处作业要佩带安全带,挂妥安全带钩;有平台的安装好防护栏杆和安全网,防止跌落。
4、所有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都要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
登高作业人员要穿胶鞋或软底鞋,不准穿拖鞋、硬底鞋以防滑倒和摔下。
5、六级以上大风,禁止进行高空作业。
6、具体要求如下:⑴高处作业人员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安全带定期作荷载、冲击试验。
⑵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硬底鞋、易滑鞋上班。
禁止其它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⑶在基坑边缘0.8-1.2m处,设置防护围栏,围栏高度不小于1.2m,要求牢固、结实、可靠。
⑷从事架子、起重作业人员,定期检查身体,必须持证上岗。
⑸作业平台上的脚手板必须满铺,且平顺、牢固、无探头板。
施工搭设的梯道、脚手架、防护栏、安全网等防护设施应符合安全要求,经安全员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架子工程施工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规定。
⑹基坑内施工的人员上、下班设专用的斜道或梯道,禁止攀爬模板,脚手架。
⑺高处作业面上用的料具应放置稳妥,小型工具、材料应随时放入工具袋内,传递料具应安全可靠,严禁抛掷,禁止重叠施工。
⑻拆除建筑物应自上而下进行并注意防止其它部分坍塌;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模板、脚手架时必须和整体拆除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掉,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横梁,要待其所承担的全部结构拆除后方可拆除。
⑼夜间作业保持良好照明,基坑周围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和警示灯。
⑽高处作业使用的各种机电设备,钢丝绳等设备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办理,并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处理。
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责任体系:明确高空作业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包括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各个岗位的人员明确自己的安全责任。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精选13篇)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高空作业管理制度(精选13篇)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高空作业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篇1由于高空作业时存在不安全因素,为了避免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本规定。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不论什么工程,不论专职或临时,不论什么地点,什么时间,必须执行本规定。
2、高空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身体健康。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收缴残疾、高度近视以及睡眠不足,身体疲劳、情绪不稳、酒后等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3、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专人查看施工现场情况,编制、贯彻安全技术措施。
坚持施工用工、机、器具、材料、确认完好,方能投入使用,发现问题及时联系有关单位处理。
划定作业安全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登高作业时,衣着简捷利落,要穿软底鞋,戴安全帽和安全带。
安全带高挂低用,并拴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不能拴在尖锐棱角的构件上,以免被其割断造成事故。
5、在未设护栏的平台(房顶、屋面、栈桥上盖)及角度孔洞、豁口周边2米以内临边作业时必须设安全绳、戴安全带;在临近窗口、护栏作业,身体重心有可能超过窗口、护栏时必须戴安全带。
6、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所用物料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行。
7、在厂房内进行高空作业时,特别注意周围环境;如电缆,电线,各种机械设备、管道、支架等。
如有危害工作人员安全的现象,应立即排除或停止作业。
8、使用梯子、脚手架、跳板登高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关的安全防护,执行相关的安全措施。
9、高空作业时,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不应把工具、器具放在工作点边缘。
传递物件应用掉绳,严禁上下抛掷工具和器材。
10、高空作业时必须设有监护人,禁止单独高空作业。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应视作高空作业。
高处作业必须先搭建脚手架、使用高空作业车、升降平台或采取防止坠落措施后,方可进行。
二、在陡坡、屋顶、杆塔、吊桥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符合规定的安全网或防护栏杆,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
三、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四、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
应采用高挂低用的方式。
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五、高处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
较大的工器具应用绳索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摆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六、作业时,除相关人员外,不准无关人员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
工作地点下面应设有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
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等物。
七、不准将工具以及材料上下投掷,应该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伤及下方作业人员或击坏脚手架。
八、冬季在低于零下进行露天高处作业,必要时应该在施工点附近设有取暖的休息场所,取暖设备应有专人管理,注意防火。
遇到6级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雷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第二章高处作业的定义与分类第三条本制度所指高处作业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 以上(含2m)位置有可能坠落的作业。
高处作业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类。
(一)在作业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30米以下(不含30米)的,称为一般高处作业;(二)符合以下情况的高处作业为特殊高处作业;在作业基准面30米(含30米)以上的高处作业、高温或低温、雨雪天气、夜间、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突发灾害抢救、有限空间内等环境进行的高空作业及在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场所进行的高处作业。
第三章高处作业审批第四条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标准》。
进行高处作业需向安全环保科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登高作业许可证》,一般高处作业由生产办审批,特殊高处作业由实业公司安全环保部进行检查确认后,公司主管安全领导负责审批。
未办理作业票,严禁作业。
第四章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第五条凡是坠落高度在2米以上(含2米)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度虽不足2米,但作业地段的下面是坡度大于45°的斜坡,附近有坑、井、有转动设备或堆放容易伤人的物品,工作条件特殊(风雪天气),有机械震动的地方,在有毒气体存在的房内工作时,均应按高处作业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在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梯或安全网(强度合格)等防护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或雷电天气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第七条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合格,并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准及酒后等人员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第八条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一般不应交叉作业,凡因工作需要,必须交叉作业时,要设安全网、防护碰等安全设施,否则不准作业。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三篇)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高空作业是指在高空环境下进行的工作,包括悬挂作业、攀爬作业、爬升作业等。
