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经济法解析
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经济法是指控制、调整和规范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体系。
其基本原则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和保障,下面就详细解析一下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一)自由市场原则市场经济的特色就是竞争自由、制度公正和交易自主,而自由市场原则就是体现这一特点的基本原则。
这个原则主要强调的是市场自律和市场竞争,市场无论是从生产还是消费上来看都是自由的,并且市场价格也应该由市场本身来调节。
(二)公平竞争原则公平竞争是市场的基础,是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
公平竞争原则是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证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保证市场中各方权益的公平竞争。
公平竞争的基本要素包括:机会公平、规则公正、信息公开和责任公共。
公平竞争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保障消费者利益的重要保障。
(三)优先考虑国家利益原则优先考虑国家利益原则是市场经济的前提和基石,是国家调控市场经济的基本脉络。
这个原则是指在市场自律和公平竞争的基础上,优先考虑国家利益。
国家利益包括:国家安全、国家生态环境、国家整体利益等。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如果存在对国家利益的损害,就有必要采取调控措施,保证国家利益不受损害。
(四)依法合规原则经济法体系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之上的,因此依法合规原则是保证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脉络。
这个原则是指行为人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必须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的基本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市场自律和公平竞争。
只有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才能保证市场秩序的稳定和健康。
(五)保护消费者权益原则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市场经济体系中重要的一环,是保障市场信誉和稳定的基础。
这个原则是指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制定合理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范,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只有保护消费者权益,才能够保证市场经济的长期、稳健和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自由市场、公平竞争、优先考虑国家利益、依法合规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是经济法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
只有在这些原则的基础上,才能够建立起规范、健康、稳定的市场经济体系。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简介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简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简介一、背景介绍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平竞争是实现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基础条件之一。
公平竞争不仅能够刺激创新、提高生产效率,还能够使市场资源配置更加合理。
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环境,各国纷纷建立了相应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指政府依照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对市场主体之间的合并、收购、垄断行为进行审查和监管,从而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
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目的与原则(一)目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目的是维护和促进公平竞争,防止垄断行为的产生,保护市场秩序,推动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原则1. 公平性原则: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应确保所有市场主体在竞争过程中享有平等的机会,不得有任何歧视性规定。
2. 非歧视原则:公平竞争审查机构不得歧视任何市场主体,应在审查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
3. 透明度原则:公平竞争审查机构应提供充分的信息、公开透明的程序,并保护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
4. 独立性原则:公平竞争审查机构应独立于市场主体和政府部门,行使独立的权力和职责,确保公正、公开、公平的审查结果。
三、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内容和程序(一)内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内容包括对市场主体的合并、收购、垄断行为进行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市场主体合并、收购的审查:对市场主体之间的合并、收购行为进行审查,评估对市场竞争和市场秩序的影响。
2. 垄断行为的审查:对市场主体的垄断行为进行监管和处罚,保护市场的公平竞争。
3.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审查:对市场主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审查和处罚,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二)程序1. 申报:市场主体在进行合并、收购等具有竞争影响的行为前,应向公平竞争审查机构申报,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材料。
2. 审查和评估:公平竞争审查机构根据申报材料和相关市场调研数据进行审查和评估,评估合并、收购等行为对市场竞争的影响。
3. 审查结果:公平竞争审查机构根据审查结果,作出是否批准合并、收购等行为的决定,并给予必要的监管措施。
公平竞争审查、反垄断法与行政性垄断
-106-没有哪一种垄断,是需要一部经济法和一部行政法规同时规制,才能有效遏制其“垄断势力”。
