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与农民政治权益保障机制
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
369《商场现代化》2007年2月(上旬刊)总第493期保护农村消费者权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
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的可持续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彻以人为本思想的具体体现,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更应是当前构建和谐社会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
城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协调均衡发展,是实现我国城乡统筹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实现和谐社会所要求的公正与公平的必由之路。
一、当前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堪忧近年来,我国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取得一定成绩:市场规范化建设使市场秩序好转、假冒伪劣商品在城市鲜有立足之地;执法部门的整治有效地抑制了城市中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消费者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维权活动的广泛开展,使城市消费者相对于农村消费者,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发展颇有成效。
相比之下,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发展比较滞后,出现消费者权益受害频率大、受害人数多、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且较难查处和彻底清除等特点,各种假冒伪劣产品伤农害农事件屡见报端,农村消费者处于非常被动、弱势的地位,其权益保护“任重而道远”,需要更多努力。
近两年来频频出现的劣质奶粉危害婴儿健康事件即是为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敲响的一个警钟。
二、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足原因分析结合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发展现状,笔者认为造成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1.农村流通网络建设不全,市场秩序混乱城市流通企业相对易受监督、违约成本较高,在经营中更注重企业诚信和声誉、能排斥假冒伪劣等不良商品进入。
如当媒体爆出“雀巢”奶粉不合格后,许多超市和商场就迅速反应、将涉及产品撤柜。
相比之下,农村流通网络建设在后供销合作社时代陷入一片群龙无首状况,流通网络残缺不全,市场秩序较为混乱,各种个体商业充斥市场,无法为农村消费者权益提供有效保障。
农村流通市场面广、点多、经营分散且流动性大,管理难度较大,组织化流通经营者的缺乏,给许多假冒伪劣产品及不法经营者造成可乘之机,如在劣质婴儿奶粉事件中,伪劣奶粉就多通过农村的家庭式食杂店进入消费者的采购范围。
农村工作中的农民维权与乡村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农村工作中的农民维权与乡村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1. 引言农村工作一直以来是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维权与乡村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农村工作中的两个重要方面。
本文将探讨这两个问题,并在结尾给出总结。
2. 农民维权问题的存在与原因农民维权问题的存在是由于农民的特殊地位和权益受到侵害。
农民作为农村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他们的利益往往被市场和外部力量所忽视和侵害。
此外,农村地区的法律意识薄弱,维权意识不强也是导致农民维权问题的原因之一。
3. 农民维权的重要性农民维权的重要性体现在保护农民的基本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维护社会稳定中。
只有当农民的权益得到保障,他们才能更好地参与到乡村建设和发展中,积极发挥作用。
4. 农民维权的途径农民维权的途径有多种,其中包括法律诉讼、协商和抗议等。
法律诉讼是最常见的途径,农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协商是通过与相关方面进行沟通和谈判解决问题;抗议是农民采取的一种被动方式,通常是因为其他途径无法解决问题。
5. 乡村社会治理的重要性乡村社会治理的重要性主要在于维护社会的稳定,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和促进乡村发展。
通过建立一个完善的乡村社会治理机制,可以有效地解决农民的问题和纠纷,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6. 乡村社会治理的方式乡村社会治理的方式主要包括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市场调节。
政府主导是指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和法律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社会参与是指广大农民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到乡村社会治理中,发挥自己的作用;市场调节是指通过市场机制来解决一些经济问题,如土地流转和农产品销售等。
7.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提高农村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通过建设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可以为农民提供更好的基础设施、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8.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挑战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着一些挑战,如资金不足、人才缺乏以及区域差异等。
和谐社会建构中的农民工权益保障探究(一)
