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地面人工增雨作业条件指导预报
人工增雨的安全要求
人工增雨的安全要求人工增雨是指通过人工方式跨越自然界造成的一种增雨方式。
它是一项复杂的科技工程,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安全保障措施,以确保人工增雨的工作安全、环境安全和周边地区的安全。
安全要求1. 确保人身安全在进行人工增雨的过程中,必须要确保人员的身体安全。
不同的环境和地理条件会产生不同的安全威胁,因此需要严格遵循以下要求:•穿戴适宜的工作服和安全鞋,避免工作时的意外伤害。
•避免雷雨天气,及时了解雷雨天气的变化,确保人员的安全。
•必须配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安全梯等设备,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2. 确保环境安全在进行人工增雨过程中,必须要确保对环境的保护,避免污染和生态破坏。
因此,需要遵循以下要求:•增雨设备必须安装在适当的位置,避免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在处理污水和有害物质时,必须按照国家安全标准要求进行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在增雨过程中,必须密切关注温度、降雨和气候变化等因素,以确保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3. 确保周边地区安全在进行人工增雨过程中,也必须要注意周边地区的安全。
遵守以下要求可确保周边地区的安全:•必须注重正确的数据采集和数据分析,以准确预测人工增雨的效果和影响范围,避免对周边地区造成不必要的危险。
•在增雨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以保障周边地区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总结人工增雨是一项复杂的工程,需要进行详细、全面的安全保障措施以避免出现意外和安全事件。
有关部门需要提供支持和行政管理,以保障人工增雨工程的顺利实施。
同时,还应当公开信息、及时通报,以增强公众对安全管理的信任度。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2013)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2013)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3.11.13•【字号】青政办[2013]299号•【施行日期】2013.1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环境污染事故与应急管理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青政办[2013]299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青海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11月13日青海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13年10月)1 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火灾应急,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青海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省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1.4 工作原则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
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州(市)级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主体,省上根据森林火灾应对工作需要,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1.5 灾害分级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灾害分级标准见附则。
1.6 预案启动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且火灾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仍有继续蔓延危险时,经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批准,启动本预案。
1.火场跨越省、州(市)界的且受害面积在50公顷以上乔木林或100公顷以上灌木林的森林火灾;2.森林类型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发生的森林火灾;3.正在燃烧且受害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乔木林或150公顷以上的灌木林的森林火灾;4.连续燃烧24小时且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5.威胁军事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及村庄、居民点的森林火灾;6.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5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7.其它需要省上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人工增雨飞行的气象保障
青海省地 处青藏 高原, 自然 条件 恶劣 ,气候 属 于干旱 、半干旱地区 。各地 的降水不仅 差异很 大,而且在季节分配上也极不均匀 ,如在农业耕 种 期 (. ),降水 量仅 占全年 降水量 的 l%~ 35 0 1%,加之春季气温 回升快 ,大风天数多 ,几乎 5 每年春季存在着 不同程度 的干旱 ,对春季农业生 产极为不利。为了缓解旱情,青海省从 19 9 2年春 季 开始 至今 ,每 年春 季进 行人 工增 雨 飞行 。同
中 国 民 航 飞 行 学 院 学 报
3 2 J u a o Ci i Av ai n F i h Un v r i o C i a o r l f n vl it l t o g i e st y f hn
Ap .0 6 r 0 2
V0 .7NO 3 1 . 1
业 ,作业 后 作业 区普 降 小到 中雨 。
21 南北槽 结合 型 .. 2
1 .人工增雨飞行的特点 青海省人工 增雨作业 的机 型一般 采用老式螺 旋桨飞机 ,如安. 、安.6 2 4 2 、运七 、运十二和双水 獭 机 型 ,此类 机 型 由于飞行 速度 慢 ,飞 行 高度 低 ,机载 电子设备落 后,甚至无 自动着陆系统 ,
南北槽结合型是指除北方有低 槽和冷 空气活 动外 ,南方也有南支槽活动 ,槽前有较强的西 南 气流 向青海 的东部发展,南北两支槽在青海 东部
结合 ,形 成 较 强 的辐 合 区 ,在 卫 星 云 图上 表现 为
大片的云系与之配合, 由于有南支槽将孟加拉湾 的水气带上 高原 ,该型造成的降水较大 ,范 围较 广,可出现小到中雨 ,局部出现大槽 、南支槽和高 原低涡等系统造成 ,在高空形势上,可分为西风 槽型、南北槽结合型和高原低涡型 3 种类型。
青海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青海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5.06.01•【字号】•【施行日期】2015.06.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青海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5年3月27日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气象灾害的防御,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防御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气象灾害,是指干旱、暴雨、暴雪、寒潮、冰雹、霜冻、低温、高温、雷电、大风、沙尘暴、大雾、霾等所造成的灾害。
