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违反犯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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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检察院公布九起涉未成年人犯罪或被侵害典型案例

上海检察院公布九起涉未成年人犯罪或被侵害典型案例

第一起案例是关于一名14岁女孩被拐卖至他城作为迷信活人坑的案件。

这个案件揭示了江苏地区存在的贩卖儿童的黑暗现象,使人们进一步认识到儿童贩卖的危害性。

第二起案例是一个性侵犯案件,涉及到一名10岁女孩被邻居的七旬老人性侵的问题。

这个案件反映出社会对于性侵犯的认识和预防工作的不足,提醒人们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教育。

第三起案例涉及到一对父母虐待自己的7岁女儿致其死亡。

这个案件引发了人们对家庭暴力和儿童保护的深思,要求加强社会对家庭暴力的关注和对儿童的保护。

第四起案例是一名12岁男孩因为低智商被同学性侵的案件。

这个案件揭示了对特殊儿童的教育、保护和支持的不足,呼吁社会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第五起案例是一名16岁男孩涉嫌殴打他人导致对方死亡。

这个案件提醒社会对未成年人进行正确的教育和引导,防止儿童的暴力行为对别人造成危害。

第六起案例是一名15岁男孩因为家庭纠纷导致自杀的案件。

这个案件反映了家庭问题对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影响,呼吁家庭成员加强沟通、关爱和理解,给予未成年人更好的成长环境。

第七起案例是一名13岁男孩涉嫌犯罪被处理后,又继续犯罪的案件。

这个案件凸显了对刑事犯罪未成年人的再教育和社会复出的不足,需要加强对未成年犯罪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第八起案例是一名11岁男孩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的案件。

这个案件揭示了未成年人非法持有枪支的危害,提醒社会应加强对枪支管理和未成年人的教育。

最后一起案例是关于一名16岁女孩因为网络欺凌而导致自杀的案件。

这个案件揭示了网络欺凌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影响,呼吁社会强化网络环境的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这九起典型案例展示了未成年人犯罪和被侵害的严重问题,凸显了对他们所需保护和教育的不足。

公布这些案例,一方面提醒社会各界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另一方面也呼吁进一步加强法律和制度的完善,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最高法公布五起性侵未成年人典型案例

最高法公布五起性侵未成年人典型案例

最高法公布五起性侵未成年人典型案例2015-06-01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了五起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

其中,经最高法院核准,甘肃省武山县某村小学原教师李吉顺因强奸、猥亵多名幼女,已于5月28日执行死刑。

这五起案例分别是:李吉顺强奸、猥亵儿童案,董琦潜入中学宿舍强奸多名女生案,魏连志采取哄骗等手段猥亵多名男童案,李沛新猥亵继女案和刘箴芳等介绍多名未成年在校女生卖淫案。

最高法院刑一庭相关负责人强调,法院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一直坚持依法从重惩处的原则,对犯罪性质、情节恶劣、社会危害严重该判处重刑的,坚决依法判处。

比如在李吉顺案中,罪犯李吉顺利用教师特殊身份,对20余名不满12周岁的幼女多次实施奸淫、猥亵,犯罪性质和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法院依法对其判处并核准执行死刑。

这位负责人指出,当前,受诸多消极因素影响,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仍处于多发态势。

以猥亵儿童罪为例,2012至2014年,全国法院审结此类犯罪案件共计7145件,其中,2 012年2017件,2013年2300件,2014年2828件,呈逐年上升趋势。

预防、减少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重视、参与和支持。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提醒全社会要不断改进、加强与未成年人生活、学习相关场所的安全设施、规章制度建设,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预防性侵害知识教育,提高未成年人安全防范及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从源头上遏制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一、李吉顺强奸、猥亵儿童案(一)基本案情2011年上半年至2012年6月4日,被告人李吉顺在甘肃省武山县某村小学任教期间,利用在校学生年幼无知、胆小害羞的弱点,先后将被害人王某甲、潘某甲、康甲、康某乙、康丙、杨甲、杨某乙、王某乙、康某丁、刘某甲、杨丙、康某戊、杨丁、李某甲、康某己、刘某乙、杨戊、康某庚、魏某甲、李某乙、李某丙骗至宿舍、教室、村外树林等处奸淫、猥亵,将被害人杨己、潘某乙、杨庚、杨某辛、杨某壬骗至宿舍、教室等处猥亵。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追责典型案例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追责典型案例

