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责任追究处理制度
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4篇)
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近年来在中国煤矿安全管理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煤矿瓦斯超限是指瓦斯浓度超过了安全标准,存在爆炸和窒息等重大安全风险。
为了减少煤矿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提高煤矿安全水平,制定了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
下面将从超限分级责任、追究机制和制度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超限分级责任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是指煤矿煤炭生产经营单位与相关责任人在煤矿瓦斯超限事故中承担的责任。
根据《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瓦斯超限责任人分为瓦斯浓度起始超限责任人、瓦斯浓度再次超限责任人和瓦斯浓度重大超限责任人三个等级。
具体责任如下:1. 瓦斯浓度起始超限责任人:对于煤矿瓦斯浓度超过标准的情况,煤矿煤炭生产经营单位的矿长、总工程师、安全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人应该负起始超限责任,即负责瓦斯监测仪器设备的维护及有效运行,及时调整采掘工艺和采煤面通风系统以降低瓦斯浓度。
2. 瓦斯浓度再次超限责任人:如果煤矿瓦斯浓度超过标准后,仍然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瓦斯浓度,导致瓦斯再次超限,责任人将被追究瓦斯浓度再次超限的责任。
同时煤炭领导小组、安全管理部门等相关责任人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3. 瓦斯浓度重大超限责任人:如果超限情况达到一定程度,存在严重的瓦斯爆炸和窒息等安全风险,责任人将被追究瓦斯浓度重大超限的责任,同时将面临更为严厉的责任追究措施。
二、追究机制为了有效实施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了相应的追究机制。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对煤矿瓦斯超限事故进行调查,查明责任人及责任职位,并根据超限程度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2. 处罚措施: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如行政处罚、经济罚款等,严重违规者可以采取吊销矿业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等严厉的措施。
3. 记录和档案:追究责任人的违规行为,建立相关档案,作为日后职务晋升、评优评奖和绩效考核等参考依据。
4. 法律责任:对于煤矿瓦斯超限事故中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国家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
2024年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____年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引言瓦斯事故一直以来都是工矿行业的一大隐患,给工人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为了更好地应对瓦斯事故,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提出了____年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通过细化事故分级、明确责任追究和加强事故处理力度,建立一套科学高效的瓦斯事故管理机制。
一、背景分析瓦斯是一种常见的可燃气体,当其浓度超过一定限值时,极易引发爆炸和化学灼伤事故。
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于设备老化、工艺失控、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
事故一旦发生,不仅给工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还会对企业的声誉和经济利益造成严重影响。
二、分级追查制度1. 分级标准为了更好地对瓦斯超限事故进行追查和处理,我们将事故分为四个级别:轻微、一般、较重和重大。
具体分级标准如下:轻微事故:瓦斯浓度超过限值,但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般事故:瓦斯浓度超过限值,造成轻伤或财产损失。
较重事故:瓦斯浓度超过限值,造成重伤或重要设备损坏。
重大事故:瓦斯浓度超过限值,造成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
2. 追查责任对于发生瓦斯超限事故的企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事故分级追查责任。
具体追查责任如下:轻微事故:由责任人员进行自查自纠,整改措施上报。
一般事故:责任人员进行整改,并由专业调查组进行调查,提出处罚意见。
较重事故:责任人员进行整改,并由专业调查组进行调查,提出处罚意见,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
重大事故:责任人员进行整改,并由专业调查组进行调查,提出处罚意见,并追究刑事责任。
三、事故处理制度1. 整改措施对于发生瓦斯超限事故的企事业单位,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事故现场的封控和整改。
具体整改措施如下:1)立即停止有关设备的运行和生产活动。
2)疏散事故现场的人员,确保人员安全。
3)组织专业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和修理。
4)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并报送有关部门。
2. 处罚措施根据事故的分级,对责任人员和企事业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
瓦斯超限分析追查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分析追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瓦斯超限事故的分析追查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煤矿企业,对煤矿瓦斯超限事故的分析追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综合治理、严格考核。
第三条瓦斯超限分析追查工作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相关人员进行教育不放过。
第四条煤矿企业是瓦斯超限分析追查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瓦斯超限分析追查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第二章瓦斯超限事故的分级与报告第五条瓦斯超限事故分为一般瓦斯超限事故、较大瓦斯超限事故和重大瓦斯超限事故。
第六条一般瓦斯超限事故指井下各用风地点瓦斯浓度大于或等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限值,但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设备设施损坏的事故。
第七条较大瓦斯超限事故指井下各用风地点瓦斯浓度大于或等于3%,且小于5%的事故。
第八条重大瓦斯超限事故指瓦斯浓度大于或等于5%的事故,或者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的事故。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瓦斯超限事故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向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章瓦斯超限事故的分析追查第十条瓦斯超限事故发生后,煤矿企业应当立即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由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会代表组成。
