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滴灌带产品。能否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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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利弊与改革

涉农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利弊与改革

销售 自 产农 产品免征增值税 , 农资 、 化肥 、 农机等
免 增值 税 , 允 许 购 进 农 产 品 时 由 收 购单 位 自行 开 具 收 购发 票 并 按 收 购 金 额 的 1 3 % 抵 扣 进 项税 额
百菌清、 苯噻酰草胺 、 节嘧磺隆 、 革除灵 、 吨虫琳等 4 O 余种农药 , 批发 和零售 的种 子、 种 苗、 化肥 、 农
部分鲜活 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 农业生产资料增值税优惠政策。自2 0 0 1 年8
月 1日起 , 农膜 , 生产 销 售 的 除尿 素 以外 的氮 肥 和 除磷 酸二 铵 以外 的磷 肥 、 钾 肥 以及 免 税 化 肥 为 主 要原料 的复混 肥 , 生 产 销 售 的 阿维 菌素 、 胺菊酯 、
药、 农机 , 均免征 增 值 税 。 自 2 0 0 7年 7月 1日起 , 纳税人 生产 销 售 和批 发 、 零 售 滴 灌 带 和 滴 灌 管 产 品免 征增值 税 。 自 2 0 0 8年 1月 1日起 , 生产 销 售 的磷 酸二 铵产 品免 征增值税 。 自2 0 0 8年 6月 1日 起, 纳税 人 生产销 售 和批 发 、 零 售有 机 肥 产 品免 征
[ 作者简介] 崔潮 ( 1 9 6 8 一) , 男, 河南邓 州人 , 河南财政税 务高等专科 学校副教授 , 经济学博士 , 研究 方向为财税理论与
政策 、 农业 经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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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月销 售额 5 0 0 0元 一 2 0 0 0 0元 , 日销 售额 3 0 0元

农业 产业化 发展 。
等 。但 由于未从根本 上提高粮农收入 , 现有政策
没 有 充分发 挥 增 加 粮 食 主 产 地 税 收 、 维 护 农 民和 地 方政 府 种 粮 积 极 性 的作 用 。 因此 , 涉农 增 值 税

增值税免税政策归纳总结

增值税免税政策归纳总结

增值税免税政策归纳总结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不属于注释所列自产农业产品的有:1、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玉米浆、玉米皮、玉米纤维和玉米蛋白粉。

2、各种蔬菜罐头。

3、专业复烤厂烤制的复烤烟叶。

4、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

5、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

6、中成药。

7、锯材,竹笋罐头。

8、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

9、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

10、各种蛋类的罐头。

11、酸奶、奶酪、奶油,调制乳。

12、洗净毛、洗净绒,17%。

制种企业在下列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1、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雇佣农户或雇工进行种子繁育,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2、提供亲本种子委托农户繁育并从农户手中收回,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十三五”期间进口种子种源増值税优惠政策。

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进口种子、种畜、鱼种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回收再销售畜禽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

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粮食免征增值税。

其他粮食企业,除经营军队用粮、救灾救济粮、水库移民口粮之外一律征收增值税。

自2016年5月1日起,上述增值税免税政策适用范围由粮食扩大到粮食和大豆,并可对免税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农产品各环节税收优惠政策

农产品各环节税收优惠政策

农产品各环节税收优惠政策一、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农产品流通环节减税政策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

这是继2012年初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之后又一惠民减税举措,税收优惠“扩围”,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菜篮子成本。

二、自产农产品无税进入加工、消费阶段1、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作出细化,所称农业,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这里的农产品,指初级农产品。

无论是蔬菜还是鲜活肉蛋产品,其上道环节一般都是农业生产环节,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相关税收,是我国税收政策的一贯做法。

特别是取消农业税以后,自产农产品更是以无税成本进入工业生产、商品流通领域。

2、低税率优惠,收购农产品允许扣抵进项税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4号)规定,从1994年5月1日起,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为1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规定,涉及鲜活农业产品征税范围的有:蔬菜、茶叶、园艺植物、油料植物、糖料植物、其他植物、干姜、姜黄、水产品、畜牧产品、其他动物组织等。

3、为了保证增值税链条的完整性,国家对收购农产品实行抵扣进项税政策。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

增值税消费税条例及细则

增值税消费税条例及细则

试题范围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一、填空题: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2.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规定。

3.税率的调整由()决定。

4. 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应税劳务各个环节所创造的()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5. 视同销售的货物也应征收增值税,这一规定的主要目的是()。

