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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财产罪-PPT

侵犯财产罪-PPT

■对盗窃分子应当判处罚金得,应在 1000元以上盗窃数额得2倍以下,没有盗窃 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得,应在1000 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问:行为人把摩托车借给朋友骑,自己悄悄 地留了一把钥匙,又把它打开骑回来。以后 把它转卖掉了,如何处理?
问:盗窃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得,构成盗 窃罪还是商业秘密罪?
用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刑法另有规定 得,应依规定定罪处罚。
■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及合同诈骗罪? 1、客体不同 ① 前者只侵犯财产所有权,是单一客
体, ② 后者既侵犯他人财产权利,又侵犯
金融管理制度或合同行为得管理制度。
2、主体不尽相同。 ① 前者限于自然人主体;
② 后者有部分犯罪得主体包括单位, 如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合同诈骗罪
使用进行其他犯罪——数罪并罚; 盗窃机动车实施犯罪后送车回原处, 以其所实施得犯罪从重处罚,不另定盗窃 罪。
(3)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得,多次偷开 机动车辆,并将机动车辆丢失得,以盗窃罪 定罪处罚;
(4)在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 构成犯罪得,还构成其他罪得,应当以交通 肇事罪和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
■盗窃罪与盗窃机器设备及零部件而构成 得破坏生产经营罪?
(1)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得, 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因毁坏公私财物构成其 他罪得,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2)盗窃公私财物未构成盗窃罪,但因采 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较大 得,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3)盗窃后,为掩盖盗窃罪行或者报复等, 故意破坏公私财物构成犯罪得,应当以盗窃 罪和构成得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
例7:惯窃犯甲教唆某企业保管员乙在值
夜班时充当内线潜入仓库。甲盗得大批国
家财物,销赃后分了一小部分赃款给乙。

《侵犯财产罪》课件

《侵犯财产罪》课件

1 加强安全措施
提高房屋、车辆和财物的 安全防范意识,使用有效 的安全设备。
2 建立监控系统
在公共场所和重要领域建 立监控摄像系统,增强防 范和取证能力。
3 加强法律宣传
加强对侵犯财产罪的宣传 教育,增强公众依法维护 自身权益的意识。
侵犯财产罪的相关法律法规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刑法第二百七十八条
盗窃罪 诈骗罪 抢劫罪 敲诈勒索罪
结论和要点
通过本课件,我们了解了侵犯财产罪的定义、分类及要素,学习了常见案例和刑事责任和处罚。同时,探讨了 侵犯财产罪的预防和防范措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侵犯财产罪的分类及要素
盗窃
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实施的犯罪行为。
抢劫
使用暴力或恐吓手段,抢夺他人财物。
诈骗
通过欺骗等手段,让他人将财物转移给自己。
敲诈勒索
威胁他人,索要财物或钱财。
常见的侵犯财产罪案例
白领犯罪
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内幕 交易等违法行为。
入室盗窃盗取财物。
《侵犯财产罪》PPT课件
欢迎参加《侵犯财产罪》PPT课件!在本课件中,我们将详细介绍侵犯财产罪 的定义、分类及要素,举例分析常见案例,讨论刑事责任和处罚,并探讨预 防和防范措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侵犯财产罪的定义和介绍
侵犯财产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财产进行侵犯的行为。这种罪行在社会中十分普遍,对个人和社会 经济造成严重影响。
盗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欺诈或 非法活动。
侵犯财产罪的刑事责任和处罚
1
犯罪责任
侵犯财产罪行为人应承担刑事责任,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
法定刑罚

