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细则
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实施细则
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实施细则一、引言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是保障员工安全和健康的重要措施之一。
为了确保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减少工作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满意度,制定并实施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实施细则势在必行。
二、指导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是第一位的,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应始终以安全为前提。
2. 预防为主原则。
通过有效的劳动保护用品使用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3. 综合治理原则。
依据不同工种、工作环境和岗位需求,结合科学有效的劳动保护用品,综合治理工作风险。
三、实施细则1. 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根据不同工作环境和岗位需求,确保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数量充足、种类合理。
2. 劳动保护用品的选择根据工作风险评估结果和相关法规要求,选择科学合理的劳动保护用品。
在保证基本功能和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产品。
3. 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培训为所有员工提供针对性的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培训,确保员工能够正确认识、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并了解劳动保护用品的保养和检修知识。
4. 劳动保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4.1 头部保护用品:按照实际工作环境的要求佩戴安全帽,并保证安全帽的帽带及时调整;工地上施工人员应戴好护目镜,有必要的时候佩戴防尘口罩。
4.2 呼吸道保护用品:在有毒有害物质环境下或呼吸器官易受侵害的工作环境中,应佩戴防尘/防毒面具或呼吸器。
4.3 处于高处作业时,应佩戴安全带,并进行固定,确保个人安全。
4.4 使用电动工具时,应佩戴防护手套、安全鞋和耳塞等劳动保护用品。
4.5 在液体化学品操作中,必须佩戴防护手套、护目镜和防护服等劳动保护用品。
5. 劳动保护用品的保养和检修每个员工负有劳动保护用品的保养和检修责任,确保劳动保护用品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及时更换损坏或过期的劳动保护用品。
6. 劳动保护用品的监督与管理由相关部门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管理,定期检查用品的配备情况、佩戴情况和质量状况,并针对不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细则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细则
一、总则
1.1 为了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1.2 本细则适用于企业内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工作。
1.3 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标准,为职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标准
2.1 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口罩、防护耳塞、防护面罩、防护服装等。
2.2 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的相关标准,具备必要的防护功能。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3.1 企业应根据职工的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确定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数量。
3.2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实行实名制,建立发放台账,记录发放和使用情况。
3.3 企业应定期对职工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培训,确保职工正确使用。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换和维修
4.1 企业应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更换和维修,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4.2 劳动防护用品在有效期内,如有损坏或不符合使用要求,应立即更换或维修。
五、监督管理
5.1 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岗位,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和监督。
5.2 企业应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附则
6.1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6.2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5篇)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1、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2、根据生产中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劳动条件和不同工种,发给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人员,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
4、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按现金发给个人。
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5、使用部门制定适用本部门工作特点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细则,由各单位主管领导审批执行,公司对劳动防护用品实施统一采购。
安全技术部门和工会组织须进行督促检查执行。
6、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国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必须在具备《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买。
7、对特种防护用品应建立定期检查制度,不合格的、失效的一律不准使用。
8、部门员工须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避免使用不当:(1)劳动用品使用前应首先作一次外观检查。
检查的目的是认定防护用品对有害因素防护效能的程度,用品外观有无缺陷或损坏,各部件组装是否严密,启动是否灵活。
(2)劳动用品的使用必须在其性能范围内且达到标准要求,不得超限使用,不得使用未经国家规定的监测部门认可和检测不达标的产品,不能随便代替,更不能以次充好。
(3)了解使用性能和佩戴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2)劳动防护用品是为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使用的设备和物品。
一个有效的管理制度能够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维护,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性。
以下是一个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基本要点:1. 目标和责任:明确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目标,并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2. 需求评估:定期进行工作场所的风险评估,确定需要哪些劳动防护用品来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3. 选择和采购: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选择适合的劳动防护用品,并采购符合标准和质量要求的产品。
4. 配发和分发:确保劳动防护用品按照员工的需求和工作环境合理配发,并进行记录和登记。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4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舒适性,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发放和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在工作中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发放、使用、保管和报废。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为了预防和减少事故、职业病等危害,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使用的各类防护用品。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和采购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应根据不同工种、岗位和作业特点进行合理的评估和分级,制定相应的劳动防护方案。
第五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要求。
第六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进行谈判或竞争性招标,确保价格合理、品质可靠。
