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演变说明及董监高确认意见
四方达: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2011-01-19
付晓成
12.50 12.50
朱晓保
12.50 12.50
付玉霞
------合计
12.50 12.50
------100.00
------100.00
股东 名称
方海江
邹淑英
付晓成
朱晓保
付玉霞 邹桂英 邹群英 邹红英 杨国栋 钟修芳 方春凤 合计
出资额 (万元)
157.055
104.705
52.35
28.835
31.41 方海江 20.94 邹淑英
变更后
出资额(万元) 占比(%)
314.11 209.41
31.41 20.94
新增资本 出资方式
货币 货币
4-5-4
付晓成注 付玉霞 朱晓保 邹桂英 邹群英 邹红英注 杨国栋 钟修芳 方春凤 合计
52.35 52.35 28.835 26.175 26.175
河南大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审验变字(2002)第 B10-01 号《验资 报告》,在验资事项说明中认定转增资本的其他应付款共计 205.485 万元系所借 股东款项。由于四方有限在发展初期生产工艺和销售渠道并不成熟,盈利能力不 强,同时,为了扩大四方有限生产规模、加强研发投入、补充流动资金,四方有 限股东及股东亲属通过借款的方式向四方有限提供发展所需资金,由此形成了上 述其他应付款。
股东名称
方海江 邹淑英 付晓成 朱晓保 付玉霞 合计
出资额(万元)
37.50 25.00 12.50 12.50 12.50 100.00
占比(%)
37.50 25.00 12.50 12.50 12.50 100.00
(二)2002年10月四方有限增加注册资本
华铭智能: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铭智能”、“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于2011年8月由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铭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总股本为3,500万股。
目前,公司增资扩股至5,166万股。
现将本公司成立以来的股本演变情况说明如下:公司成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图一、2001年8月,华铭有限成立公司前身华铭有限由张金春等8名自然人以现金出资方式设立,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
2001年8月8日,上海申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申信验(2001)1572号《验资报告》确认,注册资金已经全部缴足。
2001年8月9日,华铭有限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松江分局注册成立,注册号为3102272045513,法人代表张金春,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一)华铭有限设立出资的实际情况及股权代持情况2001年8月华铭有限成立时,工商登记出资人为张金春、谢根方、张金兴(曾用名:张金星)、朱付云、孙定国、周一飞、张建国、张建成等8人。
但当时实际出资人共有29人,除工商登记中的8名自然人股东以外,还有谢坚文等21名自然人,华铭有限设立时实际出资情况如下:8名工商登记股东以外的谢坚文等21名自然人与8名工商登记股东之间,存在股权代持关系,但并未形成一一对应的代持关系,也不存在具体的代持协议。
鉴于:1、2001年7月5日,8名工商登记自然人股东签署了华铭有限设立时的《公司章程》,但除此之外,2001年8月9日,上述29名自然人另行签署了含29人出资的华铭有限《公司章程》,该章程显示当时各出资人及出资额与上述一致;2、2004年6月,华铭有限发生了成立后的第一次股权转让,在此之前,华铭有限股权未曾变动。
根据华铭有限2004年6月股权调整转让的相关文件及资料(包括:华铭有限第二届股东大会决议,2004年6月股权调整转让前29名原始实际出资人及调整转让后14名自然人股东共同签署的相关债权债务协议书、华铭有限《公司变更申请书》、《变更申请书附件一:股权转让情况表(转让协议)》,股权转让收据等),上述29名自然人于2004年6月股权调整转让前的出资情况与上述一致;3、对于华铭有限的设立出资情况,华铭有限29名原始实际出资人中,除张建成和张向英以外的其余27人均在律师或保荐机构见证下进行了访谈笔录,对上述实际出资情况进行了书面确认。
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确认意见中所使用的词语含义与《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一致。
一、发行人股本演变情况本公司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如下:(一)1998年4月公司成立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达有限”)于1998年由王飘杨和刘秀芬共同出资成立,注册资本150万元,其中股东王飘杨以货币出资1万元、实物出资119万元,共120万元,占80%;股东刘秀芬以实物出资30万元,占20%。
该事项业经北京中兰特会计师事务所于1998年4月6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和《开业登记验资报告书》验证,并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52253571),股权结构如下:单位:万元出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折合投入人民币 占注册资本比例货币资金 1.0080.00%王飘杨实物资产 119.00刘秀芬 实物资产 30.0020.00%合 计 150.00100.00%(二)2005年股权转让及第一次增资扩股2005年10月10日万邦达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吸收王凯龙、北京中科国立环保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国立”)为新股东;同意刘秀芬将其股权30万元全部转让给新股东王凯龙;王飘杨将其全部股权转让给王飘扬(王飘杨、王飘扬系同一人);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0万元增加到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新增加的850万元,全部由中科国立以货币形式出资。
变更后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王飘扬出资120万元,占12%,王凯龙出资30万元,占3%,中科国立出资850万元,占85%。
此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单位:万元注册资本股东增资、转让前受让/增资金额增资、转让后金额比例金额金额比例王飘扬120.0080.00%-120.00 12.00%刘秀芬30.0020.00%-30.00--王凯龙--30.0030.00 3.00%中科国立--850.00850.00 85.00%合计150.00100.00%850.001,000.00 100.00%注:股东名称“王飘杨”变更为“王飘扬”,“王飘杨”与“王飘扬”实际为同一人,此次股东“王飘杨”与“王飘扬”之间的股权转让行为是为了变更股东名称而进行的股权转让。
发行人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请输入公司名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证监会公告[2019]7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特对本公司设立以来的股本演变情况进行说明。