侵犯财产罪PPT课件

侵犯财产罪PPT课件
3
其一,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公私 财物,使被害人事实上将永久不可能再对失 去占有的财物重新占有。
其二,行为人以非法使用为目的,使所有人 暂时丧失对财物的占有,即擅自挪用,但并 非使所有人永久丧失行使所有权的可能。
其三,行为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使其价值 全部或部分丧失,使所有人不可能再对财物 的原有价值实施占有、使用、收益的处分。
❖ 德国刑法中财产罪的保护法益 一是法律的财产说,认为刑法中的财产就是民事法上的权利,
财产罪的本质是侵害民事法上的权利,处罚财产罪所要保护 的也正是这种权利。 二是经济的财产说,认为凡是有经济价值的利益都是财产, 都可以成为财产罪的保护法益;如果没有经济价值,则即使 是民事法律所保护的权利,也不成其为财产,对这种权利的 侵害,不可能构成财产罪。 三是法律的、经济的财产说,认为除违法的利益外,由法秩 序保护的整体上有经济价值的利益都是财产。财产罪的保护 法益既有民事法上的权利因素,又有经济利益因素,要把两 者结合起来考虑。 其中,法律的财产说曾是德国刑法理论中的传统学说,也曾 为判例长期采用。但如今,经济的财产说则既是理论上的通 说,同时也是判例所采取的基本主张。
9
法律的财产说与本权说、经济的财产说与占有说、法律 的经济的财产说与中间说从本质上讲较为近似,其争论 的焦点归根结底便在于是扩大还是缩小或适当限制财产 罪的规制范围。法律的财产说与本权说是主张缩小,经 济的财产说与占有说是力主扩大,而法律的、经济的财 产说与中间说则是予以折衷调和。
从二战后的司法实务来看,德国两国法院的判例都先后 从传统的法律的财产说或本权说,转向经济的财产说或 占有说,所以都有扩大财产罪规制范围之趋势,而日本 似乎更为激进。
被侵犯的财产必须是依法归国家、集体或者公民个人所有的。 如果是无主物或已被原所有人自动放弃所有权的物品,无论 在事实上是否还具有一定经济价值,都不成为本章犯罪的对 象。

侵犯财产罪培训课件(PPT 116页)

侵犯财产罪培训课件(PPT 116页)
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以非法 占有为目的
不能成为盗窃罪对象的物品
刑法特别规定的物品刑法规定了盗窃枪 支、弹药、爆炸物罪,盗窃尸体罪,盗 窃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等,因此,上 述物品不能成为盗窃罪的对象
某些物品虽然是盗窃的对象,但由于这 些物品并不反映财产所有权关系,因而 刑法未将其规定为盗窃罪,而是规定为 其他犯罪,如:
罪与非罪 既遂的认定 与他罪以及违法行为的界限
1、罪与非罪
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 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 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 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 关予以适当处罚
偷窃自己家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一般 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 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 有所区别
救济物资的
二、盗窃罪
概念 构成要件 司法认定 刑事处罚
(一)概念
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 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 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构成要件
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对象是公私财 物
客观方面表现为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 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主体是年满16周岁,有刑事责任能力的 自然人。邮政工作人员私拆邮件并窃取 其中财物的,依照盗窃罪定罪处罚
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 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 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 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四、抢夺罪
概念 构成要件 司法认定 刑事处罚
(一)概念
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 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构成要件
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客观方面表现为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
➢ 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 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

《侵犯财产罪概述》课件

《侵犯财产罪概述》课件
聚众哄抢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刑罚为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和刑罚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侵吞、挪用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要件 包括侵占的主观故意、非法占有的结果和与财物有关的权益关系等。 侵占罪的刑罚视情节严重程度而定,刑罚为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侵犯财产罪概述》PPT 课件
侵犯财产罪是指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的行为,本PPT将为您概述侵犯财产罪的定 义和分类,以及与其相关的刑事责任和刑罚。
定义和概述
侵犯财产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的财产实施侵占、抢夺、诈骗、 聚众哄抢等行为的刑事犯罪。包括盗窃罪、抢劫罪、诈骗罪、聚众哄抢罪和 侵占罪。
侵犯财产罪的分类及刑事责任
侵犯财产罪根据犯罪的性质和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实体犯罪和非实体犯罪。实体犯罪需要对财产进行 实际的占有或侵占,而非实体犯罪则是通过诈骗等手段实施犯罪。
对于侵犯财产罪,犯罪嫌疑人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刑事拘留、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事责任 的大小与犯罪的性质、情节及社会影响相关。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和刑罚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和刑罚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诱骗他人 交付财产或者财产权益的行为。构成要件包括诈骗的主观故意、虚构事实或 者隐瞒真相、他人财产权益损害等。
诈骗罪的刑罚根据诈骗数额的大小进行划分,刑罚为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
聚众哄抢罪的构成要件和刑罚
聚众哄抢罪是指有组织地聚集多人,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在公共场所进行 抢夺、抢劫等侵犯财产的行为。构成要件包括哄抢的组织方式、暴力手段的 使用、公共场所的情况等。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夺取他人动产或者以其他手段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要件包 括盗窃的主观故意、客观数量导致的占有结果和有关财物的所有权关系。