1.范某与未成年女孩发生性关系案【案例背景】2019年4月,福建省龙岩市检察院侦查发现,范某利用其职务便利,经常赠送礼品和现金,与当时未成年的女孩发生了性关系。

【案件结果】2019年7月,法院判决范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半,并处罚金。

福建省龙岩市检察院依法向社会公开曝光了范某涉嫌侵犯未成年人罪行的相关信息,提醒社会各界注意防范,强化未成年人保护。

2.张某利用网络性侵儿童案【案例背景】2020年11月,山东省滕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了一个玩具网店老板张某在网店中发布淫秽物品,还利用网络对多名未成年人进行性骚扰和勾引的案件。

【案件结果】2021年4月,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和侮辱儿童罪两罪并罚,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该案件的曝光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通过曝光案件信息,公众对网络儿童保护意识有了进一步提升。

3.王某在公共场所猥亵未成年女孩案【案例背景】2020年9月,湖南省岳阳市检察院立案侦查了一个猥亵未成年人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在公共场所猥亵一名未成年女孩。

【案件结果】2020年12月,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王某十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湖南省岳阳市检察院依法公开了此案信息,提醒广大民众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加强公共场所安全监管,抵制各种形式的儿童性侵行为的发生。

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3.01•【分类】其他正文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1.被告人张某某强奸案——教师强奸多名未成年女生被判处死刑基本案情2013年至2019年,被告人张某某在担任某省某小学教师期间,利用教师身份,先后将多名女学生(均系幼女)带至宿舍内实施奸淫。

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利用教师身份奸淫未成年女学生,奸淫人数多,时间跨度长,罪行极其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严惩。

依法以强奸罪判处蒋某某死刑。

2022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现已执行。

典型意义被告人张某某身为人民教师,本应为人师表,却利用教师身份,多年持续奸淫多名在校未成年女生,致使被害女生的纯真童年蒙上阴影,对她们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严重践踏了社会伦理道德底线,性质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

人民法院历来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零容忍态度,尤其是对那些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或者便利条件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坚决依法从严从重惩处,该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绝不姑息。

本案的判决结果,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严厉惩治的鲜明态度,彰显了人民法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

2.未成年被告人贾某某诈骗案——教育、感化、挽救失足少年基本案情2019年1月至2020年3月,未成年被告人贾某某因参加电竞比赛需要资金,采用化名,虚报年龄,谎称经营新媒体公司,以网上刷单返利等为幌子,诱骗多名被害人在网络平台购买京东E卡、乐花卡,或是诱骗被害人在支付宝等小额贷款平台借款后供其使用,骗得人民币共计30余万元。

到案后,贾某某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期间,贾某某父亲对被害人退赔,获得被害人的谅解。

裁判结果本案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委托社工对被告人贾某某进行了详细社会调查。

调查显示,贾某某幼时读书成绩优秀,曾获省奥数竞赛第四名和全国奥数竞赛铜奖,后因父母闹离婚而选择辍学,独自一人到外地生活,与家人缺乏沟通联络。

未成年犯罪案例

未成年犯罪案例

未成年犯罪案例未成年犯罪是指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危害社会的行为。

未成年犯罪案例屡见不鲜,给社会治安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以下将列举一些未成年犯罪案例,以警示和引起社会的重视。

案例一,未成年人抢劫案。

2019年,某市发生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

一名未满18周岁的少年,为了获得更多的零花钱,利用放学时间携带刀具对同学进行抢劫。

在短短一个月内,他共作案5起,涉案金额达数千元。

最终,少年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接受了相关的法律教育。

案例二,未成年人吸毒案。

一名17岁的少年因受不良朋友的影响,开始接触毒品,并逐渐沉迷其中。

他在校园内贩卖毒品,甚至有过在学校内吸食毒品的情况。

最终,他因涉嫌贩毒罪被警方抓获,接受了强制戒毒和法律制裁。

案例三,未成年人暴力伤人案。

一名16岁的少年因与同学发生矛盾,竟然使用刀具对对方进行了暴力伤害。

受害者因伤势严重,差点丧失生命。

少年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对受害者进行了赔偿。

案例四,未成年人网络诈骗案。

一名15岁的少年通过网络学习了一些诈骗技巧,利用虚假身份和信息,在网络上进行诈骗活动。

他以虚假的投资项目和兼职工作为诱饵,骗取了多名网友的钱财。

最终,少年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处理。

以上案例仅仅是未成年犯罪案例中的冰山一角。

未成年人犯罪的背后,往往有着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的原因。

对于这些案例,我们不能简单地将责任归结于未成年人本身,更应该从根源上找到问题所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和关爱。

同时,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建立更加完善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处置机制,让未成年人远离犯罪,健康成长。

