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失业保险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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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九章考点手册

《劳动法》第九章考点手册

《劳动法》第九章社会保险法056社会保险的概念和作用(★★★一级考点、一般为选择、名词、简答)1.【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实施的,对遭遇年老、疾病、失业、生育、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等社会风险的社会成员或职业劳动者,提供一定物质补偿和帮助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1107简】2.我国当前的社会保险制度涵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领域。

社会保险制度的目的在于保障社会成员的经济生活的安定和身心健康,它通过采用风险集中管理技术,建立风险分摊机制,筹集保险基金,对遭遇社会风险的社会成员提供经济补偿,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以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秩序的安定。

3.社会保险属于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是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内容。

世界各国由于政治经济制度、经济发展阶段、价值取向、法律文化传统等方面的不同,社会保障的项目内容体系各有差异。

在我国,社会保险属于社会保障的范畴,它同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和社会优抚共同构成了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体系。

4.我国2010年10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简称《社会保险法》)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覆盖到了各类劳动者和全体公民,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则覆盖全体职业人群。

5.社会保险制度的作用:..........(1)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2)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

(3)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

(4)促进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

057社会保险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二级考点、一般为选择、名词、简答)1.【社会保险法】是调整社会保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社会保险法不同于传统的法律,它以社会利益为本位,主要强调对社会公益、社会公平、社会安全等社会发展目标的追求,对弱势群体和公共利益的保护,具有明显的社会法性质。

2.社会保险法不同于传统的法律,它以社会利益为本位,主要强调对社会公益、社会公平、社会安全等社会发展目标的追求,对弱势群体和公共利益的保护,具有明显的社会法性质。

第九章--失业保险介绍PPT

第九章--失业保险介绍PPT
第九章 失业保险
现代社会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 因此,在现代社会里失业现象就不可避免,广 泛存在。失业问题既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 题,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 定,各国政府都把减小失业,扩大就业作为其 施政目标,由此,失业保险成为一个重要的保 险项目。
现代失业保险体系由失业预防、失业保险和就 业扶助三部分组成。
成我国第二次失业高峰,统包统配的就业政
策受到挑战。由此,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开始 建立和发展:
◆失业保险初步建立阶段(1986.7—1993.4) 其中:1986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 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首次从制度建 设的角度明确了对国有企业部分职工实行待 业保险制度的决定,标志着失业保险制度的 正式建立;1989年,劳动部发布了《国营企 业职工待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规定企业 要按全部职工标准工资的1%缴纳待业保险费, 职工个人不缴纳待业保险费。
理解:①适龄劳动(能)力;
②有就业愿望;
③无工作,无收入,
正在积极寻找工作。
3. 失业率
国际上通用的失业率是指失业人数同在业人数 与失业人数之和的比例。
失业率
失业人数 失业人数在业人数 100%
一般国外都用国际劳工组织的“城镇调查失业 率”,反映城镇常住经济活动人口中,符合 失业条件的人占全部常住经济活动人口的比 率。
我国的大部分劳动者国家立法强制参加失业保险,包 括企、事业单位人员。但公务员却不在失业保险范围 之内,这与市场经济体制,以及我国所倡导的公务员 能进能出是矛盾的,因为理论上没有加入失业保险就 意味着这部分人群不存在失业的风险。
2003年5月7日,我国也对有关充分就业、失业作了 一些新的规定。充分就业是指劳动时间达到法定工作 时间、劳动报酬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充分就业 是指劳动时间少于法定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本人愿意充分就业,当然工资高于最 低生活保障。未充分就业,正考虑纳入失业范畴。在 失业方面,如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看做失业,可申请领取工资与最低保障金的差额;大 学生毕业半年后未找到工作,并有就业愿望的,可到 居住地社区(农村毕业生到县)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进行 失业登记,领取《失业证》,纳入城镇就业和失业的 统筹管理,享受政府一系列服务,但并非“领取失业 保险金”,而是符合条件者可领失业救济。

失业保险法律分析案例(3篇)

失业保险法律分析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就业市场也日益繁荣。

然而,由于市场变化、产业结构调整等原因,失业现象也日益凸显。

失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失业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对失业保险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案例简介:李某,男,35岁,原在某纺织厂担任车间主任。

由于企业转型升级,李某所在的纺织厂需要进行大规模裁员。

在裁员过程中,李某被列为裁员名单。

李某认为自己的岗位重要,不应被裁,遂与企业发生争议。

在协商无果后,李某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企业支付失业保险待遇。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李某是否符合失业保险待遇的领取条件?2. 企业是否应当支付李某失业保险待遇?3. 失业保险待遇的支付标准及期限如何确定?三、法律分析1. 失业保险待遇的领取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在本案中,李某符合上述条件,其在纺织厂工作期间已经缴纳了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因此,李某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

2. 企业是否应当支付失业保险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在本案中,李某在失业期间有权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企业作为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为李某缴纳失业保险费,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因此,企业应当支付李某失业保险待遇。