第十一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制定事故整改措施。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2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煤矿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20日。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事故整改措施进行落实,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范本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查和处理,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矿山瓦斯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瓦斯超限事故是指矿山瓦斯超过规定限值,发生燃爆、中毒等重大事故的情况。
第三条瓦斯超限事故的分级追查和处理遵循事故发生地方的原则,并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第四条部署和实施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工作的部门是矿山管理机构。
第五条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要求进行。
第二章事故分级第六条一级瓦斯超限事故是指瓦斯超过规定限值且引发爆炸、重伤或致死的事故,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环境损害,危及矿山生产安全的事故。
第七条二级瓦斯超限事故是指瓦斯超过规定限值,但未引发爆炸,未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未造成重大生态环境损害,但危及矿山生产安全的事故。
第八条三级瓦斯超限事故是指瓦斯超过规定限值,但未造成人员伤亡和生态环境损害,未危及矿山生产安全的事故。
第九条矿山瓦斯超限事故的分级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有关方面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条矿山管理机构应制定相关标准和指南,明确瓦斯超限事故的判断标准和分级原则。
第三章追查和处理第十一条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应由矿山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包括相关部门的配合和协调。
第十二条对一级瓦斯超限事故,矿山管理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和救援工作,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派出专业人员进行事故调查。
第十三条对二级瓦斯超限事故,矿山管理机构应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发展,组织抢救和救援工作,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进行初步调查。
第十四条对三级瓦斯超限事故,矿山管理机构应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发展,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进行初步调查。
第十五条矿山管理机构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追查和处理措施,包括封闭事故现场,收集相关证据,调取监控录像等。
第十六条矿山管理机构应按照追查和处理的要求,组织事故调查人员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三篇)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瓦斯超限事故是指瓦斯矿井或其他生产场所中瓦斯浓度超过规定限值,威胁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事故。
为了防止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并及时处理,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
一、事故分级追查制度(一)事故分类标准根据瓦斯超限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事故、二级事故和三级事故。
1. 一级事故:瓦斯浓度超过规定限值,但未达到爆炸极限,对人员和设备未造成重大伤害,事故影响范围较小。
2. 二级事故:瓦斯浓度超过规定限值,达到爆炸极限,或者瓦斯爆炸导致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影响范围较大。
3. 三级事故:瓦斯爆炸严重导致多人死亡、大面积毁坏和破坏,事故影响范围广泛。
(二)事故发生后的处理流程1. 一级事故处理流程:a. 确认事故发生,并尽快报告相关部门;b. 迅速采取措施,保护人员和设备的生命安全;c. 分析事故原因,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立即实施;d. 组织事故现场的排查和处置工作;e. 撤离事故现场,对涉事人员进行伤情评估和医疗救治;f. 详细记录事故经过和处理措施,形成事故报告。
2. 二级事故处理流程:a. 确认事故发生,立即通知有关部门;b. 疏散涉事人员,并进行伤情评估和医疗救治;c. 隔离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散蔓延;d. 综合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e. 组织事故现场的调查和处置工作;f. 根据事故事实,追究责任并处以相应的处罚。
3. 三级事故处理流程:a. 确认事故发生,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b. 疏散所有人员,并进行紧急救援工作;c. 隔离事故现场,防止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d. 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e. 根据调查结果,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f. 总结经验教训,形成事故处理报告。
二、事故处理制度(一)责任追究制度对于瓦斯超限事故处理中涉及的责任人员,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主要分为三个层次:1. 事故责任人员:主要是指事故发生单位的管理人员,如矿长、井长等,对他们进行责任追究,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
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
是指针对煤矿瓦斯超限现象,建立了一套分级责任追究制度,以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在瓦斯超限事件中的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
该制度对瓦斯超限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划分,分为四个级别: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
具体责任人员及其责任如下:一级责任:煤矿矿长或经理,对矿井瓦斯管理工作负有最终责任,需对瓦斯超限负总责,包括瓦斯治理、监测、预警等措施的制定与执行。
二级责任:煤矿副矿长、总工程师等,对矿井瓦斯管理工作负有直接责任,需要定期审核和监督瓦斯预警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
三级责任:煤矿瓦斯管理责任人,主要负责矿井瓦斯治理、监测、检修等工作,需做好日常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并对瓦斯超限事件负直接责任。
