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邦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5-08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1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4月25日以专人送出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2010年5月7日上午,公司在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11号公司主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王信恩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威海恒邦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控股子公司威海恒邦化工有限公司资产质量优良,经营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22号)全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正案》全文见附件,《公司章程(草案)》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定于2010年5月25日下午2:30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0-023号)全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五月七日
附件:
章程修正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条款内容,现对《公司章程》中的两条规定进行补充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规章制度的规定,对第四十一条增加:“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修改为:
第四十一条(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二、修改《公司章程》第四十四条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7号:重大资产重组(一)——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制度要求,对公司章程第四十四
条进行修改,修改为: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召集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指定的其它地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公司还可以根据需要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