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优秀教师评比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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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评先选优年度考核办法

中学教师评先选优年度考核办法

XXXX中学教师评先选优年度考核办法
一、校级先进评优办法
各处室根据学校各类先进指标分配数额,根据教职工综合考核办法积分排名,在符合条件教职工中划定。

二、即墨区级及以上先进评选办法
根据上级各类先进评选条件要求和指标分配数额,结合我校实际,根据教职工综合考核办法积分排名,在符合条件教职工中划定。

三、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评选办法
(一)优秀等次比例分配
1.优秀名额按照上级分配划分到各级部,各处室。

2.优秀数额遵循小数去尾原则。

(二)评选办法。

1.各级部前三名且完成责任指标的班主任、高三有考取211、985等名校学生的班级的班主任直接入围评选名单;其他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划定,然后现场投票确定优秀等次人选。

2.非统考学科教师及各处室职员(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心理、教务室、教研室、图书阅览室、实验室、办公室、政教处、总务处等)按照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划定入围人选,然后现场投票确定优秀等次人选。

四、一票否决项目
1.学生评教成绩在后1/4;
2.晚自习、双休日值班出勤不达规定次数且在级部后1/4的(班主任值班出勤不达级部规定次数的);
3.近一年校级值班缺勤的;
4.违反教体局十项禁令造成教坏影响的;
5.无故旷课的;
6.党员教师不按时缴纳党费或不按时完成党总支(或党支部)安排任务的。

五、关于几种情况的说明
1.当年休产假教师,有半年以上教学成绩或考评成绩的(成绩视为一年)可参评优秀等次(产假前或后在哪个处室
工作,即在哪个处室参评)。

2.当年新岗教师不定等次(不作为基数),一学年请病假、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教师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等次(不作为基数)。

2024年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2024年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2024年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次评选面向全国范围内的中小学教师,包括幼儿园教师和中小学各学科教师。

评选标准
1. 专业能力: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学技能,能够有效地传授知识,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学习成绩;
2. 教育教学质量:关心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学生素质教育;积极采用创新的教学方法,促进学生的思维发展和综合能力的提升;
3. 师德师风:品德高尚,言行举止得体,尊重学生,关心学生,能够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4. 教育教学成果: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获得各类教育教学奖项或论文发表等荣誉。

评选程序
1. 推荐阶段:学校向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候选教师;
2. 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对候选教师进行资料审查、实地考察和面试等评审环节;
3. 公示阶段:公示评选结果,接受社会和学校监督;
4. 颁奖阶段:颁发优秀教师证书和奖励;
评选奖励
被评选为优秀教师的教师将获得荣誉证书、奖金和其他相关奖励,作为表彰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突出贡献。

总体目标
通过本次优秀教师评选活动,旨在树立榜样,激发全国中小学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评选优秀教师细则(3篇)

评选优秀教师细则(3篇)

评选优秀教师细则中学“优秀教师、班主任、师德标兵”评选细则为贯彻落实县教体局“优秀教师、班主任、师德标兵”评选办法,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常态化的激励机制,激励广大教师“爱教、爱校、爱岗、爱生”,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特制定本(试行)评选细则。

一、评选类别、范围“优秀教师”评选对象为全校中小学一线专任教师,且连续在学校一线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优秀班主任”评选对象为全校中小学现任班主任,且从事班主任工作连续两年以上。

“师德标兵”评选对象为全校中小学现任教师,且从事教师工作三年以上。

二、评选办法评选工作采用自下而上,逐级申报推荐的办法。

(一)个人申报,民主推荐,学校(单位)审核,由申报人按评选条件的内容准备相关印证材料,上报学区中心校初评。

申报推荐对象确定上报前,要在本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____天,接受群众监督。

(二)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上报县教体局进行评定。

(三)人选确定后,在县教体局网站和合格学校公示____天。

三、评选条件(一)优秀教师评选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____思想、____和____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____,全面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团结同志,遵纪守法。

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无乱收费、乱订资料、有偿补课、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侮辱或不尊重学生家长等有悖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2.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尽职尽责,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3.善于运用正确的教育思想和科学方法教育学生,所教主要学科教学效果好,深受师生、家长和社会好评。

4.申报推荐的优秀教师为一线教师且连续在一线从事教学两年以上中产生,并且近三年度考核至少一次为优秀,未受过任何处分和通报批评。

中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中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中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介绍:优秀教师是学生在成长过程中最宝贵的财富,他们不仅传授知识,更是榜样和引路人。

为了鼓励和激励中学教师的发展,制定中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至关重要。

1. 设立评选目的:中学优秀教师评选旨在鼓励和表彰优秀教师,激励其教学积极性和创新能力。

通过评选,旨在进一步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职业素养,培养更多优秀的教育者,推动学校整体发展。