和谐社会建构中的农民工权益保障探究(一)摘要]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可现实中,农民工工资待遇低。
社会保障、政治权利、文化权利没有得到充分保障,由此引发了各种矛盾与冲突。
唯有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加强劳动执法,把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安全网,重赋其文化教育权利,建立媒体常态的报道机制,才是较优的解决之道。
建构和谐社会的关键在于切实保障社会各阶层的合法权益,2亿农民工的权益理所当然成为其中的应有之义。
可现实中,农民工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屡遭侵害,由此而引发的各种矛盾与冲突危及社会稳定,已成为践行和谐社会理念的重大障碍。
一、农民工权益的现实叙事现实中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屡屡遭受侵害,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经济权益受损1.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较恶劣,工资待遇低还常被拖欠。
农民工就业的企业大多设施简陋,环境恶劣,往往缺乏最基本的劳动保护,有些企业甚至让他们在有毒的环境中工作,并采取轮换的办法,使其在尚未发病时被打发走以逃避责任。
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计,全国每年因工伤致残人员近70万。
其中农民工占大多数。
农民工从业人数较高的煤炭生产企业,每年因事故死亡6000多人。
工伤和职业病已经成为一个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
即使如此,尽管国家采取了追讨工资专项行动,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前清后欠现象仍较普遍。
据国家统计局2004年抽样调查,仍有10%的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7个月。
2.社会保障权利缺失。
由于现行的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以及城市政府和企业的认识差距等因素,绝大多数农民工享受不到基本的社会保障。
调查数据显示,目前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参保率仅为12.9%,医疗保险的参保率为10%左右,养老保险的参保率为15%左右,许多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得不到及时的治疗和经济赔偿,拖着伤残的身体回到原籍,成为农村新的贫困户。
(二)政治权利没有得到充分保障1.参与城市政治的权利被边缘化。
探索构建和谐社会制度保障
探索构建和谐社会制度保障编者按:时下,在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各地按照中央“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从农民工权益保障、就业、信访、医疗、教育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通过切实可行的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制度保障进行了深入而有益的探索。
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召开前夕,本刊记者通过深入调研、专家座谈和领导专访,以专题报道的形式,将7省部和谐社会的体制创新和制度建设的实践、体会及经验做法刊发如下,以飨读者。
河南:率先为保障农民工权益立法本刊记者刘雅鸣李钧德7月21日,《河南省进城务工就业人员权益保障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在河南省内媒体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作为全国第一部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宗旨的地方性法规,河南此举立刻引起全国的瞩目。
专家认为,农民工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困难群体,建设和谐社会,首先就要加大对他们的关注力度。
只有尊重农民工的劳动,最大限度地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才能构建和谐安定的社会政治局面,才能尽快消除城乡差别。
省委书记动情批示农民工问题河南省是一个农业大省、人口大省。
全省现有农村劳动力4700多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达到2800万人。
目前全省外出务工人员已达1701万人,去年全省劳务收入730亿元,占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0%。
但是,农民工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也非常突出。
河南叶县农民孟宪潮等人,为了讨要总共6000多元的工资,先后七次上县城,九次进法院,在平顶山和焦作两个城市之间奔波半年,花费1300多元,却毫无结果。
今年5月14日,此事被河南当地媒体以《一位农民工的辛酸讨薪路》为题披露后,引起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的高度重视。
动情之余,他在报纸上批示:“看了这则报道,我感到愧疚和伤感……我们口口声声关心农民工,可是损害农民工的事天天在发生。
请人大发挥监督作用,责成有关部门立即解决,除了要查处工资拖欠者外,对有关部门,省委也将予以责任追究。
新农村建设农民权益保障机制建立
新农村建设农民权益保障机制建立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和农村改革的推进,新农村建设成为我国农村发展的重要方向。
然而,新农村建设中农民权益保障问题亟待解决。
建立农民权益保障机制是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任务,可以促进农民群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探讨新农村建设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的构建思路和实施路径。
一、农民绿色发展权益保障近年来,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持续加剧,农民的生态环境权益受到了侵害。
为保障农民的生态环境权益,应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有效的措施,推动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
