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让你学会营改增后的建筑业增值税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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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行业增值税10大案例

建安行业增值税10大案例

建安行业增值税10大案例一、建筑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增值税应税案例1.建筑公司承揽了市政府的一项住宅小区建设总包项目,根据合同约定,该公司需要负责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材料采购等整个工程项目。

在完工后,该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政府报销了材料采购费、施工费等合理费用,并向政府支付了增值税。

此案例中,建筑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对政府报销的材料采购费、施工费等合理费用需要缴纳增值税,并按照规定完成了税务发票的开具和申报,最终完成了增值税的支付。

二、建筑工程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应税案例2.一些个体工商户从事建筑装修业务,按照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

该个体工商户在进行装修业务时购买了一批建筑材料,并将材料用于装修工程。

在装修工程完成后,该个体工商户将材料及装修费用一并收取,并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进行了申报和缴纳。

这是一个小规模纳税人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的案例。

三、建筑工程分包业务的增值税应税案例3.建筑公司承揽了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整体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中的一部分工程分包给了其他建筑公司进行施工。

在工程完成后,分包商根据合同约定完成了分包工程并向总包商申领了相应款项。

分包商需要按照增值税法的规定,向总包商发票开具增值税,并申报和缴纳相应税款。

四、建筑工程施工劳务业务的增值税应税案例4.建筑公司承揽了政府部门的一项公共建设项目,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雇佣了一些工人进行施工劳务。

施工劳务费用是属于劳务报酬,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

建筑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施工劳务费用纳入了工程成本,并按照增值税法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纳了增值税。

五、建筑工程设备租赁业务的增值税应税案例5.建筑公司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一些特殊设备,但并不打算购买这些设备,而是选择租赁。

租赁费用是属于有形动产的使用权转让,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

建筑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设备租赁费用,并按照增值税法规定进行了申报和缴纳了增值税。

七、建筑工程设计业务的增值税应税案例7.建筑设计公司企业设计了一项大型工业厂房建设项目。

【每日一税】营改增“前后”,建筑服务“甲供材”的税务处理与纳税申报(三)

【每日一税】营改增“前后”,建筑服务“甲供材”的税务处理与纳税申报(三)

【每日一税】营改增“前后”,建筑服务“甲供材”的税务处理与纳税申报(三)基于前两篇文章【每日一税】营改增“前后”,建筑服务税务处理(一)和【每日一税】营改增“前后”,建筑服务税务处理与纳税申报(二)的知识铺垫,小伙伴们了解了建筑业存在一般计税方式和简易计税方式,简易计税方式又分为【普通甲供等】的“可选择”和【特定甲供】的“必选择”,同时也了解了建筑服务税率的演变和发票的开具形式。

今天小编带领小伙伴们正式进入建筑服务的税务处理和纳税申报,希望给小伙伴们的实务工作有所帮助。

下面进入今天的文章~【建筑企业“甲供材”营改增前后不同税务处理规定】一、建筑企业“甲供材”——营改增“前”的税务处理先抛出结论:营改增前,“甲供材”需区分为【设备和装修材料的甲供材】和【除设备和装修材料之外的甲供材】。

1、【设备和装修材料的甲供材】可以直接在发包方或建设单位业主甲方单独开票并核算,设备等供应商需将设备发票直接开给甲方进行账务处理,此处与营改增后的【普通/特定甲供材】是一样的。

2、【除设备和装修材料之外的甲供材】需要在承包方或施工单位乙方开具发票并核算,材料供应商需将将材料发票直接开给乙方进行账务处理,乙方再将【含材料款的营业额】开具营业税发票给到甲方。

——此处可能涉及重复纳税的问题,这也是营改增之后最大的不同之处。

综上所述,营改增前,【设备和装修材料的甲供材】不计入乙方的营业额,这是与营改增后的甲供工程一样的;但【除设备和装修材料之外的甲供材】需要计入乙方的营业额中。

所以,营业税下签订建筑合同时,如果涉及甲供材,由于甲供材货款都是需要进工程造价的,签合同就要按照【包含甲供材的工程造价】进行发包,即合同总额应当包括甲供材货款;同时合同应当有约定【除设备和装修材料之外的甲供材】的提供条款,而且要列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并附上货物清单明细表。