6.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征收()。

7. 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销售货物的()在我国境内。

8.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9.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为进项税额。

10.增值税暂行条例中所称个人,是指()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

12. 消费税()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13.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纳税。

14.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用于其他方面的,于()时纳税。

15.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时纳税。

16.()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17.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18. 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19. 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连同()一并计征。

20.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

二、单选题:1.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增值税纳税人的是()。

A、交通运输业B、建筑业C、商业D、邮电通信业2.下列货物销售中,免征增值税的是()。

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

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

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在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农业一直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

为了支持农业的发展,保障农产品的稳定供应,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对于促进农业产业升级、提高农民收入、保障粮食安全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增值税方面的优惠政策。

对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这里的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自产农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

这一政策极大地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提高了他们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另外,对于流通环节的农产品,也有相应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比如,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

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也属于蔬菜的范围。

这一政策不仅降低了蔬菜的流通成本,还有助于稳定蔬菜价格,保障居民的“菜篮子”。

还有,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也有一系列针对农产品的优惠政策。

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比如,企业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般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详解

一般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详解

一般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详解税收是一国经济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企业和个人来说,税收政策的调整和优惠都是关注的焦点。

作为一般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有效减轻税负,促进企业的发展。

本文将详细解析一般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是指以货物和服务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种。

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方面享受着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简化办法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未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纳税人。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国家实行了一种简化的征税办法,其主要内容包括:按照销售额的百分之三征收税率;不再开具专用发票,可以使用普通发票作为支持文件。

2.即征即退政策即征即退政策是指对于一些特定行业或者地区,国家规定将增值税比例降低或者免征,并且及时返还已征收的增值税。

这种政策主要是为了鼓励发展特定行业或者地区的经济,提高其竞争力。

3.进口增值税政策在进口环节,对于一般纳税人,进口增值税按照应纳税额的17%征收。

然而,一般纳税人可以享受到进口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即可以按照应纳税额的一定比例进行抵减,降低进口成本。

二、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所得额进行征收的一种税种。

一般纳税人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也有一些税收优惠政策。

1.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并且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一定限额的企业。

对于这类企业,国家规定可以适用较低的税率进行征收,同时可以享受到一定幅度的减免。

2.科技型企业税收优惠对于从事高新技术产业的企业或者研发机构,国家规定可以享受到一定比例的企业所得税减免。

3.区域税收优惠政策为了促进国家经济的均衡发展,一般纳税人在不同地区创办企业,可以享受到一定的区域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税率减免、税收返还、税收补贴等。

三、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所得额进行征收的一种税种。

农产品各环节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农产品各环节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农产品各环节税收优惠政策汇总在我国,农业一直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为了支持农业发展、保障农产品供应和促进农民增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农产品各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农产品生产、流通和销售等环节的税收负担,激发农业产业活力,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这些税收优惠政策。

一、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1、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只要是销售自己生产的农产品,如粮食、蔬菜、水果、畜禽产品等,均免征增值税。

这一政策鼓励农民积极从事农业生产,增加农产品的供应。

2、农业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这有助于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农业生产者从事农业生产免征个人所得税农民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保障了农民的实际收入。

4、购买农业生产资料的增值税优惠对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对生产销售农膜,批发和零售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这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提高了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二、农产品加工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1、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2、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农产品加工企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 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三、农产品流通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1、蔬菜和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以及从事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税务会计(人大第3版)》 习题及答案 0202增值税税率、征收率和优惠政策

《税务会计(人大第3版)》 习题及答案 0202增值税税率、征收率和优惠政策

增值税税率、征收率和优惠政策习题测试及答案一、判断题1. 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方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答案:V2.小规模纳税人的两档征收率是6%和4%。

()答案:X3.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一般为3%。

()答案:V4.居民用煤炭制品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答案:X5.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简易方法依照3% 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答案:X6.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即13%)征收增值税。

()答案:X7.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即13%)征收增值税。

()答案:X8.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答案:X9.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答案:V10.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自来水,可选择按照简易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案:V1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来水,可选择按照13%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案:x12.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当铺销售死当物品,依照13%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案:X13.增值税的征收率,不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也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答案:J14.某机械制造厂销售的农机零件,应当按照10%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案:X15.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答案:V16.某商场既销售税率为13%的商品,又销售税率为9%的粮食、食用油等,从高适用税率。

()答案:X17.个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答案:V18.增值税的免税、减税工程由国务院规定。

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答案:V19.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答案:V20.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2023

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2023

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2023引言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也是实现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保障。