同时,要加大对农村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对环境污染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促使企业和个人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二、农民土地权益保障农民的土地是他们的生存和发展基础,应加强土地制度改革,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
一方面,要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确保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受侵犯;另一方面,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引导农民将闲置土地流转给有生产能力的经营主体,增加农民土地利益。
三、农民劳动权益保障农村劳动力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应重视保障农民的劳动权益。
加强劳动合同制度,确保农民工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障待遇。
此外,应加强对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职业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和收入水平。
四、农民社会保障权益保障建立健全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是保障农民权益的重要举措。
应加强农村养老、医疗、失业和住房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使农民享受与城市居民相当的社会保障待遇。
同时,要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对特殊困难群体给予及时救助和关爱。
五、农民教育权益保障教育是农民子女发展的关键,应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力度,提高农村教育资源的供给质量。
增加农村学校建设,提升教育设施,加强对农村教师的培训和支持,确保农民子女享受与城市学生相当的教育权益。
六、农村文化权益保障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保障农民的文化权益,对于构建和谐农村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要加大对农村文化设施的投资,提供多样化的文化活动和娱乐设施,增强农民的文化消费能力和满足感。
新农村建设下农村工作的农民权益保护与社会治理
新农村建设下农村工作的农民权益保护与社会治理新农村建设是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重要方面之一。
在新农村建设下,农村工作的农民权益保护与社会治理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这一问题。
一、加强法律保障在新农村建设中,农民权益保护首先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保障。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升农民的法律意识。
同时,完善农民维权渠道,建立健全农民权益保护机制,例如设立农民维权中心,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和维权服务。
二、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是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
应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确保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稳定有序。
同时,要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防止乡镇干部侵占农民土地。
三、建设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农村社会治理是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村民自治机制,提高农民自治意识和管理能力。
同时,要加强农村执法力量建设,提高乡镇干部的调解能力,推动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四、加强乡村卫生保健工作乡村卫生保健工作是保障农民身体健康权益的重要环节。
要加大对乡村卫生保健工作的投入力度,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强对农民健康教育的宣传,改善农村医疗资源不足的问题,让农民享受到更好的医疗保障。
五、促进乡村经济发展乡村经济发展是保障农民权益的重要途径。
要加大对农村经济的支持力度,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农村特色产业,增加农民收入。
同时,要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提供便利的贷款政策和金融支持,为农民创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六、强化农民职业培训农民职业培训是提高农民素质和技能的重要举措。
要加大对农民职业培训的投入,推动农民掌握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同时,要加强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培育和支持,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专业合作社。
七、加强农民权益保护意识农民权益保护也需要农民自身的意识和行动。
要加强对农民权益保护意识的宣传,鼓励农民参与农民维权和社会治理的主体责任。
农民权益保护与构建和谐社会
农 民 占我 国人 口的绝 大 多 数 ,是 我 国最 大 的社 会 群 体 ,为中 国革命 和社 会主义 现代 化 建设做 出了 巨大 贡献 。 没 有农 民的 小康 ,就没 有全 国人 民的小康 ;没有农村 的现 代 化 ,就 没有 整个 国家 的现代 化 ;没有 农 民的和 谐 生活 , 就没 有全 社会 的生活 和谐 。当前 ,党 中央 明确把 解 决好 ”
“三 农 ” 问 题 的 要 害 和 根 源 。 所 谓 二 元 社 会 结 构 , 是 指
我 国建 国后通过一系列歧视农 民的制度 安排而在城乡之间人 为构建的城乡 隔离 的社会结构 。1 5 9 8年 i 9日,第一届 月 全 国人大常委会第 9 次会议通过 《 1 中华人 民共和 国户 口登