当然,除了所谓的行政性垄断。
a2016年出台的竞争政策《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简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与原有的经济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截然不同,其规制对象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其立法目的是“健全行政机关内部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有利于保证政府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政府依法行政”。
随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国办函〔2016〕109号)》、2017年10月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简称《实施细则》)相继出台,使相关的行政法、经济法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竞争政策体系。
其实早在2008年,当时新出台的《反垄断法》便针对“行政性垄断”设置了专章——第五章“滥用行政权力破除、限制竞争”。
但2008—2016年间受竞争政策体系不成熟制约,《反垄断法》与行政权力之间的司法关系一直不清晰。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
有鉴于此,为更好地协同发挥新出台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原有的《反垄断法》的规制效果,本文围绕当前经济体制改革中涉及的行政性垄断问题,展开多维度分析。
一、行政性垄断的制度与理论*本文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竞争政策与准入规制的协调机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陈林,暨南大学产业经济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 广州,510632)。
a 有学者将其归纳为“法定垄断”,参见张维迎、盛洪:《从电信业看中国的反垄断问题》,《改革》1998年第3期。
但此概念包括了涉及货币、军火等的“国家垄断”,因此部分法学研究将国家垄断从行政性垄断中分离出去,并将其称为“行政垄断”。
本文使用党的十九大报告口径,将其统称为“行政性垄断”。
经济法解读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经济法解读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一个公平、公正和有序的竞争环境。
为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障各主体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经济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几个关键经济法进行解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
一、反垄断法反垄断法是一项旨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重要法律。
其核心是防止市场上出现垄断行为,保护消费者和其他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反垄断法主要包括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
根据反垄断法,它明确了禁止搞垄断行为的范畴和条件,如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禁止价格垄断、限制竞争和串通投标等。
同时,该法还设立了反垄断执法机构,负责对垄断行为的查处和处罚。
二、建立公平竞争制度为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我国还建立了公平竞争制度。
该制度通过市场准入、市场退出、市场竞争行为和市场秩序的规范,保障了公平竞争的环境。
在建立公平竞争制度方面,我国出台了多个法规。
其中,最重要的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外资企业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了禁止商业贿赂、虚假宣传、恶意诋毁竞争对手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外资企业法》则保护外资企业在中国市场上的合法权益,防止不正当竞争的产生。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至关重要。
为了有效保护知识产权,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知识产权的定义、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如专利、商标的申请和保护程序,侵权行为的认定和追究等。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能激发创新动力,也能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推动经济发展。
四、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和其他市场参与者的利益。
为了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我国在经济法律法规中也有一系列规定。
其中,《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商标法》是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打击最为明确和有力的法规。
这些法规明确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如商业诋毁、虚假宣传等,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以保障市场竞争的公平和有序进行。
经济法与竞争法
经济法与竞争法经济法与竞争法是现代法律体系中的关键组成部分。
作为一门综合性法律学科,经济法与竞争法涵盖了经济关系中的各个方面,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增长和保护消费者权益。
本文将探讨经济法与竞争法的定义、内容以及其在当代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一、经济法的定义和内容经济法是指调整和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体系。
它以市场经济为基础,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自由市场的正常运行,并确保公平竞争的环境。
经济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市场准入与退出规定经济法对企业的市场准入和退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在市场准入方面,经济法规定了企业的设立和注册程序,以及申请许可、审批等相关事项。
在市场退出方面,经济法规定了企业违法行为或经营困难时的清算、破产等程序。
2. 合同法规定合同法是经济法中的核心部分。