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农牧业和林业有害生物等因气象因素引发的衍生、次生灾害的防御工作,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气象灾害防御是基础性公益事业。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御、预防为主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防御应急联络、信息传递、灾情报告和灾情调查等工作。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气象灾害防御资源,促进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均衡发展,对气象灾害频发地区、贫困地区的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投入给予扶持和倾斜。
第六条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雷电防护及人工影响天气等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国土、交通运输、公安、教育、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民政、农牧、林业、水利、环保、旅游、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青海省地面人工增雨作业指导预报
青海省地面人工增雨作业指导预报、24小时天气形势分析制作:青海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决策指挥中心2009 年09月02日根据9月1日20时500Hpa高空环流形势分析,9月2日我省北部地区仍处于冷空气影响当中,南部受高原局部切变影响,北部地区以晴好天气为主,南部地区以小雨为主、局部地区为中雨。
2009年9月2日20时天气过程区预报图2009 年9月3日20时天气过程预报图通过天气过程预报分析,到9月2日20时,在海北大部、海东、海南、黄南、玉树局部有较明显降水产生;到9月3日20时,较大量级的降水主要出现在果洛、海北局部、海南、果洛南部。
全省仍处在一次较明显的降水天气过程当中。
、短时预警指导产品分析Thi Si Fr«:4iL ct細应亦(mm) dudi凹20国闻了(MUC)国家气象中心发布2009年9月2日08时至11时降水预报国家气象中心发布2009年9月2日14时至17时降水预报Dw 24h Foree/t of 曲in 佃II (mm) dud 闊 2009040120100W9<5120 (MdC)国家气象中心发布2009年9月2日08时至9月3日08总降水预报根据2009年9月1日20时国家气象中心人影模式产品分析,9月2日08至 11时,全省无明显降水产生;9月2日14至17时,全省无明显降水产生;通过9 月2日08时至9月3日08时24小时降水量分析,玉树大部、海西西部、果洛大 部有小雨或阵雨产生。
、增雨指导意见9月2日20点区域作业建议 9 月3日20点区域作业建议适宜增雨区域:42Is213212009年9月2日08时我省各增雨区降水等级预警图签发:张博越值班员:林春英。
《火箭人工增雨(雪)作业技术规范》地方标准
三是适当播撒剂量,播云时一般人工冰核的浓度应达到 104/m3 才能对降水过程产生显著作用,而碘化银在-10℃成核 率为 1.03×1015 个/g。经过与目前主要使用的作业弹药进行 换算,提供出单次作业弹药耗用范围值,为作业剂量提供科学 依据。
3
3、标准初稿意见征求阶段
标准计划下达后,起草小组向国家人影中心、山东省人影 办、北京市人影办、陕西省人影办、甘肃省人影办、宁夏人影 办、西宁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局、海东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局、 海南州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局、海北州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局、西 部战区兰州空军基地、陕西中天火箭技术有限责任公司(41 所),内蒙古北方民爆器材有限公司(556 厂)、青海省质量 技术监督局、青海大学等 15 个行业内外单位进行调研,收集 意见和建议,共收到 11 位专家共 21 条意见,意见主要涉及: 标准的书写格式、作业“三适当”如何体现、作业安全管理、 作业准备过程需满足的要求、作业流程、火箭弹安全运输等 6 各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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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预案的重要依据。 根据气象台短期预报,当天气过程临近本省时,结合模式
预报产品、人影潜势预报产品、卫星反演产品等资料对作业目 标区云系进行性质和结构的分析,确定地面人工增雨作业潜力 区,制定出地面云系类型、作业区域及高度、作业时段、作业 方式等内容的作业预案。作业预案中相应作业区域的作业人员 需登录人工影响天气综合业务平台网页申请和手机申请模块, 做好空域申请准备。
3.4 催化作业实施阶段 催化作业实施阶段主要是根据作业方案中作业目标云系 和增雨条件实施作业的阶段。结合作业条件的变化,实时调整 作业方案和作业参数是该阶段的核心部分,是保证合理作业、 科学作业的重要支撑。 催化作业实施阶段(0h-3h)主要按照青海省地面作业空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青海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青海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7.21•【字号】青政办函〔2022〕118号•【施行日期】2022.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气象综合规定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青海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青政办函〔2022〕118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全面推进青海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任务分工》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7月21日全面推进青海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任务分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海工作和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国发〔2022〕11号),统筹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青海省人民政府中国气象局推动应对气候变化气象先行先试行动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现结合工作实际分工如下:一、增强气象科技创新能力(一)加强气象关键技术攻关。
1.加强天气气候机理、气候变化规律、气象灾害发生机理和地球系统多圈层相互作用等基础研究,参与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研究和青藏高原大气科学试验。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气象局;责任单位: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各市州人民政府)2.支持气象应用技术研究,加强智能监测预报预警、灾害性天气预报、气候与气候变化、高原人工影响天气、生态安全气象监测评估预警、温室气体及碳中和监测评估方法等关键技术攻关。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气象局;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各市州人民政府)3.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与气象深度融合应用。
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75号——青海省应对气候变化办法
