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声学: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李晓东) 2010-07-13
600756浪潮软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人袁东风,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山东浪潮齐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山东浪潮齐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山东浪潮齐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第12期独立董事任职培训班,并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证书编号:03349。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声学 公告编号:2009-045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09年12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公司董事长姜滨主持会议,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监事宋青林、姚荣国、冯建亮及董事会秘书徐海忠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各项议案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1.审议通过《关于明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上限的议案》2009年11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并经2009年12月9日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不低于19.16元/股的价格发行不超过2,800万股(含2,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募集52,127万元用于微型数字麦克风技改项目、手机用微型扬声器/受话器技改项目、数字音频产品技改项目、LED封装技改项目。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决议,公司董事会结合募投项目与公司自有资金情况进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步明确本次募集资金数量的上限为:行费用后净额的上限为人民币52,127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经营范围由:“开发、制造、销售:声学与多媒体技术及产品,短距离无线通信、网络化会议系统相关产品,电子产品自动化生产设备,精密电子产品模具,半导体类微机电产品,消费类电子产品、电脑周边产品;与以上产品相关的嵌入式软件的开发、销售;与以上技术、产品相关的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无线电发射及卫星接收设备,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经营)。
歌尔声学: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3-03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声学 公告编号:2010-010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2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0年3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公司董事长姜滨主持会议,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监事宋青林、姚荣国、冯建亮及董事会秘书徐海忠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各项议案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申报发行潍坊市中小企业集合中期票据的议案》为了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推动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组织潍坊市发展势头良好的8家中小企业为主体发行中小企业集合中期票据。
本次发行潍坊市中小企业集合中期票据的基本情况如下:(1)拟发集合中期票据名称:拟定为“潍坊市中小企业集合中期票据”。
(2)发行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有关机构从潍坊市发展势头良好的中小企业群体中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业,作为发行企业。
(3)预计发行时间:2010年4月。
(4)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5)发行企业户数:8家。
(6)集合中期票据期限:拟定3年。
(7)发行价格:(票面利率+发行费用)不超过6%/年。
(8)还本付息方式:按3年期考虑,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归还本金。
(9)发行担保:由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拟申报发行此次潍坊市中小企业集合中期票据,拟发行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所募集资金将用于归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
按照本次发行的要求,公司拟授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总牵头人,组织开展本次发行的前期准备、尽职调查、发行方案制定、申报材料制作、项目申报、集合中期票据发行及后期监管工作。
华润信托2011年报
注:★表示实际控制人。
公司第一大股东华润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为中国华润总公司,持股比例为 99. 996053%,注册资本 116.93 亿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701-2705,法人代表为宋林,业务范围为经国家批准的二类计 划商品、三类计划商品、其他三类商品及橡胶制品的出口,经国家批准的一类、 二类、三类商品的进口等。
男 57 2010 年 5 月
3 年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
记
履历
曾任中国电子工业总公司系统工程局综合处处长、计划处处长;中国电子工业深圳总公 司总经理助理;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深圳市赛 格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深圳市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全球策略投资基金驻中国特别代表。现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 记。
首席代表;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总行企业金融财务部经理;摩根大通银行信托部香
港业务主管及亚太地区市场开发业务主管;汇丰银行信托服务部全球业务总经理。现任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
董事
男 56 2010 年 5 月 3 年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49%
监督管理委员会
曾任江西财经大学财政税务系副主任、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硕士研究生导师;深圳市投
对金融、保险、能源、交 通、电力、通讯、仓储运 输、食品饮料生产企业的 投资;对商业零售企业 (含连锁超市)、民用建 筑工程施工的投资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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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 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 员会
49 张
%
晓
莉
深圳市福田 区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 大厦 17 楼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管理事宜。
本制度未规定的,适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严守保密义务,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领导并总体负责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管理事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各控股、参股公司的总经理、各项目组负责人、各关联单位的相关负责人,为各部门、单位、项目组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单位、项目组等的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管理工作负责;中介服务机构在与公司合作中可能产生的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管理事宜,由对口业务部门负责。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备案、建立档案及定期检查。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范围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十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十三)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十四)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十五)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十六)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十七) 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十八) 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十九) 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二十)可能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新开普: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公告编号:2019-137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6日收到独立董事王玉辉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工作原因,王玉辉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科学而有序地决策、规范而高效地运作,董事会提名金香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19年11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金香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宜,公司将在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金香爱女士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
金香爱女士,女,1964年11月生,博士,副教授。
1986年至今,任职于郑州大学法学院。
金香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
受控制法团权益附注内资股
內 資 股 21,170,000
6.95% [編 纂]%
內 資 股 21,170,000
6.95% [編 纂]%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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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姓名╱名稱
權益性質
實益擁有人 受 控 制 法 團 權 益附註1
股份類別
內資股 內資股 總計:
股份數目
142,923,200 80,646,800
223,570,000
概約股權 百分比
46.91% 26.47% 73.38%
遠大鈴木. . . . . . . . . . . . 實益擁有人 受 控 制 法 團 權 益附註1
174
實益擁有人 受 控 制 法 團 權 益附註3 受 控 制 法 團 權 益 附註3 受 控 制 法 團 權 益附註3
受 控 制 法 團 權 益附註3
內 資 股 21,170,000
6.95% [編 纂]%
內 資 股 21,170,000
6.95% [編 纂]%
內 資 股 21,170,000
6.95% [編 纂]%
據 董 事 所 深 知 及 盡 悉 ,下 列 人 士 將 於 緊 隨[編 纂]完 成 後(假 設[編 纂]未 獲 行 使)於 股 份 或 相 關 股 份 中 擁 有 須 根 據 證 券 及 期 貨 條 例 第XV部 第 2 及 3 分 部 須 向 我 們 及 香 港 聯 交 所 披 露 的 權益或淡倉:
於本公司 總股本的 概約股權 百 分 比附註1
[編 纂]% [編 纂]% [編 纂]%
企业信用报告_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础版企业信用报告
目录
一、企业背景 .........................................................................................................................................................5 1.1 工商信息 ......................................................................................................................................................5 1.2 分支机构 ......................................................................................................................................................5 1.3 变更记录 ......................................................................................................................................................8 1.4 主要人员 ....................................................................................................................................................13 1.5 联系方式 ....................................................................................................................................................14
