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驰名商标认证和认定分离 促进品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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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公布日期】2021.09.22•【文号】•【施行日期】2021.09.22•【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2021年9月22日)为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纲要。

一、战略背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知识产权法规制度体系逐步完善,核心专利、知名品牌、精品版权、优良植物新品种、优质地理标志、高水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高价值知识产权拥有量大幅增加,商业秘密保护不断加强,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的利用水平稳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果、运用效益和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大幅提高,涌现出一批知识产权竞争力较强的市场主体,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有力保障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进入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作用更加凸显。

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回应新技术、新经济、新形势对知识产权制度变革提出的挑战,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改革发展,协调好政府与市场、国内与国际,以及知识产权数量与质量、需求与供给的联动关系,全面提升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大力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对于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修正)

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修正)

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驰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工作,促进商标品牌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据《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驰名程度较高,并在同类商品中具有较大市场影响力的商标。

第三条驰名商标的认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实施。

认定结果根据程序和实施细则,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

第四条驰名商标的管理工作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指导,并委托相关机构进行具体实施。

第二章驰名商标的认定第五条驰名商标的认定主要依据以下标准:(一)商标在相应地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二)商标在同类商品市场上的影响力;(三)商标的专有性和独特性;(四)其他与商标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相关的因素。

第六条驰名商标的认定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公示和决定等环节。

(一)申请环节: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认定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证据。

(二)审查环节: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申请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进一步调查核实。

(三)公示环节:经审查通过的申请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异议和意见。

(四)决定环节:在公示期结束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审查结果以及公众意见,作出是否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决定,并公布认定结果。

第七条驰名商标的认定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届满后,可申请续展。

第八条驰名商标的认定结果不得撤销或者改变,一经认定,有效期内享有相关权益和待遇。

第三章驰名商标的管理第九条驰名商标的管理包括市场监督、维权保护和宣传推广等方面。

第十条市场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驰名商标的监测和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并打击驰名商标的侵权行为。

第十一条驰名商标的权利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可以向有关机关提起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驰名商标的宣传推广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驰名商标的认知度和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第十三条驰名商标的使用人应当依法使用驰名商标,保护其良好声誉和市场影响力。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中的驰名商标保护制度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中的驰名商标保护制度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中的驰名商标保护制度一、引言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商标作为企业的重要知识产权,其保护问题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在此背景下,各国纷纷签订国际条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其中,《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巴黎公约中的驰名商标保护制度展开论述,分析其对我国驰名商标保护的启示。

二、巴黎公约中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基本概念1.驰名商标的定义根据巴黎公约的规定,驰名商标是指在一定范围内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这一定义强调了商标的知名程度和范围,以及相关公众对商标的认知程度。

2.驰名商标保护的重要性驰名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资产,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

驰名商标保护的意义在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防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从而误导消费者,损害企业利益。

三、巴黎公约中驰名商标保护的具体规定1.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根据巴黎公约,驰名商标的认定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商标在一定范围内为相关公众所熟知;二是商标具有一定的持续时间和广泛性;三是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2.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巴黎公约规定,成员国应在本国范围内对驰名商标给予充分保护,包括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

3.驰名商标的侵权行为巴黎公约明确了驰名商标侵权行为,包括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企图将他人商标作为自己商品的来源或产生混淆等。

四、我国对驰名商标保护的立法和实践1.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商标法》对驰名商标保护进行了明确规定,明确了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和保护范围,同时,建立了驰名商标的审查和认定机制。

2.我国驰名商标保护的案例分析近年来,我国在驰名商标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

例如,在新百伦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案件中,新百伦成功获得了驰名商标的保护。

五、巴黎公约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意义和启示1.对商标权的全面保护巴黎公约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确保了商标权人在全球范围内的权益,有助于维护企业品牌形象。

国家推动品牌建设的政策

国家推动品牌建设的政策

国家推动品牌建设的政策我国正在积极推进品牌建设,并制定了相关政策,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下面将逐步介绍国家推动品牌建设的政策。

第一步,加强品牌培育和创新。

国家实行了“中国制造2025”等一系列计划,鼓励企业加强自主创新,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品牌价值。

同时,为了落实品牌创新策略,国家实行了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并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支持品牌发展。