2. 建立评选标准:中学优秀教师评选应具有一定的标准和指标,主要包括教学水平、教学成绩、教育教学研究与创新、教育教学能力、师德师风等方面。

这些标准既要求教师在学科知识和教学方法上的独到见解,又要求他们在品德修养和师德师风上都具备优秀素质。

3. 制定评选流程:中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应该有详细的评选流程,包括申报、初评、公示、复评和最终评选等环节。

申报阶段,教师可以自愿申报或由学校推荐。

初评阶段,教师的综合素质将被综合评估和初步筛选。

公示阶段,公示教师名单,并接受师生和家长的评议。

复评阶段,从初评中脱颖而出的教师将被择优考察和复评。

最终评选阶段,教师评选委员会根据最终复评结果进行最终评选并公布获奖名单。

4. 评选权威和公正:中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需要确保评选过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评选委员会成员需包括学校管理层、学科专家和优秀教师代表等,充分保证评选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5. 鼓励多元化评选:中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应该鼓励多元化评选,包括年度评选、区域性评选、学科评选等,以满足不同层次和领域中优秀教师的需求。

同时,可以设立突出贡献奖、先进个人奖等特殊奖项,以激励教师在不同方面的专业发展。

6. 奖励措施:中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应设立丰厚的奖励措施,包括奖金、荣誉称号、晋升职称等,为获奖教师提供实实在在的激励和回报。

同时,可以将获奖教师的经验和教学方法进行总结和分享,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提升。

7. 评选过程的宣传:中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应当加强宣传,让更多的教师了解评选办法和程序。

中学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中学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中学优秀教师评选细则一、评选目的和意义1.1 评选目的:本评选旨在表彰中学教育系统中的优秀教师,鼓励他们在教学工作中的杰出表现和卓越成就,促进中学教育的发展。

1.2 评选意义:通过评选,可以增强教师的荣誉感和自豪感,激发广大教师的教育热情和教学创新能力,为中学教育提供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师资队伍。

二、评选条件和要求2.1 基本条件:被评选教师必须是在中学教育系统工作满3年以上的中学教师。

2.2 相关要求:被评选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必须表现出以下特点和能力:(1)教育理念明确:具备良好的教育思想和理念,对学生的发展有明确的目标和要求。

(2)教学能力突出:善于研究和运用现代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3)课堂管理优秀:具备良好的班级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学生,维持良好的课堂秩序。

(4)学术成就突出: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的成绩和突出的贡献,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

(5)师德师风良好:具备优秀的师德师风,为人师表,在师生之间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三、评选程序和方法3.1 推荐文集收集:学校将在每年的评选时期,向全校师生发出评选通知,并要求每位教师提交个人的教学简历和相关教育教学文集。

3.2 初评选拔:学校将组建评选专家组,对所有申请教师的个人教学简历和文集进行初步审核,并进行初评选拔。

3.3 现场教学观摩:初选通过的教师将进入现场教学观摩环节,由评选专家组安排现场教学观摩,并对观摩过程进行评价和记录。

3.4 专家评审:评选专家组根据教师的个人教学简历、教学观摩结果以及其他评审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和打分,在评选结果中均占一定比例。

3.5 最后评选:评选专家组将根据专家评审的结果,选取得分最高的教师作为优秀教师,并进行公示。

四、评选标准和权重分配4.1 教学表现:教师的教学表现将作为重要评选标准,占评选总分的40%。

其中,教学设计和准备占30%,教学方法和手段占30%,教学效果和反馈占40%。

二中优秀教师评选办法范本

二中优秀教师评选办法范本

二中优秀教师评选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激发教师队伍的工作热情,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树立“教书育人,潜心修德”的教师岗位职业道德,鼓励优秀教师的工作成果在全校范围内展示,建立起以教师为中心的教育教学管理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第二条评选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二中全体教师。

评选分为个人奖和集体奖两个层面。

第三条评选条件个人奖:评选个人奖的教师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必须是在校任教的全职教师;2. 必须具备教育教学工作的相应资格和培训;3. 必须具备优秀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能够取得学生较好的学习成绩;4. 具备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和团队精神,能够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做出积极贡献;5. 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集体奖:评选集体奖的教师团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由校长指定的团队,或者由教务处组织的教师团队;2. 团队成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热情;3. 团队具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教研能力,能够共同研究和提高教学质量;4. 团队取得的教育教学成果在学校范围内具有较高的影响力。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四条提名环节个人奖:每年由各科室按照评选条件,提名不超过3名教师候选人。

