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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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教育部、财政部、中央编办、人事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二○○七年五月九日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国务院决定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

采取这一重大举措,就是要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让教育成为全社会最受尊重的事业;就是要培养大批优秀的教师;就是要提倡教育家办学,鼓励更多的优秀青年终身做教育工作者。

现就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

要通过部属师范大学的试点,积累经验,建立制度,为培养造就大批优秀教师和教育家奠定基础。

二、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安排。

三、部属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四、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

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二年。

国家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免费师范毕业生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履约管理,并建立免费师范生的诚信档案。

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需报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五、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

有关省级政府要统筹规划,做好接收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各项工作,确保每一位到中小学校任教的免费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用人学校与毕业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切实为每一位毕业生安排落实任教学校。

免费师范生就业政策

免费师范生就业政策

决定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
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 范生免费教育。中国的师范教育市场改革十年后,免费在六所教 育部直属师范院校重新成为现实。
二、免费师范生就业相关政策
2010年5月,国家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财政
部共同印发教师[2010]2号文件《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 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 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编办、财政厅(局),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人事局、编办、财务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 遵照文件内容执行相关办法,认真做好首届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准备工 作。文件内容如下:
二、免费师范生就业相关政策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
(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属师范大学和免费师范毕业生要严格履行《师范生免 费教育协议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规定任教服务期内,可在学校之 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未能履行协议的毕业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 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已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由培养学校取消学籍。确有特殊 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需报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 域内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人事档案,负
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公告
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10.由政府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11.符合条件的,可以选为士官、提干、报考或报送入军校。 12.退役后参加政法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的,教育考笔试成绩总 分加10分。 13.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 役后面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14.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面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 普通本科。 15.其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优待,本人退役后享有退役军人优抚安置政策。

2017年教育部免费师范生最新政策

2017年教育部免费师范生最新政策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2017 年教育部免费师范生最新政策免费师范生政策执行以来,受到了很多家长、学生的关注,其费用优惠政策帮助很多家庭苦难的孩子圆了大学梦,其确保就业政策也帮助学生免除了后顾之忧。

下面是yjbys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教育部免费师范生最新政策,欢迎阅读。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办发〔2007〕3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ZF,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教育部、财政部、中央编办、人事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七年五月九日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
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
国务院决定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

采取这一重大举措,就是要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让教育成为全社会最受尊重的事业;就是要培养大批优秀的教师;就是要提倡教育家办学,鼓励更多的优秀青年终身做教育工作者。

现就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从2007 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
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

要通过部属师范大学的试点,积累经验,建立制度,为培养造就大批优秀教师和教育家奠定基础。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和完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履约管理制度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和完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履约管理制度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和完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履约管理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12.31•【字号】•【施行日期】2015.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和完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履约管理制度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有关学校: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免费师范毕业生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5]58号)精神,为确保我省管辖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顺心就业、安心从业、决心创业,有必要建立和完善履约管理制度。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要高度重视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履约管理制度建设。

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政策是国家为促进教育发展所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目的是为培养造就一大批优秀中小学教师和教育家奠定基础。

2011年至今,在我省就业的免费师范生达2000多名,分布全省各地市,多数学生现已成为学校教学骨干,在我省基础教育战线已初露锋芒。

但随着毕业生人数的不断扩大,管理主体不明确、履约监督不严格的问题逐渐凸显,特别是编制不落实、签约不报到、履约中私自离职等问题亟待解决。

建立和完善省、市、县、校四级联动的履约管理制度,对维护免费师范生权益,提升业务能力素质,助推其向更高层次发展提供可靠保障;也将对恶意违约、私自离职人员起到遏制作用,维护用人单位的正常教学秩序。

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履约管理制度要体现如下原则:(一)确保就业。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编办河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意见〉的通知》(豫教师[2010]209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教育部门每年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财政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结合当年毕业生人数、专业编报本市、县岗位需求计划,组织用人单位积极参加教育厅组织的“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双选会”。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07.05.09•【文号】国办发[2007]34号•【施行日期】2007.05.09•【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教育部、财政部、中央编办、人事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二○○七年五月九日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国务院决定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

采取这一重大举措,就是要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让教育成为全社会最受尊重的事业;就是要培养大批优秀的教师;就是要提倡教育家办学,鼓励更多的优秀青年终身做教育工作者。

现就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

要通过部属师范大学的试点,积累经验,建立制度,为培养造就大批优秀教师和教育家奠定基础。

二、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安排。

三、部属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四、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

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二年。

国家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免费师范生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指导性培养方案

