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2012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2012年医考报名资格审核提交材料及排列顺序
2012年医考报名资格审核提交材料及排列顺序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助理报考执业的提交执业证明及考核合格证明。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1张(报名时带原件留复印件);临时身份证应与户籍证明配合使用(打印的、带照片的正规户籍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助理报考执业的需提交《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试用机构是一级以下医疗机构或个体诊所的,需提交副本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县(区)卫生局公章。
试用机构为个体诊所的,还须提交法人(负责人)的《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试用机构为村卫生(所)室的,还须提交法人《乡村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获得医师资格证书5年以上。
注意: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不能作为报考执业助理医师的试用机构。
8、研究生以上毕业当年考试的需提交:第一学历毕业证;研究生学生证(入学时间须满足2012年为毕业当年);学校研究生处出具的准予该生2012年毕业证明及其所学专业;学校教学医院出具的实习证明。
非临床类专业不能报考;第一学历不能报考者,不能报考。
9、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人员报考必须提交区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同意证明;只能报考临床类别及中医类别。
10、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复印,报名现场统一采集照片。
11、所有口腔类别考生均需提交所在试用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含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其他情况1、各类3+2大专均不允许报名,请考生自行咨询毕业学校是否获得教育部有关办学许可文件。
2、初中起点五年制临床专业大专必须从乡以下医疗机构报名,并且与户籍相符。
初中起点五年制临床专业大专院校名单需符合卫生部要求(《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批准部分学校试办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教育的通知》全国23所试点院校)。
3、卫生保健专业不限入学时间,必须从乡以下医疗机构报名。
2012湖南株洲市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实践技能考试成绩查询表
240
430212240S0022
熊正清
株洲市芦淞区建宁卫生院
60.5
通过
240
430212240S0023
李志强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丁西恩诊所
0
不通过
240
430212240S0024
刘一舟
茶陵县潞水卫生院清水分院
75
通过
240
430212240S0025
李科
湖南省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
80.5
通过
240
430212240S0026
江飞
醴陵市孙家湾乡卫生院
60
通过
240
430212240S0027
罗国林
茶陵县平水卫生院
69.5
通过
240
430212240S0028
殷娟
株洲市芦淞区建宁卫生院
0
不通过
240
430212240S0029
陈琛
湖南省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
0
不通过
240
尹勤
攸县莲塘坳乡卫生院
60
通过
240
430212240S0068
文彬
炎陵县中医院
50
不通过
240
430212240S0069
刘萍
攸县银坑乡卫生院
34
不通过
240
430212240S0070
陈树耀
百草园中医脊椎医院有限公司
72.5
通过
240
430212240S0071
谭建容
株洲市芦淞区曲尺卫生院
72.5
曹林
株洲中山医院
47.5
2012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须知
000000000000000002012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须知一、报名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二)报名参加2012年度卫生专业类别考试的人员,必须取得经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的学历;为确保考生报考信息的真实性,《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必须由考生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审核,考生报考单位名称与审核盖章部门一致,不得挂名报考;考生须严格遵守报考单位的属地原则,不得跨地、市报名;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
(三)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四)参加初(师)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款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取得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2、取得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3、取得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4、本专业研究生班结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五)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含计划生育专业技术资格,下同)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款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六)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来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
因工作岗位变动,须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两年。
河卫发[2012]23号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报考工作通知
老河口市卫生局文件河卫发[2012]23号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报考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及其它医疗机构: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襄阳市卫生局关于2012年医师资格报名考试工作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资格(一)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九条所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二)2011年8月31日前毕业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和公共卫生预防医学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已具有一年以上临床实践或公卫实践经历的,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三)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即2010年9月8日前注册的);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即2007年9月8日前注册的),可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四)参加湖北省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试,并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可申请参加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五)自2011年起,军队考生统一集中在武汉考点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报名资格审核、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都由武汉考点负责,襄阳市考点不再受理军队考生考试相关事宜。
(六)2010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且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并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合同,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的,可以申请参加乡镇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所依据主要文件见附件。