合同法规定了市场主体之间的合作关系,明确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除等具体规定。
在合同法中,经济法对不同类型的合同进行了细致的规范,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劳动合同等。
3. 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是经济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知识产权法保护创造性工作,如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经济法通过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鼓励创新,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4. 金融法规定金融法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规范了金融机构的组织、监管和运营,以及金融市场的交易活动。
金融法还规定了金融犯罪行为的打击和处罚措施,保护金融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二、竞争法的定义和作用竞争法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效率性。
它规定了市场主体在市场竞争中的行为规范,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发生。
竞争法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反垄断规定竞争法规定了反垄断行为的范围和处罚措施。
它旨在防止市场上出现垄断行为,保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竞争法规定了垄断行为的禁止事项,如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
2. 不正当竞争规定竞争法规定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范围和处罚措施。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使用欺诈、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手段,扰乱市场秩序和破坏竞争环境。
网约车经济法规范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网约车经济法规范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智能手机的普及,网约车行业逐渐兴起并蓬勃发展。
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的管理问题和法律争议。
为了规范网约车市场,维护公平竞争的原则,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的经济法规范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本文将对网约车经济法规范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行阐述。
一、网约车经济法规范1. 许可制度网约车经济法规范的第一步是建立许可制度。
为了保障乘客安全和维护市场秩序,政府应对网约车司机进行资格审查,并发放合法许可证。
许可证应包含司机身份信息、车辆信息和服务范围等内容,并设定有效期限。
2. 车辆监管网约车经济法规范中,车辆安全监管是重要一环。
政府应规定网约车司机所驾驶的车辆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并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政府还应规定网约车司机需要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以保障乘客和第三方的权益。
3. 数据保护在网约车经济中,乘客和司机的个人信息需要得到妥善保护。
政府应建立相关的数据保护法规,规定网约车平台和司机不得滥用和泄露乘客和司机的个人信息,以确保其隐私权和信息安全。
4. 审计制度网约车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一些管理不规范和合规难题。
为了确保网约车运营的透明度和合规性,政府应建立审计制度,对网约车平台和司机的经营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和处罚。
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1. 垄断执法为了维护网约车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政府应加强对网约车平台的垄断行为进行执法监管。
政府可以规定网约车平台不得滥用市场优势地位,限制竞争或损害消费者权益。
对于发现的垄断行为,政府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 价格监管价格垄断和价格歧视是网约车行业常见的问题。
政府可以建立价格监管机制,对网约车平台的价格进行监测和审查。
政府应设定价格上限,以防止价格垄断,并禁止平台对不同用户的价格执行差别化策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3. 信息透明为了保证公平竞争,政府应要求网约车平台提供平台服务费、司机收入和评价等信息的公开透明。
经济法对市场竞争的公平原则
经济法对市场竞争的公平原则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竞争是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公平竞争环境的重要因素。
为了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许多国家制定并实施了经济法。
经济法作为一种法律体系,旨在规范市场经济的运行,保护市场参与者的权益,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本文将探讨经济法对市场竞争的公平原则的重要性及其具体作用。
一、公平竞争的背景市场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要素,它能够激发企业的创新能力、提升产品质量、促进资源配置的效率。
然而,在市场竞争中出现的不公平行为,如垄断、价格垄断、虚假广告等,会导致市场竞争的扭曲和经济资源的浪费。
为了保持市场竞争的公平性,经济法确立了一系列的原则和规则。
二、公平竞争原则的构建1. 禁止垄断行为经济法规定了反垄断的规范,禁止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打压竞争对手或进行价格操纵等垄断行为。
这样能够阻止某一企业或少数企业获得过高的市场份额,维护市场的公平性和竞争的平衡性。
2. 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经济法明确了诸如虚假广告、商业贿赂、商业诋毁、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禁止,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一原则保护了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鼓励企业进行健康、诚实的竞争。
3. 公平准入和退出市场经济要求对所有合法的市场参与者提供公平准入机会,并保护商业机密、专有技术等合法权益。