——注意:此处讲的是营业税下的一般操作,营改增后已不再适用,增值税下见下文。

【营改增系列】“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爆破劳务的税务筹划

【营改增系列】“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爆破劳务的税务筹划

【营改增系列】“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爆破劳务的税务筹划【案例】A爆破公司主要从事工程爆破劳务、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年爆破施工费收入20000万元。

与B建筑企业签订爆破施工合同,自行采购火工品材料。

“营改增”后该业务模式类似于建筑行业的专业分包行为,具体的分包方式为包工包料爆破公司针对其提供的爆破劳务和爆破所用材料向建筑企业开具发票。

爆破公司提供的爆破劳务属于建筑业专业分包项目,适用建筑业11%的适用税率。

其提供爆破劳务过程中使用的爆破材料合并到爆破劳务价款中与公司进行结算。

这种情况下,爆破公司只能按照建筑业11%的适用税率,向建筑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筹划前】B建筑企业公司可抵扣的增值税为20000/(1+11%)*11%=1981.98万元政策依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

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一、销售服务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四)建筑服务。

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

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5.其他建筑服务。

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

营改增后建筑行业的纳税筹划

营改增后建筑行业的纳税筹划

建 筑 企 业 在 实 际 的 经 营 过 程 中 .应 当 尽 可 能 的 签 订 包 工 包 料 的 建 筑合 同, 这 也 是 建 筑 企 业 减 轻税 赋 , 合 理 的进 行 纳税 筹 划 的 一 个 非 常 重 要 的措 施 。这 是 因为 . 建 筑 企 业 在进 行 相 关 的 建 筑 工 程 过 程 中 . 若 是 能 够 签 订包 工 包 料 的建 筑 合 同 ,就 意 味 着 建 筑 企 业 能 够 在 提 供 建 筑 材 料 时, 能 够 取 得 相 应 的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 在 实施 营 改 增 后 . 能 够 对 建 筑 企
建筑企业要想合理 的进行税收筹划 , 降低所应 当缴纳的税款 。 就必须在
签 订 建 筑 合 同 时尽 可能 的要 求 包 工 包 料 。 五、 利 用 税 改前 后 不 同的 政 策 进 行 劳 务 合作 利 用 税 改 前 后 不 同 的政 策 规 定 进 行 相 关 的 劳务 合 作 ,也 是 建 筑 企 业 实 施 税 收 筹 划 的 一个 熏 要 的方 法 。所 谓 的利 用 税 改 前 后 不 同 的政 策 进 行 相 关 的 劳 务 合 作指 的是 . 在企业实施营改增前 . 建 筑 企 业 若 是 想 要 购 买 相 关 的 固 定 资 产或 是 购 买 相 关 的服 务 的话 . 可 以先 推 迟 一 段 时 间 ,
二、 使 建 筑 企 业 设 立 所 需原 材 料 的子 公 司
建 筑 企 业 在 营 改 增后 要 想 实 行 纳 税 筹 划 .首 先 就 要 对 建 筑 业 所 必 须 的原 材 料 的 购 入 时 所 缴 纳 的进 项 税 额 实 施 相 关 的筹 划 。那 么应 当 如
何 对 建 筑 材 料 的进 项 税额 实施 税 收 筹 划 呢 ?

案例讲解建筑业增值税的预缴与申报.doc

案例讲解建筑业增值税的预缴与申报.doc

案例讲解建筑业增值税的预缴与申报一、增值税预缴业务1.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时的预缴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1%)× 2% 例 1:甲建筑公司一般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为北京。

2016 年 10 月承接天津市的一项工程项目, 2016 年 12 月取得该项目的建筑服务价款555 万(含税价),当月支付给分包方乙公司分包款111 万(含税价,乙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提供的为清包工服务,未选择简易计税)。

甲建筑公司应在天津工程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应预缴税款=( 555-111)÷( 1+11%)× 2%= 8 万在本案例中,如果乙公司选择了简易计税方法,假如分包款含税价还是111 万的话,甲公司依然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应预缴的增值税款。

并且,此预缴行为与甲公司、乙公司如何开发票,即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关系。

2.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时的预缴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小规模纳税人与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 3%例 2:甲建筑公司2016 年 2 月承接河北承德的工程项目,2016 年 12 月取得该项目的建筑服务价款206 万(含税价),当月支付给分包方丙公司分包款51.5 万(含税价,丙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