以下说明经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阅读,并确认所作说明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的全部过程。
本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的全部过程说明如下:一、本公司自设立以来历次股权变更简图二、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1、[日期]年[日期]月,有限设立[内容]2、[日期]年[日期]月,第一次股权转让[内容]3、[日期]年[日期]月,第二次股权转让[内容]4、[日期]年[日期]月,第一次实收资本变更[内容]5、[日期]年[日期]月,第三次股权转让[内容]6、[日期]年[日期]月,第四次股权转让[内容]7、[日期]年[日期]月,第一次增资[内容]8、[日期]年[日期]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内容]9、[日期]年[日期]月,股本复核情况[内容]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上述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的说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请输入公司名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之签字盖章页)全体董事签字:[姓名][姓名][姓名]全体监事签字:[姓名][姓名][姓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字:[姓名][姓名][姓名][请输入公司名称]股份有限公司。
新研股份: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2010-12-17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研股份”或“公司”)是在新疆机械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研有限”)的基础上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主营农牧机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和林果业机械的设计、生产和销售。
为加快公司科研成果的产业化进程,推动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公司跨越式发展,经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要求,现将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说明如下:新研股份的前身是新疆机械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新研有限系由1960年7月成立的原新疆机械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进行企业化改制,于2005年5月12日,在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改制方案的基础上,整体改制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7月,新研有限整体变更为新研股份。
一、新疆机械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的改制设立和股权变动1、研究院的企业化改制原新疆机械研究院最早成立于1960年7月,系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械电子工业厅的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农牧机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的开发研究。
为促进自治区科研体制改革以及研究院的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研究院研究开发优势和技术创新能力,加快其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步伐,自治区人民政府于1999年开始对研究院进行企业化转制。
1999年12月24日,研究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新疆机械研究院企业化转制方案》,同意将研究院进行企业化转制。
2000年7月1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新疆机械研究院企业化转制方案的批复》(新政函[2000]153号),同意研究院实行企业化改制,由事业单位转为科技型企业,并允许从存量净资产中拿出30%,以期股的形式,按责任和贡献大小分配给职工。
华业香料: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一、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公司历次股本演变具体情况如下:(一)股份公司设立前股本的形成及变化情况1、2002年7月,华业有限设立2002年6月30日,华业有限召开股东会,决定由华文亮、徐基平、范一义共同投资成立华业有限,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华文亮出资额为10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徐基平出资额为5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9%;范一义出资额为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出资方式为货币。
2002年7月5日,潜山天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潜注会验字[2002]158号),对本次设立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2002年7月12日,公司在潜山县工商局办理了工商设立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08242318268)。
华业有限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1 华文亮102.00 51.002 徐基平58.00 29.003 范一义40.00 20.00合计200.00 100.002、2002年10月,华业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及更名为华业化工2002年10月6日,华业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范一义将其所持有的40万元出资(占出资额20%)转让给股东徐基平;同意华业有限将企业名称变更为安徽华业化工有限公司。
同日,股东范一义与股东徐基平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本次转让价格为每一元注册资本1元。
2002年10月21日,公司办理了本次股权转让和名称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1 华文亮102.00 51.002 徐基平98.00 49.00合计200.00 100.003、2005年3月,华业化工注册资本由200万元增加至800万元2005年3月1日,华业化工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200万元增加至800万元;其中,股东华文亮以债转股的形式增资306万元,股东徐基平以债转股的形式增资294万元。
光线传媒: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2011-07-15