为了促进农产品生产与流通,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变化,我国政府将于2023年实施一系列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

本文将从减税对象、减免项目、具体政策措施等方面对该政策进行详细分析。

一、减税对象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针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包括农民和农业企业。

其中,农民指的是种植、养殖、渔业等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体经营者;农业企业指的是农产品种植、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的企业主体。

二、减免项目1. 农产品增值税减免根据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2023年起,农产品的增值税将逐步减免。

对于首次销售农产品的农民,其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部分可以免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上的部分,可以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减免。

对于农业企业,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农产品可以免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部分,也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减免。

2. 农产品所得税优惠农产品所得税的税率将逐步降低。

2023年起,农民种植、养殖等生产所得依法应纳税额在万元以下的可以免征所得税;在万元以上的部分,可以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减免。

对于农业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也将逐年下降,以减轻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税负。

3. 农业资金贷款财政补贴为鼓励农产品生产和流通,政府将加大对农业资金贷款的财政补贴力度。

农民和农业企业在获得农业贷款时,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以减低农产品生产经营的融资成本,提升产业发展的可持续性和竞争力。

4. 农业科技投入税收优惠政府对于农业科技投入也给予了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购买农业科技设备、种子、肥料、农药等农业生产所需的物资时,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增值税返还和所得税减免。

三、政策措施1. 完善农产品收购与流通市场政府将继续完善农产品收购与流通市场的监管机制,打击假冒伪劣农产品和价格操纵行为,保障农民和农业企业的合法权益。

会计继续教育考试题目及答案-经济法(下)

会计继续教育考试题目及答案-经济法(下)

1.甲准备将房屋租给乙使用,在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果甲的儿子大学毕业留在当地工作,则乙在10天内腾出房屋。

这一协议属于〔〕。

A B C D答案解析:此题考核点是附条件合同。

甲的儿子大学毕业留在当地工作是租房合同的解除条件。

2.甲欠乙1万元到期借款,经乙催讨后一直未还。

以下情形中,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行使代位权的是〔〕。

A B C D答案解析:此题考核点是保全措施。

A选项债务人不是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不符合行使代位权的条件。

B选项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不允许行使代位权。

D选项是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只有C选项可以行使代位权。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不同增值税税率的货物,未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销售额的,确定其征税的方法是〔〕。

A.适用加权平均税率征税B.从低适用税率征税C.从高适用税率征税D.适用3%的征收率A B C D答案解析:此题考核增值税税率。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未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4.对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其增值税正确的计税方法是〔〕。

A.单独记账核算的,一律不并入销售额征税,对逾期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均并入销售额征税B.酒类包装物押金,一律并入销售额计税,其他货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C.无论会计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D.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其他货物押金,单独记账且未逾期〔1年为限〕者,不计算缴纳增值税A B C D答案解析:此题考核点为包装物押金。

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且时间在1年以内,不并入销售额;对逾期1年以上未收回包装物而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并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5.甲、乙两公司订立了一份书面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邮寄给乙公司签字盖章。

增值税免税优惠梳理(2020年3月版)

增值税免税优惠梳理(2020年3月版)

增值税免税优惠梳理(2020年3月版)第一类农产品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一)植物类1.粮食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大麦、燕麦、面粉、米、玉米面、渣、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挂面、干姜、姜黄、玉米胚芽等。

备注: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2.蔬菜包括:蔬菜、菌类植物、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蔬菜等。

备注: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3.烟叶包括:晒烟叶、晾烟叶和初烤烟叶。

备注:专业复烤厂烤制的复烤烟叶,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4.茶叶包括:鲜叶和嫩芽(即茶青),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

备注: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5.园艺植物包括:水果、果干(如荔枝干、桂圆干、葡萄干等),干果、果仁、果用瓜(如甜瓜、西瓜、哈密瓜等),胡椒、花椒、大料、咖啡豆等,以及经冷冻、冷藏、包装等工序加工的园艺植物。

备注: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6.药用植物包括: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以及利用上述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

备注:中成药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7.油料植物包括:菜子(包括芥菜子)、花生、大豆、葵花子、蓖麻子、芝麻子、胡麻子、茶子、桐子、橄榄仁、棕榈仁、棉籽等,以及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料植物。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科学调整农业施肥结构,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机肥产品有关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08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二、享受上述免税政策的有机肥产品是指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和生物有机肥。

(一)有机肥料指来源于植物和(或)动物,施于土壤以提供植物营养为主要功能的含碳物料。

(二)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指由有机和无机肥料混合和(或)化合制成的含有一定量有机肥料的复混肥料。

