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资质和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认可,如获得国家或行业的认证、许可或授权。
这确保了机构在进行检验检测时具备合法的身份和资格。
2. 技术能力:机构应具备专业的技术能力和知识,包括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资质、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检测方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等。
技术能力是保证检测结果准确可靠的关键。
3. 质量管理体系: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以确保检测过程的规范化和质量的稳定性。
4. 设备和设施:机构应配备适当的检测设备和设施,这些设备应经过定期维护和校准,以保证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5. 检测方法和标准:机构应遵循适用的检测方法和标准进行检验检测,确保检测结果的客观性和可比性。
6. 数据管理和报告:机构应建立科学的数据管理体系,确保检测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检测报告应清晰、准确地反映检测结果,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7. 公正性和保密性:机构应保持独立、公正的立场,确保检测结果不受任何利益相关方的影响。
同时,机构应保护客户的隐私和商业秘密。
8. 持续改进:机构应不断改进和提高其能力,通过内部审核、管理评审、人员培训等方式,持续提升检测质量和服务水平。
这些通用要求旨在确保检验检测机构具备足够的能力和信誉,为客户提供准确、可靠的检测服务。
具体的要求可能因不同的行业、地区或法规而有所差异。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通用要求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通用要求1.基本要求1.1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学历或职称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取得二级技师及以上(相关专业)职业资格。
1.2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定,具备检测检验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具有2年以上与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相关的工作经历,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3专业技术人员应掌握所从事行业领域的安全规程。
从事煤矿领域的,应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要求;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领域的,应掌握GB 16423等相关要求。
1.4专业技术人员应掌握检测检验标准、检测检验方法、检测检验项目和抽样方法等,正确使用检测检验工具、仪器设备,掌握检测检验工作中的安全与防护知识。
1.5专业技术人员应掌握数值修约、误差处理、测量不确定度等检测检验基础知识。
1.6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根据检测检验结果以及检测检验对象的符合性做出专业判断和出具相应报告的能力。
1.7如果涉及样品的制备,专业技术人员应掌握制样流程和工艺,具备制样设备的操作技能。
1.8从事型式试验的专业技术人员,还应了解检测检验对象的结构、工作原理、设计和制造工艺等。
1.9从事矿山在用设备检测检验的专业技术人员,还应符合以下要求:——具有3年以上矿山在用设备检测检验工作经历;——掌握检测检验对象结构、工作原理、适用性以及在使用中可能出现的故障、失效等方面的知识;——具备缺陷判定和现场应急处理的能力。
1.10特殊领域专业技术人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应具备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10.1从事防爆检测检验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还应符合以下要求:——掌握所从事专业相关的GB/T 3836等防爆标准;——掌握防爆检测检验方法和流程,具备防爆检测检验设备的操作技能;——能准确判定防爆性能。
1.10.2从事电气性能(设备)检测检验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还应符合以下要求:——掌握所从事专业相关的GB/T 12173、GB/T 1032、GB/T 14048、GB/T 11022等标准,具有电气检测基础理论;——掌握高/低压电气设备检测检验方法,具备电气检测设备的操作技能;——掌握电气检测检验安全防护措施,以防止检测检验过程中出现电击、热危险、燃烧等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时,在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方面的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也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的自我评价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 2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GB/T 27020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运作要求GB/T 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JJF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3术语和定义GB/T19000、GB/T27000、GB/T27020、GB/T27025、JJF1001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检验检测机构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3.2资质认定mandatory approval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3.3资质认定评审assessment of mandatory approval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3.4公正性 impartiality检验检测活动不存在利益冲突。
3.5投诉 complaint任何人员或组织向检验检测机构就其活动或结果表达不满意,并期望得到回复的行为。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AQ8006-2010)强制性行业标准顺利完成标准评估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AQ8006-2010)强制性行业标准顺利完成标准评估佚名【期刊名称】《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年(卷),期】2016(12)5【摘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办〔2016〕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要求,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于2016年4月22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AQ 8006-2010)强制性行业标准评估会。
会议邀请了煤炭工业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炭工业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专业委员会等有关专家参加评估会。