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75号——青海省应对气候变化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8.06•【字号】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75号•【施行日期】2010.10.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应对气候变化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75号《青海省应对气候变化办法》已经2010年7月23日省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0年8月6日青海省应对气候变化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高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识和能力,推动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落实生态立省战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对气候变化,是指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科技等手段,对自然变化或者人类活动引起的气候变动造成的影响所采取的对策,包括气候变化的适应与减缓。
第三条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应当遵循结合实际、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科学应对、广泛合作、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辖区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目标和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推动绿色发展的政策和机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大绿色投入,在全社会倡导和树立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的理念。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严格遵守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标准,强化管理措施,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活动。
鼓励公众选择有利于减缓气候变化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自觉履行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
第二章适应气候变化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加快绿色发展,逐步形成生态、资源、人口、经济相协调的发展格局。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的指导意见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4.09.12•【字号】青政办[2014]153号•【施行日期】2014.09.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气象综合规定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的指导意见青政办[2014]153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气象事业是基础性、科技型社会公益事业。
气象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作用。
为进一步提升气象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坚持正确方向、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的战略任务,坚持公共气象发展方向,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为目标,以改革创新、提质增效为主线,着力构建结构完善、功能先进的现代气象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气象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二)总体目标。
力争到2020年,突发气象灾害预报提前量达30分钟以上,24小时晴雨预报准确率稳定在90%以上,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覆盖面达到90%,生态气象服务满意度达80%以上,气象灾害防御规划覆盖率达100%,基层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构健全率达95%,台站基础设施建设达标率达90%以上,气象服务领域更加广泛,科技创新能力和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升,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
二、重点任务(三)加强生态气象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气象服务。
加强省级生态气象监测评估中心能力建设。
围绕三江源、青海湖、祁连山、柴达木、湟水流域五大生态圈,建立面向生态保护和修复的气象监测预警和评估服务体系。
结合重点生态工程实施,扎实做好人工增雨工作。
加强多源卫星数据应用,提高重点生态气象灾害和生态安全事件的监测评估能力。
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四十四号——青海省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办法-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四十四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四十四号——青海省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办法正文:---------------------------------------------------------------------------------------------------------------------------------------------------- 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四十四号《青海省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办法》及其附件(《青海省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引》)已经2004年7月23日省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
省长杨传堂二OO四年七月二十九日青海省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的发布,有效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是指具有发布权的气象台(站)为有效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根据气象探测资料制作并向社会发布的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信息。
第三条省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省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工作。
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工作。
各级新闻、宣传、通信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向社会统一发布,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
各地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制作、发布的具体程序,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制定。
第五条本办法规定预警的灾害性天气分为暴雨、暴雪、大风、沙尘暴、强降温等五类。
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由名称、图标和含义三部分构成,分为黄色、红色、黑色三个等级(见附件《青海省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引》)。
省气象主管机构可以根据科技发展和社会需求,增加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种类,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向社会公布后执行。
青海省地面人工防雹作业预警指导产品.