第二步,提供品牌推广和营销支持。

为了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国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多种媒体,对具有代表性的民族品牌进行宣传,并鼓励企业参加国家和地方级的展览、展示和推广活动,提高品牌的曝光率。

此外,国家还积极与自由贸易区、金砖国家、欧盟等国家开展经贸合作,进一步推广中国品牌,扩大海外市场。

第三步,加强品牌标准化建设。

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品牌标准的法律法规,并逐步推进了多项品牌标准化工作。

例如,“绿色标志”、“绿色食品标识”、“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等,这些标志的出现有效地促进了品牌的发展和管理。

第四步,构建品牌评价和监管机制。

在国家的推动下,相关协会和机构开展了评选和认证活动,制定了一系列能够反映品牌质量和信誉度的指标和标准。

同时,国家还设立了品牌监管部门,加大了对各个领域和行业的品牌监管力度,加强对品牌假冒和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以上即是国家推动品牌建设的政策步骤,这些政策的出台推动了品牌建设的落实,提高了企业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希望各位企业家和品牌管理人员在品牌建设过程中,要加强创新和标准化,注重品质和信誉。

同时,要密切关注国家品牌政策动态,并积极参与国家品牌建设活动,不断提高品牌价值和品牌形象。

2024年全区商贸流通和商标品牌建设工作会议讲话稿(二篇)

2024年全区商贸流通和商标品牌建设工作会议讲话稿(二篇)

2024年全区商贸流通和商标品牌建设工作会议讲话稿一、换届以来全区商贸流通工作取得的成绩值得肯定换届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商贸流通和商标品牌建设工作,宏伟书记多次深入相关部门调研并作出重要指示,区政府出台了《____实施商贸活区战略____决定》等重要文件,全区商贸战线和各级各相关部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推动黔--____商贸经济实现了持续较快发展。

商贸工作在全市的排位大幅提升,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商品销售总额增速两项指标去年和今年上半年均进入全市前____名。

商贸重点企业培育成效显著,通过挖存量、辟增量,仅用____年半时间,就新增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____家。

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基础进一步夯实,城乡商贸设施不断完善,展促销活动和品牌培育引进成效明显,民生商贸建设扎实推进,镇乡农贸市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居民小区商业设施配套实现全覆盖,有效缓解了农副产品卖难买贵和交易成本高等问题。

商标品牌建设取得长足发展,____年新认定____市著名商标____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实现零突破。

这些成绩是在全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取得的,是大家攻坚克难、创新思维、共同努力的结果,来之不易,值得充分肯定。

希望全区各级各相关部门切实增强抓好商贸流通和商标品牌建设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二、提高对新形势下我区商贸流通业重要性的认识(一)加快商贸流通产业发展是加快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由于经济增长靠投资、消费、出口“三驾马车”拉动,黔--____长期以来主要是依靠投资拉动经济增长,出口可以忽略不计,因此黔--____的发展只能靠投资和消费拉动。

在这种形势下,投资要有效益,如果没有效益,形成的债务就难以消化;依靠投资是所有欠发达地区的统一做法,但单靠投资已经行不通,必须使经济发展更多依靠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拉动。

所以,扩大消费实际上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也是我区未来发展的最大潜力。

而释放这个潜力,就迫切需要我们加快发展商贸流通产业,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规范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和驰名商标推荐等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规范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和驰名商标推荐等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规范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和驰名商标推荐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08.02.26•【字号】闽工商标[2008]83号•【施行日期】2008.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驰名商标认定,商标使用与管理正文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规范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和驰名商标推荐等工作的通知(闽工商标〔2008〕83号)各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高效率,方便企业,节约成本,进一步简化、明确、规范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和驰名商标推荐工作有关手续,促进我省经济发展,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管理和保护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深入基层深入企业组织指导驰著名商标申报工作加强驰著名商标组织指导工作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品牌带动的重要举措之一,关系到企业切身利益,关系到海西发展大局。

各级工商局必须统一认识,增强责任感,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认真负责做好驰著名商标推荐工作,积极服务企业做强做大。

一要认真组织学习,积极抓好贯彻落实。

各级工商局要认真组织学习《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管理和保护办法》及本《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掌握相关规定,积极抓好贯彻落实,规范开展受理、转报、调查、推荐等工作。

二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具体指导。

各级工商局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了解企业实际需求,耐心答疑解惑,有针对性地指导申请人做好驰著名商标申报工作。