甲建筑公司应在河北承德当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应预缴税款=( 206- 51.5 )÷( 1+3%)*3%= 4.5 万在本案例中,如果丙公司选择了一般计税方法,假如分包款含税价还是51.5 万的话,甲公司依然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应预缴的增值税款。

[最新]建筑业营改增典型案例分析(10个案例)

[最新]建筑业营改增典型案例分析(10个案例)

十个案例让你更懂建筑业“营改增”案例一: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承接A工程项目,5月30日发包方按进度支付工程价款222万元,该项目当月发生工程成本为100万元,其中购买材料、动力、机械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50万元。

对A工程项目甲建筑公司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该公司5月需缴纳多少增值税?答: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该公司5月销项税额为222/(1+11%)×11%=22万元该公司5月进项税额为50×17%=8.5万元该公司5月应纳增值税额为22-8.5=13.5万元案例二: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以清包工方式承接A工程项目(或为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务),5月30日发包方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价款222万元,该项目当月发生工程成本为100万元,其中购买材料、动力、机械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50万元。

对A工程项目甲建筑公司选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5月需缴纳多少增值税?答:企业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或为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务可以选用简易计税方式,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该公司5月应纳增值税额为222/(1+3%)×3%=6.47万元案例三: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承接A工程项目,5月30日发包方按进度支付工程价款222万元,A项目当月发生工程成本为1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50万元,税率17%。

同月3日承接B工程项目,5月31日发包方支付工程价款111万元,B项目工程成本为8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60万元,税率17%。

对两个工程项目甲建筑公司均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该公司5月需缴纳多少增值税?答:如果建筑企业承接的工程没有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则在纳税申报时无需分项目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应分别汇总每月各项目可确认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以汇总销项税额减去汇总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营改增"中增值税的合理税率分析——以建筑业为例

"营改增"中增值税的合理税率分析——以建筑业为例

出 了不 同的增 值税 试点 方案 其 中对 建 筑业
作 整理 。 根 据 平 新 乔 的做 法 , 先将 建 筑 业营
的 增值 税税 率 也有初 步 规定 . 这标 明 建 筑业 业 税 税 额 除 以建 筑业 本年 度 的 增加 值 . 再
府 角度 出发 。基 于 不 同的改 革 目标 和原 则 。
试 点 改 革 中建 筑 业 增 值 税 税 率 为 1 1 %. 但 征 税 由于 营 业 税 只 针 对 营 业 额 或 销 售 业 的 产 出为 基 础 , 对建 筑业 的中 间投 入 品 、 不考虑 营业成 本 . 因 此 在 征 收 时 会 出 投 资 、免 税 和 零税 率的 产 出和 中间 投 入 品 上 海试点 改革 并未对建 筑业 的增值 税税 额 .
2 0 1 3年 8月 1日起 “ 营改 增” 试 点 扩 至 全 是 增 值 税 的 优 越 性 — — 不 会 随 着 经 济 的
三、 增 值 税 合理 税 率 的测 算 原 则
( 一) 财 政 税 收 收 入 基 本 不 变原 则
如 果 从 保 持 财 政 税 收 收 入 基 本 不 变
率进行规定 。因而 , 至 今 建 筑 业 增 值 税 改 现 对 商 品 生 产 的 每 个 阶 段 重 复 征 税 的 现 进 行 调整 . 估 算 各 个行 业 的税 基 及收 入 。 这
革 仍 停 留在 利 率 假 设 和 测 算 阶 段 。 ( 二) 营 业税 对 建 筑 业 税 负的 扭 曲 重复征税 上。因此 , 比 较 建 筑业 营 业 税 税 负 和 增 值 税 税 负 的 大 小 即 可 看 出 营 业 税
负= 建 筑 业 营业 税 额 / 建 筑业 增加 值 。

案例解析建筑业增值税纳税计算

案例解析建筑业增值税纳税计算

案例解析建筑业增值税纳税计算很多财务人员会选择建筑业,建筑业工资高,很热门,建筑业会计、想要投身于建筑的看过来,今天我带大家看看增值税的纳税计算,有案例哦~【实务案例】北京圣元建筑施工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5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事项:1、在北京施工A工程项目,适用一般计税工具,5月份与甲方按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进行工程价款结算9000万元,北京圣元建筑施工有限公司给甲方开具了退税专用发票。

