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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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

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

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关于印发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的通知粤经贸环资〔2008〕274号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发展改革局、质监局,省节能监察中心,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为配合我省节能监督检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以及节能评估审查工作,更好地促进全省节能工作,根据《节约能源法》和《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规定,省经贸委会省发改委、省质监局编制了《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限额执行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省经贸委(环资处)反映。

附件:1. 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2. 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指标的计算方法二○○八年四月九日附件1: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和《广东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粤府〔2007〕6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节能工作的意见》(粤府〔2006〕120号)精神,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管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实现“十一五”期间我省节能约束性目标,依据《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的要求,结合我省重点耗能行业实际情况,特制订《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

一、有关规定(一)能耗限额公布实施以后,凡在我省生产的相关产品,其能耗指标必须低于本限额,否则要限期整改。

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惩罚性措施,并作为落后产能予以淘汰。

具体实施方案,我委另行制定细则;新建项目的能耗指标不得高于本限额中的准入指标,否则不予审批、核准或者备案。

广东省塑料注塑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广东省塑料注塑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广东省塑料注塑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试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2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4〕53号),加快推进塑料制品行业节能降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规定,结合我省塑料制品行业的实际情况,制订《广东省塑料注塑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试行)》。

一、适用范围本限额适用于采用单螺杆、单工位、单个电热料筒的热塑性塑料注射成型机(简称“注塑机”)把塑料原材料转变成塑料制品的生产企业或生产过程对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和能效对标,以及对新建项目的节能评估与准入。

二、引用文件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12723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GB/T 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13462 工矿企业电力变压器经济运行导则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8613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153 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22530 橡胶塑料注射成型机安全要求GB 20052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T 30200 橡胶塑料注射成型机能耗检测方法三、术语和定义(一)综合能耗。

综合能耗是企业在统计期内,对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单位分别折算为标准煤后的总和。

(二)注射成型机电耗。

注塑机电耗含以下动作或元件产生的电能消耗:主要的驱动动作(开模/合模、抱闸/开闸、锁模/破模、预塑、注射);无负载顶针运动;控制器;由制造商提供的内部维护装置,如电气元件冷却系统、润滑系统、液压油冷却系统;机筒加热(包括喷嘴和机筒法兰);开启喷嘴闭锁装置所需的电气或液压的驱动。

不包括以下动作或元件产生的电能消耗:嘴接触力的保持;注射部件的整移;与注射成型机辅机插座相连接的辅助设备的能源消耗,如传送装置、热流道、加料机等;与机器相连的取料和放料设备;其他辅助设备。

制浆造纸产品能耗限额(广东省地方标准)

制浆造纸产品能耗限额(广东省地方标准)

制浆造纸产品能耗限额一、能耗限额1、制浆产品能耗限额指标按表1。

表1产品单位限额新建项目能耗准入指标漂白硫酸盐木浆kgce/Adt ≤550≤490漂白硫酸盐竹浆≤650≤590漂白亚硫酸镁盐蔗渣混合浆≤1100≤950木色硫酸盐木浆≤450≤420化学机械针叶木浆(自用)≤1150≤1100化学机械阔叶木浆(自用)≤1050≤1000漂白硫酸盐竹浆(自用)≤600≤560漂白硫酸盐木浆(自用)≤500 ≤460漂白亚硫酸镁盐蔗渣混合浆(自用)≤950≤900脱墨废纸浆(自用)≤400≤350本色废纸浆(自用)≤250≤2102、造纸产品能耗限额指标按表2。

表2产品单位限额新建项目能耗准入指标新闻纸kgce/Adt ≤600≤550印刷书写纸(包括双胶纸、复印原纸)≤680≤630生活用纸≤900≤870白板纸≤650≤600箱板纸≤600≤550瓦楞原纸≤500≤460白卡纸≤680≤640灰板纸≤600≤550铜版纸(涂布纸)≤730≤700注:无碳纸原纸归类于印刷书写纸,无碳纸归类于涂布纸。

二、说明1、适用范围本限额方案适用于制浆造纸企业对部份纸张、纸浆(包括商品浆、自用浆)综合能耗的计算及考核。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限额引用而成为本限额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限额。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限额。

