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三2013年高中教学评估实施细则
中学教学规范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中学教学规范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学教学行为,提高中学教育质量,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各中学的教学工作。
第三条中学教学工作应遵循教育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办学准则与教学目标。
第四条中学教师应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承担教学责任。
第二章教学准备第五条中学教师应对所教学科进行系统的学科知识学习,掌握最新的学科知识和教学方法。
第六条中学教师应认真备课,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
第七条中学教师应准备好教学教具,并确保教学教具的使用安全。
第八条中学教师应检查和准备好学生的学习材料,确保学生顺利参与教学。
第九条中学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教学目标和教学活动,确保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章教学环境第十条中学教学应确保教室的净化、通风和保温,保持舒适的教学环境。
第十一条中学教学应提供足够的教学空间和设备,确保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中学教学应保持校园的安全和卫生,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十三条中学教学应重视学生的个性差异,提供多样化的学习环境,满足学生的不同学习需求。
第四章教学过程第十四条中学教学应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原则,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十五条中学教学应注重知识讲解和实践操作的结合,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第十六条中学教学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造精神。
第十七条中学教学应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第十八条中学教学应注重课堂互动和合作学习,培养学生的合作能力和团队精神。
第十九条中学教学应提供适当的评价和反馈,及时检查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教学效果。
第二十条中学教学应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做好心理疏导和辅导工作。
第二十一条中学教学应注重教育教学的终身跟踪,培养学生的终身学习能力。
第五章教师发展第二十二条中学教师应参加教师培训和研修,不断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第二十三条中学教师应积极参与教研活动,与同行进行交流和合作。
高中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高中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目录一、前言 (2)1.1 编写目的 (2)1.2 质量评价的重要性 (3)1.3 方案适用范围 (4)二、教学质量评价原则 (5)2.1 全面性原则 (6)2.2 科学性原则 (7)2.3 可靠性原则 (8)2.4 持续改进原则 (9)三、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10)3.1 教学资源评价 (11)3.1.1 教学设施评价 (11)3.1.2 教学材料评价 (12)3.2 教学过程评价 (14)3.2.1 教学方法评价 (15)3.2.2 教学组织评价 (16)3.2.3 学生参与度评价 (16)3.3 教学效果评价 (17)3.3.1 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 (19)3.3.2 学生满意度评价 (20)四、教学质量评价方法与实施 (21)4.1 评价方法选择 (22)4.2 评价流程设计 (23)4.3 评价数据收集与分析 (25)4.4 评价结果反馈与应用 (26)五、教学质量评价保障措施 (27)5.1 组织领导保障 (28)5.2 制度建设保障 (29)5.3 技术支持保障 (30)5.4 培训与激励保障 (31)六、结论与展望 (32)一、前言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提高高中教学质量已成为当前教育领域的紧迫任务。
为了全面、客观地评价高中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内涵式发展,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们制定了本高中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本评价方案旨在明确评价目标、原则和方法,构建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
引导学校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加强教学管理,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效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本评价方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高中学校,包括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评价结果将作为学校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也将作为对学校领导、教师及其他相关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
本评价方案也将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了解学校教学质量的窗口,促进学校、家庭和社会的沟通与交流。
三星级高中评估标准及评价细则
