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市场监管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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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管理制度

市场监管管理制度

市场监管管理制度市场监管是保障市场经济秩序良好运行的重要方面,为了有效地管理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各国纷纷建立了相应的市场监管管理制度。

本文将重点探讨市场监管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市场监管管理制度的概述市场监管管理制度是指为了管理和监督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保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行为,采取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总称。

市场监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市场监管法律体系的构建1. 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制定市场监管法律是市场监管管理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通过立法机关制定相关法律和法规,明确市场主体的行为规范和责任。

2. 市场监管执法体系的建设为了保障市场监管法律的有效实施,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执法体系,包括法律监督机构、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机制等。

三、市场监管机构的设置与职责市场监管管理制度的关键是建立健全的市场监管机构,并赋予其相应的职责和权限。

市场监管机构应该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督、调查、处罚等,从而维护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四、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是保障市场秩序的基本手段之一。

通过制定严格的市场准入条件,排除不良市场主体,保证市场主体的质量和诚信。

同时,对于严重违法的市场主体,应该实施市场退出的机制,将其剔除出市场。

五、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市场监管管理制度也要求进行信息化建设,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收集、分析和管理市场监管数据,提高监管效能和监管公信力。

六、市场监管制度的国际合作与经验借鉴市场监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不仅需要国内的经验积累,还需要加强与国际市场监管机构的合作,借鉴他国的先进经验和管理理念,共同促进全球市场的规范和发展。

结语市场监管管理制度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和保障,其科学与否直接关系到市场主体的活动和整个市场经济的稳定运行。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监管管理制度也需不断完善和调整。

市场监督管理法全文内容

市场监督管理法全文内容

市场监督管理法全文内容
摘要:
一、市场监督管理法的概念与作用
二、市场监督管理法的主要内容
三、市场监督管理法的实施与监管
四、市场监督管理法对市场秩序的维护
五、市场监督管理法的意义与展望
正文:
市场监督管理法是我国规范市场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一部重要法律。

它对于调整监管主体在对市场活动主体及其行为进行制约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市场监督管理法全文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市场监督管理法的概念与作用
市场监督管理法明确了市场监督管理的主体、对象、内容和手段,为市场监管部门履行职责、规范市场秩序提供了法律依据。

2.市场监督管理法的主要内容
市场监督管理法主要涉及市场主体准入、市场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监管措施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3.市场监督管理法的实施与监管
市场监督管理法的实施涉及到各级政府、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以及社会公众等多个方面的职责和义务。

监管部门的监管行为需要依法进行,市场主
体应当遵守法律规定。

4.市场监督管理法对市场秩序的维护
市场监督管理法通过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公平竞争,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5.市场监督管理法的意义与展望
市场监督管理法对于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市场监督管理法在未来的实施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总之,市场监督管理法是我国市场经济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集贸市场管理条例

集贸市场管理条例

集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集贸市场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集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流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全国各地的集贸市场管理及监督工作。

第三条集贸市场指的是以固定场所为基础,以商业、服务、娱乐等功能为主,集贸、交易、销售、服务、仓储等于一体的市场。

第四条集贸市场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促进市场竞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集贸市场管理应当推行依法管理、责任明晰、规范有序、安全可靠、创新发展的原则。

第二章市场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第六条从事集贸市场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和营业执照,并具备从事集贸市场经营所必需的经营条件。

第七条从事集贸市场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场地、设施、设备和管理人员;(三)具有从事经营业务所必需的资金和经济实力;(四)具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劳动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条件;(五)其他依法规定的条件。

第八条从事集贸市场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的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执照》和其他相关证照。

第三章市场的经营管理第九条集贸市场的经营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经营;(二)安全行业标准和规范;(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四)开展公益性服务;(五)交易管理公正公平。

第十条集贸市场应当具备健全的市场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明确市场的经营计划、经营计划实施和经营活动监督管理等制度。

第十一条集贸市场应当设置完善的经营区域,根据经营需求和市场特点进行合理规划和划分,并公示在市场内外。

第十二条集贸市场应当设置完善的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充分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第十三条集贸市场应当制定并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市场内外安全和稳定的经营环境,避免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市场监管的法制

市场监管的法制

法制建设I市场监管的法制文I李明刚编者按:当前,市场监管部门在组织机构、执法职责主管内容等方面都发生了变化,所以面临的监管形势复杂、执行的法律法规多、牵涉面r;为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概况,特刊登此文,以统一厘清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分类和层级,并对之前所刊登的相关连载文章中有关目录标题的顺序分类予以梳理。

法制即法律制度。

广义的法制是一个多维度的概念,不仅包括静态的法律制度,还包括动态的立法、守法、执法和对法律实施的监督,也包括“依法办事”的原则或理念。

狭义的市场监管法制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制度。

按照法的部门区分,除宪法和国家法外,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包括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社会法、刑法等实体法,以及有关诉讼和非诉讼程序法。

市场监督管理职能涉及领域广泛,市场监管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涉及上述各个法部门且数量众多。