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一、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一)2000年4月公司前身光线广告成立北京光线传媒有限公司前身为北京光线广告有限公司(以下均统称“光线传媒”),系由股东王长田、杜英莲共同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时股权结构为:王长田出资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杜英莲出资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2000年3月28日,由北京同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开业验资报告书》(京同审三字第200332号)对光线传媒的设立出资进行了验证。
2000年4月24日,公司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以下对各工商局统称“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213028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幼儿园,法定代表人:王长田,注册资本:5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及外商来华广告。
光线传媒成立后,股权结构如下:单位:万元,%序号股东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1王长田4080货币2杜英莲1020货币合计50100(二)2001年5月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100万元2001年5月4日,为进一步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光线传媒召开股东会会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光线传媒注册资本增加至100万元,其中,王长田以货币增资40万元,杜英莲以货币增资10万元。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长田及其妻子杜英莲按照注册资本出资额等额增资,系自有资金出资。
2001年5月16日,北京鼎新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鼎立(2001)内验字第019号”《变更登记验资报告书》,对本次增资进行了验证。
2001年5月18日,光线传媒取得北京市工商局核发的变更登记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股权结构为:单位:万元,%序号股东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1王长田8080货币2杜英莲2020货币合计100100(三)2003年2月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300万元2003年1月23日,为进一步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光线传媒召开股东会会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光线传媒注册资本增加至300万元,其中,王长田以货币增资160万元,杜英莲以货币增资40万元。
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贵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天龙油墨”)将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说明如下:(一)发行人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情况概述天龙油墨系由广东天龙油墨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肇庆天龙油墨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而来,其股本形成及历次变化情况如下图所示:(二)发行人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情况1、肇庆天龙油墨化工有限公司设立(1)2000年12月1日,自然人冯毅先生与冯华先生签订了《股东入股协议书》,约定双方共同出资设立肇庆天龙油墨化工有限公司,其中冯毅先生出资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冯华先生出资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2)2000年12月25日,肇庆市明信会计师事务所就肇庆天龙油墨化工有限公司的设立出具了《验资报告》(肇明所验字[2000]068号),审验确认:截至2000年12月25日肇庆天龙油墨化工有限公司已收到股东投入的资本人民币为100万元,由冯毅先生和冯华先生以受让原肇庆油墨厂931,283.33元的净资产及70,000.00元的现金作为出资共同投入。
肇庆油墨厂于1993年由广东省肇庆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开办。
为了适应新形式发展,盘活国有资产,解决职工就业问题,2000年12月广东省肇庆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与冯毅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同意以经肇庆永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净资产931,283.33元作为定价依据将肇庆油墨厂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冯毅先生;2000年12月18日,肇庆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对肇庆永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肇庆油墨厂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肇资评报字[2000]第84号)予以评估确认;上述资产转让已取得广东省肇庆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的主管部门肇庆市交通委员会的批准。
向日葵:关于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2010-08-06
60.00
0.13 70 林丹萍
员工
5.00 0.01
30 王晓红 员工
10.00
0.02 71 龙晶梅
员工
5.00 0.01
31 魏利萍 员工
10.00
0.02 72 王富祥
员工
3.00 0.01
32 强来根 员工
10.00
0.02 73 张 勇
员工
5.00 0.01
33 陈 燕 员工
15.00
0.03 74 魏晓峰
②孙章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助理会计师,硕士学历。历任中国银河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分析师兼绍兴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兴中路证券营业部 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③刘洋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09年11月18日,刘洋因车祸意外过世。2009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一 届八次董事会会议,聘任杨旺翔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股份公司设立以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1、2009 年 6 月,公司增资 5000 万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资本规模,调动员工积极性,2009 年 6 月 18 日,经公司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管理层及员工骨干共 71 名自然人对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5,000 万元。2009 年 6 月 23 日,根据浙江省商务厅浙商务外 资函[2009]75 号《关于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发行人