四级责任:现场瓦斯管理人员,包括巷道巡查员、瓦斯检测员等,负责现场瓦斯治理及瓦斯检测等工作,需要保证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当发生瓦斯超限事件时,责任追究将根据责任人员等级来进行,一般情况下,一级责任人将承担最重的责任和追究,同时其他级别的责任人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通过建立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可以明确责任,形成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提高煤矿瓦斯事故的预防和安全管理水平。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是指对瓦斯超限事故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级,并根据分级结果进行相应的追查和处理。
1. 分级准则:
瓦斯超限事故的分级可以根据事故的危险程度、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因素来确定。
常见的分级准则包括瓦斯超限浓度(例如瓦斯浓度超过爆炸极限)、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
2. 分级追查:
根据瓦斯超限事故的分级结果,应按照不同的分级采取相应的追查措施。
对于较轻的事故,可以进行现场调查、数据分析等方式进行追查;对于严重的事故,还需成立专门的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包括事故原因、责任追究等。
3. 分级处理:
根据瓦斯超限事故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影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对于较轻的事故,可以采取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同时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对于严重的事故,除了行政处罚外,还可以追究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并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和加强安全管理。
4. 信息公开和经验总结:
对于瓦斯超限事故的分级追查和处理过程,应及时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加强事故的宣传和警示作用,提高公众对安全管理
的重视。
同时,要对事故进行经验总结,总结事故的原因和教训,进一步完善瓦斯超限事故的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
瓦斯超限事故是指燃气企业在生产、储运、使用等环节中,因操作不当、设备故障、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导致超限超标的瓦斯泄漏事故。
为了确保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查和处理工作能够得到有效开展,需要建立相关的制度。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报告与记录:要求燃气企业在发生瓦斯超限事故后,及时向相关部门上报,并做好事故记录。
2.调查与分析:要求相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瓦斯超限事故进行调查与分析,找出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3.责任追究:根据调查与分析的结果,对造成瓦斯超限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追责,包括行政处罚、经济赔偿等。
4.事故防范措施:根据瓦斯超限事故的原因,要求燃气企业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5.安全监督与检查:要求相关监管部门加强对燃气企业的安全监督和检查,确保企业履行相关安全责任。
6.信息公开与交流:要求相关部门将瓦斯超限事故的调查结果公开,并与其他燃气企业进行交流,提高行业安全水平。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强化燃气企业的安全管理意识,防范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 1 页共 1 页。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范文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范文瓦斯超限事故是指在瓦斯爆炸和瓦斯燃烧过程中,瓦斯浓度超过一定限度,导致事故发生的情况。
瓦斯超限事故对人员安全和生产设备造成严重威胁,因此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追查和处理制度来减少事故的发生和对事故的快速响应。
本文将探讨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的制定并提供一份范文,以供参考。
一、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制度的制定1. 建立事故分级制度:根据瓦斯超限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瓦斯超限事故分为轻微、一般、重大三个等级。
2. 确定事故评估指标:制定事故评估指标,包括爆炸威力、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根据事故评估指标对瓦斯超限事故进行评估。
3. 制定追查程序:确定瓦斯超限事故追查的程序,并明确追查人员的职责和权力。
4. 确定追查标准:确定瓦斯超限事故追查的标准,包括事故原因分析、责任追究等。
5. 制定追查报告:制定瓦斯超限事故追查的报告格式,并明确报告的内容要求。
二、瓦斯超限事故处理制度的制定1. 确定事故处理流程:根据瓦斯超限事故的等级和情况,制定相应的事故处理流程。
2. 制定事故应急措施:制定瓦斯超限事故的应急措施,包括事故报警、人员疏散、现场控制等。
3. 制定事故处理方案:根据瓦斯超限事故的性质和情况,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包括人员伤亡救治、事故现场处理、财产赔偿等。
4. 确定事故处理责任: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力,并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制度。
5. 制定事故处理报告:制定瓦斯超限事故处理的报告格式,并明确报告的内容要求。
范文: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范文(二)一、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制度根据瓦斯超限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瓦斯超限事故分为轻微、一般、重大三个等级。
轻微事故:指瓦斯浓度超限但未引发爆炸的事故,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般事故:指瓦斯浓度超限引发局部爆炸或火灾,造成轻微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重大事故:指瓦斯浓度超限引发大规模爆炸或火灾,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瓦斯超限责任追究制度
瓦斯超限责任追究制度一、引言瓦斯超限事故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一旦发生,将给矿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带来严重的威胁。
为了切实加强瓦斯超限事故的防范工作,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追究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矿在生产过程中因管理不善、操作失误、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的瓦斯超限事故的责任追究。
三、责任追究原则1. 事故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依法依规的原则。