【总页数】1页(P72-72)【关键词】生产检测;AQ8006-2010;检验机构;行业标准;煤矿安全;国务院办公厅;专用设备;评估会;提升安全;检验水平【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S75【相关文献】1.湖北省安科中心到广东省安技中心交流访问共同学习AQ8006《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标准 [J], 孙志兴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比较之解析 [J], 孙巍巍; 尹成华; 路辉丽; 张红云; 陆靖博3.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与GB/T 27020《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的运作要求》的条款分析 [J], 刘丽东4.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在基层检验检测机构现场评审中的应用实践 [J], 袁翔; 刘东; 王园5.关于组织宣贯AQ8006-2010《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标准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申请指南》等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J],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_2017)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时,在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方面的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也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的自我评价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 27000 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GB/T 27020 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运作要求GB/T 2702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JJF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3 术语和定义GB/T19000、GB/T27000、GB/T27020、GB/T27025、JJF10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检验检测机构 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3.2资质认定 mandatory approval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3.3资质认定评审 assessment of mandatory approval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3.4公正性 impartiality检验检测活动不存在利益冲突。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为了确保生产安全和防范风险,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在此列出一些通用要求,以保证其能够提供可靠的检测和评估服务:1. 资质认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应获得相关资质认证,并定期进行复评和审核。
这包括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政府颁布的标准和规定,确保机构的能力和实力得到认可。
2. 人员素质和资质:检测检验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具备相关的资质证书。
他们应定期接受培训和更新知识,以保持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的持续提升。
3. 检测设备和仪器: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应具备先进的检测设备和仪器,并建立和维护相关的质量控制体系。
这包括校准、验证和维护设备,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4. 质量管理体系: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的审核和评估。
这包括规范的工作流程、记录文档和数据管理,以及不断改进的措施和反馈机制。
5. 技术能力和创新: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应具备丰富的技术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应对不同的检测需求和复杂情况。
他们应积极参与研究和标准制定,不断推动行业技术的进步和创新。
6. 数据的准确性和保密性:机构应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并严格保护客户数据的安全和保密。
这包括合理的样品采集、标识和保管,以及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隐私保护的要求。
7. 服务态度和效率: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和高效的工作效率。
包括及时响应客户需求,提供专业建议和解决方案,保证工作质量和进度的控制,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和期望。
通过遵循以上通用要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可以提供可靠、准确和高品质的检测和评估服务,为各行各业的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同时,机构应不断完善和改进自身能力,适应技术和行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并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不断提升。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1. 简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是保证检验检测机构能够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准确、可靠地开展检验检测工作的一项重要程序。
资质认定旨在评价机构的技术能力、设施条件、人员素质等方面,确保其拥有具备开展相应检验检测工作的条件和能力。
本文将介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通用要求及评价标准。
2. 资质认定的目的资质认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检验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为社会、政府和企业提供可依赖的检验检测结果。
通过资质认定,可以确保检验检测机构具备符合标准和规范的设施条件、技术能力和人员素质,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检验检测工作。
3. 资质认定的基本原则资质认定的基本原则是客观、公正、透明、持续和可信度。
评价机构的资质认定需要公开、透明地进行,评价标准应当客观、科学、可实施。
认定结果应当具有可信度,持续改进机制对于保持资质的有效性和准确性至关重要。
4. 资质认定的评价要求(1)技术能力要求:评价机构应当具备先进的技术设备和仪器,能够满足相关检验检测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评价机构的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准确地进行检验检测工作。
(2)质量管理要求:评价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验检测过程的可追溯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质量管理体系应当与国际标准和要求相一致,并通过认可实施体系来保证其有效性。
(3)设施条件要求:评价机构应当拥有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的检验检测设施,以保证检验检测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设施条件包括实验室环境、仪器设备、样品储存等方面。
(4)人员素质要求:评价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知识,具备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检验检测工作的能力。
评价机构应当定期对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专业水平和工作素质。