3. 失业保险待遇的支付标准及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数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1)失业保险金的数额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确定;(2)失业保险金的数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第九章 失业理论

第九章 失业理论

失业计算的局限性
失业率的计算虽是经过复杂的统计计算出来的, 但仍有其局限性。 (1)凡被支付了报酬的工人都被统计在就业者之 中,并不能明确地区分是全日制工作(fulltime job)还是打短工(part-time job)。 (2)在这种估计计算当中还存在劳动者未能充分 利用其技能的问题(under employment)。 (3)劳动者可能由于许多主客观因素而虚报、谎 报就业状况谋取好处,骗取失业救济金等等, 这都可能导致计算的不准确。
• 20世纪50—60年代,是西方主要市场经济国 家就业的黄金时代,尤其是欧洲,失业率大 幅度下降,平均在3%的水平。美国的失业率 也低于5%。随着70年代的两次石油危机,欧 美的失业率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80年代以 来,美国的失业率呈现下降的趋势,保持在 5.5%左右,如果按“自然失业率”的假定, 几乎到了“充分就业”的水平。
⑴摩擦性失业
• 摩擦性失业是指劳动者正常流动过程产 生的失业。 • 它是一种求职性的失业,仅仅是因为劳 工市场的信息不完备性,厂商找到所需 要的雇员和失业者找到合适的工作都需 要花费一定的时间。 • 摩擦性失业是一种短期失业。
⑵结构性失业
• 结构性失业是劳动力供给与需求结构不 一致造成的失业,即由于经济结构的变 化,劳动力供给与需求,在职业、技能、 产业、地区分布等方面的不协调所引起 的失业。 • 结构性失业是一种长期性的失业。
例:福特汽车的效率工资
• 但是也有一些分析家评论,生产效率的提高 有多少是因为工人行为变化的结果,又有多 少是因为T型轿车的成功是很难估计的。虽然 结果支持了效率工资理论,但是每天5美元工 资可能太多了,至少从利润最大化角度看是 这样的。但是福特可能还有其他目的,如将 工会排斥在外,以及为自己和公司树立良好 的公众形象。事后证明,这两点他都做到了。

杭州失业保险概况

杭州失业保险概况
❖ 失业保险费是失业保险基金最主要收入。 ❖ 缴费主体为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费基数为单位工资总额和
本人工资,费率分别为2%和1%(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不缴 费),缴费实行申报制,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 为推进社会保险费统一征收,对暂时难以确定工资总额的企 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其单位及职工的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 ,原则上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企业平均工资水平的100%或者 参照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确定。
❖ 用人单位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向地方税务部门办理失业保险缴费登 记手续。
❖ 自2005年10月1日起,市本级失业保险费移交地税征缴。自2005年10月1 日起,市本级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统一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建立,失 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缴费记录核定失业保险待遇。
第一章 失业保险基金
六、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
பைடு நூலகம்
第二章 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可以享受的待遇有: (1)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 (2)医疗补助金(职工医保费); (3)生育补助金; (4)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5)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促进再就业补贴。
农民合同制职工可以享受的待遇有: 农民合同制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一次性发放)。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 市区现行标准为1176元/月,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自2014年8月1日起调整为1320/月
第二章 失业保险待遇
四、失业保险金的计发办法
❖ 省条例第23条规定,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根据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 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以下称缴费时间)确定:
❖ 1、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金; ❖ 2、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 ❖ 3、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

《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解读

《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解读

《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解读一、失业保险制度概述(一)概念及特点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止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促进其再就业的基本制度。

失业保险制度具有三个特点:1、普遍性.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覆盖范围包括劳动力队伍中的大部分成员。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所有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都必须参保.2、强制性。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互济性.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单位、个人共同缴费,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所筹集的失业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二)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发展概况1986年,国务院颁布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对国营企业职工实行职工待业保险制度,标志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正式建立。

建立失业保险制度的主要目的之一是配合国有企业改革和劳动制度改革。

1986年——1993年,是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形成和初步运行时期。

1993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这一规定的发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进入正常运行时期,该规定也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1999年,国务院发布了《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第258号令)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建立了我国现行的失业保险制度。

2010年10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社会保险法》对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资金来源、享受待遇条件、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期限和申领程序、失业人员医疗保险和遗属待遇、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作了规定。

(三)失业保险制度的功能失业保险制度20世纪初在法国诞生,历经百年,最初失业保险制度的功能在于抵御工人失业期间的生活费用损失.随着大工业时代到来,失业人数急剧增加,过高的失业救济金导致失业保险基金出现支付危机,同时高失业金并不能减缓或改善失业现象。

