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监所深挖犯罪的对策与方法
民警在打击盗案件中的侦查与取证
民警在打击盗案件中的侦查与取证近年来, 盗窃案件在社会中有所增加,给人们的生活和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因此,民警在打击盗窃案件中的侦查与取证工作变得至关重要。
下面将从案件侦查、取证技巧和合法手段等方面探讨民警在打击盗窃案件中的重要角色和工作方式。
一、案件侦查针对盗窃案件的侦查工作,首先需要民警充分了解案件的背景和特点。
他们通过与被害人的交流,获取关于案件的详细信息,例如作案时间、地点、被盗物品等。
此外,民警还会调取现场监控录像、进行目击者访谈等,以获取更多线索。
在收集到一定数量的线索后,民警需要进行线索分析和筛选。
他们会综合考虑线索的可信度、重要程度和相关联系,进而明确案件的侦破方向。
对于有关联的案件线索,民警可能会组织专案组,加强协作调查,提高侦破效率。
二、取证技巧民警在取证过程中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首先,他们需要学习掌握现场勘查技巧,包括细致观察、照相记录等。
对于作案现场的留下的痕迹,如指纹、足迹和物品残留,民警应该仔细收集,并确保其完整无遗漏。
其次,民警需要善于运用科技手段进行取证。
比如,他们可以通过专业的科技设备,如刑事科学实验室,进行物证、录像和声音的分析,以获得一定的证据支持。
最后,民警在审讯犯罪嫌疑人时需要善于发掘矛盾和漏洞。
他们需要采取合法的手段,例如合规的讯问和询问,以获取更多有利于案件侦破的证词。
三、合法手段在打击盗窃案件中,民警必须遵守法律法规,采取合法的手段取证。
这包括在侦查行动中保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审讯过程公正和透明。
在立案过程中,民警需要确保足够的证据支持,以免出现冤假错案的情况。
此外,他们还需要注意保护被害人的权益,确保受害人得到应有的安抚和协助。
除了在侦查和取证过程中遵守法律,民警还需要与其他执法部门、社区居民和相关单位共同合作,形成打击盗窃犯罪的合力。
只有通过合作和协调,才能更有效地打击盗窃犯罪,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
综上所述,民警在打击盗窃案件中的侦查与取证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关于看守所开展深挖犯罪工作的分析思考
关于看守所开展深挖犯罪工作的分析思考作者:龙俊波来源:《法制与社会》2017年第31期摘要(目的)充分利用看守所丰富的违法犯罪信息资源,拓宽侦查破案的信息渠道,提高精确打击的力度,降低破案成本,促进被监管人员的教育转化,维护监所的安全稳定。
(方法)通过看守所工作的实践,解读看守所深挖犯罪工作的定义,分析看守所开展深挖犯罪工作的优势以及对当前看守所深挖犯罪工作现状及问题分析,提出对看守所开展深挖犯罪工作的一些建议。
(意义)开辟好“第二战场”,最大限度发挥好看守所深挖余罪、扩线破案的职能作用。
关键词看守所深挖犯罪狱侦作者简介:龙俊波,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
中图分类号:D926.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7.11.0832005年开始,公安部将深挖犯罪工作作为公安监管场所等级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
因此,看守所深挖犯罪工作已经成为监管工作的一个重要职能和工作亮点,同时也是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的“第二战场”。
如果充分利用看守所丰富的违法犯罪信息资源,积极开展深挖工作,既能挖出一大批违法犯罪线索,拓宽侦查破案的信息渠道,提高精确打击的力度,降低破案成本,又能促进被监管人员的教育转化,维护监所的安全稳定。
同时,还能提高看守所民警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那么,如何开辟好“第二战场”,最大限度发挥好看守所深挖余罪、扩线破案的职能作用呢?本文拟通过看守所工作的实践,对开展深挖犯罪工作做一些分析探讨。
一、看守所深挖犯罪工作概述公安部《公安机关深挖犯罪工作规则》第二条对看守所深挖犯罪工作做了明确定义:深挖犯罪工作是公安机关通过对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进行管理、教育,获取犯罪线索,查明犯罪事实,甄别在逃人员的专门工作。
因此,看守所深挖犯罪工作,就是在确保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和监所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对在押人员的管理教育,从中获取违法犯罪线索,并与其他部门协作查明犯罪的工作,是侦查办案工作在监所的一种延续,也是对在押人员教育矫治的一种方式。
基层民警的刑事案件侦破思路与方法
基层民警的刑事案件侦破思路与方法刑事案件的侦破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利益至关重要。
基层民警作为刑事侦查的第一线力量,在侦破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基层民警的刑事侦破思路和方法两个方面进行论述,旨在为广大基层民警提供一些实用的指导。
一、刑事侦破思路刑事案件的侦破思路应该围绕“罪与证据、人与事实、法与司法”的基本要素展开,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深入了解案情在开始侦破工作之前,基层民警首先需要充分了解案情,包括案件的基本信息、案发时间、地点以及涉案人员等。
通过搜集案情资料,可以帮助民警建立起一个初步的案件侦破思路,并为后续的侦查工作提供指导。
2. 精准掌握证据链在刑事案件中,罪与证据是密不可分的。
基层民警应该通过调取相关证据、勘查现场等方式,建立起一个完整的证据链。
这意味着要搜集到足够的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以便能够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体系,有力地证明犯罪事实和罪行。
3. 人证物证相结合刑事侦破不仅要依靠物证,还需要重视人证的作用。