250.00 250.00
5.00 200.00 320.00 200.00 320.00
50.00 50.00
85.00 30.00
6.10 42 郦惠宁 2.32 43 吴奇高 2.14 44 徐铁军 1.99 45 王 斌 1.90 46 林利萍 1.59 47 宋勇萍 1.52 48 余 晶 0.94 49 周军增 0.98 50 胡宗培 0.81 51 虞伯龙 0.72 52 高海民 0.72 53 黄 燕 0.72 54 赵 明 0.55 55 高杨明 0.55 56 楼佳伟 0.55 57 许皇涛 0.55 58 房剑峰
中电环保: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2011-01-14
南京中电联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一、公司历史沿革概览图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过程如下图所示:工商登记演变过程 股权实际演变过程二、股份公司设立以前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一)股份公司设立以前的股本演变过程1、2001年1月,南京国能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设立(以下简称“国能发展”)2001年1月10日,王政福、周谷平、林慧生、宦国平、孙淮林、李婕、李琼林等7人签署《组建公司协议书》和《南京国能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章程》,出资1500万元设立公司。
2001年1月17日,江苏苏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苏盛会验[2001]044号《验资报告》,确认股东货币出资1,500万元到位。
2001年1月18日,南京市江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320121200120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国能发展设立时,股东实际出资和持股比例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姓名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比例王政福 270 18%李琼林(王政福之岳父) 255 17%李 婕(王政福之妻子) 255 17%孙淮林 180 12%周谷平 180 12%林慧生 180 12%宦国平 180 12%合计 1500 100%2、2002年7月,第一次股权转让股东孙淮林离职后,于2002年5月将全部出资180万元按原值转让给陈川。
由于李婕、李琼林一直未参与国能发展经营,实际控制人王政福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有意让亲属退出,以利于营造股东共同创业的氛围。
由李婕将全部出资255万元按原值分别转让给周谷平、林慧生、宦国平、陈川各60万元,王政福15万元。
同时,由李琼林将出资255万元按原值转让给王政福。
在公司创业之初,为使本人直接持股不致于过高,保持股东名义持股比例相对分散,王政福在受让李琼林的255万元出资时,以本人名义直接受让15万元;其余240万元委托公司管理人员曹铭华持有,2002年5月31日,王政福与曹铭华签订《委托持股协议》。
东方财富: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2010-03-01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二○一〇年一月十四日释义在本说明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公司、东方财富指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东财信息指上海东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秉合指深圳市秉合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融客指上海融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宝樽指上海宝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海通开元 指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立信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沈军 指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原名“沈军”,后更名为“其实”,2009年3月16日,因工作需要,变更为原名“沈军”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10月27日修订,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章程》 指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现行有效的《章程》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中国法律指中国大陆地区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本公司前身为东财信息,东财信息设立于2005年1月,并于2007年12月采取整体变更方式设立东方财富。
公司股本历次变动情况如下:一、公司前身-东财信息的设立及变化情况1、东财信息设立东财信息系自然人沈军、史佳、鲍一青、陶涛、左宏明共同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2005年1月20日,东财信息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定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10114209475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设立时注册资本为3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上海市嘉定区曹安路1926号L173,法定代表人沈军,经营范围为“企业投资咨询、策划,商务咨询,会务会展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涉及行政许可凭许可证经营)”。
