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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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

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

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1.诚信行为。

期货从业人员应秉持诚信原则,诚实守信,在期货交易中不得采取欺诈、虚假宣传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

同时,还应遵守期货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严禁利用内幕信息、操纵市场等行为。

2.保护客户利益。

期货从业人员应以客户利益为先,坚守职业道德,做到真实、准确、全面地向客户提供信息和建议,不得利用客户信息谋取私利。

同时,还应确保客户资金安全,妥善保管客户资料,维护客户隐私权。

3.专业素养。

期货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持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保持行业内的敏感度和较高的分析能力,减少错误决策和风险操作的概率。

此外,还应严格遵守职业规范,严禁进行未经客户授权的交易和投资。

4.风险管理。

期货从业人员应具备对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和把握能力,根据客户情况合理配置资产组合,做到风险与收益的匹配。

在风险管理过程中,应遵守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交易策略和风险控制措施,确保客户资金安全和稳健运作。

1.维护市场秩序。

执业行为准则的制定和执行有助于建立公平、透明、有序的期货市场秩序,杜绝欺诈行为、内幕交易等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维护市场的信誉和稳定。

2.保护投资者权益。

执业行为准则规范了期货从业人员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升投资者的信心和满意度,促进投资者积极参与期货市场,推动市场健康发展。

3.提升行业形象。

借助执业行为准则,期货从业人员可以规范自身行为,提升行业整体的道德水平和职业形象,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增强公众对期货市场的认可和信赖。

为了有效实施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需要采取以下几个关键措施:1.完善监管制度。

加强对期货市场和从业人员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规范市场行为,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为执业行为准则的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2.强化监督检查。

加大对期货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规行为,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提高从业人员守法意识和自律性。

《论我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范文

《论我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范文

《论我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篇一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和金融市场的迅速发展,金融风险与日俱增,如何保障金融市场健康有序地运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成为当前我国金融监管工作的重要任务。

而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所在。

本文旨在探讨我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二、我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现状当前,我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以《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证券法》、《保险法》等为主要构成的法律法规体系。

这一体系对金融市场的准入、运营、退出等环节进行了全面规范,为金融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

然而,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和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入,现行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仍存在一些不足。

三、我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一)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一系列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但在某些领域仍存在法律空白,如互联网金融、影子银行等新兴领域。

同时,部分法律法规的条款过于笼统,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导致监管难度加大。

(二)监管机构职能重叠与监管空白并存目前,我国金融监管机构众多,各机构之间存在职能重叠和监管空白的现象。

一方面,这导致监管资源浪费;另一方面,也容易出现监管套利和监管真空,给金融市场带来风险。

(三)跨境金融监管合作有待加强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跨境金融活动日益频繁。

然而,我国在跨境金融监管方面的合作尚不完善,导致跨境金融风险频发。

四、完善我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建议(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针对金融市场的新形势和新问题,应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填补法律空白,提高法律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影子银行等新兴领域的监管立法。

(二)优化监管机构设置与职能配置应对金融监管机构进行整合和优化,明确各机构的职责和定位,避免职能重叠和监管空白。

同时,加强各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与沟通,形成监管合力。

(三)加强跨境金融监管合作加强与国际金融监管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共同应对跨境金融风险。

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在发展中面临一些问题,需要加以解决和完善。

资本市场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家的经济稳定和社会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解决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和完善建议方面进行讨论。

一、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1. 市场监管不够严格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监管不严格的问题。

一些上市公司存在财务造假、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对投资者利益造成了损害。

市场监管不严格导致了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给整个市场秩序带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

2. 投资者保护不完善我国资本市场的投资者保护工作存在不足,投资者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一些投资者由于信息不对称或者法律意识不强,而遭受投资损失。

诚信问题也不容忽视,一些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存在诚信缺失的情况,给投资者造成了较大的损失。

3. 市场流动性不足我国资本市场的流动性相对不足,市场交易不够活跃。

这给投资者带来了一定的不便,也不利于市场有效的运作。

流动性不足会导致市场交易成本增加,从而影响市场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4. 风险管理不完善我国资本市场的风险管理还有待加强。

一些投资者对风险认识不足,而市场中存在一定的信息不对称。

这使得投资者在市场上容易受到风险的侵害。

市场中的金融产品和衍生品种多样性也给风险管理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二、完善建议1. 加强市场监管,保护投资者权益为了解决资本市场监管不严格的问题,应当加强市场监管,完善市场准入机制。

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严格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大对财务造假和内幕交易等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

在投资者保护方面,应当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升投资者的法律意识和投资风险识别能力。

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建立健全的争议解决机制,及时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 加大流动性管理力度,提高市场活跃度为了解决市场流动性不足问题,应当加大流动性管理的力度,提高市场投资者的参与度。

证券法新旧对照

证券法新旧对照

证券法新旧对照
证券法是一个重要的法律制度,用于管理和监管证券市场,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证券法的内容和规定可能有所不同。

