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井及完井过程中的井控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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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井及完井过程中的井控作业

1.1 含硫化氢气井、区域探井、深井在油气层中钻井作业时,为加强井控技术管理,钻井公司应派工程技术人员驻井把关。在含硫地层钻进时,应利用钻井液除气器和除硫剂,控制钻井液中硫化氢的含量在50mg/m3以下,并随时对钻井液的pH值进行监测。

1.2 钻井队应严格按工程设计选择钻井液类型和密度值。钻进中要进行以监测地层压力为主的随钻监测,绘出全井地层压力梯度曲线。当发现井下情况与设计不相符需修改设计时,应按更改设计程序进行;若遇紧急情况,已经危及到安全生产时,井队长和钻井驻井监督协商后,可先处置,再及时上报,甲方应按更改设计程序及时审批、回复。在发生卡钻需泡油、混油或因其他原因需适当调整钻井液密度时,应确保井筒液柱压力应大于裸眼井段中的最高地层压力,保证井控安全。

1.3 在主要油气层井段钻进时,钻头喷嘴选择应在满足水力参数时考虑压井和堵漏作业要求。每只钻头入井钻进前以及每日白班开始钻进前,都要以1/3~1/2正常钻进排量测一次低泵冲循环压力,并作好井深、泵冲数、排量、循环压力记录;当钻井液性能或钻具组合发生较大变化时应补测。1.4 采用短程起下钻方法检查油气侵,及时发现和控制溢流,调整钻井液性能及密度,控制油气上窜速度,确保安全

钻井需要。

1.4.1 下列七种工况需进行短程起下钻:

a)新钻开油气层后第一次起钻前;

b)溢流压井后起钻前;

c)钻开油气层井漏堵漏后或尚未完全堵住起钻前;

d)钻进中曾发生严重油气侵但未溢流起钻前;

e)钻头在井底连续长时间工作后中途需刮井壁时;

f)油气层取心后若同层位未进行短程起下钻时,应做短程起下钻。

g)钻开油气层后需长时间停止循环进行其他作业(电测、下套管、下油管、中途测试等)起钻前;

1.4.2 油气上窜速度要求

a)中浅井:根据中浅层气井具有井浅、溢流来势猛、反应时间短、控制难度大且极易着火特点,且大多数井改造投产现状,川西工区以蓬莱镇、遂宁组和沙溪庙组为产层气井,油气上窜速度控制不超过10m/h或保证下步安全作业时间。

b)深井/超深井:根据深井气侵后,气体运移、膨胀速度相对较慢等特点,结合储层保护要求,川西或川东北工区深井/超深井油气上窜速度,油气上窜速度按作业周期内控制不超过储层顶部井深1/3-1/2(即控制时间的安全系数为2-3)计算,推荐采用如下计算公式:

()3

213600VT T T Q v -=气 (2) 式中:气v —气窜速度,m/h ;Q —循环排量,L/s ;V —井

眼环间容积,L/m ;

1T —迟到时间(钻具在储层位置循环时,钻井液从钻头位置

上返到井口所需时间),s ;2T —气侵最先来临时间,从开泵

循环起到检测发现有全烃明显升高时的时间,s ;3T —停泵静

止时间(从前次停泵到本次开泵所需时间),s 。

1.5 短程起下钻两种基本作法:

a )一般情况下起至气层顶以上200-300m ,再下入井底循环一周以上,计算油气上窜速度,若钻井液无气侵,则可正式起钻;若后效严重,不具备起钻条件时,应循环排除受侵污钻井液并适当调整钻井液密度至短程起下钻正常后再起钻。

b )特殊情况时(需长时间停止循环或井下复杂时),将钻具起至套管鞋内或安全井段,停泵观察一个起下钻周期加其它空井作业时间,再下至井底循环一周以上观察。

1.6 起、下钻中防止溢流、井喷的技术措施:

a )保持钻井液有良好的造壁性和流变性,起钻前充分循环井内钻井液,使其性能均匀,进出口密度差不超过0.02g/cm 3

b )起钻中严格按规定每起出3柱~5柱钻杆灌满钻井液一次,每起出1柱钻铤灌满钻井液一次,若钻具水眼堵塞,

起钻中应每柱灌满钻井液一次或连续灌满。并作好记录、校核灌浆量是否与钻具起出体积相吻合,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c)钻头在油气层中和油气层顶部以上300m井段内起钻速度不应超过0.5m/s,避免起钻中井内发生严重抽吸。

d)下钻中应控制钻具下放速度,在易漏井段、油气层前300m和油气层中下钻速度不应超过0.5m/s,避免因井下压力激动导致井漏。

e)在疏松地层,特别是造浆性强的地层,遇阻划眼时应保持足够的流量,防止钻头泥包。

f)起钻完应及时下钻,严禁在空井情况下进行设备检修。

1.7 正常钻进中气侵钻井液的处理:

a)改善钻井液的脱气性能,发现气侵应及时排除,气侵钻井液未经排气不应重新注入井内。

b)若需对气侵钻井液加重,应在对气侵钻井液排完气后停止钻进的情况下进行,严禁边钻进边加重;加重剂应均匀加入,并控制加重幅度,每一循环周钻井液密度增值不应超过0.03-0.05g/cm3。推荐采用混入重浆的方式进行加重。

1.8 “坐岗”观察

1.8.1 加强溢流预兆及溢流显示的观察,做到及时发现溢流。“坐岗”人员发现溢流、井漏及油气显示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在钻台操作的司钻。

1.8.1.1 钻进作业,应注意观察出口流量、钻时、岩性、气泡、气味、油花,测量循环罐液面、钻井液密度和粘度、气测值、氯根含量等变化值况,每隔10min对循环罐液面作一次观察记录(录井、钻井、钻井液三方记录时间应错开),遇特殊情况应加密观察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司钻。

1.8.1.2 起下钻作业,应注意观察停止灌钻井液时和停止下放钻具时出口钻井液是否断流,每起下3柱~5柱钻杆、l 柱钻铤记录一次灌入或返出钻井液体积,及时校核单次和累计灌入或返出量与起出或下入钻具体积是否一致,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司钻。

1.8.1.3 其它作业,应注意观察出口是否有钻井液外溢或液面是否在井口,关井情况下井口是否起压,并根据要求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司钻。

1.8.1.4 非井下因素导致的钻井液体积变化,泥浆坐岗人员要及时通报录井、钻井坐岗人员,防止误判预警。

1.9 井漏处理

1.9.1 在正常钻井作业中应测量钻具水眼尺寸,以便选择合理的堵漏材料。若在钻进中发生井漏应将钻具提离井底、方钻杆提出转盘,以便关井观察。采取小排量循环或定时、定量反灌钻井液措施保持井内液柱压力与地层压力平衡防止发生溢流,其后采取相应措施处理井漏。

1.9.2 在非目的层钻进中发生井漏,有条件应起钻、下光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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