候选人可由团支部、教学研究团队,或者学校相关委员会推荐。

集体奖:每年由各科室按照评选条件,提名不超过2个教师团队候选团队。

候选团队可由团支部、教学研究团队,或者学校相关委员会推荐。

第五条审查评选环节个人奖和集体奖候选人经过初选后,由评选委员会进行审查评选。

评选委员会由校长任命,包括校领导、校友代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

评选委员会根据个人奖和集体奖的评选条件进行综合评定,并评选出获奖教师和团队。

第六条公示与表彰评选结果根据评选委员会的意见,经校长批准并公示一周。

评选结果将在学校官方网站和校园公告栏中公布,并对获奖教师和团队进行公开表彰和奖励。

第四章奖励办法第七条个人奖奖励个人奖奖励包括:荣誉证书、奖金和职称晋升。

个人奖名额为每年评选出的优秀教师候选人数量的30%。

中学优秀教师评选细则范文

中学优秀教师评选细则范文

中学优秀教师评选细则范文一、总则中学教师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力量,他们承担着重要的教育使命。

为了表彰和激励在教学工作中杰出的教师,在我校特设立了中学优秀教师评选活动。

本评选细则旨在规范评选活动的进行,确保评选公平、公正、公开。

评选结果将作为表彰和奖励优秀教师的重要依据。

以下是中学优秀教师评选的具体细则。

二、评选范围1. 适用范围:本评选活动适用于我校所有中学部教师,包括年级主任、任课教师、班主任等。

2. 选拔标准:评选中重点考核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表现,注重教学成果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兼顾教育教学科研和师德师风。

三、评选条件中学优秀教师评选遵循以下条件:1. 坚守教育理想: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教育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学生为中心,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

2. 教学成绩突出: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学生的学业成绩显著提高,在学科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兴趣激发方面有杰出成绩。

3. 教育教学创新:具有创新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方法,能够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有效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4. 师德师风典范:在教书育人方面秉持正确的师德师风,兢兢业业,对学生严格要求、悉心关怀,做学生的模范行为榜样。

5. 他德兼备: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关心和帮助同事,积极参加教务活动和学科竞赛等,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才能。

四、评选程序1. 推荐材料准备:参评教师须填写《中学优秀教师评选申请表》,详细描述个人在教学工作中的突出表现和教育教学成绩。

同时,需要提供班主任评语、教学设计、教学案例、学生作品及家长评语等相关材料。

2. 审核推荐材料:评选委员会将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重点评估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突出表现、取得的教学成绩以及对学生整体发展的贡献。

3. 教学观摩和面试:入围教师将参加教学观摩和面试环节。

教学观摩将安排教师展示他们的教学案例和教学设计,评委会将从中进行评估。

面试环节将以小组讨论和个人发言的形式进行,评委会将重点考察教师的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师德师风。

中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中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中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一、评选背景教师是教育事业中的中坚力量,中学教师的培养与选拨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激励中学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一套科学、公正、公正的评选方案是非常必要的。

二、评选目的1.鼓励中学教师发挥创造力,提高教学水平。

2.树立中学教育先进典型,推动教师队伍的专业发展。

3.促进教育教学经验分享和交流,增进教师之间的互动和合作。

三、评选标准1.教学质量:包括学科知识传授的深度广度、教学方法的创新性、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估等。

2.教育教学研究:包括发起或参与教育教学科研项目的情况、发表学术论文的数量和质量、参与教师培训和研修的情况等。

3.学科带头人:包括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奖的情况、学生学业水平提升情况等。

4.教学管理:包括班级管理、学生奖惩制度、学生成绩跟踪等方面的工作。

5.师德师风:包括为人师表、与学生、家长和同事的关系以及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等方面。

四、评选程序1.拟定评选时间表,明确评选流程。

2.征集候选教师名单,教师本人或同事推荐,也可由学校组建评选委员会推荐。

3.审核候选教师的基本情况和材料,确保符合评选条件。

4.约谈候选教师,了解其教学理念、教学经验、科研成果等方面情况。

5.评选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进行打分评比,决定中学优秀教师的名额。

6.公示评选结果,接受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监督和意见。

7.颁发中学优秀教师证书,并记录在教师绩效档案中。

五、评选机构与人选1.评选机构:学校所属教研室、评课小组、学校领导团队等。

2. 评选人选:评选委员会由多个部门组成,包括学校教务处、教研室、学生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专家和领导。