下面是一个对比新旧证券法的例子,以中国证券法为例:
新证券法(2021年修订):
1.加强对证券发行和上市的监管:加强新股发行和上市审核制度,加强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知情权。

2.加强对证券交易行为的监管:增加了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3.加强对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的监管:加强对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的监管力度,规范其经营行为,防范风险。

4.加强对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管:优化证券期货市场监管制度,加强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5.加强投资者保护:增加了对非法集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旧证券法(1998年修订):
1.对证券发行和上市的监管不够严格:审核制度相对较弱,信
息披露不完善,投资者知情权得不到保护。

2.对证券交易行为监管力度不够: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相对较小,投资者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

3.对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的监管力度不够:监管制度不完善,对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的经营行为约束力不足。

4.对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管不够健全:交易所的自律管理机制不完善,市场风险较大。

5.投资者保护措施不完善:对非法集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投资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以上是一个对比新旧证券法的简单例子,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证券法可能根据当地法律和市场情况有所不同。

金融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金融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金融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发展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际金融市场的不断扩大,金融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成为一个迫切的问题。

金融法律制度的完善不仅能够保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公正,也对国际投资和经济发展起到关键作用。

本文将探讨金融法律制度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改革和完善的建议。

一、金融法律制度的发展现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金融市场的复杂性和风险性不断增加,金融法律制度的发展也日趋完善。

目前,各国的金融法律制度主要包括金融市场法律制度、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和金融合同法律制度等方面。

在金融市场法律制度方面,各国普遍设立了证券法、期货法、银行法等法律,以确保金融交易的公平和透明。

同时,还建立了相应的交易所和监管机构,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和管理。

在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方面,各国建立了健全的金融监督机构和监管制度,对金融机构的运营和风险管理进行监管。

此外,还加强了对金融犯罪的打击,确保金融市场的安全和稳定。

在金融合同法律制度方面,各国法律建立了完善的金融合同法律制度,保护金融机构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金融交易的顺利进行。

二、金融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尽管金融法律制度已取得一定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金融法律制度的衔接性和协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由于金融市场的复杂性和多元化,现有的法律制度往往存在衔接不完善的问题,导致监管和执法的效果不尽如人意。

其次,金融法律制度的监管手段和措施需要创新和完善。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演变和新的金融业务的涌现,现有的监管手段和措施已经不再适应实际需要,需要进行创新和改进。

再次,金融法律制度的国际协调和合作亟待加强。

随着金融市场的全球化,跨国金融交易和资本流动不断增加,各国之间需要进行更加紧密的合作和协调,以应对跨国金融风险和犯罪。

三、对金融法律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的建议为了进一步完善金融法律制度,应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和完善。

首先,加强金融法律制度的协调和衔接。

各国应通过建立统一的金融法律框架,加强各种金融法律制度的衔接和协调,提高监管和执法的效率和效果。

优化营商环境和市场监管的加强和改进

优化营商环境和市场监管的加强和改进

优化营商环境和市场监管的加强和改进在当前经济形势下,营商环境和市场监管成为了许多国家和地区竞争优势的重要方面。

优秀的营商环境可以吸引更多的外资和人才,加快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进一步提高国家的竞争力;而市场监管则是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各国和地区都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和加强市场监管,中国也不例外。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如何加强和改进优化营商环境和市场监管,推进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优化营商环境1、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和政策文件,促进企业注册和投资。

近年来,中国不断推动“放管服”改革,简化企业注册程序,优化营商环境。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然有很多企业需要处理大量的行政审批手续,才能开展正常经营活动。

因此,应该继续加强制度设计和流程改革,让企业投资和运营更加简化。

此外,在政策文件制定过程中,也应该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利益,规避反复修改和不必要的繁文缛节。

2、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保障创新创业。

现代经济发展所需要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是非常重要的。

在国际竞争中,能否保障知识产权和促进技术创新,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

因此,在中国,应该通过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优化知识产权诉讼的解决机制等措施,为创新创业提供良好保障。

3、强化基层服务,提高企业满意度。

营商环境的优劣不仅取决于政策、法律等制度,更取决于基层服务的优劣。

因此,在加强营商环境的实践中,强化基层服务、提高企业满意度是非常重要的。

基层政府应该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社会服务和政策指导,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同时提供更加便捷的政策和服务措施,让企业在竞争环境中发展壮大。

二、加强市场监管1、完善市场监管法律制度。

市场监管工作必须建立在法制基础上,要做到法律有所依据、法律有所约束。

近年来,中国出台了一系列市场监管法律,如《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市场监管的制度建设仍存在诸多问题和漏洞,需要进一步完善。

完善市场主体法律制度的重要举措

完善市场主体法律制度的重要举措

完善市场主体法律制度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市场体系日趋完善,但市场主体法律制度仍然存在一定缺陷和风险。

完善市场主体法律制度,是保障公平有序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举措。

本文将从优化市场主体准入、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市场监管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优化市场主体准入准入机制是法治化经营的基础和前提。

合理的准入机制能够选拔优胜劣汰,规范市场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出现,促进形成长期稳定的市场秩序和环境。