侵犯财产罪1 (PPT+教材整理版)

侵犯财产罪1 (PPT+教材整理版)

第五章侵犯财产罪1第一节:概述重点罪名:1.抢劫罪2.盗窃罪3.诈骗罪4.抢夺罪5.侵占罪6.敲诈勒索罪侵犯财产罪一、概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公私财物,以及挪用、毁坏公私财物或者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二、构成要件1、客体—主要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

侵犯财产的犯罪就是不同程度侵犯这些权能的犯罪。

公共财产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公民私人所有的财物,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生活资料,依法归个人、家庭所有的生产资料,个体户和私营企业的合法财产,依法归个人所有的股份、股票、债券和其他财产。

a.违法所得的财物、违禁品可以成为犯罪对象吗?可以成为本类犯罪的对象。

b.财物是否仅限于动产?总体上来说,作为侵犯财产罪对象的财物,既包括动产,也包括不动产。

但由于侵犯财产罪的具体表现形式不同,不动产只能成为某些犯罪的对象。

c. 财物是否包括人的身体?人的身体本身不是财物,不能成为财产罪的对象。

但是,从人的身体上分离出来的部分,可能属于财物。

d. 财物是否包括财产凭证?财产凭证虽不同于货币,但却表示一定的财产性权利,持有人丧失财产凭证的后果常常是导致财产的损失,换言之,行为人不法取得他人的财产凭证后往往能够进一步取得他人财产。

侵犯财产罪的对象是他人的财物,但是本人所有的财物在他人合法占有之下的,视为他人的财物。

但是,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成立侵犯财产的犯罪。

所有权or占有权?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或非暴力、公开或者秘密的方法,攫取公私财产,挪用或者毁坏公私财物以及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教材观点:客观方面表现在,实施各种法定的侵犯公私财产的行为。

侵犯财产罪-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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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 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 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 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 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
(一)抢劫罪的概念和构成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
公司财产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持有人当场
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迫使被害人 当场交出财物或将财物抢走的行为。
抢劫罪具有如下构成要件 :
1.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 权和人身权。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 或其他令被害人不能抗拒的方法,当场强行劫 取
3.主体为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 岁的人,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 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抢劫罪的认定
1.抢劫罪与非罪的界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 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9年1月11日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 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 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 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 不认为是犯罪。 (2)由于借贷或其他财产纠纷,而使用抢劫方 法夺取对方的财物,以抵债款或者作为抵押本人之 财物的,行为人不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只是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的方法不当,故一般不宜 定罪。
(1)必须实施抢夺行为;(2)必须携带凶器。 (如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 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的。)
5.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 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2019年5月 22日

第六章侵犯财产罪

第六章侵犯财产罪

第六章侵犯财产罪
(四)刑事处罚
l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l 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 刑,判处罚金
l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l 具有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 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的, 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六章侵犯财产罪
第二节 本章重点罪名
l 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 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 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拒 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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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侵犯财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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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抢劫罪
l 概念 l 构成要件 l 司法认定 l 刑事处罚
第六章侵犯财产罪
(一)概念
l 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 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当场强 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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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侵犯财产罪
(二)构成要件
l 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及公民的人身 权利,对象是各种公私财物及他人人身
l 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 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 或者其他强制方法,立即抢走财物或者 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
l 主体是年满14周岁,有刑事责任能力的 自然人
后特定时间、地点取得;不是由被绑架
人直接交出,而是由被绑架人的亲属或
他人交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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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侵犯财产罪
(四)刑事处罚
l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l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 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入户抢劫的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侵犯财产罪》课件