各级商标监管人员要熟悉操作流程和各项要求,不断增强对申报企业的指导能力。

三要严格把关,保证驰著名商标质量。

各级工商局要深入一线,对申请人情况实地认真考察,对其商标权利状况、销售收入、利润、税收等证明材料重点核查,及时完成受理、转报工作。

对期满的福建省著名商标所有人,各设区市工商局要及时通知申请延续认定,保存回执备查。

实施品牌兴省战略推动山西品牌建设

实施品牌兴省战略推动山西品牌建设
进 。王 虎 胜 局 长 介 绍 说 , “ 深 入 ” 是 指 深 入 广 两 大 企 业 , 对 企 业 选 择 、使 用 、 管 理 、 运 作 及 自 我
6月 3 日 ,第 三 届 山 西 品 牌 节 暨 驰 名 商 标 表
彰 、著 名 商 标 认 定 新 闻 发 布 会 在 山 西 省 太 原 市 举
知 识 ,推 动 “ 农 ” “ 品 牌 之 路 、 扬 富 民 之 三 走
成 效 、思 路 与 举 措 作 了 介 绍 , 山西 省 副 省 长 张 建
欣 到 会 祝 贺 并 发 表 了重 要 讲 话 。 据 了 解 ,近 年 来 山 西 省 的 品牌 建 设 在 各 级 丁
帆 ” “ 造 品牌 农 业 、促 进 农 民增 收 ” “ 到 , 打 。 三 位 ” 就 是 商 标 法 律 法 规 宣 传 到 位 、商 标 注 册 服 务 到 位 、保 护 商 标 专 用 权 执 法 到 位 。 “ 集 中 ” 就 四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和 广 大 企 业 的 共 同 努 力 下 ,取 得 了 可 喜 的 成 绩 。 目前 著 名 商 标 已 增 加 到 7 6l件 、 驰 名 商标 3 9件 ,而 5年 前 全 省 的 驰 名 商 标 只 有 4件 。 2 0 0 8年 底 ,有 效 注 册 商 标 已 达 到 2 0 74 0 多 件 ,涌 现 出 了 “ 遥牛 肉” “ 徐 陈醋 ”等 平 、 清
I l 4农产品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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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 品开 发
Shi i i p n Ka f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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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 同 行 业 中 都 具 有 代 表 性 和 成 长 性 , 他 们 都 是 山 西 省 同 行 业 中 实 力 比 较 强 、知 名 度 比 较 高 的 优 秀 企业 ,已 成 长 为 带 动 和 促 进 山西 省 经 济 发展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的意见

决蕹鱷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的意见鲁政发[2016] 24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 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 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国办发 [2016]44号),大力实施品牌强省战略,推动供给侧 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 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现就加快推进 全省品牌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 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 性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 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的发展理念,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 求结构升级,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创新 为动力,夯实质量基础,突出驰名商标,构筑品牌培 育、保护机制,增强品牌建设能力,完善品牌建设环 境,着力壮大品牌数量,优化品牌结构,提高品牌竞 争力,提升品牌国际化水平,建设品牌强省,促进经 济文化强省建设。

(二) 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相结合。

遵循市场规律,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弘扬企业家精神,增强 企业品牌建设原动力,激发品牌创新活力,创造品牌 发展动能。

强化政府服务意识,加强战略规划与引 导,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形成建设品牌强省的强大 合力。

—坚持品牌培育与结构调整相结合。

把实施 品牌战略作为推动转型升级的重要切入点,以品牌 建设提升传统产业竞争力,促进新兴产业发展。

充 分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企业重组,整合产业链 条,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通过 品牌建设推动产业水平向中高端迈进。