GB/T 2586 热量单位、符号与换算GB 2587 热设备能量平衡通则GB 2588 设备热效率计算通则GB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 3484 企业能量平衡通则GB 3486 评价企业合理用热技术导则GB 5623 产品电耗定额制定和管理导则GB 6421 企业能流图绘制方法GB 6422 企业能耗计算与测试导则GB 6423 热电并供系统技术条件GB 8222 企业设备电能平衡通则GB/T 18916.5 取水定额第五部分:造纸产品QB/T 1928 制浆造纸企业自备热电站发电和热煤耗计算细则QB 1002 制浆造纸企业综合能耗计算通则3、定义3.1 制浆造纸综合能耗是指制浆造纸企业在统计期内,对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单位分别折算为标准煤后的总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节能降耗节约用电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节能降耗节约用电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节能降耗节约用电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6.28•【字号】粤府办[2004]63号•【施行日期】2004.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节能降耗节约用电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04]63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4〕30号)的精神,缓解我省能源、电力供应紧张局面,舒缓环境压力,促进我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省开展节能降耗、节约用电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节能降耗、节约用电工作的重要意义我省是能源资源十分匮乏的省份,人均拥有常规能源储量不足30吨标煤,不到全国人均储量的二十分之一,所需能源90%以上要靠从外省购进或从国外进口解决。

我省又是能源消费大省,据初步测算,2003年我省能源消费量高达13000万吨标煤,约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8%。

我省能源供应对外依存度高,能源资源运距长,能源供应保障体系薄弱,能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同时,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全省电力消费急剧增长,电力供应已从2002年以前的缺电力、不缺电量转化为电力、电量双缺。

预计今年省内全社会用电量将增长15%,全年最高负荷将达3950万千瓦,电力供应形势十分严峻。

“十五”规划头三年我省能源消费弹性系数分别达到0.81、1.07、1.10,电力消费弹性系数分别达到0.94、1.36、1.46,两项指标都远远超出了“十五”规划的预测值,能源、电力供应的紧张形势已经成为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

另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我省目前的万元产值能耗水平远高于世界先进水平,万元产值能耗是日本的6倍多,是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国家平均水平的3倍,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也高出近一倍。

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实施稿)190812

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实施稿)190812

广东汇远陶瓷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实施稿)(2019.1~2019.7)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单位:广州市怡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日期:2019年7月广东汇远陶瓷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小组成员名单:广州市怡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单位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小组成员名单:广东汇远陶瓷有限公司承诺(盖章):我们对本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本报告的结果可以公开。