同时,经济法也规定了退出市场的程序和条件,以保证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三、经济法对市场竞争的影响1. 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经济法作为一种法律体系,强调市场公平竞争的重要性,有效地防止了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这为企业提供了公平的发展环境,推动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2. 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经济法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确保市场参与者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
它规定了各种商业行为的法律责任,对违法行为进行严惩,保障了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3. 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公平竞争能够有效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动力,推动产品和服务的不断进步。
法律案例分析--公平竞争审查典型案例
法律案例分析--公平竞争审查典型案例案例一PART 01某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交通建设领域中介机构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建立中介机构准入备案制度。
中介机构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相关业务的,应当向市交通运输局备案,未经备案的不得从事相关中介业务。
案例解析上述市交通运输局制定的未经备案的不得从事相关中介业务的政策违反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的规定:“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下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内容:(一)不得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违法设置审批程序”。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国务院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在我国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级政府依法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政策措施起草单位不仅应当避免在政策制定中直接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违法设置审批程序,也应注意避免在执行相关审批备案程序时隐性增加条件,变相违法设置审批程序。
案例二PART 01B县于2022年出台《关于发布优化B县公交服务优化项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规定,根据县交通局评审,将B县至A市、B 县至C区的公交班线经营权分别交由B县内具有运营资质的乐云公交公司、幸福运公交公司。
案例解析上述将公交班线经营权交由指定公交公司运营的政策措施违反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下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内容:(二)不得违法设置或者授予特许经营权”。
特许经营权通常指有权机构依法授予经营者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获得收益的一项特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许经营权的取得应当采用公开竞争方式。
政策措施起草单位应当避免未经竞争程序直接授予经营者行政许可的行为,同时也应当注意避免在一般竞争性领域实施特许经营、违法增设行政许可、延长许可期限、设置歧视性条件等行为,以免破坏市场竞争秩序,限制经营者的合法竞争。
经济法的经济公平原则的例子
经济法的经济公平原则的例子-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经济法的经济公平原则是指在经济活动中,为了实现社会公平和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目标,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原则。
经济公平原则的核心思想是确保资源的公正分配以及经济机会的平等,以便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发展和繁荣的机会。
在现代社会中,经济公平原则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包括劳动法、贸易法、合同法等。
经济公平原则的主要目的是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避免经济活动中出现不公平和不正当竞争的情况。
通过建立稳定的法律框架和规定,经济公平原则帮助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在实施经济公平原则的过程中,可以采取多种方式。
例如,建立公平的税收制度,确保富人和穷人在税收方面享有相对平等的待遇;制定法律规定,禁止垄断和恶意竞争行为,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性;设立公正的劳动法规,保护员工的权益,避免劳动力被剥削。
经济公平原则的例子包括建立最低工资标准,以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制定反垄断法,打击市场垄断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设立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虚假宣传和不公平竞争行为。
在全球化和经济发展的背景下,经济公平原则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
它为经济体系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基础,并在社会公正和人民福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总而言之,经济法的经济公平原则是为了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经济机会平等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原则。
通过建立公正的法律框架和规定,实施经济公平原则有助于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2文章结构1.2 文章结构本文将按照以下结构进行叙述和分析经济法的经济公平原则的例子:2.1 经济公平原则的定义:首先,将对经济公平原则进行详细解释和界定。
阐述经济公平原则在经济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后续讨论做好铺垫。
2.2 经济公平原则的重要性:接着,将探讨经济公平原则在经济领域中的重要性。