财政学 第九章社会保险和失业保险

财政学 第九章社会保险和失业保险
各国在实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过程中, 各国在实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过程中,一 定程度上存在着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困 境。
以现收现负制度为例, 以现收现负制度为例,养老金的收支存 在以下平衡关系: 在以下平衡关系:
NbB
=
tN w w
•Nb=退休人数, B=退休者的平均收益, 退休人数, 退休者的平均收益 退休者的平均收益, 退休人数 • t=税率, Nw=在职职工人数 ,w=在职职 税率, 税率 在职职工人数 在职职 工的平均工资。 工的平均工资。
计算结果: 计算结果: A、养老保险金和劳动税后收入比为: 、养老保险金和劳动税后收入比为: 60/85*100%=71% B、继续劳动的实际收入为: 、继续劳动的实际收入为: 1-0.6-0.15=0.25美元 美元 分析结论 : 养老保险可能激励退休决策
经验实证
格鲁伯和怀斯的研究成果
四、政策压力及改革
D、通货膨胀和基本保障额的关系 、 为消除通货膨胀对养老金购买力的影响, 为消除通货膨胀对养老金购买力的影响,月 均指数化收入按工资增长指数进行调整, 均指数化收入按工资增长指数进行调整,发 放的基本保障额按消费价格指数进行调整。 放的基本保障额按消费价格指数进行调整。
(6)资金的筹集 ) 计征依据:雇员的年工资总额( 计征依据:雇员的年工资总额(有最高限 额控制) 额控制) 计征比例:雇主和雇员各6.2% 计征比例:雇主和雇员各 转嫁问题: 转嫁问题:雇主负担部分的转嫁问题 筹资方式的选择: 筹资方式的选择:是否可以用一般税收筹 集
3、效率问题 、
失业对劳动供给的影响取决于雇主解雇员工增加的 失业保险成本和雇员失业后得到的替换率 失业保险所存在的道德风险:影响工作积极性, 失业保险所存在的道德风险:影响工作积极性,增 加对高失业率行业的就业选择, 加对高失业率行业的就业选择,加长寻找工作的时 间 延长失业周期并非一定无效率

劳动经济学第九章 失业

劳动经济学第九章 失业

• 产生原因: – 因为职业市场的信息是不完全的,有职位空 缺的雇主和寻找工作的人互相之间,需要花 时间去寻找,产生了在工作和进出劳动力之 间的持续流动过程。
– 在劳动力市场上增大工作信息的流动。 如:促进劳动力市场中介机构的发育,改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 改革失业保险体系。 更为慷慨的失业保险福利水平,将意味着工人保留工资的上升,更 高的保留工资将会延长失业时间的长度,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且将提高失业时期过 后的预期工资率。应适当降低失业保险给付水平,并规定支付期 限,且实行不同期限的差别待遇。 – 采用工作分享计划或通非全时工作/灵活就业等灵活雇用形式减 少摩擦性失业。 1993 年实施的美国联邦家庭医疗假期法案,允许工人在一个有限 时期内休假而不是要求辞退这个人来减少摩擦失业。
至少每天有1个小时以上的时间在家庭企业或 农场中从事无薪酬工作的人员,也应包括在内。
美国劳工部定义 就业者:劳动者年满16岁以上,且在调查周 内(或被调查的前一周)为获得工资性报酬而 工作至少1个小时以上,或在家庭企业中每周 至少工作15小时的无酬劳动者。一个人有工作 但因为休假、疾病、天气或罢工而暂时离开也 被认为是就业者。 失业者: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标准:(1)他没 有工作(2)如果提供工作,他愿意并且有能 力工作(3)他在调查周的前4周内积极寻找过 工作。
– 政府对培训项目的提供或资助
– 通过提供再次安置津贴鼓励失业者流动,走出
经济不景气地区。
– 通过提供给长期失业者的公共服务工作,作为
政府最后雇主的应对措施。
• 产生原因:
• 经济中总需求不足以为求职者创造足够的工作。与
经济运动的上升和下降周期性变化有关,在周期中上
升时期,失业率下降,在经济衰退期,失业率上升。 • 工资刚性的存在也是周期性失业的主要原因之一。

第九章社会保险制度

第九章社会保险制度

• 2、工人退休年龄,主要有两种情况:
• (1)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 满50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 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 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 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 3、互济性。社会保险的资金来源是全 体劳动者创造价值的一部分,社会保 险通过统筹调剂的方法集中这部分资 金,使之在不同的劳动者之间横向转 移调剂使用,以解决劳动者因劳动风 险造成的生活困难。
• 4、储存性。社会保险费用虽然主要由 用人单位和政府直接负担,但实际上 是劳动者创造价值的一部分预先扣除, 并逐年积累储存起来,由社会保险经 办机构统一管理和调剂使用,当劳动 者遇到劳动风险时,就有权通过社会 保险经办机构获得物质帮助。
(四)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 1、职员(干部)的退休年龄,主要有三种 情况:
• (1)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 满55周岁;
• (2)提前退休年龄,干部男年满50周岁, 女年满45周岁,经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 能力的;
• (3)延迟退休年龄,正高职不超过70周岁, 副高职不超过65周岁。
• (3)个人储蓄养老保险是劳动者根据 个人收入情况,自愿以储蓄形式为自 己建立的一种补充养老保险。
(三)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 1、统一企业和个人的缴费比例。 •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一般不超
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20%,个人 缴费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 4%,以后逐步提高到8%。
• (3)可预见性。由于养老保险的待遇水平由法律 法规明文规定,因此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缴费 情况预计出自己将来的待遇水平,具有可预见性。