中图分类号:D 2 . 4 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 0 - 5 0( 0 6 4 0 0- 2 8 7 4 2 0 )0 — 0 3 0 0 户 口的人 在 出 生 、入 学 、就 业 、医 疗 、养 老 等各 方 面都 处 于不平 等的起 点。从表 面上看 ,这是一种 起点 的不平等 ( 富差距 ) 贫 ,而 实 质 上 是 “ 戏 规 则 ”的 不平 等 ( 游 准 入 限制 ) 。从这个 意义 上说 ,弱 势群 体有意 无意 地受 到 了 不公正 的对待 ,相 对于 其他正常群 体而 言,弱势群 体在社
农 民的各项 正 当合 法 的权益 有提供 公平 的舞 台。我 国是 一个农业 人 口占绝大 多数 的农 农 民维 权 抗争 进入 当代 视 野 民大 国 ,城 乡之 间 的差 别 历来 就 存在 。不 过 ,当前 我 国 党 的十 一届三 中全会 以来 ,我 国的改革 开放 和现代化 城乡之 间的差别不只是体现了发展 中国家普遍存在的二元经 建 设取得 了举世 瞩 目的巨大成就 。特别 是随着 我 国社 会主 济 结构 ,更 关键 的在 于建 国后通过一 系列城 乡分割 的制度 义 市 场经 济 的发展 ,广 大农 民的权 利 意 识 明显 增强 。但 安 排 而 形 成 的 人 为 的 二 元 社 会 结 构 。 二 元 社 会 结 构 是 当 代 是 ,在计 划 经 济 时期 形 成 的一 系 列 旧观 念 、 旧体制 、 旧 中国不 同于任何发 展中 国家的显著 标志 ,是有 中国特 色 的
农民工权益保障与和谐社会构建
移 ,就 地 吸 收农 业 剩 余 劳 动 力 ,并 以 较 为 直 接 的 渠
道 反 哺农 业 。
综 上 所 述 , 国在 工 业 化 、 代 化 进 程 中 , 经 我 现 在 济结构不断升级 、 农业产 值 比重必然下降 的趋 势下 。 要 建 设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改 变 我 国 原 有 农 业 的落 后
【 摘
要】 和谐社会是一个社会 阶层结构合理 、 社会阶层之 问 各
口迅 速 增 长 不 仅 导 致 人 力 资 源 闲置 ,同 时 也 降 低 了 人力 资源的质 量 ,表现为 非熟练 劳动力 大量过剩 , 熟 练 劳 动 力 非常 短 缺 。 人 口出 生 率 的 降 低 是 解 决 人 口增 长 过快 的关 键 ,除 了 实 行 计划 生 育 政 策 直 接 控 制 外 ,还 有 一些 间 接 而 有 效 的 措 施 ,如 :从 提 高 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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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村 ・ 农
利 ,逐 渐 缩 小 与 城 市 教 育 、 福 利 水 平 的 差 距 ,才 能
统 筹 城 乡 发 展 ,源 源 不 断 地 为 新 农 村 建 设 提 供 支
持 、 为工 业 化 进 程 补 充 后 劲 。
3重 视 发 展 科 学 技 术 。 挥 工 业 的 技 术 优 势 并 结 . 发 合 农 业 自身 的 技 术 进 步 改 造 传 统 农 业 ,使 之 旧 貌 换 新颜。在经济结构的升级 中 , 业产值不断下降 , 农 但 是 农 业 生 产 效 率 应 当不 断 提 高 ,这 就 要 依 靠 科 技 的
农民工权益保障与 和谐社会构建
何 春 红
( 中共 南通 市委 党校 , 苏 南通 2 6 0 ) 江 2 0 7
构建和谐社会与失地农民利益保障
政府作为一国制度创新 和 使城 乡真正 在同一起跑线 上 ,按统一规 划 有关 的财 产权”。 国家从法 律角 度赋予 了 来推动社会发展 ,
理应把切 实维 护和保 障失 统 筹发展 ,让农 民能享 受与市 民同等 的发 农 民承包土 地的财产权 .因此 农 民失去 了 制度保 护的主体 ,
速度 。未来中国失地农 民将 达到 11 亿人 。 受最低生 活保障 ,未参加社会 养老保险和
这 无疑 是一 个庞大的社会群体 。 因此他 们
失去 了一项重 要的财产。土地 对农 民 医疗保险 ,许 多城 市市 民享有 的利益与他
的积极 性是 不是得到最广 泛、最充分 的调 来说具有财产 一样的功能 。有 着重要 的经 们 无关 。结果他们 变得既不是农 民 ,也不
改革 完■土地征 用制度——
首先 , 必须 以法律 为依 据 , 明确界定 公
把 但 基础。稳定 是建 设和谐 社会 的首 要特 征 。 偿 。 农 民就业推 向了市场。 由于 失地 农 共征地 内容和 范围。世界 上绝大多数 国家 近 几年在城市化进程 中 ,许 多地方政府 为 民在土地 以外的其它工作 岗位 竞争 中处 于 都 以法律 形式 严格 规定 征地 范 围 、对 象 ,
能有效保障失地农民利益的新机制。 筹发展 的必要条件 ,也是 构建和谐社会 的 长期 以承 包土地作为谋生 手段 .土地是 农 的,
重中之重。
保 障 失 地农 民 利 益 是 维 护 社 会 稳 定 的
民最基本 的就 业 岗位。 但农 民失去土地后 . 许 多地 方 对 失地 农 民采用 一 次 性货 币 补
动 ;生活是不是得到极大 改善 ;他们 的利 济价值 。 9 3 1 9 年我 国颁 布的 《 农业 法 》明 是一般 的市 民,更 不同于可 以享受失业救 益是不 是得到有力保护是直 接影响和谐社 确了土地承包 经营权 的法律地位 .规定承 济的失业 工人 的边 缘群体 。
和谐社会背景下构建农民工社会保障机制的对策与建议
和谐社会背景下构建农民工社会保障机制的对策与建议摘要:农民工是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新的社会群体。
解决好社会保障问题,是现今社会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关键,而农民工问题又是我们国家“三农”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让农民工拥有起码的生存和生活资料,保护其合法权益,让他们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有益成果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本文在提出研究背景的基础上,通过分析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系列问题,构建出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机制,为从基础上保证了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实现提供借鉴意义。
关键词:农民工社会保障对策建议1绪论社会保障可以对处于低收入阶层的农民工给予生活所必需的给付,或者在老龄、失业、伤病、残废等情况发生之时实施必要的所得给付,就会对经济活动所造成的所得分配不均进行再分配,实现对国民收入的再调节,尽量缩小贫富差距,缓和社会矛盾。
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对于加快我国城镇化进程、深化农村改革、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它构成我国现阶段一个重大的公共政策问题。
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是当前诸多涉及三农问题的症结所在。