六、奖励与激励1.给予中学优秀教师资格证书,以表彰其为学校的发展作出的贡献。

2.将中学优秀教师的名字刊登在学校网站、校报等宣传介质上,树立其典型作用。

3.给予中学优秀教师专项津贴或奖金,鼓励其创新教学、科研工作。

4.举办中学优秀教师座谈会或研讨会,促进其经验交流和分享。

2024年中学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2024年中学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2024年中学优秀教师评选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动中学教育事业的发展, 提高中学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激励优秀教师的创新研究能力和教学实践,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中学教育特点,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各级中学的教师评选工作。

第三条评选目标: 评选出一批在中学教育事业中具有较高影响力和示范引领能力的优秀教师, 激励广大中学教师进步, 推动中学教育的持续发展。

第四条评选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科学客观、真实准确、激励导向。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五条评选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附加条件两个层次, 候选教师需要同时满足两个层次的条件。

1.基本条件(1) 候选教师必须具有中学教育从业资格, 并具备正式教师职称;(2) 候选教师在评选年度内需要持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教学质量稳定且成绩显著;(3) 候选教师需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 如参与教育教学科研项目、发表教育教学论文等。

2.附加条件(1) 候选教师需要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 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工作, 与师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2) 候选教师需要在职业发展上具备追求卓越、创新实践的精神, 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3) 候选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需要呈现出一定的教育特色和创新能力, 形成独特的教学风格。

第六条对于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教师, 其评选条件完全一样, 不设区别对待。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七条评选周期: 每年评选一次。

评选周期从年度开始, 截至评选结果公布之前。

第八条评选流程:1.学校初评。

各中学根据本细则的要求, 按照学校特点和情况, 组织相关人员对候选教师进行初步筛选和初评。

2.区县评审。

各中学将初评结果提交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评审。

3.市级评审。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对初评通过的候选教师进行综合评审, 并将评审结果提交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评审。

4.终审评定。

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通过市级评审的候选教师进行面试、考核等终审工作。

中学名师评选实施细则(三篇)

中学名师评选实施细则(三篇)

中学名师评选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教育教学工作的深入发展,提高中学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激励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创新,树立优秀中学教师的典型榜样形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中学名师评选是按照学科特点,评选优秀教师的一种制度安排。

评选基本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公认。

第三条中学名师评选活动是由学校党政领导牵头组织,学校教研部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参与的一项全员参与、多环节、多角色的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活动。

第二章被评选对象第四条中学名师评选活动的被评选对象是全校教师。

评选的名师应是遵纪守法、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业务精湛、怀德笃行、学术过硬的优秀教师。

第五条被评选对象不得参与组织评选工作,否则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六条中学名师评选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德育能力: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见义勇为,乐于助人。

(二)教学能力:掌握扎实的学科知识,善于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学方法,具有创新教学理念和教学设计能力。

(三)教研能力:积极参与学校和学科教研活动,主动开展教学研究,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四)教育教学成果:取得突出的教育教学成果,包括各类教学竞赛获奖、学生综合素质提升等方面的成绩。

(五)学生评价:得到学生普遍认可和喜爱,能够产生良好的教育教学效果。

第四章评选程序第七条中学名师评选分为推荐和评审两个环节。

第八条推荐环节(一)学校教师代表大会由学校召开,评选小组成员由学校教代会推荐产生,评选小组由教育局、学校党政领导、教研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二)评选小组根据评选标准初步筛选出候选名师名单,并向全校教师公示。

(三)全校教师可进行投票,选出心目中的名师,投票结果占名师评选结果的一定比例。

(四)根据投票结果和评选标准,评选小组综合评估,确定最终的名师候选名单。

第九条评审环节(一)评审小组由学校建设处、教研部门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应具备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中学优秀教师评选细则模版

中学优秀教师评选细则模版

中学优秀教师评选细则模版一、评选目的本评选将用于表彰杰出的中学教师,促进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评选范围评选对象为在中学任教的专任教师,包括教学班主任、学科教师等各类岗位的教师。

三、评选标准本评选将根据以下标准进行考核评估:1. 教学水平优秀教师应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能够清晰地讲解、有效地组织授课,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能力。

同时,优秀教师还应关注个性化教育,采用多种教学手段,帮助学生实现全面发展。

2. 教育教学质量优秀教师应注重学生的个性特点,关心学生的学习情况,积极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合作,及时反馈学生学习状况并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

3. 师德师风优秀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承担起教育教学的责任,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此外,优秀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教育改革工作,注重个人专业素养的提升和研究成果的产出。

4. 教育教学创新优秀教师应积极探索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五、评选程序本次评选分为初评、复评和终评三个阶段。

1. 初评初评由学校教务处组织,对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进行材料审核和综合评估。

根据教学成绩、教育教学质量、师德师风和教育教学创新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初步筛选,并确定入围名单。