2. 事故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3. 事故责任追究应当坚持责任追究与整改提升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事故责任追究,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
四、责任追究程序1. 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组应当立即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2. 事故调查组应当由矿长、总工程师、安全总监、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
3.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矿长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4. 矿长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作出事故处理决定,并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五、责任追究方式1. 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方式包括: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等。
2. 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应当根据事故性质、责任大小、危害后果等因素综合考虑。
3. 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应当依法依规进行,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六、责任追究的实施1. 事故责任追究的实施由矿长负责,相关部门协同配合。
2. 事故责任追究的实施应当公开、透明,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3. 事故责任追究的实施应当与整改提升相结合,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七、责任追究的监督1. 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事故责任追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范文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范文一、背景介绍二、制度内容1.事故分级将瓦斯超限事故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三个等级,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因素进行评定。
一级事故是指造成多人死亡或重伤、巨额财产损失的事故;二级事故是指造成一人死亡或多人轻伤、一定财产损失的事故;三级事故是指只有轻微伤害或无人员伤亡、较小财产损失的事故。
2.责任追究对于不同等级的瓦斯超限事故,制定相应的责任追究措施。
一级事故要严肃追究责任,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和管理人员进行行政、刑事或经济处罚;二级事故要进行责任追究,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三级事故要进行事故调查,严禁重复发生,并对责任人进行教育和警告。
3.事故报告和调查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上报,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查。
事故报告要详细记录事故的发生经过、原因分析和现场情况等信息,为后续的责任追究和预防措施提供依据。
4.整改措施根据事故调查的结果,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对于一级事故,要求企业全面整改相关问题,重点加强管理措施,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对于二级事故,要求企业进行部分整改,加强安全培训和人员管理;对于三级事故,要求企业加强安全监督和日常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5.预防措施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包括完善瓦斯检测设备和防护设施,加强人员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加强对瓦斯超限事故的预警和监测等。
三、意义和影响1.科学合理的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能够使瓦斯超限事故的责任追究更加公正合理,不同等级的事故有不同的处罚和整改要求,能够更好地起到威慑和警示作用。
2.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能够从源头上减少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3.建立完善的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对于推动工业安全事故的预防和控制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四、总结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
考核周期:定期对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奖惩机制:建立奖惩机制,明确奖惩标准和程序,确保奖惩措施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加强监督和检查
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进行监 督和检查
加强日常检查:定期对煤矿进行瓦斯超限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强化专项检查:针对瓦斯超限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严格考核评估:对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 实施
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的 具体内容
瓦斯浓度超限的分级标准
一级超限: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0%CH4,时间连续1分钟以上 二级超限: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5%CH4,时间连续1分钟以上 三级超限: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2.0%CH4,时间连续1分钟以上 严重超限: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3.0%CH4,时间连续1分钟以上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机构,定期对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 情况进行检查。
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煤矿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 制度执行到位。
建立奖惩机制:对执行制度好的煤矿企业给予奖励,对违反制度的企业进行惩罚,形成有效的 激励机制。
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的 目的和意义
目的
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促进煤矿企业规范化管理 提高煤矿职工的安全意识
意义
保障煤矿安全生产:通过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处 理煤矿瓦斯超限问题,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5篇)