分析经济公平原则对于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积极影响,以及其在法律规范中的基础地位。
公平竞争政策 解读
公平竞争政策解读
公平竞争政策是指政府为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以下是对公平竞争政策的解读:
1. 目的: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经济效率和社会福利。
2. 原则:政策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市场主体在平等的条件下竞争。
3. 主要措施:
- 反垄断:禁止企业通过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排除、限制竞争。
- 反不正当竞争:打击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 市场开放:减少市场准入门槛,鼓励各类企业参与竞争,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
- 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创新,防止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
4. 实施机构:通常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公平竞争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如市场监管部门、反垄断机构等。
5. 影响:
- 对企业:促使企业关注自身的合法经营,提高竞争力,推动企业创新和发展。
- 对消费者: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消费者能够享受到更多优质、低价的产品和服务。
- 对经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公平竞争政策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它有助于创造一个公平、透明、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经济的繁荣和发展。
简述经济法的公平观
简述经济法的公平观
经济法中的公平观是指对日常社会经济往来中受到法律保护的
个人和团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上的公平性要求。
它涉及法律监管的维护,既要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护公共利益。
其基本要求是以公平与合理的基础建立起良好的法律关系,停止不公平的行为,防止不当竞争,保护公平市场环境,推动公平交易,实现公平平等。
1、法律平等:指的是同一法律下,对法律所针对的个人和团体,其法律待遇一视同仁,不徇私惠徇优,不循私访,要公正治理,实施平等法治。
2、公平调节:指的是要通过法律的调整,有效改善市场的资源
配置,有效地解决社会的不平等现象,保障少数群体的利益,确保每一个公民都能够享有法律保护。
3、公平竞争:指的是要控制市场的不公正行为,有效抑制企业
和团体的恶性竞争,保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通过公平竞争实现社会发展。
经济法的公平观,要求我们尊重社会公平原则,尊重人民的人权,建立合理的经济制度,实现公正的经济关系,建立公平、合法的社会秩序,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建立公平、合法的社会风气,实现公平的经济发展,以及促进公平待遇的市场规则,等等。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政策解读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政策解读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基本含义公平竞争审查是指政府及部门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重要意义(一)深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客观需要。
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政府过度和不当干预市场,有利于保障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有力保障。
《反垄断法》明确禁止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三)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必然选择.企业是创新的主体,公平竞争是创新的重要动力。
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大力消除影响公平竞争、妨碍创新的各种制度束缚,有利于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释放市场主体活力的有效举措.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动力转换期,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克服市场价格和行为扭曲,有利于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基本原则(一)尊重市场,竞争优先。
尊重市场经济规律,最大限度减少对微观经济的干预,促进和保护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二)立足全局,统筹兼顾。
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促进商品和要素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统筹考虑国家利益和经济平稳、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三)科学谋划,分步实施。
坚持从实际出发,分阶段、分步骤地推进和完善审查制度;破立结合,在规范增量政策的同时,逐步清理存量政策。
(四)依法审查,强化监督.加强与现行法律体系和行政管理体制的衔接,把自我审查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加强社会监督和执法监督。
四、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已建立珠海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市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商务局、工商局、法制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17个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解读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解读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促进企业及个人的公平竞争。
为了更好地实施这一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和商务部于2019年颁布了《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的指导意见》,详细规定了公平竞争审查的法律基础、审查范围、程序流程及结果处理等各方面内容。