2. 复评复评阶段由学校评选办公室组织评委对入围教师进行深入调查和评估,包括教学观摩、学生评价和同事评价等环节。

评委将综合考虑各项评估指标,确定继续晋级的优秀教师名单。

3. 终评终评阶段由评选专家组对继续晋级的教师进行面试和综合评估。

评选专家将根据教师在教学理念、教学实践、学科建设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并确定最终的优秀教师名单。

六、评选结果公示和表彰评选结果将通过学校网站、公告栏等途径进行公示,并报请相关部门审核确认。

获得优秀教师称号的教师将获得荣誉证书、奖金等表彰,并被学校广泛宣传表彰。

中学优秀教师评选细则模版

中学优秀教师评选细则模版

中学优秀教师评选细则模版第一条:总则为了提高中学教师的教学水平,激励教师工作热情,树立行业榜样,特制定本评选细则。

本评选细则适用于中学(高中、初中)的教师评选。

评选的目标是选择和表彰在教育教学事业中做出杰出贡献的教师。

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公平性和透明度是评选工作的基本要求。

第二条:评选条件1. 执教资格:具有国家教师资格证书;2. 教学年限:任教年限不少于5年;3. 完成教学任务:按照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并取得显著成绩;4. 学科质量:在所执教的学科上,学生取得突出成绩,并取得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的表彰;5. 师德修养:具备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6. 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注重培养学生的思想品德、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方面的综合素养;7. 学科建设和研究:在学科建设和教育教学研究方面,有一定的成果和影响;8. 各类评比:曾获得市、区(县)级以上各类评比表彰;9. 其他突出贡献:有突出的教育教学贡献和服务。

第三条: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学校领导、学科组长、教师和学生可以提名候选教师,提名时需附上被提名教师的个人简历、材料和相关证明;2. 审查阶段:由学校评选委员会对所有提名教师的资格进行审查,筛选符合条件的候选教师;3. 考察评比阶段:根据候选教师的教育教学实际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和群众评比;4. 综合评审阶段:评选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并制定评选推荐名单;5. 公示阶段:公示评选推荐名单,接受社会监督;6. 终审阶段:学校教育教学委员会进行终审,决定最终评选结果;7. 颁奖典礼:举行评选表彰典礼,给予获奖教师荣誉证书和奖品。

第四条:评选奖项1. 中学优秀教师:对综合评价各方面表现突出的教师予以表彰;2. 教学能手:对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表现出色的教师予以表彰;3. 学科带头人:对学科建设和研究取得突出成果的教师予以表彰;4. 教育教学创新奖:对在教育教学方式、方法和内容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予以表彰;5. 功勋教师:对为中学教育教学事业作出卓越贡献的教师予以表彰;6. 学生评选奖:由学生投票评选优秀教师,表彰学生喜欢和尊敬的教师。

中学优秀教师评选细则范本

中学优秀教师评选细则范本

中学优秀教师评选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中学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树立中学优秀教师典型,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根据中学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评选细则。

第二章评选原则第二条评选中学优秀教师应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激励原则,充分尊重教师的劳动成果,注重教师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发展水平。

第三条评选中学优秀教师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注重评选过程的程序合理性和结果的科学性。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四条评选中学优秀教师的基本条件包括:1. 具备教师资格证书,并参加教师业务知识和教学技能的考核;2. 严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3.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中学教育教学工作;4. 在所在学校从事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5. 教学业绩突出,在教学工作中有明显的实绩和较高的教学评价;6. 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有一定的教研成果或教学研究;7. 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学科建设贡献。

第四章评选程序第五条评选中学优秀教师的程序包括:1. 学校组织评选学校应依据教育局或教委的相关要求,成立评选小组,负责具体的评选工作。

评选小组由学校领导和各学科教研组长组成,必要时可以邀请外校专家参与。

2. 报名申请教师可以自愿报名参加评选,填写报名申请表,并提交个人的教学履历和相关证明材料。

3. 材料评审评选小组对报名教师的材料进行评审,依据评选条件对教师进行初步筛选。

筛选合格的教师进入下一轮评选。

4. 现场检查评选小组对入围教师进行现场观察和检查,考察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育情感等方面的表现。

5. 面试评议评选小组对入围教师进行面试评议,重点考察教师的教学理念、教学创新、教学设计等方面的能力。

6. 综合评定评选小组根据各项评定指标对入围教师进行综合评定,并拟定初步获奖名单。

7. 公示和复查学校将初步获奖名单进行公示,并设立复查期,接受师生、家长的监督和意见反馈,确保评选结果公正透明。

8. 最终评定评选小组根据公示和复查情况,对初步获奖名单进行最终评定,并确定中学优秀教师名单。

二中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二中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二中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为了选出二中的优秀教师,可以制定以下评选办法:
1. 确定评选标准:根据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表现和教学质量,可以确定评选标准,如教学能力、备课质量、学科竞赛成绩、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学生评价等。

