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填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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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课件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课件

系统升级计划
升级目标:提高 系统安全性、稳 定性和易用性
升级内容:优化系 统架构、提高数据 处理能力、增加用 户友好功能
升级时间:预计 2023年完成
升级效果:提高系 统运行效率、降低 维护成本、增强用 户体验
服务拓展计划
增加在线申报功能, 提高用户便捷性
开发移动端应用, 实现随时随地申报
提供个性化服务, 满足不同用户的需 求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 申报系统
目录
单击此处添加文本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概述 系统申报流程 系统功能特点 系统应用案例 系统安全保障
系统的定义和作用
定义: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是一个用于管理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的在线平台。 作用:该系统旨在提高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的管理效率,确保核技术利用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功能:该系统包括申报、审批、监管、查询等功能,方便用户进行申报和管理。 意义:该系统的建立有助于提高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的管理水平,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安全审计:定期进 行安全审计,确保 系统安全无漏洞
安全培训:定期进 行安全培训,提高 员工安全意识和技 能
隐私安全保障
数据加密:采 用加密技术保
护用户隐私
访问控制:限 制用户访问权 限,防止数据
泄露
安全审计:定 期进行安全审 计,确保系统
安全
用户教育:提 高用户隐私保 护意识,防止
信息泄露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系 统安全运行
提交申报: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 完成申报流程
申报信息审核
审核方式:人工审核、系统 自动审核
审核结果:通过、退回修改、 拒绝
审核内容:申报信息的完整 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审核时间:根据申报信息的复 杂程度和审核人员的工作量而

核技术利用申报系统辐射工作人员录入操作手册

核技术利用申报系统辐射工作人员录入操作手册

核技术利用申报系统辐射工作人员录入操作手册
《广西辐射安全网上培训系统》已经进入最后阶段,近期将开放给广西区内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学习、练习、考试、发证。

在网上培训系统注册前,请大家先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录入辐射工作人员信息(需添加培训记录),未录入的人员将不能在网上培训系统注册成功。

网上培训系统上线后我们将通过其他方式告诉大家。

录入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进入申报系统网站(网址:),使用单位账户登陆系统。

登陆账户、密码请询问本单位相关人员。

注:如忘记账号或密码,可通过邮箱找回。

如没办法自主找回,可通过咨询各地市环保局找回。

已获得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表明在该申报系统已注册过,如登陆后无法找到单位信息维护按钮,如下图:
遇到以上这种情况,请先进行用户认证,认证后再进行信息维护。

第二步:进入登陆页面首页,点击右侧的“单位信息维护”,然后再点击“辐射工作人员维护”。

第三步:点击“添加辐射工作人员”填写信息,手动录入。

填写完个人信息后,需再点击“新增”,添加辐射安全培训记录,内容可按下图暂时填写,考核合格后再更正。

注意:未填写培训记录将不能被正常导入网上培训系统。

当须填写人数较多时,可下载模板按照规范填写完成后批量导入。

注意:选择导入方式时,需要至少同时填写人员名单和培训记录两个表格,如下图:。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报系统提交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报系统提交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提交许可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1、进入“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rsmsreq/)登录(新用户需要先注册,老用户忘记账号密码的或登录异常的请在自贡核辐射交流群(群号:423042906)下载“丢失申报系统账号和密码登记表格-自贡-样表”按样表格式填写信息发给管理员找回密码账号);2、进入系统后点击“许可证相关申请”下面子项“许可证申请”会弹出如下对话框:3、点击“添加许可证申请”会弹出如下对话框,依照提醒填写完成“1.单位基本情况”:4、填写完“1.单位基本情况”点击页面最底部“保存&下一步”进入“2.活动种类和范围”,点击“(三)射线装置”(涉及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单位,填写前面两项目相关内容即可);点击“新增射线装置活动种类和范围”(装置名称格式为:中文名字+型号,请参照以下样图格式填写)弹出对话框如下所示:5、添加完后点击“下一步”,进入“3.台账明细”(台账明细下设有三个台账表,分别为:(一)放射源、(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三)射线装置。