《失业保险知识》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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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ALOGUE
目 录
• 失业保险基本概念 • 失业保险的保障范围 • 失业保险的参保方式 • 失业保险金的申领与发放 • 失业保险的常见问题解答
01
CATALOGUE
失业保险基本概念
失业保险的定义
总结词
失业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因经济原因而失去工作的人提供一定的 经济保障和帮助其再就业。
01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社会保险相
互补充、相互协调。
衔接方式
02
在处理失业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险的关系时,应遵循社会保险政
策的规定,确保各项保险权益的合理衔接。
注意事项
03
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同时,要注意其他社会保险政策的适用
范围和条件,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THANKS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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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的申领与发放
申领条件
失业前已参加失业保 险并足额缴费满一年 ;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 有求职要求。
失业非自愿,需有单 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 劳动关系的证明;
申领流程
失业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社 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失业登记;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材料,符合条 件的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总结词
失业保险应遵循普遍性、强制性、互济性和福利性的 原则。
详细描述
失业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应遵循普遍性原则, 即覆盖全体劳动者,不论其职业、性别、年龄等。同时 ,它也具有强制性,即劳动者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按 规定缴纳保险费。此外,失业保险还具有互济性,即劳 动者之间通过缴纳保险费实现互济互助,共同应对失业 风险。最后,失业保险还应当遵循福利性原则,即以提 供福利保障为主,帮助失业人员度过难关并尽快重新就 业。

第九章社会保险制度

第九章社会保险制度

• 5、福利性。社会保险以帮助劳动者摆 脱生活困难为目的,属于公益性的非 营利服务事业,国家对保险所需资金 负有一定的支持责任。
• 6、差别性。社会保险待遇不是对所有 劳动者采取平均支付的办法,而是和 劳动者的劳动联系在一起,劳动者享 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水平往往由于劳动 者个人的工龄长短、保险事故发生的 原因、缴纳保险费的多少等因素不同 而有所差别。
(五)养老保险待遇的内容
• 1、退休待遇的主要内容包括: • (1)退休金,从劳动者退休的第二个月起
停发工资,根据劳动者退休的原因和规定 的相应标准每月发给退休金; • (2)医疗待遇和死亡待遇与在职职工相同; • (3)其他待遇,易地安家补助费、易地安 置车旅费、住房补贴、物价补贴、取暖补 贴等,均按规定的标准执行。
• (3)可预见性。由于养老保险的待遇水平由法律 法规明文规定,因此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缴费 情况预计出自己将来的待遇水平,具有可预见性。
(二)养老保险的主要类型和结构
• 1、类型 • (1)深化城保 • (2)推进镇保:以征用地人员为重点,继
续扩大“镇保”的覆盖面 。无地、无业、 无保障”的失地农民有了基本保障。 • (3)完善农保:将“农保”统筹层次从乡 镇提升到区县的相关工作 • (4)扩大综保:扩大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 险的覆盖面 。工伤、医疗、养老。
• 2、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帐 户解决,最高支付限额以上费用全部 由个人支付或通过参加补充医疗保险、 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起付标准 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 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也要负担 部分医疗费用。
第二节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一、失业保险
(一)失业和失业保险
• 结论
• 社保经办机构为俞某核定养老金的行为是 正确的,复议机关应当予以维持。

失业保险条例最新版全文_条例_

失业保险条例最新版全文_条例_

失业保险条例最新版全文为了维护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再就业,为了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我国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并颁布实施了《失业保险条例》。

全文如下!失业保险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本条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

第三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失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

第四条失业保险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缴。

第二章失业保险基金第五条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三)财政补贴;(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七条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条省、自治区可以建立失业保险调剂金。

失业保险调剂金以统筹地区依法应当征收的失业保险费为基数,按照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筹集。

统筹地区的失业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由失业保险调剂金调剂、地方财政补贴。

失业保险调剂金的筹集、调剂使用以及地方财政补贴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失业人员数量和失业保险基金数额,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适当调整本行政区域失业保险费的费率。

郑功成《社会保障学》【课后习题】(第九章 社会保险)【圣才出品】

郑功成《社会保障学》【课后习题】(第九章 社会保险)【圣才出品】

第九章社会保险一、名词解释1.社会保险答:社会保险是以劳动者为保障对象,以劳动者的年老、疾病、伤残、失业、死亡等特殊事件为保障内容的一种生活保障政策,它强调受保障者权力和义务的相结合,采取的是受益者与雇用单位等共同供款和强制实施的方式,目的是解除劳动着的后顾之忧,维护社会稳定。