由于高空作业存在较高的风险和危险性,为了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必须建立完善的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高空作业的定义、风险评估、作业人员资质要求、作业许可程序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总结出一套可行的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一、高空作业的定义在开始制定高空作业管理制度前,首先需要明确高空作业的定义。
高空作业是指在高空环境下进行的工作,包括悬挂作业、攀爬作业、爬升作业等。
高空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设备维护、设备检修等工作。
高空作业不仅在施工现场中存在,也可能在其他行业如电力、石油、通信等领域中出现。
高空作业的特点是作业环境复杂,存在较高的风险和危险性,因此必须建立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
二、高空作业的风险评估高空作业具有较高的风险和危险性,因此在进行高空作业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通过对高空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潜在危险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估,以确定可能的伤害以及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高空作业的作业环境、作业设备、作业人员能力和作业程序等方面。
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高空作业过程中安全可控。
三、高空作业人员资质要求高空作业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对作业人员的资质要求非常高。
在高空作业管理制度中,需要明确高空作业人员的资质要求。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高空作业证书,并接受专业培训和考核。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能力和素质:1. 熟悉高空作业的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了解高空作业的风险和危险性;2. 具备高空作业的技术和操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相关设备;3. 具备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能够正确应对突发情况;4. 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其他作业人员协同作业,确保作业安全。
对于不同级别的高空作业人员,还需要有相应的工作经验和技能等级要求。
高层次的高空作业人员还需要具备领导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组织和指挥其他作业人员进行高空作业。
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桥梁工程高处作业施工安全,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安全与健康。
第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桥梁工程高处作业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的规定,重点针对作业高度在15m(三级)以上高处作业及特殊高处作业中的悬空高处作业。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在建桥梁工程项目。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目标责任(一)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结合工程施工特点,制定桥梁工程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方案和发生紧急情况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项目经理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如变更须按变更程序审批,特殊情况下采取紧急措施,遏制事故发生,避免损失。
(二)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高处作业安全目标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安全保证体系和管理网络,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责任到人。
(三)项目经理部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对桥梁施工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要逐层落实到人。
(四)高处作业施工中应运用现代管理技术,推行现代先进管理方法,编制科学的安全施工程序,标明安全技术关键点,合理组织施工,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人员(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二)高处作业人员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并要定期进行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严重贫血病、恐高症、严重关节炎等疾病及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高处作业安全知识培训;在高处施工采取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时,要提前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与交底。
(四)作业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不得穿拖鞋、硬底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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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0 目的为了规范高空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出现高空坠落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2.0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及外单位人员在公司范围内进行的所有高处作业。
3.0 职责3.1各事业部、车间负责本部门内高空作业证的审批、办理、监护等全过程的规范管理。
3.2安环部负责对各部门高空作业程序以及过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0 细则4.1高处作业定义:4.1.1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空作业。
4.2.2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空作业。
4.3.3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空作业。
4.4.4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空作业。
4.2高空作业前的安全要求4.2.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
必须严格遵守有关高空作业的安全规定。
4.2.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栓挂应为高挂低用。
不得用绳子代替,酒后人员不许登高作业。
4.2.3进行高空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空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4.2.4车间安排高空作业时,不得安排患有职业禁忌证(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进行高空作业。
4.2.5车间因工作需要安排高空作业时,应开具《高空作业证》。
4.2.6《高空作业证》审批人员应对高空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4.2.7高空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4.2.8高空作业前,作业车间安全负责人应对高空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告知,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4.2.9高空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带、安全帽应等。
作业前由监护人员进行检查。
4.2.10高空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
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及工作光线暗袋处高空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4.2.11供高空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吊笼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4.2.12 六级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室外、露天登高作业。
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车间主任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4.3高空作业证审批4.3.1.特级高空作业由作业负责人组织制定安全方案,填写高空作业证,经车间负责人、主管安全负责人审核同意,事业部部长签批,并报公司安环部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高空作业。
4.3.2三级高空作业由作业负责人组织制定安全措施,填写高空作业证,经车间负责人、主管安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报生产部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高空作业。