[1]寻求其原因,探索出相应的对策,是促进社会和谐,体现国家在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基础上保证农民工基本生活权益及社会公平的重要工作,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是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重要目标。
研究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目的,在于建立全社会的统一的社会保障网络及健全的社会保险制度,解除农民工因患病、失业、年老等不可抗力而带来的后顾之忧,从而促进农民工的合理流动,实现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使得农民工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以加快和谐社会的建设步伐。
2 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取得的成绩目前我国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倾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采取了很多措施,这些措施已初见成效。
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农民的制度化政治参与
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农民的制度化政治参与陈松又摘要:农民的制度化政治参与是农民根据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参与政治生活和影响政治过程的行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当前,我国农民的制度化政治参与水平总体较低,存在非制度化政治参与衍生并扩大、政治参与不平衡、参与主体分散等问题。
因此,要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通过以下途径来完善农民的制度化政治参与: 加强农民政治参与的制度建设; 发展农村经济,增强农民政治参与的物质基础; 建设新型农村政治文化; 培养和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
关键词:和谐社会; 农民; 制度化政治参与; 非制度化政治参与; 农村政治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广大农民的制度化政治参与。
尤其是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占全国人口的大多数,农民制度化政治参与问题的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
一、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农民制度化政治参与的作用政治参与是公民通过一定的方式和途径试图影响政治过程的行为。
根据政治参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程序和步骤,政治参与可分为制度化政治参与和非制度化政治参与两种类型。
农民制度化政治参与是农民根据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参与政治生活和影响政治过程的行为,农民的制度化政治参与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 一) 农民的制度化政治参与有利于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民主政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
民主政治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制度化政治参与不断扩大和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
一个国家公民的制度化政治参与程度和水平越高,这个国家的民主程度和政治发展程度就越高。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占全国人口的大多数,他们的政治参与程度和水平几乎决定着我们整个国家的政治参与程度和水平,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能不能取得实质性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要看农村民主政治是不是取得真正实质性发展,要看农民制度化政治参与发展的程度和水平是不是得到显著提高。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只有切实保障和落实广大农民的政治参与权利,才能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才能推动中国农村民主政治的发展,进而推动中国民主政治的整体发展”[1]。
和谐社会构建中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思考
和谐社会构建中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思考
随着劳动力活动的自由化,农民工在和谐社会构建中也走进了人们的视野。
在
落实和谐社会构建中,农民工的权益保障的问题至关重要,也攸关社会的和谐发展。
首先,坚持依法保护。
维护农民工的权益应当立足于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确保
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国家颁布、制定有关保护农民工的法律法规,加强和完善相关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涉及农民工的违法行为,保护农民工在劳动行为中获得合法收益。
其次,加强社会责任意识。
企业在劳务行业发展中,要引导企业树立社会责任
意识,充分认识到企业的社会责任,付出相应的回报。
加大惩戒力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于违法行为果断查处,维护农民工的正当权益。
再次,建立合法劳务市场机制。
积极推动社会劳务市场立法尽快出台,建立健
全劳务市场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流程,同时要加强市场秩序和监管,促进市场健
康发展。
同时,在劳务市场发展中,重视履行社会义务,深入开展志愿服务,为关爱农民工提供有益借鉴。
最后,关注农民工的就业需求。
国家要树立新的就业观念,完善政策制度,切
实加强农民工就业政策的执行,积极引导农民工健康发展,为农民工创造更优质
的就业机会,提高农民工的社会地位和获得感。
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更需要社会的关注,以此来维护农民工