(2)具有规范办学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在发展规划、教师培养、教育研究、教学改革等方面有思索、有实践、有成果;近五年在省辖市级以上报刊刊登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3篇(至少有1篇学校管理类);主持过省辖市级课题旳研究或改革项目旳实行。
(3)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职数设置、年龄构造、专业构造等科学合理,学历所有达标,无违法犯罪现象,师生员工满意,称职率在80%以上。
(1)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在85%如下。
(2)图书馆、试验室、医务室无专业人员。
11.有一批功底扎实旳骨干教师。有半数以上旳教师兼教一门以上旳选修课程;60%以上旳教师具有高中循环教学经历;大多数学科有县(市)级学科带头人;有一批县(市)级骨干教师;部分科目旳师资较强,在县市范围内享有声誉,能对外开设示范课、观摩课,具开发课程旳能力;学生对大多数教师教学比较满意。
(2)学科组有实行计划和活动安排,教师有个人专业发展规划并有阶段性、递进式旳专业发展成果。
(3)培训经费纳入学校年度财务专题开支且占学校教师工资总额6%以上。
(4)培训主题突出,培训效果明显,大部分教师能适应课程改革规定(现场考察随堂听课专家评价“良好”及以上比例到达80%)。
(4)培训主题突出,培训效果明显,大部分教师能适应课程改革规定(现场考察随堂听课专家评价“良好”及以上比例到达80%)。
(2)生均活动面积(含田径运动场、体育馆和其他运动场地等)不少于8平方米(高中规模在8-9轨之间旳学校,计算生均活动面积时,高中学生旳计算基数起点为30个班级、1620名学生;其中完全中学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需在此计算基数上,将初中或小学、初中学生合并纳入计算)。
(3)有4片以上旳篮球场和其他各类运动场地、风雨操场,体育器械充足;高中规模10轨以上旳学校每增长2轨则对应增长1片运动场地。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秋季学期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秋季学期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9.22•【字号】桂教办[2013]615号•【施行日期】2013.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秋季学期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13〕615号)各市教育局:为促进我区普通高中教育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于2013年秋季学期继续组织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验收评估和复查评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标准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验收评估、复查评估标准(修订)》(桂教基教〔2013〕46号,以下简称《评估标准》)。
二、评估内容对申报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立项建设学校进行验收评估,对第四批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进行复查评估。
三、评估程序(一)学校自查。
各申请评估的学校对照《评估标准》进行自查,总结办学成绩,形成汇报材料。
申请复查评估的学校需填报《学校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
《学校基本情况登记表》及各批次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名单的电子文档公布在基础教育处公共邮箱(地址:***************,密码:21562156)。
(二)市教育局组织初审。
由市教育局对辖区内申请评估的学校进行初审,重点审查学校申报材料是否全面、真实、准确。
市教育局初审意见及各学校申报材料请于2013年11月20日前报送我厅基础教育处,申请复查评估学校填写的《学校基本情况登记表》电子文档请打包发至电子邮箱:**************。
(三)自治区正式评估。
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验收评估和复查评估定于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进行,每校评估时间2天左右。
具体日期及评估组成员安排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基础教育处联系。
中学教师教学常规督查考核评估细则范文(4篇)
中学教师教学常规督查考核评估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中学教师的教学质量,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制定本《中学教师教学常规督查考核评估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应用于中学教师教学常规督查考核评估工作,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态度、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评估。
第三条本《细则》实行绩效考评制度,重视教学效果与教师个人发展相结合,以实现教学质量和教师个人发展相互促进。
第四条考核评估的内容应紧密联系教学实践,注重教师的创新性和实践性,通过多维度、多角度、多层次的评估方式,全面反映教师的教学质量。
第五条本《细则》的评估结果应以事实为依据,公正、公平、客观地进行评估,不得将其他不相关因素纳入评估。
第六条本《细则》由教务处根据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制定,并报学校领导审定后实施。
第二章教学常规督查第七条学校应设立教学常规督查组,由教务处安排专门人员组成。
第八条教学常规督查组应每学期至少对每位中学教师进行一次常规督查。
第九条教学常规督查主要包括对教师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态度等方面进行全面观察和评估。
第十条教学常规督查组根据教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文件,对教师的教学准备及教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教学常规督查组应编制督查记录,记录教师的教学情况,包括教学准备的充分程度、教学实施的有效性、学生的参与程度等。