5. 资质认定的程序(1)申请资质认定:评价机构需向相关认定机构提交资质认定申请,申请材料需要详细描述机构的技术能力、质量管理体系、设施条件和人员素质等方面。
AQT8006-2018《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报批稿)
mICS 13.100C 65备案号: AQ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the competence ofwork safety testing and inspecting organizations(报批稿)2018-05-22发布 2018-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目次前言 (II)1 范围 02 规范性引用文件 03 术语和定义 04 管理要求 (1)4.1 组织 (1)4.2 管理体系 (2)4.3 文件控制 (3)4.4 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 (3)4.5 分包 (4)4.6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 (4)4.7 服务客户 (4)4.8 投诉 (5)4.9 不符合工作的控制 (5)4.10 改进 (5)4.11 纠正措施 (5)4.12 预防措施 (6)4.13 记录的控制 (6)4.14 内部审核 (7)4.15 管理评审 (7)5 技术要求 (8)5.1 总则 (8)5.2 人员 (8)5.3 设施和环境条件 (9)5.4 方法及方法的确认 (9)5.5 设备 (11)5.6 测量溯源性 (12)5.7 抽样 (13)5.8 物品的处置 (13)5.9 结果质量的保证 (14)5.10 结果报告 (14)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AQ 8006-2010《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
与AQ 8006-2010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性质,由强制性标准修改为推荐性标准;——修改了标准的范围(见1);——删除了“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甲级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乙级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评审”的术语和定义,增加了“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专业技术人员”、“检测检验管理体系”、“检测检验能力考核”的术语和定义,修改了“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人员”、“高层管理者”、“授权签字人”的定义(见3);——增加了检测检验机构应“具备检测检验对象安全性能项目/参数的检测检验能力,并有文件描述其有能力实施的检测检验活动”的内容(见4.1.3);——增加了“检测检验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测检验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规定,遵循科学公正、独立客观、安全准确、诚实守信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的内容。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如下:
1. 组织和管理能力:具备完善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确保检测检验工作有效有序进行。
2. 人员素质要求:具备合格的技术人员,并持有相关的资格证书,能够熟练操作检测检验设备并正确解读结果。
3. 设备仪器条件:拥有符合标准和法规要求的检测检验设备和仪器,设备应校准合格,能够提供准确可靠的测试结果。
4. 检测检验方法和标准:能够熟练掌握并正确应用相关的检测检验方法和标准,确保测试结果符合要求。
5. 技术能力:具备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针对不同场景和情况进行准确的检测检验。
6.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文件控制、纪录管理、不合格品处理等,确保检测检验过程的质量可控。
7. 信息化建设:整合信息化技术,提高检测检验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确保数据的及时传递和存储。
8. 法律法规遵从:具备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和自律精神,确保检测检验工作符合相关的法规要求。
9. 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确保提供高质量的检测检验服务,并积极回应客户的需求和意见。
10. 不断改进:建立持续改进机制,定期评估和分析机构的运行情况,不断改进能力和服务质量。
注意:这是一些建议,具体要求还需根据相关法规、标准和行业要求来确定。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1. 引言安全生产是国家的重要战略,涉及广泛的领域和各行各业。
为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通用要求进行全面详细的介绍。
2.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定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是指依法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能够对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测检验,评估安全风险,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的机构。
3.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能力要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应具备以下能力要求:3.1 专业技术能力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应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运用相关仪器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工作;•具备科学的技术方法和标准,能够准确判断和评估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具备良好的实验室管理和质量控制能力,确保检测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2 人员素质要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人员应具备以下素质要求:•具备相关专业的学历背景和技术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严守保密规定,保证检测检验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与其他部门和单位进行有效的合作和信息交流。
3.3 设备设施要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应具备适用的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具备先进的检测仪器设备,能够满足各项检测检验工作的需求;•具备适用的实验室和试验场地,能够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具备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能够对检测检验数据进行有效的记录和管理。
3.4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和实施相关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确保检测检验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进行内部的质量审核和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纠正和改进;•定期进行外部的质量评估和认证,提高机构的信誉度和竞争力。
4. 结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应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能力、人员素质要求、设备设施要求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是指评价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能力的标准和要求。