优化市场主体准入,需要从以下方面进行完善:1、进一步取消或放宽行政许可制度。

要加强市场主体准入的制度建设,推进市场准入通过备案方式等简便快捷方式实现,提高市场准入效率,减少非必要的行政许可制度。

同时,对于企业高新技术研发投资、对环境有益的投资等可适当放宽准入限制,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发展,激发市场活力。

2、建立完善市场主体负面清单制度。

负面清单是基于规则、承诺和监督机制的市场准入管理方式,旨在防止行政干预和不公平竞争,切实维护市场经济规则。

根据《外商投资法》等法律要求,我国也将出台负面清单制度,明确限制外商投资和市场准入的领域和条件等信息。

建立完善市场主体负面清单制度,有助于促进市场准入公平、公正、透明,同时也进一步规范了市场主体的行为,营造健康、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规范经营行为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和市场环境的健康发展。

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1、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物质资产的保护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

知识产权是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我们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合法权益,保证市场主体的创新和发展活力。

2、建立健全竞争红线制度。

竞争是市场经济最根本的规则,但竞争范围有时会超出正常的竞争场景,导致市场失衡。

在整个经济运营中,特别是在不同行业中,应该制定竞争红线制度,对不公平竞争行为进行监管和打击,同时避免正常竞争的受限。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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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全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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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的制度建设与完善

金融监管的制度建设与完善

金融监管的制度建设与完善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日益繁荣,金融风险的管理和监管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金融机构的运营,不仅关系到金融安全,也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因此,金融监管的制度建设和完善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金融监管制度缺失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中国的金融监管制度存在一些缺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权力过度集中现有的金融监管体系中,权力过度集中在中国银行监管委员会(CBRC)手中。

虽然CBRC已经开始分担一些职责,但是在某些方面,例如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领域,监管机构的职责不够明确,存在重叠和缺失等问题。

2.监管手段不足中国的金融监管机构现有的监管手段比较单一,往往需要借助其他机构的力量才能完成监管任务。

同时,监管机构的专业水平与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存在一定的脱节,难以应对新型金融业务的复杂性和风险。

3.制度创新落后相比国外发达国家的金融监管制度,中国的监管制度还存在很大的缺陷。

一些新兴的金融业务或者新型风险,例如虚拟货币、P2P网络借贷等,缺乏相关的监管规范和应对措施。

二、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建设针对上述问题,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建设成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之一。

具体做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设立多元化的监管机构现有的监管机构过于单一,应该设立多元化的监管体系。

例如,证券市场可以设置证券监管委员会,保险市场可以设置保险监管委员会。

这样可以有效地降低监管机构的权力过度集中问题。

2.优化监管手段现有的监管手段可以通过制定更为详尽的规章制度,完善监管信息化平台,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素养等方式进行优化。

同时,积极探索新型的监管手段,例如监管科技、大数据等,提高监管效能和监管水平。

3.制度创新当前金融市场日新月异,新颖的金融风险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监管,风险会大幅上升。

因此,政府应该加强对新兴金融业务的监管研究,同时建立创新的监管机制和制度,针对性地弥补监管制度之间的空缺,使监管能够更及时更有效地进行。

完善市场监管机制

完善市场监管机制

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市场监管机制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监管措施,旨在保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和发展,市场监管机制也需要不断完善和优化,以适应市场化的需求。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述如何完善市场监管机制。

一、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市场监管机制的第一步是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市场监管问题,政府应加大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力度,确保法律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同时,要强化对法律的执行力度,建立起严格的执法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

二、加强市场监管部门的能力建设市场监管部门是市场监管机制的主要执行机构,其能力的强弱直接决定了市场监管的水平和效果。

因此,应加强市场监管部门的能力建设,提高其办事能力和监管水平。

一方面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强信息采集和分析能力,通过信息化手段,及时准确地获取市场信息,对市场进行全面监管。

三、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的主要参与者,对其进行监管是完善市场监管机制的关键。

政府应建立起健全的市场主体登记制度,对市场主体进行统一的登记、备案和归档管理。

同时,要加大对市场主体的日常监管力度,从事前预警、事中监管到事后追责,全面把握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

对于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要依法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四、鼓励市场主体自律除了对市场主体实施监管外,还应鼓励市场主体发挥自律作用。

政府可以通过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制定行业规范、推动行业协会发挥监督作用等方式,引导市场主体自觉遵守市场规则,加强内部管理。

同时,要加强行业间的合作与沟通,推动各方共同建设和维护市场秩序,形成共治共享的局面。

五、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市场监管机制的完善还需要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市场监管已经超越国界成为全球性问题。

政府应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合作,分享市场监管的经验和做法,共同应对市场监管面临的挑战。

试析期货公司的合规监管

试析期货公司的合规监管

试析期货公司的合规监管在金融市场的复杂体系中,期货市场作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其稳定与健康的发展对于整个经济体系的运行至关重要。

而期货公司作为期货市场的关键参与者,其合规监管更是保障市场平稳运行、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核心环节。

