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版学生手册)德育学分实施办法
德育学分制实施细则
德育学分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德育学分制是指在学生的德育评价中引入学分制度,通过积累学分来评价学生的德育水平和素质发展。
本文旨在制定德育学分制的实施细则,以确保学分制度的有效运行和学生德育水平的提高。
二、德育学分的定义和计算方法1. 德育学分的定义:德育学分是指学生在德育活动中所获得的积分,用于评价学生的德育水平和素质发展。
2. 德育学分的计算方法:德育学分由学生参与德育活动、德育表现和德育成果三个方面综合计算得出。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a. 参与德育活动:学生参与德育活动可获得一定的学分,具体学分值由学校根据活动的重要性和学生参与的程度进行评定。
b. 德育表现:学生的德育表现将根据学校制定的评价标准进行评分,评分结果将转化为相应的学分。
c. 德育成果:学生在德育实践中取得的成果将根据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转化为相应的学分。
三、德育学分的管理和记录1. 德育学分的管理:学校将设立德育学分管理机构,负责德育学分的管理和评估工作。
管理机构将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和评价标准,并监督学生德育学分的获取和使用。
2. 德育学分的记录:学校将建立德育学分档案,记录学生的德育学分获取情况。
学生可以通过查询档案了解自己的德育学分情况,并及时补充或修正相关信息。
四、德育学分的使用和奖励1. 德育学分的使用:学生的德育学分可以用于申请奖学金、评选荣誉称号、参加特殊活动等。
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学分情况选择适当的使用方式。
2. 德育学分的奖励: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德育学分情况设立奖励机制,对学分较高的学生给予奖励和表彰,以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德育活动和提升德育水平。
五、德育学分制度的监督和评估1. 德育学分制度的监督:学校将建立监督机制,对德育学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学分的获取和使用符合规定,并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2. 德育学分制度的评估:学校将定期对德育学分制度进行评估,包括学分的计算方法、管理和使用情况等方面,以便不断完善制度并提高学生的德育水平。
学生德育学分制
"学生德育学分制"实施办法(试行)一、德育学分制是指将学生德育常规教育管理学分化。
它是以班级为单位在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成立由班干部、团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考核小组,对本班每位学生的思想行为表现予以每学期一次的测评。
二、班考核小组由5人组成,其中学生代表不少于两人,班长担任组长,组织小组成员进行每学期一次的测评工作。
测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或打击报复,小组成员发生分歧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并报班主任同意后才能实施。
五、学生每学期学分满分为10分,学年学分则为两学期相加之和。
学年(或学期)德育学分与评优推先、入团入党、推荐就业实习挂钩。
“三创”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获得者前一学年(或学期)的德育学分必须在学年(或学期)学分满分的80%以上。
学生学期德育总学分为学生学期操行等第评定的主要依据。
六、每一学期德育学分分五个方面,共50条细目,每条分值为2积分。
做到或者基本做到该条目内容的,即获得2积分,没有做到或者做得不好的,该条目不得分。
评定学分时并采取减分(违者减分)办法和增分(遵守者或表现突出者每周均可申请奖分)办法,学生学期德育积分100分以上折算学期德育学分为8学分,110积分以上折算学期德育学分为9学分,120积分以上折算学期德育学分为10学分;学生学期德育积分90分至100分折算学期德育学分为7学分,70分至90分折算学期德育学分为6学分,70分以下折算学期德育学分为5学分,60分以下折算学期德育学分为4学分,50分以下折算学期德育学分为3学分,……依次类推。
七、凡学生学年(学期)德育学分在学年德育学分满分的60%以下的为学年(学期)德育积分不及格。
如学生两个学期德育学分连续不及格者,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劝退。
在校期间最后一学期(或学年)德育学分不及格者学校不推荐毕业实习单位。
在校期间德育学分不及格者,除在实习期间有突出表现者外,一般不予毕业或推迟一年毕业。
德育学分制实施细则
德育学分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德育学分制是指通过对学生的德育表现进行评价,给予相应的学分奖励或惩罚的制度。
该制度旨在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德育活动,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
本文将详细介绍德育学分制的实施细则,包括评分标准、学分奖励和惩罚措施等内容。
二、评分标准1. 德育表现评价指标:(1) 遵纪守法:学生在校内校外都要遵守学校纪律和法律法规,不得有违纪违法行为。
(2) 社会责任感:学生要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关心他人,乐于助人,具备社会责任感。
(3) 集体荣誉感:学生要爱护学校环境,维护学校形象,积极参与班级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4) 自我管理能力:学生要有良好的自我管理能力,包括时间管理、学习计划制定和自我约束等方面。
(5) 品德修养:学生要具备诚实守信、友善待人、尊重他人等良好品德修养。
2. 评分等级及学分奖惩:(1) 优秀:学生在德育表现方面得分在90分以上,将获得额外的学分奖励,可用于提升综合评价分数。
(2) 良好:学生在德育表现方面得分在80-89分之间,将按照一定比例获得学分奖励。
(3) 中等:学生在德育表现方面得分在70-79分之间,不增加或减少学分。
(4) 不及格:学生在德育表现方面得分在70分以下,将受到一定的学分惩罚,并需要进行相关的补救措施。
三、学分奖励措施1. 学分奖励形式:(1) 学分兑换:学生可以将获得的学分兑换为奖品或特权,如图书馆借阅特权、体育设施使用特权等。
(2) 综合评价加分:学生获得的德育学分可以用于提升综合评价分数,从而提高升学或就业竞争力。
(3) 荣誉称号:学生可以根据获得的德育学分获得相应的荣誉称号,如“德育之星”、“优秀学生干部”等。
2. 学分奖励项目:(1) 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每次可获得一定的学分奖励。
(2) 组织班级或学校活动:学生担任班级或学校活动的组织者或志愿者,可获得一定的学分奖励。
(3) 参与德育培训: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德育培训课程,可获得一定的学分奖励。
德育学分制实施细则
德育学分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德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份,对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推进学校德育工作,我校决定实施德育学分制,并制定了以下实施细则。