第七条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在使用期限内,并确保能够满足员工的实际需求。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第八条劳动防护用品应根据工种、岗位和作业特点进行发放,并进行登记记录。
第九条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应适合员工的体型,并保证舒适性和适用性。
第十条员工在工作中应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私自改动和篡改。
第十一条若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出现损坏、丢失等情况,应及时向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报告,并尽快更换或补充。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和检查第十二条单位应配备专门的劳动防护用品保管人员,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更新和报废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善保管,定期维修和检查,确保其使用效果和品质。
第十四条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时,应检查是否状况良好、有无过期和损坏等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处理。
第五章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和更新第十五条劳动防护用品由保管人员负责监管其使用期限,一旦超过使用期限或者损坏无法修复时应及时报废。
第十六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定期更新,根据使用状况和技术情况,及时更换以保证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六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七条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提供适合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其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劳动防护用品与防护设施管理细则(3篇)
劳动防护用品与防护设施管理细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有效防止劳动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免受职业病危害,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而制定的一套管理细则。
以下是劳动防护用品与防护设施管理细则的主要内容:1. 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根据工作环境和作业风险评估结果,确定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品牌和规格。
2.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根据岗位岗位需要和员工数量,采购和配备足够数量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所有劳动者都能得到必要的防护。
3.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劳动者必须正确佩戴并妥善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提高其防护效果,并接受必要的培训和教育。
4. 劳动防护用品的检验和维护:根据要求,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维修和更换,确保其正常功能和防护效果。
5. 防护设施的设置和管理:根据工作风险和工作环境要求,建立必要的防护设施,如防护栏杆、安全网等,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
6. 防护设施的使用和维护:劳动者必须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并接受必要的培训和教育;管理人员负责对防护设施进行维护和修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测试。
7. 管理制度和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的劳动防护用品与防护设施管理制度,并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责任。
8. 事故处理和事故调查:对发生的劳动安全事故进行及时处理和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9. 监督检查和评估: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劳动防护用品与防护设施的有效运行和使用。
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0. 培训与教育: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与防护设施的培训和教育工作,增强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意识。
以上是劳动防护用品与防护设施管理细则的主要内容,企业应按照这些规定进行相关的管理和实施。
劳动防护用品与防护设施管理细则(2)1目的规范劳动防护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检查及维护管理,以保证工作场所存在物理或化学方面的危害时,可以通过使用劳动防护装备来提高人员的安全保障。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及各直属单位。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3篇)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3篇)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精选3篇)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篇1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从业人员免遭或减轻各种人身伤害或职业危害的重要措施,是保障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的基础。
为规范项目施工中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1项目部根据作业场所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按照法律法规及《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等标准规定,为从业人员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护品。
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护品。
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须到有资质的专营商店或生产企业,必须具有“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质量鉴定证)。
采购人员应索取“三证”的复印件备案存查。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主要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3对于分包队伍自行配置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项目部应索取其“三证”的复印件备案存查。
4购置的护品须经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验收。
5专职安全员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应按照使用要求对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6项目部应教育从业人员,按照护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和配戴劳动防护用品。
确保从业人员做到“三会”(会检查护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会正确维护保养)。
7专职安全员必须随时检查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戴使用是否正确,对违规行为及时纠正。
8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且应调整好帽箍、带扣后,系紧帽戴;2)电工作业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严禁酒后操作;3)搭、拆脚手架及无可靠防护措施的临边、高空作业时,必须配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禁止打结或接长使用,系挂牢固。
4)使用打夯机、砼振捣器时,必须按规定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5)使用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戴绝缘手套;6)吊篮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系挂在保险绳上;7)电气焊工作业时,必须戴电气焊手套、使用护目镜、防护服及面罩、穿绝缘鞋。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4篇)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管理,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管理。
三、使用原则1.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原则为预防为主、防护为辅。
2.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规程的要求。
四、使用管理1.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应根据工作岗位的特点和安全风险的评估进行。