第十二条教学常规督查的评估结果应以教师教学能力、教学态度、教学效果为主要依据,及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教师,并告知教师改进的建议。
第十三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学常规督查工作的档案,保留教师的督查记录,作为后续评估的依据。
第三章教学考核评估第十四条学校应根据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制定教学考核评估计划,并报学校领导审定后实施。
第十五条教学考核评估应分为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两种形式。
第十六条定期考核应每学年进行一次,评估教师在一学年内的教学情况。
第十七条不定期考核可根据需要随时进行,评估教师在特定时间段内的教学情况。
中学教师教学常规督查考核评估细则(4篇)
中学教师教学常规督查考核评估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学教师的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充分发挥中学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学教师的教学常规督查、考核和评估工作。
第三条教学常规督查、考核和评估应坚持公正、客观、科学、规范原则,注重激励,突出问题导向,持续改进教学质量。
第四条教学常规督查、考核和评估的结果应作为中学教师职称晋升和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第五条教学常规督查、考核和评估的结果应确保对中学教师教学工作的全面、公正、客观和科学的评价。
第六条中学教师教学常规督查、考核和评估工作实施层次由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三方面共同负责,各自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第二章教学常规督查的内容和程序第七条教学常规督查的内容包括教学计划、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态度、教学效果等方面。
第八条教学常规督查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一)组织准备阶段。
指导教师了解教学常规督查的目的、内容和程序,完善教学计划和教学设计,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二)教学实施阶段。
教师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设计进行教学活动,监测教学过程和效果。
(三)评估与总结阶段。
教师和督查人员一起对教学活动进行评估和总结,分析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第九条教学常规督查应该定期进行,一般每学期至少一次。
第十条教学常规督查应做好记录,包括教学准备工作记录、教学观察记录、课堂教学记录、问题记录、改进意见记录等。
第十一条教学常规督查结果应及时反馈给教师,督查人员应与教师进行一对一的反思和交流。
第三章教学考核的内容和程序第十二条教学考核的内容包括教学素养、教学技能以及教学成果等方面。
第十三条教学考核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一)材料审核阶段。
教师提交相关教学材料,督查人员根据材料进行初步评估。
(二)教学演示阶段。
督查人员安排教师进行教学演示,评估教学过程和效果。
(三)评估与总结阶段。
督查人员对教学演示进行评估和总结,分析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高中教学质量评价管理制度(3篇)
高中教学质量评价管理制度一、目的通过对教学过程中的检查和评价,验证所提供的教学质量是否满足规定的要求。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校向学生提供的各项教学工作的检查和评价。
三、职责1.教导处负责安排和组织对各教学部门或岗位的日检、周检、月检和考核工作。
2.主管校长不定期地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对各教学部门或教学岗位进行抽检和评价。
四、工作程序1.学校教学质量的评价分为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
2.教学质量的内部评价。
(1)教学质量的内部评价各教师每周对自己的教学工作进行自查,并记录。
各学科负责人每周对教学质量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不合格项要制订纠正措施,并负责跟踪和验证,如需向上级请示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副校长汇报,并做好记录。
(2)教学质量的月检教导处组织有关人员每月对学校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总上报主管副校长。
(3)教学质量的期中、期末检查主管副校长组织有关人员对教学质量进行期中、期末检查,并记录。
(4)教学质量的抽检学校的主要领导不定期地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的教学质量进行抽检,抽检工作每学期不少于一次,并做好记录。
3.教学质量的外部评价(1)通过对学生发放和收集《满意度调查表》和召开“师生座谈会”的方式,了解师生对教学质量的改进。
(2)对学校的教学质量社会评价,以参加政府和上级部门组织的考评活动为主,并以获得的相应的证书的形式确认。
高中教学质量评价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提高高中教学质量,加强教学评价工作,制定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和措施。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教学评价目标与标准:明确教学评价的目标和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使教育教学工作能够按照既定目标和标准进行评价,确保教学质量的提高。
2. 评价指标与方法:确定评价所需的指标和方法,包括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课堂教学评价、考试评价等,以多角度全方位地评价教学质量,避免过分依赖一种评价方法。