(一)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分类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组建方案要求,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和法律法规体系涉及原工商行政管理领域、原发展改革部门的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领域、原商务部门的反垄断领域、原食药部门的食品安全领域、原质检部门的质量技术监督领域、原食药部门的药品监管领域、原知识产权领域等7个领域。

另外,网络市场监管、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这两个方面的职能和法律法规与上述7个领域均有所涉及。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三定”规定,尽管市场监督管理职能涉及领域广泛,但主要职能可以概括为管理类和执法类。

管理类职能包括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原)工商行政管理、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反垄断、食品安全、(原)质量技术监督,网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药品、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专业管理,以及在机构人员、行政事务、财务、审计、科技、立法、程序等方面的综合管理。

执法类职能包括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原)工商行政管理、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反垄断、食品安全、(原)质量技术监督,药品、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专业执法,市场监管的综合执法,以及网络市场监管的专业执法和综合执法。

市场监管局规章制度

市场监管局规章制度

市场监管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加强市场监管,提高市场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市场监管局是按照法定职责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和服务的机构,负责市场监管工作。

第三条市场监管局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市场监管,防止市场垄断、欺诈和侵权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和经济发展。

第四条市场监管局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件处理等制度,加强对市场主体和产品的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第五条市场监管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能,依法公正、高效地处理市场监管相关事务,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六条市场监管局根据需要,可以委托专业机构、专家学者等第三方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保证市场监管工作的专业化和科学化。

第七条市场监管局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严格执行监管规章制度,不得徇私舞弊,不得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

第二章监督管理第八条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登记、备案等管理,建立完善市场主体信息库,做好市场主体的分类管理。

第九条市场监管局对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

第十条市场监管局制定并实施市场监督计划,开展对市场主体的监督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市场监管局依法开展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维护市场价格秩序,防止价格垄断、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市场监管局对市场主体的广告宣传行为进行监管,严禁虚假宣传、误导宣传等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市场监管局依法开展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管,保障消费者权益。

第十四条市场监管局建立健全市场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市场风险的监测、评估和预警,及时处理市场风险事件。

第十五条市场监管局开展消费者维权工作,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指导和支持消费者维权行为。

第十六条市场监管局定期发布市场监管信息,加强市场监管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监管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农贸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本

农贸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本

农贸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农贸菜市场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农贸菜市场的运作和管理行为,促进农产品流通的顺畅和健康发展。

第二条农贸菜市场的管理原则是服务农民、服务消费者,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第三条农贸菜市场应当依法经营,坚持公平竞争,保护商户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农贸菜市场的管理由市场管理机构负责,具体事项由市场管理办法确定。

第二章市场经营者的准入和退出第五条申请开办农贸菜市场的经营者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和条件,按照有关规定向市场管理机构申请。

第六条农贸菜市场的退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市场管理办法的规定,须提前一定期限向市场管理机构申请。

第三章农产品交易规则第七条农产品交易应当按照质量优先、保鲜期限、价格透明、批发零售有序的原则进行。

第八条农产品的销售价格应当合理、公开、不得垄断或操纵市场价格。

第九条农产品的摆放和陈列须符合卫生要求,摊位布局应当有序、安全。

第十条农产品的交易时间和方式须定期公告,以及时通知商户和消费者。

第四章市场秩序管理第十一条农贸菜市场的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市场秩序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市场的正常运转和顺利交易。

第十二条农贸菜市场内禁止虚假宣传、欺诈行为和假冒伪劣产品的销售。

第十三条农贸菜市场应当配备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商户和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四条农贸菜市场应当定期进行市场环境卫生清理和消杀工作,保持市场的整洁和卫生。

第五章监管机构的职责第十五条农贸菜市场的监管机构应当加强对市场经营者和商户的日常监管,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处理。

第十六条农贸菜市场的监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巡查制度,加强对市场的巡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农贸菜市场的监管机构应当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抽检工作,发现不合格产品及时处理和通报。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对农贸菜市场的违规经营行为,市场管理机构有权进行警告、罚款、暂停营业等处理措施。

第二十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或者多次违规的市场经营者,市场管理机构有权暂停或者撤销其经营资格。

2024年市场管理规章制度

2024年市场管理规章制度

2024年市场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市场经济活动。

第三条市场经营主体应当依法进行经营活动,遵守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原则。

第四条政府应当加强市场监管,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的公平有序运行。

第五条本规章所称市场经营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作社等。

第六条市场经济发展应当坚持产权清晰、制度规范、市场竞争、公正监管的原则。

第七条市场经济应当坚持效益最大化和社会效益相统一,注重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的协调。

第二章市场准入第八条依法设立市场主体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经济组织的注册和登记手续。

第九条政府应当简化市场准入程序,加快审批和登记流程,提高市场主体的注册便利化。

第十条政府应当依法公开市场准入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平的准入机会。

第十一条依法设立市场主体应当具备一定的经营条件和资质要求,确保市场经营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二条依法设立市场主体应提交真实、完整的相关材料,禁止虚假登记和欺诈行为。