本文主要解读《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
一、法律基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指出,该制度的法律基础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相关规定、《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修改〈商务部关于实施反垄断审查的若干规定〉的决定》等法律法规。
其中,《反垄断法》是我国颁布的第一部综合性反垄断法律,主要规定了经营者之间禁止搞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经营者集中等行为;《外商投资法》则主要涉及外商投资、技术转让等方面的审查管理。
二、审查范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规定了该制度的审查范围,包括经营者集中、境外投资、企业并购及增资等方面,其中经营者集中是重点审查对象。
审查的重点涉及到市场集中程度、市场地位、消费者利益、科技进步、国家安全等方面。
审查的范围相比以往有所扩大,其中境外投资是新的审查领域。
对于境外投资的审查,主要是限制外资对我国市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国内企业的合法利益。
针对某些敏感领域境外投资的审查力度也加强。
三、程序流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详细规定了公平竞争审查的程序流程,包括申报材料的提交、审查期限、公示及听证程序等。
企业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提前准备完备的申报材料,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给审查机关,以保证审查进度顺利。
审查机关首先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决定是否需要进一步审查。
如果需要继续审查,则开展常规审查,根据市场调查、行业分析等方法,综合评估经营者集中对市场竞争的影响。
最终,审查机关将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四、结果处理公平竞争审查的结果共有三种:批准、不批准、或者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学习和思考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学习和思考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指国家根据公平竞争原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施的一种管制手段,旨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学习和思考是为了更好地运用这一制度,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首先,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学习意味着对该制度的认知和了解。
我们需要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实施细则,了解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起源、发展和目的,以及国内外在此领域的经验和教训。
通过学习,我们能够掌握公平竞争制度的基本框架、监管机构和法律程序,为实践提供有力的支持。
其次,学习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需要深入思考其理论基础和实践价值。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原则之一,它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提高产业竞争力,促进资源配置的优化。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也会遇到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垄断现象。
通过思考,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义和作用,认识到其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性。
在思考中,我们还应关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创新和改进。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开放的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也需要不断适应时代的要求,加强制度创新。
我们应该思考如何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遏制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思考如何完善公平竞争审查的法律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思考如何建立健全的制度框架,提高审查的效率和准确性。
同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学习和思考也需要与实际工作相结合。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一个具体的操作系统,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
在学习和思考的基础上,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掌握实际操作的技巧和经验,不断总结和提升自己的能力。
通过实践,我们可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总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学习和思考对于我们更好地运用这一制度至关重要。
通过学习,我们可以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为实践提供支持;通过思考,我们可以加深对公平竞争制度的理解和认识,并推动其创新和改进。
关于网约车经济法规范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研究
关于网约车经济法规范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研究网约车,是在互联网技术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所出现的一种新行业,使人们出行更加的便捷。
在本文中,將介绍网约车的基本概念与优势,并分析当前网约车市场定价政策、市场状况与引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义,探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与经济法规范的关系与强化措施,以此实现行业间的公平竞争。
标签:网约车;经济法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引言当前,随着共享经济的发展以及智能移动手机的普及,网约车成为了人们除了公共交通、出租车、自驾以外的又一种出行方式。