2. 集体评议:组织校内教师对候选教师进行评议,每位教师可以根据评选标准给出自己的评价,评估教师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表现。

3. 学生评价:可以向学生征求对教师的评价意见,了解教师在教学中的实际效果,包括教学态度、学习方法指导、学生学习兴趣等方面。

4. 上级评定:请学校行政领导、学术委员会或其他相关部门对候选教师进行评定,以提供中立、客观的评价意见。

5. 教学观摩:组织观摩课,邀请评选候选教师进行教学展示,通过评委的评议,了解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创新能力。

6. 综合评议:根据以上评价意见,进行综合评估,将各项评价指标综合计算或综合评分,评选出优秀教师。

7. 公示和表彰: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让教师和学生知晓评选结果,并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和嘉奖,鼓励教师继续努力。

以上便是二中优秀教师评选的一些基本办法,具体实施细节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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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优秀教师评选办法范本

二中优秀教师评选办法范本

二中优秀教师评选办法范本一、绪论优秀教师是学校教育事业的宝贵财富,对培养学生成才具有重要影响。

为了发掘和培养优秀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二中决定开展优秀教师评选活动。

本评选办法的制定旨在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学校教育教学的全面发展。

二、评选目标本次评选活动的目标是评选出一批业务能力强、教学水平高、德育水平好、学生评价良好,并在教育教学改革中起到积极示范作用的优秀教师。

三、评选条件1. 任课年限不少于5年;2. 持有相应学科或教育教学相关专业的本科或以上学历;3. 具有良好师德和职业道德,无违纪行为记录;4. 工作成绩优秀,取得过突出的教育教学成果;5. 在校内外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表现突出,积极参加教育教学培训和交流活动;6. 学生评价良好,不少于90%的学生对其教学表示满意。

四、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1)学校教师名单初步筛选,确定符合条件的教师;(2)教师自荐或由学校推荐,提供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工作履历、教育教学成果等;(3)由专家评审团对提名教师进行初步评审,选出入围候选人。

2. 评审阶段(1)入围候选人提交详细的教育教学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相关材料;(2)专家评审团对入围候选人进行面试和评估,评选出优秀教师候选人;(3)优秀教师候选人进行教育教学展示课程,受学校教师评审小组评审。

3. 公示与确定(1)通过学校网站公示优秀教师候选人名单;(2)听取教师和学生的意见;(3)最终确定优秀教师名单。

五、奖励与表彰评选出的优秀教师将获得以下奖励与表彰:1. 颁发荣誉证书;2. 发放教学成果奖金;3. 提供职务晋升或岗位调整机会;4. 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六、评选工作的监督与改进评选工作将由学校教育教学研究中心负责监督,并接受教师、学生和家长的监督。

评选活动结束后,学校将组织评选工作总结和反馈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对评选办法进行必要的修订和改进。

七、附件:评选材料清单1. 个人简历;2. 工作履历;3. 教育教学成果材料,包括教学设计方案、教学视频、学生成绩等;4. 学生评价材料,包括学生满意度调查问卷、学生评语等;5. 其他相关材料。

中学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

中学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

中学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一、评选意义评选中学优秀教育工作者是为了充分体现对教育工作者的认可和鼓励,激励他们在教育事业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同时,通过评选,可以推动教育界的改革发展,倡导教育工作者的专业素养和人文关怀,促进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评选目标评选中学优秀教育工作者的目标是确保评选过程公正公平,准确评估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发掘和推崇优秀的教育工作者。

评选的结果应当能够在更大程度上反映教育质量和教师水平,为学校和社会提供良好的教育资源。

三、评选流程评选流程包括提名、初评、复评、公示和颁奖五个环节。

首先,学校可以通过教育工作者自荐、同事推荐以及家长和学生的推荐来收集候选人名单。

然后,根据评选标准和条件,由专家组成的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初步评估,筛选出进入复评的候选人。

接着,评委会将对复评候选人进行更加全面、深入的评估和筛选。

最后,评选结果通过公示,公布给学校和社会。

四、评选标准评选中学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标准应包括教育成果、教育实践、教育理念和团队协作等方面。

教育成果是评估候选人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包括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学术竞赛和学校管理工作等方面;教育实践则是评估候选人实际工作能力和教学方法的依据,包括教学教案、课件设计和班级管理等方面;教育理念是评估候选人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的依据,包括专业发展规划和教育研究成果等方面;团队协作是评估候选人团队合作和领导才能的依据,包括师德师风、教育管理和团队工作等方面。