这一要求旨在确保评价检验检测机构具备必要的能力和条件,能够在符合专业标准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提供准确、可靠、公正、独立的检验检测服务。
评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机构管理体系要求:评价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设备设施管理体系等。
机构应具备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且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培训。
2.检测设备要求:评价机构应拥有适用的检测设备和设施,并且应能够保证设备的可靠性、精度和准确性。
机构应对检测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校准,并记录相关数据。
3.检测方法要求:评价机构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技术规范的检测方法,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机构应定期对相关检测方法进行验证和评估,并记录相关数据。
4.风险管理和质量保证要求:评价机构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和质量保证制度,确保评价过程中的风险可控和结果可靠。
机构应进行过程监控,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
5.技术能力要求:评价机构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包括检测方法的选择、检测数据的分析和结果的判断等。
机构应有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员,并进行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技术能力。
6.质量文件和记录要求:评价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质量文件和记录,包括质量手册、工作指导书、技术规范、报告模板等。
机构应保证质量文件的正确性和有效性,并定期进行审查和更新。
综上所述,评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是针对评价机构的各个方面进行要求和标准的规定,旨在确保机构能够提供准确、可靠、公正、独立的检验检测服务,保证食品、药品、环境等领域的安全和质量。
评价机构应严格按照这些要求进行自我评估和自我改进,以提升自身的能力和水平。
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通用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通用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通用要求包括以下几点:1.检验检测机构应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2.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检验检测活动所需的人员、设施、设备、系统及支持服务。
3.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4.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适应检验检测需要的仪器设备,其精度和稳定性应当符合相关要求。
5.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相关标准的检验检测方法,并进行必要的验证和确认。
6.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适应检验检测需要的设施和环境条件,确保其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7.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体系、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等,确保其工作的高效性和安全性。
8.评价应当以客观事实为依据,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和技术手段,保证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9.评价应当考虑到检验检测机构的各个方面,包括人员、设备、方法、环境等,确保评价结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10.评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简单、实用的评价方法,便于操作和实施。
11.评价应当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持续性的监督和评估,促进其持续改进和提升。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检验检测机构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条件,以进行准确、可靠的检验检测工作,并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负责。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通用准则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通用准则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安全生产问题日益受到重视。
为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和质量,各国纷纷建立了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以对生产过程中的各种物质和设备进行检测和评估。
然而,为了确保这些检测检验机构的权威性和可靠性,需要对其进行资质认定评审,以制定通用准则来规范其行为和评审流程。
首先,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通用准则需要明确机构的资质认定标准。
这些标准应包括机构的人员素质、设备设施、管理体系和技术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只有具备了这些基本条件的机构才能够进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从而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和质量。
其次,通用准则还需要规定资质认定评审的程序和流程。
评审程序应包括申请、初审、现场评审、公示和审批等环节,以确保评审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评审流程应明确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以确保评审工作的高效进行。
此外,通用准则还需要规定资质认定评审的监督和管理机制。
这包括对已认定机构的定期复审和不定期抽查,以及对评审工作的监督和考核等。
只有通过这些监督和管理措施,才能够确保认定机构的权威性和可靠性。
最后,通用准则还需要规定认定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认定机构应当履行其认定评审的职责,确保其评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同时,认定机构还应当对其评审结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确保其评审工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总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通用准则的制定对于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对认定机构的规范和管理,才能够确保其评审工作的权威性和可靠性,从而为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和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
1、检验检测机构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吗?