广州市怡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诺(盖章):我们对本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窑炉辊棒升级改造方案原料车间除铁设备升级改造方案目录一、前言 (1)1.1 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1)1.2上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情况概述 (1)1.3推行本轮清洁生产的背景 (1)1.4清洁生产的组织保障及资金保障 (2)1.5审核前企业存在的主要资源与环境问题 (2)1.6报告书编制依据 (2)2 审核准备 (5)2.1组织准备 (5)2.2审核工作计划 (7)2.3宣传和培训 (9)2.3.1 开展动员 (9)2.3.2 组织培训 (10)2.3.3 加强宣传 (11)2.3.4克服障碍 (12)2.4建立激励机制 (13)3 预审核 (14)3.1 企业概况 (14)3.1.1企业基本情况 (14)3.1.1.1基本信息 (14)3.1.1.2 组织结构 (15)3.1.1.3 地理位置 (16)3.1.2企业生产现状 (21)3.1.2.1主要产品产量及产值情况 (21)3.1.2.2生产工艺流程及说明 (22)3.1.2.3煤气发生站生产工艺流程 (23)3.1.3企业原辅材料、水、能源消耗 (25)3.1.3.1原辅材料消耗 (25)3.1.3.2 水的供给与消耗 (29)3.1.3.3 能源的供给与消耗 (32)3.1.3.4资源能源计量管理情况 (37)3.1.4 主要设备 (39)3.2企业环境保护状况 (41)3.2.1环境管理状况 (41)3.2.2产排污状况 (42)3.2.2.1废水的产生、治理及排放 (46)3.2.2.2废气的产生、治理及排放 (47)3.2.2.3固废的产生及处置 (49)3.2.2.4噪声情况 (50)3.2.3环保守法情况 (52)3.2.3.10环保守法情况 (52)3.2.3.2 执行环境标准与达标情况 (52)3.2.3.3 重大污染事故与风险防范措施 (53)3.3企业管理状况 (57)3.4清洁生产水平评估(审核前) (57)3.5 确定审核重点 (62)3.5.1 备选确定审核重点 (62)3.5.2 确定审核重点 (62)3.6 设置清洁生产目标 (64)3.7 提出和实施无/低费方案 (64)4 审核 (67)4.1 审核重点概况 (67)4.1.1 审核重点概况 (67)4.1.1 审核重点工艺流程 (68)4.2 物料平衡分析 (69)4.2.1 物料平衡 (69)4.2.2 硫平衡 (71)4.3 能耗、物耗以及废弃物产生原因分析 (72)4.4 针对审核重点提出清洁生产方案 (72)5 方案的产生和筛选 (74)5.1方案汇总 (74)5.1.1 方案产生 (74)5.1.2 方案分类和汇总 (74)5.2方案的筛选 (79)6 方案的确定 (81)6.1 中高费方案的研制 (81)6.1.1喷雾塔燃烧系统水煤浆转烧煤粉节能改造方案 (81)6.1.1.1 方案简介 (81)6.1.1.2 技术可行性分析 (81)6.1.1.3 环境可行性分析 (81)6.1.1.4 经济可行性分析 (82)6.1.2窑炉废气脱硫塔治理升级改造方案 (83)6.1.2.1 方案简介 (83)6.1.2.2 技术可行性分析 (83)6.1.2.3 环境可行性分析 (83)6.1.2.4 经济可行性分析 (83)6.1.3压制成型脉冲袋式除尘改造方案 (83)6.1.3.1 方案简介 (83)6.1.3.2 技术可行性分析 (83)6.1.3.3 环境可行性分析 (84)6.1.3.4 经济可行性分析 (84)6.1.4窑炉辊棒升级改造方案 (84)6.1.4.1 方案简介 (84)6.1.4.2 技术可行性分析 (84)6.1.4.3 环境可行性分析 (84)6.1.4.4 经济可行性分析 (84)6.1.5原料车间除铁设备升级改造方案 (85)6.1.5.1 方案简介 (85)6.1.5.2 技术可行性分析 (86)6.1.5.3 环境可行性分析 (86)6.1.5.4 经济可行性分析 (86)6.1.6窑炉改造方案 (87)6.1.6.1 方案简介 (87)6.1.6.2 技术可行性分析 (87)6.1.6.3 环境可行性分析 (87)6.1.6.4 经济可行性分析 (87)6.2 推荐可实施中高费方案 (88)7 方案的实施 (92)7.1 组织方案实施 (92)7.2 无/低费方案实施情况汇总 (92)7.3 中/高费方案实施情况汇总 (97)7.4 已实施清洁生产方案效果汇总 (103)7.5 已实施方案对企业的影响分析 (106)7.5.1 审核前后指标变化情况 (106)7.5.2审核后污染物排放情况 (107)7.6清洁生产目标完成情况 (108)7.7清洁生产水平评价(审核后) (108)8 持续清洁生产 (113)8.1建立和完善清洁生产组织 (113)8.2建立和完善清洁生产管理制度 (115)8.2.1日常运营 (115)8.2.2激励机制 (116)8.2.3资金投入 (116)8.3制定持续清洁生产计划 (116)8.3.1持续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 (116)8.3.2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计划 (116)8.3.3清洁生产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计划 (117)8.3.4企业员工清洁生产培训计划 (117)9 结论 (118)附件清单 (121)附件1: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22)附件2:公司排污许可证 (123)附件3:公司环评批复及环保验收文件 (124)环评批复 (124)竣工验收意见 (132)附件4:审核前与审核后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 (137)2018年检测报告 (137)2019年检测报告 (143)附件5:固废处置合同 (148)附件6:实施中/高费方案证明文件 (152)脱硫塔改造 (152)压制成型脉冲袋式除尘改造方案 (158)窑炉辊棒升级改造方案 (164)原料车间除铁设备升级改造方案 (169)窑炉改造方案 (179)喷雾塔燃烧系统水煤浆转烧煤粉节能改造方案 (231)附件7:公司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和激励制度 (246)附件8:评估验收/验收申请表和审核绩效表 (254)附件9:报告修改说明 (257)一、前言1.1 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广东汇远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远公司”或“公司”)位于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水台镇良田开发区。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3.04.27•【字号】粤发改资环函〔2023〕545号•【施行日期】2023.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粤发改资环函〔2023〕545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27日广东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推行清洁生产是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手段,是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工作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节约资源、降低能耗、减污降碳、提质增效为目标,以推进技术进步为主线,以清洁生产审核为抓手,系统推进工业、农业、服务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清洁生产,加快实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清洁生产改造,创新清洁生产推行方式,培育壮大清洁生产产业,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