《侵犯财产罪》课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李某因盗窃他人财物被判处 一定期限的有期徒刑和罚金。
案例总结与启示
案例总结
李某盗窃案是一起典型的侵犯财产罪案例,其犯罪动机、手段和法律责任等方 面都具有代表性。
启示
通过此案例,我们应该认识到尊重和保护他人财产权的重要性,同时加强自身 法律意识,遵守法律法规。此外,对于盗窃等侵犯财产的犯罪行为,应该依法 严厉打击,维护社会公正和公共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 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 刑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处罚原则
对于侵犯财产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 予相应治安管理处罚,如罚款、拘留 等。
处罚措施
对于盗窃、诈骗、抢夺等侵犯财产的 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处以罚款、行 政拘留等处罚措施。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财产犯罪案 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侵犯财产犯罪的定罪 量刑标准、犯罪形态、共同犯罪等问题进行了具体解释。
培养法律意识
通过教育和培训,培养公民的法 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让公民自觉
遵守法律法规。
增强法律观念
引导公民正确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 务,增强法律观念和法治意识。
提高法律素养
加强公民的法律教育和培训,提高 公民的法律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强化治安管理
完善治安防控体系
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和 公共安全。
03
侵犯财产罪的预防与打击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制定宣传计划
制定详细的法律法规宣传 计划,确保宣传的针对性 和有效性。
创新宣传方式

侵犯财产犯罪与财务知识分析概述(PPT39张)

侵犯财产犯罪与财务知识分析概述(PPT39张)

公开窃取是否构成盗窃罪?


在公共汽车上、集贸市场明知有他人(包括被害 人)看着自己的一举一动而“公然”实施扒窃的, 历来都是作为盗窃罪处理,而不是定抢夺罪; 明知大型商场、银行等场所装有摄像监控设备且 有多人来回巡查,而偷拿他人财物的,以及被害 人特别胆小,眼睁睁看着他人行窃而不敢声张的, 也不失为窃取行为。

4.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 (1)数额较大——定罪量刑的标准之一 (2)多次窃取、入户盗窃、携带凶

根据最高院1997年11月出台的《关于审理盗窃案 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盗窃 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2000元以上的,为 “数额较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 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 述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 较大”标准。如果盗窃数额不是较大,但多次盗 窃的,也成立盗窃罪。
4.无体物、无形财产如电力、煤气、天然气 等也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盗打他人电 话号码、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也属于 盗窃罪。 注意:无形财产中,技术成果等智力财产 不能作为盗窃罪的对象,因为鉴于技术成 果等智力财产存在的样态,被窃取后并不 能排除权利人的继续使用和占有,根据司 法解释,盗窃技术成果的应以侵犯商业秘 密罪论处。
犯罪构成
盗窃罪的犯罪构成


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客观方面表现为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 扒窃的行为; 犯罪主体为自然人; 主观方面出自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 私财产目的。
客观方面


从以下几方面理解:
1.行为对象是公私财物。这里的财物包括 有体物,也包括无体物。 2.盗窃罪的对象必须是他人占有的财物。 3.盗窃罪的行为是窃取他人占有的财物。 4.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

侵犯财产罪及财务知识分析概述(PPT87张)

侵犯财产罪及财务知识分析概述(PPT87张)

实施盗窃、诈骗、抢
夺行为,虽未达到“数 额较大”,但情节严重 的,也适用本条规定, 以抢劫罪论处。
司法解 释
(四)刑事责任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 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2012年11月22日晚21时许,张某、孟某预谋
抢手机后,两人窜至一网吧内。张某、孟某 先虚构了其朋友被受害人李某杀伤的事件, 提出要用李某的手机打给朋友过来指认,并 以帮朋友报仇作为威胁,不让李某离开网吧。 随后二人以朋友快到了为由,将李某带到附 近公交站,张某假装用李某手机打电话称, “凶手已经抓到了”。李某受到惊吓,扔下 手机打车赶紧离开了现场。
罪工具使用的,被盗机动车辆的价值计入 盗窃数额;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 的,以盗窃罪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 罪并罚。
4、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 辆,并将机动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 罚,发生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又构成其他罪 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和其他罪实行数罪并 罚;偷开机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按照故 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5、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以盗 窃罪从重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未构成盗窃罪, 但因采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私财物损毁数额 较大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秘密窃取,
行为人自以 为被害人不 知晓。
“多次盗窃”一般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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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第一节概述一、侵犯财产罪的概念与构成侵犯财产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公私财物,以及挪用、毁坏公私财物或者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1、本类罪侵犯的主要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本类罪的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本类犯罪的几种特殊对象公私财物刑法第91条: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一)国有财产;(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刑法第92条:本法所称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是指下列财产:(一)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生活资料;(二)依法归个人、家庭所有的生产资料;(三)个体户和私营企业的合法财产;(四)依法归个人所有的股份、股票、债券和其他财产。