2. 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
3.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按照工作岗位和所需的防护要求进行。
4. 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应符合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的要求。
5. 劳动防护用品应及时更换损坏或失效的,不得延用。
五、维护管理1. 劳动防护用品的维护应符合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的要求。
2. 护目镜、耳塞、防护手套等易受污染的防护用品应进行清洗和消毒。
3. 特殊防护用品如防化服、防毒面具等应定期检查、维护和测试。
4. 劳动防护用品的贮存应避免阳光直射、潮湿和高温等有害因素。
5. 劳动防护用品的检修和保养应按照维修手册和程序进行。
6. 劳动防护用品的检验和测试应委托符合要求的检测机构进行。
7. 劳动防护用品的维修和报废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8. 经过维修和修复的劳动防护用品应重新测试和使用前验收。
六、培训教育1.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需要定期进行员工培训和教育。
2. 培训内容包括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佩戴方法、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等。
3. 培训应分级分类进行,根据岗位和使用频率的不同进行差异化培训。
4. 培训记录应进行保存,以备查验和复核。
七、监督检查1.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应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检查内容包括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佩戴使用情况、维护管理情况等。
3. 检查结果应进行记录和整理,对问题进行整改和追踪,保证整改到位。
八、违规处罚1. 发现违反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细则】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什么管理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细则】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什么管理****风能开发有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防止发生伤亡事故, 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风能开发有限公司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风能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各部门、风电场(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列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内劳动防护用品;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条采购或使用的进口劳动防护用品,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防护性能不得低于我国相关标准,特种防护用品要有具备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并取得相关安全标志。
第六条公司安全技术生产部职责:(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的各项管理制度;(二)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及配备标准;(三)编制本单位年度劳动防护用品购买计划,报送****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后实施;(四)建立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领用台账;(五)建立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台账,按规定送检、报废。
第七条其他部门职责:(一)各单位负责编制、汇总本单位年度劳动防护用品购买计划,报送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后实施。
(二)综合行政部负责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
(三)综合行政部门负责提供发放人员信息。
人员变动(新员工入职、调入、调出)时应及时通知综合行政部调整劳动防护用品发放。
(四)综合行政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储存、发放工作。
(五)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开展培训工作,确保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必要时按规定送检、报废。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4篇)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使用的管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员工在工作场所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配备和使用。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定义: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特定工作场所,为保护从事相关工作的员工在工作中免受事故伤害、职业病危害或环境污染,防止互相之间的传播而使用的工具、设备、材料和用具。
第四条采购原则: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遵循“技术先进、性价比合理、质量可靠、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的原则。
第五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员工从事相应工作时,应按照工作环境和岗位所需,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六条采购程序:(一)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相关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二)通过公开招标、询价比较等方式,选择合适的供应商;(三)根据供应商的报价、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等综合评估指标进行评估和选择;(四)确定合同内容和签订采购合同;(五)进行货物验收和验收合格后付款;(六)建立供应商评价制度,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
第七条采购审批:采购金额达到一定限额或者采购非常规劳动防护用品时,应进行采购审批程序。
第八条采购档案:对于每一笔采购,应建立相应的采购档案,保存相应的合同和付款凭证等相关文件。
第三章配备管理第九条配备程序:(一)根据工作岗位的特点和工作环境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计划;(二)根据配备计划,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要求,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三)对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质量合格;(四)建立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登记制度,对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登记。
第十条用品更新:劳动防护用品一般应当在其保质期届满前进行更新,特殊情况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第十一条用品保管:(一)劳动防护用品应当由专人保管,并进行定期检查;(二)劳动防护用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光、防腐蚀的地方。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4篇)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事业单位的劳动防护工作,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提高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管理水平,制定本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章用品配备第二条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劳动岗位的危险程度和劳动防护需要,合理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眼防护用品、耳防护用品、口罩、手套、安全鞋等。
第四条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岗位的危险特点,确定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数量和配备标准。
第三章用品管理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及其职责。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机构,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存放、发放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八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善存放,防止污损、变质和损坏,保证使用效果。
第九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分类存放,明确标志,便于管理和使用。