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

关于印发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的通知粤经贸环资〔2008〕274号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发展改革局、质监局,省节能监察中心,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为配合我省节能监督检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以及节能评估审查工作,更好地促进全省节能工作,根据《节约能源法》和《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规定,省经贸委会省发改委、省质监局编制了《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限额执行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省经贸委(环资处)反映。

附件:1. 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2. 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指标的计算方法二○○八年四月九日附件1: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和《广东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粤府〔2007〕6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节能工作的意见》(粤府〔2006〕120号)精神,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管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实现“十一五”期间我省节能约束性目标,依据《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的要求,结合我省重点耗能行业实际情况,特制订《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

一、有关规定(一)能耗限额公布实施以后,凡在我省生产的相关产品,其能耗指标必须低于本限额,否则要限期整改。

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惩罚性措施,并作为落后产能予以淘汰。

具体实施方案,我委另行制定细则;新建项目的能耗指标不得高于本限额中的准入指标,否则不予审批、核准或者备案。

(二)凡在我省生产本能耗限额所列主要产品的企业,必须在每年4月底前向省节能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广东省塑料注塑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广东省塑料注塑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广东省塑料注塑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试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2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4〕53号),加快推进塑料制品行业节能降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规定,结合我省塑料制品行业的实际情况,制订《广东省塑料注塑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试行)》。

一、适用范围本限额适用于采用单螺杆、单工位、单个电热料筒的热塑性塑料注射成型机(简称“注塑机”)把塑料原材料转变成塑料制品的生产企业或生产过程对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和能效对标,以及对新建项目的节能评估与准入。

二、引用文件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12723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GB/T 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13462 工矿企业电力变压器经济运行导则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8613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153 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22530 橡胶塑料注射成型机安全要求GB 20052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T 30200 橡胶塑料注射成型机能耗检测方法三、术语和定义(一)综合能耗。

综合能耗是企业在统计期内,对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单位分别折算为标准煤后的总和。

(二)注射成型机电耗。

注塑机电耗含以下动作或元件产生的电能消耗:主要的驱动动作(开模/合模、抱闸/开闸、锁模/破模、预塑、注射);无负载顶针运动;控制器;由制造商提供的内部维护装置,如电气元件冷却系统、润滑系统、液压油冷却系统;机筒加热(包括喷嘴和机筒法兰);开启喷嘴闭锁装置所需的电气或液压的驱动。

不包括以下动作或元件产生的电能消耗:嘴接触力的保持;注射部件的整移;与注射成型机辅机插座相连接的辅助设备的能源消耗,如传送装置、热流道、加料机等;与机器相连的取料和放料设备;其他辅助设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22•【字号】粤府办[2012]14号•【施行日期】2012.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14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广东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节能减排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核心任务,坚持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相结合,形成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倒逼机制;坚持强化责任、健全法制、完善政策、加强监管相结合,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坚持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技术进步、强化工程措施、加强管理引导相结合,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显著减少污染物排放;进一步完善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格局。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477吨标准煤/万元(按2010年价格计算),比2010年和2005年分别下降18%、31.46%;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70.1万吨、71.5万吨,比2010年分别下降12.0%、14.8%;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0.39万吨、109.9万吨,比2010年分别下降13.3%、16.9%。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组织全省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和实施节能计划的通知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组织全省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和实施节能计划的通知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组织全省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和实施节能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能源局•【公布日期】2024.02.22•【字号】•【施行日期】2024.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组织全省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和实施节能计划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等要求,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深入挖掘节能潜力,推动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现组织全省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措施。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对象和内容(一)工作对象。