免费师范生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指导性培养方案

免费师范毕业生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一、培养目标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

具体要求为: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具有较好的学识修养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3、具有较强的教育实践能力,能胜任相关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解决学科教育或教育管理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能理论结合实际,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创造性的教育教学工作。

4、熟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

5、能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二、学习年限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三、招生对象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

免费师范毕业生任教满一学期后可申请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部属师范大学根据考核结果、本科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审核录取。

四、培养方式免费师范毕业生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以在职学习为主。

课程学习主要通过集中面授与远程教育进行,实行学分制。

部属师范大学要积极探索创新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建立部属师范大学与地方政府、地方师范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合作的新机制,选择具备条件的免费师范毕业生任教学校建立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基地,实行双导师制,合作培养研究生。

部属师范大学应通过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学习实行学分互认。

五、课程设置课程分为公共学位必修课、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教育实践研究五个模块。

总学分不少于34学分。

(一)公共学位必修课〔4学分〕1、外语〔2学分〕2、政治理论〔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2学分〕(二)学位基础课〔8学分〕1、教育学原理〔2学分〕2、课程与教学论〔2学分〕3、青少年心理发展与教育〔2学分〕4、中小学教育研究方法〔2学分〕(三)专业必修课〔不少于10学分〕部属师范大学应开设5—6门专业必修课程,每门课程2学分。

黑龙江省免费师范生就业政策

黑龙江省免费师范生就业政策

各市(行署)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财政局:首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将于2011年暑期毕业,为做好我省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 号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师[2 01O]2)号精神,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财政厅共同制定了《黑龙江省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黑龙江省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为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师【2010】2号)确保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黑龙江省生源的免费师范毕业生(以下简称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切实加强对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按照国家要求、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由省政府统筹,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办、财政部门分工负责,统筹指导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省教育厅牵头负责制定就业方案、落实工作岗位、开展就业指导、办理派遣和接收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免费师范生毕业生人事接转工作;省编办负责落实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的编制;省财政厅负责督促落实相关经费。

各市、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也要按此责任分工组成相应的工作协调机构,制定和实施本地免费师范毕业生具体就业方案。

二、落实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所需年度进人计划和编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掌握我省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情况,会同机构编制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额内,提前安排接收好免费师范毕业生编制计划。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201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201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2018)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7年5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和2012年1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完善和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的意见》同时废止。

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7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建立健全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吸引优秀人才从教,培养大批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师范生公费教育是指国家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以下简称部属师范大学)面向师范专业本科生实行的,由中央财政承担其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的培养管理制度。

第三条接受师范生公费教育的学生(以下称公费师范生)由部属师范大学按照《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进行教育培养,在校学习期间和毕业后须按照有关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选拔录取第四条教育部根据各地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际需要和部属师范大学培养能力,统筹制定每年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确定分专业招生数量,确保招生培养与教师岗位需求有效衔接。

第五条部属师范大学招收公费师范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重点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职业倾向和从教潜质,择优选拔乐教、适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加入公费师范生队伍。

各地、各部属师范大学要加大政策宣传和引导力度,通过发放招生简章、开展政策宣讲等多种方式,为高中毕业生报考公费师范生营造良好环境。

河北省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

河北省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

河北省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师[2010]2号)精神,为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成立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省政府牵头,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等部门组成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并实施就业方案,落实国家有关政策,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

“河北省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龙庄伟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副组长:李靖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教民河北省教育厅厅长成员:闫春来河北省教育厅副厅长赵新喜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刘修起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赵文海河北省财政厅副厅长省教育厅牵头负责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指导、落实工作岗位、办理派遣和接收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免费师范毕业生人事接转工作;省编办负责落实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的编制;省财政厅负责落实相关经费保障。

二、落实岗位编制根据国办发[2007]34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会同省编办在核定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额内,制定接收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编制计划,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编制限额内制定下达接收免费师范毕业生聘用计划。

要优先安排在有空编的中小学,可以利用自然减员空出编制指标安排免费师范毕业生,必要时可由省级机构编制部门设立周转编制,教育部门会同人社部门根据编制安排相应的就业聘用计划,确保每一位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有岗有编。

各设区市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如相关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有空缺,但未按规定安排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的,有关设区市不得组织新教师招聘考试。

差异特色-“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论文

差异特色-“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论文

差异与特色:“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探析摘要: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在招生入学、培养目标、课程设置等方面与其他三种类型的教育硕士有所不同,表现出了目标的区分性、课程的实效性、教学的灵活性和评价的多元性等特征。