—坚持优化供给与引导消费相结合。

通过品 牌引领,增加品种,提升品质,为市场提供更多优质 优价高效供给。

把握消费升级趋势,创造新需求,拓 • 10•展市场空间,提倡优质消费,引导消费者提高对自主 品牌的认知度和信任度,保障优质优价,为品牌发展 创造良好消费环境。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细则》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细则》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4.21•【文号】工商标字[2009]81号•【施行日期】2009.04.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驰名商标认定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细则》的通知(工商标字〔2009〕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规范驰名商标的认定工作,促进驰名商标认定工作进一步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切实维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优化创新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在与驰名商标认定相关的商标管理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一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驰名商标认定申请的审查、审定第一节驰名商标认定应考虑的因素、证据材料第二节商标管理程序中的审查第三节商标异议程序中的审查第四节商标异议复审、商标争议程序中的审查第五节审定第三章复审与核审第四章监督与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规范驰名商标的认定工作,促进驰名商标认定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切实维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优化创新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中的驰名商标认定是指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依照《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商标评审规则》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各司(厅、局、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有关规定认定驰名商标。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七个体系”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七个体系”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七个体系”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5.20•【字号】•【施行日期】2020.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七个体系”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持续提升全省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加强法规制度体系、监管责任体系、风险防控体系、信用管理体系、技术支撑体系、标准引领体系和人才保障体系建设,省局制定了《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七个体系”建设推进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5月20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七个体系”建设推进方案为巩固和拓展市场监管改革成果,不断提升全省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省局决定加快推进法规制度体系、监管责任体系、风险防控体系、信用管理体系、技术支撑体系、标准引领体系和人才保障体系(以下简称“七个体系”)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中共河北省委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重要改革任务责任分工》《关于推进全省经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见》《关于加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若干措施》等要求,以“三创四建”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进“七个体系”建设,强化依法行政,健全制度机制,细化措施手段,不断提升全省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河北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更加完善,监管制度创新全国争先,技术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市场主体持续大幅增长,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平稳向好,综合执法效能明显显现,社会共治作用充分发挥,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加强,质量强省和标准化战略成效显著,为建设新时代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做出贡献。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培育龙头企业工作方案及政策措施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培育龙头企业工作方案及政策措施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培育龙头企业工作方案及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21•【字号】榕政综〔2020〕261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培育龙头企业工作方案及政策措施的通知榕政综〔2020〕26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工作方案及政策措施》《培育工业龙头企业工作方案及政策措施》《培育软件业龙头企业工作方案及政策措施》《培育建筑业龙头企业工作方案及政策措施》《培育服务业龙头企业工作方案及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12月21日关于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工作方案及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扶引大龙头、培育大集群、发展大产业”的战略部署,发挥龙头引领带动作用,全方位推动我市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及政策措施。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福州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着力培育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加工增值水平高、行业位次排名前、辐射带动作用好”的农业龙头企业,带动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为争当全省推动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排头兵,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城市进一步夯实龙头之柱、筑牢产业之基。

二、培育对象种养类企业年销售收入达2亿元以上,加工流通类企业年销售收入达10亿元以上,且“十四五”期间具有高成长潜力的特色农业龙头企业。

三、发展目标1.企业产能实现跃升。

到2025年,力争年销售收入(产值)10亿元以上企业达到50家以上,其中:150亿元以上企业1家以上、100亿元-150亿元企业3家以上、50亿元-100亿元企业8家以上、10亿元-50亿元企业40家以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24•【字号】新政发[2010]45号•【施行日期】2010.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新政发〔2010〕45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快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大力开拓农产品市场,推进我区现代农业从生产型向市场经营型转变,提升全区现代农业市场化、产业化水平和产业经营层次,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现就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效益为核心,以企业为主体,强化政府引导扶持,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集中力量培育一批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和辐射带动力强的新疆优势特色农产品知名品牌,全面提升现代农业产业核心竞争力和综合效益,推进我区从特色农产品大区向强区转变。

(二)目标任务。

力争用5年时间,初步建立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加快形成“创建一批、提升一批、储备一批” 的农产品品牌滚动发展良好局面;基本完成瓜果、棉花、畜禽、特色农产品四大系列产品的商标注册申报和绿色食品认证申报工作,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注册商标,农产品商标得到广泛注册和使用;发展做大一批传统农产品品牌,整合做强一批同类农产品品牌并形成区域性名牌,培育2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农业名牌产品,5个以上新疆著名商标、新疆名牌产品和新疆农业名牌产品,形成各层次有机结合的品牌集群;培育形成一批以品牌农产品生产为主的规模化生产基地和加工龙头企业,农产品质量明显提高,品牌农产品产值和市场占有率大幅提高;全行业的质量观念和品牌意识不断增强,逐步形成“培育名牌、发展名牌、宣传名牌、保护名牌”的良好机制,探索出一条品牌强农、品牌富农的发展之路。