前述出资已经上海佳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05年1月19日出具的佳业内验字(2005)024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东财信息成立时的股权结构为: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 沈军 现金出资 261.00 87.00% 2 史佳 现金出资 12.00 4.00% 3 鲍一青 现金出资 12.00 4.00% 4 陶涛 现金出资 9.00 3.00% 5 左宏明 现金出资6.00 2.00%合计300.00100.00%2、东财信息第一次股权转让2007年10月23日,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沈军将其持有的东财信息19%、8.6%、4.95%、2.046%的股权分别转让与熊向东、徐豪、陆丽丽、詹颖珏;鲍一青将其持有的东财信息 1.264%的股权转让与詹颖珏;史佳将其持有的东财信息0.11%、1.0%、0.154%的股权分别转让与詹颖珏、张森、程磊;陶涛将其持有的东财信息0.53%、0.418%的股权分别转让与程磊、廖双辉;左宏明将其持有的东财信息0.082%、0.18%、0.12%、0.10%、0.08%、0.07%的股权分别转让与廖双辉、陆威、吴善昊、范敏、吴治明、杨凯瑜。
捷成股份: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2011-01-26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一、公司股本的形成过程及其变动情况(一)公司设立前的历史沿革1、2006年8月,公司前身北京捷成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设立公司前身北京捷成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捷成有限”)成立于2006年8月23日,由徐子泉、康宁、郑羌、徐挺四人以货币出资设立,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挺,经营范围为“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2006年7月28日,北京中瑞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捷成有限设立时4名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编号为中瑞联验字[2006]第07-3153号的《验资报告》。
根据该《验资报告》,各股东采用货币形式出资,认缴资本500万元已全部到位。
2006年8月23日,北京捷成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依法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110108298631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捷成有限设立时各股东出资情况具体如下:股东姓名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1 徐子泉 425.00 85.002 康宁 25.00 5.003 郑羌 25.00 5.004 徐挺 25.00 5.00合计500.00 100.002、2007年6月,第一次股权转让及第一次增资(增资至1,100万元)2007年6月6日,捷成有限第一届第一次股东会通过决议,一致同意原股东徐挺将其全部出资25万元以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徐子泉。
同日,捷成有限第二届第一次股东会通过决议,一致同意将注册资本从500万元增加至1,100万元,新增出资600万元全部由徐子泉以货币出缴。
2007年6月6日,北京万和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此次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编号为万和通验字[2007]第5-895号的《验资报告书》。
迪威视讯:关于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2011-01-06
深圳市迪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深圳市迪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做如下说明(以下简称“本说明”;本说明中相关简称与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一、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1、2001年9月21日,迪威有限设立公司前身为深圳市迪威视讯技术有限公司。
2001年8月18日,北京安策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桑海通投资有限公司和卢立君、汪沦、暴凯、张梅、顾微、马汉军、罗钦骑、唐庶八位自然人签署决议,投资设立有限公司,并约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安策科技、深圳桑海通、卢立君、张梅、顾微分别以现金650万元、500万元、585万元、130万元和85万元出资;汪沦、暴凯、马汉军、罗钦骑、唐庶以其共同拥有的“基于IP网络的视频会议终端”非专利技术作价1,050万元作为出资,其中汪沦出资占577.5万元、暴凯出资占252万元、马汉军出资占73.5万元、罗钦骑出资占73.5万元、唐庶出资占73.5万元。
2001年8月20日,深圳市中衡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前述专有技术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深衡评[2001]038号”《关于“基于IP网络的视频会议终端”专有技术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根据该资产评估报告书,作价入股涉及的“基于IP 网络的视频会议终端”专有技术在2001年8月2日的评估价值为1,256万元。
2009年4月20日,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持有010*******号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对前述专有技术的资产评估进行了专项评估复核,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迪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基于IP网络的视频会议终端”专有技术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的专项复核报告》(开元深专评报字[2009]第001号),该复核报告认为:深圳市中衡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基于IP网络的视频会议终端”专有技术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系依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作出,未违反法定实施程序,评估依据较合理,选用的评估方法基本正确,评估范围明确,评估基准日选择恰当且已与委托方协商,在其他所有重大方面符合《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
森远股份: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2011-04-08
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确认意见中所使用的词语含义与《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一致。
一、公司的股本演变情况(一)2004年10月森远有限成立经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鞍山森远路桥养护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公路养护专用车项目的批复》(辽发改发[2004]486号)批准,自然人郭松森先生、齐广田先生、王恩义先生、夏维民先生和王晓晔女士共同出资成立森远有限,其中,齐广田先生、王晓晔女士为夫妻关系。