同时,该建筑公司采购工程物资260万元,取得对方开具的13%税率的增值税邵红杰;向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用工劳务作业工程款181.67万元,取得对方开具的9%税率的增值税邵红杰。

2、在哈尔滨设立项目部,施工B工程项目和C工程项目,B工程项目适用一般征税方法,C工程项目按甲供工程扩建工程适用简易计税:①B工程项目5月份与甲方按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服务合同进行工程权证结算5000万元,同时给甲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该建筑公司采购工程物资500万元,取得对方开具的13%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向建筑劳务母公司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120万元,取得对方开具的3%利内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C工程项目5月份与甲方按工程进度开展和合同约定进行工程价款结算2000万元,给甲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向建筑劳务公司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300万元,取得对方开具的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3、在雄安新区施工D工程项目和E工程项目,D工程项目采用一般计税方法,E工程项目采用简易计税:D工程项目5月份权证与甲方按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进行工程价款结算6000万元,E工程项目5月份权证与甲方按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进行工程价款结算5000万元;雄安新区救灾物资两个工程项目共计采购工程物资4500万元,取得1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其中D工程项目领用2500万元,E工程项目领用2000万元;雄安新区两个工程项目向同一家公司分包劳务支付劳务工程款390万元,取得9%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工时分配其中 D工程项目支付200万元,E工程项目支付190万元。

简析增值税申报表与增值税核算科目的填报关系——以建筑业为例

简析增值税申报表与增值税核算科目的填报关系——以建筑业为例
(五 )其他新增 的三级科 目 “转 让 金 融 商 品应 交 增 值 税 ” 、 “代 扣 代 交 增值 税 ”原来没有单独设置科 目,此次单独列示 。对于建筑企 业 ,这两个科 目用量很少 。 “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 税” 在 申报表 中的 “附件 三 服 务 、不动产 和无形 资产扣 除明 细 ”表 中的单独 行次列 示 。 “代扣 代交增 值税 ”原属 于 “进项 税额 ”一部分 ,填列在增 值税 申报 的 “附件二 本 期 进项 税 额 明细 ” 中的7和 32行 “代 扣 代缴 税 收缴 款 凭 证 ”的数字 。 三、增值税 申报衰 的结构 现 在 ,使 用 的最新 的 “增 值税 申报表 ” ,是 由国家 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 纳税 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的 ,自2016年6月 1日起实 行 。最新一批营改增是 自2016年5月1日改革 ,按照绝大多 数单位次月 申报增值税的规则 ,该表贯穿了整个 营改增期 问 ,在 营改增全 面实施 的前 一个月2016年4月 ,即全 面做 好全员 一般纳税人 或小规模登记 工作 ,自2016年5月 申报 上月增值税 申报表 ,即采用最新申报表。这体 现 了国家营 改增 改革 的紧张前 瞻 的节奏 。此次 申报 表改革 的重要方 面 ,就是考虑 了包含建筑业业 等行 业的扣除额和预缴 等实 务结合最新政策填列税额数字。 (一 )申报表表 间结构简述 增 值税 申报表 中需要 在机 构所在 地汇 总填列 ,主表 统领附表 ,附表数字需要 与主表数 字对应勾稽 正确 ,套表 才可以正常保存和 申报。主表1一lO行列 示销售数 字 ,对应 “附表一 本期 销售情况 明细 ”;主表 11-16行列示进项认 证抵扣 数字 ,对 应 “附表 二 本 期进项税 额 明细” ;主表 21行 “简易计税 办法计算 的应 纳税 额” ,根据 “附表 一” 和 “附 表三 服务 、不 动产和无 形资产扣 除项 目明细 ”的 销售额 和扣 除数字 计算 得 出。主表 23行 “应 纳税 额减征 额 ”对 应 “附 表 增值 税 申报 减 免税 明细 ” ;主 表28行 “分次 预缴税额 ”对应 “附表 四 税额抵 减情况 表” 的实

XX建筑企业“营改增”后涉税问题案例分析

XX建筑企业“营改增”后涉税问题案例分析

注: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税率自2018年5月1日起调整为10%。

政策归纳: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相关规定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文相关规定。

二建筑服务什么情况下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4、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建筑服务;年应税销售额<500万注: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连续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代开发票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5.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6.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

政策归纳: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相关规定;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文相关规定;3.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相关规定。

建筑服务案例(一般计税)

建筑服务案例(一般计税)