二、报名程序1、考生均需先登陆医学考试中心网站网上报名(已另行通知);2、考生打印报名信息表和空白试用期合格证明;3、将考生签字认可的报名信息表、承诺书(附件3)和空白试用期合格证明一并交本单位,由本单位签署意见;4、各单位收齐所有考生提交的相关资料后,并填报《登记表》(附件4)按照“属地管理和集中审核”原则报送市卫生局医政中医科初审(计生局负责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各乡镇卫生院负责本单位和本辖区卫生室,市卫生监督局负责全市营利性医疗机构);5、江山厂职工医院将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料报送卫生局医政中医科审核。
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须知(参考2011年)
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须知(参考2011年)一、报名资格报名资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卫生部发布的《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年版)》以及一九九九年以来卫生部陆续下发的有关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认定的文件为依据。
本手册在附录1中收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年版)》、《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生部关于明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情形的通知》和《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供考生查阅,其他有关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认定的文件由受理考生报名的考点提供。
附录2中提供了《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表格,供考生下载。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2011年3月1日至3月30日为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4月1日至4月14日为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网上填录个人信息及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逾期不予补报。
考生应到工作(试用)单位所在地考点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
考生工作(试用)单位与户籍所在地跨省、地区分离的,由试用单位推荐,可在试用单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军队考生从2002年起参加地方组织的实践技能考试。
根据卫医发〔2002〕37号文,从2002年起,助理医师报考医师的考生必须参加实践技能考试。
三、报名程序(一)在3月1日至3月30日期间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填录个人信息。
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点击网上报名后,应认真阅读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须知》、《报名流程》、《报名表填写说明》、《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及《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生部关于明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情形的通知》、《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等相关文件。
2012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完全指南
2012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完全指南报名时间2012年执业医师考试报名信息暂未公布,根据历年报名时间预计,2012年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时间是在2012年3月中旬~4月上旬。
考试时间2012年执业医师考试时间尚未公布,根据以往执业医师考试时间预计,2012年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时间是在6-7月份,执业医师医学综合笔试考试时间一般在9-10月份。
2011年医师考试时间确定为2011年9月17日、18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时间为2011年9月17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时间与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时间相同。
军队考生加试军事医学内容时间:执业医师为9月18日17:00-18:00;执业助理医师为9月17日17:00-17:30.请考生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考试。
报考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6号)的有关规定。
二、报考人员应按本人试用期所从事的专业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
中医类别专业的毕业生不得报考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
三、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学历,试用期在医疗机构检验科工作的,可以参加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考试。
四、具有医学营养学专业学历的,可以根据试用期的工作岗位报考临床或公共卫生类别的医师资格考试。
五、已获得临床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并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者脱产两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或者参加过省级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并系统学习了中医药基础和中医临床主要课程的,可以申请参加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已获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并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者脱产两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或者参加过省级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并系统学习了中医药基础和中医临床主要课程的,可以申请参加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关于做好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公告
关于做好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公告发布日期:2011-12-23 浏览次数:390 字号:[ 大中小 ]根据省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的通知》(湘卫人发〔2011〕44号)精神,现将我市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事项公告如下:一、报名方式、时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经过“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报考人员首先须直接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进入“2012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报名,打印《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考生须确保打印的申报表内容与在网上修改的最终报名信息一致),并填写《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携带以上表格及有关证件至当地卫生局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缴费、交表,直至完成整个报名程序。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1月8日。