第十三条依法设立市场主体不得歧视性地限制外资进入,保护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市场竞争第十四条市场主体应当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禁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十五条政府应当建立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打击价格垄断、虚假宣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十六条市场主体可以依法组织联合经营、合作组织等方式进行市场竞争,但禁止组织结构和经营行为的垄断行为。

第十七条市场主体应当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禁止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行为。

第四章价格监管第十八条政府应当依法制定和调整价格,维护市场价格的合理和稳定。

第十九条政府应当依法打击价格垄断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的公正和透明。

第二十条市场主体应当依法明码标价,禁止不合理的价格歧视。

第二十一条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的价格监管机制,加强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价格违法行为。

市场监督管理法全文内容

市场监督管理法全文内容

市场监督管理法全文内容题目: 《市场监督管理法全文内容》解析摘要:本文将逐步解析中括号内主题《市场监督管理法全文内容》,从法律的构成、目的、适用范围、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逐一分析,以期为读者提供一个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市场监督管理法》的指南。

引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监督管理日益显得重要。

作为一部重要的法律法规,《市场监督管理法》于2018年3月1日正式生效。

本文将深入探讨该法律的内容,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用法律。

一、构成要素《市场监督管理法》共计八章七十四条。

其中,第一章为总则,第二章至第四章分别规定了市场主体、市场行为和市场监管方式。

第五章至第八章涉及市场监管机构、市场监管措施、法律责任等。

二、法律的目的《市场监督管理法》的目的是采取一系列措施,保证市场秩序,推动经济健康发展。

该法旨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加强对市场的监管,提高市场参与者的权益保护,并有效防范和打击市场违法行为。

三、适用范围《市场监督管理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和相关市场行为。

不论是国有企业、个体经营者,还是外商投资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都必须遵守该法。

四、法律责任《市场监督管理法》重视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

其中规定了对于不同违法行为采取的不同处罚措施,如行政处罚、经济制裁等,并对重大违法行为设置了更加严厉的制裁规定。

此外,本法还明确了依法打击市场欺诈行为、打击虚假宣传行为等措施,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结论《市场监督管理法》是一项重要法律法规,旨在规范市场行为,保护和促进经济的发展。

通过以上解析我们了解到,该法律的构成、目的、适用范围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均有详细规定。

对企业和个人而言,遵守《市场监督管理法》是维护自身权益和参与公正竞争市场的基本要求。

相信随着该法的落地实施,中国的市场监管将更加公正透明,市场行为将更受法律约束,市场经济将迈向更高水平的发展。

市场监管与法律合规制度

市场监管与法律合规制度

市场监管与法律合规制度一、背景与目的为了规范企业市场行为,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合规本领,保护经济秩序,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利益,订立本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全部员工、职工以及关联企业的工作人员。

三、市场监管1.全部员工和职工应遵守相关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不正当的市场行为。

2.供应的产品或服务必需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3.员工在市场竞争中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禁止任何虚假宣传、诋毁竞争对手、不正当竞争行为等。

4.员工对市场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义务进行监督和举报。

5.合作伙伴的选择和管理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与有违法行为的企业合作。

四、法律合规1.全部员工和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犯罪行为。

2.涉及到业务、合同或其他的法律事务应及时与法务部门沟通,确保合规。

3.接受媒体采访、发表言论及参加活动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不得泄露机密信息,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和声誉。

4.严禁员工利用职务之便进行利益输送、贿赂受贿等违法行为,不得参加渎职、玩忽职守等违法犯罪行为。

5.知识产权保护是公司的紧要资产,员工应加强对公司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权益。

6.员工在业务活动中,应把握合同条款、业务商定的合法合规性,不得擅自转变或违约。

五、防备与处理违规行为1.公司将建立健全内部掌控制度,加强对市场监管与法律合规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合规本领。

2.员工发现并认定他人的违规行为,应及时向上级报告,搭配公司进行调查和处理。

3.公司将对违反市场监管和法律合规制度的员工进行处理,包含批判教育、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社会处理、法律追究等。

4.公司将建立健全举报机制,鼓舞员工乐观举报违规行为,对举报人进行保护,保证举报的真实性和保密性。

六、违规行为处理的程序与方式1.员工发现他人的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向直接上级报告。

2.直接上级收到举报后,应立刻进行初步核实和调查。

市场监督管理法全文内容

市场监督管理法全文内容

市场监督管理法全文内容市场监督管理法全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法律法规,全文共分为十三章,包含一百四十三条规定。

该法旨在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督,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第一章为总则,规定了法律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监督管理的职责等内容。

其中明确了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规定了市场主体的准入与退出制度。

根据该法,市场主体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同时依法退出市场,保证市场主体合法管理和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明确了市场监督管理的执法机关及其职责。

该章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组织机构、职责和权限,以及与其他执法部门的协作关系。

同时,该章还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程序和执法手段等内容。

第四章至第六章则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中的市场秩序、商品和服务质量、价格监督等具体内容。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