第十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使用效果。
第四章用品使用第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严禁私自操作或擅自摘除、更换。
第十二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应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使用技能。
第十三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地方应保持清洁和整洁,避免杂物堆积和交叉使用。
第十四条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意见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加以处理和改进。
第十五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使用寿命和使用效果。
第五章用品更新第十六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寿命不得超过规定期限,到期应及时更换。
第十七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新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用品的适用性和安全性。
第十八条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新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更新时间和更新方式。
第十九条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新应符合相关规定,确保用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六章督察检查第二十条劳动保护行政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情况进行督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通用21篇)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通用21篇)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 1一、发放和使用1、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依据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岗位、不同劳动条件向员工发放,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员工安全健康所必需的则发,否则不发。
2、遵照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法律规定,凡在本公司生产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均享受同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待遇。
3、劳动防护用品由公司免费提供。
4、凡取得报酬的外来人员(包括科研、设计、劳务、承包工程等),劳动防护用品开支已包括在支出费用之内,用人单位一律不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5、不在岗员工不应享受劳动防护用品待遇,员工因事(含学习、驻外工作、长期外借、出国等)、病、产假等原因离岗六个月及以上停发各类防护用品。
6、公司负责教育和监督员工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凡经过教育仍不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用品者为蓄意违章,发生伤害者责任自负。
二、管理1、综合科是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和监督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和使用情况,负责采购计划的提出、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的.资格审定和价格限定工作,并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进厂验收和费用管理工作。
凡达不到产品质量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入库和发放。
2、采购计划由各部门提出,交由储运科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厂家直接进货,任何单位、部门、任何人均不得以介绍厂家和产品为名干扰管理和采购工作。
3、生产与供货单位必须具备如下条件否则不得采购:必须具备生产条件和质量检验手段,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必须有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售价不得超出工商物价管理标准,有售后服务能力。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细则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劳动保护费用及个体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明确了公司劳动保护费用管理部门的职责,规范了劳动保护费用的范围、申报、审批、使用、监督以及个体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配备、使用和报废等事项。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第二章劳动保护费用组成第四条劳动保护费用由以下三部分组成:(一)为避免从业人员受到职业危害或伤害配备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发生的费用。
(二)在高温季节给从业人员发放的防暑降温费用。
(三)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有毒有害疗养发生的费用。
第三章管理职能第五条安全环保部是劳动保护费用和个体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公司劳动保护费用和个体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细则。
(二)每年3月30日前总结公司上一年度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6月30日前编制公司下一年度劳动保护费用预算报表; 10月30日前分析公司当年使用情况,按时向总经理报送有关材料。
(三)建立劳动保护费用管理台帐。
(四)个体劳动防护用品需求计划。
(五)负责审批新增工种个体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种类和标准。
(六)监督检查各单位劳动保护费用使用和个体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情况。
第六条企管部负责核实各单位用工情况,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提供各类用工人员数量及变动情况。
第七条财务部门负责核定油田劳动保护费用预算,纳入年度费用计划,保证资金支出。
核实各单位劳动防护费用项目支出和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第八条供应部门是个体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的责任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根据劳动防护用品供应情况测算当年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价格。
(二)根据总经理审批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组织个体劳动防护用品招标、采购、发放、建档工作。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细则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江苏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劳动防用品(以下简称“劳防用品”)是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所必备的一种防护性装备,是减少伤亡事故和预防职业病的辅助措施,是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必需物品。
第三条本细则规定了×××××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要求第四条行政办公室对×××××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的情况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二章管理活动的内容与要求第五条劳动防护用品按防护性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一)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分为:1、头部护具类,如安全帽等。
2、呼吸护具类,如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等。
3、眼(面)护具类,如焊接面罩、防冲击眼镜等。
4、防护服类,如阻燃防护服、防静电工作服等。
5、防护鞋类,如保护足趾安全鞋,防静电鞋等。
6、防坠落护具类,如安全带,安全网等。
(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未列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防护用品,如一般的工作服,手套等。
第六条劳防用品的选用原则(一)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选用;(二)根据生产作业环境,劳动强度以及生产岗位接触有害因素的存在形式,性质,浓度和防护用品的防护性能进行选用;(三)穿戴舒适方便,不影响工作。
第三章采购第七条劳防用品采购计划由行政办公室提出,经行政办公室主任批准后,由仓储采购人员负责采购,财务部负责劳防用品采购费用审核,保证资金支出。