三、现场资格确认时间与安排各区县市卫生局将报考人员有关表格及证件材料统一收集汇总、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由单位人事部门汇总,于2012年1月9日至2012年1月13日,按时到市政务中心市卫生局窗口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材料,且以下申报表格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证件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单纯复印件一律无效1、本人有效身份证;2、《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此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4、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1寸照片2张,2寸照片1张),登记表照片栏贴1张1寸照片,其余2张照片将上端1/3贴于申报表顶端空白处;5、毕业证或学位证书;6、报考中级资格还须提供初级资格证书,报考专业代码为301(含)至365(含)专业的考生还须提供与报考专业执业类别一致的执业医师证书;7、报考中级资格的考生须提供两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2012中医执业医师考试时间及各科分值比例(仅供2013年考生参考)
2012中医执业医师考试时间及各科分值比例(仅供2013年考生参考)第一篇:2012中医执业医师考试时间及各科分值比例(仅供2013年考生参考)2012年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考试时间:第一单元:9月8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第二单元:9月8日(星期六):下午14:00—16:30第三单元:9月9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第四单元:9月9日(星期日):下午14:00—16:302012年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各科分数比例简介:(版本1)第一单元:中医基础40;中药40;方剂40;中诊30.第二单元:西医内科50;西医诊断35;医学伦理15;传染病35;卫生法规15.第三单元:中医内科80;针灸70.第四单元:中医外科60;中医妇科50;中医儿科40.2012年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各科分数比例简介:(版本2)第一单元:中医基础40;中药35;方剂35;中诊40.第二单元:西医内科50;西医诊断30;医学伦理15;传染病40;卫生法规15.第三单元:中医内科90;针灸60.第四单元:中医外科50;中医妇科50;中医儿科50.(历年中医执业的分数线):2011年348分,2010年354分,2009年366分,2008年362分,2007年360分,2006年345分,2005年378分,2004年378分,2003年338分,2002年348分,2001年348分,2000年316分。
第二篇:中医执业医师考试心得对于中医执业医师考试要趁早复习,做好准备。
我有幸顺利通过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针对我的复习经验,谈点体会:1、书本看透,突出重点:纵观近几年中医执业医师出题点,可以清晰看出任何章节的细微不被重视的内容都很有可能出题,而且这种出题思路还有所上升的趋势,在必须把大纲要求的重点、掌握内容复习到位同时也尽量把了解的部分仔细阅读,如果由于您对部分内容重视程度不够失去了至关重要的几分习题,朋友分分小命根啊!您就可能失之交臂。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2版)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2版)我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现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如下:一、符合《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有关规定。
二、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其试用机构按《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认定。
三、试用期满一年是指当次医学综合笔试上一年1月1日至当次医学综合笔试,在试用机构累计试用时间满一年。
在多家机构试用的,应当出具各试用机构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考生报名后未按期完成试用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五、执业助理医师在当次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时执业时间达到报考执业医师规定的,可以报考执业医师资格。
六、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七、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本人取得学历的医学专业和与之相一致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
其中,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学专业毕业的报考人员,按照取得学历的医学专业报考中医类别相应的医师资格。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的,报考类别应当与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类别一致。
八、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按照规定报考同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九、研究生可以本科学历或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报考,科学学位研究生不得已研究生学历报考。
经教育部批准举办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含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学专业等七年制及以上长学制,医学教育毕业生,可以按照规定以科学学位研究生学历报考。
本科为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为中医学类或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类专业的,可以本科学历或研究生学历报考。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时,应当按照规定报考中医类别医师资格。
十、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含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学专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及已取得符合规定条件本科学历的七年制及以上长学制研究生,取得本科学历后具有1年以上临床实践训练经历的,可以以本科学历报考;在学期间不具备1年以上临床实践训练经历的,可以按照规定在毕业当年报考。
执业医师技能操作考试
执业医师技能操作考试报名时间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如下:(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2月27日~3月15日,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
(2)现场报名时间:2012年3月16日~4月6日,具体以考点通知为准。
报名方式一、网上报名步骤1、考生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上填报个人报名信息。
考生确认、保存报名信息后,系统提示“报名成功”。
步骤2、考生可以在4月中旬前,凭借“个人证件编号”及个人密码,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查询、修改个人报名信息。
步骤3、考生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可以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二、现场报名考生持所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按照所在考点的具体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提交书面报名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书等),交费,拍照(或导入数码照片),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
考试时间医师资格考试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
临床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一般在6-7月份,医师资格医学综合笔试考试时间一般在9-10月份。
2012年医师实践技能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时间为2012年7月1日-7月15日。
考试形式实践技能考试重点考查考生动手操作能力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职业素质、病史采集、病例分析、体格检查、基本操作和辅助检查六部分。
一、考试机构或组织(一)考试机构或组织的基本要求承担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机构或组织,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号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外,还应符合:1.实践技能考试机构或组织,应根据考试内容设置若干考站,具备实践技能考试条件,便于管理;2.考试机构或组织应设候考室,并必须明示考生须知、考试流程图和考站分布图等;3.考试机构或组织须设考试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每个考站和传递考生评分册,保证考试秩序和纪律。