二、德育学分制的目的和意义1. 目的:通过德育学分制的实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 意义:德育学分制能够激励学生参预各类德育活动,增强他们对德育工作的重视程度,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观念,为他们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德育学分的获取方式1. 德育活动:学生可以通过参预学校组织的各类德育活动来获取德育学分,如参加德育讲座、德育实践活动等。
2. 社会实践:学生可以参预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服务、社区活动等,通过完成相关任务获取德育学分。
3. 德育竞赛:学生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德育竞赛,如道德模范评选、德育知识竞赛等,获得优异成绩可获得德育学分。
4. 个人成长记录:学生可以通过撰写个人成长记录,记录自己在德育方面的成长和收获,经过评审后可获得相应的德育学分。
四、德育学分的计算和管理1. 学分计算:根据学生参预德育活动的时间和质量,学校将德育学分进行量化计算。
具体计算方式根据德育活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都应公平、公正、公开。
2. 学分管理:学生的德育学分将纳入学校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与学生的学业成绩一同记录和管理。
学校将建立德育学分档案,详细记录学生的德育学分获取情况。
3. 学分奖励:学校将根据学生获得的德育学分情况,设立相应的奖励机制,如奖学金、荣誉称号等,以激励学生更加积极地参预德育活动。
五、德育学分制的评估和改进1. 评估机制:学校将定期对德育学分制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学生参预度、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情况等。
通过评估结果,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改进。
2. 改进措施:学校将与教师、学生、家长等多方合作,共同探讨德育学分制的改进方案,提高德育学分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其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
德育学分制实施细则
德育学分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德育学分制是一种以学生德育表现为基础,通过积累学分来评价学生德育水平的制度。
它旨在培养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道德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本文将详细介绍德育学分制的实施细则,包括学分获取方式、评价标准和管理流程等。
二、学分获取方式1. 课堂学习:学生通过参加德育相关课程,积极参与讨论和互动,完成课堂作业和考试等,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
2. 社会实践: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者服务、社区活动等,积极参与并完成任务,可以获得一定的学分。
3. 个人成长:学生通过参加各类德育培训、读书分享会等个人成长活动,提升自身道德素养和综合能力,获得相应的学分。
4. 优秀表现:学生通过在班级、学校或社会上表现出色,如获得奖项、荣誉称号等,可以获得额外的学分。
三、评价标准1. 德育表现:学生的德育表现包括品德修养、社会责任感、团队合作等方面。
评价标准可以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进行制定,包括日常行为、课堂表现、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评价。
2. 学分等级:学生的学分根据其德育表现的优秀程度进行等级划分,如优秀、良好、合格等。
具体的等级划分可以根据学校的要求进行制定。
四、学分管理流程1. 学分记录:学校建立学生德育学分档案,记录学生的学分获取情况,包括学分来源、数量和等级等信息。
2. 学分审核:学校设立学分审核机构,负责对学生的学分进行审核和确认。
审核机构可以由德育部门和相关教师组成。
3. 学分公示:学校定期公示学生的学分情况,包括学分总量和等级等信息。
学生可以通过查询系统或公示栏了解自己的学分情况。
4. 学分奖励:学校设立学分奖励机制,对学分达到一定数量或等级的学生给予奖励,如荣誉称号、奖学金等。
五、监督和改进1. 监督机制:学校建立德育学分制度的监督机制,包括学校领导、教师、家长和学生等的监督和参与。
2. 反馈机制:学校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和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对德育学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
3. 培训和指导:学校为教师提供德育学分制度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教师的德育评价能力和学分管理水平。
德育学分制实施细则
德育学分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德育学分制是指通过对学生在德育方面的表现和成长进行评价,并将其转化为相应的学分,以此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德育活动,提高德育水平。
本文旨在制定德育学分制的实施细则,以确保其有效运行。
二、德育学分的获得方式1. 课内德育活动:学生参与学校组织的德育课程、德育讲座、主题班会等活动,可获得相应学分。
2. 课外德育活动: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社团活动等,经组织单位认定后,可获得学分。
3. 德育竞赛:学生参与学校举办的德育竞赛,获得优秀成绩者可获得学分奖励。
4. 个人德育成长计划:学生制定个人德育成长计划,经导师指导并完成后,可获得学分。
三、德育学分的评价标准1. 德育表现:包括学生的道德品质、社交能力、自律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2. 德育成果:指学生在德育活动中所取得的实际成果,如组织一次社区义务清洁活动等。
3. 德育能力:指学生通过德育活动培养和提高的能力,如领导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四、德育学分的计算方法1. 学分比例:根据学生的德育表现、德育成果和德育能力综合评价,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不同的学分比例。
2. 学分累积:学生每学期所获得的德育学分将累积计入学生个人德育学分账户。
3. 学分使用:学生可以根据个人需求,在学业发展、奖学金评定等方面使用德育学分。
五、德育学分的管理与监督1. 德育学分委员会:学校设立德育学分委员会,负责制定德育学分制度、审核德育活动、评定学分等工作。
2. 学生德育学分档案:学校建立学生德育学分档案,记录学生的德育学分获得情况,并作为评定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参考依据。
3. 监督与检查:学校将定期对德育学分制度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其公平、公正、公开的执行。
六、德育学分制的效果评估学校将定期对德育学分制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学生的德育水平提升情况、学生参与德育活动的积极性等方面,以不断改进和完善德育学分制度。
七、总结德育学分制的实施细则是为了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德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德育水平。
德育学分制实施细则