未成年犯罪的危害不可小觑,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为预防未成年犯罪贡献自己的力量。

希望通过对这些案例的呈现,能够引起社会的重视,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环境。

初中道法常用的法律案例(3篇)

初中道法常用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初中道法课程是我国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道德观念和社会责任感。

为了使学生们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以下列举了一些初中道法常用的法律案例,通过这些案例,我们可以更直观地了解法律在生活中的应用。

二、案例一:未成年人盗窃案1. 案情简介小明(化名),13岁,因家庭经济困难,萌生了盗窃的念头。

一天晚上,小明在街上看到一家商店的窗户没关严,便趁机进入店内,盗走了价值2000元的手机。

事后,商店老板发现了被盗物品,立即报警。

2.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由于小明未满14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不予刑事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3. 案例启示此案例提醒我们,未成年人盗窃行为虽然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家长和学校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培养他们的法制观念,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三、案例二:校园欺凌案1. 案情简介小红(化名)是一名初中生,因为成绩优异,常常受到同学嫉妒。

一天,小红的同桌小刚(化名)联合其他同学,对小红进行了辱骂、殴打,导致小红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2.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3. 案例启示此案例提醒我们,校园欺凌行为是违法行为,学校和教师应加强教育和管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最高法发布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十大优秀案例

最高法发布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十大优秀案例

最高法发布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十大优秀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9.05.31•【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最高法发布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十大优秀案例(2019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十大优秀案例目录一、张某等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案二、朱某等寻衅滋事案三、林某虐待子女被撤销监护人资格案四、蒋某猥亵儿童案五、马某虐待被看护人案六、胡某诉张某变更抚养关系案七、祁某猥亵儿童案八、刘某故意伤害案九、杨某故意杀人案十、江某诉钟某变更抚养关系案一、张某等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案——依法严惩恶势力犯罪集团针对未成年人“套路贷”基本案情被告人张某纠集李某、任某、陈某、邰某、王某等人,设立组建某财富公司,在江苏省某市区进行非法放贷活动,以喷油漆、扔油瓶、半夜上门滋扰等“软暴力”手段非法讨要债务。

在放贷过程中,该组织成员还引诱、纠集褚某、朱某、姚某、王某、顾某等在校学生,利用同学、朋友关系诱骗其他未成年学生签订虚高借款合同,在借款中随意扣减“服务费、中介费、认家费”等,并逼迫未成年少女拍摄裸照担保债务,部分未成年被害人被迫逃离居住地躲债,造成辍学等不良后果。

该组织通过“套路贷”,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犯罪,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66000元,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纠集褚某、李某等11人,形成人员组织稳定,层级结构清晰的犯罪组织,该组织成员长期纠集在一起,共同实施多起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据此,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对其他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亦判处了相应刑罚。

典型意义本案系江苏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一批挂牌督办的案件之一,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省查处并宣判的第一起以未成年人为主要犯罪对象的黑恶势力“套路贷”犯罪案件。

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

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

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青少年违法犯罪是社会治安问题中的一大隐患,近年来,随着社会变革和家庭教育方式的改变,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呈现出逐渐年轻化和多样化的趋势。

以下将通过几个案例来展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些典型表现,以期引起社会的重视和关注。

案例一,未成年人盗窃案。

小明,17岁,家境贫寒,父母离异,长期由奶奶独自抚养。

由于家庭经济拮据,小明在学校成绩不理想,缺乏自信和自尊心。

在一次偶然机会下,小明结识了一伙青少年犯罪团伙,他们经常在放学后聚集在一起,进行盗窃活动。

小明受到团伙成员的影响,也参与到了盗窃行为中。

在一次盗窃行动中,小明被抓获归案,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

案例二,未成年人吸毒案。

小红,15岁,家境优渥,但父母长期在外忙于工作,缺乏对孩子的关爱和教育。

小红在学校成绩优秀,但因为缺乏家庭的温暖和关怀,她逐渐迷失了自己。

在一次校外活动中,小红结识了一些吸毒的同龄人,她受到他们的诱导和影响,开始接触毒品。

渐渐地,小红沉迷于毒品之中,甚至因此产生了违法犯罪行为,给自己和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案例三,未成年人暴力伤人案。

小刚,16岁,性格孤僻,长期受到同龄人的欺凌和排斥。

在一次校园冲突中,小刚因受到同学的侮辱和挑衅,失去了理智,持刀对对方进行了暴力伤害。

这一举动不仅给受害人造成了严重的身体伤害,也给小刚自己的未来蒙上了阴影。

这些案例反映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些普遍特点,家庭教育不善、心理问题、社会环境影响等。