3. 教师评价与培训:对教师进行评价,鼓励优秀教师,及时发现和纠正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支持,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验收评估、复查评估标准(修订)》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验收评估、复查评估标准(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8.29•【字号】桂教基教[2013]46号•【施行日期】2013.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验收评估、复查评估标准(修订)》的通知(桂教基教〔2013〕46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我厅组织专家对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标准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验收评估、复查评估标准》(以下简称《评估标准》)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学习新修订的《评估标准》。
本次修订《评估标准》,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教育规划纲要,引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深入实施课程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树立辩证的人才观、质量观,进一步推动普通高中规范管理、特色发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教研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认真学习、研究《评估标准》,总结办学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切实加强学校的管理和建设。
二、进一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
目前,全区共有普通高中450所,其中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132所,仅占普通高中总数的29%。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重视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建设,通过创建工作,不断加大对普通高中教育的投入,推进课程和教学改革,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提高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还未建有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县(市),要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尽快建成1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
人口大县及其他有条件的县(市),要创建2所以上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
有特色化办学基础的学校,要积极向特色化、多样化办学方向发展。
三、加强对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动态管理。
教育教学工作督导评估实施细则
教育教学工作督导评估实施细则教育教学工作督导评估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旨在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提升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教师的教学能力。
为了确保评估工作的有效实施,需要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
以下是教育教学工作督导评估实施细则的内容。
一、督导评估目标1.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促进学生的学习效果。
2.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
3.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教育教学和发展。
二、评估内容1.课堂教学评估: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全面评估,包括教学内容的设计、教学方法的选择、教学过程的组织、学生的参与程度等。
2.教育教学管理评估: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包括教学计划的制定与执行、教学资源的配置与利用、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等。
3.班级管理评估:对班级的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包括班级教学活动的组织与安排、学生的学习纪律与行为规范、班级文化的建设等。
三、评估方法1.教学观察:根据评估要求,对教师的教学过程进行观察,记录教学环节中教师的教学行为和学生的学习情况。
2.教学文件分析:对教师的教学设计、教案、教材等文件进行分析,评估教师的教学思路和教学内容的合理性。
3.学生作品评估:通过评估学生的作业、试卷、报告等作品,了解学生的学习水平和教师的教学效果。
4.教育教学管理情况调查: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情况。
四、评估标准1.科学性:评估结果应基于科学的理论和方法,符合教育教学的规律和要求。
2.客观性:评估过程应客观公正,减少主观偏见的影响。
3.实用性:评估结果应能为学校和教师提供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4.操作性:评估流程应清晰、合理,方便实施和管理。
五、评估结果处理1.评估结果应由专业的评估人员进行分析和整理,形成评估报告。
2.评估报告应向相关人员提供,供其参考和改进。
3.评估结果应定期反馈给学校和教师,以推动教育教学的改善和提高。
六、评估的周期和频次1.教育教学工作督导评估应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
教育局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细则
教育质量评价细则
教育质量评价,分高中、初中、小学三个学段具体实施。
每个学段评价指标分别赋200分,镇街综合得分由初中、小学两个学段按1:1的权重折算。