【案例1】
建筑服务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纳税申报实例
一、业务描述
F公司是E市一家从事建筑服务的企业,营改增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在H地的工程项目D(老项目)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2016年5月份企业取得D项目建筑服务的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张,注明的金额为300,000元,税额为33,000元。

本月取得分包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张,金额为100,000元,税额为11,000元。

5月份购买税控专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1张,注明金额418.80元,税额71.20元,价税合计金额为490元。

二、填报分析
1.在H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
(333,000-111,000)÷(1+11%)×2%=4,000元
2.在E市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1)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300,000元
(2)销项税额:33,000元
(3)本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1,000元
(4)应纳税额:33,000-11,000=22,000元
(5)应纳税额减征额:490元
(6)本期应补(退)税额:22,000-490-4,000=17,510元【政策链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一个案例让你学会营改增后的建筑业增值税纳税申报

一个案例让你学会营改增后的建筑业增值税纳税申报

提示: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在本月通过认证。

A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建筑安装业务,所有建筑服务业务均由直接管理的项目部施工或分包,企业2016年7月份业务如下:业务1:本地A建筑项目为营改增后的项目,采取一般计税办法,于当月竣工结算。

收取含税工程款220万元,另因提前竣工收取奖励款2万元,一并与工程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款均已收到。

对A建筑项目的部分工程进行分包,分包给B工程公司,本月对分包工程进行结算,取得B公司开具的分包款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工程款10万,增值税款0.3万元;购买材料物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万,增值税17万。

解析:1. 结算、收取工程款销项税额=222/1.11 X 11%^ 22 (万元)借:银行存款2220000贷:工程结算2000000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20000 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解析:2. 支付分包款借:工程施工一一合同成本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00 贷:银行存款1030003. 购买材料物资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1000000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0 贷:银行存款1170000 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业务2:外市B市政工程项目为营改增前的项目,采取简易计税办法,当月竣工结算,收取含税工程款515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款项尚未收到;发生分包支出103万元。

已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预缴增值税12万元,取得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

解析:应纳税额=(515—103)/1.03 X 3沧12 (万元)预缴税额=(515—103)/1.03 X 3%^ 12 (万元)账务处理:1. 月末工程结算借:应收账款5150000贷:工程结算5000000应交税费一一未交增值税1500002. 支付分包款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1000000应交税费一一未交增值税30000贷:银行存款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开具其项目及栏次合计服扣除后务、他发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3. 在外市预缴增值税12万元,账务处理为:借:应交税费一一未交增值税120000 贷:银行存款120000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业务3:本月购买办公用品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5000元,增值税2550元;支付水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元,增值税15元;支付电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0元,增值税340元。

营改增后建筑业纳税申报表填写

营改增后建筑业纳税申报表填写

营改增后建筑业纳税申报表填写第一篇:营改增后建筑业纳税申报表填写营改增后不会填写增值税申报表咋办?带您轻松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指引发布日期:2016年05月15日来源:每日税讯作者:分享到:28 一、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指引(一)填写顺序一般纳税人按照以下顺序填写申报表:1.销售情况的填写第一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至11列;第二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有差额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第三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2至14列。

(有差额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

第四步: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有减免税业务的纳税人填写)2.进项税额的填写第五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

(有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业务的纳税人填写)第六步:填写《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有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业务的纳税人填写)第七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第八步:填写《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3.税额抵减的填写第九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有税额抵减业务的纳税人填写)4.主表的填写第十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根据附表数据填写主表)(二)一般业务的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一般业务(不包含即征即退、减免税、出口退税、汇总申报、税额抵减、差额征税、固定资产抵扣、不动产抵扣业务),只需要填写附表一、附表二、进项结构明细表和主表中的部分项目。

其他表格不需要填写。

1.销售情况的填写(1)一般计税方法的填写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业务,当期取得的收入根据适用不同的税率确定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分别填写到对应的“开具增值专用发票”、“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列中。

营改增纳税申报(建筑服务)(1)

营改增纳税申报(建筑服务)(1)

营改增纳税申报(建筑服务)(1)《增值税预缴税款表》第6栏第4列“预征税额”合计数纳税人发生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且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填写扣除后的不含税销售额,与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8栏数据一致。