面对这些问题,社会应该重视青少年的成长环境和心理健康,加强家庭教育和校园教育,提高对青少年的关爱和关注。

同时,也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法律制度和社会救助体系,为青少年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让他们健康成长,远离违法犯罪的泥沼。

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典型案例

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典型案例

导语:未成年人是国家和社会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是一项重要的法律任务。

然而,由于不少人对未成年人权益的认识不足以及监管机制的不完善,未成年人的权益遭受到侵犯的案例屡见不鲜。

本文将以中国法律体系为背景,重点介绍两个典型的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例,并探讨相关问题。

案例一:虐待儿童案件2024年,湖南县发生了一起虐待儿童案件。

一对夫妇在一个偏僻的农村居住,他们有一个6岁的儿子。

这对夫妇在长时间的贫困环境下,对孩子抱有不满和焦虑情绪,无法正确对待和教育孩子。

案发时,他们对儿子进行了多次体罚和虐待,导致儿子身体和心理受到严重伤害。

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介入,将夫妇逮捕并起诉。

法院最终判处他们有期徒刑,并扣押儿子的抚养权。

此案例揭示了社会对贫困家庭中未成年人权益的忽视。

这对夫妇由于缺乏经济能力和知识,无法给予孩子基本的健康和教育需求,导致了孩子的受虐。

这要求社会各界加大对贫困家庭的援助力度,提供他们生活和教育上的支持,以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案例二:未成年人性侵案件2024年,广东城市发生了一起未成年人性侵案件。

一名40岁的男子在社交平台上结识了一名15岁的女孩,并建立了亲密关系。

男子通过使用网络虚拟身份,逐步获得了女孩的信任,并最终实施了多次性侵行为。

女孩在得知男子真实身份后,勇敢报案。

警方依法对男子展开调查,最终将其绳之以法,并对女孩提供心理辅导和保护措施。

该案例揭示了网络空间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威胁。

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在网络上交友和接触到各种不良信息,容易落入犯罪分子的陷阱。

加强对网络安全的监管,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教育和引导,以及加强对未成年人受虐的心理辅导,都是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举措。

结语:以上两个典型案例展示了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行为。

虐待儿童和未成年人性侵案件在社会中并不罕见,这需要社会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和启发。

加强对贫困家庭的援助力度、加强对网络安全的监管以及加大对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的关注都是解决此问题的有效途径。

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

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

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如果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

中学生违法犯罪案例(一)——哥们义气型陈某和罗某两名中学生因哥们义气,帮同学打架而帮进牢房,发人深思。

陈某和罗某是某中学学生,均16岁。

一天晚上,二人接到同学顾某的电话,顾某在电话中说白天被人殴打,请他们帮忙去教训对方。

于是二人各自携带一把刀子,又邀约十几个同学与顾某会合后,在街上寻找白天与顾某打架的肖某某等人。

当晚八点,在一游戏厅找到肖某某和王某,陈某和罗某为首把对方砍伤后逃离现场。

案发后二人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便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陈某、罗某和顾某等参与打架斗殴的学生分别被判处三年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并附带民事赔偿受害人肖某某和王某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共计10万6千多元。

中学生违法犯罪案例(二)?——网络诱惑型刘某年仅15周岁,原是某中学的学生,2008年的某一天,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进网吧玩游戏。

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诈钱。

一天,他在学校操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

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

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

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诈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

未成年人犯罪经典案例

未成年人犯罪经典案例

未成年人犯罪经典案例1. 张某盗窃案事件概述张某,1998年出生,当时年仅16岁,因多次盗窃被警方抓获。

他常在商场等人多的地方行窃,善于抓住人们不注意的时机实施盗窃。

此案引起了公众广泛关注。

案件审理张某因未成年,被判处教育感化,并接受改造教育。

受到严厉管制并在还未成年监狱里接受教育,以帮助他改变行为。

此案成为了未成年犯罪问题上的一个典型案例,引发社会关注。

2. 李某网络诈骗案事件概述李某,2001年出生,当时年仅15岁,通过网络诈骗手段骗取他人财物。

他利用互联网上的社交平台,通过虚假身份进行诈骗活动,非法获得巨额利益。

案件审理李某因犯罪行为被抓获,由于他是未成年人,法院审理中充分考虑了他的年龄和心理状态。

同时,法院还注重了他的教育条件、成长环境以及犯罪行为对他未来发展的影响,最终判决他接受教育感化,并在相关机构接受改造。

3. 王某交通肇事案事件概述王某,2002年出生,当时年仅14岁,驾驶父母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王某没有驾驶资格,并且在肇事后逃逸,导致他人受伤。