(二)考试机构或组织器材配置1.临床类:(1)一般器械:听诊器、血压计、手套、叩诊锤、手电筒、压舌板、眼底镜、皮尺、棉签、手术衣、隔离衣、消毒器具、换药包、扩创包、棉垫、绷带、夹板、缝合用垫枕、三角巾、吸氧设备、导尿管、胃管、担架、硬板、穿刺包、吸痰器、心内注射器和针头等;(2)医学教学模拟人,需符合体检、换药、穿刺、导尿、吸氧、插导管、心肺复苏等操作需要医|学教育|网整理;(3)简易呼吸器、电除颤设备、多媒体计算机、耳机、投影仪、分规。
2012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须知
2012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须知2012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网上预报名,第二阶段为现场确认。
(一)网上预报名------2011年12月20日9∶00至2012年1月8日24∶002012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考生按照《网上报名操作手册》在网上进行申报。
1.注册用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网上报名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点击“考试报名入口”,在登录页面先注册登录邮箱、设置登录密码、填写校验码后登录到报名界面。
考生在网上注册的登录邮箱和密码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修改、查看、打印等操作的唯一识别依据,须妥善保管,并确认邮箱为真实有效的,以保证您丢失密码时,能收到我们发出的密码重置邮件。
每个注册邮箱和密码只能对应一个考生,不同考生不能使用同一邮箱进行报名,否则将导致考生信息丢失。
2.填写申报信息:考生可参照《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并仔细核对;因弄虚作假或填报信息错误,导致无法进行现场确认、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及后期证书发放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联系方式:考生在填写个人信息时,请填写真实的手机号码,以便我们与您联系。
4.上传照片:考生在填报信息完成后,应将本人照片上传。
请认真处理上传照片,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现场确认、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及后期证书发放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照片具体要求为:(1)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2)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45kb之间;(3)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4)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5.打印申报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请自行打印《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到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地审查盖章,供现场报名确认时使用。
关于做好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关于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10号)安排,为保证我市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报名时间和程序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1月8日为考试报名时间,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本辖区范围的报名工作。
2.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各地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1)。
现场确认:2011年12月29日至2012年1月6日各单位到卫生局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工作,报考单位携带考生《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相关的证件、材料进行确认。
网上缴费:201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我省首次实行网上缴费。
考生在现场确认通过后,重新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入口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12年1月14日至2012年1月20日。
确认后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请考生谨慎报考。
经考点、考区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报名费将于2012年3月30日前退还到缴费账号。
二、报考条件(一)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 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二)参加药学、技术专业士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取得相应的中专或大专学历;(三)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师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护、技)士工作满5年(2007年12月前取得士级资格);2. 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护、技)士工作满2年(2010年12月前取得士级资格);3. 取得相应专业本科或硕士学位(2011年毕业)。
(四)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2004年取得师级资格);2. 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2006年取得师级资格);3. 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2008年取得师级资格);4. 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2010年取得师级资格);5. 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2011年毕业)。
2012版执医考试规定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版)为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现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如下:一、符合《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号)有关规定。
二、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其试用机构按《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认定。
三、试用期满年是指当次医学综合笔试上一年月日至当次医学综合笔试,在试用机构的累计试用时间满年。
在多家机构试用的,应当出具各试用机构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考生报名后未按期完成试用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五、执业助理医师在当次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时执业时间达到报考执业医师规定的,可以报考执业医师资格。
六、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七、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本人取得学历的医学专业和与之相一致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
其中,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学专业毕业的报考人员,按照取得学历的医学专业报考中医类别相应的医师资格。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的,报考类别应当与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类别一致。
八、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按照规定报考同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九、研究生可以本科学历或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报考,科学学位研究生不得以研究生学历报考。
经教育部批准举办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含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学专业等专业七年制及以上长学制医学教育毕业生,可以按照规定以科学学位研究生学历报考。