青海省地面人工防雹作业预警指导产品制作:青海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决策指挥中心 2009年8月15
日
2009年8月15日地面人工防雹作业预警指导
一、未来24小时趋势预报
根据8月14日20时500Hpa高空环流形势分析,我省大部地区受低槽底部西风气流的影响,8月15日白天:玉树南部、果洛、黄南、海北、海东偏北有阵雨或雷阵雨,省内其余各地晴或多云。
二、防雹指导产品分析
对西宁08时探空资料分析显示我省东部大气层结稳定,其中沙氏指数为-0.56℃, 零度层高度位于4357.5m;15日08时K指数场图显示我省海东、黄南、海北、海南、果洛及玉树部分地区K指数大于24℃,大气层结属于不稳定层结;15日08时沙氏指数场图显示除海西西部、玉树外我省其余地区沙氏指数均小于4℃。
综合上述分析,8月15日白天我省海东、黄南、海北、海南、果洛及玉树部分地区有产生对流天气的可能。
2009年8月15日08时西宁探空资料
2009年8月15日08时k指数场2009年8月15日08时沙氏指数场
三、作业建议
8月15日白天我省海东、黄南、海北、海南、果洛及玉树部分地区均有产生对流天气的可能,各地面作业单位需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做好防雹作业准备。
签发:郭三刚值班员:康晓燕。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12.20•【字号】青政办〔2023〕88号•【施行日期】2023.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气象其他规定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青政办〔2023〕88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青海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12月20日青海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青海省人民政府目录1 总则 (6)1.1 编制目的 (6)1.2 编制依据 (6)1.3 适用范围 (6)1.4 工作原则 (6)2 组织体系及职责 (7)2.1 省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机构 (7)2.2 市(州)、县(区、市、行委)气象灾害防御指挥机构 (8)2.3 基层气象灾害防御组织机构 (9)2.4 应急指挥衔接机制 (9)3 监测预报预警 (10)3.1 监测 (10)3.2 预报预警 (10)3.2.1 重要天气报告 (10)3.2.2 气象灾害预警 (11)3.2.3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11)3.3 信息传播 (12)4 应急处置 (13)4.1 应急响应启动 (13)4.1.1 IV级应急响应 (13)4.1.2 Ⅲ级应急响应 (13)4.1.3 Ⅱ级、I级应急响应 (13)4.2 指挥调度 (13)4.3 响应措施 (14)4.4 分灾种响应 (15)4.5 现场处置 (15)4.6 社会动员 (16)4.7 信息公布 (16)4.8 应急响应变更与终止 (16)5 调查评估与总结 (17)5.1 调查评估 (17)5.2 总结分析 (17)6 应急保障 (17)6.1 人力保障 (17)6.2 资金保障 (18)6.3 物资保障 (18)6.4 交通保障 (18)6.5 通信电力保障 (18)6.6 培训演练 (19)7 预案管理 (19)附件1 (20)附件2 (21)附件3 (22)附件4 (34)1 总则1.1 编制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为预防灾害性天气、减轻气象灾害,规范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响应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结合青海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应对气候变化地方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应对气候变化地方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24•【字号】青政[2008]58号•【施行日期】2008.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气象综合规定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应对气候变化地方方案的通知(青政[2008]58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青海省应对气候变化地方方案》已经省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二00八年七月二十四日青海省应对气候变化地方方案前言气候变化是当前人类社会普遍关心的关系到环境保护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
为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约定的有关义务,国务院专门制定下发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明确了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国家到2010年应对气候变化的具体目标、重点领域及其政策措施,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健全体制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实施《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总体要求,落实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的作用,增强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