案件审理因为王某是未成年人,法院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将他纳入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教育制度,对其进行教育感化,并责令其家长进行监护教育。

这一案例引起了社会对于加强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教育的关注。

4. 赵某非法持有枪支案事件概述赵某,2000年出生,当时年仅17岁,在没有持有合法证件的情况下非法持有枪支。

这一行为涉嫌犯罪,对公共安全造成潜在威胁。

案件审理赵某因年龄未满刑事责任年龄,案件移交至未成年人保护法庭审理,并根据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教育管制、心理矫治等措施。

这一案例引起了对于加强未成年人枪支管理和犯罪预防的关注。

以上四个案例都是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中的典型案例,通过对这些案例的审理和处理,以及相关法律措施的实施,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纠正他们错误的行为,并帮助他们重新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

这也提醒我们,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与监管是预防和解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重要途径。

青少年违法工作案例剖析

青少年违法工作案例剖析

青少年违法工作案例剖析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青少年犯罪问题日益突出,给社会治理和青少年成长带来了巨大压力。

了解并剖析一些典型的青少年违法工作案例对于我们更好地了解其背后的原因和可能的解决办法至关重要。

本文将在此基础上对几个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并探讨如何有效地预防和处理青少年违法行为。

一、案例一:未成年人盗窃案1.1 案件概况该案件涉及一名17岁男孩,为满足自己追求时尚和享受高消费生活的需求,多次盗窃他人财物。

1.2 原因分析该案中,主要原因是未成熟的个人认知导致他对非法行为缺乏正确的辨识能力。

同时,在家庭环境中缺乏父母监护和正确引导也是其逐渐走上犯罪道路的诱因之一。

1.3 解决方案针对此类情况,应加强校园教育和家庭教育,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家庭和学校应共同努力,加强对青少年行为规范的培养,并建立有效的监护制度。

二、案例二:未成年人酒驾案2.1 案件概况该案件涉及一名16岁男孩,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酒后驾驶车辆,并造成了重大交通事故。

2.2 原因分析在这种案例中,主要原因是个体道德观念的淡薄以及对后果缺乏清晰认知。

此外,社交媒体上一些宣扬违法行为的信息也可能误导青少年产生酗酒和违反交通规则等之类行为。

2.3 解决方案针对此类情况,应该加强道德教育和法律意识教育。

学校可以加强学生参与道德实践活动和引导健康网络使用。

同时,警察部门也需要加强巡逻,打击违法行为并提高其可见性,以确保公共安全。

三、案例三: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案3.1 案件概况该案件涉及一名15岁男孩,利用网络进行非法活动,包括网络诈骗、非法入侵他人隐私和传播违法信息等。

3.2 原因分析这种犯罪行为往往源于青少年对网络世界的兴趣以及对自身技术能力的过分自信。

同时,缺乏足够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约束,使得他们容易受到不良信息和影响。

3.3 解决方案应提供更全面的网络安全教育,强调网络行为规范与个人隐私保护。

家长应关注并引导孩子正确使用和认识互联网,并加强与学校、社区等相关部门合作,共同打击网络犯罪行为。

广东高院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广东高院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广东高院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6.01•【分类】其他正文广东高院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一、柯某猥亵儿童、强制猥亵案——教师猥亵学生被判从业禁止【基本案情】2019年至2020年,被告人柯某在广东省某中学担任班主任期间,利用教师身份,先后在学校公共场所猥亵多名女学生,其中一名女学生已满14周岁后,柯某仍对其实施猥亵。

【裁判结果】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柯某多次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多名儿童,又以其他方法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他人,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依法应予惩处,两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其利用教师职业便利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从事与未成年人教育有关的职业。

【典型意义】对性侵学生犯罪除了加大法律惩处力度外,还应最大限度遏制和减少犯罪发生。

为降低被告人再次利用其职业便利实施犯罪的危险,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对其判处从业禁止,充分体现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严厉惩治的鲜明态度。

二、张某某交通肇事案——有效化解矛盾,帮助失足未成年人复学【基本案情】被告人张某某(在校学生,未满18周岁)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未佩戴头盔的情况下,驾驶无号牌摩托车在禁摩区行驶,与步行横过道路的被害人发生碰撞,致被害人受伤倒地,张某某逃离现场后在家人陪同下自首。

被害人被送往医院抢救,一个月后救治无效死亡。

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被害人在医院抢救期间及死亡后,张某某及其家属主动支付了治疗费和丧葬费。