各出资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如下:王恩义、王晓晔和夏维民对森远有限出资的机器设备系自森远高等级采购,根据王恩义、王晓晔和夏维民提供的发票及鞍千惠资评字[2004]第09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该等设备的购买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根据王恩义、王晓晔和夏维民出具的说明,该等设备系森远高等级的新出厂产品,按照森远高等级对无关联第三方出售同型号产品的价格购得。
根据鞍千惠资评字[2004]第09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上述评估结果是采用成本法得出,评估时,设备成新率均为100%。
根据森远高等级2004、2005年出售同种型号设备的销售发票,森远高等级向无关联关系第三方出售同种型号设备的价格如下:综上所述,森远高等级向王恩义、王晓晔和夏维民出售该等设备的价格与向无关联第三方出售同款设备的价格基本一致;鞍山千惠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鞍千惠资评字[2004]第09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采用成本法对设备进行了评估,评估增值率为0%。
因此,王恩义、王晓晔和夏维民用于出资的设备的评估结果客观反映其价值,不存在高估作价的情形。
王恩义、王晓晔和夏维民设备出资已到位,不存在出资不实。
郭松森先生、齐广田先生和王恩义先生以位于高新区鞍千路281号的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出资土地使用权”)对森远有限出资,经鞍山金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鞍金土估字[2004]第055号《土地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确认,出资土地使用权的估价结果为人民币1,289万元。
东软载波: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201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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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繁忆、崔健、王锐、胡亚军、范仲立、陈萍签署了上述股东会决议。
青岛华诚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7 年 2 月 3 日出具了“青华会所验字【1997】 号”《验资报告》确认:“崔健、王锐、胡亚军、范仲立、曾繁忆分别以货币形 式向公司增资 10 万元,陈萍以货币形式向公司增资 2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102 万元。”上述转让和增资价格均为参照原始出资额,确定为每单位出资额为 1 元。东软有限于 1997 年 3 月 27 日领取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的股 权结构如下:
4-5-2
东软有限 1992 年 8 月成立,注册
资本 20.09 万元
东软有限 1993 年 6 月增资,注册
资本 50 万元
东软有限 1997 年 3 月增资、股权 转让,注册资本 102 万元
东软有限 1999 年 9 月增资,注册
资本 988 万元
东软有限 2006 年 11 月增资及股权 转让,注册资本 1,108 万
2、1993 年公司增资 为充实公司资金,1993 年 6 月,曾繁忆增资 30 万元,增资价格为参照原始 出资额,确定为每单位出资额为 1 元,青岛市市北区审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青北
4-5-4
审所验字第 18 号”《资信证明》。《资信证明》显示“曾繁忆另行投入货币资 金人民币叁拾万元”。1993 年 6 月 30 日,东软有限在青岛市工商局办理了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增至 50 万元。增资后股权结构如下:
比例(%) 31.68 20.16 20.16 7.00 6.00
5,250,000
7.00
3,000,000
4.00
2,250,000
3.00
有限公司
欧比特: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2010-01-25
珠海欧比特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珠海欧比特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成立于2000年3月20日,并于2008年3月26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的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如下:一、本公司前身欧比特(珠海)软件工程有限公司成立2000年3月4日,珠海市引进外资办公室出具“珠特引外资字[2000]038号”《关于设立外资企业欧比特(珠海)软件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书及企业章程的批复》,批准颜军先生设立外商独资企业欧比特(珠海)软件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比特软件”),注册资本为港币100万元。
2000年3月9日,欧比特软件取得“粤珠外资证字[2000]0049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于2000年3月20日取得注册号为“企独粤珠总副字第004307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0年4月10日,珠海经济特区嘉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嘉信达[2000]YA022号”《验资报告》,验证欧比特软件收到颜军先生80万港元货币出资,占注册资本的80%。
二、欧比特软件第一次增资2001年2月12日,欧比特软件2001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颜军先生增加欧比特软件注册资本至港币1,790万元,其中颜军先生以专有技术出资1,170万港元,占注册资本的65%,以现金和设备出资620万港元,占注册资本35%的议案。
2001年3月2日,珠海市引进外资办公室出具“珠特引外资管字[2001]71号”《关于欧比特(珠海)软件工程有限公司章程修改之一的批复》,批准了此次增资事项。
2001年3月5日,欧比特软件取得珠海市人民政府换发的“粤珠外资证字[2000]0049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1年4月12日,欧比特软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此次增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以专有技术出资1、专有技术出资情况2000年12月13日,珠海市正大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珠正评报字[2000]第240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拟用于增资的专有技术“星载计算机和嵌入式操作系统”的评估值为人民币2,228.26万元。
佳讯飞鸿: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2011-04-15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一、公司股本的形成过程及其变动情况(一)公司设立前的历史沿革1、北京佳讯飞鸿电气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公司前身为北京佳讯飞鸿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有限公司”或“公司”),于1995年1月26日,由林青(后改名为林菁,并于1999年9月26日完成了工商变更手续,下同)等七人以货币形式出资50万元设立,注册资本50万元,法定代表人林青。