德育学分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德育学分制是指在学生的德育评价中引入学分制度,通过学生在德育方面的表现和成绩来评定学分,以此激励学生积极参预德育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本文将详细介绍德育学分制的实施细则。
二、德育学分的分类和计算1.分类:德育学分分为基础学分和拓展学分两类。
- 基础学分:包括学生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表现、课堂纪律、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评价。
- 拓展学分:包括学生参预学校组织的德育活动、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方面的评价。
2.计算方法:德育学分的计算采用累计制,学生每学期的德育学分将累加到总学分中。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基础学分:根据学生在日常生活中的表现,由班级、年级、学校等不同层级的德育评价小组进行评定,评价结果以学分形式计入学生的总学分。
- 拓展学分:学生参预学校组织的德育活动、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方面,由相关组织或者指导老师进行评价,并以学分形式计入学生的总学分。
三、德育学分的使用和奖励1.使用方式:学生所获得的德育学分可以用于申请奖学金、评选学生干部、参预学校组织的活动等方面。
- 奖学金:学生在德育方面表现优秀,德育学分达到一定要求的,可以申请奖学金。
- 学生干部:德育学分将作为评选学生干部的重要依据,学生在德育方面表现出色的,将有更多机会成为学校的学生干部。
- 组织活动:学生在德育学分达到一定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参预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如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
2.奖励机制:为了进一步激励学生参预德育活动,学校将设立德育学分奖励机制,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学分排名奖励:每学期根据学生的德育学分排名进行奖励,前几名的学生将获得奖励。
- 学分兑换奖励:学生可以将所获得的德育学分兑换为学校指定的奖品或者福利,如图书、文具、校外实践机会等。
四、德育学分制的管理和监督1.管理机构:学校将设立德育学分管理委员会,负责德育学分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管理。
- 委员会成员包括校长、德育处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以确保德育学分制度的公平和有效性。
德育学分制实施细则
德育学分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德育学分制是指通过对学生德育表现进行评价,并将其转化为学分的一种教育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德育教育的有效性。
本文将详细阐述德育学分制的实施细则,包括评价指标、评价流程、学分获取和使用等方面的内容。
二、评价指标1.品德表现:评价学生的品德修养、道德观念、行为规范等方面的表现。
具体指标包括:诚实守信、团结友爱、勤奋努力、自律自强等。
2.社会实践:评价学生参预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包括义工活动、社区服务、社团组织等。
3.学业成绩:评价学生在学习方面的表现,包括考试成绩、作业完成情况、课堂参预等。
4.自我管理:评价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包括时间管理、情绪管理、学习计划制定等。
三、评价流程1.评价周期:每学期进行一次评价,评价周期为16周。
2.评价方式:采用综合评价的方式,结合教师评价、同学评价和自评。
3.评价标准:根据评价指标,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分为优秀、良好、普通、不合格四个等级。
4.评价记录:评价结果将被记录在学生的德育档案中,作为学生德育发展的参考依据。
四、学分获取1.品德表现:根据品德表现评价结果,学生可获得相应的学分,优秀为5学分,良好为4学分,普通为3学分,不合格为0学分。
2.社会实践:学生参预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果,可获得相应的学分,具体学分数量根据实践活动的难度和时长而定。
3.学业成绩:学生在学业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可获得相应的学分,具体学分数量根据成绩排名和学科难度而定。
4.自我管理:学生良好的自我管理能力将得到认可,可获得相应的学分,具体学分数量根据自我管理的效果而定。
五、学分使用1.学分积累:学生每学期获得的学分将积累到德育学分总分中。
2.学分兑换:学生可以将积累的学分用于兑换奖励,如奖学金、荣誉称号、学校表彰等。
3.学分抵扣:学生可以将学分抵扣部份课程的学分,减轻学业负担,具体抵扣规则由学校制定。
六、监督与考核1.评价委员会:学校设立德育学分制评价委员会,负责制定评价标准、审核评价结果等工作。
德育学分制实施方案
德育学分制实施方案一、指导方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构建五育并举的教育体系,更好的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合理的规范学生日常行为习惯,强化学生“五自”能力,着力在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让德育工作更趋近现代化、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人文化、精细化,和实现班级管理的高效率与高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德育学分制”考评方案旨在变管理为服务,调动学生主观能动性,为学生提供一个宽松、自主的学习生活和成长环境,打破旧的主观评价学生的评价体系,将德育活动制度化、学分化,德育目标详细化,它是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和地方经济建设对人才的需要,将“德育的内容和环节学分化,将德育的过程和成果成绩化,把德育的理论教学和实践结合在一起,把学生在理论学习、实践活动、行为规范和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表现全部纳入到德育教学中”。
德育学分的评价体系融德育内容、德育途径和德育评价于一体,并以学分的形式配合规范的学生德育管理体系,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自觉性和实效性,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实施原则(一)德育学分制是用学分来反映学校德育的要求和评价学生的思想道德、行为规范的一种德育管理制度。
将德育量化成学分制,便于把口头说教变成了行为教育,有利于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同时在《德育学分制》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两点:不能以扣分代替教育过程;学分量的评价要和学生质的评价相结合。
最终通过学生、家长和老师的共同努力,让学生学会为人的基本原则,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形成良好的道德素养,铸就诚信、积极、独立、和谐的个性。
学生道德积分实施办法
学生道德积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道德积分的实施是实现德育目标的必要保证,是以加减分的形式规范学生德育评价体系。
融德育内容、德育手段和德育载体于一体,按照思想、政治、品德的分项内容及其标准对学生进行考评,全面了解和衡量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表现及其发展水平,并将学校德育考评的结果与奖惩政策挂钩。