【裁判结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期间,张某某认罪悔罪且通过其父母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了刑事和解,具有新的法定从轻处罚情节。

二审法院认为,对张某某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以交通肇事罪改判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未成年身边法律案例分析(3篇)

未成年身边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逐年上升,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为了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本文将结合一起未成年人身边的典型案例,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问题,以期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预防和治理提供参考。

二、案例介绍2019年6月,某市发生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

被告人小王(化名),男,17岁,因家庭贫困,在学校学习成绩较差,结识了一群不良少年。

一天,小王与这帮人一起,持刀抢劫了一名中学生,抢得现金1000元。

案发后,小王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依法批捕。

三、案例分析1. 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小王17岁,已满十六周岁,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

2.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1)家庭教育缺失。

小王的父母因工作繁忙,对他的关心和照顾较少,导致他缺乏家庭温暖,容易受到不良影响。

(2)学校教育不到位。

小王在学校学习成绩较差,教师对其关注不足,导致他感到自卑和失落,容易走上歧途。

(3)社会环境的影响。

小王结识了一群不良少年,受其影响,逐渐走上了犯罪道路。

3. 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小王犯抢劫罪,依法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

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措施1. 加强家庭教育。

家长要关心孩子的成长,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为孩子营造一个温馨的家庭环境。

2. 提高学校教育质量。

学校要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保护未成年人法律案例(3篇)

保护未成年人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小明,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今年12岁,居住在我国某城市的一个普通家庭。

小明自幼父母离异,跟随母亲生活。

由于母亲工作繁忙,小明大部分时间由年迈的奶奶照顾。

奶奶虽然疼爱小明,但对其教育监管不够严格,导致小明在学校表现不佳,甚至沾染了不良习气。

某日,小明在放学途中,被一群不良少年围攻,身上多处受伤。

事发后,小明向奶奶和母亲哭诉,但二人并未引起重视,也未采取有效措施。

几天后,小明再次遭遇类似事件,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二、案件调查在了解到小明的情况后,我国某城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的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

经调查,发现小明遭遇的事件并非个例,而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到位、家庭教育缺失、学校监管不力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三、法律依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关心、爱护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明确指出,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和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

四、案件处理1. 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的工作人员对小明母亲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其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2. 学校监管加强:学校针对小明的情况,加强了校园安全管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 司法保护:对于小明遭受的暴力侵害,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刑事处罚。

4. 心理辅导:针对小明身心受到的伤害,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为其提供了心理辅导,帮助其走出心理阴影。

五、案例分析1. 家庭教育缺失:小明母亲由于工作繁忙,未能给予小明足够的关爱和教育,导致其沾染不良习气。

2. 学校监管不力:学校在安全管理、学生教育等方面存在不足,未能及时发现和预防小明的违法行为。

3. 社会环境复杂:不良少年的存在,给小明等未成年人带来了安全隐患。

六、启示与建议1. 加强家庭教育:家长要关注孩子的成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

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

未成年人盗窃案例:2024年市发生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涉案的是三名15岁少年。

三人利用寒假期间,通过破坏别人家门锁来盗窃现金和贵重物品。

这个案例暴露出未成年人盗窃问题的尖锐性。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可以是家庭教育不善,家长缺乏对孩子行为的关注和引导,以及没有对盗窃行为的法律后果进行足够的警示和教育。

未成年人吸毒案例:2024年,市发生了一起未成年人吸毒案件。

一名17岁少年尝试了新型毒品,并逐渐上瘾,为了获取毒品资金而进行抢劫和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

这个案件揭示了未成年人吸毒问题的严重性。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可能包括好奇心和追求刺激、朋友之间的不良影响、不良社会环境以及家庭教育的缺失。

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案例:2024年,市发生了一起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案。

一名16岁少年利用互联网进行网络诈骗,冒充他人身份进行网络购物消费。

这个案例引发了人们对未成年人网络犯罪问题的关注。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可能是未成年人缺乏正确的网络使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可能是家长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使用行为缺乏监管和引导。

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案例:2024年,市发生了一起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案。

一名14岁少年在学校内对一名同学使用暴力,造成严重伤害。

这个案例引发了社会对未成年人暴力行为的关注。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可能是心理问题,如情绪不稳定、攻击性等,同时也可能是家庭环境和社会影响等方面的因素。

综上所述,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的因素。

家庭教育和社会环境是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而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努力,给予更多的关注、教育和帮助,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社会稳定。

青少年犯罪法律案例(3篇)