基层民警应该加强与涉案人员的沟通和交流,了解他们的思维逻辑和行为特点,以便获取更多的有价值的信息。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通过物证和人证的相互印证,可以增加破案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4. 依法办案刑事侦破中,法律法规是基层民警必须遵循的底线。
基层民警在开展侦破工作时,必须依法办案,不能违背法律规定和程序。
只有在合法的框架下,才能保证侦破工作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二、刑事侦破方法基层民警在刑事案件的侦破中,可以采用多种方法来提高工作效率和破案率,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方法:1. 提高专业素养刑事案件的侦破需要基层民警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包括熟练的法律知识、犯罪心理学等。
基层民警应该通过自学、参加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以便更好地应对复杂的刑事案件。
2. 合理分工协作在侦破工作中,基层民警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和涉案人员的数量,合理地分工和协作。
通过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任务,有效地整合每个人员的力量和优势,提高整体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深挖犯罪经验材料
深挖犯罪经验材料篇一:监所深挖犯罪信息系统设计监所深挖犯罪信息系统设计摘要:建设监所深挖犯罪信息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是公安监所深挖犯罪升级的有效途径。
侦查部门与监所之间建立犯罪情况信息交流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和协同作战,才能形成对刑事犯罪的打击合力。
本文针对建设监所深挖犯罪信息系统的意义,系统架构、流程设计及各主要模块的功能设计进行初步探讨。
关键词:监所、深挖犯罪、线索、信息系统2006年6月10日公安部正式出台了《公安机关深挖犯罪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公安监管场所在深挖犯罪工作中的地位,表明深挖犯罪已成为公安监所的一项基本职能。
实践表明[1],线索能否及时获取、转递、查证、反馈,是深挖犯罪工作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健康发展,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深挖犯罪工作规则》以及有关法律和规定,对线索的获取、转递、查证、反馈、政策兑现等工作环节作出规定,明确监管、侦查等各部门的分工和工作职责,保证深挖工作的有序进行[2]。
建设监所深挖犯罪信息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是公安监所深挖犯罪升级的有效途径。
侦查部门与监所之间建立犯罪情况信息交流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和协同作战,才能形成对刑事犯罪的打击合力。
建设监所深挖犯罪信息系统,具有以下意义:1、监管场所蕴藏着丰富的犯罪信息资源,有大量可供挖掘的违篇二:心理学视野下的深挖犯罪心理学视野下的深挖犯罪(修改稿)仲稳山(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江苏泰州,225300)摘要在“大刑侦”的要求下,深挖犯罪已经成为看守所的重要职能之一,但由于看守所不同于侦查部门,它不能完全采用刑事侦查的审讯方法进行破案。
科学地运用心理学的理论和方法开展深挖犯罪工作,可以提高看守所内案件的发现率和侦破率,形成对公安部门刑侦工作的有效补充。
关键词心理学深挖犯罪看守所在押人员深挖对象1深挖犯罪是指公安机关通过对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进行管理、教育,获取犯罪线索,查明犯罪事实,甄别在逃人员的专门工作。
浅析对涉恐在押人员的深挖犯罪技巧与对策
浅析对涉恐在押人员的深挖犯罪技巧与对策邹清龙[1]李佳[2]([1]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沈阳110035;[2]抚顺市公安局监管支队辽宁·抚顺113000)摘要在全国反恐维稳的形势下,警务反恐对监所阵地开展深挖犯罪提出了新的挑战与要求。
公安监管部门作为打击犯罪的“第二战场”在反恐怖活动的战役中,利用阵地优势,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将深挖犯罪与反恐怖斗争有机结合,以监所内在押的涉恐人员为切入点开展坦检攻势,使监所内深挖余罪成为警务反恐工作的创新发展点。
关键词涉恐人员在押人员深挖犯罪中图分类号:D631.7文献标识码:A1心理特征分析对在押的涉恐人员进行深挖犯罪,其心理特征是工作开展的首要切入点。
目前,没有确切的研究证据表明恐怖活动人员具有统一的心理特征,但作为一个具有特殊信仰,信奉恐怖主义的群体,其心理必然具有某种共性的特征。
在具有共性的基础上,针对个体特征加以分析,因人制宜采取不同深挖技巧,从而获得案件线索。
1.1涉恐人员共性心理特征恐怖活动人员之间自然会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而产生群体性的心理特征,个人的思想行为、思维模式都会被恐怖活动组织头目所灌输的恐怖主义思想同化。
通过对实际在押涉恐人员的心理分析来看,其共性心理特征有:一是涉恐人员通常有着坚定的信仰,表现为异于常人的痴迷。
二是涉恐在押人员对社会具有报复心理。
涉恐人员思维较为偏激,相对封闭,认知狭隘,把现实生活的中的不如意归因于社会的不公,更易产生仇恨不满,进而引发心理失衡,导致行为异常;同时涉恐人员大多经济较为贫困,思想陈旧保守,长期的压抑自卑也会转化为对社会的不满与仇恨,当恐怖主义思想对其进行洗脑时,其长期压抑的负面情绪会爆发出巨大的破坏力,造成对国家及人民的伤害。
三是具有蔑视心理。
涉恐人员通常蔑视现行的社会规则、道德伦理和法律规范,企图打破现行的制度,以暴力形式付诸于行动。