有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单位需要填写相应台账明细。

以下以(三)射线装置为填写示例):特别注意:“装置名称”、“规格型号”要与前面一致,“类别”有Ⅰ、Ⅱ、Ⅲ类,请根据自己申报装置实际情况填写。

“用途”点击右边下三角,会有弹出菜单供选择,按装置实际情况选择。

“电压”、“电流”必须填写,“场所”与前面一致,“来源”填写装置生产商或经销商,“审核人、审核日期”由单位申报此表的人填写或辐射安全管理人员填写。

“备注”填写本单位名称,“批量数量”按所申报装置实际数量填写。

6、添加完后点击“下一步”,进入“4.监测仪器”栏目,其中的“监测仪器、报警仪器和辐射防护用品登记表”,点击“添加监测仪器”可以对本单位所有监测仪器进行增减。

“辐射防护用品”就所列清单后面填写单位实际持有防护用品的数量,清单里面没有的,请在“其他”里进行备注。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填报指南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填报指南

附件1: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填报指南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网址本次网上申报主要针对:已经办理过辐射安全许可证,但未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中申报过的单位,要求必须在2012年9月15日之前进行申报;否则,按环保部规定注销辐射安全许可证。

1、核技术利用单位第一次登录系统时点击新用户注册,填写用户注册信息,注册单位名称必须是单位公章全名(注意:注册时暂时不要填写辐射安全许可证证号,同时注册时邮箱尽量不要使用私人信息,一旦注册不能修改,一个单位只能有一个账号),系统会通过用户注册邮箱发送激活链接,然后通过激活链接回到登录界面。

基本操作如下:登录网站点击登录框下侧的新用户注册填写用户注册信息登录注册邮箱点击激活链接用自己注册的账号(即:ID)和密码登录2、登录系统后:界面如下首先鼠标移到“许可证相关申请”上,左侧会出现“许可证申请”点击“许可证申请”,在页面右侧显示“添加许可证申请”点击:“添加许可证申请”,进入以下界面填写时注意:第一页:辐射工作单位基本情况,申请文号和申请时间可以不填写;打有红色“*”号的为必填项。

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下一步”,进入第二页,页面如下:第二页:系统默认为“放射源填报”,请各填报单位注意:选择自己单位使用的种类即: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射线装置,点击小标题进入要填写的界面即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下一步”,进入下一页,依次类推,共六页,全部填写完毕后,最后一页下面有此显示:请注意:属于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及生产、销售、使用Ⅳ、Ⅴ放射源的单位提交的时候请选择“地市级环保部门”。

其余超过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Ⅳ、Ⅴ放射源”范围的单位,提交时请选择“省级环保部门”填报完毕,经审批后,再次登录系统,点击“用户信息维护用户认证”,填写本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证号,然后点击“提交认证”,系统显示“认证通过”,完成申报。

全国核技术的利用辐射安全的系统申报系统填报指南设计

全国核技术的利用辐射安全的系统申报系统填报指南设计

附件1: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填报指南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网址本次网上申报主要针对:已经办理过辐射安全许可证,但未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中申报过的单位,要求必须在2012年9月15日之前进行申报;否则,按环保部规定注销辐射安全许可证。

1、核技术利用单位第一次登录系统时点击新用户注册,填写用户注册信息,注册单位名称必须是单位公章全名(注意:注册时暂时不要填写辐射安全许可证证号,同时注册时邮箱尽量不要使用私人信息,一旦注册不能修改,一个单位只能有一个账号),系统会通过用户注册邮箱发送激活链接,然后通过激活链接回到登录界面。

基本操作如下:登录网站点击登录框下侧的新用户注册填写用户注册信息登录注册邮箱点击激活链接用自己注册的账号(即:ID)和密码登录2、登录系统后:界面如下首先鼠标移到“许可证相关申请”上,左侧会出现“许可证申请”点击“许可证申请”,在页面右侧显示“添加许可证申请”点击:“添加许可证申请”,进入以下界面填写时注意:第一页:辐射工作单位基本情况,申请文号和申请时间可以不填写;打有红色“*”号的为必填项。

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下一步”,进入第二页,页面如下:第二页:系统默认为“放射源填报”,请各填报单位注意:选择自己单位使用的种类即: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射线装置,点击小标题进入要填写的界面即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下一步”,进入下一页,依次类推,共六页,全部填写完毕后,最后一页下面有此显示:请注意:属于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及生产、销售、使用Ⅳ、Ⅴ放射源的单位提交的时候请选择“地市级环保部门”。