青海作为青藏高原的主体部分,既是我国乃至整个东亚地区气候变化的“敏感区”和生态环境的“脆弱区”,也是我国生物物种形成和演化的中心之一。
其独特的生态系统是我国“生态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系国家生态安全方面不仅地位特殊,而且作用显著。
青海是我国最重要的水源地,既有星罗棋布的内陆湖泊,又有纵横交错的江河溪流,被誉为“江河源头”、“千湖之地”和“中华水塔”,黄河49%的水量、长江26%的水量,澜沧江16%的水量从青海流出,哺育了中国半数以上的人口,支撑了江河流域的经济社会发展。
长期以来青海省委、省政府在大力发展社会经济的基础上,高度重视我省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将实施人工增雨、保护环境和节能减排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常抓不懈,取得显著成效。
黄河上游河曲地区人工增雨作业雷达资料的应用分析
l ℃ m。 7I D
字化天气雷达协助作业指挥 , 共开机观测 14 , 5h获取 在有较完整资料的 1 次作业 中前后各项雷达参 2 雷达 回波图 56张。 7 数 都有明显变化 : 利用该雷达观测资料 , 结合地面观测资料, 通过 ①回波 强度显 著增 大 ( .B 的有 5次 , ≥1o ) 占
作业前后各雷达参数的变化 , 对黄河上游人工增雨作 业的催化效应进行初步分析。
并在第 3rn以后又较快扩大 , 5i a 且接近最大极值。 强中心高度在作业后 2rn内较快抬高, 0i a 随后较 0 i 时强中心高度已仅为 80 。据 a 0m 业耗弹量为 l 发 , 2 降水时间段为 c . — 75, l 0 0 : 过程 快降低。在第 5rn 54 6 降水量为 69 m 平均雨强 :. a h . , a r 24 n 。 m/ 此可认为, 20m左右高度、. — . 在 0 0 50 60 B强度时 , 强 中心高度即为大水滴且水滴数量最多处。 如表 2 所示 : 作业后 1 i 5 n内回波强度迅速 增 a r
4 个例分 析
高, 35 由 .B升至 6 佃 , . 最高升速达每分钟03 , .B 第
31n , 0l 后 才缓慢降至 55 , / i . 并较长时间维持。 B 作业时云顶高度已在 100 00m处 , 这已是较少见
为进一步验证催化效果, 选出雷达资料完整的两 的云顶 高度。而 在作业 结束 5 i , mn后 即刻升 高至 次作业过程 , 选取相近仰角的 P I P, 根据云移向而取相 80 。其间有短时间的 回落后 , 0m 在第 2rn , 5 i起 又急 a
青海省春季一次积层混合云飞机人工增雨作业个例分析
青海省春季一次积层混合云飞机人工增雨作业个例分析王丽霞1周万福1张莉燕1王启花1杨雪玲2李京梅3(1 青海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西宁 810001;2 西安地球环境创新研究院,西安 710061;3 青海省西宁市气象局,西宁 810003)摘要:利用中国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中心下发的CPEFS模式产品,结合雷达、卫星及自动站降水等观测资料,从作业条件分析、作业实施情况以及作业效果等方面,对2021年青海省春季一次积层混合云飞机人工增雨个例进行分析探讨。
结果表明:此次降水过程系统水汽充足,有一定的增雨潜力,具备开展人工增雨催化的条件;作业区云体密实,过冷水丰富,催化部位位于云中上层,催化层温度为-16~-12 ℃,催化区域和催化高度合理;实施飞机播云作业后,作业影响区云体雷达和卫星参量上均有较明显的反映,结合人工催化前后作业影响区和对比区地面站点小时降水量的变化特征,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此次飞机人工增雨作业对目标云体的发展和维持起到了促进作用,催化播云效果较明显。
关键词:增雨潜力,飞机人工增雨,效果分析,青海DOI:10.3969/j.issn.2095-1973.2023.04.007A Case Analysis of an Airplane Artificial PrecipitationEnhancement Operation with Spring Cumulus Embedded Stratus in Qinghai ProvinceWang Lixia1, Zhou Wanfu1, Zhang Liyan1, Wang Qihua1, YangXueling2, Li Jingmei3(1 Meteorological Disaster Prevention Technology Center in Qinghai Province , Xining 810001; 2 Xi’an Institute forInnovative Earth Environment Research, Xi’an 710061; 3 Xining Meteorological Bureau of Qinghai Province, Xining 810003) Abstract: Using the CPEFS model products issued by the Weather Modification Center of China Meteorological Administration, combined with observation data such as radar, satellite and automatic station precipitation, a case analysis of airplane artificial precipitation enhancement operation with spring cumulus embedded stratus in Qinghai Province in 2021 is conducted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operation