1995年1月5日,北京同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说明书》,认定林青等7人所出资的50万元已到位。
有限公司设立时各股东出资情况具体如下:1995年1月26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向北京佳讯飞鸿电气有限责任公司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1082461187。
2、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第一次增资2000年2月23日,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一致同意以下转让,转让价格参考1999年12月31日的每1元出资所对应净资产值1.93元(未经审计),当时有限公司规模较小,注册资本为50万元,净资产仅为96.35万元,考虑到当时有限公司发展前景不明确,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原始出资价格1元,相关各方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书》。
此次股权转让中受让方资金均系自有资金。
此次受让出资股东均为当时对有限公司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的员工或中层管理人员。
此次股东会全体股东还一致同意有限公司股东和核心人员采用仪器设备等实物对公司增资。
由于1998至1999年期间公司业务增长较快,发展前景看好,但资金短缺与设备需求不断提高的矛盾也日益突出。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包括公司股东和核心人员在内的创业者们商定,先由个人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以自有资金购买急需的设备并投入公司使用,待适当的时候统一办理增资手续。
按照上述约定,公司相关股东及核心人员于1998年1月至2000年1月间陆续购买了话务系统、交换机柜、显示器、兼容机、笔记本等仪器设备用于公司的研发、生产,且均于购买时开具股东个人抬头的发票,产权归股东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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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溢多利”、“本公司”、“公司”)于2001年12月31日由珠海经济特区溢多利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公司注册资本为3,900万元人民币。
现将公司设立以来的股本演变情况说明如下:一、股份公司设立前的股本演变情况(一)1991年9月,发行人前身珠海经济特区溢多利酶制剂有限公司成立经珠海经济特区引进外资办公室《关于合作经营“珠海经济特区溢多利酶制剂有限公司”合同书及章程的批复》(珠特引外资字[1991]259号)文件批准,1991年9月3日,发行人前身珠海经济特区溢多利酶制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溢多利酶制剂”)成立。
企业性质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工商企作粤珠字第06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为“外经贸珠合作证字[1991]106号”,注册资本为200万港元,其中:澳门耀文贸易行出资184万港元,占溢多利酶制剂注册资本的92%,珠海经济特区民光实业公司(以下简称“民光实业”)出资16万港元,占溢多利酶制剂注册资本的8%。
1994年12月17日,广东华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华粤穗业字[94]31189号),审验确认实收资本足额到位。
2010年3月27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次注册资本到位情况的核查报告》(利安达专字[2010]第B-1158号),对本次出资核查如下:澳门耀文贸易行出资方式为现金90万港元及车辆住宅等实物资产,合计184万港元,民光实业出资方式为人民币现金折16万港元。
合计出资200万港元。
此次出资已全部到位。
溢多利酶制剂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港元)出资比例(%)1 澳门耀文贸易行184.00 92.002 民光实业16.00 8.00合计200.00 100.00 溢多利酶制剂1991年9月成立时,珠海经济特区引进外资办公室出具了《关于合作经营“珠海经济特区溢多利酶制剂有限公司”合同书及章程中的批复》(珠特引外资字[1991]259号)文件,该批复文件明确要求“合作企业须在投产后6个月内委托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
经溢多利酶制剂成立时的总经理陈少美书面说明,溢多利酶制剂成立后,因溢多利酶制剂及当时的合作方均专注于生产经营,未能及时按照珠海经济特区引进外资办公室的上述批复文件办理出资的验资手续,直到1994年12月,溢多利酶制剂才委托广东华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华粤穗业字[94]31189号”《验资报告》,对溢多利酶制剂成立时的注册资本缴纳情况进行了验证。
综上所述,虽然发行人前身溢多利酶制剂未能及时委托会计师验资,但溢多利酶制剂成立时的注册资本已经由当时的合作方足额缴纳完毕,且溢多利酶制剂在1994年已经委托验资机构进行了验资,因此,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前身溢多利酶制剂1991年9月成立,但1994年12月才验资的事实不会对发行人的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二)1995年2月,溢多利酶制剂更名1995年2月23日,经珠海经济特区引进外资办公室《关于变更企业名称复函》(珠引管函[1995]018号)文件批准,珠海经济特区溢多利酶制剂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珠海经济特区溢多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溢多利有限”)。
1995年8月8日,溢多利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企业注册号由“工商企作粤珠字第0617号”变更为“企作粤珠总字第000006号”。
(三)1997年1月,第一次股权转让,溢多利有限由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1997年1月4日,经溢多利有限董事会决议同意,民光实业将其原出资额全部转让给澳门耀文贸易行。
1997年1月10日,民光实业和澳门耀文贸易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珠海经济特区民光实业公司将其持有的溢多利有限公司8%的股权转让给澳门耀文贸易行,转让价款为16万港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溢多利有限的性质由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
1997年1月30日,珠海经济特区引进外资办公室以《关于珠海经济特区溢多利有限公司由合作企业改为外资企业的批复》(珠特引外资管字[1997]034号)文件批准了本次股权转让。
