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
侵权责任法期末复习重点
一、归责原则㈠过错责任原则存在侵害行为;造成损害后果;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具有主观过错。
(民法中的过错包括故意、一般过失、重大过失;区分一般过失与重大过失主要看行为人的专业水平)㈡无过错责任原则存在侵害行为(无过错责任中,合法行为造成第三人损害的仍然要承担责任,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中即使驾驶员无过错也要承担10%的赔偿责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中即使排污者能够证明符合排放标准也不能免责);造成损害后果;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㈢公平补偿规则受害人与行为人都不存在过错;属于民事法律规定的适用公平责任的情形。
⑴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暂时失去心智的情形: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⑵高空抛物坠物:由可能的加害人予以补偿;⑶紧急避险情形:紧急避险人可以适当补偿,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⑷见义勇为行为: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予以补偿;双方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应当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
㈣债权受到侵害不适用侵权责任的救济途径。
二、共同侵权㈠教唆、帮助侵权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教唆、帮助完全民事能力人——教唆帮助人与行为人一同承担连带责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教唆帮助者单独承担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未尽到监护义务的,与教唆帮助者一同承担按份责任;㈡共同危险行为数人共同实施危害他人人身、财产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又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共同侵权人能够指明具体侵权人的,可以免责。
㈢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原因力竞合:数行为都能单独导致损害后果——数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原因力结合:数行为单独实施不会导致危害后果,一同实施却导致了损害后果——数行为人承担按份责任。
三、免责事由㈠意外事件㈡正当防卫㈢紧急避险人为原因:由险情引起人承担民事责任;自然原因:避险人采取的必先措施无不当的,原则上不承担责任,但是受害人要求补偿的,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
侵权责任法期末重点
侵权责任法期末重点侵权责任法是调整侵权行为及其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对于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侵权责任法期末复习的重点内容:一、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判断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因素。
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加害行为加害行为是指行为人实施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加害行为可以是作为,如故意殴打他人;也可以是不作为,如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人未履行其义务导致他人损害。
2、损害后果损害后果是指因加害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不利后果,包括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精神损害等。
损害后果应当是客观存在的、可以确定的。
3、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指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判断因果关系的标准通常有相当因果关系说、必然因果关系说等。
4、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后果,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损害后果,但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
二、归责原则归责原则是确定侵权责任归属的依据和标准。
侵权责任法主要规定了以下几种归责原则:1、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侵权责任的基本条件。
受害人需要证明行为人存在过错,才能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2、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不论行为人是否有过错,只要其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除外。
常见的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包括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等。
3、公平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在当事人双方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但依照法律的规定又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况下,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受害人的损害、双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的基础上,由双方分担损失。
三、共同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形。
侵权责任法课程思政的基本要素
侵权责任法课程思政的基本要素
侵权责任法课程思政的基本要素包括以下几方面:
1. 侵权行为:侵权责任法中的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侵犯人身权、财产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益的行为。
2. 主体:侵权行为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他们在侵权行为中承担相应的责任。
3. 客体:侵权行为的客体是指被侵害的权益或利益,包括人身权、财产权、名誉权等权益。
4. 因果关系:侵权责任的形成必须具备因果关系,即侵权行为必须与侵害结果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5. 过错:侵权行为必须是有过错的行为,即主体在实施侵权行为时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没有履行应有的注意义务。