1.2涉恐人员个体心理特征对于恐怖活动人员的个体心理来讲,在群体性心理基础之上,每个涉恐人员会有自己不同的心理特点。
对公安监所深挖犯罪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对公安监所深挖犯罪工作的调查与思考随着社会的发展,犯罪日益猖獗,对社会的危害也越来越大。
为了保障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公安部门一直在深挖犯罪工作方面做出了很多努力。
作为公安部门的一种重要机构,公安监所在犯罪工作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对公安监所深挖犯罪工作进行调查和思考。
一、公安监所的职责公安监所是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刑罚和管教罪犯的特定机关。
它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刑罚,管理和教育罪犯,并保护罪犯的基本权利。
公安监所承担着惩治罪犯、保障社会安全的重要任务。
公安监所不仅是罪犯的"牢房",更是推动犯罪改造治理的重要基地。
因此,公安监所在刑罚执行中负有极其重要的职责。
二、公安监所深挖犯罪工作的现状公安监所在深挖犯罪工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几年来,公安监所在深挖犯罪方面取得了很多成果。
在罪犯改造和治理方面,公安监所坚持以教育为主和思想工作为重点,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进行改造。
(一) 严格的监管体系公安监所建立了严格的罪犯管理制度和监管体制,定期对罪犯进行巡视,制定个性化的犯罪改造计划,加强对罪犯的监管和教育。
同时,公安监所规范了工作流程,加强了与其他公安机关的协调和配合。
(二) 强化罪犯教育和思想工作公安监所重视对罪犯的教育和思想工作,增强了罪犯的自我认识和改造意识。
公安监所对罪犯进行的教育和思想工作内容包括:道德道义,法律法规,健康管理,文化娱乐,集体生活和思想疏导等。
这些内容全面丰富,有针对性,从而有利于罪犯的改造和社会的安定。
(三) 开展多种形式的犯罪预防工作为了更好地预防犯罪,公安监所还开展了各种形式的犯罪预防工作,对罪犯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和社会的宣传教育。
公安监所在犯罪预防和治理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如开展犯罪学课程,防止罪犯重犯等。
三、公安监所深挖犯罪工作的创新(一) 多部门协作,长足发展公安监所在犯罪深挖方面,积极与其他公安机关协作,采取多种手段和技术进行犯罪深挖。
公安监所注重创新和实践,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打造共建共治平安社会的大格局。
基层民警的刑事案件侦破思路与方法
基层民警的刑事案件侦破思路与方法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对于基层民警来说是一项重要而且繁琐的任务。
他们承担着保护社会安宁的责任,需要具备一定的思路和方法以确保案件得以成功解决。
本文将探讨基层民警在刑事案件侦破中应采取的思路与方法。
一、全面了解案件信息作为刑事侦破的第一步,基层民警需要通过详细记录案发现场、询问当事人、搜集现场证据等手段全面了解案件信息。
他们应该仔细记录嫌疑人的背景、受害者的伤情以及目击者的证言等。
只有获得准确而全面的信息,他们才能制定合适的侦破方案。
二、分析案件线索基层民警应该对案件线索进行全面准确的分析。
他们可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案发现场进行勘查和拍摄,将血迹、指纹或其他可能的线索收集起来。
同时,基于案件信息和侦查员的经验,他们需进行逻辑推理,找出各个线索之间的可能联系。
这有助于确定案件的发生动机和破案方向。
三、与相关部门合作在刑事案件侦破中,基层民警需要与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士合作。
他们可以与法医、技术专家、心理学家等合作,共同分析和解读相关证据。
通过专业技术和专业人士的协助,他们能够更加准确地判断案件的发生原因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
与此同时,基层民警还应与公安机关的其他部门建立良好的工作协调机制,确保信息可以顺畅地互通有无,为案件的侦破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四、运用社会资源基层民警需要运用社会资源来获得更多的信息和线索。
他们可以通过与社区居民、商家以及其他相关人士的合作,寻求他们对案件的观察和了解。
基于对案件的熟悉程度和社会关系网,他们可以广泛征集和收集相关信息,并与之后分析的结果结合,以确定案件线索的真实性和可行性。
五、警民合作与宣传基层民警在刑事案件侦破中,需要与社会公众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
他们应该积极开展警民互动活动,增强公众对警方工作的信任感。
通过与社区居民的互动,他们可以获得更多的线索和信息。
同时,他们还需积极向社会公众传达案件侦破的成果,提高公众对警方工作的支持度。
只有通过警民合作和社会宣传,才能更好地推动刑事案件的顺利侦破。
基层民警工作中的犯罪侦查与取证方法
基层民警工作中的犯罪侦查与取证方法在基层警务工作中,犯罪侦查与取证是民警们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他们通过各种手段和方法,对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和取证,以便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介绍基层民警在犯罪侦查与取证工作中的一些常用方法。
一、立案侦查在接到犯罪案件线索后,基层民警首先要进行立案侦查。
立案侦查是犯罪侦查工作的第一步,也是决定案件重要性和侦破方向的关键环节。
民警们要认真审查线索的真实性和可行性,对涉案人员的背景资料进行调查,采集必要的证据材料,并制定合理的侦查方案。
在立案侦查过程中,民警们要善于分析案情、抓住关键问题,确保侦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现场勘查现场勘查是取证工作的重要一环。
基层民警在侦查犯罪案件时,要亲自到案发现场进行勘查。