工商总局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进中国品牌建设的意见

工商总局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进中国品牌建设的意见

工商总局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进中国品牌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5.17•【文号】工商标字〔2017〕81号•【施行日期】2017.05.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标综合规定正文工商总局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进中国品牌建设的意见工商标字〔2017〕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副省级市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总局机关各司局、直属单位:2009年商标战略实施以来,我国商标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商标战略的阶段性目标。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品牌工作,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等文件中,对品牌建设作出了一系列新的重大部署。

在新形势下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是对商标战略的深化和发展,是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是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建设商标品牌强国的迫切要求,是引领供需结构升级的重要举措。

为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理顺政府、企业和市场的关系,立足职能,优化服务,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契机,以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为突破口,以商标品牌有效运用和依法保护为重点,以提升中国品牌竞争力为目标,创新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理念和举措,着力构建企业自主、市场主导、政府推动、行业促进和社会参与的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格局,推动实现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认定驰名商标工作总结

认定驰名商标工作总结

认定驰名商标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国对商标认定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在这个过程中,认定驰名商标工作成为了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

通过认定驰名商标,不仅可以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还可以提升企业的品牌价值,促进经济发展。

在这里,我们对认定驰名商标工作进行总结,以期更好地推动这项工作。

首先,认定驰名商标工作需要加强宣传和培训。

企业和公众对于驰名商标的认
知度还有待提高,因此需要加强宣传力度,让更多人了解驰名商标的重要性和价值。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对认定驰名商标工作的认识和水平,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次,认定驰名商标工作需要加强法律保障。

在认定过程中,需要更加严格地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认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保障体系,对于侵犯驰名商标权益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另外,认定驰名商标工作需要加强监督和评估。

对于已认定的驰名商标,需要
建立监督机制,确保企业能够持续保持其品牌形象和品质,不断提升品牌价值。

同时,还需要建立评估机制,对认定的驰名商标进行定期评估,确保认定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总的来说,认定驰名商标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对于企业和经济发展具
有重要意义。

通过加强宣传和培训、加强法律保障、加强监督和评估,我们可以更好地推动认定驰名商标工作,为企业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做出更大的贡献。

希望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能够更加认真地对待这项工作,不断提升其水平和效果。

吉林省工商局关于积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实施意见-

吉林省工商局关于积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实施意见-

吉林省工商局关于积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实施意见正文:---------------------------------------------------------------------------------------------------------------------------------------------------- 吉林省工商局关于积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实施意见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根据党中央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精神和国家工商总局、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吉林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部署,现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履职尽责、依法行政,积极促进我省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制定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在加快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1、进一步领会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实质和内涵。

加快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既是扩大总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益,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势头的迫切要求,也是着眼于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赢得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竞争的主动权,提高区域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对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清醒把握我省所处的“三个关键节点”,切实突出“一个主题”,正确处理“四个关系”,准确把握“三方面的工作要求”,切实增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进一步增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既是经济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也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

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清醒认识到,作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在这一过程中所肩负的重要责任和使命。

要切实增强全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历史使命感,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过硬的业务本领,高质量、快速度地推进加快振兴、富民强省的伟大事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发展的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发展的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23•【字号】宁政发[2011]112号•【施行日期】2011.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族区域自治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发展的意见(宁政发〔2011〕112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快我区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发展,大力提升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的整体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使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成为特色优势明显、集群效应显著、拉动支撑作用突出的支柱产业,推动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自治区“十二五”规划纲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的重要意义(一)加快发展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我区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

我区是全国唯一的省级回族聚居区,与世界穆斯林文化相近、习俗相通,有着显著的共同性,具有发展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独特的人文环境和区位优势。

“十一五”期间,全区清真食品工业年均增长达20%以上,占全区食品工业的80%,全行业年工业总产值达200亿元。

我区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发展已初具规模,在国内外穆斯林市场产生了一定影响,为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产业基础。

(二)加快发展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

我国有2000多万穆斯林,全世界穆斯林人口已达15亿,每年全球清真食品的贸易额超过2万亿美元。

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自治区已确定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为我区“十二五”期间轻纺工业重点发展的支柱产业,将更有利于促进国内外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向我区集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29号)指出,要把宁夏打造成为内陆开放型经济区,积极实施宁夏同中亚、中东国家的经贸合作等战略部署,为我区加快发展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推行驰名商标认证和认定分离促进品牌建设