根据不同指标要求,评价工作采取抽选部分学校专项评估;与整体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高中教学质量评价细则
注:①2015年暂试行。
鉴于高考和“学考”新变化等因素,将顺势微调考评内容。
②鉴于高中综合因素,对一般高中考评,方案中的B级、C级指标、评分标准需调整,将及时通知。
山亭区初中教学质量评价细则
山亭区小学教学质量评价细则。
高中教学质量控制管理细则(4篇)
高中教学质量控制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高中教学质量,加强教育教学管理,确保学生全面素质的培养,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章教师教学管理第二条高中教师应具备相应教育背景和专业知识,并具备一定的教学能力和教学经验。
第三条高中教师教学工作应遵循教育教学目标,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第四条高中教师教学应经常进行教学准备和培训,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更新教学理念和方法。
第五条高中教师应依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和需求,科学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进程。
第六条高中教师应及时纠正学生成绩差、学习态度不端正等教育问题,引导学生正确学习和生活。
第七条高中教师应积极配合学校开展课程评价和教师评估工作,接受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学生学习管理第八条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教师和同学,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态度。
第九条学生应自觉参与各种学习活动,积极主动地学习新知识和新技能。
第十条学生应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实现自我价值的最大化。
第十一条学生应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第十二条学生应认真对待成绩评估,接受成绩的公正评价。
第四章教学环境管理第十三条学校应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包括教室设施、实验室设备等。
第十四条学校应加强对学生学习和生活的管理,确保学生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学习和成长。
第十五条学校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教学设施和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转。
第十六条学校应建立健全信息化教学管理系统,方便教师和学生进行教学和学习的互动。
第十七条学校应合理安排课程和作息时间,保证学生有充足的时间进行学习和休息。
第五章教学质量监控第十八条学校应建立定期的教学质量评估机制,对教师的教学进行评估和反馈。
第十九条学校应建立学生学习档案,全面记录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成绩,为教育决策提供参考。
第二十条学校应定期进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学生的综合发展情况进行评估。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表现。
第六章教学质量改进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建立教学改进机制,鼓励教师参加教育培训和学术交流,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
高中教师绩效考核细则(试行)
高中教师绩效考核细则(试行)1. 总则本绩效考核细则适用于本校所有高中教师,旨在规范高中教师的工作行为和工作质量,提高教学水平和工作效率。
2. 考核指标绩效考核指标包括教学工作、教育科研与改革、本科教育、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及工作效率等方面。
具体指标及占比如下:2.1 教学工作(40%)主要包括教学质量、教学效果、教学秩序、作业批改等方面。
2.2 教育科研与改革(20%)主要包括科研成果、教研成果、教学改革、教材编写、教学课件制作等方面。
2.3 本科教育(15%)主要评估教师在学生成长、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工作成果。
2.4 职业道德(15%)主要评估教师是否具有职业操守、道德情操等方面的素养。
2.5 工作态度与工作效率(10%)主要评估教师对工作的积极态度和工作效率。
3. 考核方法3.1 自评教师可根据本绩效考核指标进行自评,并在自评表中详细描述教师的工作情况和工作成果。
自评占总分的20%。
3.2 领导评价校领导可根据教师的教学质量、科研与改革工作、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价,并在评价表中详细描述评价情况。
领导评价占总分的50%。
3.3 同行评价教师可以申请到其他高中或同行评估机构参加评价。
同行评价占总分的10%。
3.4 教学检查校领导可对每个教师进行教学检查,检查内容可以根据绩效考核指标进行针对性的指导和检查。
教学检查占总分的20%。
4. 考核结果绩效考核结果采用A、B、C、D四个等级,其中A为优秀,B 为良好,C为合格,D为不合格。
考核结果将根据绩效考核等级进行评定,每年度进行一次评定。
5. 附则本考核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教务处在绩效考核过程中,有权对考核指标和考核方法进行调整和变更。
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实施细则2常用
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实施细则2常用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是对高中教育的一种重要评估机制,其目的是为了提高高中教育质量和水平,促进高中教育和创新。
为了更好地实施这一评估方案,制定了细则2,以明确评估的具体实施规范和要求。
首先,在评估范围和对象方面,细则2明确规定了评估的范围和对象。
评估范围包括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整体教学质量、高中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评估对象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全体教职工和学生。