第七章至第九章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中的食品安全、药品监管和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的内容。

以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出发点,该法对涉及公众健康的领域进行了细致的规定和管理。

第十章至第十一章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中的网络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市场监管已成为市场监管的重要任务之一。

第十二章规定了对市场违法行为的处理和处罚。

根据该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措施,对于涉及犯罪的行为,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最后,第十三章对市场监督管理法的法律责任和法律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确保市场监督工作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市场监督管理法是中国市场监管体系的基础法,为确保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撑。

该法内容涵盖广泛,法律条文明确,措施科学合理。

这一法律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市场监督管理法还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使经营者能够更好地了解和遵守市场规则。

市场监督管理法全文内容

市场监督管理法全文内容

市场监督管理法全文内容
摘要:

I.市场监督管理法的背景和重要性
- 概述市场监督管理法对于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作用
II.市场监督管理法的主要内容
- 市场监督管理法的定义和适用范围
- 市场监督管理法的主要原则
- 市场监督管理法规定的主体和监管部门的职责
III.市场监督管理法的具体实施
- 监管措施和处罚手段
- 市场主体和经营行为的规定
- 商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管
IV.市场监督管理法的意义和影响
- 对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 对市场主体行为的规范和引导
- 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接下来,我将按照,详细具体地写一篇文章。

正文:
市场监督管理法是我国的一部重要法律,旨在保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促进经济发展。

该法律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
竞争、保障消费者权益、推动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市场监督管理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该法定义了市场监督管理法适用范围,明确了市场主体和监管部门职责。

其次,该法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法的主要原则,包括依法监管、公开透明、公正公平、便民高效等。

最后,该法规定了具体的监管措施和处罚手段,以及市场主体和经营行为的规定、商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管等内容。

市场监督管理法的实施对于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该法的实施可以有效地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障消费者权益,推动经济发展。

此外,该法还可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促进市场主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高市场主体的社会责任感和诚信意识。

市场监管工作制度

市场监管工作制度

市场监管工作制度一、背景市场监管工作制度是保障市场秩序、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制度之一。

二、基本原则2.1 法治原则市场监管工作必须遵循法律、法规,维护法律尊严、公正、公平、公开。

2.2 客观公正原则市场监管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依据事实和法律,不得擅自扩大处理范围或造成不良影响。

2.3 整体协调原则市场监管工作应当维护全局性、协调性、综合性,依法协调涉及多部门、多行业的市场监管工作。

三、主要内容3.1 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工作机制,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分工、职责和任务,细化市场监管工作流程和标准。

3.2 健全市场主体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分类监管制度,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市场主体的监管,挖掘隐蔽风险点,开展综合执法行动。

3.3 完善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完善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完善的监管信息系统,依法规范信息采集、共享、利用等环节。

3.4 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保障监管执法的严格性和公正性。

四、保障措施4.1 改革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减少低水平、低质量竞争。

4.2 增加市场监管资金投入增加市场监管资金投入,为市场监管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4.3 加强市场监管执法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市场监管执法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公开市场主体执法记录,推进信用执法。

五、要求和措施5.1 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明确各部门和各单位市场监管工作的责任和任务。

5.2 加强沟通协调,推进联动式监管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推进联动式监管,形成合力,打造有力的市场监管工作合力。

5.3 领导亲自抓,确保顺利实施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抓、全程抓、抓到底,确保市场监管工作的顺利实施。

市场监督管理法全文内容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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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法全文内容-回复《市场监督管理法》全文内容引言:市场监督管理法(简称“《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一部法律,为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本文将详细解读《法》的全文内容,以便更好地了解和运用该法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明确了该法律的立法目的和依据,旨在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

同时,该法律还明确指出,市场监督管理应当遵循法治原则和风险管控原则。

第二章监督管理机构第二章主要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权限和职责。

其中规定了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统筹领导,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同时还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的执法职责、查封、扣押、没收和罚款等执法手段的执行条件和程序。

第三章市场监管行为第三章明确了市场监管行为的范围和内容。

规定了打击市场违法行为的目标和措施,包括查处虚假广告、违法销售、生产伪劣商品等行为。

同时还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在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依法履行的职责,包括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执法信息、监督抽查商品和服务等。

第四章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第四章规定了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范围和内容。

明确了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是市场竞争的基础,规定了对于生产、销售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产品,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有权采取查封、扣押、责令停产停业等措施,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五章食品安全监管第五章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的目标和措施。

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食品抽样检验、风险监测等监管行为,对违法食品进行查封、扣押、罚款等处罚措施。

同时还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定责任和追究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

第六章消费者权益保护第六章明确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原则和措施。

规定了消费者权益公益诉讼的范围和程序,明确了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消费者组织开展维权活动。

市场监督管理条例

市场监督管理条例

市场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规范市场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市场监督管理,是指国家对市场上商品、服务的生产供应、流通、使用以及市场价格及有关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国家对市场的监督管理应当采取多种手段,遵循综合、分类、灵活的原则。