合规监管对于期货公司而言,意义重大。

首先,它有助于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在一个合规的环境中,所有市场参与者都能够依据相同的规则进行交易,避免了不正当竞争和市场操纵的行为,确保了市场价格能够真实反映供求关系。

其次,合规监管能够有效降低金融风险。

期货交易本身具有较高的风险性,如果期货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可能会引发系统性风险,威胁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

再者,合规监管有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投资者在参与期货交易时,往往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弱势地位。

严格的合规监管可以确保期货公司如实披露信息,规范经营,防止投资者受到欺诈和损失。

那么,期货公司的合规监管具体包含哪些方面呢?从内部治理结构来看,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这包括明确的决策流程、风险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例如,在决策方面,应当有清晰的权限划分,避免权力过于集中导致的决策失误和违规行为。

在风险管理方面,要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进行全面评估和监控,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

在人员管理方面,期货公司需要对从业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和持续的教育培训。

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道德操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不得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期货公司应当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员工合规经营,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业务流程的合规性也是监管的重点之一。

期货公司在客户开户、交易执行、资金管理、风险控制等各个环节都应当遵循严格的操作规范。

比如,在客户开户时,要充分了解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确保客户具备相应的投资知识和经验。

在交易执行过程中,要保证交易的公平、公正,及时处理客户的交易指令,不得延误或篡改。

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资本市场也愈发成为我国经济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资本市场在运行中也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制约了其发展和健康运行。

本文将对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完善建议,以期能够更好地推动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1. 问题一:市场监管不严格我国资本市场监管体系相对不够完善,监管机构的力度和效率亟待提高。

不同的监管部门之间存在监管漏洞,监管职责不够清晰,导致监管重心不够明晰,并且存在监管漏洞。

建议:加强资本市场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完善法律法规,提高监管的效率和严格性。

要加强不同监管机构之间的协作和监管协调,强化跨部门监管,确保监管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2. 问题二:信息披露不透明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着信息披露不规范、不透明的问题,公司信息公开不足,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投资者往往难以获取到真实、完整的信息,难以做出明智的决策,造成了投资风险的增加。

建议: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要求上市公司按照规定及时、真实、完整地披露信息,加强信息披露的监管和约束力度,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审核和监督,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真实性。

3. 问题三:市场投机泛滥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着过度投机的现象,特别是股票市场和期货市场。

一些投机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市场的稳定性和健康发展。

建议: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市场投机行为,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限制过度投机。

在市场运行中,要加强市场调控,防范市场波动过大,保障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要加强市场宣传教育,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避免盲目追涨杀跌,减少投机投资行为。

4. 问题四:股权结构不合理我国上市公司中存在着相当一部分公司控股权集中、股权结构不合理的现象,这种现象导致了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容易出现权益争夺和风险隐患。

建议:加强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建设,推动上市公司实施股权多元化,减少股权集中,提高公司治理的民主化和透明度。

期货从业人员的市场监管与合规管理

期货从业人员的市场监管与合规管理

期货从业人员的市场监管与合规管理市场监管和合规管理对于期货从业人员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它们在保障期货市场公平、公正和透明的运作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本文将探讨期货从业人员在市场监管和合规管理方面的职责和要求,并介绍一些相关的政策和规定。

一、市场监管市场监管是指对期货市场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并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对期货从业人员而言,积极参与市场监管是必不可少的。

1.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期货从业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法》、《期货交易所规则》等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从事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

2. 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期货从业人员在进行市场交易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市场异常情况。

同时,要严格遵守信息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客户信息和内幕信息。

3. 防范风险期货从业人员应具备风险意识,能够判断和应对市场风险。

他们需要通过研究市场动态、分析行情等手段,及时调整交易策略,有效控制风险。

二、合规管理合规管理是指期货公司和交易所根据监管要求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以确保其业务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期货从业人员在合规管理方面有以下责任和要求。

1. 了解和遵守内部规定期货从业人员应仔细学习和了解所属公司和交易所的内部规定,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业务操作和风险控制措施。

同时要及时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从业水平。

2. 执行交易限制和禁令期货公司和交易所通常会制定交易限制和禁令,以控制市场风险。

期货从业人员应严格执行这些限制和禁令,不得违反规定进行交易,避免违规操作导致的法律后果和风险。

3. 落实内部监管和风控措施期货公司和交易所都会建立一套完善的内部监管和风险控制措施,以确保业务运作的安全和稳定。

期货从业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司的内部审计、风险管理等工作,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三、政策和规定为保障期货市场的正常运行和投资者的利益,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规定,对期货从业人员的市场监管和合规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与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对市场监管法律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

市场监管法律制度作为维护市场秩序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必须不断进行改革与完善,以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变化。

一、加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是市场监管法律制度中的重要环节。

目前,我国市场主体众多,涉及各行各业,登记管理工作任务繁重。

为了更好地加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第一步应当是推进市场主体统一信用代码制度的实施。