其余超过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Ⅳ、Ⅴ放射源”范围的单位,提交时请选择“省级环保部门”填报完毕,经审批后,再次登录系统,点击“用户信息维护用户认证”,填写本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证号,然后点击“提交认证”,系统显示“认证通过”,完成申报。

最新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 填报指南资料

最新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 填报指南资料

附件1: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填报指南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网址本次网上申报主要针对:已经办理过辐射安全许可证,但未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中申报过的单位,要求必须在2012年9月15日之前进行申报;否则,按环保部规定注销辐射安全许可证。

1、核技术利用单位第一次登录系统时点击新用户注册,填写用户注册信息,注册单位名称必须是单位公章全名(注意:注册时暂时不要填写辐射安全许可证证号,同时注册时邮箱尽量不要使用私人信息,一旦注册不能修改,一个单位只能有一个账号),系统会通过用户注册邮箱发送激活链接,然后通过激活链接回到登录界面。

基本操作如下:登录网站点击登录框下侧的新用户注册填写用户注册信息登录注册邮箱点击激活链接用自己注册的账号(即:ID)和密码登录2、登录系统后:界面如下首先鼠标移到“许可证相关申请”上,左侧会出现“许可证申请”点击“许可证申请”,在页面右侧显示“添加许可证申请”点击:“添加许可证申请”,进入以下界面填写时注意:第一页:辐射工作单位基本情况,申请文号和申请时间可以不填写;打有红色“*”号的为必填项。

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下一步”,进入第二页,页面如下:第二页:系统默认为“放射源填报”,请各填报单位注意:选择自己单位使用的种类即: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射线装置,点击小标题进入要填写的界面即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下一步”,进入下一页,依次类推,共六页,全部填写完毕后,最后一页下面有此显示:请注意:属于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及生产、销售、使用Ⅳ、Ⅴ放射源的单位提交的时候请选择“地市级环保部门”。

其余超过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Ⅳ、Ⅴ放射源”范围的单位,提交时请选择“省级环保部门”填报完毕,经审批后,再次登录系统,点击“用户信息维护用户认证”,填写本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证号,然后点击“提交认证”,系统显示“认证通过”,完成申报。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 填报指南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 填报指南

附件1: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填报指南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网址本次网上申报主要针对:已经办理过辐射安全许可证,但未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中申报过的单位,要求必须在2012年9月15日之前进行申报;否则,按环保部规定注销辐射安全许可证。

1、核技术利用单位第一次登录系统时点击新用户注册,填写用户注册信息,注册单位名称必须是单位公章全名(注意:注册时暂时不要填写辐射安全许可证证号,同时注册时邮箱尽量不要使用私人信息,一旦注册不能修改,一个单位只能有一个账号),系统会通过用户注册邮箱发送激活链接,然后通过激活链接回到登录界面。

基本操作如下:登录网站点击登录框下侧的新用户注册填写用户注册信息登录注册邮箱点击激活链接用自己注册的账号(即:ID)和密码登录2、登录系统后:界面如下首先鼠标移到“许可证相关申请”上,左侧会出现“许可证申请”点击“许可证申请”,在页面右侧显示“添加许可证申请”点击:“添加许可证申请”,进入以下界面填写时注意:第一页:辐射工作单位基本情况,申请文号和申请时间可以不填写;打有红色“*”号的为必填项。

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下一步”,进入第二页,页面如下:第二页:系统默认为“放射源填报”,请各填报单位注意:选择自己单位使用的种类即: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射线装置,点击小标题进入要填写的界面即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下一步”,进入下一页,依次类推,共六页,全部填写完毕后,最后一页下面有此显示:请注意:属于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及生产、销售、使用Ⅳ、Ⅴ放射源的单位提交的时候请选择“地市级环保部门”。

其余超过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Ⅳ、Ⅴ放射源”范围的单位,提交时请选择“省级环保部门”填报完毕,经审批后,再次登录系统,点击“用户信息维护用户认证”,填写本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证号,然后点击“提交认证”,系统显示“认证通过”,完成申报。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 填报指南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 填报指南

附件1: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填报指南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网址本次网上申报主要针对:已经办理过辐射安全许可证,但未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中申报过的单位,要求必须在2012年9月15日之前进行申报;否则,按环保部规定注销辐射安全许可证。