推行驰名商标认证和认定分离促进品牌建设

推行驰名商标认证和认定分离促进品牌建设孙祥和;王红【期刊名称】《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学报》【年(卷),期】2008(22)3【摘要】当今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驰名商标的品牌力量突显.我国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驰名商标扩张到行政和司法双轨认定,速度明显加快,对企业的品牌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存在认定过度、过滥和司法认定被异化的矛盾.多年来,工商行政部门形成了国家、省市、省市以下的三级或四级的"泛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制度体系,其本质是一种认证制度.而司法认定遵循的是"个案认定,个案适用"的国际惯例,其认定系案件审理中的一个环节,而不是结果.应该推行驰名商标的认证和认定分离,由工商管理部门实施认证制度,由司法部门在个案审理中进行认定,对于认证和认定设置不同的制度规范.【总页数】6页(P21-26)【作者】孙祥和;王红【作者单位】义乌工商学院工商管理中心,浙江,义乌,322000;义乌工商学院公寓管理中心,浙江,义乌,3220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760.5【相关文献】1.加快品牌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一)在全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整体推进工作培训会上的讲话(摘要) [J], 张智泽2.推行管理体系认证促进企业持续发展——上海汽轮机厂认证实践与回顾 [J], 倪红卫;万云;陆秋方3.推行管理体系认证促进企业持续发展——上海汽轮机厂认证实践与回顾 [J], 倪红卫;万云;陆秋方;4.品牌建设坚持不懈驰名商标实至名归——浙江柳林机械有限公司注册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J], 张春伟;童静岚5.驰名商标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融和与分离研究 [J], 孙祥和;王红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6号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2014年修订)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6号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2014年修订)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6号——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2014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7.03•【文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6号•【施行日期】2014.08.03•【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标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6号《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局长张茅2014年7月3日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2003年4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号发布根据2014年7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6号修订)第一条为规范驰名商标认定工作,保护驰名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第三条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请求和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负责在商标注册审查、商标争议处理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

第四条驰名商标认定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

第五条当事人依照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依照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驰名商标保护的书面请求并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

第六条当事人在商标不予注册复审案件和请求无效宣告案件中,依照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驰名商标保护的书面请求并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

第七条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商标违法案件由市(地、州)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

当事人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行为,并依照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的,可以向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市(地、州)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并提出驰名商标保护的书面请求,提交证明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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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 大增加 企业和 商标 的美誉 度 ,成为能够 给企业 带
收 稿 日期 :0 80 — 0 20 - 6 3
当期 我 国驰名 商标 认定 中存 在 的 问题 及其 原 因 , 提
作者简介: 孙祥和, 江苏东 台人 , 浙江省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师, 浙江商苑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 法律硕士 , 经济学博士。 主要研究方向: 民 法学、 经济法学 ; 制度经济学 、 制度经济史学。 王红 , , 女 江苏东台人 , 浙江省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 院。主要研究方向: 刑事法学, 经济法学。
来 巨大商机 的最 重要 品牌 。 0 1 20 年加 人 WT O以来 ,
我 国对驰名商标 认定 由原先 的单 一行政 认定 扩张 到 行政 和司法双 轨认定 , 度也 明显加快 , 速 促进 了我 国 品牌 经济 的发展 。 而 , 然 成绩 的背后存 在着极 大 的隐 患 , 过度 、 滥和 司法认定被 异化 的矛盾将 会影 认定 过 响到我 国市场经 济秩序 的 良性发 展 。本 文意在 剖析

驰名 商标和 驰名商标 认定 与保护
驰名商标 ( u konTae a )的概念在 国驰名 商标 的认 定 数 量 环 比增 长 加 速 ,演 绎 着 愈 we— nw r m r d k 18 年的《 83 保护工业产权 巴黎公约》以下简称《 ( 巴黎 来 愈热 的驰 名 商标 认 定热 。① “ 泛驰名商标” 保护制度体系的建立 , 使得驰名 公约》 首先被提出, ) 是指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知名度 , 商标的行政认定必须以县市知名商标 、 ( ) 省 市 著名 议”中 Tis r 协议第 1 条第 2 p 6 款规定驰名商标认定 商标为前提, 并必须得到县市和省( ) 市 的行政推选 , 原 则 时在 条 文表 述 中有 意识 地 回避 了认定 机关 , 打 从 程序 上保 证 了商 标在 县 市 知名 、 ( ) 名 和 国 省 市 著
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学报
20 年第 3 08 期
出应该从区别驰名商标行政认证和司法认定的角度 来建立和规范驰名商标认定的良好秩序 , 促进我国 商标 品牌 的建设 。