6. 损害结果: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害结果是形成侵权责任的基础,被侵权人应当遭受实际的损害。
通过以上要素的分析和权衡,可以确定侵权责任的存在与范围,并依法判断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时,课程思政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通过学习侵权责任法等法律知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道德观念,增强法律素养。
侵权责任法 自考教材
未知驱动探索,专注成就专业
侵权责任法自考教材
侵权责任法是中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部法律,也是中国法学界的重要学科之一。
它规定了在民事关系中,当一个人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时,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法涉及到多个方面的责任,包括人身伤害责任、财产损害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等。
自考教材是指自学考试的教学材料,它是用于指导和帮助考生自主学习和备考的教材。
自学考试是一种以独立自主学习为基础,通过考试得到学历证书的教育形式。
自考教材一般由教育部门、教育机构或考试机构编写和出版,它包括了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案例分析、解题技巧等内容。
因此,侵权责任法与自考教材并不直接相关。
如果你需要了解侵权责任法的相关内容,可以参考相关的法律学教材或者法律法规。
如果你想获得自考教材,可以向自考相关部门或考试机构咨询。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09.12.26•【文号】主席令第21号•【施行日期】2010.07.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侵权责任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09年1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第三章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第四章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第五章产品责任第六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第八章环境污染责任第九章高度危险责任第十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第十一章物件损害责任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保护范围】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被侵权人的请求权】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条【法律责任的聚合与民事责任优先原则】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条【本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其他法律对侵权责任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章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第六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各章》课件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对网络侵权行为的处罚和赔偿机制,以保护网络安全和个人权益。
3 网络侵权纠纷的解决
侵权责任法也提供了解决网络侵权纠纷的途径和方法,以促进网络安全和良好发展。
侵权责任法第五章:侵权责任的消除、减轻和 免除
免责事由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一些特殊情 况下的免责事由,以减轻侵权 人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法鼓励对受害人的精神损 害进行赔偿,以使受害人得到公正 赔偿。
道歉赔偿
侵权责任法允许受害人要求侵权人 公开道歉,以维护受害人的名誉和 形象。
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实施补救
1
侵权行为停止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相关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强制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
2
证据保全
侵权责任法保障当事人获取、保全证据的权利,以确保侵权纠纷的公正审理。
3
司法救济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受害人可以通过诉讼等司法途径获得实质救济,维护自己的合 法权益。
侵权责任法要求证明有违法行为、损害发生、因果关系和过错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一章:一般规定
法定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法定侵权责任的范围和适用条件,保护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
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
侵权责任法明确了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责任制度,以确保公平和合理的赔偿。
保护期限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索赔的时效性,以保护受害人的权益。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因侵权行为应向受害人支付的经济赔偿。
2
损害赔偿范围
侵权责任法界定了赔偿范围,包括经济损失、精神损害赔偿、医疗费用等。
3
赔偿方式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赔偿的方式,可以是经济赔偿、道歉、恢复名誉等。
侵权责任法第四章:网络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的条款范围
侵权责任法的条款范围侵权责任法是保护个人与单位的合法权益的法律工具,适用于我国民事侵权行为。
该法律明确了责任主体、侵权行为、损害赔偿等方面的规定,为保护公民与法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首先,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了责任主体。
根据该法,任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因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而造成损害的,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包括个人、企业、政府部门等各类主体,无论是法人还是非法人,都不能违反他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了哪些行为构成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包括民事主体的违法行为和过失行为。
民事主体的违法行为指的是擅自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如盗用他人的商标、侵犯他人的隐私等。