通过统一信用代码,可以更好地识别市场主体信息,避免重复登记和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第二步是加强市场主体分类管理,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档案,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市场主体诚信意识和责任感。

二、强化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市场监管执法是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重要表现形式。

然而,现行市场监管执法存在执法力度不足、执法效能低下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应当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能。

一方面,要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

另一方面,要加强执法手段的创新,借助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执法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三、优化市场监管投诉举报机制市场监管投诉举报机制是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目前投诉举报机制存在投诉渠道不畅、反映问题难以解决的问题。

为优化投诉举报机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推行互联网+投诉举报,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投诉举报服务,方便群众随时随地进行举报。

其次,建立健全投诉举报的快速处理机制,确保投诉举报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最后,加强对投诉举报人的保护,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市场监管中来。

四、加强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宣传教育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完善需要得到广大市民的支持和理解。

为此,应当加强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

一方面,要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重要性和实施效果。

另一方面,要加强市场监管法律知识的普及,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证券法》存在的缺陷及对其完善的建议

《证券法》存在的缺陷及对其完善的建议

《证券法》存在的缺陷及对其完善的建议【摘要】本文分析了《证券法》存在的缺陷及对其完善的建议。

在《证券法》存在的缺陷部分,主要包括监管不力、处罚力度不足、信息披露不透明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了若干建议,包括加强监管部门的监督能力、提高处罚力度、加强信息披露制度等。

通过对《证券法》的完善,可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健康发展。

本文总结指出,只有不断完善法律制度,才能更好地适应市场的发展需求,确保证券市场的长期稳定和健康发展。

【关键词】证券法, 缺陷, 完善, 建议, 引言, 结论1. 引言1.1 引言在金融市场中,证券法是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证券市场稳定运行的法律规范。

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变化,证券法也逐渐暴露出一些缺陷和不足之处。

本文将探讨《证券法》存在的缺陷,并提出对其完善的建议。

证券法在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和僵化性,无法及时应对市场变化和新情况的出现。

在监管措施和制裁力度方面存在不足,未能有效防范和打击证券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

证券法在规定框架和条文上也存在一些模糊和漏洞之处,导致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和争议性。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建议可以在《证券法》中增加灵活性条款,使其更具适应性和前瞻性;加强监管机构和执法部门的职能和权力,提高监管的效力和效率;加强对证券市场各方的监管和约束,完善市场秩序和规范行为。

完善《证券法》是维护证券市场稳定和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和建议,为证券市场的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2. 正文2.1 《证券法》存在的缺陷1. 法律条文不够完善《证券法》在规定上存在空白和模糊的情况,例如对于新兴证券品种的监管规定不够具体,导致监管空白和监管漏洞的出现。

法律条文中的一些术语和定义不够清晰,容易引起不同解读,给市场主体和监管部门造成困扰。

2. 监管力度不够强度虽然《证券法》规定了监管机构对证券市场的监督职责,但实际监管力度不够强度。

关于促进 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建议

关于促进 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建议

交易市场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为了促进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我们需要一系列有效的措施。

以下是我对促进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建议:一、加强监管1. 提高监管力度:加强对交易市场的监管力度,增加监管人员和设备投入,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确保市场交易秩序的规范和公平。

2. 完善监管制度:完善交易市场监管制度,修订相关监管法规,加强对交易市场各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市场交易秩序的稳定和安全。

3. 加强信息披露:加强对市场信息的披露,提高市场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开性,降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市场风险。

二、加强投资者教育1. 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加强对投资者的风险教育,提高投资者对市场风险的认识和防范能力,降低投资者投资风险。

2. 宣传金融知识: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金融知识的宣传,提高投资者的金融素养,增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能力。

三、促进市场竞争1. 放开市场准入:放开市场准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促进市场竞争,增加市场活力。

2. 鼓励创新发展:鼓励企业和机构开展创新业务,推动特色交易市场的发展,提高市场对外竞争力。

四、加强国际合作1. 拓展国际市场:加强与国际交易市场的合作,拓展国际市场资源,提升国际市场参与度。

2. 加强跨境监管:加强与国际监管机构的合作,推动跨境监管合作,提高国际市场交易的规范和安全性。

五、完善风险管理1. 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市场风险的监测和评估,预防和化解市场风险。

2. 健全风险应急预案:健全市场风险应急预案,提高市场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市场交易风险的可控性。

六、加强行业自律1. 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引导各行业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加强行业协会建设,规范行业内部交易行为。

2. 推动行业规范发展:积极引导行业规范发展,促进行业自律,提高行业整体发展水平。

促进交易市场健康发展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加强监管、加强投资者教育、促进市场竞争、加强国际合作、完善风险管理、加强行业自律,这些都是保障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一个稳定、公平、透明的市场秩序,而市场监管部门则起到了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作用。

为了应对日益复杂的市场环境和新兴的市场问题,市场监管部门需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来加强市场监管工作,从而实现市场秩序的健康发展。

一、加强市场监管体制建设有效的市场监管必须有一个健全的体制作为支撑。

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自身组织体系建设,完善内部职责划分和工作流程,确保监管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