第二条道德积分是量化学生在一学期内的德育表现,是学校评选优秀个人、优秀集体以及其他荣誉称号的依据。
第三条学生取得的道德积分,期末随学生手册向家长公布。
第二章学生德育学分的构成第四条学生德育加减分基础分为60分,班主任可根据学生的学习、活动等日常表现,适当加减分,分值不超过10分。
第五条德育分的组成:基础分、加分、减分三部分组成。
学期得分低于80分不参加校内评优。
第三章学生德育加减分考核办法第十一条加分项目及分值:1、班级表现方面:(1)热爱集体,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加1-3分。
(2)长期帮助班级问题学生改正效果良好,进步较大加1-5分。
(3)拾金不昧者,情况属实,具有良好影响,受到班级或学校表彰加2-5分。
(4)班主任可根据学生具体表现酌情加分,分值1-2分。
2、宿舍表现方面:在训教中心组织的宿舍评优活动中,受到表彰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加2分。
3、活动表现:(1)获得相关活动表彰的学生,按级别、名次可酌情加2-10分。
(班级2-4,学校4-6,市级以上6-10);(2)获得其他特殊奖励的,可在此基础上酌情加分5-8分。
4、技能比赛和学习表现:(1)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比赛的学生,按级别、名次,可酌情加5-20分。
(学校5-10,市级10-15,省级15-20);(2)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知识竞赛的学生,按级别、名次,可酌情加2-10分。
(学校2-4,市级4-6,省级6-10);(3)学习进步奖。
(学期排名进步5名以上者加2分,进步10名以上者加4分);5、文明风采活动:参加班级以上单位组织的文明风采大赛,加3分,获得名次分别加5-20分,(班级5-10,学校10-15,市级15-20)6、志愿者服务及社会实践表现:(1)积极参加学校相关部门组织的校内外志愿者服务加2-4分/次。
德育学分制实施细则
德育学分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德育学分制是指通过对学生德育表现的评价和积分,以及相应的奖励和惩罚措施,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一种教育管理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德育学分制的实施细则。
二、德育学分的获得方式1. 课堂表现:学生在课堂上积极参与讨论、回答问题,尊重师长和同学,表现出良好的学习态度和行为习惯,可获得相应的德育学分。
2. 社会实践: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者服务、社区活动等,展现出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可获得德育学分。
3. 学术竞赛: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表现出良好的学术素养和竞争意识,可获得德育学分。
4. 体育锻炼:学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活动,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健康习惯,可获得德育学分。
5. 文体活动:学生参与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如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展现出团队合作精神和个人才艺,可获得德育学分。
三、德育学分的评价标准1. 行为表现:评价学生在学校生活中的行为表现,包括遵守纪律、尊重师长和同学、遵守社会公德等方面。
2. 品德修养:评价学生的品德修养,包括诚实守信、勤奋好学、乐于助人、团结友爱等方面。
3. 社会责任感:评价学生对社会的责任感和参与度,包括参与社会实践、关心社会问题、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等方面。
4. 学术成就:评价学生的学术成绩和学习态度,包括学科竞赛成绩、课堂表现、学习积极性等方面。
5. 身心健康:评价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状况,包括体质测试成绩、心理评估结果等方面。
四、德育学分的管理和奖惩措施1. 学分管理:学校设立德育学分管理系统,记录学生的德育学分情况,定期公示学生的德育学分。
2. 奖励措施:学校根据学生的德育学分情况,设立相应的奖励机制,如荣誉称号、奖学金、奖品等。
3. 惩罚措施:学校对于违反校规校纪、品德不端等行为的学生,将扣除相应的德育学分,并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如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
五、德育学分的应用1. 学业升级:学生在升级到下一个学年或升学阶段时,德育学分可以作为评价学生是否具备升级资格的重要依据之一。
德育学分制实施细则
德育学分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德育学分制是指根据学生在德育方面表现的优秀程度给予相应的学分奖励,以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德育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本文将详细介绍德育学分制的实施细则。
二、德育学分的分类和获取途径1. 德育学分的分类德育学分分为基础学分和附加学分两类。
(1)基础学分:指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德育活动中表现出色所获得的学分,如参与学校组织的志愿者活动、参加学生社团等。
(2)附加学分:指学生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所获得的学分。
2. 德育学分的获取途径学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取德育学分:(1)参与学校组织的德育活动,如参加德育讲座、道德模范评选等。
(2)参与学生社团的活动,如学生会、志愿者协会等。
(3)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如社区服务、环保行动等。
(4)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如科技竞赛、科研项目等。
(5)参与文体活动,如运动会、文艺晚会等。
三、德育学分的评定标准1. 基础学分的评定标准学生在参与学校组织的德育活动中,根据参与程度和表现情况进行评定,评定标准如下:(1)积极参与:参与活动的次数和时长达到一定要求,如参加志愿者活动累计时长达到30小时以上。
(2)表现突出:在活动中表现出色,具有一定的领导能力和组织能力,如担任志愿者队长、学生社团干部等。
2. 附加学分的评定标准学生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等方面的表现将根据具体活动的要求进行评定,评定标准如下:(1)社会实践:根据参与的社会实践项目的难度和成果进行评定,如参与社区服务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果。
(2)科技创新:根据参与的科技创新项目的难度和成果进行评定,如参与科技竞赛并获得奖项。
(3)文体活动:根据参与的文体活动的表现和成绩进行评定,如参加运动会并获得个人或团体奖项。
四、德育学分的使用和奖励1. 德育学分的使用学生所获得的德育学分可以用于以下方面:(1)加分:德育学分可以用于学生的综合评价,加分比例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评优:德育学分可以作为评选优秀学生的参考依据,获得一定数量的德育学分可以获得优秀学生称号。
学生德育学分积分实施办法