以2023年能源消费统计数据为基准,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当量值,下同)及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须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审计期为2023年。

有条件的地区可安排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下的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或节能诊断工作。

(二)工作内容。

重点用能单位应按照《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 17166-2019)等相关工作要求,完成能源审计工作,并编制节能计划和目标。

能源审计报告(含节能计划和目标)编写提纲详见附件1。

二、工作进度(一)确认名单。

2024年2月29日前,各地市节能主管部门完成能源审计名单(附件2)确认,并报送至省能源局(节能处),省能源局将据此公布全省重点用能单位名单。

重点用能单位因破产、兼并、改组改制等原因,不具备或暂不具备能源审计条件的,须向各地市节能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材料说明情况,各地市节能主管部门核实盖章后报送至省能源局(节能处)。

(二)开展能源审计。

2024年5月31日前,重点用能单位须完成能源审计工作,制定2024―2026年节能计划,初步提出“十四五”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并将能源审计报告(纸质版一式三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胶装成册;可编辑电子版刻录光盘,内容须与纸质版一致)报送至各地市节能主管部门。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一、承诺遵守的政策及技术标准(一)承诺符合以下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要求1、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江门市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的非禁止、非限制、非淘汰类,符合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区域产业发展规划要求。

(注:仅适用未立项项目)2、项目建成后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符合《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要求,即:重点开发区项目小于0.16吨标煤/万元;优化开发区和生态发展区项目小于0.14吨标煤/万元。

3、项目年新增综合能耗小于5000吨标煤(不含,改扩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计算,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

4、项目严禁使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及《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等文件中国家明令淘汰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

5、项目在工艺设计及设备采购时,优先选取《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节能部分)》、《广东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能效之星”产品目录》等文件中推荐的节能技术和设备。

(二)承诺达到以下技术标准要求1、项目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管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的规定。

2、项目采购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中的产品时应选用高效节能型产品,产品能效不应低于相应能效标准中限定值的要求。

3、若项目涉及新建建筑,则新建建筑不低于国家标准《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 50878)中二星绿色工业建筑的要求。

4、项目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现行城市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和工业废物焚烧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工程技术标准以及设备标准的小型焚烧炉。

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行业项目在工艺设计时,优先选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中推荐的节能减排先进适用技术。

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

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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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 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03 年 5 月 28 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能源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节能工作,编制节能计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合理调整能源生产和消 费结构,鼓励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倡使用清洁能源。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主管全省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主管本行 政区域内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协同做好节能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鼓励、支持节能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 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宣传、教育,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民的节能意识。

 第二章 合理使用能源 第六条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用能单位应当安排资金用于本单位的节能技术改造;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做好能源消 耗原始记录,建立健全能耗分析和能源统计制度。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用能单位应当执行国家的各项节能标准和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单位产品或者单位产值能耗 限额。

超过单位产品或者单位产值能耗限额的用能单位,必须把降低能耗列为技术改造的重点。

 第七条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用能单位应当开展节能教育,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节能培训。

单位主管节能工作的负责人、 节能管理人员、耗能较大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接受节能培训。

耗能较大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耗 能较大设备名录由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发布。

 第八条 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五千吨标准煤及以上的用能单位,为重点用能单位。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节能工作的意见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节能工作的意见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节能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潮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2.14•【字号】潮府[2007]12号•【施行日期】2007.0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节能工作的意见(潮府〔2007〕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节能工作的意见》(粤府〔2006〕120号)精神,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十一五”期间节能目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节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我市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一)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仍处于全省较高水平,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能源需求还将继续增加,能源供给压力不断增大。

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方针,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是保障我市能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

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节能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节能工作作为长远的战略任务,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十一五”期间节能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加快节能技术进步为根本,建立严格的节能管理制度,实行有效的激励政策措施,强化全社会的节能意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市场主体节能的自觉性,加快构建节约型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广东省石油化工行业能耗限额