过失行为指的是因为疏忽、疏忽大意或者违反管理规定,导致他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无论是主观故意还是过失行为,只要存在侵权行为,都会引发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侵权责任法明确了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民事主体应当承担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赔偿责任主要包括经济损失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
经济损失赔偿是指侵权行为直接导致的经济损失,如财产损失、利润损失等。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因侵权行为造成的精神上的伤害,包括精神痛苦、名誉损害等。
综上所述,侵权责任法的条款范围包括责任主体、侵权行为和损害赔偿责任三个方面。
这些规定为公民和法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护,同时也对所有人提出了警示,要防止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只有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我们才能维护社会正义、构建和谐的社会秩序。
侵权责任法案例分析题
侵权责任法案例分析题
侵权责任法案例分析。
侵权责任法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的法律规范。
在日常生活中,侵权行为时有发生,因此侵权责任法案例分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下面我们通过几个案例,来深入分析侵权责任法的适用情况。
案例一,小明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一篇文章,内容涉及到了某品牌的商业机密。
该品牌公司因此遭受了经济损失,于是起诉小明构成侵权行为。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小明的行为涉及侵犯了他人的商业秘密权,构成了侵
权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小明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品牌公司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例二,小红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一篇文章,内容涉及到了某个公众
人物的隐私信息。
因此,该公众人物对小红提起了侵权诉讼。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小红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构成了侵权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小红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公众人物的精神损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例三,某公司在其广告中使用了另一家公司的商标,导致后者的商标权受到
侵害,因此起诉前者构成侵权行为。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某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另一家公司的商标权,构成了侵
权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某公司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另一家公司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侵权责任法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
序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侵犯他
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法律成为我们共同遵循的准则,共同建设和谐社会。
《侵权责任法》》课件
弘扬法治精神
呼吁大家关注和学习法律知 识,积极宣传侵权责任法。
强化权益意识
建议大家增强自身的权益意 识,及时采取维权措施。
寻求法律支持
提醒大家在维权过程中,可 以寻求法律支持和帮助。
总结
总结侵权责任法的要点和实际应用。
法律平衡
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司法公正 和依法维权。
权益保障
建立健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的权益保障体系,维 护公民合法权益。
详细讲解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和标准。
侵权责任法的适用性
了解侵权责任法在生活和工作中的适用范围和情况。
1
特殊情况下的适用性
2
介绍侵权责任法在不同特殊情况下的
适用性。
3
侵权责任法的适用范围
解释侵权责任法在不同领域中的适用 情况。
实践案例
通过实际案例,详细讲解侵权责任法 的适用情况和影响。
维权建议
提供关于侵权维权的实用建议。
赔偿公正
确保侵权损害赔偿的公正和合 理。
侵权责任
了解侵权责任和其基本要素。
侵权责任的基本要素
解释构成侵权责任的要素和其“过错责任制”和“无过错责任制”两种形式。
侵权责任的免除和减轻情形
详细讲解哪些情况下可以免除和减轻侵权责任。
侵权损害赔偿
了解侵权损害赔偿和其计算方法。
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
介绍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和种类。
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
《侵权责任法》PPT课件
了解侵权责任法及其适用情形,帮助您在生活和工作中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 益。
导言
了解侵权责任法前的基本事项。
引言
解释侵权责任法在新时代的重要性。
侵权责任法概述
《侵权责任法》常考知识点
《侵权责任法》常考知识点侵权责任法是中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法律,旨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
以下是侵权责任法中常考的知识点:一、侵权的概念和特征:《侵权责任法》对侵权的概念进行了明确规定:侵权是指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侵犯人身权益、财产权益和非财产权益等。
侵权应满足下列几个特征:主体是侵权人,客体是权益,行为是侵权行为,损害是侵权结果。
二、侵权行为的形式和主体:侵权行为有多种形式,如行为人非法侵入他人领地、非法使用他人财物、传播虚假信息等。
侵权行为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侵权责任需依法承担。
三、侵权行为的构成和举证:构成侵权行为需要满足三个条件: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损害结果与行为人的过错有因果关系。
侵权行为的主体需要充分证明侵权事实,并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四、侵权责任的种类和承担方式:侵权责任分为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民事责任需要侵权人承担赔偿、恢复损失或者消除危险等责任。