他们要详细了解案发地点的环境情况,收集和保留现场物证,并进行现场照相和录像。
同时,民警们要做好勘查笔录,记录勘查过程中的相关信息,以便后期取证和分析。
三、讯问调查在犯罪侦查过程中,讯问调查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基层民警要掌握有效的讯问技巧,通过与嫌疑人的交谈,获取案件的相关信息。
在讯问调查中,民警们要注重言语的逻辑性和连贯性,避免过度压迫和虐待,确保讯问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四、取证技术在现代社会,取证技术在犯罪侦查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基层民警要熟悉和掌握各种取证技术,如指纹比对、DNA鉴定、图像识别等。
他们可以通过提取物证、分析线索、使用科学技术手段等方法,来寻找案件的真凶,并将其呈现在法庭上。
五、合作协作在犯罪侦查与取证工作中,基层民警需要与其他警种、相关部门和社会各方进行合作协作。
例如,他们可以与技术研究人员合作,利用最新的科技手段进行犯罪侦查;与法医学专家合作,对死因进行鉴定;与律师合作,参与庭审过程等。
通过有效的合作协作,基层民警可以更好地开展犯罪侦查工作,并取得更好的工作成果。
六、法律法规的遵守基层民警在犯罪侦查与取证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基层民警应对涉黑涉恶犯罪的集成侦查策略
基层民警应对涉黑涉恶犯罪的集成侦查策略在处理涉黑涉恶犯罪时,基层民警需要采用一系列集成侦查策略,以应对复杂和危险的情况。
这些策略涉及信息收集、合作协作、秘密调查和专业技能的运用。
本文将探讨这些策略,并提供相关建议和实例。
一、信息收集信息收集是集成侦查策略的基础,它需要基层民警细致入微地了解犯罪背后的动机、手段和网络。
民警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收集信息:1. 访谈和询问:与当地居民、知情人员和其他警方合作伙伴交流,了解犯罪分子的行动计划和隐藏地点。
2. 数据分析:借助现代技术和软件,基层民警可以从大量数据中提取有用信息。
例如,通过分析电话通话记录、社交媒体账户、金融交易记录等,民警可以发现犯罪团伙的关系网和资金流向。
3. 侦查线索:民警要密切关注和及时处理来自举报、监控录像、取证现场等各种线索,以便及时开展行动并铲除犯罪行为。
二、合作协作在对抗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时,基层民警需要与其他相关部门和机构紧密合作,形成联合打击的合力。
以下是一些实践中常见的合作协作方式:1. 警方内部合作:建立跨部门和跨区域的警力合作机制,共享情报、协调行动,加强对犯罪行为的打击。
2. 跨部门合作:与地方法院、检察院、边防、税务等部门合作,形成协同作战,共同打击涉黑涉恶犯罪。
例如,在收到行政申请时,民警需要及时与相应部门联系,确保各方合作。
3. 社会合作:民警应与社区居民、企业、志愿者团体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通过社区巡逻、举办讲座、组织反犯罪活动等方式,促进居民主动参与到犯罪打击中。
三、秘密调查民警在侦查涉黑涉恶犯罪时需要进行秘密调查,以保护侦查行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以下是一些秘密调查策略的例子:1. 卧底行动:民警可以扮演潜入犯罪团伙的角色,获取内部信息并收集证据。
这需要民警具备良好的伪装能力和心理素质。
2. 私下监控:在获得合法授权的情况下,基层民警可以安装监控设备,进行秘密录音和拍摄,以获取犯罪嫌疑人的行踪和证据。
3. 虚假线索:民警可以通过发布虚假线索等手段,转移犯罪分子的注意力,使其暴露出其犯罪行为或获得更多线索。
违法犯罪打击措施
违法犯罪打击措施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违法犯罪现象也愈发猖獗。
为了维护社会的安全与稳定,加强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已经成为一项迫切的任务。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现代违法犯罪打击的措施,涵盖刑法体系、警务管理、法律宣传以及积极引导等方面。
一、加强刑事法律体系建设刑事法律体系作为打击违法犯罪的基础,对于保护社会秩序和公民利益起着重要作用。
首先,应加强对刑法的修订和完善,根据犯罪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和补充相关法律法规,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此外,进一步健全相关法律标准和程序,确保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充分发挥刑法的威慑效应。
二、强化警务管理体制警务管理是保障社会安全和治安秩序的重要手段。
为了提高打击违法犯罪能力和水平,应进一步完善警务管理体制,促进警察队伍专业化、现代化建设。
培养和选拔素质优秀的警察人才,提高警察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加强警务管理的科学化、法治化,提高反恐、打击电信诈骗、网络犯罪等领域的专项能力,积极引进新技术和设备,提高打击违法犯罪的科技含量。
三、加强法律宣传和普法教育法律宣传和普法教育是提升全社会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的重要途径。
加大对法律知识宣传的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如广告、媒体、网络等,向公众传播法律法规,使人们了解法律的普遍性和约束力。
此外,加强对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的法律教育,培养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意识,并倡导关心法律、尊重法律的公民行为习惯。
同时,要加强法律教育和法制文化的研究,推动法律体系的优化和现代化。
四、积极引导和社会治理的整合打击违法犯罪不仅需要依靠法律手段,也需要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
加强社区建设和综合治理,形成政府、公民和社会组织合作的打击犯罪的合力。