002241歌尔股份: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0日召开,作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独立意见
本次筹划控股子公司歌尔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微电子”)分拆上市事项,有利于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提升公司和微电子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事宜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待上市方案初步确定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审议分拆上市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启动对控股子公司歌尔微电子分拆上市事项的前期筹备工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签字页)独立董事:
夏善红王田苗
王琨。
四维图新: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李志光) 2010-12-30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声明人李志光,作为北京四维图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简历
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简历1、陈明森,男, 194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1月至2004年3月任福建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2004年4月至2005年5月任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管理研究所所长、教授;2005年5月至今任福建省委党校产业与企业发展研究所院长、教授;2000年至今任福建省人民政府顾问;1997年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奖项;现为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明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陈明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2、陈培堃,男,194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09年1月至2015年3月任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现任厦门市总会计师协会会长,兼任厦门市会计学会副会长、厦门市内部审计协会副会长、厦门市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学会副会长、厦门市会计行业协会副会长;2012年5月起至今任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4月起任厦门麦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培堃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陈培堃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3、江平开,男,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江平开先生1998年至2002年任上海交通大学副教授,2002年8月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学教授,2002年曾获得上海市政府颁发的上海市科技技术进步奖。
歌尔股份: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更新后)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公告编号:2019-079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更新后)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在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孵化器大厦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
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徐小凤女士、冯建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徐小凤女士、冯建亮先生简历见附件),将与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附: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徐小凤女士:现任公司监事,毕业于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电气技术专业。
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士。
2001年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品质部、企业发展部和运营部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员工服务中心负责人。
徐小凤女士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
徐小凤女士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宏创控股: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孙楠)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声明人孙楠,作为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否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否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002241歌尔股份: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拟于2020年10月22日召开,作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审查意见
公司本次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聚焦核心业务。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交易对方资金来源为其自有的合法资金,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我们同意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独立董事:
夏善红王田苗
王琨
二○二〇年十月二十日。
XX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补选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的独立意见
XX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补选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XX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作为XX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X届董事会第X次会议审议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董事候选人XX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截止目前,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以下页无正文,为公司20X3年第X届董事会第X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XX
20X3年X月X日。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互相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声学 公告编号:2009-031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互相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公司2009年09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互相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1、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8月30日,住所地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555号,法定代表人为逄奉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3,977,948元、主营业务为化纤用浆粕生产;生产产品销售;粘胶纤维、空心砖的生产、销售;备案进出口业务;餐饮、客房服务(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本公司与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2、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产权及控制关系3、截至2008年12月31日,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59.11亿元,净资产12.36亿元,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1.79亿元(以上数据经大信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截至2009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59.47亿元,净资产12.59亿元,2009年1-6月份实现净利润2,352.08万元,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9.63%,合并报表口径为76.00%(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拟签订《互保协议》的主要内容1、本公司拟与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约定与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互相就对方向银行的借款提供担保,互保限额为人民币壹亿元(含外币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金额)。
本公司与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在互保金额范围内,一方可直接请对方出具担保书。
2、《互保协议》自本公司与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方”)共同签署后生效,有效期一年,经双方书面同意可进行续展。
但双方基于本协议而产生的担保责任期限应当依据双方各自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确定,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002622融钰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经过认真调研和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共青城德伦医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欢乐世纪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的广州德伦医疗投资有限公司67.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的有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本次交易方案能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三、截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标的资产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支付现金购买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值为基础,经交易当事方协商确定。
根据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标的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以及本次交易预估作价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达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四、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要求及条件。
山西银保监局关于李晓东任职资格的批复
山西银保监局关于李晓东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5.17
•【字号】晋银保监复〔2021〕108号
•【施行日期】2021.05.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山西银保监局关于李晓东任职资格的批复
晋银保监复〔2021〕108号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李晓东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山焦财务字〔2021〕31号)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李晓东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董事长任职资格。
聘任文件应及时抄报我局。
二、拟任人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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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晓东,作为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
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李晓东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
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晓东
日 期:2010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