2.养老保险答:养老保险是对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因年老(符合法定退休条件)而退出社会劳动后,使其能够获得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的、稳定可靠的经济来源的社会保险项目,目的是增强劳动者抵御老年风险的能力,同时弥补家庭养老的不足,手段则是在劳动者退出劳动岗位后为其提供相应的收入保障。

3.医疗保险答:医疗保险是对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在患病或非因工伤害时提供的社会保险项目,既包括医疗费用的给付,也包括医疗服务。

医疗保险目的是恢复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和补偿劳动者在病假期间的生活开销,在各国的社会保险制度中,医疗保险是仅次于养老保险的又一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

4.失业保险答:失业保险是对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因失业丧失经济来源时,按照法定时限和标准给予其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险项目。

失业者获得失业保险也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如一定的工作年、参与失业保险并承担缴费义务、有再就业愿望并在失业保险部门登记、接受工作介绍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的就业通常由竞争机制发挥主导作用,失业现象不可避免。

5.工伤保险答: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因遭受意外伤害和患职业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6.生育保险答:生育保险是对法定范围内的女性劳动者因生育而导致收入暂时丧失而对其提供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险项目,是一项维护女性劳动者权益的社会保险。

女性劳动者在怀孕、生育和护理婴儿期间,必须离开工作岗位,因而会面临工资收入暂时丧失的风险,生育保险的实施便可保证女性劳动者在生育期间获得必要的物质帮助而使自己的经济损失得到补偿。

障制度国际比较

障制度国际比较
2.政府监督下授权自治机构或半官方自治机构管理
实施这种体制的有丹麦,瑞典等国。
3.政府监督下由工会负责管理
德国联邦劳动和社会事务部负责包括失业保险在内的各项社会保险政策的制定,并监督实施。联邦劳动总局和地方劳动局负责具体政策的执行,包括失业金发放、领取资格审核,以及促进失业者再就业等。劳动局不是政府行政职能部门,而是联邦政府下属的法人团体,实行系统管理。
每周工作不少于16小时
具有劳动能力并愿意从事全时工作
德国
失业者必须在失业前3年内缴纳了1年以上的失业保险费
每周必须有18小时以上的劳动记录
已在劳动局申报过失业,并正式提出申请失业保险金
瑞典
加入公会满1年(工会会员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基金会)
过去12个月中工作过5个月,每个月不少于10天
有劳动能力,已向地方职业介绍所登记,对所分配的“合适工作”不得拒绝
普遍强调失业保险的给付条件。
02
在给付标准方面,一般都在本人原工资收入的40%—60%之间。
04
失业保险逐步向多层次保障发展,建立了复式保障结构。
01
约有半数以上的国家要求企业、个人、政府三方共同承担失业保险费。
03
把促进就业作为失业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
05
一、国外失业保险制度的成功经验
第四节 国外失业保险制度对中国的启示
2008年世界经济危机以来,各国都意识到实体经济对本国经济和就业的基础性作用,纷纷采取发展实体经济,特别是发展中小企业的办法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
(六)财政货币政策支持 1.财政优惠政策:政府向企业提供一定的优惠政策增加就业。对失业人员多、就业压力较大的地区,实行企业自动减税政策。 2.财政投入政策:西方国家采用直接投入的方式已解决就业问题。 3.政府财政对劳动力市场的直接投入:建立完善、高效的劳动力市场体系,为失业者直接实现“市场就业”提供条件。 4.加大对失业者再就业培训的投入。 (七)加强职业介绍和指导 职业介绍为劳动力供求双方的结合提供优质服务 职业指导为求职困难群体排忧解难