通过积极引导和激发社会正能量,提供就业机会、改善社会环境,减少犯罪的诱因,为人们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社会观念。
此外,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跨国违法犯罪行为,对于维护国际安全和稳定也具有重要意义。
犯罪集中打击整治工作方案
犯罪集中打击整治工作方案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犯罪行为不断升级,给社会治安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为了打击犯罪行为,各级公安机关积极开展犯罪集中打击整治工作,以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本文将从具体的工作方案出发,探讨犯罪集中打击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制定工作方案为了高效地开展犯罪集中打击整治工作,必须先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时间节点等内容。
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目标制订一个清晰明确的工作目标,明确要打击的犯罪类型、行为和地区范围等。
这样可以确保工作方向明确,避免工作的盲目性,并且以实际情况作为指导,让工作更加有针对性和目的性。
2. 工作任务明确工作任务,包括调查、抓捕和审判三个环节,确立各个环节的工作重点。
同时,还需要协调其他部门或单位的参与,以确保工作的协同和配合。
3. 工作措施制订一系列具体的工作措施,包括使用技术手段、加强宣传、提高警惕等,以达到尽可能全面、高效的打击效果。
4. 工作时间节点明确犯罪集中打击整治工作的时间节点,通常需要解决的事项包括犯罪分子的网络活动时间、打击的对象、活动地点等,从而确保工作能够达到最佳效果。
二、加强社会宣传在犯罪集中打击整治工作的过程中,加强社会宣传也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公安机关可以通过新闻媒体和社交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发布关于工作进展、打击成果,以及对犯罪的警示等内容。
这样不仅有利于向社会宣传工作成果,提高社会关注度和警惕性,还有助于警示潜在犯罪分子,提高犯罪成本。
三、加强技术手段应用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在犯罪集中打击整治工作中使用技术手段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如视频监控技术、智能识别技术和网络追踪技术等,这些技术不仅能够帮助警方锁定犯罪证据和嫌疑人,还可以在犯罪情况发生后,迅速追踪犯罪嫌疑人的动态,提高抓捕效果。
四、加强协作和配合在犯罪集中打击整治工作中,不同的部门和单位之间需要协力合作,互相协调和支持,这样才能打击犯罪的成效最大化。
基层民警应对涉黑涉恶犯罪的集成侦查策略
基层民警应对涉黑涉恶犯罪的集成侦查策略犯罪活动一直是社会上一个严重的问题,而涉黑涉恶犯罪更是具有极大的危害性。
作为基层执法人员,民警需要采取一系列的侦查策略来有效应对这些犯罪行为。
本文将探讨一种有效的集成侦查策略,以帮助基层民警更好地应对涉黑涉恶犯罪。
一、情报收集与分析有效的侦查策略首先需要有可靠的情报信息作支撑。
基层民警应加强与社会上各个方面的联系,建立信任关系,以便获取相关的情报。
此外,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如监控视频、通讯录、社交媒体等,收集犯罪嫌疑人的个人资料、联系方式以及他们的违法行为等信息。
通过分析这些情报,民警可迅速了解犯罪组织的构成、层级以及犯罪网络的相关信息。
二、协作机制的建立集成侦查策略的关键在于各个执法部门之间的协同作战。
民警应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相关机关建立起紧密的合作关系,形成有效的协作机制。
这样一来,不同的执法部门可以共享情报信息,加强合作,从而提高侦查效率。
协作机制还包括制定统一的工作标准和程序,确保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
三、专业培训与技能提升基层民警应持续加强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政府和公安机关应加大对基层民警的培训力度,包括但不限于侦查技巧、法律法规的学习、心理辅导等方面。
通过专业化的培训,民警能够更好地应对涉黑涉恶犯罪,提高侦破案件的能力。
四、技术手段的应用在集成侦查策略中,技术手段的应用不可或缺。
民警应与科技企业合作,引入先进的科技设备和软件系统。
这些技术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人脸识别、大数据分析、侦察设备等。
通过科技手段的应用,民警能够更快速、准确地锁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以及活动轨迹,提高侦破案件的成功率。
五、强化法律制裁力度基层民警在应对涉黑涉恶犯罪时,需要紧密配合法律机关,严厉打击犯罪分子。
政府应出台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并加大对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
同时,相关部门还应提供充足的法律援助服务,保护基层民警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宣传与教育基层民警除了执法任务外,还应与社区居民保持良好的互动,帮助他们提高对涉黑涉恶犯罪的警觉性。
民警在打击非法采矿犯罪中的监管与处罚
民警在打击非法采矿犯罪中的监管与处罚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非法采矿犯罪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的健康,民警作为执法部门的重要力量,承担着打击非法采矿犯罪的责任。
民警在此过程中需要进行有效的监管与处罚措施,以确保非法采矿犯罪得到妥善惩治。
一、民警的监管职责作为非法采矿犯罪问题的主要执法力量,民警在打击非法采矿犯罪中具有监管职责。