同时,还应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监管市场。

市场监管部门还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通过加强培训,提供更好的学习和成长机会,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市场监管队伍。

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责。

二、加大对市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市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对于滥用市场垄断地位、价格欺诈、虚假广告等严重侵害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形成震慑作用。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还要加强市场监测,及时发现市场问题和动态,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

通过建立健全的信息采集和分析系统,掌握市场运行的实时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市场秩序的混乱和失控。

三、提升市场监管技术手段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市场监管部门应积极应用新技术手段,提升市场监管的效能和准确度。

通过建设智慧监管平台,融合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对市场活动的全面监控和预警。

这样能够快速、准确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更有效地维护市场秩序。

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还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

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制定宣传材料等方式,深入解释市场监管政策和法规,引导市场主体树立正确的市场理念,遵守市场规则,形成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与消费者的沟通和联系,了解他们的需求和诉求,及时解决问题,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监管制度机制建立完善情况

监管制度机制建立完善情况

监管制度机制建立完善情况监管制度机制建立完善情况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关系到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监管制度机制的建立完善情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1. 监管法律框架的构建。

监管法律框架的构建是监管制度机制建立完善的基础。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监管法律框架应该明确、具体、完善,以便能够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和金融市场的稳定。

例如,许多国家已经制定了证券监管法、期货监管法、外汇监管法等法律法规,为金融市场的监管提供了法律保障。

2. 监管制度体系的建立。

监管制度体系是指由一系列监管政策和监管规定组成的制度框架,其目的是为金融市场的监管提供全面、系统、有效的指导。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监管制度体系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考虑到金融市场的不同特点和监管需求。

3. 监管制度的实施和落实。

监管制度的实施和落实是监管制度机制建立完善的关键。

监管制度应该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并且应该得到相关部门和机构的积极响应和落实。

例如,在监管制度的实施和落实过程中,需要建立监管协调机制,加强监管人员和机构之间的沟通和协作,以确保监管制度的顺利实施和落实。

4. 监管制度机制的不断创新和优化。

监管制度机制的建立完善是一个不断完善和优化的过程。

监管制度应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金融市场变化而不断创新和优化,以适应监管需求和金融市场的发展。

例如,在监管制度的创新和优化过程中,可以考虑引入一些新的监管理念和技术,提高监管效率和准确性。

监管制度机制建立完善情况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金融市场的不同特点和监管需求,以及相关部门和机构的积极响应和落实。

只有通过不断完善和优化监管制度机制,才能保护投资者和金融市场的稳定,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市场监管是一个国家管理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促进公平竞争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现实中,我们也要直面市场监管中所存在的问题。

本文将从多个层面,包括法律制度建设、执法力量不足等方面,来探讨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一、不完善的法律制度建设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法律制度是保障市场正常运行和规范行为的基础。

然而,目前我国市场监管领域还存在一些法律制度建设上的不足:1. 法律法规缺失或偏离现实需求:由于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不断变化,现有一些法律政策已无法满足实际需求。

同时,在某些领域尚未能够建立完善的相关法规。

解决办法:加强对经济发展形式和市场变化趋势的研究和预判,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政策,并确保其与国际接轨。

此外,应该加强对新型业态与法律政策的匹配,及时修订和制定相应的法规。

2. 执法难度大:在市场监管过程中,执法部门面临着执法难度大、职能重叠等问题。

同时,不同地区之间执法标准存在差异,导致一些企业可以进行跨地区逃避监管的行为。

解决办法:加强各级执法部门之间的协作与合作,在执法流程、执法标准上进行统一。

同时要增加对市场主体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守法意识和自律能力。

二、执法力量不足市场监管需要有足够的人员和资源来执行任务,然而当前市场监管中普遍存在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1. 人员短缺:由于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快,市场参与主体众多,现有的市场监管人员数量无法满足实际需求。

解决办法:加大对市场监管人员队伍建设的投入,在招聘、选拔、培养等方面下功夫,并完善相应的激励机制。

此外,可以积极探索建立更直接有效稽查手段,减轻执法人员工作负担。

2. 资金不足:市场监管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用于设备更新、信息化建设等。

但目前在资金上存在短缺问题,导致了一些技术手段无法得到及时跟进和提升。

解决办法:加大对市场监管资金的投入力度,保障相关设备的更新和维护,并充分利用新技术手段提高执法效能。

同时,可以鼓励私营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管,并加强监督和评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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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自从1848年世界上第一个较为正规的期货交易所——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诞生至今,在建立和发展一个半世纪的历程中,世界期货市场作为分散风险、发现价格的场所,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不断创新发展,交易品种推陈出新,市场规模迅速扩大,经济功能和作用日益增强,对产业的影响越来越广泛。

和国外成熟、完备的期货市场体系相比,中国期货市场十多年的发展历程尚处于初期阶段。

从1991年郑州第一个期货合约挂牌交易标志着中国期货市场的开端至今,经过10多年的探索、试点、清理整顿和恢复性增长,以《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和《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为实施细则的期货市场法规框架基本确立,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交易所三层次的市场监管体系初步形成。