1、核技术利用单位第一次登录系统时点击新用户注册,填写用户注册信息,注册单位名称必须是单位公章全名(注意:注册时暂时不要填写辐射安全许可证证号,同时注册时邮箱尽量不要使用私人信息,一旦注册不能修改,一个单位只能有一个账号),系统会通过用户注册邮箱发送激活链接,然后通过激活链接回到登录界面。

基本操作如下:登录网站点击登录框下侧的新用户注册填写用户注册信息登录注册邮箱点击激活链接用自己注册的账号(即:ID)和密码登录2、登录系统后:界面如下首先鼠标移到“许可证相关申请”上,左侧会出现“许可证申请”点击“许可证申请”,在页面右侧显示“添加许可证申请”点击:“添加许可证申请”,进入以下界面填写时注意:第一页:辐射工作单位基本情况,申请文号和申请时间可以不填写;打有红色“*”号的为必填项。

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下一步”,进入第二页,页面如下:第二页:系统默认为“放射源填报”,请各填报单位注意:选择自己单位使用的种类即: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射线装置,点击小标题进入要填写的界面即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下一步”,进入下一页,依次类推,共六页,全部填写完毕后,最后一页下面有此显示:请注意:属于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及生产、销售、使用Ⅳ、Ⅴ放射源的单位提交的时候请选择“地市级环保部门”。

其余超过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Ⅳ、Ⅴ放射源”范围的单位,提交时请选择“省级环保部门”填报完毕,经审批后,再次登录系统,点击“用户信息维护用户认证”,填写本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证号,然后点击“提交认证”,系统显示“认证通过”,完成申报。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体统注册与申报流程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体统注册与申报流程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注册与申报流程
一、新用户注册步骤(网址:/rsmsreq/)
1、点击“新用户注册”,填写用户注册信息。

2、注册用户已经有许可证,则直接填写许可证“证书编号”,点击提
交,转到第四步。

3、注册用户无许可证号,则“证书编号”一项为空,不填其他项即可,
点击提交。

4、点击“提交”按钮后,系统将激活邮件自动发送到新用户的邮箱,
用户直接打开其注册时使用的邮箱,点击激活地址,即可完成激活。

5、用户认证,用户登录系统,目录最后一项用户认证。

通过:既可以正常录入相关信息。

失败:发放辐射安全许可证(省环保局、国家环保部),办理相应
登记手续。

6、新用户注册完毕。

二、登陆:
完成注册,输入网址/rsmsreq/,输入用户名,密码登陆到申报系统。

三、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进口审批网上申报步骤如下:
1、放射源相关申请——放射源进口申请-录入相关信息。

2、导出电子版(打印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公章。

3、纸质材料快递给本公司。

4、完成进口审批后,办理放射源转让审批。

(用户办理)
四、放射源转让审批网上申报(待拿到进口审批后本公司通知用户网上申报):
1、用户系统申报——导出电子版。

(邮件形式发送本公司)
2、本公司转备相应材料(快递给用户)——用户(递交所在地环
保局)。

3、完成审批(正本材料一份,快递给本公司)。

4、完成转让交易。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是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部门建立的一个电子平台,旨在管理和监督全国范围内的核技术利用和辐射安全。

该系统通过集中管理申报事项和申报材料,提供便捷的申报渠道,并实现了信息的集中存储和共享,提高了核技术利用和辐射安全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的主要功能包括:核技术利用单位的登记和备案、核技术装置和设备的申报和审批、辐射源的登记和管理、辐射工作人员的注册和考核、核与辐射事故的报告和处置、核技术进出口的申请和审批等。

通过该系统,核技术利用单位可以便捷地完成申报手续,监管部门可以实时对核技术利用和辐射安全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的建设和运行有助于规范和提升核技术利用和辐射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对核技术利用活动的监管和控制,减少核与辐射事故的发生,保障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同时,该系统也为核技术利用单位和从业人员提供了便利,简化了申报手续,提高了工作效率。