他们需要积极参与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阻止非法采矿活动。
此外,他们还要对已经发现的非法采矿案件进行调查和取证工作,为后续的处罚和追责提供依据。
民警还需要与相关单位保持密切合作,建立起多部门联动的监管机制,形成合力打击非法采矿犯罪。
二、监管手段的完善为了有效监管非法采矿犯罪,民警需要不断完善监管手段。
首先,他们可以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如遥感技术、卫星遥感等,进行非法采矿活动的监测和识别。
其次,可以加强对采矿企业的许可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数据库,实现对采矿活动的全面监管。
最后,民警还可以通过加强与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合作,了解和掌握非法采矿活动的动态,为打击行动提供线索和情报。
三、处罚措施的严厉执行在打击非法采矿犯罪中,监管与处罚是密不可分的。
民警需要确保处罚措施的严厉执行,以起到震慑和威慑作用。
首先,民警要深入了解法律法规,清楚非法采矿犯罪行为应该受到的处罚标准和力度。
其次,民警应当严格履行职责,对非法采矿犯罪行为依法予以打击和处理。
他们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集中力量对非法采矿活动进行打击,确保非法采矿者受到应有的处罚。
最后,民警需要加强与检察院和法院的沟通协作,确保犯罪嫌疑人被移交审判程序并得到妥善处理。
结语民警在打击非法采矿犯罪中的监管与处罚是维护社会稳定和生态平衡的重要环节。
他们需要履行监管职责,完善监管手段,并确保处罚措施的严格执行。
只有如此,才能有效打击非法采矿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活环境的安全。
在未来的工作中,民警应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和执法水平的提升,为打击非法采矿犯罪贡献更大的力量。
浅析对涉恐在押人员的深挖犯罪技巧与对策
浅析对涉恐在押人员的深挖犯罪技巧与对策
邹清龙;李佳
【期刊名称】《科教导刊》
【年(卷),期】2017(000)028
【摘要】当前恐怖活动犯罪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形势日趋复杂,监所已成为恐怖活动犯罪线索的重要集散地,是深挖犯罪的重要信息源.在全国反恐维稳的形势下,在监所对涉恐人员开展坦检攻势,深化反恐斗争,增强打击力度,对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监所在一定时间内集中力量,充分运用政策、法律,强化对涉恐人员教育转化,敦促他们坦白交代余罪,检举揭发他人犯罪或即将犯罪的线索,以此深挖犯罪,扩大战果,开辟警务反恐的第二战场.
【总页数】3页(P157-158,162)
【作者】邹清龙;李佳
【作者单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沈阳 110035;抚顺市公安局监管支队辽宁·抚顺 1130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31.7
【相关文献】
1.涉恐犯罪新规与应对模式之检视——以青少年涉恐问题的科学应对为切入点 [J], 张士彬
2.浅析对涉恐在押人员的深挖犯罪技巧与对策 [J], 邹清龙;李佳
3.论看守所深挖犯罪--以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为视角 [J], 张震
4.去极端化视域下青少年涉恐犯罪防范策略研究——以“丹麦模式”为例 [J], 兰迪
5.女性涉恐犯罪研究述评及对策研究 [J], 刘亚君;刘玥;张恺彬;李明星;胡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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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安监所深挖犯罪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对公安监所深挖犯罪工作的调查与思考近几年,公文和会议泛滥现象虽有所改变,但仍比较严重。
阅不完的文电,开不完的会议,繁琐的办事程序,浩繁的迎送礼仪,从整体上消耗着社会财富,消耗着人们的时间和精力,不断加大行政成本,严重阻碍行政效率,到了非简化不可的地步。
一是减少文电。
公文和电传是指导工作的重要途径,但文电过多过滥,不仅耗时费力,而且给基层造成忙乱,影响工作落实。
据某县县委办公室统计,20__年共接收、转发及下发各类文电1500多份,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及县直各部门收发文电也不在少数。
这样以来,一个乡镇年接收上级文电足足一麻袋。
这些文电不仅要求下边学习贯彻,有的还要求向下转发。
按此统计,一个县每年上传下达的文章材料集中起来就是一部200多万字的大书。
必要的文电要发,但完全可以少一些,精一些,让人们从文电堆里走出来多做些实实在在的事情。
美国威斯汀豪斯电器公司前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唐纳德提出了提高效率的三条原则,即管理者在处理任何事物时,必须自问:(1)能不能取消它?(2)能不能合并它?(3)能不能用更简便的东西代替它?各级领导干部在签发文电时,如果遵循能取消就取消,能合并就合并,能代替就代替的原则,切实把好文电审批关,文电漫天飞的现象就不难减下来。
二是减少会议。
有人做过粗略统计,全国每天有几百万人在开各种会议,短则一天半宿,长则仨俩月。
迎送、交通、食宿、旅游,费用之高是可以想见的。
司空见惯的是基层举行会议,不论有关无关,主席台上领导坐满几排,以显领导重视。
本来是职能部门的业务会,科长和分管局长讲完话后,局长、书记、上级领导还要依次重复作指示,酷似鱼缸里的金鱼,你吐我喝,我吐你喝,翻来覆去,毫无新意,不知浪费了多少宝贵时间。
着眼于少开会,开短会,各级领导干部在把好会议审批关的同时,要加强对会议的管理。
针对当前会议存在的弊端,对那些非开不可的会议要约法三章:第一、必须严守纪律,坚决杜绝“领导台上讲,蛐蛐满场叫”的坏风气。
论当前看守所深挖犯罪