学生德育学分积分实施细则德育学分制是适应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需要和适合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主发展的德育评价新机制,是学校德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
实施和推进德育学分制必须坚持以下原则:教育引导原则——通过建立理性化的德育目标和可描述性的评定标准,使学生在德育实践中不断改善自己的道德行为,促使良好品质的内化;过程激励原则——通过建立弹性化的可减分增分的德育学分评分规则,突出主体育德,使学生在自我审视、自我调整、自我激励的过程中,形成自信心和责任感;和谐发展原则——通过建立多元化的自评、他评、互评的评价方式,使学生在集体生活中得到他人的关注和认同,增强归宿感和荣誉感。
一、德育学分制主要评价指标1、德育学分指标体系可由基本项、奖励项两个模块组成。
2、基本项是反映学生思想品德、行为规范等方面的情况,由两个子标系统组成。
一级指标涵盖内容主要包括思想素质、遵章守纪、谦虚忠诚、尊师友爱、学习态度、生产实习、关爱集体、热爱劳动、体育活动、仪表礼仪十大系列,二级指标是将一级指标细化、具体化,分解成若干积分点。
3、奖励项是反映学生积极进取、主动服务、参赛获奖等方面的情况,其内容主要包括参加活动、服务他人、好人好事、见义勇为、比赛获奖、担任干部、参加社团组织、学期(年)评优等具有弹性的项目。
4、所有积分项必须有据可查,班主任必须有记录5、最后积分以1:50比率折算,来抵消期末考试中不及格科目的分数,不可在及格的基础上加分。
6、凡期末考试全部及格的学生,可用积分换取……二、《德育学分制》考核细则(一)基本项考核细则1、积极上进,要求进步,主持正义,是非分明,严于律己①有明确的学习目的,端正的学习态度,每周加1分②明辨是非,不拉帮结派,维持班级正义之风,每周加1分2、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技校生日常行为规范》;①无迟到、早退、旷课,按时出勤,每天加1分②遵守课堂纪律(晨读、晚自习、课堂等),每天加1分③上课专心听讲,不玩手机,不睡觉,每天加1分④课间休息,有秩序,守纪律,每天加1分⑤爱护公物(宿舍、教室、公共场所等),每天没有损坏现象加1分⑥遵守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及时离开宿舍上课,每天加1分⑦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就寝、每天加1分⑧按规定时间统一着装,每次加1分⑨按规定佩戴胸卡,每天加1分⑩没有吸烟、喝酒、赌博、斗殴、偷窃、敲诈勒索重大违纪现象,每周加5分3、谦虚谨慎,忠诚老实、勇于承认错误,大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德育学分制实施细则
德育学分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德育学分制是指通过学生在学校内参预德育活动并获得一定学分,以评价和记录学生的德育成绩和表现的一种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德育学分的分类和获取方式1. 分类德育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两类。
必修学分是指学生必须获得的德育学分,包括学生日常表现、班级活动、社团活动等。
选修学分是指学生可以选择参预的德育活动,包括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
2. 获取方式(1)学生日常表现: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学校设定一系列评价指标,例如诚实守信、团队合作、积极参预等,根据学生表现的程度赋予相应的学分。
(2)班级活动:学校组织各种班级活动,例如班级会议、班级文化节等,学生参预并积极参预活动的学分将计入德育学分。
(3)社团活动:学校鼓励学生参加社团活动,例如学生会、文学社、艺术团等,学生在社团活动中的表现将计入德育学分。
(4)志愿服务:学生可以参预社区、社会组织等的志愿服务活动,学生在志愿服务中的表现将计入德育学分。
(5)社会实践:学校组织学生参预社会实践活动,例如参观企业、社会调研等,学生在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将计入德育学分。
(6)科技创新:学校鼓励学生参预科技创新活动,例如科技竞赛、科研项目等,学生在科技创新中的表现将计入德育学分。
三、德育学分的评价和记录1. 评价方式学校将制定一套科学、公正的评价体系,对学生的德育表现进行评价。
评价方式可以包括考核、打分、评语等形式,以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2. 学分记录学校将建立学生德育学分的记录系统,记录学生获得的德育学分情况。
学生可以通过学校提供的查询系统随时查看自己的德育学分。
四、德育学分的使用和奖励1. 使用方式学生获得的德育学分可以用于申请奖学金、评优评先、加分入学等方面。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德育学分情况,赋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2. 奖励措施学校将设立德育学分奖励制度,对在德育学分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
德育学分制实施细则
德育学分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德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社会责任感和个人素养。
为了进一步推进德育工作,我们学校决定引入德育学分制度,以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德育活动,并评价学生的德育表现。
二、德育学分制的目的1. 激励学生参与德育活动:通过学分制度,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德育活动,提升学生的德育意识和参与度。
2. 评价学生的德育表现:学分制度将德育表现量化,为学校评价学生的德育成绩提供参考依据。
3. 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学分制度要求学生自觉管理自己的德育学分,培养学生的自我约束和责任感。
三、德育学分的获取方式1. 参与德育活动:学生可以通过参与学校组织的德育活动获取学分,如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
2. 德育竞赛成绩:学生在德育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奖励。
3. 德育项目实践:学生可以选择参与学校规定的德育项目实践,完成相应任务后获得学分。
四、德育学分的评定标准1. 参与度:学生参与德育活动的频率和积极程度将作为评定学分的重要指标。
参与越多、积极度越高的学生将获得更多的学分奖励。
2. 表现评价:学校将根据学生在德育活动中的表现进行评价,包括态度、行为、责任感等方面。
评价结果将直接影响学生的学分获取。
3. 竞赛成绩:学生在德育竞赛中获得的成绩将按照一定比例转化为学分奖励。
4. 项目实践:学生在德育项目实践中完成的任务将根据任务难度和完成情况评定相应的学分。
五、德育学分的管理与使用1. 学分管理:学校将建立德育学分档案,记录学生的学分获取情况,并及时更新。
学生可以随时查询自己的学分情况。
2. 学分使用: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分情况,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德育活动、竞赛或项目实践。
学分将作为参与资格的重要依据。
3. 学分奖励: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分情况,设立不同层次的学分奖励机制,如优秀德育学生、德育之星等,以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德育活动。