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一、强化瓦斯管理,建立瓦斯超限闭合处理制度(一)瓦斯超限汇报制度1、井下现场瓦斯检查员发现井下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向调度室、信息站汇报,并由调度室填写瓦斯超限通知书。
2、信息站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向安全部及有关领导汇报,并认真记录。
3、调度室接到汇报后必须及时向矿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汇报。
(二)追查与处理制度1、分析瓦斯超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找出责任人进行处理。
2、调度室负责通知、由安全副矿长____安全科、通风队、采掘队负责人、当班瓦检员、安全员参加追查会,并记录整理追查会内容。
3、瓦斯事故必须坚持“一事故、一追查”,坚持事故追查“四不放过”原则,凡遇事故不追查者,罚各有关责任人____元;事故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不参加事故追查会者,各罚____元。
(三)瓦斯超限闭合处理联系单的签字与填写1、瓦斯超限闭合处理联系单一式三份,瓦斯超限时由监控员填写瓦斯超限地点、时间、超限最高浓度,恢复时间,送达时间,分别送矿及安全科、通风队。
2、瓦斯超限原因、处理结果由矿矿长负责填写并签字。
3、回执时间由调度室当班调度员或监控员填写并签字;安全科接到瓦斯超限闭合处理联系单后必须签字。
4、处理结果回执由调度室存档。
二、明确瓦斯超限事故责任,加大事故处罚力度(一)采煤工作面瓦斯超限事故的处理1、破坏通风设施造成瓦斯超限:在正常生产的采煤工作面,因过人、车风门同时打开,造成风流短路,采煤工作面无风或风量降低,从而造成瓦斯超限的,追究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所在单位的责任;找不到责任人的,追究风门管辖单位责任。
2、采煤工作面断面不足造成瓦斯超限:凡因工作面断面没有达到要求造成风量不足引起瓦斯超限的,责令该面停止生产,限期整改,并追究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
3、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超限:因上隅角滞后,回柱放顶不及时等瓦斯治理措施不到位造成瓦斯超限,追究责任人、责任单位负责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范本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范本瓦斯超限事故是指煤矿、化工厂、酿酒、炼油等行业在生产过程中,瓦斯浓度超过设定的安全限度,可能引发爆炸等严重事故。
为了确保生产安全,必须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
下面是一个关于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的范本。
一、事故分级和成因调查1.事故分级:根据瓦斯浓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a.一级事故:瓦斯浓度超限,但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b.二级事故:瓦斯浓度超限,造成轻微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c.三级事故:瓦斯浓度超限,造成严重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d.四级事故:瓦斯浓度超限,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2.成因调查:对发生事故的具体原因进行深入调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设备故障:分析瓦斯爆炸的根本原因,如管道老化、设备损坏等。
b.作业管理:分析操作人员的疏忽、违章操作等因素。
c.生产环境:分析温度、湿度等环境因素对瓦斯浓度的影响。
d.安全管理:分析安全制度的缺陷、管理漏洞等因素。
二、事故处理1.一级事故处理:a.立即停止生产,疏散人员。
b.检查设备,修复故障,消除安全隐患。
c.提前与相关部门沟通,报告事故情况,接受监督。
2.二级事故处理:a.迅速组织事故现场,疏散人员,抢救伤员。
b.开展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进行记录。
c.及时修复设备故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3.三级事故处理:a.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抢救伤员。
b.全面彻底地调查事故原因,进行责任追究。
c.进行事故分析与评估,总结教训,制定整改计划。
4.四级事故处理:a.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伤员并进行紧急处置工作。
b.成立事故调查组,全面深入地调查事故原因。
c.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d.进行事故的总结与分析,提出相应的整改方案。
三、事故预防和整改措施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操作规程。
2.强化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模版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模版瓦斯超限事故是指矿井或地下工程中瓦斯爆炸、突出等事故中,瓦斯浓度超过了事故认定标准的事故。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和地下工程的安全生产,需要建立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
本文将对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的模版进行详细介绍。
一、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制度模版:1、制度背景确保矿井和地下工程的安全生产,预防和控制瓦斯超限事故,保护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制度目的建立瓦斯超限事故的分级追查制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弄清事故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3、制度适用范围适用于矿井和地下工程中发生瓦斯超限事故的处理,对于瓦斯超限事故进行分级追查,确定责任,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4、制度内容(1) 事故分级:根据瓦斯浓度超出事故认定标准的程度,将瓦斯超限事故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2) 事故调查组:成立事故调查组,负责对瓦斯超限事故进行调查,明确事故发生的原因,追究责任。
(3) 事故处理措施:根据瓦斯超限事故的级别,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整改措施、追责措施、警示措施等。
(4) 事故报告: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瓦斯超限事故的调查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瓦斯超限事故处理制度模版:1、制度背景为了保障矿井和地下工程的安全生产,预防和控制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保护工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制度目的建立瓦斯超限事故的处理制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弄清事故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3、制度适用范围适用于矿井和地下工程中发生瓦斯超限事故的处理,对于瓦斯超限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追究责任,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4、制度内容(1) 事故认定:根据瓦斯浓度超过事故认定标准的程度,将瓦斯超限事故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2) 事故调查组:成立事故调查组,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对瓦斯超限事故进行调查,包括事故现场勘查、证据收集等。