4.3.3.一、二级高空作业由作业负责人填写高空作业证,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经车间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报车间主管安全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高空作业。
4.3.4.高空作业完成后,车间主管安全负责人负责进行验收,应确保现场合格,并签字确认。
4.3.5部门车间应严格按照许可证上项目要求,明确责任人,高空作业区域、有效期,安全管控措施,并指定高空作业监护人。
高空作业证一式两份,一份交由高空作业负责人保存,一份交由车间办公室保存。
4.3.6《许可证》中高空作业有效期限(1)特级高空作业和一级高空作业的《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8小时。
(2)二级及以下高空作业的《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72小时,每日高空作业前应重新确认登高作业安全措施。
(3)高空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许可证》。
4.4 高空作业中的安全要求4.4.1高空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空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4.4.2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高空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
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
4.4.3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空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工具在使用时应系安全绳,不用时放入工具袋中。
不得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
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止坠落措施。
4.4.4高空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
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4.4.5高空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上下垂直作业,如果需要垂直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4.4.6发现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
4.4.7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4.4.8高空作业严禁接近电线,特别是高压线路,应保持间距2.5m以上。
避免人体或导电体触及电压线路。
4.4.9在吊笼内作业时,应事先检查吊笼和拉绳是否牢固、可靠,承载物重量不能超出吊笼所承受的额定重量,同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设有专人监护。
4.4.10非生产高空作业如:打扫卫生、贴刷标语,擦玻璃等需要登高也要按高空作业要求去做,系好安全带,并且要把安全带栓在牢固的构筑物上。
4.4.11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情况异常,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4.4.12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其他杂物。
地面人员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4.5 高空作业完工后的安全要求4.5.1高空作业完工后,作业现场清扫干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应清理运走。
4.5.2高空作业完工后,临时用电的线路应由专职电工拆除。
4.5.3高空作业完工后,作业人员要安全撤离现场,验收人在《高空作业证》上签字进行确认。
4.6 高处作业相关人员的职责4.6.1作业负责人职责:负责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证,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4.6.2 作业人员职责:应遵守高处作业安管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未办理有效作业票时应拒绝高处业;4.6.3 监护人职责: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高处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4.6.4 作业所在生产车间负责人职责:会同作业负责人检查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4.6.5 车间职责:负责监督检查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签发高空作业证,并对作业结束后,进行验收。
4.6.6 其他签字领导的职责:对特殊高空作业安全措施的组织、安排、作业负总责。
5.0附则违反以上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对责任人给予20-500元罚款。
高空作业证动火作业管理制度1.0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内动火作业程序,强化厂区内动火管理,确保动火作业安全,防止发生各类火灾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0 范围适用于公司裂解制氢、深冷制氮、液氨区、盐酸区、天然气区、油漆区、氢气区、磁粉区、柴油区、配料区(冠中)等易燃易爆,以及相应禁火区的动火管理。
3.0 职责各事业部、车间负责本部门内动火证审批、办理、监护等全过程的规范管理。
安环部负责对各部门动火程序以及过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0细则4.1禁火区域4.1.1公司内裂解制氢、深冷制氮、液氨区、盐酸区、天然气区、油漆区、氢气区、磁粉区、柴油区、配料区(冠中)等以及其它易燃易爆区域均为禁火区。
4.1.2车间根据所属区域存在火灾的危险性,结合部门实际,均应明确划定本部门的禁火区域。
4.1.3各车间对本部门的禁火区域,均应设立禁火区标牌,明确禁火区位置、责任人等内容,并将禁火区域的各项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员工。
4.2动火等级划分4.2.1特级动火:是指在各危险源、易燃易爆区域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极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4.2.2一级动火:是指在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内动火的作业。
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是指生产、储存、装卸、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或挥发、散发易燃气体、蒸汽的场所。
4.2.3二级动火:是指特级动火及一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即指公司内除一级和特级动火区域外的非固定区域。
4.2.4固定动火区:指允许正常使用电气焊(割)、砂轮、喷灯及其他动火工具从事检修、加工设备及零部件的区域,一般不必开具动火证。
4.3动火证审批4.3.1.特级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负责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技术方案,填写动火作业证,经车间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审核同意,事业部部长签批,并报公司安环部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3.2.一级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负责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动火作业证,经车间负责人、主管安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报生产部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3.3.二级动火作业由动火负责人填写动火作业证,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经车间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报分管车间安全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3.4.动火作业完成后,车间安全负责人负责进行验收,应确保现场合格,并签字确认。
4.3.5部门车间应严格按照动火证上项目要求,明确责任人,动火区域、有效期,安全防火措施,并指定动火监护人。
动火证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动火负责人人保存,一份交由车间办公室保存。
4.3.6《许可证》中动火作业有效期限(1)特级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8小时。
(2)二级及以下动火作业的《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72小时,每日动火前应重新确认动火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许可证》。
4.3动火作业管理4.3.1动火人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完备。
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车间负责人汇报。
4.3.2动火人作业时,应由动火人员在动火证上签字,要随身携带动火证或放置现场,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
否则,对动火人罚款50—500元。
4.3.3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并在动火证上签字,监护人员在动火作业过程中,不准离开动火现场,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并向上级汇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