六、德育学分制的落实与监督1. 落实机制:学校将成立德育学分制度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德育学分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监督学分的管理与使用。
德育学分制实施细则
德育学分制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德育学分制是指根据学生在德育方面的表现和成绩给予相应的学分,以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德育活动,提高德育水平。
德育学分制的实施细则对于学校德育工作的规范和提升起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德育学分制的目的、内容、评定标准、奖惩措施和实施步骤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目的1.1 提高学生的德育意识德育学分制的实施旨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促进学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培养学生良好的品行和道德素养。
1.2 激励学生参与德育活动通过德育学分制,学校可以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德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参与度和积极性,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3 建立完善的德育评价体系德育学分制的实施有利于建立完善的德育评价体系,对学生的德育表现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定,为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提供依据。
二、内容2.1 德育学分的获取方式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德育活动、担任德育岗位、表现突出的道德行为等方式获取德育学分。
2.2 德育学分的使用范围德育学分可以用于评优奖励、学业评定、奖学金评定等方面,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起到重要作用。
2.3 德育学分的管理和记录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德育学分管理制度,对学生的德育学分进行记录和管理,确保学生的德育学分得到及时、准确的统计和记录。
三、评定标准3.1 参与度和贡献度学生参与德育活动的次数和质量、担任德育岗位的表现等是评定德育学分的重要标准。
3.2 遵守规章制度学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等也是评定德育学分的重要依据。
3.3 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德育学分的评定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每位学生的德育学分都得到公正评定,避免主观偏见和不公平现象。
四、奖惩措施4.1 奖励措施学校可以通过发放奖状、奖金、荣誉称号等方式奖励表现突出的学生,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德育活动。
4.2 惩罚措施对于违反规定、道德品行有问题的学生,学校也应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引导学生端正态度、改正错误。
五、实施步骤5.1 制定德育学分制度学校应制定详细的德育学分制度,包括德育学分的获取方式、使用范围、评定标准等内容。
德育学分制实施细则
德育学分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德育在培养学生全面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推动德育工作,学校决定引入德育学分制度,通过对学生德育表现的评价和奖励,激励学生积极参预德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德育水平。
二、德育学分的定义德育学分是对学生德育表现的一种量化评价,用于衡量学生在德育方面的努力和成就。
学生通过参预德育活动、表现良好等方式,可以获得相应的德育学分。
三、德育学分的计算方式1. 活动类德育学分:学生参预学校组织的德育活动,如德育讲座、社会实践等,每次活动可获得一定的德育学分。
2. 表现类德育学分:学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表现出良好的品德和行为,每学期末由班主任评定,评定结果将作为该学期的表现类德育学分。
3. 项目类德育学分:学生参预学校德育项目,如志愿者服务、文明礼仪培训等,完成项目后可获得相应的德育学分。
四、德育学分的使用和奖励1. 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德育学分情况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一些特殊活动,如夏令营、交流访问等。
2. 学生在高中毕业时,德育学分将作为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对学生的升学和就业有一定的加分作用。
3. 学校将设立德育学分奖励制度,对积极参预德育活动、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德育学分制度的实施1. 学校将制定详细的德育活动计划,明确各类德育活动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确保学生有足够的机会参预德育活动。
2. 学校将建立德育学分管理系统,记录学生的德育学分情况,并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
3. 学校将加强对德育活动的宣传和推广,激发学生的参预热情,营造良好的德育氛围。
4. 学校将定期评估和调整德育学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改进和完善。
六、德育学分制度的意义1. 激励学生积极参预德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德育水平。
2. 促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德育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 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和自我管理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4. 为学生的升学和就业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增加了学生的竞争力。
德育学分制实施细则
德育学分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德育是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份,对于学生的品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推进学校德育工作,我校决定实施德育学分制,以激励学生积极参预德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德育水平。
二、德育学分的定义和计算方法1. 德育学分的定义德育学分是指学生在德育活动中所获得的积分,用于评估学生的德育水平和参预度。
2. 德育学分的计算方法(1)德育活动积分计算学生参预学校组织的德育活动,根据活动的类型和难度不同,可以获得相应的德育学分。
具体的活动积分由德育部门根据活动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评估确定。
(2)德育日常表现积分计算学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品德表现、社会责任感和行为规范等方面,可以获得德育学分。