瓦斯超限追究制度
瓦斯超限追究制度第一条、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是事故就要必须追查原则,各矿都要建立瓦斯超限追究制度。
第二条、瓦斯检查人员(监测系统)发现井下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向通风高度、矿调度所汇报,并由监测中心站向矿调度所下达瓦斯超限通知书。
第三条、通风科必须及时向队值班、调度室、及通风科有关领导汇报,调度所必须将瓦斯超限情况及时向矿值班、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及有关领异汇报,并通知安监处。
第四条、矿调度所负责通知有关部门、单位和相关人员参加瓦斯超限追查会。
第五条、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处理制度:1、瓦斯超限浓度≤2%的,由当天矿值班负责人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追查处理。
2、瓦斯超限浓度2-3%(含3%)的,由安全矿长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追查处理(若安全矿长不在矿,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追查处理)。
3、瓦斯超限浓度>3%,由矿长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追查处理(若矿长不在矿,由其指定其他矿领导负责组织追查处理)。
瓦斯超限原因、制定的防范措施、责任者处理结果必须在24小时内电传集团公司调度室、通防部。
第六条、追查会要有记录备查。
瓦斯超限事故处理闭合处理回执必须通风副矿长签字,由监测中心存档。
(按闭合处理制度执行)。
瓦斯超限停止作业撤人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令、规程、条例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
二、认真学习规程知识,熟练掌握各种瓦斯检测仪器的使用的方法,并持证上岗。
三、坚持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一炮三检”制度,作好预防工作,达到有事先知。
四、熟悉掌握避灾路线和使用自救器。
五、如果发现以下地点瓦斯超限时,停工撤人:(1)总回风巷瓦斯或二氧化碳超过0.75%撤出井下工人。
(2)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2%时,必须停工撤人。
(3)电动机或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达到1.2% 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4)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8% 时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2%时,必须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模版(3篇)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模版为进一步强化现场瓦斯管理,严格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制度,采取针对性的技术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少瓦斯超限次数,经矿研究决定,对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做如下规定:一、凡是瓦斯超限,必须按事故进行分析追查,制订防范措施,对责任单位和负责者进行处理,追查处理结果,由事故单位负责以书面材料报送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和通风科。
二、因管理不善,无计划停电停风,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的计划外瓦斯超限,起浓度达到____%以下者,由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主持,矿调度室、通风科和有关人员参加,进行追查处理。
浓度在____%以上者(含1.5),由安全副矿长主持,矿相关领导、驻矿安监站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矿调度室、通风科及有关人员参加,进行追查处理。
三、生产过程中由于放炮、割煤造成瓦斯超限,起浓度达到____%以上(含____%)者,由驻矿安监站长主持,有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矿总工程师、通风副总、矿调度室、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通风科及有关科室和有关人员参加追查处理,制订防范措施。
浓度在____%以下者有矿总工程师主持,安监(检)部门及有关人员参加,分析追查处理,制订防范措施。
四、有计划的停电、停风或采取释放瓦斯措施等造成的瓦斯超限和有关监测系统检测的瓦斯异常信息及瓦斯浓度值不超过____%,持续时间不超过____分钟的,均不做为瓦斯超限事故处理,计划停电停风工作必须提前制订安全措施和瓦斯放措施,排放结束后,分别向公司生产、安全、通风和调度汇报。
五、凡发生在计划外瓦斯超限,或生产中瓦斯浓度在____%以上(含____%)的,每次对责任罚款____元,并对责任者按责任大小分别处以罚款和行政处分。
生产过程中的瓦斯超限浓度在____%以下的,由矿进行追查处理,追查结果报司安监局和通风救护部。
六、为避免因风量不足导致的瓦斯超限,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以风定产原则,根据风量合理安排,采、掘工作面个数和产量,配足采掘工作面风量。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3篇)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一、瓦斯超限事故的界定(一)瓦斯超限浓度的界定矿井风流瓦斯浓度达到《煤矿安全规程》所规定的各通风地点瓦斯浓度设限值及以上,属于瓦斯超限;《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报警浓度为____%的地点瓦斯浓度达到____%时,属于瓦斯预警。
(二)瓦斯超限事故的界定1.在提前制定必须的安全技术措施情况下预计有可能发生的瓦斯超限,可以认定为有计划瓦斯超限,但安全技术措施或计划必须经矿长、矿总工程师签字后,提前报永煤公司调度室、安全监控网络中心和通防处。
下列情况涉及范围内的瓦斯超限时属于有计划瓦斯超限:(1)提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有计划的进行检修局部通风机、矿井停电或停风演习、矿井反风演习等。
(2)按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后启封巷道、密闭时。
(3)对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正常调校时。
2.在应急预案实施得当,且不造成不良后果的前提下,属于下列情况所涉及范围出现的瓦斯超限不作为瓦斯超限事故统计:(1)因暴风雨或外界不可控因素造成停电、停风时。
(2)因上级(本管辖系统外)供电系统发生故障造成停电、停风时。
除上述情况以外,其它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必须按瓦斯超限事故进行追查处理。
生产科(通防组)必须按规定建立瓦斯超限分类统计台帐,并及时分析。
二、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处理制度(一)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制度1.采掘工作面或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____%且小于____%(不含)时,由安全副矿长负责组织追查,通风副总工程师及生产科、安检科、调度室、监测监控中心、通风队、事故单位等相关人员参加。
2.采掘工作面或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大于____%且小于____%(不含)时,由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组织值班矿领导、通风副总工程师和生产科、安检科、调度室、监测监控中心、通风队、事故单位等单位进行追查。