并在诞生之初便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但为了防止垄断与限制市场,公平对待网约车行业,需要实施符合经济法规范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以此实现网约车市场全面且健康的发展。
一、网约车的基本概念与优势网约车,是在我国对共享经济的鼓励与支持下所诞生的,根据我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网约车的基本概念为“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网约车与传统的出租车行业相比,具有舒适度更高、使用方便、出行效率高等优势。
在舒适度上,由于网约车辆大多为私家车辆,其内部环境要优于统一配置的出租车辆。
并且网约车只需要在相应的预约平台进行预约即可,不需要占用客户的时间,支付手段也更加便捷,而通过平台也能够使客户明确车辆到达的时间,合理的规划自己的时间[1]。
二、网约车定价政策与市场状况分析网约车平台的出现,实现了对社会资源的有效分配,活化了社会的闲置运力,在城市交通市场中迅速的拥有了一席之地。
然而当前,在网约车市场各大网约车平台都要求驾驶员没有犯罪与恶劣的驾驶记录,但在实际审核的过程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并且由于网约车的驾驶人员以及车辆缺乏可靠性,使得驾驶员个人素质参差不齐,在实际案例中,网约车既有护送临产孕妇而弃单赶往医院的暖心案例,也有谋害乘客的恶性违法事件,这使得人们对网约车市场的信任度一直处于一个飘忽不定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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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经济法解析作者:贾欣来源:《法制与社会》2019年第30期关键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经济法作者简介:贾欣,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研究方向:经济法。
中图分类号:D922.29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 ;DOI:10.19387/ki.1009-0592.2019.10.260如果想要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行研究与分析,那么需要站在经济法的角度上看待问题。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保证社会相对公平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社会只有逐渐实现公平,才能更好发展,使得人们的生活质量与生活水平得到提升。
因此,本文将针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经济法解析相应内容进行阐述。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主要是从竞争法当中发展出来的,许多学者在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研究过程中,从反垄断法的角度出发。
在这一过程中,无论是研究人员还是执法机构,都能够意识到,一旦在此期间涉及到行政垄断行为或者政府行为,其制度在执行过程中都会面临一定的困难,执行难度也大大提升。
但是,從实质上而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不单纯只是涉及到反垄断法,其中还涉及到经济法、其他制度甚至是宪法。
因此,在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分析过程中应该从更加广阔的经济法视角展开。
具体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涉及到的问题,主要包含以下几点:第一,能够从经济的角度对公平竞争,在现如今市场经济体制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利用不同经济政策自身的协调性,实现公平竞争的更好落实。
第二,能够从法律的角度对公平竞争理念进行梳理,同时将其在经济宪法以及经济法制度当中得到更好应用。
(一)公平竞争是市场体系建设的内在需求在经济法中有着双手并用原理,一般情况下,各个国家会将有形之手与无形之手之间进行有机结合,从而对各类有效资源进行科学合理配置,从而也形成两大资源配置系统,分别是政府资源配置系统与市场资源配置系统。
怎样才能将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进行有效处理,使得在资源的配置过程中,能够将市场的作用以及政府的作用充分发挥,是各个国家发展过程中需要面对的问题。
因此,为更好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一定的法律支持与保障,特别是经济法,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市场能够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作用,最主要原因是能够实现对市场经济与市场体系平台的利用。
在该平台中,能够实现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与自由性,否则公平竞争将无法落实并实现。
现如今公平竞争的落实以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构建,都需要在市场体系与市场经济基础上展开。
如果市场经济体制没有在社会市场中得到落实,那么政府资源配置系统与市场资源配置系统将无法发挥自身作用,那么也就不涉及公平竞争审查问题,相应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也无从构建。
由此可以看出,公平竞争是市场体系建设的内在需求。
(二)在经济政策协调中推进公平竞争在我国,经济政策不仅影响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同时对公平竞争也会产生重要影响。
不同经济政策之间的有机结合,为经济法制度的构建打下良好基础。
从后目前公平竞争中可以看出,许多人将注意力更加集中在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之间的有机结合。
在这一过程中,存在一个理念,那就是只要保证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那么公平竞争问题以及社会市场中的问题将会得到更好解决。
但是,如果从整体经济法角度出发,在我国的经济政策体系当中,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需要将其作为基础政策,这样才能对竞争政策以及产业政策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在现代市场经济体系建设期间,想要实现社会的公平竞争,那么需要对不同的经济政策问题进行全方位考虑,比如,其中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外贸政策以及竞争政策等,不同的政策都有着自身的价值与优势。
对于不同的政策需要做好彼此之间的协调,这样才能将公平竞争更好融入到其中,从而在最大程度上避免在政策制定中出现的问题。
在这一过程中,不同政策目标的明确过程中,会对公共利益产生一定影响,同时影响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其可行性产生一定制约。