辐射安全许可证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辐射安全许可证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辐射安全许可证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手册操作说明1.‥‥‥‥‥‥‥‥‥‥‥‥‥‥‥‥‥‥‥‥‥ 12.‥‥‥‥‥‥‥‥‥‥‥‥‥‥‥‥‥‥‥‥ 33.‥‥‥‥‥‥‥‥‥‥‥‥‥‥‥‥‥‥‥‥ 44.‥‥‥‥‥‥‥‥‥‥‥‥‥‥‥‥‥‥‥‥ 55.‥‥‥‥‥‥‥‥‥‥‥‥‥‥‥‥‥‥‥‥‥ 66.‥‥‥‥‥‥‥‥‥‥‥‥‥‥‥‥77.‥‥‥‥‥‥‥‥‥‥‥‥‥‥‥‥‥‥‥‥88.‥‥‥‥‥‥‥‥‥‥‥‥‥‥‥‥‥99.‥‥‥‥‥‥‥‥‥‥‥1110.‥‥‥‥‥‥‥‥‥‥‥‥‥‥‥1211.‥‥‥‥‥‥‥‥‥‥‥‥‥‥‥‥‥‥‥1312.‥‥‥‥‥‥‥‥‥‥‥‥‥‥‥‥‥‥‥13一、操作说明——注册新用户使用此系统的用户,首先需要申请一个属于自己的账号和密码,以保障每个用户的正常使用和系统的正常运行。

打开系统的登录页面,会出现一个如下图的对话框,如果您还没有申请注册,那么首先应该点击“注册”按钮,开始注册。

进入注册页面,输入手机号及验证码点击“发送验证信息”,如看不清验证码可点击验证码图片刷新(验证码内容需要和右边的验证图片的文字相同);发送验证短信后,手机验证码会自动被发送到注册时输入的手机号上,用户需要将发送到手机上的验证码填写到手机短信验证的文本框内(如下图),并要保证其正确性,点击“验证”按钮如果手机验证成功,系统会自动到达用户详细信息页面,此时需要用户输入相对应的用户信息,点击“保存并登录”按钮(如下图):(注:用户名和密码要请用户务必记住,登录系统时需要用到;确认密码和密码要相同);输入信息的规范和要求注册过程至此成功结束!下一步:|二、操作说明——填写企业信息填写企业的详细信息,点击“保存企业信息”按钮;注:前面加星号“*”的字段内容都是必须填写的,填写的规范要求在每个文本框的后面都有说明,请务必详细阅读;注:保存企业信息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上传必要的文档上一步:| 下一步:|三、操作说明——上传必要文档点击“上传资料”点击“浏览”,选择相应的文档,点“上传”(注:上传的文档只能是图片文件)。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的使用说明【模板】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的使用说明【模板】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的使用说明一、未认证单位需提交认证:
以下为某单位申报系统未通过认证界面。

可办事项仅许可相关申请、用户信息维护、单位信息维护。

需点击“用户信息维护”→“用户认证”→输入正确的信息后,点击“提交认证”。

以下为某单位已通过认证界面。

二、查看单位信息:
点击“单位信息维护”→“查看单位信息”,逐项自查单位信息是否准确。

三、修改单位信息:
若活动种类和范围、台账信息、监测仪器与实际情况不符,需及时联系监管部门;
若单位信息、辐射安全管理机构、辐射工作人员等发生变化,或要补录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及个人剂量信息,需修改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

需点击“单位信息维护”→“修改单位信息”,逐项自查并修改单位信息后,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修改、删除、新增”辐射安全管理机构相关信息,或直接点击“下一步”。

“修改、删除、新增”辐射工作人员信息,通过逐个“编辑”个人剂量监测数据、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记录,或直接导入,完成后点击“提交审批”。

★注意:1、所有表格请填满,现要求补齐2018、2019、2020年个人剂量、所有放射工作人员信息、培训证及有效期等,与事实相符,不留空白。

2、提交审批并不代表已将系统中的信息覆盖,需由监管部门在管理系统中审核,才能将信息修改。

在提交审批后,请及时联系监管部门对信息进行审核。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的使用说明【模板】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的使用说明【模板】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的使用说明一、未认证单位需提交认证:
以下为某单位申报系统未通过认证界面。

可办事项仅许可相关申请、用户信息维护、单位信息维护。

需点击“用户信息维护”→“用户认证”→输入正确的信息后,点击“提交认证”。

以下为某单位已通过认证界面。

二、查看单位信息:
点击“单位信息维护”→“查看单位信息”,逐项自查单位信息是否准确。

三、修改单位信息:
若活动种类和范围、台账信息、监测仪器与实际情况不符,需及时联系监管部门;
若单位信息、辐射安全管理机构、辐射工作人员等发生变化,或要补录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及个人剂量信息,需修改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