侵犯财产罪的几种特殊对象无主物所有权不明的财物(物主不明的地下埋藏物和隐藏物,以及底下的矿产资源、无人继承的遗产)违法所得的财物违禁品第一节概述2、本类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各种法定的侵犯公私财产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这些行为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非法占用公私财物的行为。

“非法占有”不仅包括将公私财物非法据为自己所有,还包括转归第三者(包括个人和集体)非法占有。

非法占有的具体方式多种多样。

具体包括:暴力胁迫型、秘密窃取型、骗取型、侵占型第一节概述非法挪用公私财产的行为。

“非法挪用”是指行为人严重违反财经管理制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把本单位资金或某些特定款物挪归个人使用或者改变其用途。

其本质特征在于它主要侵犯了所有权的占有、使用、收益权能而没有侵犯其处分权。

非法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

“非法毁坏财物”是指故意非法使公私财物全部或部分地使其价值或效用。

第一节概述大多数侵犯财产罪只能以作为的方式实施。

但是,侵占罪表现为不作为,即应当退还或交出而拒不退还或交出。

侵犯财产罪的危害结果具有经济性,财物损失数额大小,是决定一般侵犯财产犯罪社会危害性程度的主要标准,但不是唯一标准。

财物损失主要表现为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不应计算在作为定罪量刑标准的数额之内。

第一节概述3、本类罪的主体大多数为一般主体,少数为特殊主体。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抢劫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本类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

必须注意,在侵犯财产犯罪中,很多犯罪的构成要件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备“非法占有”的目的。

这是区分侵犯财产罪和其它类型犯罪的一个重要标准。

第一节概述二、侵犯财产罪的种类:1、以故意内容的不同可分为:占有型、挪用型、损毁型2、以客观行为的不同可分为:暴力、胁迫型窃取、骗取型侵占、挪用型毁坏、破坏型第二节分述暴力、胁迫型财产犯罪窃取、骗取型财产犯罪侵占、挪用型财产犯罪毁坏、破坏型财产犯罪一、抢劫罪(一)概念和构成特征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

1、客体要件: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人身权。

根据2005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关于抢劫特定财物行为的认定应注意以下问题:关于抢劫特定财物行为的定性以毒品、假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为对象,实施抢劫的,以抢劫罪定罪;抢劫的违禁品数量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抢劫违禁品后又以违禁品实施其他犯罪的,应以抢劫罪与具体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

抢劫赌资、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的,以抢劫罪定罪,但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罚。

为个人使用,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取得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产的,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理;教唆或者伙同他人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劫取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产的,可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一、抢劫罪2、客观方面: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令被害人不能抗拒的方法,当场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

关于抢劫罪的“暴力”方法:暴力的目的:为了排除或者压制被害人的抗拒,以便当场取得财物。

暴力所打击的对象:一般是针对被害人,即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持有者的身体。

暴力的程度:只要达到使被害人不能或者不敢反抗即可。

暴力是否包括故意杀人:包括。

一、抢劫罪2001年5月22日《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规定: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的过程中,为了制服被害人的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在实施抢劫之后,为了灭口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一、抢劫罪关于抢劫罪的“胁迫”方法。

抢劫罪的胁迫方法,是指行为人为了使被害人不敢反抗,以便当场占有其财物,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

胁迫的特征:暴力性和当场性。

发出胁迫的方式:口头的、文字的、动作的,等等。

胁迫的对象:一般是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持有者,但也可以是在现场的与前者有近亲属或者利害关系的其他人。