(一)审查主体与审查权配置问题在我国现有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中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将会对其主体进行确定,主要是政策制定机关。
如果从法学的角度进行分析,那么将主体统称为政策制定机关并不适应,因此,有很多立法活动,并不适宜将其划分在政策制定活动当中,同时,有许多规范性文件也不适宜被称之为政策。
基于此,可以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进行分析,将相关法律规范以及公共政策,全部称为制度,所以,可以将政策制定机关,改为制度制定机关。
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当中,审查主体部分不仅包含反垄断法主体部分,同时还需要将其扩展到其他领域主体中。
在实际审查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公平竞争是主要的工作标准与工作理念,所以,要将其贯穿在相应的制度评判中,这样可以提升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可操作性与适用范围。
从实质上而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并不是司法审查,而是属于立法审查。
通俗来讲就是,在规则的制定过程中,能够对规则的合理性、合法性以及可行性进行审查,这也是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属于审查源头的主要原因。
所以,并不是在纠纷产生后,制定的司法审查或者执法审查等。
一般情况下,审查主体相对分散,而且主要的审查方式是自我审查,在实际的审查过程中,审查质量是否能够保障,是否能够保证公平竞争,仍然存在怀疑。
尤其是在如今社会的不断发展过程中,无论是某个地区还是某个部门,都更加注重自身利益与自身效益的创造。
如果在公平竞争的要求之下,与制度目标之间存在矛盾,并且还要实现公平竞争,达到良好效果,那就需要一定的制度保障。
为使得基本保障制度能够将自身的作用与价值充分发挥,那么需要与审查权分散行驶时可能出现的问题、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配置的一类审查权进行相结合,尽可能保证制度的相对独立,这样可以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展开,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如果在检查过程中,出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或者态度不端正的审查主体,需要对其进行相应的惩罚,追求相应的责任机制,这样可以促使审查制度能够得到更好落实。
公平竞争审查权的主要依据是有关反垄断法中相应的规章制度,而更加高级的法律基础则是宪法中的规章制度。
因此,此类审查权能够将我国的整体制度安排进行充分体现,使其具备较强的合法性。
但是,在这一过程中,对于相关制度问题解决的公平竞争问题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基于此,需要对上述的权利以及进行充分把握,从而实现对审查权的科学合理配置,进而实现公平竞争目的。
(二)行使审查权中的政策与法律问题在审查权行使期间,也就是说在审查职责的履行期间,需要对重点方面进行严格审查,比如,市场主体自由进出方面、商品方面、要素自由流动方面以及生产经营成本与经营行为方面。
上面所阐述的四个方面,能够将经济法兼顾效率以及公平基本原则充分展现出来。
根据该原则,政府方面需要构建相应的兼顾公平制度以及效率制度,从而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上述四个方面的标准的适用性,不单单涉及到其中的反垄断制度,还涉及到其他经济法,比如,税法、特许经营法以及价格法等。
明确审查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了解政府方面制定的公共政策以及制定的法律条例等,是否会对公平竞争造成影响。
在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尤其是经济政策的制定过程中,许多人更加注重经济政策在其中的基础性地位,就如同主动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决定性地位一样。
与此同时,许多人将产业政策与政府的干预或者是影响划等号,并使其与竞争政策处于对立面中。
但是,在这一过程中需要明确,财政政策、税收政策等的影响力以及影响范围更广,所以,政策会对相应产业造成影响,也因此人们将政策与产业划等号。
但从实质上而言,财政补贴问题、税收优惠问题等,属于财政政策问题以及税收政策问题,并不属于产业政策问题,这一内容需要人们明确。
如果从学术的角度出发,那么不可将竞争政策与竞争法划等号,同时也不可将竞争法纳入到竞争政策中。
如果从经济法角度分析,虽然经济法在一定程度上属于经济政策的法律化,并且经济法与经济政策之间尤为较为密切的联系,但是,还是要对经济法与经济政策进行区分,不可将两者混淆。
对政策以及法律之间的界限进行强调与明确划分,对于公平竞争制度的实施具有重要作用。
目前,从我国相关的公平竞争制度当中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那就是当文件稳定中的内容,与其他法律法规之间出现冲突时,应该怎么办,哪一个优先?在这一过程中,有部分人认为两者并不是在同一层面当中,所以,更应该注重法律法规的作用与约束力。
如果在公平竞争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将其作为国务院文件规定中的一个小制度,那么就会面临这样的问题。
如果将其作为国务院文件中的一个大制度,那么要从整体角度与系统的角度出发,更加注重并且强调公平竞争对于宪法确立市场经济体制中发挥的作用。
因此,从合宪性视角出发,那么其他法律法规也需要严格遵守相应规定。
在未来对于公平競争制度,需要对其进行逐渐完善,这样才能将其作用与价值充分发挥。
综上所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于我国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为使得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优势与作用能够被充分发挥,需要做好相应的制度分析工作,在实际的分析过程中,能够从经济法角度展开。
这样使得分析的合理性与科学性得到保障,从而实现社会的公平竞争。
注释:叶高芬,张广亚.论国家竞争政策视角下我国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J].经济法论丛,2019(1):57-95.侯志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法律属性和立法定位[J].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38(2):71-75.陈林.公平竞争审查、反垄断法与行政性垄断[J].学术研究,2019(1):106-113.武存广,霍晓芝,霍晓敏.经济法视域下的依法行政——以行政垄断为例[J].传播与版权,2018(10):161-163.覃甫政.竞争与规制的法律协调——理解公平竞争审查的经济法路径[J].经济法研究,2018,20(1):135-152.何圳申.中国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新探——评《外国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四章[J].西南法律评论,2017,30(00):64-82.李晔.完善我国外资并购审查制度之思考——以农业产业为视角[J].行政与法,2017(12):114-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