正当的权益,继而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农民工权益保障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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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三个 , 多 的是 象 征意 义 。农 民工 数量 众 多与 在 更
宗法 制度 下 , 整个 社会 的所 有社 会 成员都 被分成 尊卑 贵贱 、 高低 上 下不 同等 级 的社 会 阶层 , 同等级 的社 不
会 阶层 享 有不 同的权 利 , 即所谓 的“ 刑不 上大夫 , 礼不 下庶人” 。社 会上 层 拥 有 超 越 下层 的种 种 特权 , 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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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年 6月 08 第 2 卷第 3 4 期
皖西 学 院学报
J u n [ fW e tAn u ie st o r a o s h i Un v riy
Jr 20 uL, 0 8
Vo . 4 NO. 12 3
农 民工 权 益 保 障 与社会 主 义 和 谐 社 会 的构 建
卢 昌文 , 红春 石
( 罗定职业技 术学院 教 育系, 广东 罗定 57 0 ) 2 20 摘 要: 农民工权益保障缺失 问题与 当今我 国落实以人为本的科 学发展 观 , 构建和谐社会 的理念 和具体部署极 不相称。农
民工权益保障缺失主要体现在 经济、 政治 、 社会 三个领域 。农 民工权益保障缺失 问题 引发社会冲 突, 危及社会和 谐。农 民工权 益 保障缺失问题 , 主要 由历 史上不平等 的等级意识 、 制度 中不公 正的户籍屏蔽和现 实中政府 利益取 向偏 离引起 。解决农 民工权 益
种 名义 向农 民工 收 取 各 种 额 外 费用 。而农 民工 在 缴
目前我国有 2 1 . 亿以上的农 民qC∞∞ 。 -] ’
农 民工 为城 市 的繁荣 发展作 出了 巨大 的 贡献 , 然 而形成 鲜 明对 照 的是 , 民工 处 在 城 市 社 会 的底 层 , 农 不 能共 享改革 开放 和现代 化建设 的成 果 。这种 现象 ,
建立健全依法保障农民权益的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依法保障农民权益的管理机制近年来,农村改革进展顺利,农村经济不断发展,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为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建立健全依法保障农民权益的管理机制势在必行。
本文将从政策法规、土地权益、劳动权益、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保障、社会保险、农民工维权、环保问题、信息公开和监督机制等十个方面展开讨论。
一、政策法规在建立农民权益保障的管理机制中,政策法规的制定是起到关键作用的。
政府部门应加大农村政策法规的研究和制定力度,确保法律法规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同时,为了保障农民权益,应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农民权益的研究、制定和实施。
二、土地权益土地是农民的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必须保护好农民的土地权益。
政府应加强土地管理,完善土地权属制度,保障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和收益权。
同时,要对土地的流转和交易进行规范,避免土地流转给予农民带来不利影响。
三、劳动权益农民作为农村经济的中坚力量,他们的劳动权益也需要得到保障。
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加强劳动权益的保护,确保农民能够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和享受相应的社会福利。
四、收入分配当前,农村收入分配不均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农民收入很低,难以维持基本生活。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应加大对农村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通过增加农民收入来源和提高收入分配比例等措施,使农民能够分享到改革发展的红利。
五、教育医疗保障教育和医疗是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政府要加大对农村教育和医疗事业的投入,提高农村教育和医疗服务的水平,使农民能够享受到公平、公正的教育和医疗资源。
六、社会保险农民是社会的弱势群体,需要社会保险的支持。
政府应推动建立健全农民社会保险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为农民提供社会保障。
七、农民工维权农民工是农民群众外出务工的重要力量,他们的合法权益也需要得到保障。
政府应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维护与保护,建立健全农民工维权机制,为他们提供维权渠道,并加强监督和打击非法用工等行为。
农村社会治理与农民权益保障计划
农村社会治理与农民权益保障计划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社会治理成为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而农民权益保障计划的实施,对于提高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分析农村社会治理与农民权益保障计划的关系与作用。
一、农村社会治理的意义农村社会治理是指政府与社会各界对农村社会生活进行组织、规划和管理的过程。
在中国这个农业大国中,农村社会治理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活,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良好的农村社会治理可以提升农民的生活品质,增加社会的凝聚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二、农民权益保障计划的意义农民的权益保障是农村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农民作为农村社会的基本组成部分,享有保障其生存和发展权益的合法权利。
农民权益保障计划的实施可以为农民提供社会保障、土地保护、劳动权益和教育医疗等多方面的保障,提高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建立健全农村治理体制为了有效推动农村社会治理与农民权益保障计划的实施,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农村治理体制。
这包括完善乡镇政府与农民的沟通机制,建立农村社会组织和农民自治组织,提高农民参与决策的能力和意愿。