论当前看守所深挖犯罪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论当前看守所深挖犯罪【摘要】看守所在深挖犯罪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不仅是依法羁押、监管各类犯罪嫌疑人,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场所,是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改造的阵地,更是一个深挖犯罪的第二战场。
看守所深挖犯罪是刑事侦查的继续,其破案功能不可替代,但目前由于多方面原因,看守所深挖犯罪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关键词】看守所;深挖犯罪【目录】一、看守所深挖犯罪的范围和特点二、看守所深挖犯罪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三、看守所深挖犯罪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措施和方法【正文】1998年底,公安部调整公安监管职能,将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以下简称监所)、安康医院等公安机关限制人身自由场所统一归口监管部门管理。
侦审“合一”、监所“归口”管理等公安职能的调整,使监所深挖犯罪工作被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监管部门的领导提上了议事日程,也引起了广大公安监管民警的热切关注。
但由于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和民警对这项工作认识不一,做法各异,从而束缚和制约了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笔者仅就所学知识和实际中的一些了解对这项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做一些粗浅的分析和探讨。
一、看守所深挖犯罪的范围和特点从宏观上来看,看守所深挖犯罪的范围很小,具有狭义性,因其工作对象限定必须是看守所内的被监管人员,是对被监管人员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当然也不排除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获取违法犯罪线索,然后再对线索进行查证,达到破获案件,依法打击犯罪的目的。
从微观上看,看守所深挖犯罪的范围较大,具有广义性,因其获取的线索包括了各类违法犯罪,因此,看守所深挖犯罪是在特定的群体中获取不特定的线索,查破各类案件,其范围具有不确定性。
就其实质而言,可以说,看守所深挖犯罪就是侦查的继续,不过相对于一般意义上的侦查具有其特殊性:一是看守所侦查相对刑事侦查更为简单,它没有现场勘察,也很少需要刑事技术,发动群众、调查群众的工作也极少;二是线索来源于特定对象,即只能来源于被监管人员;三是先有线索而后有案,是一种以人找案的方式;四是线索的查证情况必须告知坦白检举者,并使坦白检举有功者获得奖励,或者在量刑时得到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或者在服刑期间获得减刑、假释等;五是线索提供者的条件局限和其主观动因决定了侦查前必须要注意甄别线索的真伪,查证工作具有相对的复杂性。
管防并举的公安监管场所整体解决方案
的威信和形象。
03
CATALOGUE
管防并举的解决方案
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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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系统概述
信息化管理系统是管防并 举方案的核心,旨在提高 公安监管场所的管理效率 和安全性。
管理系统功能
信息化管理系统具备多种 功能,如人员信息管理、 监控监测、门禁控制等。
管理系统实施
通过引进先进的信息化技 术,结合公安监管场所的 实际情况,逐步推广并完 善信息化管理系统。
确定目标
明确监管场所的管理目标,了解 现有的管理体系和业务流程,为
后续方案设计提供基础数据。
需求分析
通过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方式, 收集监管场所的需求和问题,为方 案提供具体方向。
制定规划
根据目标、需求分析以及法律法规 要求,制定详细的实施规划,包括 时间表、人员、预算等。
系统设计与开发
系统架构设计
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01
人员安全
通过智能化安全防范系统和应急预案,保障被监管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心
理健康,降低监管场所内的安全事故发生率。
02
物资安全
通过智能化物资管理系统和安全防范系统,保障监管场所内物资的安全
和完整性,防止物资被盗或损坏。
03
环境安全
通过环境监测系统和应急预案,保障监管场所内的环境安全,包括空气
该方案具有以下特点:1)高 效性: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 提高了监管场所的管理效率和 安全性;2)规范性:方案遵 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保证 了监管场所管理的规范性;3 )可操作性:方案结合实际需 求,实现了对监管场所的全面 监控和安全管理,具有很强的 可操作性。
展望未来发展前景及推广价值
发展前景
刑侦四措施
刑侦四措施一、概述刑侦四措施是指刑事侦查中的四种常用手段,包括现场勘查、讯问、侦查取证和抓捕。
这些措施被广泛应用于犯罪案件的调查,以便获取证据和证词,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和追踪,最终将嫌疑人绳之以法。
二、现场勘查现场勘查是指公安机关在发现刑事案件现场后,对现场进行勘验、测量、拍摄等一系列调查活动。
现场勘查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现场,寻找物证,获取案发过程的线索,并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现场勘查的主要步骤包括:1.登记现场:在现场勘查前,人员应当进行登记,并保护现场以防止被破坏。