第三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营改增多琢磨、多研究!谢谢大家!课件制作江苏国税增值税纳税申报培训(建筑服务)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第一部分第二部分概述填报示例填写案例第一部分概述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13号)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27号)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部分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调整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30号)一、纳税申报相关文件二二、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一)申报表主要构成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6.《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队列资料(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新增)7.《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8.《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新增)9.《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10.《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新增纳税申报其他资料)(由从事建筑、房地产、金融或生活服务等经营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填报)(二)申报表填报顺序(根据表间数据的逻辑关系,建议纳税人按照以下顺序填报:第一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仅在国税机关预缴时填写)第二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第三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填写28栏、23栏)第四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1至11列)(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五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第六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第七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填写第12列,计算出13,14列)(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八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第九步: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第十步: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第十一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十二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十三步:《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纳税申报其他资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仅在国税机关预缴时填写)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主表)(填写28栏、23栏)附列资料(一)(1至11列)(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附列资料(一)(填写第12列,计算出13,14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附列资料(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流程图《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三、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建筑行业增值税核算综合案例

建筑行业增值税核算综合案例

建筑行业增值税核算综合案例案例背景:甲公司于20X5年底成立,下设A、B、C三个项目部,2016年5月中标公路建设A项目、房屋建筑B项目,由甲公司统一签订合同。

A项目合同总造价81567777.24元(含增值税8083293.24元),B项目合同总造价1亿元(不含增值税)。

2015年3月开工的确C项目,C项目合同金额26000万元。

A、B、C项目部均已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案例假设条件:建筑业于2016年5月1日开始完成“营改增”,甲公司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税率11%,A、B、C项目部“营改增”后统一由甲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公司以汇总纳税方式,缴纳增值税,即项目部预征、法人汇总缴纳,项目部所在地预征率为2%,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为3%,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应交教育费附加2%。

发生下列经济业务:第一部分:A项目部1)2016年5月收业主开工预付款8156777.72元(总合同额的10%);购设备117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预付专业路基分包单位款222万元,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部预缴增值税146968.97元。

2)2016年6月购入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85万元,材料领用采用假退库制度,验收后全部领用,月末盘点结余68万元;对专业分包计价666万元,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扣回预付款222万元,扣质保金66.6万元,已支付;对劳务分包计价111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机械租赁费用82.4万元(租赁设备于2012年购进),收到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征收率);月底业主进行了验工计价,确认计价款19451196元,甲公司按此金额给业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在当地预缴了增值税,扣留保金1752360元(按10%,留保金达到合同价款的5%时不再扣款);项目部变卖废料,取得现金1.17万元(注:因本例销售废料收入与建筑业收入相差较大,所以本案例不计算项目部销售废料应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金。

【每日一税】营改增“前后”,建筑服务税务处理与纳税申报(二)

【每日一税】营改增“前后”,建筑服务税务处理与纳税申报(二)

【每日一税】营改增“前后”,建筑服务税务处理与纳税申报(二)昨天推送的文章中【每日一税】营改增“前后”,建筑服务税务处理(一)小编从全行业营改增的角度带领小伙伴们窥见了建筑业在其中的税目和税率的演变,今天这篇文章小编将带领小伙伴从时间线的角度,和小伙伴们一起温故下建筑业税率的演变。

下面计入今天的文章~【建筑业营改增前后税率变动对照图表】建筑业营改增前后税率一直在不断调整,由于建筑项目跨越周期较长,涉及税率调整较多,从事建筑行业的小伙伴们需要对税率的演变过程有个清晰的认识,以避免税率适用错误造成公司税款损失。

【建筑服务税目及税率】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注释文件——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当前建筑服务的税目及税率整理如下:【建筑服务特定行为——简易计征】一、可选择VS必选择“简易征收”解读:1、上述所讲的不管是“可选择”还是“必选择”简易征收,针对的是建筑企业,即施工方【乙方】,实际是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的一种政策优惠,减少其税收负担;2、财税[2016]36号文和财税[2017]58号文其实讲的都是“甲供材”,目前两个政策都是有效的;二者的区别在于财税[2016]36号文强调的【普通甲供】——除“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以外的设备、材料和动力;财税[2017]58号文则强调的是【特定甲供】,即只要甲方自行采购4类特定甲供中的一种,则乙方只能选择简易计税方式;3、实务工作中,甲方基本都会回避自行采购【特定甲供材】,而采取自行采购【普通甲供材】,但即使这样,也很少让乙方自行选择简易计征方式,而会合同约定只能选择一般计税方式,以便最大化节约自身的税收损失。