本科为临床医学专业,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研究生为中医学类或中西医临床医学类专业的,可以本科学历或研究生学历报考。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时,应当按照规定报考中医类别医师资格。
十、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含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学专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及已取得符合规定条件本科学历的七年制及以上长学制研究生,取得本科学历后具有年以上的临床实践训练经历的,可以以本科学历报考;在学期间不具备年以上的临床实践训练经历的,可以按照规定在毕业当年报考。
201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初级)报名通知
通知
各有关人员: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初级考试)将于2012年5月19、20、26、27日举行。
目前,已开始接受网上报名,请需要报考的同志对照报考条件先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报考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于1月4日前交人力资源部,逾期者请自行前往办理。
附件:报名程序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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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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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打印《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
准备证件及材料
提交材料包括:
1. 身份证、资格证、执业证、毕业证或学位等原件及复印件
2. 报名表
3. 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二、报名确认
1.需单位统一进行确认的同志,请务必于2012年1月4日前将所有材料交人力资源部,以便统一进行现场确认;
2.自己前往考试中心确认的同志不受上述时间限制,但需留意考点规定的最终确认时间。
注:提交的证件及材料,均为原件或有效证件(原件经考试中心审验后退还),考试条件及其相关事项见网上报名文件。
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济卫医字〔2012〕11号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卫生局,济宁高新区、北湖新区社发局,兖矿集团卫生预防中心,市直及省驻济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2012年全省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报名(一)报名资格及材料:以《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和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2版)》等文件为依据。
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考生报名需提交的材料见附件1。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2月27日9:00—3月15日24:00。
请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三)现场确认:截止到2012年4月6日。
考生在网上报名结束后,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和报名资料到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料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网上报名无效。
具体现场确认时间由各报名点自行安排。
现场报名材料确认合格后,考生须缴费并在现场重新打印的带有报名编码的申请表上确认无误后签名,签名后再有错误的,考生本人负责,不再予以修改。
持过期身份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不能报考,特殊情况必须持标准的户籍证明(正规打印、带照片、盖压缝章)和临时身份证。
发现用假身份证报名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
特别提示:1、各报名点确认时,须审核考生单位,在单位前务必加上县市区名称(市直单位需标注正规名称),以便发放准考证及证书时能正确分类。
2、相片一律按要求上传,各报名点审核照片时要切实负责,不清楚的要当场退回,请考生重新提供照片,以免影响以后资格证书的发放。
3、市直及省驻济医疗卫生单位考生报名材料,报驻地辖区县市区进行确认,兖矿集团所属医疗机构报名材料报兖矿集团卫生预防中心进行确认,济宁高新区王因、黄屯医疗卫生单位考生报名材料报兖州市卫生局进行确认,柳行、洸河街道办事处医疗卫生单位考生报名材料报任城区卫生局进行确认,北湖新区医疗卫生单位考生报名材料报市中区卫生局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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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2012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部分。
现场报名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一般不接受补报名。
请广大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2月27日——3月15日。
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rmle)进行网报,并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二)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2012年3月22日——4月6日。
(节假日照常休息)
地点:株洲市卫生局一楼(株洲市天元区天台路7号,市政府对面)。
二、报名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4.考生试用期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卫人网整理
6.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的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变更了注册单位(执业地点)的需提供首次注册申请表原件。
7.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考生,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8.乡镇执业助理考生,除提交基本资料外,另外需提交2011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的证明,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
要的证明,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的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的合同。
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全国统一医师资格考试。
报名、考试时间与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时间相同。
9.提交2张2寸免冠正面白底彩照。
三、考试时间及考试内容变化
(一)实践技能考试:2012年7月1日——15日(详见准考证)
(二)医学综合笔试: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2年9月8日、9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2年9月8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三)2012年不开设朝医和傣医考试。
(四)取消中医(含民族医)中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试大纲中的西医内科学内容。
(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各考区、考点和考生可登录卫生部网站“医政管理”的“医师管理”栏目下查询,卫生部网址:;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查询,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址:.
四、报名资格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卫生部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规定(2006版)的通知>》(卫医发[2006]125号)等文件为依据。
同时,考生可登陆卫生部网站()“医政管理”的“执业医师管理”和湖南省卫生厅医学考试培训中心网站(/)查询报名资格有关规定。
株洲医师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