同时,加强农村社会管理队伍的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保障农民权益的顺利落地。
四、加强农村社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基础设施建设是农民权益保障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良好的基础设施能够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提升其生活品质。
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农村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提高乡村的发展水平,改善农民生活环境。
五、推进农村教育医疗保障农村教育医疗保障是农民权益保障计划的重点内容之一。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教育医疗事业的投入,提高农村学校和医院的建设水平。
同时,加强农村教师和医疗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服务能力,保证农民获得优质的教育和医疗资源。
六、加强土地保护与农民权益保障土地是农民生活的基础,土地保护是保障农民权益的核心工作。
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加强土地资源的保护与管理,防止非法征地和乱占耕地行为的发生。
农业农村部工作人员的农村社会治理与农民权益维护
农业农村部工作人员的农村社会治理与农民权益维护农村社会治理一直是农业农村部工作人员的一项重要任务,其中维护农民权益更是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农业农村部工作人员在农村社会治理中如何维护农民权益。
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与农村社会治理农村社会治理的基础是健全有效的基层组织建设。
农业农村部工作人员应加强对农村基层组织的指导和支持,帮助农民建立健全的村民委员会等组织形式,提高村庄自治水平。
同时,农业农村部工作人员还应加强与村干部的联系与沟通,了解农民的实际需求和问题,及时解决农民的诉求,确保农民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二、推进农村社会治理体制创新与农民权益保障农村社会治理需要与时俱进,不断推进体制创新。
农业农村部工作人员可通过建立健全农村社会管理体系,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提供农民权益的法律保障。
此外,还应建立健全农村信访制度,畅通农民的投诉渠道,及时解决农民的诉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对农村社会问题的预警与管控农村社会问题的及早发现和有效管控对于农民权益的维护至关重要。
农业农村部工作人员应该密切关注农村社会动态,加强对农村社会问题的预警与分析,及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同时,加强对重点地区和敏感问题的监管和管控,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四、提升农村社会治理能力与农民权益维护水平农业农村部工作人员应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素质水平,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提高对农村社会治理的理论与实践水平。
只有掌握了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更好地维护农民的权益。
此外,农业农村部工作人员还应加强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与其他相关部门和机构共同合作,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农民的权益。
五、加大对农民权益保护的宣传力度农业农村部工作人员应加大对农民权益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帮助农民了解自身权益,知晓维权途径,并引导农民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农业农村部工作人员在农村社会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构建和谐社会 推进体制创新 保护农民权益
作者: 隋海燕 [1] 闫启义 [2]
作者机构: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济南,250000[1] 中共昌邑市委党校,山东,昌邑,261300[2]出版物刊名: 前沿
页码: 173-174页
主题词: 和谐社会 体制创新 农民权益
摘要: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党新的执政理念和执政目标,和谐社会就是要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利益.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是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障碍,农民利益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是农民负担重、农民增收难的深层原因.只有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切实保护好农民的利益,注重体制创新,加快统筹城乡发展的步伐,才能最终实现整个社会的和谐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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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程 度 、性 别 、年龄 等 因 素 ,而差 别 对 待 ,不得 将 一 般 的 自 南权利 授予一部 分人 而不授予 另一部 分人 , 也不得 授予一 部人权 利 多 , 另一 部人 权 利少 等 现象 , 且 国家认 可这 种 不平 等 时 , 么 , 并 那 这个 国家 的制度 建 设就 是不 正 当 的 、 正 义 的。其 次 , 会制 度 要保 障每 个人 都 能 不 社 平 等地 获得 生存 能力 ,即平 等地 获得 知识 和 技能 。 我 国 , 府 在 政 要保 证 教育 资源 的公 平 分配 , 体 包括 农村 教 育 的普及 , 民工 具 农
权 利和 义务 , 了相互 之间 争权夺 利 的纠纷 , 减少 也把推 诿责 任 的可 能性降 到最低 , 是社会 稳定 的基 础 。 社会 和谐 是社 会 主义社会 的本 质属性 。 但是 , 如果没 有农 民权益 的保 护 , 没有农 村 的稳定 局面 , 就 就没 有农 村 与城市 的 和谐 。 大力 加 强制 度建 设 , 以制度 促 和谐 , 以 制 度促发展 , 也就成 为促 进农村 发展 , 和谐社会 的重要 内容 。 构建 蕴