二、建筑服务另类“混合销售”解读: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文中的“机器设备”可以参照《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2010)》确认,或是按《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标准》(GB/T50531-2009)确认,即机器设备是指具有一定机械结构、由一定动力驱动的、能够完成一定的生产、加工、运行等功能或效用的装置;2、注意2018年第42号文在“销售外购货物+同时提供建安服务”时仅规定了“机器设备”的情况,而销售资产活动板房和钢结构件等货物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仍然只能按照“兼营行为”进行处理。

建筑服务行业“简易计税方法”下教你如何纳税申报

建筑服务行业“简易计税方法”下教你如何纳税申报

建筑服务行业“简易计税方法”下教你如何纳税申报
祥顺 2017-05-05 17:02
营改增后,建筑服务行业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
2)为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务
3)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1、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下怎么预缴和申报呢?
建筑服务发生地:
预缴税款=(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分包款)/(1+3%)*3%
向机构所在地申报:
应纳税款= (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分包款)/(1+3%) *3%
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上述凭证是指:
(一)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建筑业营业税发票。

(二)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的增值税发票。

(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纳税人跨市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二)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强调:自2017年5月1日起,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再跨区域预缴税款了。

2、开具发票:差额征税,全额开票
例如:淄博高新区B公司为建筑业一般纳税人,为潍坊A房地产公司某项目提供建筑服务且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已知B从A处取得了100万元的收入,并支付给C建筑公司20万元分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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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在本月通过认证。

A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建筑安装业务,所有建筑服务业务均由直接管理的项目部施工或分包,企业2016年7月份业务如下:
业务1:本地A建筑项目为营改增后的项目,采取一般计税办法,于当月竣工结算。

收取含税工程款220万元,另因提前竣工收取奖励款2万元,一并与工程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款均已收到。

对A建筑项目的部分工程进行分包,分包给B工程公司,本月对分包工程进行结算,取得B公司开具的分包款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工程款10万,增值税款0.3万元;购买材料物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万,增值税17万。

解析:
1.结算、收取工程款
销项税额=222/1.11×11%=22(万元)
借:银行存款 2220000
贷:工程结算 2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20000 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解析:
2.支付分包款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000
贷:银行存款 103000
3.购买材料物资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0
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业务2:外市B市政工程项目为营改增前的项目,采取简易计税办法,当
月竣工结算, 收取含税工程款515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款项尚未收到;发生分包支出103万元。

已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预缴增值税12万元,取得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

解析:
应纳税额=(515-103)/1.03×3%=12(万元)
预缴税额=(515-103)/1.03×3%=12(万元)
账务处理:
1.月末工程结算
借:应收账款 5150000
贷:工程结算 5000000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50000
2.支付分包款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1000000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0000
贷:银行存款1030000
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3.在外市预缴增值税12万元,账务处理为: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20000 贷:银行存款 120000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业务3:本月购买办公用品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5000元,增值税2550元;支付水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元,增值税15元;支付电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0元,增值税340元。

解析:
借:管理费用17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905
贷:银行存款 20405
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业务4:将本单位闲置的办公室出租,每月不含增值税租金5000元,租期3年,一次性收取1年租金。

对于该项出租行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收取租金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解析:
增值税=5000×12×5%=3000(元)
借:银行存款 63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5000
预收账款55000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000
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业务5:本月新建办公楼(不动产进行税分两年抵扣),为修建办公楼先期购入材料1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同时领用上月购入的库存材料6万元,该材料上个月已经抵扣进项税额 1.02万元。

解析:
1.购进库存材料
借:在建工程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20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68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
2.库存材料用于修建办公楼
借:在建工程 60000
贷:库存材料 60000 40%的进项税额转入待抵扣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408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080 附列资料(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
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业务6:本月缴纳2016年度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务费330元,取得普通发票。

解析:
借:管理费用 330
贷:银行存款 33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330
贷:管理费用 330
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期末计算应纳税额
“应交增值税”明细期末余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减免税款=220000-(186105-4080)-330=37645(元)
期末结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37645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7645 应纳税额合计=“应交增值税”明细期末余额+简易计税应纳税额-预缴税款
=37645+123000-120000
=40645(元)
缴纳税款的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0645 贷:银行存款 40645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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