3.采掘工作面或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大于____%且小于____%(不含)时,由矿长组织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值班矿领导、通风副总工程师和生产科、安检科、调度室、监测监控中心、通风队、事故单位等单位进行追查。
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范本(3篇)
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范本为了加强对矿井等有瓦斯危险的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我公司决定建立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
以下是该制度的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瓦斯超限事件的处理程序,保障矿井等有瓦斯危险的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瓦斯超限事件的分类和分级第二条瓦斯超限事件分为三个等级:特大型、重大型和一般型。
第三条瓦斯超限事件的分级依据瓦斯浓度超限程度、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和后果等因素确定。
第三章瓦斯超限事件的追查程序第四条瓦斯超限事件的追查程序包括初步调查、深入调查和责任追究。
第五条初步调查阶段,应立即启动,确定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原因等信息,并做好记录。
第六条深入调查阶段,应组织专门调查组,对瓦斯超限事件的原因进行深入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和资料,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和推算超限程度。
第七条责任追究阶段,根据深入调查的结果,对事件责任人进行追究,包括纪律处分和法律追究等。
第四章瓦斯超限事件的处理措施第八条特大型瓦斯超限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九条重大型瓦斯超限事件发生后,应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疏散和救援,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条一般型瓦斯超限事件发生后,应立即整改,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十一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对矿井等工作场所的瓦斯超限事件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二条对在瓦斯超限事件处理中工作不尽职、不负责任的人员,应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瓦斯超限事件处理过程中,对故意隐瞒、篡改证据等行为的人员,应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范本(2)以下是一个关于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的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瓦斯超限监管,防止和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习水县鼎盛煤矿煤矿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责任追究处理制度为切实做好防治瓦斯工作,把瓦斯超限作为事故,认真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查处理,杜绝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1. 成立以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责任追究处理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通防副总通防科长安检科长成员:调度室、生产技术科、机电科、通防科及各区队主管队长组长是瓦斯超限事故处理的第一责任者,分管领导。
副组长是瓦斯超限事故处理的直接责任者。
2. 通防科是瓦斯管理的业务部门,通风队、施工单位都是瓦斯超限事故的责任部门,安监部是瓦斯管理的监督检查部门。
二、瓦斯超限事故界定3.瓦斯管理责任事故3.1、未按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3.1.1综采工作面每班必须安排一名工作面专职瓦检员。
3.1.2掘进工作面每班必须安排一名工作面专职瓦检员。
3.1.3井下所有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安排专人进行瓦斯检查。
3.2、未每月制定完善矿井瓦斯巡回检查计划图表,采掘区域地点发生变化未随时修改补充的。
3.3、未根据矿井通风系统划分瓦斯检查地区、确定检查人员,规定巡回路线、检查时间和内容。
3.4、同一地点同一班内的瓦斯检查间隔时间超过2.5小时,前后误差超过20分钟的。
4.瓦斯超限直接责任事故4.1、未按规定检查各点瓦斯浓度:4.1.1采掘工作面、煤仓和有人工作地点每班至少3次。
4.1.2瓦斯涌出异常的工作地点,有专人随时检查瓦斯和二氧化碳。
4.1.3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4.1.4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或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4.1.5采后密闭墙外和盲巷栅栏外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4.1.6挡风墙外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4.1.7机电硐室、无人工作区域、火药库、水仓等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4.1.8井下抽放钻场每班至少检查三次。
4.1.9地面瓦斯泵房瓦斯浓度每小时至少检查一次,井下钻孔施工地点瓦斯浓度每小时至少检查一次。
4.1.10)通知的其他临时增减点及检查次数。
4.2、未将每次检查结果填写在瓦斯检查记录手册和检查地点的瓦斯检查公布牌上的。
4.3、检查记录手册、井下牌板、瓦斯检查调度台帐数据不“三对口”的。
4.4、井下记录牌板瓦斯检查员、班组长未签字的。
4.5、瓦斯检查记录报表瓦斯员、瓦斯队长、通风科长、通风区长、总工程师、矿长未审阅的。
4.6、瓦斯检查牌板填写、悬挂不规范的。
4.7、瓦斯检查员未在指定地点交接班,未在班报手册上签字交接的。
4.8、瓦检员在检查中发现问题未及时组织处理、未向调度室、跟班领导汇报的。
4.9、出现瓦斯问题,相关科队及管理人员未积极组织处理的。
4.10、班中临时停风的地点,相关队组未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警戒的。
4.11、停风时间达到或超过24小时,未在24小时封闭完毕。
4.12、当班出现的重大通风、瓦斯等问题,未制定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的。
4.13、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瓦斯浓度达到1.0%的。
4.14、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的。
4.15、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的。
4.16、放炮时未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的,未在一炮三检表上签字确认的。
4.17、瓦斯检查时未对瓦斯传感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照,及时填定对照表和牌板。
4.18、跟班领导当班时,未对采掘作业面等重点区域的瓦斯传感器检查对照一次以上的。
4.19、采掘瓦斯检查员、巡回瓦斯检查员、跟班矿长未及时将瓦斯传感器编号、对照时间、瓦斯深度等记入表格、未及时报监控室,出井后未用现场对照表和监控室对照表核对后签字的。