关键词:免费师范毕业生教育硕士培养方案2012年起,教育部直属的6所师范大学,将从到中小学任教的免费师范毕业生中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免费师范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培养方案,与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和全日制教育硕士这三种类型的教育硕士的培养方案,有着明显的不同。

一、“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差异诉求从2007年起,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

这是国家为吸引优秀青年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而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有着其相应的政策特殊性和群体特殊性。

(一)政策特殊性。

2007年5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1],就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的目标定位、招生入学、培养方式和实施保障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2010年5月21日,教育部颁布《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暂行)》[2],指出了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满一学期后均可申请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

国家对免费师范生这一群体寄予了长远的期待,制定了特定的政策。

(二)群体特殊性。

免费师范生是国家为中小学培养优秀师资,选拔优秀高中毕业生,经过严格的专业训练,毕业后从事一定年限教育工作的特定人群。

这一群体有其相应的特殊性。

1.较高的生源质量。

2007年,共招收免费师范生10933人,免费师范生在各地的提档线平均高出省重点线约30分,平均成绩高出省重点线约41.7分。

[3]2008年,录取免费师范生11383名,比2007年增加614人,各省录取成绩大多高于重点线40分以上,呈现出录取分数高、生源质量好的特征。

2010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暂行)

2010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暂行)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暂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提出:“免费师范毕业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可录取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学习专业课程,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为贯彻国办发〔2007〕34号文件精神,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落实师范生免费教育示范性举措,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自2012年起,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从到中小学任教的免费师范毕业生中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支持师范毕业生结合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继续深造和专业发展。

通过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使免费师范毕业生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反思能力,为将来成长为优秀教师和教育家奠定坚实基础。

二、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满一学期后,均可申请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部属师范大学根据工作考核结果、本科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考核录取。

三、免费师范毕业生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采取在职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实行学分制。

课程学习主要通过远程教育和寒暑假集中面授方式进行。

创新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采取部属师范大学与地方政府、中小学校合作培养教育硕士研究生的新机制。

选择具备条件的免费师范毕业生任教学校建立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基地,实行部属师范大学和中小学的双导师制,共同研究和实施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通过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公共服务平台,部属师范大学教育硕士研究生课程实行学分互认,共享优质资源。

四、教育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要突出实践性,密切结合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并与本科阶段所学课程相衔接,整体设计。

湖北省免费师范生政策

湖北省免费师范生政策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鄂就业实施办法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师[2010]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07]80号)的有关要求,为确保与我省签约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鼓励优秀青年长期在鄂从教,特制定本办法。

一、免费师范毕业生在鄂就业工作在省政府的统筹下,由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组成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并实施就业方案,落实保障措施,确保每一位到中小学任教的免费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

省教育厅牵头负责就业指导、协调督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工作岗位;省人社厅负责协调督促各地人社部门按有关规定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的人事接收工作;省编办负责协调督促各地编办落实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的编制,并根据各地实际需要研究提出设立专项周转编制的方案报省政府审定;省财政厅负责督促各级财政部门将免费师范毕业生工资和津贴、补贴等全额纳入当地部门预算并按时足额发放。

二、各地教育、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筹协调下,按国家关于“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履行国家义务。

鼓励毕业生到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任教”的要求,细化实施方案,按部门职能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

市、州、县教育局负责落实免费师范毕业生拟招聘具体工作岗位、申报需求计划、签定聘用合同,申请经费预算;人社局负责指导免费师范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编办负责落实编制计划;财政局负责落实相关经费保障。

三、各市、州、县要将接收免费师范毕业生作为聘用中小学教师的主要来源之一,先用自然减员编制或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安排免费师范毕业生。

该办法若3-5年仍无法解决免费师范生编制问题,可以市、州为单位向省编办申请使用专项周转编制,专项周转编制的使用、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东北师范大学师范生教育硕士培养过程解读-计算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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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在职攻读教 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解读
2013●2
一、政策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
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
发【2007】34号)中提出:“免费师范毕业生经考核符
合要求的,可录取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学习
专业课程,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颁发硕士研
3.《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 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暂行)》
4.《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
一、政策制度
200关于制订公费师范毕业生攻读教育硕士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2. 《东北师范大学教育硕士研究生网络课程建设项目管理 办法》
三、培养流程
4.毕业资格审核。毕业资格审核由系统自动检测完成,对 于不符合资格的学生,系统自动限制将不能参加学位授予 工作。
5.学位论文。论文可以是调查报告、案例分析和教材分析 等形式。学位论文字数不少于20000字。学位论文内容应 是基于基础教育需要,依托自身教育教学实践,以解决教 育教学实践中的问题为主旨的实践研究。
网络+集中 秋季
2
中小学教育研究及其方法 网络+集中 秋季
2
课程与教学论专题研究 网络+集中 秋季
2
综合学习与教育
实践研究
教育实践研究档案袋
6
(6学分)
四、课程设置一览表(计算机)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授课方式
专 业 必 修 课
(10学分)
学科基础与发展前沿 学科课程开发与教材分析 学科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
开课时间 秋季 春季 秋季 春季 春季 春季 秋季 秋季 春季 春季 秋季