conditions, operation implementation and operation results. The results show that (1) the precipitation process system had sufficient water vapor, which had a certain potential of precipitation enhancement, and had the conditions to carry out artificial precipitation enhancement operations; (2) The operation area had dense clouds and abundant subcooled water, the catalytic site was located in the upper layer of the cloud, and the temperature of the catalytic layer was about -16~-12 ℃, thus with appropriate catalyst area and height. Afte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aircraft cloud seeding operation, the impacts of the operation were clearly reflected by radar and satellite parameters. The comparison between the variation characteristics of hourly precipitation of ground stations from the operation area and those from the comparison area indicates that the aircraft artificial precipitation enhancement promoted the development and maintenance of the target cloud body to a certain extent, with obvious effect of cloud seeding.Keywords: precipitation enhancement potential, aircraft artificial precipitation enhancement, effect analysis, Qinghai收稿日期:2022年5月12日;修回日期:2022年9月26日第一作者:王丽霞(1990—),Email:通信作者:张莉燕(1995—),Email:资助信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2165008);中国气象局西北区域人影建设研究试验项目(RYSY201903);青海省科技厅研究项目(2021-ZJ-745)0 引言青海省位于青藏高原东北部,其东部地区是省内主要的粮食、蔬菜等农作物产区,也是春季干旱易发区,素有“十年九旱”之称[1]。
《青海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省政府56号令
青海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2006年12月22日省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6年12月31日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 44 号公布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人工影响天气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人工影响天气,是指在适当的气象条件下通过科技手段对局部大气的物理、化学过程进行人工影响,实现增(消)雨雪、防雹、消雾、防霜、森林草原防(灭)火、消除公共污染等目的的活动。
第四条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农牧、水利、林业、公安、飞行管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做好人工影响天气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防灾减灾、生态环境建设、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等需要,商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按照有关人民政府批准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开展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属于公益性事业,所需经费列入该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
第六条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外,其他组织或个人要求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活动的,由申请人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报省气象主管机构批准后实施,其费用由提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要求的组织或个人承担。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依照公益性事业用地征用程序办理。
