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27170548刑法知识框架图--详细版--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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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框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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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知识点结构图罪刑法定含义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内容平等适用原则刑法基本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刑法空间效力属地管辖属人管辖1、刑法概说刑法适用范围保护管辖普遍管辖刑法时间效力生效与失效时间刑法溯及力危害行为作为犯罪客观方面不作为犯成立条件不作为犯作为义务来源不作为不作为犯“作为义务”的判断不作为的理论分类实行行为与非实行行为危害结果因果关系因果关系的内涵因果关系的具体判断2、犯罪构成犯罪对象犯罪对象的内涵与类型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犯罪客体内涵刑事责任能力基本分类犯罪主体自然人主体生理醉酒责任界定刑事责任年龄年龄的规定及计算相对刑事责任年龄承担刑事责任范围未成年犯处罚原则刑法中的身份犯主体要件行为要件单位犯罪主体成立要件主观要件法定性要件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的情形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处罚原则具体形式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时间条件正当防卫主观条件对象条件3、犯罪的排除事由限度条件特殊防卫防卫对象特殊严重的暴力犯罪正在进行防卫设置起因条件紧急避险主观条件限制条件限制条件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异同避险过当的处罚原则正当业务行为其他犯罪排除事由被害人承诺自救行为、义务冲突犯罪既遂犯罪既遂的认定标准(结果说、目的说、构成要件说,我国通说采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结果犯犯罪既遂的类型行为犯危险犯举动犯既遂犯的处罚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犯罪预备犯罪预备的行为类型准备工具制造条件预备犯的处罚原则犯罪未遂的概念和特征犯罪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4、故意犯罪的行态犯罪未遂的类型的未遂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对“着手”的理解未遂犯的处罚原则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区别犯罪中止的概念和特征犯罪中止消极中止的特征中止的时间性中止的自动性中止的彻底性积极中止的特征(除消极中止三个特征之外,还应具备有效性特征)中止犯的处罚原则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共同犯罪的犯罪构成主体条件主观条件1客观条件共同犯罪的认定中的特殊问题—间接正犯25、共同犯罪任意共犯与必要共犯(重点掌握必要共犯,理论上通共同犯罪的形式常认为,必要共犯包括对向犯、聚众共犯和集团共犯)事前有通谋的共犯与事前无通谋的共犯简单共犯与复杂共犯一般共犯与有组织的共犯1共同犯罪主观条件是必须具有共同犯罪故意,共同故意包括:(1)各共犯人均有相同的犯罪故意;(2)各共犯人之间具有意思联络。

刑法学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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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结构图刑法的基本概念和解释罪刑法定原则刑法概论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刑法的适用范围罪刑相适应原则客观要件:行为主体,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因果关系客观阻却事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被害人承诺主观要件:犯罪故意,犯罪过失,事实认识错误犯罪构成主观阻却事由:责任年龄,责任能力,违法性认识可能性,期待可能性总论犯罪论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犯罪预备、未遂、中止“修正”的犯罪构成共犯形态实质的一罪:继续犯、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罪数论法定的一罪:结合犯、集合犯处断的一罪:连续犯、吸收犯、牵连犯刑种:主刑、附加刑量刑情节:累犯、自首、立功刑罚论量刑制度:从轻、减轻、从重、数罪并罚、缓刑刑罚执行制度:减刑、假释刑罚消灭制度:时效、赦免各论:一、侵犯个人法益:第四章、人身犯罪,第五章、财产犯罪二、侵犯社会法益: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第三章、破坏经济秩序犯罪,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犯罪三、侵犯国家法益:(一)侵害国家职能的犯罪:第八章、贪污贿赂犯罪,第九章、渎职犯罪(二)危害国家存立的犯罪: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专题一:刑法的解释解释效力: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刑法的解释:文理解释扩大解释(注意与类推解释的区分)解释方法缩小解释论理解释当然解释反对解释一、刑法解释的效力刑法解释按其效力分为三种: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

1、立法解释,是由立法机关所作的解释2、司法解释,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所作的解释。