第八条劳动防护用品采购人员必须到国家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采购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和“一标志”,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实施细则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加强企业对劳动者劳动防护的保护,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制定本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和购买第二条企业应根据工作环境和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选择和购买适合劳动者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条选择和购买劳动防护用品时,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一)根据工作场所的特点和劳动者的实际需求,选择适宜的劳动防护用品;(二)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合格,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三)考虑劳动防护用品的舒适性和可调节性,以保证劳动者长时间佩戴的舒适度;(四)购买劳动防护用品时,应优先考虑符合环保要求的产品。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第四条企业应根据工作场所的特点和工种的特殊需求,合理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条劳动防护用品应依法配备,并鼓励劳动者使用。
第六条企业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并进行培训,确保劳动者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七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和修理。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明确责任人和管理流程。
第九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仓库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保持适宜的温湿度,防止劳动防护用品受潮、退色、变形等;(二)定期清理和整理,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完好性和可用性;(三)明确管理人员,并进行及时培训。
第十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登记和入库管理;(二)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登记和使用管理;(三)劳动防护用品的损坏和报废管理;(四)劳动防护用品的定期检查和维修管理;(五)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新和替换管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企业违反本实施细则的规定,未配备或未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造成劳动者伤害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的规定,骗取、私分或挪用劳动防护用品,或者销售劣质或过期劳动防护用品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三年,自发布之日起延续三年。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4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以规范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从业单位。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头盔、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防尘口罩等各类劳动防护装备。
企业在根据实际情况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应遵循科学、安全、经济、实用的原则。
第四条每个从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和工种的特殊要求,制定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将其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中。
第五条企业应当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维修、更换和更新,确保其正常使用并具有良好的防护效果。
第六条企业应当加强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培训,提高其自我防护意识,掌握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方法和技巧。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台账管理制度,记录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更新、发放等相关情况,并保留相应的凭证和证明文件。
第八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配备第九条企业应当根据工种特点、岗位风险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规格、数量等。
第十条企业应当选择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相关技术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其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
第十一条企业在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应当与生产企业签订正式购销合同或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并约定质量验收标准和购买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具体事项。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库存管理制度,及时补充、调配和更新劳动防护用品,以保证其充足供应。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为相关岗位员工按关键控制点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确保员工在从事危险作业时能够得到有效的防护。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与维护第十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人员应当按照所学到的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保证其完好无损。
劳动防护用品与防护设施管理细则(2篇)
劳动防护用品与防护设施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防护用品与防护设施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施是指用于预防和减轻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可能遭受的伤害和危害的物品、设备和工具。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施的管理范围包括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施的选购、配置、使用、维护、检测和更新等全过程。
第四条雇主应当建立和完善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施的管理制度,并且组织实施。
第五条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施的管理应当本着科学、规范、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第六条雇主应当根据劳动环境的特点和劳动者的具体情况,选购适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七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选购应当符合以下原则:(一)适用性原则。
劳动防护用品应当能够满足劳动过程中预防和减轻劳动者可能遭受的伤害和危害的需要。
(二)质量原则。
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三)安全性原则。
劳动防护用品应当能够确保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八条雇主应当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配置,并确保劳动者使用。
第九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必要性要求。
劳动防护用品在劳动过程中应当被认为是必要的。
(二)规范性要求。
劳动者应当根据使用说明书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三)个人适应性要求。
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应当适应劳动者的个人条件。
第十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维护和保养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定期检查。
劳动防护用品应当定期检查是否存在磨损、老化、损坏等情况,并及时修理或更换。
(二)整洁清洁。
劳动防护用品应当保持整洁清洁,排除异物和污垢。
(三)储存保管。
劳动防护用品应当储存在干燥、通风的地方,防止日晒雨淋、接触腐蚀性物质。
第三章防护设施的管理第十一条雇主应当根据劳动环境的特点和劳动者的具体情况,配置适当的防护设施。
第十二条防护设施的配置应当符合以下原则:(一)有效性原则。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六篇)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1、为加强和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3、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4、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制订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5、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