德育部门会定期对学生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赋予相应的德育学分。
3. 德育学分的积累和使用学生所获得的德育学分将积累到学生的德育学分账户中,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使用这些学分。
德育学分可以用于申请奖学金、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报名参加德育活动等。
三、德育学分制的具体操作流程1. 德育活动选择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求,在学校提供的德育活动中选择参加。
学校将定期发布德育活动的信息,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报名参加。
2. 德育学分申请学生参加完德育活动后,需要填写德育学分申请表,详细记录参加的活动内容、时间和所获得的经验和收获。
申请表需要提交给德育部门进行审核。
3. 德育学分审核德育部门将对学生的德育学分申请进行审核,核实学生的参预情况和所获得的德育学分。
审核通过后,德育学分将计入学生的德育学分账户。
4. 德育学分使用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意愿使用德育学分。
比如,学生可以将德育学分用于申请奖学金,根据德育学分的多少来决定奖学金的金额。
学生也可以使用德育学分报名参加其他德育活动,提高自己的德育水平。
四、德育学分制的优势和意义1. 激励学生参预德育活动德育学分制通过赋予学生德育学分的方式,激励学生积极参预德育活动,增强学生对德育工作的重视和参预度。
0903德育积分条例
0903班德育积分条例每生一学期总分100分,采取加减分办法进行,每月统计一次。
月底25日之前公布。
期末时,学生德育积分的平均分在95分以上等级为优秀(按排名),69以下为不合格。
其他等级按排名。
第一条:减分细则:一、凡是打架,除了要接受学校处分外,当年德育积分以不及格论,情节严重的给予勒令开除处分!二、对教师的批评,劝告不接受并顶撞,态度恶劣者每次扣10到20分。
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等级处分!三、凡吸烟,喝酒者无论何种原因每次扣5分。
按学校规定予以相应等级的处分。
四、学生故意破坏学校教学设备,实验用品,体育器材,书刊,课桌椅,教室门窗及其他一切学校的财物设施,除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按价或加倍赔偿外,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扣分(5至15分)和处分。
五、★出勤:1、一周内迟到一次扣1分,第二次扣2分,第三次扣3分,以此类推。
(到校时间上午7:40,下午13:40)2、每旷课一节扣10分。
请假每节扣0.1分,事假病假未提前办正常请假手续者一律属于旷课。
注:升旗、早读、两操和集体活动等其他活动的出勤也参照此规定。
★风纪:班主任或其他老师检查风纪风貌不符合要求者(发型、校服、校卡、首饰等)扣2分;未在限期内整改并及时销单者再扣3分;若屡教不改者,按学校规定给予相应等级的处分。
★纪律:1、课堂上做其他与课堂无关的违反课堂纪律的事(乱调位置、随意走动、说话、趴课、睡觉、玩手机、听mp3、做其他科作业、看其他书籍等)者,经老师提醒后,改正错误的扣0.5分;态度恶劣,不听从规劝者导致课纪扣分的扣3分;课纪没有满分,理不清责任的,全班扣3分。
2、全校或年段集会被领导批评,全班扣1分。
★卫生:1、当天值日生未满分两人各扣0.5分,并于第二天补做至满分。
2、值日或大扫除或实验室卫生缺席或不认真者扣2分。
3、其他非当日值日生,故意破坏班级及包干区卫生(在班级乱扔纸屑,随地吐痰,或将零食带入班级吃的等),视情况扣0.5~3分。
★两操:1、两操遵循上述出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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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版学生手册)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德育学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德育工作,促进学院学生自觉按照大学生德育目标的要求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学院德育工作整体水平,根据学院办学指导思想和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德育,是指对学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法纪观念、行为习惯、团队精神等方面的教育。
德育成绩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德育综合表现的量化评定,是考核学生综合素质的主要指标之一,是学生评奖评优、毕业鉴定和推荐就业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学院德育成绩考核评定工作由学生工作部组织,各教学系(部)具体实施,教务处记入学生档案。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大专、中专、技师学院学生。
第二章德育学分第五条学院学生自入学注册起至毕业离校止,每学期由所在系(部)及辅导员对每位学生的德育成绩评定一次。
德育成绩评定合格者(德育成绩达60分或以上者为合格),每学期获得1个德育学分。
第六条学院学生在校期间,学制为三年的学生必须取得6个德育学分,学制为五年的学生必须取得10个德育学分,方能取得毕业资格。
德育学分在学生的课程学分外另行计算,不占课程总学分。
第七条毕业班学生在学期中,经学院批准提前就业或同意提前离校的,其德育成绩按本学期在校表现进行考核,德育成绩合格且离校后在实习单位(或社会上)表现良好者,即可取得该期德育学分。
本学期在校期间德育成绩不合格者不准提前离校。
离校后在实习单位(或社会上)发生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该期德育学分。
第八条学生休学期间,不进行德育成绩评定,德育学分中止计算。
第九条学生德育成绩由基准分、加分、扣分三部分构成,其计算公式为:德育成绩=基准分 + 加分 - 扣分。
第十条学生每学期德育成绩基准分为80分,在评定德育成绩时,由系(部)及辅导员按规定给每位学生加分或扣分。
因加分使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算;因扣分使总分低于0分的,按0分算。
第十一条学期德育成绩在60分以下者,视为本学期德育不合格,不能取得本学期的德育学分。
德育不合格者,必须按以下途径进行重修:(一)按学院规定办理重修申请手续并交纳德育重修费;参加由系(部)组织的思想品德教育学习,且成绩合格;(二)下一学期德育成绩应达到60分以上。
如下一学期德育成绩达不到60分,视为重修未合格。
第十二条学生的学期德育成绩低于60分时,辅导员应以书面形式通报给家长(无法书面通知的,应电话通知并做好电话记录)。
学生连续三个学期德育不合格时,劝其退学。
第三章德育成绩加分第十三条担任学院、系(部)、班级等各级各类学生干部满一学期,基本履行职责者,按下列规定加分。
工作态度差、不负责任、未完成本职工作或任职不到一学期者不加分。
(一)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加4~8分。
(二)学院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的部长、副部长,学生艺术团的团长、副团长;各系(部)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加4~6分。
(三)学院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的干事,各系(部)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的部长、副部长,各班班长、团支部书记,加3~5分。