其次,在评估内容和指标方面,细则2详细列出了评估的内容和指标。
评估内容包括教学质量、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科研、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评估指标包括学业水平、教学质量、学科竞赛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教师教学能力、学校管理水平等。
第三,在评估过程和方法方面,细则2明确规定了评估的过程和方法。
评估过程包括准备、实施、评估和总结四个阶段;评估方法包括问卷调查、现场观察、文件审核、专家评审等。
最后,在评估结果和应用方面,细则2规定了评估结果的公布和应用。
评估结果将以等级和得分的形式公布,并作为评估学校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的依据;评估结果还将作为学校获得优质高中示范性资助的重要依据。
细则2的实施将有力推动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发展和提高。
通过评估,学校将更加关注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激发教师的教学热情和创新能力,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科研水平。
同时,评估结果的公布和应用,将激励学校争取更多的示范性资助和政策支持,推动学校的全面发展。
总之,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实施细则2是一个重要的评估工具,对于改进高中教育质量和水平,促进高中教育和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细则2的实施,将为评估提供明确的实施规范和要求,最终推动高中教育的发展和提高。
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实施细则
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实施细则
一、评估目的
为推进我国普通高中办学质量的提升和整体水平的提高,促进
高中教育改革全面加强和促进全面发展,明确普通高中评估的目的是:评估普通高中的办学水平,发现存在问题和不足,为高中教育
改革提供参考,并促进高中教育的素质教育和可持续发展。
二、评估标准
1.学科设置和教师配备:评估高中学科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
和专业性,教师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学科教学
的节奏、深度和广度等。
2.教学过程管理:评估高中的教学过程管理、课程设置、课程
改进和教材使用等方面的表现,了解教师课堂教学与学生学习效果
的关系,发现问题问题,并提出建议。
3.学生成绩与评价:评估高中学生成绩的分布、变化和趋势;
根据教育教学目标和学科特点,综合使用各种学习成果评价方式,
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对学生个性化发展和多元评价进
行科学把握。
4.师资队伍建设:评估高中师资队伍建设,包括高中教师培训
机制建设、教学管理保障等方面,提出各项改进意见。
5.基础设施与校园文化:评估高中基础设施的先进性和适应性,校园文化的建设情况,保障校园环境及安全、健康等各个方面。
高中年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方案及评比细则
高中年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方案及评比细则一、考核目的和原则本考核方案旨在评估高中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确保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素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考核原则包括公平、公正、透明和客观。
二、考核对象本方案适用于所有高中的教师,包括正式教师和兼职教师。
三、考核内容1. 违纪违规行为- 考核中关注教师是否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如违反校纪校规、私自停课等。
2. 教学素养- 考核中评估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包括教学准备、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和学生评价等。
3. 教育能力和职业发展- 考核中关注教师的教育能力和职业发展情况,包括参加教育培训、教育研究成果和教研活动等。
4. 学生评价- 考核中采集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包括学生对教师的教学态度、关爱学生和激发学生研究兴趣等。
四、考核程序1. 考核时间- 考核将于每年的XX月份进行,具体时间由学校教务处确定。
2. 考核方式- 考核将以问卷调查和观察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 考核组成- 学校将组建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评估指标和评比细则,并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4. 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将分为优秀、合格、亚优秀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并通过通报和奖惩措施予以公示。
五、考核评比1. 评比标准- 考核评比将根据教师在各项考核内容上的表现进行评估和排序。
2. 评比等级- 根据评比得分,评选出优秀教师、先进个人和明星教师等不同层次的荣誉称号。
3. 评比奖励- 学校将对评比获奖的教师给予奖励和激励,包括表扬信、奖金和晋升机会等。
六、总结本考核方案和评比细则的实施,有利于激励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学校的发展和进步。
学校将严格按照方案进行考核评比工作,确保评选出优秀的高中教师,为教师的成长和学生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支持。
以上为高中年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方案及评比细则,敬请遵守。
备注:本文档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