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6、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
单位应当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7、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无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8、购买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部门或者管理人员检查验收。
9、保管人员要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
10、按照各工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按时发放或更换劳动防护用品,并做好相应记录,领用者在领用单上签字。
11、在使用前应按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性能要求对其安全防护性能进行必要的检查或检验。
严禁使用无“三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及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
12、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13、安全部门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三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4、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没有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按照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5、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二)⑴职工个人要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防护要求,认真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部分公用劳保用品可由车间或班组统一保管。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5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一、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要求1.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劳动条件,需要保护的部位和要求,科学合理地进行选型。
2.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劳动防护用品的型号、功能、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3.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正确使用。
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可靠、有效,严防误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护具,禁止违章使用或擅自代用。
4.特殊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等还应经培训、实际操作考核合格。
5.职工进入生产岗位、检修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按违章论处。
6.不许穿戴(或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许滥用劳动防护用品。
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明火作业的工人,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
防护服装的式样,应当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
7.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善保护,不得拆改,应经常保持整洁、完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如有缺损应及时处理。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1.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发放周期,由企业的安全、技术部门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
2.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县,防尘口罩等职工个人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
3.安全、技术部门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安全、技术部门和工会组织进行督促检查。
____公司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对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应该严格执行其相应的标准。
5.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如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它劳动防护用品。
6.防毒面具的发放应根据作业人员可能接触毒物的种类,准确地选择相应的滤毒罐(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效,并按国家标准规定,定期更换滤毒罐(盒)。
劳防用品使用管理制度(3篇)
劳防用品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行业标准规范为避免和防止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伤害和职业病危险特制定本制度。
1.根据生产管理规定有关条款,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做到合理使用,减少损耗,特制定本细则。
2.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依据不同产品制造工艺、作业条件(空气中氧含量、浓度劳动条件,环境等)分别制定不同车间、不同工种的发放和使用标准。
并建立检查,保管,检验,维护,定期检查,登记台帐等制度。
3.制造工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由生产部门报审批。
公司职员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由人事部门报批,安全管理部门监督汇总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3.1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填好出库单,注明领用人工作岗位、发放品种和使用时间,并符合本细则有关条款。
否则,不予发放。
3.2出库单手续必须齐全。
出库经手人、仓库保管人和审批人均要签字,出库单要一式三份,领用部、财务部、销售部各存一份。
3.3在审批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时,领用各部门必须填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明细表,列明具体使用人和发放数量、发放时间、使用期限。
明细表一式两份,由领用部门和仓库保管员各存一份,以备总经理随时抽查和有关部门定期检查。
3.4工人在临时变动工作岗位时,已领用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没有到期的,必须继续使用,不得重复发放。
如果变换特殊工作岗位,则必须重新领用所需岗位劳动防护用品。
白鹤镇安管中心编制3.5耐用劳动防护用品,如。
防毒口罩、防尘口罩、防尘帽、橡胶手套、防护镜及杀菌剂厂使用的工作服、工作帽等,发放后由个人保管。
年度生产周期过后及时交回车间入库。
到到期不交者,从个人当月薪水中按原价扣回。
3.6短期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如。
线手套、尼龙手套、乳胶手袋、口罩、毛巾、防尘纸、活性炭等必须以旧换新。
不交旧的,按劳保用品购入价从领用人当月薪水中扣回。
因个人花钱而不领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令其下岗。
3.7从业几天就辞职的工人,领用的劳保用品不回收,按原价从薪水中扣回,薪水不够时,由中介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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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细则
1 目的
规范工厂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程序,使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劳动伤害发生。
2 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分厂在岗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劳动防护用品
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用品。
3.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列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国家安监总局2005年10月)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的(详见附表C),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