第四条对农业品种、医疗器械、药品、食品检验、重大危险源、特殊器材、计量仪器等商品应当要求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第五条对市场价格和交易行为,应当采取正面管理措施,如实行价格报告联网,建立国内市场供求关系数据库,加强价格监测,实施竞争性采购,鼓励促进市场竞争。

第六条对市场上存在的假冒伪劣、过期售卖以及安全性隐患等行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例如加强监控、惩戒违法行为以及追究违法者责任等措施。

第七条对涉及消费者利益的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市场行业,应当贯彻综合管理的原则,加强监督管理,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防止消费者受到欺诈如浮报牌宣传,假冒伪劣等行为欺骗。

第八条本条例规定的市场监督管理措施要落实到位,部门间协作有序,法治有力,以确保市场活动的公正、诚信和规范。

第九条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场监管人员管理制度汇编

市场监管人员管理制度汇编

市场监管人员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场监管人员的行为,保障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场监管人员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开展市场监管工作。

第二章岗位设置和权限第三条市场监管人员的岗位设置和权限应当符合国家规定,依法行使监管权力。

第四条市场监管人员应当清楚自己的职责范围,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不得越权或滥用职权。

第五条市场监管人员除非获得授权,不得擅自参与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不得对监管对象进行不正当的干预。

第三章岗位招聘和培训第六条市场监管人员的招聘应当依法公开、公正、公平进行,选拔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岗位要求。

第七条市场监管人员入职后,应当接受规范的岗前培训,掌握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操守,了解监管流程和工作规范。

第八条对市场监管人员进行定期的业务培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适应市场监管工作的需要。

第四章从业行为第九条市场监管人员应当遵守从业规范,忠于职守,廉洁自律,信守承诺,不得违法违纪、徇私舞弊,不得参与市场主体的违法活动。

第十条市场监管人员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机密,不得泄露监管对象的商业秘密。

第十一条市场监管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勤勉、审慎地履行监管职责,不得收受礼金、回扣或者其他财物。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二条对市场监管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机制,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三条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市场监管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业绩进行奖惩。

第十四条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公开透明,依法回应社会关切。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者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对市场监管人员涉嫌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进行调查核实,绝不包庇、 ove罩。

第十七条对监管部门对市场监管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格追责,对失职渎职等行为严肃处理。

市场监管与规范管理制度

市场监管与规范管理制度

市场监管与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章制度的目的和依据1.1本制度的目的是对企业内部市场监管与规范管理进行认真规定,确保企业市场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企业利益。

1.2本制度的依据包含《企业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内部制度和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全部与市场相关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销售、采购、促销、广告、竞争等,适用于全部员工、管理人员和外部合作伙伴。

第二章市场准入和资质管理第三条市场准入3.1企业市场准入是指企业进入特定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过程。

3.2企业在选择市场进入前,应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市场需求,评估市场风险,并提出可行的市场准入策略。

3.3市场准入策略应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包含但不限于注册登记、资金门槛、技术要求等。

第四条资质管理4.1企业经营所需的资质应当依法取得,包含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行业许可证、资质证书等。

4.2企业应当及时更新资质证件,确保资质证件的有效性。

4.3企业应建立资质证件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流程,确保证件的存档、复印等工作。

第三章销售与营销管理第五条销售方式和渠道管理5.1企业应依据市场需求和产品特点确定合适的销售方式和渠道。

5.2企业应建立销售人员培训制度,提升销售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

5.3企业销售人员应严格遵守销售规范,不得利用不正当手段进行销售,不得扰乱市场秩序。

第六条广告与宣传管理6.1企业广告宣传应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不得夸大产品功能、误导消费者,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6.2企业广告宣传应事先经过内部审核,并明确审核流程和责任人。

6.3企业广告宣传应准确、清楚、合理,不得使用虚假宣传、夸大事实等不正当手段。

第七条促销和折扣管理7.1企业促销活动应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不得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7.2企业促销活动应明确活动内容、期限、规定,且不得随便更改。

7.3企业促销活动应有健全的记录和归档制度。

2024年市场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2024年市场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2024年市场管理规章制度星期日00:04为规范市场管理,营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特订立如下制度1,凡进入市场交易的经营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文明经营,礼貌待人,为市场赢得信誉,为自己创造效益。

2,宠物进入市场,应主动到门卫处申报进场品种和数量,并按规定及时交付市场管理费,如申报的数量与实际不符,按市场规定以一罚十。

3,各经营户在市场交易中,应讲究商业道德,做到互相尊重,买卖公平,做好自己的买卖,不乱讲别人坏话,如发生此类纠纷引起的后果,一切由肇事者自负。

4,保持市场清洁卫生,垃圾及死亡的宠物必须及时清理,自觉倒入市场垃圾箱,如发现脏乱现象,除责成清理外,发现一次罚款二十元。

5,各经营户应看好自己的宠物,以防伤害事故,如因看管不善造成咬伤他人及他人宠物的,应承担一切后果。

6,各经营户在自己的档____易,严禁在其他场所进行交易。

7,各经营户必须按月交纳水电费,拖欠一个月以上者,则由供电部门按规定作停电处理,并收取滞纳金,市场概不负责。

8,注意消防安全,加强防火工作,市场内不准私拉乱接电线,如谁私拉乱接电____生后果,一切自负。

9,各经营户应看管好自己的宠物及钱物,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如果发现偷盗者,按市场规定予以罚款____元。