广东省石油化工行业能耗限额

广东省石油化工行业主要产品能耗限额第一部分炼油能耗限额一、能耗限额1、现有装置能耗限额2、新建项目(装置)准入值二、说明1、适用范围适用于以原油加工的炼油厂、炼油装置对综合能耗的计算、评价和控制。

2、引用的文件或规范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国家统计局《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消耗情况(P207表)指标的计算方法》;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炼油厂能量消耗计算与评价方法》。

3、术语及其定义3.1炼油厂综合能耗:报告期内炼油装置及辅助系统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如各种燃料、动力(电、蒸汽)和耗能工质等,进行综合计算所得的能源消耗量。

3.2原油加工单位综合能耗:报告期内以单位原油加工量表示的实际综合能耗,即炼油厂综合能耗除以原油加工量。

3.3炼油厂能量因数:炼油厂能量因数由炼油装置能量因数和辅助系统因数两部分组成。

各炼油装置的能耗定额与常减压蒸馏装置能耗定额基准的比值为该装置的能量因数。

各炼油装置的加工量与全厂原油加工量的比值与该装置能量因数的乘积之和,为炼油装置能量因数。

辅助系统能量因数以各辅助系统能耗定额与常减压蒸馏装置能耗定额基准的比值,并乘以处理量与原油加工量的比值所计算的因数之和。

3.4炼油厂单位能量因数能耗:以单位能量因数表示的综合能耗,即原油加工单位综合能耗除以全厂能量因数。

3.5全加氢流程:指炼油加工过程为全面加氢精制工艺流程。

4、限额指标的计算方法(1)单位综合能耗的计算综合能耗量计算公式为:E=∑MiRi+Q式中:E—统计对象综合能耗量,kg标油/年(月、季);Mi—某种能源或耗能工质的实物消耗或输出量,kg标油(kWh)/年(月、季);Ri—对应某种能源或耗能工质的能量换算系数,kg/kg(kWh)Q—与外界交换的有效能量折为一次能源的代数和,kg标油/年(月、季)。

向统计对象输入的实物消耗量和有效热量计为正值,输出时为负值。

单位综合能耗的计算公式如下:e=E/G式中:e—炼油单位综合能耗,kg标油/t;E—统计对象综合能耗量,kg标油/年(月、季);G—统计对象的原油加工量(或原料加工量、产品产量),t/年(月、季)。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能耗要素保障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的通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能耗要素保障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的通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能耗要素保障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6.06•【字号】粤发改能源函〔2022〕855号•【施行日期】2022.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能耗要素保障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2022〕855号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千方百计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发挥有效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加强能耗要素保障,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落实国家能耗双控政策,各地市“十四五”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全省及各地市能耗双控考核。

对照国家能耗单列有关规定,推动符合单列条件的重大项目加快建设、尽快投产。

二、除依法对违规建设项目进行处置外,不得以能耗双控为由对企业限电限产,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用能。

三、对新上文化、教育、卫生、环保等社会事业项目和国家、省规划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及科研平台项目,积极保障项目用能需求。

四、对新上单位增加值能耗优于全省2025年单位GDP能耗控制水平的项目,积极保障项目用能需求。

五、对新上单位产品能耗优于行业标准先进值的非“两高”项目(暂无行业标准的项目,须达到行业先进水平),且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优于全省202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控制水平,积极保障项目用能需求。

六、对新上单位增加值能耗较高的非“两高”项目,要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共生、耦合发展,本地区产业链上下游直接关联项目(须于“十四五”规划内实施)可合并测算单位增加值能耗。

七、“两高”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管控规定,对经充分论证确有必要上马的,应在项目所在地有效用能空间内保障用能需求。