中学年度级部教学评估细则(3篇)
中学年度级部教学评估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中学年级部教学工作的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制定本评估细则。
第二条中学年级部教学评估的目的是评估教学工作的效果、发现问题、改进教学,以及鼓励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章评估内容第三条中学年级部教学评估的内容包括教师教学活动、学生学习情况、教材教具使用、教学管理等方面。
第四条教师教学活动评估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效果等方面。
第五条学生学习情况评估包括学习态度、学习能力、学习成绩等方面。
第六条教材教具使用评估包括教材选择、教材使用方法、教具运用等方面。
第七条教学管理评估包括教学组织、教学考勤、教学纪律等方面。
第三章评估方法第八条中学年级部教学评估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主要包括考查、观察、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
第九条考查是通过给教师布置任务,要求教师完成任务,然后评估任务的完成情况。
第十条观察是评估人员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观察、记录、评估。
第十一条访谈是评估人员与教师进行谈话,了解教师的教学思路、方法和教学效果等方面的情况。
第十二条问卷调查是教师对学生进行匿名调查,了解学生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的看法。
第四章评估程序第十三条中学年级部教学评估的程序包括评估前准备、评估实施、评估反馈和评估总结等环节。
第十四条评估前准备包括确定评估目标、制定评估计划、组织评估人员等。
第十五条评估实施包括采取相应的评估方法,对教师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评估反馈是将评估结果及时反馈给被评估教师,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评估总结是对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形成评估报告,并提出改进教学的措施和建议。
第五章评估结果的运用第十八条中学年级部教学评估的结果要运用于教师职称评审、绩效考核、培训提高等方面。
第十九条教师职称评审时,要将教学评估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评判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能力。
第二十条绩效考核时,要将教学评估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评判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工作效果。
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评价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对普通高中教学工作的管理与指导,进一步推进普通高中课程与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全市教学质量为宗旨,引导学校深化课程改革,开展教学创新,促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和多样化发展。
二、评价原则1。
导向性原则:引导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优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
2。
激励性原则:评价方式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学校的内涵发展。
3。
综合性原则:评价内容及评价指标能比较全面客观的反映学校的教学质量。
4.区别性原则:根据生源状况将普通高中划分为三种类型,分别为“生源优质高中”“生源良好高中”“生源一般高中”。
评价指标根据生源类型制定评价标准。
三、评价指标及评价办法1。
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年度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情况,满分30分。
评价办法如下:“生源优质高中”:平均合格率达到95%以上且优秀率达到40%以上的为A级,计27—30分;平均合格率达到90%以上且优秀率达到35%以上的为B级,计24—26分;平均合格率达到85%以上且优秀率达到30%以上的为C级,计20-23分;平均合格率低于85%且优秀率低于30%的为D级,计15-19分.“生源良好高中”:平均合格率达到90%以上且优秀率达到30%以上的为A级,计27-30分;平均合格率达到85%以上且优秀率达到20%以上的为B级,计24—26分;平均合格率达到80%以上且优秀率达到10%以上的为C级,计20-23分;平均合格率低于80%且优秀率低于10%的为D级,计15—19分.“生源一般高中”:平均合格率达到85%以上且优秀率达到20%以上的为A级,计27—30分;平均合格率达到80%以上且优秀率达到10%以上的为B级,计24—26分;平均合格率达到75%以上且优秀率达到5%以上的为C级,计20—23分;平均合格率低于75%且优秀率低于5%的为D级,计15—19分。
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相关推荐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通用5篇)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
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通用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1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队伍管理,严肃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5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考核办法》(内蒙教职改字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旗教师队伍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的目的教师的年度考核是教师队伍管理中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评聘教师职务的基础和前提。