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赔偿等。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可以是连带责任、主体责任和过错责任等。
五、侵权赔偿的范围和标准: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需要由侵权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侵权赔偿的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合理支出和利益损失等。
侵权赔偿的标准主要有实际损失、合理支出、利益损失、精神损害赔偿等多种形式。
六、侵权行为的责任免除和减轻: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侵权人可以主张责任免除或责任减轻的理由。
例如,侵权人能够证明自己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没有过错,或者能够证明损害结果与自己的行为无因果关系。
七、侵权的公法性和私法性:侵权责任涉及到公共利益和个体权益两个方面,既具有一定的公法性,也具有明显的私法性。
公法性表现在侵权行为涉及到国家权力机关的行政处罚等。
私法性表现在侵权责任主要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
八、不同类型侵权责任的特点:九、侵权责任的诉讼时效:侵权行为引发的诉讼时效受到法律的限制,需要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提起诉讼。
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王利民
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王利民侵权责任法是我国民法体系中的重要法律法规,是维护公民的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法律工具。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在侵权行为中的归责原则,即侵权人应当为其行为导致的损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归责原则是侵权法领域中的核心原则,对于保护个人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责任主体的界定。
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了侵权行为的责任主体。
一般来说,法律上主要将侵权责任主体分为个人和单位两类。
个人侵权责任主要由自然人承担,而单位侵权责任主要由法人、非法人组织承担。
这种明确的界定有助于保护个人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损害赔偿的责任。
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应当由侵权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对于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依据是侵权行为的过错原则和因果关系原则。
这意味着只有在侵权人有过错的情况下,才会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损害赔偿的数额也应当与侵权行为的结果成正比,即依据因果关系确定赔偿数额。
第三,举证责任的归属。
在侵权行为中,举证责任是各方当事人必须承担的责任。
侵权法通常规定,侵权人应当举证证明其没有过错或者行为没有造成损害,而被侵权人则应当举证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
这样的归责原则有利于保护合法权益,避免不法行为的逃避和规避。
第四,民事责任的归属。
侵权责任法还规定了损害赔偿的责任归属。
根据侵权法的规定,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一般由侵权人承担,但在一些情况下也可以由单位、监护人等其他主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个原则规定了责任的划定,有利于保护权益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是侵权法中的核心原则,明确了侵权行为中责任主体的界定、损害赔偿的责任归属、举证责任的归属和民事责任的归属等方面。
这些原则的确立,有利于保护个人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
同时,也为侵权责任的界定和赔偿制度的完善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的名词解释
侵权责任法的名词解释侵权责任法是指针对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在现代法律体系中,侵权责任法被视作民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涉及的范围广泛,内容复杂。
一、侵权责任法的基本概念和性质侵权责任法可以解释为规定因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而导致赔偿责任的一门法律学科。
它是对个人行为在法律上所做出的约束,以保护社会成员的平等权利和合法利益。
侵权责任法的性质既包括民事性质,也包括公益性质。
以民事性质而言,侵权责任法主要针对个体之间的赔偿关系。
而从公益性质来看,侵权责任法则追求社会公平、公正和道德实践。
二、侵权责任法的主体和对象侵权责任法中的主体既包括个人,也包括法人。
个人主体包括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尚未成年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赋予其相应的侵权责任。
而法人主体则指公司、企业等组织机构。
侵权责任法的对象则是被他人侵权的各个主体,即被侵犯权益的个人或法人。
同时,侵权责任法还涉及到对公共利益的保护,例如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
三、侵权责任法的侵权行为和侵权责任侵权行为是指个人或法人在行为上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或侵犯。
侵权行为可以是故意的,也可以是过失的。
故意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明知或应当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给他人造成损害,但依然故意实施的行为。
而过失侵权行为是指虽未具有故意,但因疏忽大意或违反注意义务而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
侵权责任即为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法律责任。
四、侵权责任法的责任类型侵权责任法根据操作性区分,可以分为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
主观责任是指对于故意侵权行为,在行为人明知或应当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情况下,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客观责任则是指对于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行为人即使没有故意,但其行为本身就存在危险性,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五、侵权责任法的赔偿标准和方式侵权责任法的赔偿标准可以分为实际损失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实际损失赔偿是指对于损害行为所造成的具体经济损失,如医疗费用、财产损失等,在侵权责任法的指导下,行为人应当予以补偿。