八、推动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和实施节能技术改造,腾出的用能空间用于企业自身发展或由所在地市统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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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广东省建筑陶瓷瓷质砖能耗限额
8.广东省平板玻璃能耗限额
附录A标准煤的折算(通用资料性附录)
附件1:
广东省火力发电厂供电标煤耗限额
一、能耗限额
供电煤耗指标基准值见表1。
表1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供电煤耗指标基准值
机组
2005年及以前建成的机组供电煤耗(克/千瓦时)
2008年后建成的机组供电煤耗(克/千瓦时)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炼油厂能量消耗计算与评价方法》。
3、术语及其定义
3.1炼油厂综合能耗:报告期内炼油装置及辅助系统实际消耗的
各种能源,如各种燃料、动力(电、蒸汽)和耗能工质等,进行综合计算所得的能源消耗量。
3.2原油加工单位综合能耗:报告期内以单位原油加工量表示的实际综合能耗,即炼油厂综合能耗除以原油加工量。
一、有关规定
(一)能耗限额公布实施以后,凡在我省生产的相关产品,其能耗指标必须低于本限额,否则要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惩罚性措施,并作为落后产能予以淘汰。具体实施方案,我委另行制定细则;新建项目的能耗指标不得高于本限额中的准入指标,否则不予审批、核准或者备案。
本限额执行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省经贸委(环资处)反映。
附件:1.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
2.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指标的计算方法
二○○八年四月九日
附件1:
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和《广东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粤府〔2007〕6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节能工作的意见》(粤府〔2006〕120号)精神,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管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实现“十一五”期间我省节能约束性目标,依据《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的要求,结合我省重点耗能行业实际情况,特制订《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
bf ——发电标准煤耗,g/(kW·h);
Lfcy——发电厂用电率,%。
附件2:
广东省石油化工行业主要产品能耗限额
第一部分炼油能耗限额
一、能耗限额
1、现有装置能耗限额
能耗限额项目
单位
限额
备注
原油加工单位综合能耗
千克标油/吨
70
全加氢流程为75
单位能量因数能耗
千克标油/吨•因数
11.5
2、新建项目(装置)准入值
3.4负荷系数技术经济指标
负荷系数是指机组运行平均负荷与机组额定容量的比值。
计算公式为
(6)
式中:
X ——负荷系数,MW/MW;
Ppj——机组平均负荷,MW;
Pe——机组额定容量,MW。
3.5供电煤耗技术经济指标
供电煤耗是指统计期内每供一千瓦时电量所需耗用的标准煤量。
计算公式为
(7)
式中:
bg ——供电标准煤耗,g/(kW·h);
能耗限额项目
单位
限额
备注
原油加工单位综合能耗
千克标油/吨
68
全加氢流程为73
单位能量因数能耗
千克标油/吨•因数
11
二、说明
1、适用范围
适用于以原油加工的炼油厂、炼油装置对综合能耗的计算、评价
和控制。
2、引用的文件或规范
GB/T 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国家统计局《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消耗情况(P207表)指标的计算方法》;
2、电设备效率和经济效益的一项综合性技术经济指标。本标准所指供电煤耗均为年度(自然年)统计值。
供电煤耗指标限额=供电煤耗指标基准值×修正系数
即B = K×BJ (1)
式中:
B——机组供电煤耗指标限额;
BJ——供电煤耗指标基准值;(见表1)
K——修正系数,K = 1 + K1×(0.85 – X) +K2 +K3
2、新建项目(装置)准入值
能耗限额项目
单位
指标
单位乙烯生产综合能耗
千克标准油/吨
630
二、说明
1、适用范围
适用于以油(轻油、柴油、重油、石脑油、凝析油、原油)、气(乙
烷、丙烷炼厂气)经裂解、分离过程制得的乙烯装置对综合能耗的计算、评价和控制。
不适用于酒精脱水制得的乙烯,也不包括直接利用未经分离的裂解气体或其他气体中的乙烯馏分。
d)修配车间、副业、综合利用及非生产用(食堂、宿舍、幼儿园、学校、医院、服务公司和办公室)的电量。
3.3发电煤耗技术经济指标
发电煤耗是指统计期内每发一千瓦时电量所需耗用的标准煤量。
计算公式为
(5)
式中:
bf——发电标准煤耗,g/(kW·h);
Bb——统计期内耗用标准煤量,t;
Wf——统计期内发电量,kW·h。
300 MW等级常规机组
(300MW-350MW)
350
335
600 MW等级及以上常规机组
327
315
(注:表中能耗限额不包括燃用煤矸石和油页岩发电的机组)
二、说明
1、适用范围
本限额规定了火力发电厂供电标准煤耗技术经济指标的限额和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已投入商业运行的火力发电厂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的供电标准煤耗技术经济指标的统计计算和评价。
2、引用的文件或规范
GB/T 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国家统计局《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消耗情况(P207表)指标的计算方法》;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化股份化(2007)14号《关于化工能量消耗统计分析系统试运行的通知》。
3、术语及其定义
3.1乙烯生产综合能耗:
报告期内乙烯工艺装置本身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如各种燃料、动力(电、蒸汽)和耗能工质等,进行综合计算所得的能源消耗量。
G—统计对象的原油加工量(或原料加工量、产品产量),t/年(月、季)。
(2)单位能量因数能耗计算
全厂炼油实际单位能量因数能耗计算公式如下:
ef=e/Ef
式中:ef-为全厂炼油实际单位能量因数能耗,kg标油/吨.因数;
e-为全厂炼油实际单位综合能耗,kg标油/吨原料;
Ef-为全厂炼油能量因数。
各种能源及耗能工质折算标准油系数见表1。
表1标准油(41868KJ/kg)
能源和耗能工质
数量和单位
折算为标准油系数(单位kg)