为了全面、系统地了解和掌握教师任职期间的实际情况,科学、公正地评价他们的工作,区分优劣,奖勤罚懒,克服管理上的平均主义,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教师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努力钻研业务,更好地教书育人,适应新的形势对教师提出的更高要求,并为教师的奖励、职务晋升、续聘、解聘、低聘、工资待遇等提供依据。
二、考核的原则1、坚持全面、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2、坚持公开、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3、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全旗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单位的教职工。
四、考核内容根据对教师基本素质、工作质量、教育教学效果全面考核的要求,把考核内容分为七个方面(每方面的考核指标体系由本单位自定并量化)。
考核重点是考核政治表现,教书育人,履行岗位职责的实绩。
1、政治态度与师德修养;2、学识水平与业务进修;3、教育工作;4、教学工作;5、教育教学与教育科研;6、培养指导教师和主动接受培养指导情况;7、工作负荷。
五、考核标准考核要以教师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为基本依据。
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称职)、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不合格(不称职)四个等次。
优秀等次的人数应控制在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15%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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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规范资料的征订、使用。并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命题或组题,认真组织各类考试,考后开展教学分析,科学分析并反馈学生考试结果,提高改进措施。(4分)
现场考核
查阅资料
师生问卷
4、3、课程管理
5、(10分)
3、认真开展说课研究,教师说课内容达到重点突出,教材准确,教法、学法明确,过程透彻,反思深刻。(3分)
4、认真开展课后评议。评议内容理论联系实际,重点突出,中心明确,切实解决教学中存在问题。有浓厚的研究氛围,不走过场。(10分)
5、课堂检测。(5分)
课堂观察
观摩活动
学生问卷
5、校本研修
(15分)
1、积极开展校本研修,保证每一位教师每周不少于3小时的教研活动时间。(3分)
5、建立教师学习、反思制度,教师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学习,撰写教学反思日记,提高发现问题和自我改进能力。(3分)
查阅资料
教师问卷
6、教育科研
(5分)
1、建立教师全员参与的教育科研组织,专人负责,促进教师教科研素质的提高。(1分)
2、学校要结合教学中存在的普遍性重、难点问题或制约教学质量提高的问题,因校因班制宜确立研究课题,认真开展各级规划课题研究,并将研究成果应用于教学。(1分)
3、校长办公会要重点研究教学工作,有记录,符合实际。(1分)
现场考核
查阅资料
教师问卷
2、2、过程管理
3、(20分)
1、认真制定学校、学科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并认真组织具体落实。(4分)
2、精心备课,准确把握三维目标,结合教学实际,完善“个体初备-集体研备-形成个案”的备课流程。(4分)
3、精心备制规范的导学案,体现层次性。习题命制、选择精当,有批改记录(4分)
查阅资料
1、开全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8分)
2、认真制定学校学年课程实施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2分)
查阅பைடு நூலகம்表
现场考查
6、4、教学情况
7、(30分)
1、上课达到课堂教学评价目标的标准要求,适当扩大课堂容量,落实学生主体地位,倡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式学习,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实现高效课堂。(10分)
2、课堂教学注重教学手段、媒体的多样性,促进与学科教学的有效整合。(2分)
2、以教学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课例或案例为载体,以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业引领为基本要素,完善校本培训、校本教研、校本研究三位一体的校本研修制度。(3分)
3、开展集体备课活动,提高教师教学预设能力,有集备活动记录,保证效果。(3分)
4、开展课堂教学展示观摩活动,积极推荐优质课例参加现场会或视频观摩,组织好教师收看和评议活动。(3分)
附三、
2013年普通高中学校教学评估标准和实施细则
学校得分组长签名
考核项目和权重
考核内容和要点
考核方式
考核记录
得分
考核人
1、1、教学机构
(10分)
1、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建立学科中心教研组,组织机构、活动计划、记录和评价资料齐全。(4分)。
2、教育干部经常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坚持管理“六到位”,即:早(早操、早自习)、午(午休)、晚(晚就寝)到位,集体备课、课堂教学、教研活动到位。加强与教师交流、研究、解决教学中实际问题,按要求上课、听课和评课。正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0节,副校长不少于80节。每少5节扣1分,扣完为止。(5分)
3、积极开展研究活动,通过理论学习、课例研究、连环跟进等研究行动,取得研究成果。其教学经验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2分)
4、教育科研制度、经费、资料、评价管理规范,相关档案资料齐全。(1分)
现场观察
查阅资料
7、教学质量
(30分)
完成市教育局下达的质量目标,办学绩效得到社会认可。依据上学年高考质量进行测算。(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