失业保险案例解析

失业保险案例解析

失业保险案例解析失业保险案例解析(doc 11页)自己主观原因以外的因素而未能就业,自己仍在踊跃求职的失业状况.失业保险是指对被动失业者,因失去工作而无奈失掉维持根本生活所必须的工资收入,在一按期间内由国家和社会为其供给基础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险轨制.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主要组成部分.根据劳动法第二条的规定,劳动法适用于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造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此,劳动者既包括为城镇劳动者和农民合同制工人.因此,劳动法第九章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当然也适用于农民合同制工人,即农民合同制工人也应覆盖在社会保险制度的范围内.详细到失业保险制度,国务院于1999年1月22日发布实施的《失业保险条例》,对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失业保险问题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该条例第六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也就是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基数为工资总额.所谓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工资总额统计的规定,是指一个单位在一定时间如一个月或一年内发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其中应当包括单位支付给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工资.该条还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也就是说,只管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必缴纳失业保险费,但其所在企业必需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恰是斟酌到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这一不同于城镇职工的特色,该条例第21条规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是非,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这里没有规定农民合同制工人像城镇职工一样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社会保险费征缴暂条条例》第13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因为该企业在农民合同制工人就业时未将支付给他们的人为纳入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不符合有关法律和行政律例的规定,因此,应当补缴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以保障在该企业事情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后,能享受一次性生活补助.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79条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律例、地方性律例、规章.行政律例的效率高于地方性律例、规章".据此,按照地方有关失业保险制度的规定,裁定企业可以不将支付给农民合同制工人的人为纳入失业保险费基数的做法也是错误的,因此,国民法院依法予以撤销,是正确的.案例二:失业保险费应以本单位人为总额为基数缴纳【案例描述】在一次社会保险执法大检讨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某公司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基数与其工资总额存在很大的差距.劳动保障部门询问其起因,企业说明说,该企业是按支付给本企业所招用的城镇职工的工资为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基数中未包括支付给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工资.劳动保障部门指出了该企业的错误,并作出了责令其补缴应缴而未缴的失业保险费的决议.【案例评析】这是一起过错懂得《失业保险条例》的案例.《失业保险前提》第六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依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对工资总额的准确理解,应该根据国度有关规定.《国家统计局对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同意,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明白规定,工作总额是单位在必定时代内支付给本单位全体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盘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工资总额的组成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助、加班加点工资、特别情形下支付的工资.工资总额不包含的范畴有:根据国务院宣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发现奖、天然迷奖、科技技术提高奖和支付的公道化倡议和技巧改良奖以及支付给运发动和教练员的奖金,有关劳动保险跟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用度,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劳动维护的各项支出,稿费、讲课费及其余专门工作报酬,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贴、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履行租赁经营单位和承租人的危险性补偿收入,对购置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和本钱,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办工费和按加工订货措施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打算生养补贴等.根据这一规定,企业支付给本企业各类职工的工资都应纳入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固然,《失业保险条例》第六条中规定:"城镇企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然而,这不能理解为企业支付给本单位农夫合同制工人的工资也不纳入单位的失业保险费缴纳基数.缴费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是劳动本钱的一局部,假如企业支付给本单位农夫合同制工人的工资也不纳入单位的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实际上就能够减少一块劳动成本,对城镇劳动者的就业造成压力,甚至加大城镇劳动者就业难的问题.案例三:取得经济弥补金后还能领取失业保险吗【案例描绘】李某是新疆某石油公司的职工.今年8月,企业为减员增效,号令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有偿解除劳动合同),李某与企业的劳动合同已到期,就响应公司号召,解除了劳动合同(还有一部分职工也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合同).依据国务院258号召"失业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失业保险部分应给失业职工发放失业保险金(新疆某石油公司按时按划定向失业保险部门缴纳失业保险金).但当地失业保险部门不予发放,理由是:企业有偿解除劳动合同,已经支付了生涯费,失业保险部门不再发放失业保险金了.那么企业有偿解除劳动合同后,失业保险部门是否发给失业保险金?该失业保险部门的这种做法合法吗?我们职工如何保护自己的正当权利?【案例评析】《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用人单位依据该规定解除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的,依据劳部发(1994)481号《违背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劳动者领取经济补偿金后,还有权享受失业保险金吗?对此,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履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做了明确规定.《看法》第43条指出:"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对符合规定的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能因劳动者领取了失业救援金而回绝或盘剥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机构也不得以劳动者领取了经济补偿金为由,停发或减发失业救济金."据此,李某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虽已按规定享受了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部门也应当按规定向你支付失业保险金.关于领取失业保险费的期限,国务院令第258号《失业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失业职员失业前地点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缺乏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缺乏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肯定.案例四:参加失业保险,不可回避的义务【案例描述】2001年3月的一天,湖北省某高校劳资处收到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失业保险催缴通知单,通知单中审定了该高校1999年以来的失业保险金和滞纳金总额。

郑功成《社会保障学》【课后习题】(第九章社会保险)【圣才出品】

郑功成《社会保障学》【课后习题】(第九章社会保险)【圣才出品】

郑功成《社会保障学》【课后习题】(第九章社会保险)【圣才出品】第九章社会保险⼀、名词解释1.社会保险答:社会保险是以劳动者为保障对象,以劳动者的年⽼、疾病、伤残、失业、死亡等特殊事件为保障内容的⼀种⽣活保障政策,它强调受保障者权⼒和义务的相结合,采取的是受益者与雇⽤单位等共同供款和强制实施的⽅式,⽬的是解除劳动着的后顾之忧,维护社会稳定。

2.养⽼保险答:养⽼保险是对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因年⽼(符合法定退休条件)⽽退出社会劳动后,使其能够获得满⾜其基本⽣活需要的、稳定可靠的经济来源的社会保险项⽬,⽬的是增强劳动者抵御⽼年风险的能⼒,同时弥补家庭养⽼的不⾜,⼿段则是在劳动者退出劳动岗位后为其提供相应的收⼊保障。

3.医疗保险答:医疗保险是对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在患病或⾮因⼯伤害时提供的社会保险项⽬,既包括医疗费⽤的给付,也包括医疗服务。