自考侵权责任法14081笔记
自考侵权责任法14081笔记一、侵权责任法的概述。
1. 概念。
- 侵权责任法是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的法律。
这里的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2. 功能。
- 补偿功能:侵权责任法主要的功能是对受害人遭受的损害进行补偿。
例如,在交通事故中,侵权人对受害人的医疗费用、财产损失等进行赔偿,使受害人的损失得到弥补。
- 预防功能:通过规定侵权人的责任,对潜在的侵权人起到警示作用,预防侵权行为的发生。
如企业知道生产伪劣产品可能面临巨额侵权赔偿,就会加强产品质量控制。
- 制裁功能:对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进行否定性评价,在一定程度上对侵权人进行制裁。
例如,故意侵害他人名誉权的侵权人除了要赔偿受害人的精神损失外,其侵权行为还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
二、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1. 过错责任原则。
- 概念: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归责的依据和最终要件。
即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不承担侵权责任。
- 适用范围:一般侵权行为大多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例如,甲在走路时不小心撞到乙,致使乙受伤,如果甲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如乙突然从拐角处冲出,甲来不及避让),则甲不承担侵权责任。
- 过错的认定:包括故意和过失。
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
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结果,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的主观心理状态。
2. 无过错责任原则。
- 概念: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 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一些特殊侵权行为,如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环境污染致人损害、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是1993年12月26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于1994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一部民法通则。
该法规定了侵权行为的种类、侵权行为的后果和侵权责任的承担等重要内容。
下面分别进行具体阐述:一、侵权行为的种类侵权是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民事侵权和刑事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民事侵权行为包括:损害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婚姻家庭权利、姓名权、荣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损害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经营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
刑事侵权则是指侵犯刑法规定的罪行的行为,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盗窃等行为。
二、侵权行为的后果对于民事侵权行为,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
该法规定了一种损害赔偿的方式,即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而对于刑事侵权,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三、侵权责任的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权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赔偿损失的责任。
侵权人应赔偿因其侵权行为所给被侵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因此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等。
(二)消除侵害的责任。
侵权人应当消除侵权行为造成的影响,恢复被侵权人的名誉和声誉。
(三)承担惩罚性赔偿的责任。
如果侵权人的行为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害特别严重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惩罚性赔偿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是民事法律的一项重要法规,它规定了侵权行为的种类、侵权行为的后果和侵权责任的承担等方面的内容。
该法的规定为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侵权责任法 自考教材
侵权责任法自考教材
侵权责任法是我国民法典中关于维护著作权及其他权益的重要法律规定。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著作权人、发明人、企业名称权人、商标权人、专利权人等权利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侵权人应当承担何种责任,并且明确了各方责任的界限和适用条件。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多种侵权行为,如盗版、抄袭、仿冒、侵犯商业秘密等,涉及到众多领域。
同时,该法还规定了维权程序、救济措施及侵权人的处罚规定,以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除了侵权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外,侵权行为还有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对于严重侵犯他人权益的侵权行为,依法从重惩处,加大维权成本,达到威慑效果。
因此,侵权责任法是保护知识产权和创新的重要法律工具,积极推动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发展。
对于广大的企业和个人来说,秉着尊重知识产权、规范经营的理念,加强对侵权法律知识的了解与应用,是维护自己权益和合法发展的重要手段。
侵权责任法的体系
侵权责任法的体系引言侵权责任法是民法中的一个重要分支,旨在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序良俗。
本文将从侵权责任法的体系角度进行论述,包括侵权的构成要件、侵权责任的主体、侵权责任的种类以及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等。
一、侵权的构成要件侵权的构成要件是侵权责任法体系的核心。
侵权行为需要满足以下三个要件:主体要件、客体要件和行为要件。
1. 主体要件主体要件是指侵权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实体。
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
2. 客体要件客体要件是指侵权行为必须对他人的合法权益产生侵害。