青少年犯罪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李某,男,17岁,初中文化程度。

2019年5月,李某因家庭矛盾与父母产生争执,离家出走。

在流浪过程中,李某为了解决生活所需,产生了盗窃的念头。

2019年6月15日,李某在夜间潜入某商场,盗走现金人民币5000元。

案发后,李某被商场保安抓获,并由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二、案件处理过程1.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侦查工作。

通过调取商场监控录像、走访周边群众等方式,迅速锁定了嫌疑人李某。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李某对其盗窃行为供认不讳。

2. 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李某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审查,认为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 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

在审理过程中,李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悔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法院认为李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属于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案件判决结果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李某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鉴于李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良好,悔罪表现明显,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四、案例分析1.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本案中的李某属于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日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未成年人由于生理、心理发育尚未成熟,容易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走上犯罪道路。

因此,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2. 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规定:本案中,李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属于未成年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是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实施特殊保护的具体体现。

3. 犯罪预防与教育:本案的发生,提醒我们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

最高法未成年保护典型案例

最高法未成年保护典型案例

最高法未成年保护典型案例
以下是一些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未成年保护典型案例:
1. 未成年人李某某强奸、猥亵案:被告人李某某在担任某中学心理辅导教师期间,利用心理辅导便利,多次对未成年女生实施强奸、猥亵行为。

法院以强奸罪、强制猥亵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

2. 未成年人徐某某抢劫案:被告人徐某某在校园内持刀抢劫学生财物,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徐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3. 未成年人罗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被告人罗某某利用其担任某快递公司快递员的工作便利,将收件人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罗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以上案例涉及校园欺凌、性侵害、家庭暴力等多个方面,这些案例的审理和判决对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

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

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也在不断增加。

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不仅对受害者造成伤害,也对未成年犯罪者本人的成长和未来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以下将介绍几个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希望能引起社会的重视和关注。

案例一,未成年人抢劫案。

李明,未满18岁,因为家庭贫困,缺乏父母的关爱和教育,从小就在社会上游荡。

一天,李明和一伙朋友一起抢劫了一名女性,抢走了她的手机和钱包。

经过警方的追捕,李明和他的同伙最终被抓获归案。

在接受调查时,李明表示自己是受到朋友的影响才参与抢劫的,他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多么严重。

最终,李明因抢劫罪被判处少年管教。

案例二,未成年人吸毒案。

张三,17岁,因为受到同龄人的影响,开始接触毒品。

渐渐地,他对毒品产生了依赖,甚至为了购买毒品而去偷窃。

在一次窃取行为中,张三因为被店主发现而被报警抓获。

在接受警方调查时,张三承认了自己吸毒的事实,并表示自己是在朋友的怂恿下才开始尝试毒品的。

最终,张三被判处强制戒毒治疗,并接受少年管教。

案例三,未成年人暴力伤人案。

王五,16岁,因为性格暴躁,经常与同学发生冲突。

一天,王五在学校里与同学发生口角,最终演变成了一场肢体冲突,导致同学受伤。

在学校老师和家长的调解下,王五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多么严重。

最终,王五接受了心理辅导,并参加了学校组织的暴力行为纠正活动。

以上三个案例都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背后都暴露出了一些社会问题。

首先,家庭教育的缺失导致了未成年人的行为失范。

其次,社会环境的影响也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

最后,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者的教育和矫正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需要引起社会的重视和关注,我们应该从源头上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矫正,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他们走上正轨,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家庭和社会环境的关注,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

小学生身边的法律案例(3篇)

小学生身边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在我国,小学生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然而,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小学生身边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了提高小学生的法律意识,本文将以一起发生在小学生身边的典型案例为切入点,分析小学生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及其应对措施。

二、案例介绍小明,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学生,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无意间发现了一个钱包。

钱包里装有现金、银行卡和身份证等物品。

小明心想,如果自己把钱包带回家,可以买很多好吃的。

于是,小明把钱包带回了家。

第二天,小明发现钱包里的银行卡被取走了里面的钱。

小明慌了神,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最后,小明想到了报警。

警察调查后发现,小明偷走了钱包,属于盗窃行为。

三、案例分析1. 法律问题本案中,小明偷走钱包的行为,侵犯了他人财产权,属于盗窃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应对措施(1)加强法律教育:学校和家庭应加强对小学生的法律教育,使小学生了解法律的基本知识,知道违法行为带来的后果。

(2)树立正确价值观:教育小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培养他们关爱他人、尊重他人财产的道德品质。

(3)提高警惕:小学生应提高警惕,遇到类似情况,要及时报警或寻求成年人帮助。

四、案例启示1. 小学生身边的法律问题不容忽视,家长和学校应共同努力,提高小学生的法律意识。

2. 小学生要学会辨别是非,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3. 当遇到法律问题时,要勇敢面对,寻求合法途径解决。