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10,为维护社会稳定,严肃市场秩序,严禁在市场打架斗殴,坚决制止和杜绝宠物经营户雇佣外来人员进场聚众斗殴闹市,如有发生,一切后果由第一肇事者全部负责,并由市场会同公安机关追究肇事中的刑事责任。

11,各经营户必须按照租赁协议及时交纳房屋租金和市场管理费,如有拖欠,强行搬出。

12,以上各项制度自订立之日起有效,希各经营户共同执行,为创造美好的经营环境努力。

2024年市场管理规章制度(二)第一部分:市场准入与退出1. 市场准入a. 市场准入将依据企业的资质和能力进行评估,对合格的企业提供准入机会,并加强对其监管;b. 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重要领域的企业,将实行高标准的准入要求;c. 支持创新型企业和科技领域的发展,采取简化准入程序和优惠政策,降低准入门槛。

行政市场的工作规章制度

行政市场的工作规章制度

行政市场的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市场的工作秩序,保障市场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市场监管,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行政市场工作相关机构及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市场参与主体等。

第三条行政市场工作应当依法公正、严明执法,遵循客观、公开、透明的原则,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良性竞争,推动市场繁荣。

第四条行政市场工作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不得偏袒、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严禁涉嫌腐败行为。

第五条行政市场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应当不断学习提高,保持公正、廉洁的工作态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市场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六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本机构统一负责。

第二章行政市场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七条行政市场工作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市场参与主体等。

其中:(一)市场监管部门是指负责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的机构,负责对市场秩序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执法人员是指具备法律执法资格的人员,负责在市场进行执法检查和处理违法行为。

(三)市场参与主体是指各类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户、消费者等。

第八条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合理划分行政市场工作责任,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分工,形成协同合作、高效快速的工作机制。

第九条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规范、有效。

第十条执法人员应当依法行使执法权,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活动,不得违法乱纪、滥用职权。

第十一条市场参与主体应当遵守市场规则,诚信守法,不得从事欺诈、价码等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第三章行政市场工作的工作流程与方法第十二条行政市场工作的工作流程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处罚裁决、申诉复核等环节,确保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第十三条行政市场工作的方法应当科学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密切配合、侦查取证、听取证据、开展执法行动等,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市场经营管理制度范文

市场经营管理制度范文

市场经营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提高市场经营管理水平,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场经营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市场经营行为合法、公平、透明,促进市场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增长。

第三条市场经营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市场经营活动的主体,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经济组织等。

第二章市场准入管理第四条市场准入管理是指对从事市场经营活动的主体进行资质审查、许可发放的管理活动。

第五条从事市场经营活动的主体应当依法申请市场准入,提供相关材料,经资质审查,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件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六条市场准入主要包括以下环节:(一)资格审查:对市场经营主体的法律人资格、经营条件等进行审查。

(二)许可发放:对符合资格的申请者进行许可发放。

(三)备案登记:对市场经营主体进行备案登记,记录相关信息。

第七条市场准入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所有申请者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平等的准入机会。

第八条市场准入管理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从事特定行业的市场经营主体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和许可发放。

第九条市场准入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市场准入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市场准入的监督和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第三章市场竞争管理第十条市场竞争管理是指对市场经营主体之间的竞争行为进行监管和管理的活动,包括价格竞争、产品竞争、服务竞争等。

第十一条市场竞争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市场竞争的基本规则,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第十二条禁止市场经营主体进行捆绑销售、价格垄断、虚假宣传、低价倾销等损害市场竞争的行为。

第十三条市场竞争管理应当加强对市场经营主体之间的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及时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第十四条市场竞争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对市场竞争的监测和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促进市场竞争的健康发展。

第四章消费者权益保护第十五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指对消费者的权益进行保护和维护的活动,包括商品质量监督、价格监管、投诉处理等。

企业市场监管管理制度

企业市场监管管理制度

企业市场监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市场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全部与市场监管相关的业务活动,包含但不限于产品生产、销售、广告宣传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重要目标是加强企业对市场行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公平性和诚信性。

第二章市场行为规范第四条企业在市场活动中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条企业应依照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生产产品,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供应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

第六条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应明码标价,不得假借促销、折扣等手段进行价格欺诈行为,并应确保产品价格公平合理。

第七条企业不得限制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不得进行强制搭售、强制购买等垄断行为,不得限制消费者对其他同类产品的选择。

第八条企业应确保产品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完善,及时解决消费者的投诉和纠纷,维护企业声誉。

第三章市场监管机构第九条本企业应建立健全市场监管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指定特地负责市场监管工作的部门。