合法权益包括人身权益、财产权益和精神权益等。
3. 行为要件行为要件是指侵权行为必须是有意为之或过失导致的。
有意为之是指主观上明知侵权而故意实施的行为;过失是指主观上没有明知侵权,但应当具备某种特定的注意义务,未履行注意义务导致的行为。
二、侵权责任的主体侵权责任的主体可以分为自然人和法人实体。
自然人包括成年人、未成年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人实体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侵权责任的主体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侵权责任的种类侵权责任的种类包括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害需要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刑事责任是指侵权行为达到一定程度,触犯刑法规定,侵权人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
1. 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侵权责任法体系中的主要内容。
侵权人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财产损失赔偿是指侵权行为导致被侵权人的财产受到损害,侵权人需要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精神损害赔偿是指侵权行为导致被侵权人的精神受到损害,侵权人需要赔偿相应的精神抚慰金。
2. 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侵权责任法体系中的附属内容。
侵权行为严重到达刑法规定的程度,侵权人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
刑事责任的目的在于惩罚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
四、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直接责任和连带责任。
侵权责任法的功能
侵权责任法的功能侵权责任法是我国民法典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功能十分明确。
侵权责任法旨在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释侵权责任法的功能。
首先,侵权责任法有助于维护公共秩序。
在现代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日益频繁,有时难免会发生争执和冲突。
侵权责任法通过规定各种侵权行为的责任原则和赔偿标准,明确了人与人之间的行为规范,提供了一种公共秩序的保障。
当个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通过侵权责任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从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稳定和正常运行。
其次,侵权责任法有助于促进社会的经济发展。
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侵权行为可能会给个人和企业带来经济损失。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侵权行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为个人和企业提供了一种法律保障和预测标准。
这不仅可以为每个人提供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同时也可以促进人们更加积极地参与经济活动,增强对市场经济的信心和信任。
再次,侵权责任法有助于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
在社会的发展进程中,弱势群体往往容易受到侵犯和欺压。
侵权责任法通过规定对侵权行为的追责和赔偿责任,有效地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例如,对于受侵犯的消费者和劳动者,侵权责任法提供了一种维权的手段和途径,使他们能够捍卫自己的利益。
这有助于构建一个公平、平等、和谐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最后,侵权责任法有助于培养全民法治意识。
侵权责任法的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协同配合和共同参与。
通过学习和了解侵权责任法,每个人可以更加清楚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这不仅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也有助于提高人们对法律的尊重和遵守度,培育全民法治意识,推动社会的文明进步。
综上所述,侵权责任法具有多种功能。
它不仅为维护公共秩序、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培养全民法治意识做出了积极贡献。
侵权责任法在社会治理和法治建设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为建设法治社会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石。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案例一:
判决结果显然说明各被告人都负有不同程度的责任,那么法院区分各被告人责任又是依据什么呢?过错原则。
本案承办人赵法官解释:因高压电造成人身损害的,由电力设施产权人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但对因高压电引起的人身损害是由多个原因造成的,按照致害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原因力确定各自的责任。
致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致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本案中,担礼村民委员会、担礼村经济合作社未经规划部门和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即在高压输电线路下方开挖鱼塘,并将鱼塘发包给刘建设经营;刘建设又使用刘士河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事垂钓经营。
对此,担礼村民委员会、担礼村经济合作社应承担其违规开挖鱼塘和发包后,未尽到相应的监管责任及安全保护职责的责任。
门头沟供电公司作为电力设施产权人和监督管理人,在发现担礼村民委员会在高压电路防护区内违章建鱼塘后,未严格照章履行职责,对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虽与村委会签订了电力设施防护协议,却对协议的履行未实施严格的监管责任,没有尽到其职责范围内的义务,因此,门头沟供电公司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刘建设在承包鱼塘后,使用刘士河的营业执照从事垂钓经营,且未经担礼村民委员会和担礼村经济合作社同意,将其承包鱼塘中的其中之一转包给胡俊孝经营垂钓,作为转包人和营业执照所有人,刘建设和刘士河应意识到在高压线路下经营垂钓的危险性,却放任经营,应与胡俊孝承担连带责任。
胡俊孝作为经营者,明知道在高压线路下进行垂钓的危险性,其虽在鱼塘北岸高压线杆下设置有警示标志牌,但却疏于管理,未尽到相应的经营管理职责,对白某的死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白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有正确的认识,由于其未尽到注意义务,致其使用的鱼杆与鱼塘上空的高压电线接触,导致被电击后死亡,对此,其应自负相应的责任。
白某的