五、结语小学生是我国社会的未来,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繁荣昌盛。

加强小学生法律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让我们携手努力,为小学生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成长环境。

第2篇导语:法治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重要途径,对于小学生来说,了解一些身边的法律案例,不仅能够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还能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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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违反犯罪典型案例及分析
近些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十分突出,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仅会造成对国家、社会、被害人及其家人的危害,也会造成对自己和家人的危害,代价往往是极其沉重的。

俗话说,一失足成千古恨。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会改写自己的人生,埋葬自己的前途,自己付出的代价是最为沉重的。

很多时候违法犯罪离我们并不遥远。

作为未成年人,要牢记一句古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案例】关于网络及游戏
第一个小案例:一个15岁山西少年在网上下过这样的帖子:“她让我没有一点上网自由,我恨她,请帮我除掉她,愿意者请与我联系,重金酬谢。

”这是一则雇凶杀母的帖子,仅仅是因为每次上网都受到母亲的阻止。

可悲的是,几天后山西省一名同样沉迷网游的初中生,竟然真的为了这200元“酬金”成为凶手,他们竟联手将这位母亲砍死。

第二则小案例:远在合肥市新站开发区的胡某,年仅16岁,在网吧玩一种用刀捅人的暴力游戏时,由于技术欠佳,胡某每次都被别的玩家“捅”倒。

而坐在一旁的同龄少年也在玩同一种游戏,他忍不住对胡某冷嘲热讽了几句。

在网上“杀”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半尺长的防身刀具,捅向同龄少年的胸口,导致他当场死亡,而胡某则又坐回电脑前,依旧沉浸在暴力游戏中。

直到警方赶到现场,胡某才惊醒:“我是不是杀死人了?会不会坐牢?”
还有一则案例,郑州少年15岁的小威,父母离异,父母双方都不要孩子,爷爷奶奶又管不了,小威辍学在家无聊迷上了到电子游厅玩电子游戏,几乎疯狂。

2006年10月3日,在“作战”过程中,游戏对家将小威在游戏
中“杀死”。

一怒之下,小威在游戏厅内将其游戏对家活活打死。

据检察院调查,大部分网络引发的未成年人犯罪,作案的诱因、作案的勇气甚至作案方式都来源于游戏。

一些网络暴力游戏从2D升级为3D,动画效果极其逼真,游戏人物杀人或被杀时,血光四溅。

这样长期的、无数次的“杀人”训练使玩家变得情感丧失,对生命麻木,血腥而直观的画面加上充满挑逗性的文字,极大地刺激了他们的模仿欲,使他们由“网上搏杀”到“仿效杀人”,由网络游戏高手演变成为现实中的凶犯。

某检察院检察长说:“我以前就想不明白,这些未成年的孩子,怎么能对同龄人下那么狠的毒手!了解了网络游戏,我才明白,他以为人被杀死之后,可以像游戏里的人物一样,在下一局中死而复生,继续厮杀!可生命哪里有下一局啊!”
【案例】相关法律
我们来看看相关法律对类似案件做了哪些规定: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五条: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上面说的三个案例,三个少年都不满18周岁,所以,法庭也没有公开审理这些案件。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
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上述的案例三个少年都已经满了14周岁,所以他们都被判刑,被判5到7年不等。

此外:第三则案例中,小威父母离异,两人都不愿意管教孩子,其实他们也已经违法了。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离家出走,放弃监护职责。

第二十一条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异的,离异双方对子女都有教育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因离异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

在第三则案例中,那个营业性游戏厅业主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也已经违反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因此,他也受到了应该的处罚:由文化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其实,纵观这些案例,我们不难发现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你们还是未成年人,处于青春期,分辨事非能力较差,涉世未深,经不起诱惑,很容易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不计后果,经不住金钱的诱惑、复仇的报复心理、赌博、吸毒不良习气等均可以引发大量刑事案件的发生,当然,还有家庭因素的影响
这些都是外在因素,其实我们不能忽视你们的主观因素:
你们对外界事物充满了好奇心,在缺乏良性诱导的情况下,就会在好奇心的驱使下随心所欲,甚至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盲目跟随其他成员做事心理严重,有些孩子根本不知道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只是,人云亦云,并没有明确的犯罪动机;还有些孩子讲排场、讲穿戴、讲吃喝,好逸恶劳,走进了盲目攀比的怪圈;还有的同学没能及时调控自己的逆反心理一味追求刺激,导致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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