(三)生物有机肥指特定功能微生物与主要以动植物残体(如禽畜粪便、农作物秸秆等)为来源并经无害化处理、腐熟的有机物料复合而成的一类兼具微生物肥料和有机肥效应的肥料。

三、享受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第1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第38号)等规定,单独核算有机肥产品的销售额。

未单独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

四、纳税人销售免税的有机肥产品,应按规定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资料,凡不能提供的,一律不得免税。

(一)生产有机肥产品的纳税人。

1.由农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税收职责清单附件

税收职责清单附件

附件:税收职责清单附件一、税收资格认定1.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含辅导期管理)2.2.出口卷烟免税资格认定3.3.流转税税收优惠认定包括: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企业销售特定粮食、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消售、跨境服务免税资格认定、拍卖行拍卖免征增值税货物、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安置随军家属就业新开办的企业提供应税服务、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提供应税服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新开办的企业提供应税服务、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提供应税服务、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新办的服务型企业提供应税服务、安置残疾人单位、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软件产品、利用工业废气生产的高纯度二氧化碳、以垃圾为燃料或利用垃圾发酵产生的沼气生产的电力、热力、以餐厨垃圾等列名废弃物及发酵产生的沼气为原料生产的电力、热力、燃料、利用油母页岩生产的页岩油、利用废旧沥青混凝土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利用废渣生产的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下同)或者外购水泥熟料采用研磨工艺生产的水泥、利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余压生产的电力、热力、利用餐厨垃圾、畜禽粪便、稻壳、花生壳、玉米芯、油茶壳、棉籽壳、三剩物、次小薪材、含油污水、有机废水、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油田采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污泥(浮渣),包括利用上述资源发酵产生的沼气生产的电力、热力、燃料、利用污泥生产的干化污泥、利用废弃的动物油、植物油生产的饲料级混合油、利用回收的废矿物油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汽油、柴油等工业油料、利用油田采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污泥(浮渣)生产的乳化油调和剂及防水卷材辅料、利用人发生产的档发、利用三剩物、次小薪材和农作物秸秆等3类农林剩余物生产的木(竹、秸秆)纤维板、木(竹、秸秆)刨花板,细木工板、活性炭、栲胶、水解酒精、炭棒;以沙柳为原料生产的箱板纸、利用退役军用发射药生产的涂料硝化棉粉、利用燃煤发电厂及各类工业企业产生的烟气、高硫天然气生产的石膏(其二水硫酸钙含量不低于85%)、硫酸(其浓度不于15%)、硫酸铵(其含氮量不低于18%)、硫磺、利用废弃酒糟和酿酒底锅水生产的蒸汽、活性炭、白碳黑、乳酸、乳酸钙、沼气、利用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生产的电力、热力、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利用蔗渣生产的蔗渣浆、蔗渣刨花板及各类纸制品、利用粉煤灰、煤矸石生产的氧化铝、活性硅酸钙、利用污泥生产的污泥微生物蛋白、利用煤矸石生产的瓷绝缘子、煅烧高岭土、利用废旧电池、废感光材料、废彩色显影液、废催化剂、废灯泡(管)、电解废弃物、电镀废弃物、废线路板、树脂废弃物、烟尘灰、湿法泥、熔炼渣、河底淤泥、废旧电机、报废汽车生产的金、银、钯、铑、铜、铅、汞、锡、铋、碲、铟、硒、铂族金属、利用废塑料、废旧聚氯乙烯(PVC)制品、废橡胶制品及废铝塑复合纸包装材料生产的汽油、柴油、废塑料(橡胶)油、石油焦、碳黑、再生纸浆、铝粉、汽车用改性再生专用料、摩托车用改性再生专用料、家电用改性再生专用料、管材用改性再生专用料、化纤用再生聚酯专用料(杂质含量低于0.5㎎/g、水份含量低于1%)、瓶用再生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树脂(乙醛质量分数小于等于1ug/g)及再生塑料制品、利用废弃天然纤维、化学纤维及其制品生产的纤维纱及织布、无纺布、毡、粘合剂及再生聚酯产品、利用废旧石墨生产的石墨异形件、石墨块、石墨粉和石墨增碳剂、光伏发电、管道运输、有形动产融资租赁、自产自销铂金、飞机修理劳务、大型水电企业销售自产电力、石脑油燃料油增值税退税、车辆生产企业申请列入免税图册车辆、办理城市公交车辆免税手续、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葡萄酒消费税退税、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