一、抢劫罪关于抢劫罪的“其他方法”这些方法必须是针对他人的身体施加的影响力,使他人的身体受到强制或者使其身体机能发生变化,失去反抗能力。

这些方法与被害人处于不能、不知反抗的状态有着直接因果关系。

这些方法必须是行为人为了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以便当场占有财物而采取的。

一、抢劫罪3、主体: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但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抢劫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主观方面:直接故意,且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

一、抢劫罪(二)认定:1、罪与非罪的界限2006年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此外,因为借贷或其他财产纠纷,而使用抢劫的方法夺取对方财物,以抵债款或者作为抵押本人的财物的,一般也不宜定抢劫罪。

一、抢劫罪2、本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双重标准)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均属抢劫既遂;既未劫取财物,又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的,属抢劫未遂。

据此,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八种处罚情节中除“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这一结果加重情节之外,其余七种处罚情节同样存在既遂、未遂问题,其中属抢劫未遂的,应当根据刑法关于加重情节的法定刑规定,结合未遂犯的处理原则量刑。

一、抢劫罪3、本罪与绑架罪的界限主观方面不尽相同。

抢劫罪中,行为人一般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实施抢劫行为,绑架罪中,行为人既可能为勒索他人财物而实施绑架行为,也可能出于其它非经济目的实施绑架行为;行为手段不尽相同。

抢劫罪表现为行为人劫取财物一般应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具有“当场性”;绑架罪表现为行为人以杀害、伤害等方式向被绑架人的亲属或其他人或单位发出威胁,索取赎金或提出其他非法要求,劫取财物一般不具有“当场性”。

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财物的,同时触犯绑架罪和抢劫罪两罪名,应择一重罪定罪处罚。

一、抢劫罪4、抢劫罪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界限行为人为索取债务,使用暴力、暴力威胁等手段的,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构成故意伤害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第234条等规定处罚。

一、抢劫罪5、以暴力、胁迫手段索取超出正常交易价钱、费用的钱财的行为定性。

从事正常商品买卖、交易或者劳动服务的人,以暴力、胁迫手段迫使他人交出与合理价钱、费用相差不大钱物,情节严重的,以强迫交易罪定罪处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买卖、交易、服务为幌子采用暴力、胁迫手段迫使他人交出与合理价钱、费用相差悬殊的钱物的,以抢劫罪定罪处刑。

在具体认定时,既要考虑超出合理价钱、费用的绝对数额,还要考虑超出合理价钱、费用的比例,加以综合判断。

一、抢劫罪6、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联防人员,以抓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行为为名非法占有财物的行为定性行为人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招摇撞骗罪从重处罚;在实施上述行为中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冒充治安联防队员“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在实施上述行为中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一、抢劫罪8、关于抢劫罪数的认定行为人实施伤害、强奸等犯罪行为,在被害人未失去知觉,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处境,临时起意劫取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在被害人失去知觉或者没有发觉的情形下,以及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行为之后,临时起意拿走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

一、抢劫罪9、转化型抢劫罪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本法第269定罪处罚。

267条第二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289条规定:聚众“打砸抢”,……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适用刑法第269条,应具备的条件:1、行为人必须首先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的犯罪行为。

盗窃、诈骗、抢夺行为不一定要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

2、当场使用了暴力、威胁。

“当场”是指在犯罪现场或者刚一逃跑即被发现和追捕的过程中,即只要与犯罪行为现场紧密联系,没有间断的追捕途中也视为“当场”。

暴力、威胁的对象不限于财物所有人、保管人,也可以是其它相关人员。

3、目的是为了毁灭罪证、窝藏赃物、抗拒抓捕。

适用刑法第269条,应具备的条件:2005年6月8日最高院的《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达到“数额较大”,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以抢劫罪定罪处罚;盗窃、诈骗、抢夺接近“数额较大”标准的;入户或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诈骗、抢夺后在户外或交通工具外实施上述行为的;使用暴力致人轻微伤以上后果的;使用凶器或以凶器相威胁的;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练习:《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对转化型抢劫作出了规定,下列哪些选项不能适用该规定?甲入室盗窃,被主人李某发现并追赶,甲进入李某厨房,拿出菜刀护在自己胸前,对李某说:“你千万别过来,我胆子很小。

”然后,翻窗逃跑乙抢夺王某的财物,王某让狼狗追赶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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