所有工程类、生产类、机械制造类、饮食服务类等等企业都必须办理安全生产许可,取得资格后才能投产。
实验、检测单位主要是资质。
2、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有什么不同
安全评价机构通过一系列评价活动(百可包含具体的检测,或根据其他机构的检度测报告)出具的是安全评价报告(相对是比较全面的系统的知);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是安全检测报告(一般针对指定的某些危险因素的检测)
但事实上安全评价机构道一般也能担版负安全检测。
由于专业分工,专业人员等差别,对具体评价项目,安全评价机构有时也需要其他专业检测权机构进行检测。
3、请问湖南有哪些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
其实并不一定需要找当地的检验机构,毕竟当地的检验机构一般都不会很大,一个是很难满足复你的检验要求,专业度有限,涉及的品类也有限,再者就是当地的检验机构一般制都很难找到,他们的接触面比较窄,一般不是圈子里的人不怎么会关注到。
可以找一些比较容易找的检验、验货公司,他们会帮你找到你需要的检验机构或者检验人员,这样就不会无头苍蝇一样了。
与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相关的资料。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
m I CS 13.100C 65备案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the competence ofwork safety testing and inspecting organizations(ISO/IEC17025:2005,MOD )2010-09-06发布 2011 -05-01实施目次前言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管理要求34.1 组织34.2 管理体系44.3 文件控制54.4 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64.5 检测检验的分包64.6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74.7 服务客户74.8 申诉与投诉84.9 不符合工作的控制84.10 改进84.11 纠正措施84.12 预防措施94.13 记录的控制94.14 内部审核104.15 管理评审105 技术要求115.1 总则115.2 人员125.3 设施和环境条件145.4 检测检验方法及方法的确认145.5 仪器设备165.6 测量溯源性185.7 抽样195.8 检测检验物品(样品)的处置195.9 检测检验结果质量的保证205.10 结果报告20前言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参考了ISO/IEC 17020:1998《各类检查机构运行的一般准则》的有关要求,并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为基础,增加了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的有关要求。
与ISO/IEC17025:2005在技术上的主要差异有:——标准内容从推荐性转为强制性,且只涉及检测检验机构,取消了对校准实验室的相关要求;——增加了必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具有法人资格;——增加了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工作场所的要求;——增加了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避免与其从事的检测检验活动存在利益关系等公正性方面的相关规定;——增加了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高层管理者、部门主管、授权签字人的任命和变更的管理要求;——增加了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在高层管理者中产生的要求;——细化了开展新检测检验工作的要求;——增加了对检测检验活动中人员、仪器设备、设施及被检对象等的安全措施要求;——增加了对指令性检测检验任务的管理要求;——增加了检测检验收费的管理要求;——在文件控制中明确了对检验用法规标准有效性的评审要求;——增加了分包不属于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范围的说明;——增加了对检测机构间交流的要求;——增加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的要求;——增加了对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的明确要求;——增加了对检测检验人员的行为要求;——增加了安全作业、环境保护的要求;——强调检测检验方法优先选择与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相关的标准;——增加了对现场检验用仪器设备及对租用、使用客户的仪器设备的限制要求;——增加了对未经定型的专用检测检验设备的规定;——增加了绘制量值溯源图的要求;——增加了检测检验报告应由授权签字人批准的要求;——增加了同一检测检验机构内的检测检验报告格式统一的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_2017)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时,在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方面的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也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的自我评价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 27000 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GB/T 27020 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运作要求GB/T 2702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JJF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3 术语和定义GB/T19000、GB/T27000、GB/T27020、GB/T27025、JJF10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检验检测机构 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3.2资质认定 mandatory approval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3.3资质认定评审 assessment of mandatory approval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3.4公正性 impartiality检验检测活动不存在利益冲突。
安全生产检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2007年10月,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向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了该标准的项目建议书,2008年8月2日,该标准被正式列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政法【2008】14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下达2008年制修订安全生产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中的《2008年制修订安全生产行业标准项目计划》,序号为119,项目名称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管理部门为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单位为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要求2008年完成标准制定工作。