第十条市场监管部门应定期开展市场监测和调研工作,掌握市场动态,及时发现市场潜在问题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十一条市场监管部门可以采取市场巡查、抽查、检验等方式,对企业的市场行为进行监管和检查,并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假如发现企业的市场行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制止,要求企业整改,假如情节严重,应依法予以相应的惩罚。

第四章市场监管记录与报告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市场监管记录系统,记录包含但不限于市场活动、巡查情况、抽查结果、检验报告等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企业应定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市场监管相关信息,如销售数据、抽查检验结果等,以便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十五条企业应对违法违规市场行为进行整改,并报告市场监管部门整改情况和效果,并按要求供应相关证据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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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责任
– 民事责任: » 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应承担民事责任(50条 – 行政责任: » 反垄断措施:进入场所检查;查封扣留证据;查询银行账户;查阅资料 » 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反垄断罚款 – 刑事责任 »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泄漏被调查者商业秘密 » 垄断经营者:伪证、假证,拒绝调查
– 竞争法
• 地位:美国称自由企业大宪章;德国称经济宪法;日本称经济法的核心。 • 范围: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反限制竞争法或反垄断法; • 立法模式: – 一元基本法体例:韩国的《限制垄断和公平交易法》 – 二元基本法体例:德国的反不和反限、日本的防不和禁 – 单行法体例:如美国的谢尔曼法和克莱顿法及其他单行法 – 我国1993年《反不正当竞争法》,2007年8月30日的《反垄断法》, 二元基本法体例。
• 第三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弱者)
– 消费者
• 消费者保护组织及活动
– 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IOCU):1960年由美、英、澳、比、荷 五国发起成立,1983年该组织将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1995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更名为国际消费者协会,总部由海牙 迁至伦敦。该组织现有200多成员分布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 一个独立的、非政治性的、有影响力的世界性消费者组织。 – 中国消费者协会:1984年12月成立,1987年9月被IOCU接纳为正 式会员。
•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
– 限制竞争行为(垄断性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 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享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交易行为(指 定或限定用户购买或接受服务) » 政府机构的限制竞争行为(地方或部门保护) » 搭售或附加不合理条件 » 串通投标(招标者与投标者串通;投标者间串通)
– 不正当竞争行为
» 假冒名牌行为(名称、商标、标志标识、包装等) » 商业贿赂行为(回扣、佣金应明示入帐) » 虚假广告(对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等引人误解的虚假宣 传;广告经营者明知或应知而发布) » 掠夺性定价(低于成本倾销;鲜活、积压、季节、偿债) » 不正当有奖销售(欺骗性、巨额、以有奖推销质次价高) » 诋毁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业诽谤,捏造、散布虚假的) » 侵犯商业秘密(不被公众知悉,具经济价值,保密措施)
– 行政责任:
» 行政强制措施:查封、扣留、暂停支付,进入场所检查 » 行政处罚:责令停止侵害、罚款、没收、吊销、消除
– 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 侵犯商标专用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贿赂 » 执法人员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泄露商业秘密
• 第二节 反垄断法
– 垄断
• 垄断是一种市场结构形式,是竞争的必然结果。它主要指一个或几个 经营者独占市场或操纵市场,最终凭借此获取高额利润的行为。 • 垄断的后果可以是事实性的损害,也可以是潜在性的威胁,垄断现象 本身的存在即是对市场的一种损害。
– 垄断的查处与法律责任
• 反垄断部门
– 国家设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 –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 » 商务部(反垄断局):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我国 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开展多双边竞争政策国际交流与合作; 除由反垄断局负责审查经营者集中垄断行为外,商务部还将承担《反垄 断法》规定的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负责价格检查,查处价格垄断 » 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负责除价格垄断外的垄断 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
第七章 市场监管法律制度
• 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
– 竞争
• 并逐曰竞,对辩曰争,竞争是一种普遍的自然和社会现象;物 竞天择,适者生存,优胜劣汰是竞争的自然法则。怀念狼 • 经济法意义上的竞争指的是市场竞争,且主要是经营者间的竞 争,而非消费者间的竞争(拍卖、招投标属何种),即生产商 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争得市场中的有利地位,针对生产 或提供相同或相近商品或服务的其他经营者,在价格和质量方 面采取的争夺市场的行为。 • 竞争对资源的优化配置、实力的提升、消费者的实惠有利。但 也会带来一些消极后果:1、盲目性、自发性造成行业社会成 本增大;2、逐利性、排他性破坏现存秩序;3、相对性、矛盾 性形成垄断。 • 竞争的原则:自主;三公(公平、公正、公开);合理(诚实 信用);合法。 • 竞争手段:降低成本(价廉),提高质量(物美)