但我国期货市场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条件下发展起来的新兴市场,作为市场经济高级形式的期货交易活动仍然处在恢复性增长时期,需要市场内外部环境的不断完善。

期货市场的规范涉及到诸多的法律问题,期货市场多空双方的高对抗性及期货交易的投机性大、风险性高、流动性强等基本特征要求对期货市场加强管理,而且从发达国家在期货市场运行的国际经验来看,期货市场的发展必须管理先行,加之我国期货市场发展的历史较短,经验不足,存在着许多转轨时期特殊的问题,更需要加强市场的监管力度。

因此,本文将着重从宏观的角度来阐述期货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以期为我国期货市场法制的完善尽一份绵薄之力。

一、期货市场发展必须管理先行——监管的必要性期货市场是大众参加的公共性市场,不仅受各国政治、经济等因素的影响,还有大量投机者参与市场交易,而且期货交易要求有专门的知识,大众投资者有可能处于不利地位。

如同其他市场一样,期货市场也并非完全竞争的市场,没有完善的监管体系,其自发运行必然引发过度投机、营私舞弊、操纵垄断、暴涨暴跌等市场混乱现象,从而影响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

因此,建立并完善期货市场监管体系是稳定和发展期货市场、维护交易者利益的必要保证。

(一)期货交易的特性要求加强市场管理1、期货市场的投机性大。

期货交易是一种杠杆交易,只需要交纳一定比例的资金,就能作数倍金额的交易,其以小搏大的特征容易吸纳大量投机。

2、期货交易流动性强。

期货交易是合约交易,标准化合约使期货交易速率大大加快,买空卖空机制让投机者实现了频繁换手交易。

套期保值和分散转移风险的需求市场保持一定的流动性,但过高的流动性又容易产生期货泡沫。

3、期货交易风险性高。

保证金制度使期货交易具有极强的杠杆功能,且流动性强,价格瞬息万变,再加上交割期限和每日结算制度对交易者接受交易盈亏更具有强制性。

(二)期货市场中有不正当交易行为任何市场都不是理想的完全竞争的市场,上述期货交易的特征使得期货市场更容易出现各种不正当交易行为。

这些不正当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导致市场价格机制失灵,使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难以形成,影响了期货市场功能得发挥,投资者利益受损,期货市场活力丧失。

这些情况主要有: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散布谣言,影响市场;欺骗、诱导客户;非法回扣;预约交易或虚假交易;不及时执行客户指令;投机者相互逼仓;交易所任意降低保证金等等。

需要以非市场得手段加以扶正,不断完善和加强对期货市场得管理。

二、期货市场监管的原则期货市场的产生是基于现货交易回避价格波动风险的现实需要,它以市场经济为基础,完善的市场机制是其良性运作的充分必要条件。

期货市场为现货交易服务和按市场机制运作的本质要求:期货市场监管要以向市场参与者提供监管服务和保护市场参与者利益为目的;市场机制是期货市场运作的生命线,期货市场监管必须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实行市场化监管,尽量减少行政干预。

期货交易与传统的商品交易有明显的差异,其监管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监管相比既有共通之处,也有自身的特点,对期货市场的监管的原则决定了期货监管法律制度的模式和内容。

(一)保护投资者利益期货市场是大众参加的公共性市场,而且期货交易要求有专门的知识,大多数期货交易者并非业内人士,相比与期货交易所、经纪公司而言,他们处于弱势地位。

他们资金不归自己保管,存在被中介者挪用的可能;既缺乏足够的投资专业知识和交易技巧,而且必须通过中介进行交易,极易被欺骗和误导;他们是风险和亏损的承担者,而期货市场的组织者和中介者,无论盈亏均能收取佣金、手续费。

投资者是期货市场的参与者,在期货市场上处于主要地位,没有他们的参与,期货市场的基本功能——风险转移就缺少承担者。

如果法律对期货投资者保护不利,就会打击他们对市场的信心,挫伤他们对期货的投资热情,最终将危及期货市场存在的基石。

当然,并不是说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不需要保护,只是处于弱势地位的投资人的权益在监管时应予重点关注。

可以这样说,期货交易的所有制度都贯穿着保护期货投资者利益这个原则。

这一原则在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5月16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也得到了体现。

较之1995年最高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和1999年国务院颁布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该规定放弃了清理整顿市场的狭隘目标,把着力点放在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上,明确其宗旨为“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这就回到了建立期货市场法治框架的初衷: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是最重要的。

(二)公开、公平、公正“三公”原则是资本市场上应普遍遵守的原则,期货交易亦不例外。

只有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条件下进行,才能实现期货交易的基本经济功能。

这一原则被我国台湾学者表述为“开放且诚信的市场。

”公开原则指信息公开,要求市场有充分的透明度,期货市场各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平原则要求市场应给所有交易者公平交易的机会,按照统一的市场规则进行交易,机会均等、自由竞争,严格执行“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成交规则,防止欺诈,排除市场操纵和垄断。