承担单位已于2008年1月成立了标准起草小组,并明确由XXX同志负责。
2、协作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太原研究院、长沙矿山研究院。
3、主要工作过程1)2008年1月至6月,承担单位系统地收集和整理了国内外有关对检测检验机构要求的标准,并进行了广泛地调查研究,在1月份、4月份两次草稿的基础上,于2008年7月提出了标准初稿;2)2008年8月25日至26日,承担单位在北京组织召开了标准起草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对标准初稿进行修改,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3)2008年8月28日,承担单位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提交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审查,2008年9月5日,发至相关的33个单位、31位专家(涵盖科研、生产、使用、检测检验、培训、监管监察等领域,且专家中标委会委员的数量为11人)征求意见,并在安科院网站上向社会征求意见。
反馈意见期限为自对方收到至回函日止30天内;4、标准主要起草人XXX、XXX、……。
二、标准编制原则1、采用ISO/IEC17025中的25个基本要素,参考ISO/IEC17020中的特殊要求。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总局令第12号)的基本精神。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认定山西兴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乙级资质的通知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认定山西兴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乙级资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7.06.20
•【字号】晋安监发〔2017〕140号
•【施行日期】2017.06.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认定山西兴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乙级资质的通知
晋安监发〔2017〕140号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按照《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2号)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AQ8006-2010),省安监局对山西兴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申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乙级资质进行了资料审查,并聘请专家进行了现场技术评审。
根据评审组最终推荐意见,同意认定该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乙级资质,资质证书编号:(2017)晋安监检乙0807,资质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等有关规定,在批准的检测检验业务范围和批准的授权签字人及其授权签字领域内独立开展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确保出具的检测检验数据公正、科学、准确,对做出的检测检验结果负责,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附件1.认定的检测检验能力范围.docx
附件2.复认定的授权签字人及其授权签字领域.docx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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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2007年10月,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向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了该标准的项目建议书,2008年8月2日,该标准被正式列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政法【2008】14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下达2008年制修订安全生产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中的《2008年制修订安全生产行业标准项目计划》,序号为119,项目名称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管理部门为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单位为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要求2008年完成标准制定工作。
承担单位已于2008年1月成立了标准起草小组,并明确由XXX同志负责。
2、协作单位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太原研究院、长沙矿山研究院。
3、主要工作过程
1)2008年1月至6月,承担单位系统地收集和整理了国内外有关对检测检验机构要求的标准,并进行了广泛地调查研究,在1月份、4月份两次草稿的基础上,于2008年7月提出了标准初稿;
2)2008年8月25日至26日,承担单位在北京组织召开了标准
起草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对标准初稿进行修改,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3)2008年8月28日,承担单位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提交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审查,2008年9月5日,发至相关的33个单位、31位专家(涵盖科研、生产、使用、检测检验、培训、监管监察等领域,且专家中标委会委员的数量为11人)征求意见,并在安科院网站上向社会征求意见。
反馈意见期限为自对方收到至回函日止30天内;
4、标准主要起草人
XXX、XXX、……。
二、标准编制原则
1、采用ISO/IEC17025中的25个基本要素,参考ISO/IEC17020中的特殊要求。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总局令第12号)的基本精神。
3、保留《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通用准则》(安监总规划【2007】28号文)中不同于ISO/IEC17025的特殊内容。
4、增加通过实践认为必要的内容。
三、标准主要内容的确定
1、标准名称
标准名称使用“能力的通用要求”。
标准名称未用“资质认定评审通用准则”。
因为本标准不仅“是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评审的依据”,更是“用于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建立管理体系,指导客户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能力进行确认或承认”。
2、术语和定义
在《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通用准则》中已有4个术语和定义的基础上,标准中增加了“资质认定”、“资质认定评审”、“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甲级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乙级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和“授权签字人”6个术语和定义,共有10个术语和定义。