需点击“单位信息维护”→“修改单位信息”,逐项自查并修改单位信息后,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修改、删除、新增”辐射安全管理机构相关信息,或直接点击“下一步”。

“修改、删除、新增”辐射工作人员信息,通过逐个“编辑”个人剂量监测数据、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记录,或直接导入,完成后点击“提交审批”。

★注意:1、所有表格请填满,现要求补齐2018、2019、2020年个人剂量、所有放射工作人员信息、培训证及有效期等,与事实相符,不留空白。

2、提交审批并不代表已将系统中的信息覆盖,需由监管部门在管理系统中审核,才能将信息修改。

在提交审批后,请及时联系监管部门对信息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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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填报指南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网址
本次网上申报主要针对:已经办理过辐射安全许可证,但未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中申报过的单位,要求必须在2012年9月15日之前进行申报;否则,按环保部规定注销辐射安全许可证。

1、核技术利用单位第一次登录系统时点击新用户注册,填写用户注册信息,注册单位名称必须是单位公章全名(注意:注册时暂时不要填写辐射安全许可证证号,同时注册时邮箱尽量不要使用私人信息,一旦注册不能修改,一个单位只能有一个账号),系统会通过用户注册邮箱发送激活链接,然后通过激活链接回到登录界面。

基本操作如下:
登录网站点击登录框下侧的新用户注册填写用户注册信息
登录注册邮箱点击激活链接用自己注册的账号(即:ID)和密码登录
2、登录系统后:界面如下
首先鼠标移到“许可证相关申请”上,左侧会出现“许可证申请”
点击“许可证申请”,在页面右侧显示“添加许可证申请”
点击:“添加许可证申请”,进入以下界面
填写时注意:
第一页:辐射工作单位基本情况,申请文号和申请时间可以不填写;打有红色“*”号的为必填项。

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下一步”,进入第二页,页面如下:
第二页:系统默认为“放射源填报”,请各填报单位注意:选择自己单位使用的种类即: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射线装置,点击小标题进入要填写的界面即可;
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下一步”,进入下一页,依次类推,共六页,全部填写完毕后,最后一页下面有此显示:
请注意:属于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及生产、销售、使用Ⅳ、Ⅴ放射源的单位提交的时候请选择“地市级环保部门”。

其余超
过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Ⅳ、Ⅴ放射源”范围的单位,提交时请选择“省级环保部门”
填报完毕,经审批后,再次登录系统,
点击“用户信息维护用户认证”,填写本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证号,然后点击“提交认证”,系统显示“认证通过”,完成申报。

认证时请注意:认证单位的名称须为该单位的公章全名,并与申报系统中注册的单位名称严格一致,否则将无法认证。

申报系统注册常见问题汇总
一、申报系统注册相关问题
1.申报系统和监管系统如何划分?
“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包括“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简称申报系统或外网)和“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简称监管系统或内网)。

2.申报系统和监管系统如何访问?
申报系统通过访问;
监管系统安装VPN后,通过帐户、密码访问。

3.申报系统如何注册?
涉源单位首次登录申报系统须注册用户,涉源单位注册的单位名称须为单位的公章全名,点击新用户注册,填写完成后,系统将发送确认邮件到用户注册邮箱,点击确认邮件激活后注册生效。

4.如果涉源单位注册时,将类别注册成生产单位或废物库如何修改?由省管理员在申报系统后台管理程序删掉原单位,涉源单位重新进行注册或者由涉源单位重新申请ID注册。

5.用户认证相关问题?
涉源单位注册后填写单位名称和获批准的许可证号提交认证,认证通过后才能办理其他业务。

一个涉源单位申请一个申报系统账户,提交认证时该涉源单位须在监管系统中存在,并且填写的单位名称和许可证号须与监管系统登记的的单位名称和许可证号完全一致,否则将无法完成认证。

未在监管系统中登记许可证的单位只能提交许可证申请表,经监管部门审批或者由监管部门在监管系统中添加该单位相关信息和许可证号后,涉源单位才能提交认证成功。

6.新用户注册后未收到激活邮件,怎么办?
用户没有收到激活邮件的,点击重新发送激活邮件,仍未接收到邮件的,请换一个邮箱地址尝试接收。

(163邮箱或者QQ邮箱一般不会发生不能接收邮件的问题)
若填报过程出现问题,请咨询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钟训庭办公电话:2611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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