1 kWh
0.26
新鲜水
1 t
0.17
循环水
1 t
0.10
软化水
1 t
0.25
除盐水
1 t
2.30
除氧水
1 t
9.20
凝汽式蒸汽轮机凝结水
1 t
3.65
加热设备凝结水
1 t
7.65
燃料油
1 t
1000
燃料气
1 t
3.3炼油厂能量因数:炼油厂能量因数由炼油装置能量因数和辅助系统因数两部分组成。
各炼油装置的能耗定额与常减压蒸馏装置能耗定额基准的比值为该装置的能量因数。各炼油装置的加工量与全厂原油加工量的比值与该装置能量因数的乘积之和,为炼油装置能量因数。
辅助系统能量因数以各辅助系统能耗定额与常减压蒸馏装置能耗定额基准的比值,并乘以处理量与原油加工量的比值所计算的因数之和。
(二)凡在我省生产本能耗限额所列主要产品的企业,必须在每年4月底前向省节能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三)省节能主管部门委托节能监察机构严格实施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或违反节能法律法规和不达标的单位公开曝光,依法查处,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
二、其它说明
(一)本产品能耗限额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二)试行期间如果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限额指标严于我省制定的能耗限额指标,则执行国家的相应指标。
附件1.广东省火力发电厂供电标煤耗限额
2.广东省石油化工行业主要产品能耗限额
3.广东省水泥产品能耗限额
4.广东省制浆造纸产品能耗限额
5.广东省钢铁生产工序单位产品能耗限额
6.广东省有色金属主要产品能耗限额
单位综合能耗的计算公式如下:
e=E/G
式中:e—乙烯单位综合能耗,kg标油/t;
E—统计对象综合能耗量,kg标油/年(月、季);
G—统计对象乙烯生产量,t/年(月、季)。
各种能源和耗能工质折算标准油系数见表2。
表2
能源和耗能工质
数量和单位
折算为标准油系数(单位kg)

b)厂外运输用自备机车、船舶等耗用的燃料;
c)修配车间、副业、综合利用及非生产用(食堂、宿舍、幼儿园、学校、医院、服务公司和办公室等)的燃料。
3.2厂用电技术经济指标
发电厂用电率是指统计期内厂用电量与发电量的比值。
计算公式为
(3)
Wd = Wcy – Wkc(4)
式中:
Lfcy——发电厂用电率,%;
其中:
K1为负荷修正系数,X为负荷系数。
当X>0.85时,K1 =0;
当X≦0.85 K1 =0.25;
K2为脱硫补偿系统,有安装脱硫装置的为0.013,没有的为0。
K3为煤质补偿系统,当可燃质挥发份Vr12%作调整,K3 =0.065。
3、技术经济指标说明
3.1耗用标准煤量技术经济指标
耗用标准煤量是指统计期内用于生产所耗用的燃料(包括煤、油和天然气等)折算至标准煤的燃料量。
关于印发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的通知
粤经贸环资〔2008〕274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发展改革局、质监局,省节能监察中心,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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