五、评选条件评选中学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条件应包括教育工作者资历和社会声誉、继续教育和专业发展等方面。

教育工作者的资历和社会声誉是评估候选人教育专业技能和教育经验的依据,包括职称、获奖经历和教育教学荣誉等方面;继续教育和专业发展则是评估候选人在教育教学领域中的全面发展和专业能力的依据,包括参加继续教育和教育培训、参与学术交流和教研活动等方面。

六、评选原则评选中学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原则是严谨、公正、公平、公开。

中小学优秀教师评比办法(教学名师)

中小学优秀教师评比办法(教学名师)

xx中学优秀教师评比办法
为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突出优秀典型。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将投票评选优秀教师改为考核评估方式,有关细则如下:
一、师德师风20分
根据考核结果计算,扣3分以上或者违法违纪取消评比资格。

二、出勤20分
根据考勤记录计算。

三、常规10分
根据检查结果计算。

四、成绩50分
(一)文化科目
1、科目完成对比标准与优秀班集体评比标准对应。

2、九(1)班与区各校年级平均第一名比,九(2)班与第三名比,九(3)班
与第五名比七(2)、七(3)、八(2)、八(3)与区年级平均第二名比,七(1)、八(1)与区年级平均第五名比,其他班级与区各校同级第十名比,科目平均分完成率达100%的加40分。

每递增3个百分点加1分,不封顶;
每递减1个百分点减1分。

(二)体艺科目(是行政管理人员另评)
1、七、八年级体育测试(抽测一个班),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

2、有65%良好以上得30分,58%以上得28分,56%以上得26分,类推。

有85%以上及格得20分,83%以上得19分,81%以上得18分,类推。

中考体育所教班总平第一名50分,2—5名每降一名减2分,6名以下名每降一名减3分。

3、其他根据行政会议决定。

五、其它说明。

1、根据积分排名取前10名,每个年级至少1名。

2、总积分相同,先看师德评分,再看出勤评分,再看成绩得分。

3、多班各科以主科或实验班科目为准。

xx中学
20 .3.10。

中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中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中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第一部分:引言在所有学校都有这样一批教师,他们才智过人,责任心强,为学生的学业和全面发展倾尽全力。

对于这些教师,学校希望能够将他们的杰出贡献予以表彰和鼓励。

因此,我们制定了中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旨在挖掘和推崇那些为学生教育奉献无私的优秀教师。

第二部分:评选条件1. 专业能力:候选教师应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熟悉教学课程和教育教学改革政策,能够灵活运用教学方法,促进学生的主动学习和创造思维。

2. 教学质量:候选教师应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和综合素质,关注学生的整体发展。

3. 教育教学创新和研究:候选教师应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承担科研项目和课题,不断提升自身的教学水平,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的教学应用。

4. 师德师风:候选教师应具备高尚的师德,尊重学生,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懂得爱护学生,以身作则,成为学生的楷模。

第三部分:评选程序1. 筛选阶段:学校通过查看教师的教学档案、听取师生评价等方式,初步筛选出有潜力和亮点的教师。

2. 提名阶段:由学校教务处根据筛选结果,提名优秀教师候选人。

提名程序应公开透明,根据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教学创新及科研成果、师德表现等方面进行评估。

3. 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学校教师代表、专家学者等组成,对候选教师进行深入评审,包括听取教师的教学方案、观摩教学、个人陈述等。

评审过程应公正、公平。

第四部分:奖励措施1. 名称:被评选为优秀教师的教师将被授予“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2. 奖励证书和奖金:学校将颁发评选证书,并给予奖励金。

3. 获奖教师代表参访:学校将组织优秀教师代表参访其他学校,进行教学交流和经验分享,以提高全校教师的整体教学水平。

第五部分:评选结果公示和宣传学校将公示评选结果,并在校园网站、校报、校刊等多个渠道进行宣传,以激励其他教师争做优秀。

第六部分:评估和跟进学校将对获奖教师进行定期评估和跟进,以确保他们的教育教学水平保持在优秀水平,并鼓励他们继续发展。

中学优秀教师评选细则范文(三篇)

中学优秀教师评选细则范文(三篇)

中学优秀教师评选细则范文第一章引言本细则旨在规范中学优秀教师的评选工作,充分肯定中学教师在教育教学、德育引领方面的突出贡献,激励教师积极进取,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第二章评选范围适用于各类中学(包括初中和高中)的教师评选。

评选对象为在校中学教师,不包括校外兼职教师。

第三章评选标准3.1 教育教学能力:(1)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效果、教学方法和教学准备工作。