【编者按】

【编者按】

【编者按】2014年7月18日,我校2500余名2013届免费师范毕业生从全国各地重返母校深造,开始了他们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的新征程。

7月19日,各相关学院为2014级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生分别以主题报告、班团活动等不同形式,召开了入学教育大会暨开学典礼,对同学们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做出了具体的要求,并希望学生通过此次学习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理论素养和教学技能,为基础教育事业和个人的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2014级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生暑期授课从7月20日开始,到7月31日结束,为期2周。

研究生院和各相关学院在专业课程教学中还邀请了陕西高陵一中校长马录山、西安高新三中校长巨立宪、西安庆安初级中学校长李冰等多位中学校长,西安交大附中高级教师张康军、西安中学高级教师徐赐成、西安铁一中滨河学校校长助理肖邦国等多名中学名师和全国课改专家为同学们开展讲座,受到同学们的热烈欢迎和积极响应。

依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暂行)》和《陕西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试行)》,2014级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生按各自专业分别在14个培养单位用时3年,主要通过远程教育和暑假集中面授方式学习研究生课程,进行学位论文开题,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完成学业及答辩合格后将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目录外国语学院举行2014级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开学典礼 (3)化学化工学院召开2014级免费师范毕业生教育硕士入学教育会议 (5)生命科学学院举行2014级免费师范毕业生攻读教育硕士开学典礼 (6)音乐学院2014级免费师范毕业生教育硕士暑期课程顺利结课 (7)美术学院举行2014级免费师范毕业生攻读教育硕士开学典礼 (8)外国语学院举行2014级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开学典礼2014年7月19日上午9点,外国语学院2014级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开学典礼在我校长安校区文渊楼202教室举行。

最新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办法

最新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办法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办法为认真贯彻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教师[201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0]3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区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学历深造等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我区生源的免费师范毕业生(以下简称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统筹,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财政厅组成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并实施方案,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

自治区教育厅负责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指导、落实工作岗位、办理派遣和接收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事接转工作;自治区编办负责落实接收学校的编制;自治区财政厅负责落实相关经费保障问题。

二、切实落实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所需编制。

自治区教育厅统筹掌握全区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情况,会同自治区编办在核定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额内,提前安排接收免费师范毕业生编制计划。

各地应首先用自然减员编制指标或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安排免费师范毕业生,必要时自治区政府将设立专项周转编制,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有编有岗。

三、免费师范毕业生要切实履行国家义务,回我区中小学校任教,鼓励毕业生到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任教。

自治区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就业指导、信息服务和监督检查。

盟市教育局负责本地区免费师范生需求岗位的征集工作,由教育厅通过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及时发布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和免费师范毕业生信息,并组织用人单位与免费师范毕业生进行双向选择,为每一位毕业生落实好任教学校。

四、免费师范毕业生依法取得教师资格后,按照国办发〔2007〕34号文件和《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规定就业。

毕业前通过双向选择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其档案、户口等由培养学校直接迁转至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所在地户籍部门;毕业前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其档案、户口等迁转至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到师资紧缺地区的中小学校任教。

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试题与答案

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试题与答案

大学生就业指导试题及答案一、简答题1.简述大学生择业新观念的科学内涵及基本原则答案:1科学内涵:(1)树立先就业后择业的观念(2分)(2)树立自主创业和终身学习的观念(2分)(3)树立到基层、农村就业的观念(2分)(4)树立发挥专业所长、注重综合素质的观念(2分)(5)践行社会主义的荣辱观,树立为大多数人的幸福辛勤劳动为荣的观念(2分)主动原则:答出一项得1分服务性原则、坚持性原则、主动性原则、现实性原则、发展性原则2.简述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就业政策答案:就业方式(3分)、就业途径(3分)、履约管理(3分)、服务年限(3分)、支教情况(3分)3、请简要说明你认为一封出色的自荐信应符合哪些要求?(P213第8章)答案:答出一点得2分真实客观、简明扼要、突出个人特点、有针对性,符合应聘单位和应聘岗位要求、排版清晰美观4、大学生就业渠道主要有哪些?(P115-133第5章)答案:答出一点得2.5分公有制单位就业、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志愿者计划5、你认为什么是职业生涯规划?职业生涯规划包括哪些步骤?进行职业生涯规划的意义是什么?答案:职业规划的定义、职业规划的步骤、职业规划的意义6、简述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应注意的问题。