3.3防护功能
指劳动防护用品所具有的某种防护能力。
3.4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
指要求防护用品具有的最低的防护能力。
3.5有效使用期
指能达到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的使用时间。
4 职责
4.1 安全管理科
4.1.1负责组织编制《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细则》及《劳动防护用品配置标准》(以下简称《细则》);负责本《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
4.1.2负责分厂劳动防护用品年度计划的编制。
4.1.3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及核发等日常管理工作。
4.1.4负责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管。
4.2物资管理科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仓贮、保管、发放。
4.3人力资源科
负责提供与本《细则》相关的人员及岗位情况等数据。
4.4工会办公室
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5劳动防护用品使用部门
4.5.1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防护和职业健康防护的需要,提出需用申请。
4.5.2教育、督促本部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人员,正确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5.3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建帐立档,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做好使用前的检查和日常保养工作。
4.5.4按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期限,做好定期检测检验或检测检验申请,及时提出报废申请,并保持相关记录。
4.6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者
4.6.1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规定和劳动防护用品
的使用规则,正确地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6.2未按规定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5 工作程序
5.1采购
5.1.1使用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要求,提出劳动防护用品需要申请,申请经需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提交安全管理科。
5.1.2安全管理科评审需求,编制《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签审单》。
5.1.3《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签审单》经分管厂领导批准后进行采购。
5.1.4采购要求
(1)“定点”采购:采购应当到与工厂签订《劳保购销合同》的供应商处购买劳动防护用品。
(2)采购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具有“三证”和“一标志”: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5.2验收
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对其外观有无缺陷或损坏,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三证”和“一标志”是否齐全,备品备件是否齐全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3保管
5.3.1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在不使用时,应放在干燥的地方,避免酸碱腐蚀,避免遇湿受潮。
5.3.2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其处于良好待用状态。
5.4发放
5.4.1.安全管理科建立工厂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
5.4.2各使用部门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台账。
5.5使用
5.5.1特种防护用品使用的一般要求
5.5.1.1使用前,应首先进行外观检查,检查的目的是确认防护用品对危险有害因素防护效能的程度。
检查内容包括:外观有无缺陷或损坏,各部件组装是否严密,转动部位是否灵活等。
5.5.1.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部门,要教育从业人员,按照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能够正确使用,使从业人员做到“三会”:会检查可靠性、会正确使用、会正确维护保养。
5.5.1.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必须在其性能范围内,不得超极限使用;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指定、未经监测部门认可和检测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产品。
5.5.1.4不得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不能随便代替。
5.5.2应当针对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对新入厂的工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与佩带是“三级”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5.6检测检验
5.6.1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使用说明书的要求,除坚持做好使用前的日常检查、保养外,还要做好定期检测检验。
检测检验的周期、方式按照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5.6.2经检测检验不合格的,应做出报废或维修的决定。
5.6.3保留检测检验记录,并建立检测检验台帐。
5.7报废
5.7.1判废条件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即予以判废:
a)不符合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
b)未达到劳动保护监察机构根据有关标准和规程所规定的功能指标的;
c)在使用或保管贮存期间,遭到损坏、或超过有效使用期的,经检验检测未达到原规定的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的。
5.7.2判废程序
5.7.2.1各使用部门发现达到报废条件5.7.1条款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安全管理科备案。
5.7.2.2安全管理科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工厂内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抽查与检查,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由安全管理科送交具有检验资质的劳动防护用品检验站进行检验。
5.7.2.3对达到报废条件和达到使用期限,经抽查测试不合格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当及时予以更换、报废,做出书面报废处理决定,并由安全管理科贴上“报废”标识,集中处理。
5.7.2.4判废后的劳动防护用品,禁止作为劳动防护用品继续使用。
5.8监督考核
5.8.1工厂各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是否依法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情况。
5.8.2对违反本规定的有关部门要予以及时纠正,形成检查纪录。
6 相关文件
6.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6.2《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005年9月)
6.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国家安监总局2005年10月)
6.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
6.5 《劳动保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89)
7 其他
7.1 本《细则》从2009年6月1日起执行。
7.2 本《细则》由安全管理科负责解释。
8 附录
8.1 附录A:劳动防护用品(个人)配备标准
8.2 附录B: 劳动防护用品(公用)配备标准
8.2 附录C: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
8.2 附录D: 劳动防护用品需用申请
8.2 附录E: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台帐
附录A:
劳动防护用品(个人)配备标准
附录B:
劳动防护用品(公用)配备标准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
一、头部护具类
安全帽
二、呼吸护具类
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自给式空气呼吸器
长管面具
三、眼(面)护具类
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
四、防护服类
阻燃防护服防酸工作服防静电工作服
五、防护鞋类
保护足趾安全鞋防静电鞋、导电鞋防刺穿鞋
胶面防砸安全靴电绝缘鞋耐酸碱皮鞋
耐酸碱胶靴耐酸碱塑料模压靴
六、防坠落护具类
安全带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
劳动防护用品需用申请
日期:年月日
申请部门负责人:填表:
附录E: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台帐
- 15 -
-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