(四)各系(部)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的干事,各班班干、团干,各宿舍舍长、班级小组长,加2~4分。
(五)以上四项列出的应加分人员,需由所在组织出具加分意见。
学院团委〃学生会的学生干部由学生工作部出具加分意见;系(部)学生干部由各系(部)出具加分意见;班干部、团支部干部由所在班级的辅导员出具加分意见。
(六)一人同时担任几个职务时,按最高职务加分,不得累计加分。
第十四条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或其他公益活动,每次加1分。
其中积极参加无偿献血者,每次加4分。
一学期累计加分超过8分的以8分记。
由活动组织方的指导教师出具加分意见。
热心公益事业,积极为社会服务(如见义勇为、抢险救灾、拾金不昧、抢救伤残、助人为乐等),事迹突出,受到全国、省、市、县(区)、学校、系(部)书面通报表扬者,分别加20分、15分、12分、10分、8分、5分,同一事迹获不同级别通报表扬者,只取最高级别加分,不累加。
第十五条积极参加学院或系(部)组织的各级各类文化体育活动者,按以下规定加分:(一)参加学院运动队、艺术团、表演队训练者,每次训练加0.5分,一学期累计加分超过10分的以10分记。
由运动队、艺术团、表演队的指导教师出具加分意见。
(二)参加学院组织的院外各级各类比赛取得名次及获得各种荣誉者,区、县级比赛加1~4分,市级比赛、航天七院组织的比赛加5~8分,省(部)级比赛加9~12分,国家级比赛加15~20分。
由学生工作部依据比赛取得的名次和荣誉,以及参赛者的实际表现,酌情出具加分意见。
(“市级”指成都市、德阳市,“区、县级”指龙泉驿区、广汉市,下同。
)(三)院级各类活动的直接参与者,每次加2分,系级各类活动的直接参与者,每次加1分。
(“直接参与”指正式报名参加演出或作为正式选手参加比赛,不包括观众、啦啦队或其他临时性表现。
报名后未参加活动者,不能加分;学生干部在职责范围内参与活动的组织工作不另加分。
)其中,获得院级前三名或三等奖以上者,每取得一项单项名次加2分;获得系级前三名或三等奖以上者,每取得一项单项名次加1分。
一学期累计加分超过15分的以15分记。
由系(部)或辅导员出具加分意见。
第十六条所在集体被评为各类先进集体者,按以下规定加分:(一)某集体被评为国家级先进集体,该集体每人加10分,负责人另加5分;(二)某集体被评为省级先进集体,该集体每人加8分,负责人另加4分;(三)某集体被评为市级先进集体,该集体每人加6分,负责人另加3分;(四)某集体被评为区、县级或学院级先进集体,该集体每人加4分,负责人另加2分;(五)某集体被评为系(部)级先进集体,该集体每人加2分,负责人另加1分。
(六)所在寝室被评为学期“文明卫生寝室”者,该寝室每人加4分。
寝室长另加1分。
第十七条凡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三好学生及各类积极分子,国家级加20分,省(部)级加15分,市级加12分,区、县级加10分,学院级加8分,系级加5分。
第十八条一学期上课全勤者,加10分。
第十九条凡本办法未作规定,根据学院有关部门、教职员工的建议,按情理应给予加分的其他先进事迹,由学生工作部提出加分意见,可酌情加1~5分。
获得各类奖、助学金者不加分。
第二十条凡同一内容加分只计最高项。
第四章德育成绩扣分第二十一条学生受到学院纪律处分,按以下规定扣分:(一)系(部)通报批评每次扣5分,全院通报批评每次扣8分;(二)受警告处分者每次扣10分;(三)受严重警告处分者每次扣15分;(四)受记过或以上处分者德育成绩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有以下行为者,未受纪律处分的,按以下规定扣分:(一)辱骂、威胁他人或有不礼貌、不尊重教职员工的言行,每次扣5-8分;(二)在教学楼、宿舍楼内撞门、踢门,在器具、墙壁、门窗上乱贴乱写乱刻乱画或蹬脚印、打球印,损坏学院绿化、照明、教学和生活设施等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者;每次扣5-8分;(三)在宿舍内私拉乱接、乱丢烟头、在床上吸烟者,每次扣5-8分;(四)在校园内焚烧物品、燃放烟花爆竹、砸酒瓶、高空掷物者;每次扣5-8分;(五)无正当理由及相应证明,晚上在规定关宿舍楼大门之后才返回宿舍者,每次扣5分;(六)未经批准私自调换寝室、强占床位,每次扣5分;(七)未经准许进入异性宿舍,每次扣5分;(八)私自拆卸室内家具或设备设施,每次扣5分;(九)私自配备寝室钥匙,将寝室钥匙转借他人,私自更换寝室门锁或另加门锁者,每次扣5分;(十)中专学生(或五年制大专前三年)衣着、发型不符合学校要求,拒不改正的,每次扣5分;(十一)在校园内公共场所吸烟者,每次扣2分;中专学生(或五年制大专前三年)在校内有吸烟行为的,每次扣5分;(十二)在校园内养宠物者,每次扣5分;(十三)在教学楼、宿舍楼或其他公共场所乱倒污水、茶水,乱丢杂物,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者,每次扣5分;(十四)在宿舍楼内饮酒、打麻将、打球、跳舞、溜冰、哄闹、乱敲乱扔乱砸、高声放音乐或以其他方式影响他人学习、休息者,每次扣5分;(十五)在教学楼内高声喧哗、起哄,在用餐、选课或其他公共活动中插队、起哄者,每次扣5分;(十六)将食品带入教室、图书馆、办公室等公共场所者,每次扣2分;(十七)穿背心、拖鞋、裤衩进入教室、图书馆、办公室等公共场所者,每次扣2分;(十八)其他有违校规校纪和社会公德的行为,参照以上条款酌情扣分。
第二十三条凡规定参加的早操、早读、晚自习、政治学习、各类会议、组织生活、公益劳动和集体活动未经请假而缺席者,每次扣3分。
第二十四条凡恶意拖欠学杂费者,扣5分。
第二十五条因一次错误受到两种以上处罚,扣分只计最高的一种。
第二十六条凡本办法未作规定,根据学院有关部门、教职员工的建议,按情理应给予扣分的其他不良行为,由学生工作部提出扣分意见,可酌情扣1-10分。
第五章德育评分程序第二十七条每学期初,由学生工作部统一制作《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德育成绩评定表》,按每个学生一份,发至系(部),由系(部)发至各班辅导员。
辅导员将评定表按班级装订成册,根据本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在日常工作中详细记载学生操行表现与加、减分情况。
第二十八条学生因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九条而获得加分的,学院有关部门或活动组织者应以《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德育成绩加、减分通知单》书面通知到系(部),由系(部)通知辅导员;系(部)自己可决定加分的,由系(部)直接通知辅导员。
第二十九条学生因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而被减分的,学院有关部门应以《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德育成绩加、减分通知单》书面通知到系(部),由系(部)通知辅导员;系(部)自己可决定减分的,由系(部)直接通知辅导员。
第三十条每学期结束前2周,辅导员对本学期学生德育成绩的总分进行汇总、计算。
然后将评定表统一上交系(部),由系(部)学生管理教师审核、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
第三十一条各系(部)及辅导员必须于下一学期开学1周内向学生公布上学期德育评分成绩,公布内容应包括每位学生加分、扣分的项目及依据。
第三十二条德育成绩公布后,学生可以提出质疑,发现他人或本人成绩有错漏的,须在公布后1周内向系(部)或辅导员反映,经系(部)或辅导员核实后予以更正,逾期不再办理。
第三十三条系(部)在下一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将上学期学生德育评分成绩评定表及分班统计表报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审查后报教务处,记入学生档案。
第三十四条德育不合格者,由所在系(部)安排重修事宜。
重修合格的,在学期末由学生和辅导员共同填写《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德育成绩重修记录》,经系(部)审定后,报学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