医疗保险⽬的是恢复劳动者的劳动能⼒和补偿劳动者在病假期间的⽣活开销,在各国的社会保险制度中,医疗保险是仅次于养⽼保险的⼜⼀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

4.失业保险答:失业保险是对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因失业丧失经济来源时,按照法定时限和标准给予其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险项⽬。

失业者获得失业保险也必须满⾜⼀定的条件,如⼀定的⼯作年、参与失业保险并承担缴费义务、有再就业愿望并在失业保险部门登记、接受⼯作介绍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的就业通常由竞争机制发挥主导作⽤,失业现象不可避免。

5.⼯伤保险答:⼯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劳动者在⼯作中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因遭受意外伤害和患职业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种社会保险制度。

6.⽣育保险答:⽣育保险是对法定范围内的⼥性劳动者因⽣育⽽导致收⼊暂时丧失⽽对其提供⽣活保障的社会保险项⽬,是⼀项维护⼥性劳动者权益的社会保险。

⼥性劳动者在怀孕、⽣育和护理婴⼉期间,必须离开⼯作岗位,因⽽会⾯临⼯资收⼊暂时丧失的风险,⽣育保险的实施便可保证⼥性劳动者在⽣育期间获得必要的物质帮助⽽使⾃⼰的经济损失得到补偿。

失业保险名词解释

失业保险名词解释

失业保险名词解释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保障被雇主解雇或因其他原因失业后的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通过立法和社会保障制度来提供的一种社会保障措施。

失业保险的目的是通过向失业者提供一定的经济援助,帮助他们在失业期间维持基本的生活需求,并促进就业。

在失业保险制度中,政府向符合条件的失业者提供失业保险金,其金额取决于失业者所在地区的法定最低工资水平以及失业时间等因素。

失业者可以通过申请获得失业保险金,如果其失业时间超过一定时间,还可以通过申请获得失业救济金,用于缓解其失业后的经济状况。

失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失业者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并促进就业。

第九章labor

第九章labor

麦柯尔模型的图解
百分率 f’( w) t1 搜寻工作过程中假设的录用通知的频率分别图 W1
麦柯尔模型的图解
图9-3 • W1:最低可接受工资,低于W1的工作将会被 其拒绝。 • 搜寻的时间长度取决于最低可接受工资水平与 企业提供的工资分布频率之间的联系。 • 当经济处于萧条时期,企业所提供的工资分布 频率曲线将会向左移动,例如从f(w)移动到 f’(w)。如果求职者将w1确定为其最低可接受 的工资,所有低于该工资的企业都会被求职者 拒绝。保留工资越高,搜寻时间就越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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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失业的存量—流量 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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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F(Pen, Pne, Pun , Pnu, Peu, Pue) 公式(9.1) u为F中各种流量的函数, Pen:就业者中脱离劳动力队伍的人员所占的比例; Pne:非劳动力中进入劳动力队伍并且找到了工作的人员所 占的比例; Pun:失业者中脱离劳动力队伍的人员所占的比例; Pnu:非劳动力中进入劳动力队伍但尚未找到工作的人员所 占的比例; Peu:就业者中成为失业者的人员所占的比例; Pue:失业者中成为就业者的人员所占的比例 各变量顶部的加号意味着该变量的增加将提高失业率,而 减号则意味着该变量的增加将降低失业率。
特点: 倾向于集中在确定的群体,即那些受技术改变, 所在企业衰退或在整个国家内的工作移动所产生 的负面影响的群体。 失业时间相对较长。
减少结构失业的几种公共 政策:
政府对培训项目的提供或资助 通过提供再次安置津贴鼓励失业者流动,走 出经济不景气地区。 通过提供给长期失业者的公共服务工作,作 为政府最后雇主的应对措施。
3.3 周期性失业
• 产生原因:经济中总需求不足以为求职 者创造足够的工作。与经济运动的上升 和下降周期性变化有关,周期中上升时 期,失业率下降,经济衰退期,失业率 上升。 • 特点:随着经济的扩张与收缩而变化, 倾向于整个经济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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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失业保险津贴额 失业津贴,分为用于失业者本人的基本失业津贴 和用于失业者所抚养的亲人的附加津贴两大类。 1、基本失业津贴的厘定原则 (1)津贴的给付额以失业者失业前的工资标准为 上限,不得高于原来的工资标准。 (2)津贴给付额的下限不得低于基本生活水平所 要求的收入标准。 (3)在基本给付标准之外,还应设计补充给付标 准。