3、为贯彻落实总局第12号令,在标准中规定了以下内容:
1)要求检测检验机构具有法人资格;
2)对隐患报告的要求;
3)对有关人员的明确要求(要求检测检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各等级技术职称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具有一定的比例;对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要求及对技术负责人的检测检验工作经历要求;对检测检验人员的培训要求等)。
4、根据实践证明需要增加的主要内容:
1)对检测检验机构工作场所的要求;
2)检测检验机构避免与其从事的检测检验活动存在利益关系等公正性方面的相关规定;
3)对检测检验机构高层管理者、部门主管、授权签字人的任命和变更要求;
4)要求检测检验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在高层管理者中产生;
5)开展新工作项目的要求;
6)对检测检验活动中人员、仪器设备、设施及被检对象等的安全措施要求;
7)对指令性检测检验任务的管理要求;
8)文件控制中明确了对检验用法规标准有效性的评审要求;
9)对分包的限制要求;
10)对授权签字人应具备的条件要求;
11)对安全作业、环境保护的要求;
12)强调检测检验方法优先选择与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相关的标准及对方法标准变更和换版的评审要求;
13)对现场检验用仪器设备的要求及对租用、借用仪器设备的限制要求;
14)对未经定型的专用检测检验设备的规定;
15)对量值溯源图的要求;
16)同一检测检验机构内的检测检验报告格式统一的要求。
5、参考ISO/IEC 17020:1998增加的内容:
1)对检测检验机构的责任保险要求;
2)对检测机构间交流的要求;
3)对检测检验人员的行为要求和报酬要求;
4)检测检验报告只能由授权签字人签发或批准的要求。
四、采标说明
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的特点,结合过去几年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工作实践,按照国际惯例,经充分研究,确定本标准修改采用(MOD)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并参考采用ISO/IEC 17020:1998《各类检查机构运行的一般准则》中的部分条款。
1、对ISO/IEC17025:2005进行的编辑性修改主要有:
1)在结构与编写规则上,按GB/T1.1进行了修改;
2)改变了部分要素的先后顺序;
3)部分条文的注变成了条文的正文。
2、与ISO/IEC17025:2005在技术上的主要差异有:
1)标准内容从推荐性转为强制性,且只涉及检测检验机构,取消了对校准实验室的相关要求;
2)增加了必要的术语和定义;
3)增加了上述三、3和4的内容。
3、参考ISO/IEC 17020:1998增加的内容见上述三、5。
五、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关系
1、与《安全生产法》的关系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
投入使用。
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第六十二条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这里要求从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的机构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取得专业资质,从而确立了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许可制度的法律依据及制定该标准的必要性。
2、与总局第12号令及安监总规划【2007】28号文的关系
为了落实上述精神,加强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提高检测检验水平和服务质量,总局规划科技司组织制定了《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总局第12号令),于2007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贯彻实施总局第12号令,规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提高资质认定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总局以安监总规划…2007‟28号文发布了《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通用准则》,同样于2007年4月1日施行。
目前,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主要依据总局第12号令与安监总规划…2007‟28号文进行。
鉴于文件的法律效力,有必要以总局第12号令和安监总规划…2007‟28号文为基础,形成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的标准,作为资质认定评审的法律依据,同时用于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建立管理体系以及指导客户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能力进行确认或承认。
3、与GB/T27025-200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和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关系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是安全监管总局的一项行政许可,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是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一个关键环节,而该标准是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的依据。
实验室认可非行政许可,GB/T27025-200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和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是实验室认可的依据。
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从标准初稿到征求意见稿制定阶段,暂无重大分歧意见。
七、标准性质
由于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涉及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因此,《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八、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1、标准一经颁布,总局即应发文明确本标准是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评审的依据,并提出过渡政策,明确《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通用准则》(安监总规划【2007】28号文)的有效期限。
2、总局规划科技司要立即组织修订有关评审规范性文件,如:申请书、评审报告、评审用工作文件等;出台申请指南、现场评审指南等有关评审规范性文件。
3、总局规划科技司要及时组织对评审专家的宣贯(包括上述八、
2的有关内容)。
4、总局规划科技司可委托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认定技术服务机构组织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宣贯(包括上述八、2的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