成 了 国家 、 市 、 市 以下 的 三级 或 四级 的 “ 驰 省 省 泛 名商 标 ” 定 和保 护 制 度 体 系 , 延 续 至 今 。20 认 并 01 年 1 现行 商标 法 施行 以来 ,驰 名商 标 进入 行 政 2月 和 司法 双 轨认 定 “ 管 齐 下 ” 阶段 , 几 年 来 我 双 的 近
家驰名 的递进关 系 ,因此耗 时较 长 ,审核 也更加 严 格 。这 种产生 驰名商 标 的过程无 论是 实施 方式还 是
从社会认知角度看确切地说都更是一种认证 ,而不 是认定 。 也正是 这种认证 性质 , 使得 驰名商 标 的行 政
认定 是一个 结果 ,实现 了企业所 需结果 和 行政 认定

文献标识 码 : 文章编 号 :0 9 2 7 ( 0 8)3 0 2 — 6 A 1 0 — 2 72 0 0 — 0 1 0
当今 市场竞 争 日趋激 烈 ,牌的作用 越来越 重
要 。 国著名 品牌策 略专 家莱瑞 ・ 美 莱特说 ,拥有市 场 “ 比拥 有工 厂 更 重要 ” 打 造 自有 品牌 是 拥有 市 场 的 , 重 要手段 。 商标 是 品牌 战略 的核 心所在 , 它不仅是 知 识 产权 的重要组 成部分 , 是 自主创新 的内在要求 。 更 驰名商标 , 这一 既可对企业 商标实 施扩大保 护 , 能 更
第 2 卷第 3 2 期 2o o 8年 9月
武汉商业 服务学院学报
J OUR NAL OF UHAN COMMERCI S W AL ERVI E OL C C LEGE
V 12 0. 2
No3 .
S pe e 0 e tmb r 2 08
推行驰名 商标认证和认定分离 促进品牌建设
为 相关 公众所 知悉 的商标 。19 95年 WT “ 揽子协 O一
开 了司法认定驰名商标( 以下“ 认定驰名商标” 简称 “ 认驰 ” 的“ ) 方便 之 门” 。基于 此 国际立 法沿 革 , 国 我 20 年 1 月修订《 01 0 中华人 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 ( 称《 商标法》 ) 时将驰名商标的认定从以往单一 的行 政审 查拓展 到 司法审查 领域 。 国家 工商行 政管 理局 商标 局 ( 以下 简称 国家 商标 局 ) 国家商 标评 审委员 和
商标 扩 张到 行政 和 司 法双轨 认 定 , 度 明显加 快 , 企业 的 品牌 建设 发挥 了积极 作 用 , 速 对 但存 在 认 定过 度 、 滥和 司法认定被 异化 的矛盾 。多年 来 , 商行 政部 门形成 了国家、 市、 市以下的三级或 四级 的 过 工 省 省
“ 泛驰 名 商标 ” 定和保 护制度体 系 , 认 其本质 是一种认 证制度 。而司法认 定遵循 的是 “ 个案认 定 , 个案适
孙 祥 和 王 红
(. 工 商 学 院工商 管理 中心 , 1义乌 浙江 义乌 320 ; 200 2义 乌 工商 学院公 寓 管理 中心 , 江 义乌 3 20 ) . 浙 20 0
摘 要 : 当今 市场竞争 日趋 激烈 , 名 商标 的品牌 力量 突显 。我 国 自20 年加入 WT 以来 , 名 驰 01 O 驰
用” 国际惯例 , 的 其认 定 系案件 审理 中的一个环 节 , 而不是 结果 。应该推 行驰名 商标的认证 和认 定分 离, 由工商 管理部 门 实施认证 制 度 , 由司法部 门在 个案 审理 中进行 认 定 , 对于认证 和认 定设 置不 同的制度
规 范。
关 键词 : 名 商标 ; 驰 行政认 定 ; 司法认 定 ; 认证 ; 品牌 建设 中图分类 号 : 7 05 F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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