医疗费、合理的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和死亡赔偿金应作为赔偿范围,由各责任方按照各自的责任承担赔偿义务。
案例二:
12.体内留针头,43年后索赔被驳回不妥
1962年出生的于某,日前将鞍山铁西某医院起诉至法院。
于某诉称,他一岁患病到该医院治疗,静脉注射完毕时,由于医院医护人员处置不当,输液用的针头突然断裂留在腕部血管中。
医院为于某实施了手术,然而手术失败,针头没有取出来。
由于保护措施不当,针头顺血液流入肩部卡住。
医院为他再次进行手术,针头突然随血液通过心脏流到肺部,手术再次失败。
当时医院承诺,今后终生为于某免费治疗。
于某认为,43年来针头仍留在他的肺部,给他和他的家属造成巨大精神压力。
由于手术造成于某颈部歪斜,给于某生活及工作带来极大不便,为此要求医院支付取针费10万元,残疾补助费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2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由于本案事故发生在1963年,《民法通则》1987年1月1日施行时,于某民事权利被侵害已超过20年。
于某在《民法通则》实施后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该诉讼时效依法应从1987年1月1日起计算,一年后诉讼时效期间完成。
原告提出诉讼主张时,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因此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点评】
对于这个案件的判决,我也不赞成。
理由是,本案不应当适用诉讼时效期间完成而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不错,《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在《民法通则》实施之前发生的侵权行为案件,其诉讼时效的计算应从1987年1月1日开始,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按照这样的规定,似乎法院的判决并没有错误。
但是,我们应当看到的是,当一个侵权行为一直在持续的时候,其侵权行为并没有终结,仍然在继续,因此,其诉讼时效期间并没有开始计算,只要侵权行为没有结束,受害人任何时候都可以请求加害人承担侵权责任。
我们还应当看到的是,医院一方在当时就承诺,今后终生为于某免费治疗,这说明当事人已经排除了诉讼时效的约束,任何时候都对于某承担责任。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的法官有什么理由可以判决驳回受害人的诉讼请求呢?这样做,是不是我们的法官对于受害人还确少一点同情心呢?
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制度,是为了督促权利人尽早行使权利,而不是保护加害人的工具,如果侵权行为人都不主张诉讼时效期间完成作为抗辩理由,法院就无权援引诉讼时效期间完成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同时,对于受害人一方应当予以同情,只要具有合法的理由,就不要轻易援引诉讼时效的规定,驳回其诉讼请求,应当尽量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这个案件的判决是值得研究的,带给我们一个深深的思索。
【民法规则】
诉讼时效期间完成,是给债务人以抗辩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抗辩权。
这个抗辩权的性质是永久性抗辩权,只要合法的抗辩权一经行使,就可以永久地对抗请求权。
既然是抗辩权,就必须由债务人依法行使,不经行使诉讼时效完成产生的抗辩权,法官无权依照职权援引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诉讼时效的种类
民法的诉讼时效有以下几种:
1.普通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短期诉讼时效。
下列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
3.长期诉讼时效。
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及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期限为4年。
4.最长诉讼时效。
最长诉讼时效是指期间为20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二)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诉讼时效应从债权人能够行使请求权时起算,而债权人要能够行使请求权,原则上应当符合条件:客观上必须有受侵害的事实;主观上债权人必须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权请求权被侵害。
此处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包括知道侵害人和侵害事实两个方面。
因此《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开始计算。
诉讼时效起算有不同的情况:
1.附条件或附期限的债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或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2.定有履行期限的债的请求权,从清偿期届满之日起算。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未定有履行期限或者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的请求权,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4.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或者损害时起算。
人身伤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发现,后经检查确认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对于这类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计算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时,必须要求请求权人知道侵害事实和加害人。
5.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的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6.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的起算,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算。
7.可撤销合同受除斥期间的限制,故一方当事人就撤销合同之诉主张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合同被撤销后,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合同被撤销之日起计算。
(新增)
权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则诉讼时效期间不开始计算。
但是对此如果毫无限制,则意味着对权利人的权利保护是无期限的,因此法律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再受法律保护。
追问:
因为侵害行为有持续性、非持续行和结果未定。
有的可持续数十年之久,
如果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起计算两年。
就会出现侵害行为还在持续诉讼时效
已届满的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