(2)学生成绩提升:评价教师对学生学业成绩的推动作用。

(3)教育创新能力: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方法的创新性和实施效果。

3.2 德育引领能力:(1)思想政治教育:评价教师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领作用。

(2)品德修养:评价教师在品德修养方面的潜力和实际表现。

3.3 师德师风:(1)敬业精神:评价教师对教育事业的热爱和责任心。

(2)办学理念:评价教师在办学方向上的明确性和合理性。

3.4 教学研究和社会服务:(1)教学研究成果:评价教师在教学研究方面的专业能力和研究成果。

(2)社会服务:评价教师在教育行业以外的社会服务贡献。

第四章评选程序4.1 提名阶段学校组织评选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各学科组长和教务处负责人作为委员。

学校向全体教师征集优秀教师提名,提名材料包括自荐和推荐信。

4.2 筛选阶段评选委员会根据提名材料,对教师进行初步筛选,筛选出符合评选标准的候选人。

4.3 考核阶段候选人需提交个人教学和德育工作材料,同时需要接受教学观摩、个人面试等考核环节。

4.4 综合评定阶段评选委员会综合考核阶段的材料和评定结果,制定评选方案。

4.5 公示和奖励评选结果经过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向优秀教师颁发奖项,并予以公开表彰。

第五章奖项设置5.1 优秀教师根据评选结果,评选出全校的优秀教师名单,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励状。

5.2 学科带头人在各学科中评选出优秀的学科带头人,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励状。

5.3 教学创新奖在教学研究和实践中具有创新性的教师,授予教学创新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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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优秀教师评比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优化运行机制,区别“干好干差不一样”,真正调动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对教职工实行定性否决和定量确认的评价方法,特制定《**中学优秀教师评比实施办法》。

一、思想政治表现、师德表现、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定性否决)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期末不能评为先进,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1、有违法行为,证据确凿,受到司法机关拘留收审者;
2、在师生中散布对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严重抵触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者;
3、受到党内警告以上处分,行政记过以上处分者;
4、体罚、侮辱学生,经教育不改者;
5、未经学校允许到校外办班搞补习者;
6、由于失职,给学校财产和声誉带来严重损失或师生身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7、在学生中乱收费、乱罚款或推销复习资料者;
8、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有失师德风范,受到举报并查证属实者;
9、参与赌博,证据确凿,有失教师形象者;
10、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
11、挑拨离间,制造矛盾,妨碍团结,影响较大者;
12、不服从学校正常的工作安排或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者;
二、工作绩效评价(定量确认)
在遵循定性否决的前提下,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被评优秀教师:
1、校级优秀教师
(1)有具体教学目标任务的教学人员评选标准
教学成绩必须同时完成一级目标和二级目标
说明:①划定人数为目标数的+3
②实验班为目标数的+5计算
③所在班级整体完成任务,则所在班级所有任课老师完成目标任务60%就算完成任务
④每学期能提交一篇教师个人撰写的教研论文(新作)
⑤学生评价总体满意率达60%以上
(2)没有具体教学目标任务的教学人员评选标准
①辅导学生竞赛获团体成绩区级奖励及以上或学生个人成绩获校级一等奖及以上者(以证书为准)。

②每学期能提交一篇教学人上撰写的教职工研论文(新作)
③学生评价总体满意率达60%以上
(3)非教学人员评选准
①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非教学人员评选标准
i每学期能提交一篇个人撰写的专业论文(新作)
ii学生评价总体满意率达60%以上
②其它非教学人员非教学人员评选标准
学生评价总体满意率达60%以上
2、区优秀教师
①区优秀教师在校级优秀教师的基础上评选;
②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
ⅰ当年度科研课题在区科技局或区教育局或以上相应机构立项、结题的主持人和主要人员;
ⅱ当年度高考省、市学科状元的辅导老师;
ⅲ辅导学生竞赛获市二等奖或以上的辅导老师(以教育系统颁发的证书为准)。

3、市级或以上优秀教师
①根据当年度的文件要求评选;
②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
ⅰ当年度科研课题在市科技局或市教育局或以上相应机构立项、结题的主持人和主要人员;
ⅱ当年度高考省、市学科状元的辅导老师;
ⅲ辅导学生竞赛获市一等奖或以上的辅导老师(以教育系统颁发的证书为准);
三、其他
1、本《办法》对思想品德、工作作风的考评实行定性的方法,对业务能力、工作成绩的考评实行定量的方法;
2、操作程序:根据本《办法》在学期结束时在教职工个人工作总结的基础上,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考评,再由教导处汇总上报行政会议确定教职工评选结果并公示。

四、本《办法》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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