2.外围勘查:围绕案件现场进行外围勘查,了解案发地形、环境等情况,并进行周边取证。
3.内部勘查:进入案发现场,对现场进行勘验、测量、拍摄,发现物证并进行封存。
4.目击者询问:找到现场的目击者,进行询问,了解案件发生的经过。
5.资料搜集:收集与案件相关的信息、文件、资料等。
现场勘查是犯罪案件调查的重要一环,对于后续的讯问、侦查取证等步骤起到了基础性的作用。
三、讯问讯问是指刑侦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盘问的过程。
通过讯问可以了解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动机、作案经过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讯问的目的是为了获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证词,作为案件调查和审判的重要依据。
讯问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通知技巧:刑侦人员应当在通知讯问的过程中,告知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讯问的合法性。
2.讯问准备:刑侦人员在讯问前应当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熟悉案件相关材料,制定讯问策略等。
3.讯问技巧:刑侦人员应当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个人特点和案件情况,灵活运用不同的讯问技巧,如开放式讯问、闭合式讯问等。
4.记录记录:刑侦人员应当准确记录讯问过程和犯罪嫌疑人所作供述,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5.结束讯问:在讯问结束后,刑侦人员应当核实和整理讯问记录,并由犯罪嫌疑人在讯问笔录上签字确认。
讯问是获取犯罪嫌疑人证供的重要手段,必须在法律和道德框架内进行。
四、侦查取证侦查取证是指在刑事侦查中收集、保护、封存和分析与犯罪案件相关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据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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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年来 ,深 挖 犯 罪工 作 受到 各级 公 安监所 实战 部 门的高度重视 ,取得 了较 大的成绩 ,全 国公 安监所 每年通 过深挖 工作 ,促使 在押 人员 交代余 罪近 1 O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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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 6年 第 l 期 ( 第8 期 ) 总 9
福 建 公 安 高 等专 科 学 校 学报
J OURNAL OF T I FUJ AN PUBU C S AFETY COL LEGE
N O 12 0 . 0 6 S ra . 9 e ilNo 8
了新 时期 公 安监所 在 “ 击 犯罪 、保 护人 民”方 面 打 的重要 职 能 。 二 、筛选在 押人员 ,明确 深挖重 点 并 不是 所有 的在押 人员 都 有深 挖 的价 值 ,比如 过 失犯 、初犯 、偶 犯等就 不应 是深 挖的对 象 ,因此 ,
起 ,检举 揭发 犯罪 线索 1 O余万 条 ,抓 获犯罪 嫌 疑人 近万 名 ,有 的地方 公安监所深挖破 案数 占同期 当地公 安机 关破案 总数 的 2 % 0 以上 。监所 深挖犯 罪 已经 成为 公安机 关破案 的重 要途径 ,研 究公安监所深挖 犯罪的 对策 与方法 ,充分 发挥新 时期公安监所 “ 违法犯 罪信 息库 ”和 “ 打击犯 罪第二战场 ”的职能作用 ,已经成 为当前公安监管 工作 的重要任 务之 一 。 转 变陈 旧观 念 ,树立 深挖意识
公 安监所 深挖 ;罪 的对策, ; 巳 与 - 术 去
唐 兢, 刘谋斌 , 涛 , 花 邵世友
( 东警官学院 , 广 广东 广州 5 2 ) 0 2 1 3
摘 要: 公安监 所 深挖犯 罪应 当强化深挖 意识 , 筛选好 重点人 员, 抓住 有利时机 , 充分发挥 公安监所 的优 势特 最。同时在技术 网络 、 策兑现 、 政 队伍建 设和机制 的完善上下功 夫, 才能确保 公安 监所深挖 犯罪任 务的顺 利完成 。 关键词 : 监所 ; 深挖犯 罪 ; 策 对 中图分类号 :6 17 D 3 . 文献标识码 : 文章编 号:0 8 64 2 0 ) 10 5 — 4 A 1 0 — 08( 0 6 0— 0 4 0
识 到 监管 部 门是 公 安机 关 的重 要组成 部 分 ,也要 履
行 公安 机 关 “ 击 犯 罪 、保 护 人 民 ”的 重 要职 能 。 打 当前 我 国社会 治 安形 势仍 然 严 峻 ,刑 事案 件 总体 发 案 居 高不 下 ,积 案 、隐案 多 ;公 安监 所羁 押 数量 持 续 增 长 ,在押 人 员 中 “ 人 多案 ,一 案 多人 ”的现 一 象 斗 分普 遍 。办 案单 位 囿于 警力 、装 备 、技 术等 原 因 ,往 往 不 能掌握 或 查清 其 全部涉 嫌 的违 法 犯罪 事 实 ,这就 给 公安监 所 深挖 犯 罪提供 了一个 非 常广 阔 的空 间 。近年 来 公安 监管 工作 实 践 中破获 的大量 刑 事 案件 表 明,公 安监所 深 挖 犯罪 工作 中采 用 “ 以人 找 案 ”的 破案 新 思路 ,是 对传 统 的 “由案 到 人 ”的 侦 查 思维模 式 的 有力 补充 。公安 监所 通过 “以人 找 案 ,以人 找人 ”的方 式深 挖犯 罪 ,破 获 了一 大批 刑 事 案件 ,抓获 了一大 批漏 网 的犯 罪分 子 ,充 分体 现
Ab 种哺c: P bi sft rs n h ud srn te ter sn e o ign no r e, o u o k y c mias a e e t u l aey p o s s o l t gh n h i e s f dg ig it ci s fc s n e r n l, b b n — c i e m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