增值税的税收优惠--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第六章讲义5

增值税的税收优惠--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第六章讲义5

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第六章讲义5增值税的税收优惠五、增值税的税收优惠【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免于征收增值税的有()。

A.用于对外投资的自产产品B.用于单位集体福利的自产货物C.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D.污水处理劳务[答疑编号3257060605]『正确答案』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增值税征、免税项目。

选项A、B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应当征收增值税。

六、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一)纳税地点1.固定业户的纳税地点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进口货物的纳税地点进口货物应纳的增值税,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二)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1.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

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7)纳税人发生下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委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除外),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考题·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增值税现行减免税政策

增值税现行减免税政策

█ 一、减税、免税项目(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二)1998年8月1日起,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其他粮食企业经营粮食,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1)军队用粮;(2)救灾救济粮;(3)水库移民口粮。

(三)2001年8月1日起,纳税人经营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1)农膜;(2)生产销售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以及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生产复混肥产品所用的免税化肥成本占原料中全部化肥成本的比重高于70%);(3)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

注:从2008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生产销售的磷酸二铵产品免征增值税。

(四)从2005年7月1日起,国内企业生产销售的尿素产品增值税由先征后返50%调整为暂免征收增值税。

(五)2007年7月1日起,残疾人员个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六)自1999年11月1日起,对血站供应给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免征增值税。

(七)自2000年7月10日起,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

(八)自1994年6月1日起,对公安部所属研究所、公安侦察保卫器材厂研制生产的列明代号的侦察保卫器材产品(每年新增部分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批准后下发)凡销售给公安、司法以及国家安全系统使用的,免征增值税;销售给其他单位的,按规定征收增值税。

劳动工厂生产的民警服装销售给公安、司法以及国家安全系统使用的,免征增值税;销售给其他单位的,按规定征收增值税。

(九)从2001年1月1日起,对铁路系统内部单位为本系统修理货车的业务免征增值税。

(十)2001年8月1日起,生产销售饲料产品可免征增值税,免税饲料产品范围包括:(1)单一大宗饲料。

支持三农相关的增值税政策

支持三农相关的增值税政策

支持三农相关的增值税政策一、自2008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享受上述免税政策的有机肥产品是指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和生物有机肥。

依据:财税〔2008〕56号,总局公告2015年第86号二、自2007年7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免征增值税。

依据:财税〔2007〕83号三、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依据:财税〔2001〕113号四、生产销售农膜免征增值税。

依据:财税〔2001〕113号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增值税。

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3六、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3七、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依据:财税〔2017〕58号八、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依据:财税〔2008〕81号九、纳税人销售自产人工合成牛胚胎应免征增值税。

依据:国税函〔2010〕97号十、收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包括低压线路损耗和维护费以及电工经费)免征增值税。

依据:国税函〔2000〕591号十一、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于既向城镇居民供水,又向农村居民供水的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依据向农村居民供水收入占总供水收入的比例免征增值税。

依据:财税〔2016〕19号十二、对边销茶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

是指以黑毛茶、老青茶、红茶末、绿茶为主要原料,经过发酵、蒸制、加压或者压碎、炒制,专门销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紧压茶、方包茶(马茶)。

依据:财税〔2016〕73号十三、对销售食用植物油业务,除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的销售继续免征增值税外,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税。

环保税收的优惠政策节能环保税收优惠政策

环保税收的优惠政策节能环保税收优惠政策

环保税收的优惠政策节能环保税收优惠政策(一)培育和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鼓励设备投资和科技创新主要涉及的增值税、消费税优惠政策1.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增值税;2.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免征增值税;3.从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继续对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继续对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4.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5.对出口货物实行退(免)增值税办法,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产品,实行免征消费税办法。

(二)促进现代生物产业发展主要涉及增值税优惠政策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生产销售的氮肥、磷肥(除硝酸铵外)、以及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免征增值税;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3.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4.生产销售农膜免征增值税。

5.部分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

6.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免征增值税。

7.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促进光电子产业发展、推动信息化建设主要涉及增值税、消费税优惠政策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或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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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滴灌带产品。

请问我企业能否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7〕83号)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免征增值税。

其中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是指农业节水滴灌系统专用的、具有制造过程中加工的孔口或其他出流装置、能够以滴状或连续流状出水的水带和水管产品。

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按照国家有关质量技术标准要求进行生产,并与PVC管(主管)、PE管(辅管)、承插管件、过滤器等部件组成为滴灌系统。

享受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应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单独核算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的销售额。

未单独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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