第八条省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在防灾减灾、气候变化、生态环境变化、云水资源变化以及保障农牧业生产安全等方面影响的研究,开展空中云水资源的普查、评估、区划以及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效果评估。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工增雨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工增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03.07.22•【字号】青政办[2003]102号•【施行日期】2003.07.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气象综合规定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工增雨工作的通知青政办[2003]102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最近,省政府决定在黄河上游地区扩大人工增雨作业。
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对人工增雨工作的领导。
近年来,我省人工增雨工作不断得到加强,作业范围进一步扩大,为防御气象灾害、改善生态环境、增加河流流量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今年以来,由于黄河上游无有效降雨,黄河来水减少,牧区及黄河沿岸地区出现干旱,已严重影响到我省工农业生产。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人工增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人工增雨工作,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人员落实到位、后勤保障到位、物资供应到位,保证人工增雨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认真组织实施人工增雨项目。
各级气象部门要按照省气象局制定的人工增雨作业实施方案,制定相应的作业布点方案、指挥方案和天气预报保障方案,掌握时机,形成合力,联网作业,加大作业力度,扩大作业面积。
各作业点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天气变化情况,抓住每一次天气过程,认真开展作业。
三、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干部群众的宣传教育,特别要教育农牧民群众识大体、顾大局,积极配合气象部门做好人工增雨工作,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对干扰和影响人工增雨工作的行为要进行劝说和制止。
四、规范操作,确保安全。
各级气象部门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教育,保证作业人员严格按照作业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必须在批准的空域和作业时限内进行。
青海省人工增雨天气报转换系统设计
青海省人工增雨天气报转换系统设计
李有宏;马元仓;等
【期刊名称】《青海气象》
【年(卷),期】2002(000)004
【摘要】人工增雨对预报服务的要求较高,由于资料传输的时效及准确性影响着预报服务的质量,根据2002年《春季人工增雨天气报告》,结合预报服务实际情况,青海省气象台研制了“青海省人工增雨天气报转换系统”,这一系统的研制对今后人工增雨期间预报人员及时掌握各站的天气情况,提高人工增雨预报服务质量起到积极的作用。
【总页数】3页(P45-47)
【作者】李有宏;马元仓;等
【作者单位】青海省气象台,西宁810001;青海省气象台,西宁81000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P481
【相关文献】
1.西藏地区不同降水天气系统自然降水特征及人工增雨天气条件分析 [J], 央金白姆;益西卓玛;加勇次成;周洪莉
2.甘肃省飞机人工增雨天气系统分型和天气特点 [J], 李宗义;庞朝云
3.赴泰国人工增雨机技术及人工影响天气技术考察报告 [J], 陈跃;卢广献;
4.青海省《人工增雨天气报告电码》的编制及应用 [J], 王治邦;何生存;郭三刚;景
拉萍
5.我国中部区域人工增雨天气系统分型及典型天气系统特点 [J], 杨敏;黄毅梅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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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地面人工增雨作业条件指导预报
(2008年第45期)
制作:青海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决策指挥中心 2008年7月21日
2008年7月21日10时地面人工增雨作业条件指导
一、未来趋势预报
2008年7月21日白天:海西、玉树、五道梁、沱沱河晴间多云,省内其余地区多云有阵雨。
2008年7月21日夜间到2008年7月22日白天:五道梁、沱沱河多云转小雨,西宁、海东、海北、果洛东部阵雨转晴,省内其余地区晴。
二、人影指导产品分析
今天模式预报产品给出的云水含量、云顶温度、冰晶浓度、总总降水量产品显示,21日我省玉树、海西、五道梁、沱沱河有多云,省内其余地区多云有阵雨,我省海西、玉树、五道梁、沱沱河地区基本具备增雨的云层及云物理条件,需做好地面增雨作业准备。
图1500hPa 6小时云水含量预报图2 2008072108-072208总降水量预报
图3 072108云顶温度图4 500hPa 6小时冰晶浓预报度
图5 072108总水凝物
三、综合分析
通过对7月21日08时天气形势及人影指导产品的综合分析,24小时时段内, 我省玉树、海西、五道梁、沱沱河有多云,省内其余地区多云有阵雨。
四、作业建议
21日白天到夜间我省玉树、海西地区基本具备增雨的云层及云物理条件,需抓住地面增雨作业机会。
签发:张伟亮值班员:马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