公正原则要求期货监管部门在履行监管职责时,应当给被监管对象以公正的待遇,不能给任何关系人以特殊照顾,以免损害其他交易者的权益。

(三)控制风险期货市场是高投机、高风险的市场,行情瞬息万变,盈亏起伏巨大,期货市场中时刻变动的价格因素使得期货市场的风险永远存在,价格变化的连续性及期货市场的保证金交易机制,特别是经济转轨时期金融市场发育的幼稚性决定了期货市场风险高于其他市场。

如果风险管理不当,就会严重损害期货市场运作的健全性和安全性,从而不仅影响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而且也会影响到国家经济稳定。

期货市场的风险是价格变动风险、信用风险和结算风险的统一。

若不能控制这些风险,将会酿成更大的金融风险。

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在国外尤其以“巴林银行破产案”“日本大和银行纽约分行案”和“日本住友公司案”影响较大。

国内也发生过上海粳米事件、三二七国债期货风波、海南棕榈油M506事件等风波。

期货监管部门要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监控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监控防范风险,用制度管理风险。

中国的期货市场经过治理整顿,在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中国期货市场风险管理控制已成体系,但是在实际运作中却不断出现交易风险,这既有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我国期货市场设计结构不合理的原因,如交易品种数量小、少、散,市场结构单一,造成期货市场扭曲变形,更多的还是市场运作不规范所导致的,主要缺陷有:风险控制制度不落实,有章不循;各交易所缺乏检查风险控制制度贯彻、实行的机制;对期货市场是否正确运行缺乏判断能力;对大户操纵市场管理不力;缺乏一支公正、快速处理风险的队伍。

(四)促进期货市场的效率与秩序协调发展原则。

期货市场的秩序是指期货市场的参与主体按照期货市场的规则有序地行动,即市场的规范化运作问题。

缺乏规范的市场环境,再好的制度也不能发挥出应有的功效。

回顾我国期货市场十多年的发展历程,尤其是在市场建立初期,投机过度,混乱无序,虚假欺诈,曾经屡见不鲜,屡禁不止,以至于给新生的期货市场蒙上了厚厚的阴影。

在监管上强调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维持期货市场的秩序,注重规范与稳定显得尤为重要。

经过多年的清理整顿,期货市场无序混乱、虚假诈骗的现象基本得到扭转,正在走向规范运行的发展轨道。

但另一方面,期货交易品种较少、市场规模偏小,缺乏流动性,没有金融期货,没有期权交易,中国期货市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经济发展的要求,不适应资本市场的发展要求。

市场发展的滞后,运行效率的低下,严重影响了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和价格发现功能的发挥。

因此,我认为,在目前我国大力发展期货市场的新形势下,期货市场的监管在保证稳定和秩序的同时,更要注重促进市场的效率,即期货市场能形成能够正确地反映价值的均衡价格,并使“所有买主和卖主尽快相遇”.在具体的措施上,对那些产生于国家严厉整顿期货市场宏观背景之下的规定应予以及时修改,放开对市场的进入限制,增加鼓励性、保护性条款,留出一块相对宽松的空间支持期货市场规范发展。

期货市场监管原则直接决定了期货监管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和价值取向。

其稳定性和导向性应指导期货监管立法、司法、执法的整个过程,是期货监管法律制度内部协调统一的重要保障。

三、监管模式的选择(一)世界各国期货市场监管的几种模式从世界各国情况来看,目前有9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监管机构,100多个国家设立了各种形式的自律组织。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美国、英国和日本。

1、美国。

1974年以前,美国期货市场都由交易所自我管理,但随着期货交易品种扩大到金融产品后,由政府、期货业协会和交易所组成的三级监管模式逐步形成。

1975年,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成立,是美国期货市场最高权力和监管机构。

它是美国政府独立的行政机构,行使对期货市场的监管职责,监督市场相关主体的行为,规范期货交易,其他任何行政部门均无权干预。

在政府宏观管理下,期货交易所、期货业协会(NFA)实施自律管理。

2、英国。

英国是自我管理模式的代表,突出行业协会和交易所的自我监管,政府一般只是通过立法和采取非直接手段对期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加以管理,并不直接干预。

在美国现代期货市场监管经验的影响下,英国也建立了三级管理模式,金融服务管理局(FSA)是英国金融市场统一的监管机构,尤其是在“住友事件”以后更加强了政府的监管力度,但交易所和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仍然是英国期货市场监管的核心力量。

3、日本。

日本期货市场也采取三级管理模式,但并未设立全国统一的期货市场管理机构,而是由各专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的期货交易实行全面监管。

具体而言,就是由农林水产省管理农产品期货,通商省管理工业品期货,大藏省管理金融期货。

日本“三省归口管理”的政府监管体制似乎各自为政,协调性差,不利于统一的市场管理和市场风险的集中控制,但从实际运作结果来看,日本的期货市场并未因这种监管模式发生较大的风险,反而有利于期货和现货的协调,有利于套期保值功能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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