人 自由是一 个 国家进 步 、 发展 的力 量源 泉 。 只有在每 个人 的 自由得
到充分 保护 、 人 的创 造精 神得 到充 分发 挥 的情 况下 , 民族 每个 一个 的知 识才 能不 断 扩充 , 一个 社会 的物质 财 富才能 不 断增 长 , 个 一 切 奋斗 和 工作 都是 为 了造福 人 民 。 要始 终把 实现 好 、 护好 、 展 国家 的制 度才能 不断 的更新 。 维 发 —个体 现正义 的社会 制度必须包 含着 好最广大人 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T作的 发点和落脚点 , 对个 人 自由的尊 重和 保护 。 尊 重人 民 主体地 位 , 挥人 民首 创精 神 , 障人 民各 项权 益 , 发 保 走共 国家 制 定法 律 、 完善 制度 不 是废 除和 限 制 自由 , 是保 护 和 而 同富裕 道路 , 进 人 的全面 发展 , 到 发展 为 了人 民 、 展依 靠人 扩大 自由 。自由并非 单 纯 的个人 自由 , 促 做 发 只有 在 国家 自由和个 人 自 民 、 展成 果 由人 民共 享 。 发 ” 由相 结合 的前 提 下才 有真 正 的 自由 。因为 , 不受 约 束 的 自由虽 然 但一旦 进入社会 生 活实践 , 每个人 的 以人为本要求在 农民权 益保障机制的制定和执行过程 中要 把农 是 每个个人 自由的最大 自由 , 民放 在 中心位置 , 强调 全体 民众在 经济 利益 、 政治权 利等 各个 方面 自由就会 同他人 的这种 自由相 冲突 、 相碰撞 , 导致相 互损害 , 最终 都可 以享受 到国家发展 的成果 。 要牢固确立广大农 民的主人翁地 位 , 表现为不 自由。 因此 , 制度所追 求 的 白由是指社会 全体成 员普遍享 尊 重农 民 的意愿 , 紧依 靠 广大 农 民 , 紧 充分 发挥 广 大农 民的首创 有 的 自由 , 每个人 的 自由能够 和他人 的 自由和谐 共存 的局面 。 是 精 神 ,坚决 维 护 广 大农 民的 利益 。 农民权益 保障机制 的构建要充 分考虑 到农 民自由权的实现 , 废 第 二 ,正 义 除不 合理 的对其人 身 自南限制 的政 策和法规 , 让他们 可以在农村 种 正义是 社会制度 的首要 价值 。 于一个社会 而言 , 义同人们 地 , 城务 工权 益 也有 保 障 , 终 实现 每个 公 民有 选择 职业 、 对 正 进 最 选 对物质财 富的追求相 比 , 有更大的价值—一 ^ 们正是在一定 的体现着 择 居住 地 方 的 自由。 正义 的制 度下 , 才能 进行协作 劳动 、 同生产 , 一个人 所追求 的 共 而每 二 、农 民 的政 治权 益保 障 机制 物质 财富正是在协作 劳动 、 共同合作的条件下才能获得 。 正因为如此 , 农 民对 于 自身 的政 治权 益 重视程 度 往往 不像 经 济权 益那 样 。 制度 的设计 和构建 无非都是为 了实现对正 义的追求 。 维护和实现社会 然 而 , 治权 益却 是一 个 群体 在社 会 生活 中 总体地 位 的基 础 和核 政 公平 正义是 构建社 会主义和谐 丰会 的一项基础 工作 , 十 是党坚持立党为 心 , 有政 治 上 的地位 ,经济 和其 他权 益 也很 难保 证 。因此 。 没 必 公 、 政为 民的必 然要求 , 执 也是社会 主义制度 的本质要求 。 须 引 导农 民重 视 自身 的 政 治权 益 ,具体 来 说 ,包 括 :
一
此, 与农 民权 益有 关 的政 策选 择 和制度 安排 , 当在价 值 取 向 、 应 权 利确 认 、 救济 等层 面 通盘 考虑 、 筹安 排 。 权利 统 构建农 民权 益保 障机 制 的基本原 则 个制 度是否 科学 , 键在 于制度 所遵循 的指 导原则 。 关 指导 原
、
一
重。 本文主要从保 障农 民权 益的基本 出发 , 重点阐述加强和促进农 民政治权益保 障机 制方面的方法和手段 , 而达到构 建和谐 从
社 会 的 目标 。
关 键 词 :农 民政 治权 益 ,保 障 机 制 ,和 谐 社 会
任何 社会 只 能通 过一 系列 的制 度设 置维 持 社会 的基 本秩 序 。 对 于 一个 社会 而 言 ,正 义所 要体 现 的就 是利 益分 配 的公 正 、 制度 以其 公开 的 、 明 的 、 理 的规定 , 透 合 明确地 告诉 人们 所 享有 的 公平 。首先 ,权利 的赋 予要 平 等 。不得 因人 的身 份 、财 产 、受
一
哪些人 的哪些需要 , 哪些人 的哪些 权利 , 实现 最终获得社会 正义 。
自由 、 选举 自由 、 言论 自由 、 集会 自由 、 社 自由 、 结 宗教 自由等 。 个
以人 为本也是 以 民为本 。 因为人 民群众 是社 会历史 的主体 和创 造者 , 会财 富的创造 者和享有 者 。 是社 胡锦 涛在十七 大报告 中指 出 “ 必须 坚持 以人为本 。 全心全 意为人 民服务 是党 的根 本宗 旨, 的一 党
社科纵横
构 建 和 谐 社 会 与农 民政 治权 益 保 障机 制
文 /李春霞
摘 要 :和谐社会的构建 ,最重要 的一环是农村 的和谐 ,而建 立和 谐的农村 ,最重要 的是农 民,因此 ,在我 国经济发展 的 今天 , 解决好农民 问题 , 农村 问题 , 是构建和谐农村 与和谐社 会的重要 途径 , 中, 强农 民的政治权益保 障机制 更是 重 中之 其 加
子 女 的教育 , 以及 政府 应 当承 担增 加农 村教 育 投入 的 责任 , 以 并 此来 弥 补 人 与人 在 资质 上 的 差 异 ,使其 能 平 等地 进 入 社 会 。再 次, 社会 制 度要 保 障过程 的公平 ,即社会 参 与条 件 的均 等 , 括 包 则 是制 度 的核 心 和灵魂 , 只有在 正确 的原 则指 导之下 , 才能制 定 出 进入 市 场机会 的公平 、 就业 机会 的平 等 、 得 资本 机会 的公 平 以 获 科 学 的机制 , 引导社 会变 迁 , 促进 社会公 平 , 现 资源 的科 学 分配 , 及权 利 义务 的公 平 等多 方 面的 内容 。 四是 结果 的公平 , 是 通 实 第 就 包括建立 完备 的税 收体 系和涵盖 提高公 民的生 活质 量 , 促进 社会 公 平 , 实现 社会 正 义 。 人 以为农 过国家政 策和法 律调 节收入差距 , 本 民权 益保 障机制 的设 计应 当遵循 以下原 社会 全体成 员 的社会 保 障体 系等 。 第一 , 以人 为本 第 三 ,自由 以人为本 是科 学发展观 的本质 和核心 , 也是科学 发展观 的价值 美 国的思想 家杰 斐逊 认为 , 自由乃是 人类 生而具 有 的 、 不可剥 基 础。 以人为本就是强调人是政策思考的逻辑起点 , 一切以人为中心 , 夺 的权 利 。 马克 思经 典作 家看 来 , 在 自由也是理 想社 会 的标志 “ 代 切为 了人 的利益 。 政策 、 的制定要遵循 以人为本 的价值理念 , 制度 也 替那些存 在着 阶级和 阶级对立 的资产 阶级 就社会 的 , 将是一 个联合 就是 强调政策 的根本 出发点是 为了人 的权 利 、 尊严 、 需要 、 成长 、 发 体 , 在那 里 , 每个人 的 自由发 展是一 切人 的 自由发展 的条 件 。这 同 ” 展 以及最 终实现人 的价值 。 以人 为本作为一种抽 象的价值体 系 , 如何 样说明追求 自由是人类 的永 恒追求 。 体现其具体性和确定性 , 从国家制 度构建 的实践 来看就是要明确满足 现代 , 我们 所 强调 的个 人 自由包括 人身 自由 、 迁徙 自由 、 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