4.20、瓦斯监测设备未按规定进行检验的。
4.21、瓦检员脱岗、虚报、假报瓦斯情况的。
5.重大瓦斯超限责任事故5.1、瓦斯超限致使出现死亡以上的事故。
5.2、瓦斯超限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至50万元。
5.3、瓦斯超限造成停产4小时以上。
5.4、矿井主扇无计划停风10分钟以上的。
5.5、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运20分钟以上。
5.6、瓦斯员配备数量不足的。
5.7、微风、无风、循环风作业的。
5.8、发现瓦斯超限不处理,继续作业的。
三、瓦斯超限的预防6. 采区设计和阶段设计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并有“一通三防”业务部门参加集体会审。
设计必须充分考虑瓦斯防治,为“一通三防”现场管理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对于采掘工作面必须由矿统一组织验收,瓦斯监控和通风系统不健全的,坚决不准投入生产。
7. 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采掘作业面风量充足,监测探头的数量、安设位置、断电值、灵敏程度符合规程要求,安全可靠。
8. 生产技术科据收集整理的打钻资料,及时准确地预报地质构造,以便有关单位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防止瓦斯异常涌出。
9. 施工单位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发现迎头地质构造异常(遇断层、煤层突然变厚、变薄、倾角变化较大时)要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10. 加强采掘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和上隅角瓦斯管理。
施工单位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严防大面积冒顶事故的发生;加强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的瓦斯管理,加强上下隅角的充填,杜绝局部瓦斯积聚现象的发生。
11. 加强瓦斯检测工作。
通风队要确保通风效果,杜绝瓦斯超限。
12. 加强电气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局扇的正常运转,杜绝因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瓦斯超限。
13. 加强局部通风管理,确保掘进工作面风量充足。
瓦斯探头或便携式检测报警仪必须挂在距迎头5m以内的位置,否则,要追究班、队长的责任。
14. 凡井下局扇停电、更换风筒必须提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执行。
15. 机电队、通风队必须对采掘面通风系统及各种监测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查和校核,并做好检测记录。
四、瓦斯超限的现场处理16. 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向调度室汇报。
瓦斯是否超限以探头监测值和瓦斯检查员现场测定值中较高值为准。
采掘面生产单位每小班由队长以上干部跟班指挥,通风队要安设专职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查现场瓦斯情况,严禁漏检、假检。
17. 瓦斯超限汇报流程监控中心、瓦斯超限地点知情人当发现瓦斯超限时,向矿调度室做汇报,监控中心并做好详细记录;矿调度室接到汇报后,立即通知瓦斯超限地点瓦检员进行瓦斯检查,结合瓦斯超限地点生产实际情况,简单分析瓦斯超限原因,做好记录,并向董事长、总经理、矿长、总工程师、值班矿领导、通防副总、通防科长汇报,并通报通防科、安检科值班人员做好记录;瓦斯超限地点瓦检员接到矿调度室通知后,立即对瓦斯超限地点瓦斯情况进行检查,并向调度室、通风科队值班室进行汇报,并做好现场情况记录。
18. 瓦斯超限后排放工作18.1、瓦斯超限浓度不大于1.5%时,由瓦斯超限地点的瓦检员、安检员、通风工、队班组长就地组织排放工作,瓦检员做好现场排放瓦斯工作记录。
18.2、瓦斯超限浓度达到1.5%~3.0%时,由通风队值班人员口授排放瓦斯措施,瓦检员、安检员、通风工、队班组长就地组织排放工作,值班人员、瓦检员做好排放瓦斯工作记录。
18.3、瓦斯超限浓度达到3.0%以上时,由通防科制定排放瓦斯措施,并经通防、机电、生产、调度、安检等有关部门审查,矿总工程师签字批准后,由矿总工程师、通防副总统一指挥,通风队及超限地点相关区队负责排放瓦斯具体工作。
五、瓦斯超限事故的追究19.瓦斯超限时,调度室要立即通知矿总工程师或通防副总工程师和矿值班领导,矿值班领导要及时组织通防科、通风队、安检科、生产技术科等部门以及现场施工班、队长、当班瓦斯检查员、爆破员、安全员进行追查分析,找出超限原因,查明超限事故的责任者和责任单位,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将追查情况向总工程师汇报,由总工程师或通防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消除超限的措施。
20.超限分级追查20.1瓦斯超限按事故进行追查。
发生瓦斯超限事故后,现场管理人员、科队主要负责人要及时如实地向调度室及当班值班领导、跟班干部汇报,并积极组织处理。
接到瓦斯超限事故报告后调度室要按事故分类及业务技术主管的分工及时向生产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同时通知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事故调查20.2超限分级追查原则20.2.1一级事故:瓦斯超限浓度大于2.0%(含2.0%)时,矿内由矿长主持、总工程师、通防副总、分管领导、通防科长、安检科长参加并组织相关人员、相关单位进行瓦斯超限事故追查。
并将结果报神达集团公司和县煤炭局备案。
发生3%及以上瓦斯超限的,矿外由习水县指导祥泰投资公司进行追查,并将追查情况报市、县安监局备案;发生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的,由市安监局组织县安监局、祥泰集团公司进行追查,可根据具体情况邀请煤监机构等比照事故予以查处;20.2.2二级事故:瓦斯超限浓度达到1.0%~2.0%时,由矿总工程师主持,通防副总、分管领导、值班领导、通防科长、安检科长参加并组织相关人员、相关单位进行瓦斯超限事故追查。
并将结果报神达集团和县煤炭局备案。
20.2.3 三级事故:瓦斯超限浓度达到0.8%~1.0%(含1.0%)时,通防副总或分管领导值班领导4主持,通防科长安检科长参加并组织相关人员、相关单位进行瓦斯超限事故追查。
20.2.4因瓦斯防治措施不到位,1个月内发生2次以上瓦斯超限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对矿井进行停产整顿,同时约谈并追究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20.2.5、调查结束后,有关负责人按相关规定提供真实、客观的事故原因分析、责任界定材料,以及处理意见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对有关责任人做出处理。
20.3超限追查主要内容20.3.1瓦斯超限事故经过;事故原因的分析(措施漏洞、管理漏洞、措施执行情况、责任落实情况等);事故的责任划分及处理结果;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防范措施;经验总结。
20.3.2因地质条件变化等非人力能掌控的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主要分析超限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0.3.3、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必须做好追查记录,记录内容有:日期、主持人、记录人、参加人员、瓦斯超限事故的经过、瓦斯超限事故的原因分析、瓦斯超限事故的责任划分及处理结果、防范措施、经验教训总结。
20.3.5、经追查分析瓦斯超限事故原因后,相关责任人、相关单位主管一周内需到通防科进行瓦斯治理工作内容学习,学习后有心德体会,并以文字形式报通防部存档。
六、瓦斯超限事故矿内处理规定21.1、本管理责任范围发生一次重大瓦斯责任事故,免去责任科队长职务,并罚款3000—5000元。
21.22、重大瓦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除罚款3000—5000元,作辞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