答案:(1)要注意弄清用人单位是否具备合法的资格。

(2)要按规定的程序签订就业协议,按照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学校应是最后签章,但在实际的工作中,有些毕业生为图方面,要求学校先盖章,再交用人单位签章。

(3)双方协商条款的内容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一是关于工资福利待遇,住房条件,服务期限等等。

二是明确违约处理办法三是考研出国问题7、简述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兵役的优惠政策。

答案:(1)对在地方学习期间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研究生,可视情况定一个工资档或职务(技术)等级。

(2)对接收入伍的硕士以上的毕业生(含部队急需引进的本科生),部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个人愿望,在接受入伍的当年解决其住房、家属随军、就业和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其中对接受队伍的配偶符合特招条件的可特招入伍。

教育部 劳动人事部关于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分配工作后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

教育部 劳动人事部关于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分配工作后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

教育部劳动人事部关于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分配
工作后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劳动》
【年(卷),期】1984(0)S4
【摘要】关于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分配工作后工资待遇问题,业经国务院批准。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毕业分配工作后不实行见习期,直接实行定级工资。

未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毕业分配工作后,应有一年的见习期,但对入学前参加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国家正式职工(不含未转正的学徒工、练习生、试用人员等)不实行见习期;不脱产学习的,也不实行见习期。

【总页数】2页(P18-19)
【关键词】硕士学位;毕业分配;博士学位;定级工资;劳动人事部;工资待遇;脱产学习;临时工资;回国人员;工作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
【相关文献】
1.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1999年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J], ;
2.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
1998年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J], ;
3.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1997年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J], ;
4.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教师[2010]3号 [J], 无
5.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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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实施办
法(暂行)》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提出:“免费师范毕业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可录取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学习专业课程,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为贯彻国办发…2007‟34号文件精神,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落实师范生免费教育示范性举措,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自2012年起,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从到中小学任教的免费师范毕业生中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支持师范毕业生结合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继续深造和专业发展。

通过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使免费师范毕业生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反思能力,为将来成长为优秀教师和教育家奠定坚实基础。

二、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满一学期后,均可申请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部属师范大学根据工作考核结果、本科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考核录取。

三、免费师范毕业生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采取在职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实行学分制。

课程学习主要通过远程教育和寒暑假集中面授方式进行。

创新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采取部属师范大学与地方政府、中小学校合作培养教育硕士研究生的新机制。

选择具备条件的免费师范毕业生任教学校建立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基地,实行部属师范大学和中小学的双导师制,共同研究和实施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通过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公共服务平台,部属师范大学教育硕士研究生课程实行学分互认,共享优质资源。

四、教育硕士研究生课程设臵要突出实践性,密切结合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并与本科阶段所学课程相衔接,整体设计。

各培养学校应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指导性培养方案》,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教学计划。

五、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要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树立长期从教的职业理想和信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面向基础教育,注重教师专业素质养成,注重教育教学能力训练,注重教育实践问题研究能力培养。

加强教育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选择责任心强、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的高校优秀教师和培养基地的中小学优秀教师组成双导师指导组。

认真组织远程教育课程学习和教育实践活动,制订严格的考核标准,采取科学有效的考核方法。

六、教育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查与考试可通过调查报告、课程论文、教学设计、教学视频和笔试、口试等多种方式进行。

实践环节考查要求学生在学期间至少完成一篇实践调查报告和一项教学设计。

将免费师范毕业生在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岗位的实际表现作为教育硕士研究生成绩考查的重要内容。

七、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撰写要立足教育实践,突出学以致用,要运用教
育理论、知识、方法分析和解决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具有创新性和实用价值。

论文形式可以是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或教育教学案例分析报告等。

学位论文的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至少有一名相关学科的中小学特级教师。

八、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免费师范毕业生修满规定课程学分,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九、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如未按《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部属师范大学可以取消学籍。

十、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内单列,全部为国家计划。

十一、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一项重要任务。

各有关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部属师范大学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创造条件,确保师范生免费教育示范性举措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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