2017/8/25 失业保险



失业的概念: 广义的失业既包括劳动者劳动过程 的中断,也包括达到劳动年龄的社 会成员未找到工作前的特定阶段 (在我国通常称为“待业”)。 狭义的失业是指有劳动能力的处在 法定劳动年龄阶段并且有就业愿望 的劳动者失去或没有得到有报酬的 工作岗位的社会现象。
充分就业是指只要一国或一个地区的失业程度不高于正常 充分就业 = 完全就业 失业水平,那么该国或地区就被认为是实现了充分就业。 人们一般估计,正常的失业率大概在3%-6%之间。因此 只要劳动力就业率在94%-97%之间就是充分自愿性失业。 这个条件是衡量是否属于失业,是否有资格 享受失业津贴的前提。只有在劳动者有就业 愿望而无业可就的情况下才有资格享受失业 保险。 非自愿性失业者申请保险给付还必须具备以 下两个相配套的条件: 一是要到相应的就业机构进行登记,并表示 愿意听从就业机构的工作安排,并且在领取 津贴期间应按期向该机构报告; 二是失业者本人须有再就业的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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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失业的类型 (一)凯恩斯的分类 一类是自愿性失业,指劳动者不愿接受现行工资 或不愿降低收入水平而自动放弃就业机会; 另一类是摩擦性失业,指就业市场组织不健全, 职业供求信息不畅,而使一部分劳动者一时找不 到工作,或者是由于资本配置失调,预测错误, 使劳动力供求失调而引发的失业。 非自愿性失业,失业劳动者愿意接受现有的工资 水平而就业,但却找不到工作,无业可就。

①提供的职业应与失业者的才干、能力、学历、工作经 验相适应,必要时还考虑他的年龄。 ②应考虑工作地点离居住地的距离。 ③应考虑该工作的报酬率和工作条件不得低于原工作的 报酬率和工作条件。 ④由于劳资纠纷而停工所空出的名额不属于适当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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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接受就业机构提供的再就业培训的。 (4)出于经济或政治原因,直接参加反对 企业主、反对政府的罢工、游行而失去工 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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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失业保险制度概述
一、失业保险的概念及目的 (一)失业保险的概念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集中建立保 险基金,对遭遇失业风险而中断收入的劳 动者在一定期间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 社会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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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失业保险的目的
1、基本目的 失业保险的基本目的是为失业者提供基本 生活保障,帮助失业者重新就业。具体表 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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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享受失业津贴的资格条件 1、失业者必须处于法定劳动年龄。 2、失业前必须有就业或缴费的记录。 对工作条件的规定有三种方法:只规定工作 时间、只规定缴费时间或工作时间和缴费 时间都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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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少数几个自然条件较好、经济比较富裕 的国家,只规定居住时间而无工作时间和 缴费时间的规定。 另外,目前有更多的工业化国家对于不能 立刻找到工作的辍学者和大学毕业生作例 外规定,即使他们以前没有参加过任何工 作,同样有资格领取失业津贴。

(1)提供现金给付,维持失业者的基本生活 水平。 (2)提供求职的缓冲时间。 (3)帮助失业者重新就业。 (4)开展生产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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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派生目的 失业保险的派生目的是指通过举办失业保险在经 济上能够起到促进经济稳定,提高经济效率的作 用。其表现为: (1)反周期性的经济危机。 (2)改进失业的社会成本的分配。 (3)鼓励厂商稳定雇佣关系。 (4)减少熟练劳动力的流失。 除此之外,失业保险还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 会公平等方面起着巨大的作用。

2017/8/25
失业保险
(二)失业津贴等待期 目的: 1、减少处理大量小额申请的琐碎管理事务, 减轻社会保险机构的行政负担,节约管理 费用; 2、减少欺骗行为,让社会保险机构有时间 确认申请者的真实情况,防止冒领。 目前各国的等待期一般都在7天之内。

2017/8/25 失业保险

2017/8/25 失业保险
但不是所有的非自愿性失业者都能享受失业保险, 在下列情形下的失业,虽是非自愿性失业,但失 业的责任全在失业者本人自己,所以作为自愿性 失业处理,不能享受失业保险。 (1)失业是由于失业者个人品行不端、严重过 失而被企业开除造成的。 (2)不接受就业机构提供的适当职业。 一般说来,“适当职业”应包括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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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失业者及其家庭的影响 1、失业导致失去收入来源。 2、丧失尊严。 3、对社会失去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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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处置失业风险的方法 解决失业问题的对策主要有以下几种: 1、失业救助。 2、失业保险。 3、以工代赈。 4、开展就业服务,减少摩擦性失业。 5、开展职业教育,减少结构性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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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济学家的一般分类 1、周期性失业 2、技术性失业 3、结构性失业 4、摩擦性失业 5、季节性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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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失业的消极影响 (一)失业对国民经济的影响 1、损失劳动力资源。 2、损失生产资料、消费品和劳务。 3、引起经济停滞。 4、影响劳动力素质的提高。
第九章 失业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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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第一节 现代经济中的失业风险及 其处置
一、失业的概念 就业的概念: 广义的就业就是指劳动力生产要素与生产 资料相结合的状态; 狭义的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并且处在法 定劳动年龄阶段的人从事某一合法的社会 经济活动以获取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一 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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