• 我国消法规定了消费者的九项权利(经营者的义务)
– 垄断的形式
• 经济垄断:经营者单独或联合或合谋或采取其他方法,在市场中限制、 排斥以及阻碍竞争的行为。表现为1、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与其它经 营者或交易相对人);2、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市场支配地位指 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 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3、 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合并,以股权或 资产转让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以合同方式取得对其他经 营者的控制权或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 行政垄断: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或干涉合法竞争的行为。1、限定或变相限定单位或 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2、妨碍商品在地 区之间的自由流通;3、排斥或限制外地经营者参与本地的招投标;4、 与本地经营者不平等待遇;5、强迫或规定垄断。
– 反垄断的适用除外
• 某些特定领域或特定行业不适用反垄断法规定。一是国有经济占控制地 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二是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某 些行业、产品或服务,应以国家社会整体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主导目 标,但不得滥用垄断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范围如下: • 特定部门和行业:如新闻、广电、出版、教育、能源、邮政、烟草、军 工等; • 知识产权领域: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但不得滥用(55 • 农业生产者及农村经济组织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存储等 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联合或协同行为;
法国达飞
丹麦马士基
瑞士地中海 2014年6月17日国家商务部 否决了来自欧洲全球最大三 家航运企业的联盟申请。这 是2009年反垄断法实施以来 商务部第二起否决外企在中 国并购联合的案例。
马士基、地中海航运与达飞是全球前三大集装箱海运企业,目 前都在中国从事集装箱班轮航运服务及相关业务等。2013年10 月,这3家企业签署协议,拟在英格兰和威尔士设立一家有限 责任合伙制的网络中心,统一负责交易方在亚洲—欧洲、跨大 西洋和跨太平洋航线上集装箱班轮的运营性事务。这就是所谓 的P3网络长期运营联盟(简称“P3联盟”),预计将从2014年 第二季度开始运营。 此前,美国和欧盟均对这个海运界最大联盟的运营申请基 本放行,P3联盟能否通过,中国的表态至关重要。 2013年9月18日,中国商务部收到本案经营者集中反垄断 申报。经审查,商务部认为,该网络中心的设立导致马士基、 地中海航运、达飞形成了紧密型联营,在亚洲—欧洲航线集装 箱班轮运输服务市场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参与集中 的经营者不能证明该集中对竞争产生的有利影响明显大于不利 影响或者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 垄断法》,商务部决定禁止此项经营者集中。
– 不正当竞争查处与法律责任
• 不正当竞争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查处的,依其规定(反垄断与反不正当 竞争执法局:调查权、强制措施权、行政处罚权) • 法律责任 – 民事责任:
» 赔偿责任:不正当竞争赔偿额难以计算的,以侵权人在侵权期间 所获得的利润为准,并应承担受害人调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 的合理费用(不具惩罚性质)。 » 宣告合同无效(针对合谋投标,但与合同法相背)
2008年9月18日,商務部收到可口可樂公司收購中 國匯源公司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申報材料。經申 報方補充,申報材料達到了《反壟斷法》第二十 三條規定的要求,11月20日商務部對此項集中予 以立案審查,12月20日決定在初步審查基礎上實 施進一步審查。
經審查,商務部認定:此項集中將對競爭產生不利影響。集中完成後可口可樂 公司可能利用其在碳酸軟飲料市場的支配地位,搭售、捆綁銷售果汁飲料,或 者設定其他排他性的交易條件,集中限制果汁飲料市場競爭,導致消費者被迫 接受更高價格、更少種類的產品;同時,由於既有品牌對市場進入的限制作用, 潛在競爭難以消除該等限制競爭效果;此外,集中還擠壓了國內中小型果汁企 業生存空間,給中國果汁飲料市場競爭格局造成不良影響。 為了減少集中對競爭產生的不利影響,商務部與可口可樂公司就附加限制性條 件進行了商談,要求申報方提出可行的解決方案。可口可樂公司對商務部提出 的問題表述了自己的意見,提出初步解決方案及其修改方案。經過評估,商務 部認為修改方案仍不能有效減少此項集中對競爭產生的不利影響。據此,根據 《反壟斷法》第二十八條,商務部做出禁止此項集中的決定。
反垄断执法机构成绩单
截至2014年8月底,国家发改委及其授权的地方价格主管 部门调查并做出执法决定的反垄断案件共计72件,其中国家发 改委直接查处20件,地方查处52件。查处了液晶面板、乳粉、 上海黄金饰品、汽车销售等一大批重大案件。 商务部共审结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案件875件。其中,无条 件批准849件占97%;附条件批准24件,禁止2件,两者合计占 3%。商务部审查的经营者集中案件几乎覆盖国民经济所有行 业,涉及全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包括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 汁案,禁止马士基、地中海航运和达飞设立网络中心案(P3案), 附条件批准嘉能可收购斯特拉塔案,丸红收购高鸿案等。 工商总局立案和授权省级工商局立案调查的反垄断案件共 39件,目前已结案15件,中止调查1件,调查领域涉及软件、 建筑材料、电信、保险、二手车交易、旅游、特种器材、供水、 燃气、包装材料等多个行业,涵盖各类市场主体。
– 不正当竞争
• 不正当竞争的概念与特征 –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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