本次股权转让后,溢多利有限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独粤珠总字第000006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外经贸珠外资证字[1997]505号)。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溢多利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港元)出资比例(%)1 澳门耀文贸易行200.00 100.00合计200.00 100.00(四)1999年1月,第二次股权转让并增资,溢多利有限由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增至2,600万港元1、第二次股权转让1998年12月28日,经溢多利有限董事会决议同意,澳门耀文贸易行将其持有的溢多利有限75%的股权转让给珠海经济特区金大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大地农牧科技”),本次股权转让后,合资各方按投资比例增资,溢多利有限增资至2,600万港元。
1998年12月29日,澳门耀文贸易行与金大地农牧科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澳门耀文贸易行将其持有的溢多利有限75%的股权转让给金大地农牧科技,转让价款为150万港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溢多利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港元)出资比例(%)1 金大地农牧科技150.00 75.002 澳门耀文贸易行50.00 25.00合计200.00 100.002、注册资本增至2,600万港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澳门耀文贸易行与金大地农牧科技按投资比例增资,溢多利有限增资至2,600万港元,本次增资分两期出资,具体如下:(1)第一次出资澳门耀文贸易行认缴新增注册资本600万港元,实缴人民币现金折600万港元;金大地农牧科技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800万港元,实缴人民币现金折1,242.59万港元。
此次增资采用的港元折算汇率为1.08。
珠海市珠诚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1月26日对本次出资出具了《验资报告》(珠诚验字[1999]9070号)。
澳门耀文贸易行本次增资实缴人民币现金折600万港元,分别委托珠海经济特区广创有限公司及国内自然人林雪玲以人民币现金出资。
金大地农牧科技本次增资实缴人民币现金折1,242.59万港元,其中以金大地农牧科技名义直接投入溢多利有限1,027万元,另委托陈少美出资315万元。
澳门耀文贸易行作为溢多利有限的外方出资者,委托国内公司及自然人以人民币现金出资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针对澳门耀文贸易行以人民币代替外币出资的行为,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0年3月1日出具《关于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外资股东以人民币出资事项的批复》,认为:“鉴于澳门耀文贸易行已于2000年将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全部对外转让,你公司于2000年已变更为内资企业。
公司出资已足额到位,股权结构清晰。
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营正常,未因此产生任何影响,我局不会因此对你公司处以行政处罚。
”鉴于溢多利有限已于2000年12月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申请变更税务登记时需补缴的税款已经珠海市地方税务局涉外检查分局审查并缴纳,并且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此已出具批复文件,因此,保荐机构认为,澳门耀文贸易行以人民币代替外币出资的行为对发行人不构成实质的外汇及税收风险,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2)第二次出资第一次出资后,金大地农牧科技尚余557.41万港元投资款未到位,为补足该笔投资款,金大地农牧科技从1999年1月至1999年7月累计将人民币623万元转入溢多利有限在中国银行珠海市分行开户的企业存款账户中(账号02-82501-2563)。
应缴投资款折人民币金额本应为6,020,028元,由于运用了错误的港元折算汇率,珠海立信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珠立验字[2001]第B-010号)将应缴投资款计算为5,341,393.67元,导致金大地农牧科技应补缴注册资金557.41万港元未全部到位。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A、正确计算方法为:HKD5,574,100×1.08=RMB6,020,028元B、珠海立信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计算方法为:HKD1,950万×1.0481231-(HKD150万+HKD1,242.59万)×1.0840951=RMB5,341,393.67元上述二者因计算方法不同导致差额为:RMB 678,634.33元。
虽然金大地农牧科技实际划入溢多利有限投资款人民币623万元,超出应缴投资款,但是珠海立信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本次验资报告中计算的应缴投资款为人民币5,341,393.67元,多出的人民币888,606.33元作为往来款入账。
由此导致金大地农牧科技在本次补足557.41万港元出资时,有人民币 678,634.33元投资款未到位。
为补足上述出资中的投资款,金大地投资(金大地农牧科技更名)于2010年3月4日将人民币678,634.33元投资款划入溢多利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南湾支行开立的银行存款户(账号443583010400003774)中。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次注册资本到位情况的核查报告》(利安达专字[2010]第B-1158号)对此进行了验证。
1998年12月31日,珠海经济特区引进外资办公室以《关于珠海经济特区溢多利有限公司由外资企业变更为合资企业的批复》(珠特引外资管字[1998]553号)文件批准本次股权转让和增资,溢多利有限由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
本次股权转让和增资办理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粤珠总字第000006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外经贸珠合资证字[1999]0001号)。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溢多利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港元)出资比例(%)1 金大地农牧科技1,950.00 75.002 澳门耀文贸易行650.00 25.00合计2,600.00 100.00(五)2000年12月,第三次股权转让,溢多利有限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2000年11月8日,经溢多利有限董事会决议同意,澳门耀文贸易行将其所持有的溢多利有限25%的股权分别转让给深圳市东方数码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0%)、深圳市嘉信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5%)、珠海经济特区金丰达有限公司(5%)和大连金兰第一水产养殖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