3、学理解释又称非正式解释,是未经国家授权的国家机关、团体、个人对刑法所作的解释,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对于刑事司法活动和立法活动都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二、刑法的解释方法刑法解释方法分为两大类: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1、文理解释:是根据刑法用语的文义及其通过使用方式阐释刑法意义的解释方法。

文理解释的根据主要是词语的含义、语法、标点及标题2、论理解释:是指参酌刑法产生的原因、理由、沿革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照立法精神,阐明刑法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

刑法体系图(分则)--思维导图

刑法体系图(分则)--思维导图

刑法分则—基本构架—思维导图
刑法分则的基本体系架构
分则规定的四百多个犯罪按照所保护的法益来区分,可以从整体上分为侵害个人法益的犯罪和侵害超个人法益(又名整体法益)的犯罪。

侵害生命法益的犯罪(杀人)
侵害身体法益的犯罪(伤害)
专属于一身的个人法益侵害自由法益的犯罪(强奸、非法拘禁等强
制型犯罪)
侵害名誉法益的犯罪(侮辱、诽谤)
非专属于一身的个人法益侵犯财产权法益的犯罪
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危害经济秩序的犯罪
妨害公共秩序的犯罪
整体法益妨害司法的犯罪
妨害国家工作人员廉洁性的犯罪
妨害国家公务公正执行的犯罪
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
妨害军人正常执行职务的犯罪。

刑法-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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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思维导图【思维导图】【解析】1.刑法概述:刑法指研究犯罪和刑罚的法律,简单说是给犯罪分子定什么罪和量什么刑。

2.刑法的概述中第一个考点是刑法的基本原则。

考法:有两种考法。

(1)第一种简单粗暴式,问下列哪些属于/不属于刑法基本原则的是,大家记住三个,罪刑法定、平等适用、罪责刑相适应,这部分有个常见的干扰项需要注意,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个是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而不是刑法的基本原则。

(2)第二种考法是题干中给出一种情形,问违反/符合下列刑法的哪项原则,简单说要求能够对上号,这就要求能够把握每种原则的具体含义掌握清楚,下面分别给大家讲解。

3.基本原则:(1)罪刑法定原则:经典表述为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即只要法律没有明文写出,就不能定罪、不能量刑。

比如现在没有流氓罪,张三到处调戏妇女,也不可以以流氓罪给张三判刑,因为现在已经没有流氓罪的说法,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不能定罪、不能量刑,即称为罪刑法定。

(2)平等适用刑法原则:也叫做刑法面前人人平等。

任何人在适用刑法时都是平等的,不因你的财富、你的职位、你的工作等等,什么都不用管,任何人都是平等的。

(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有时也表述为罪刑相适应或罪刑相当。

对罪责刑的意思进行拆解理解,“罪”指罪行;“责”指责任;“刑”指刑罚,即罪行、责任和刑罚要相适应,符合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罪刑相称的量刑要求。

(4)表述: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通常哪个法定刑更重?原因:故意犯罪比过失犯罪的法定刑更重,因为故意相对于过失而言,其主观恶性更强、对社会危害性更大,罪行更严重,因此需要承担更重的法定刑。

4.适用范围:指刑法在什么空间、什么时间具有适用的效力,即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

(1)空间效力:即我国刑法对哪些犯罪行为有管辖权,共有下列四种原则,即属地管辖权、属人管辖权、保护管辖权和普遍管辖权。

①属地管辖权:即主权,指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通常适用我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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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基础论刑法的渊源: 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刑法的分类: 广义刑法和狭义刑法、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 刑法的特征:刑法的机能:行为规制、法益保护、人权(自由)保障解释的必要性:刑法的解释:效力上分: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解释的分类:方法上分:文理解释;论理解释(扩大、缩小、当然)基本内涵思想基础 成文法主义形式侧面: 禁止事后法、禁止不利于被告的类推解释罪刑法定原则 内容: 禁止绝对不定期刑明确性原则实质侧面: 禁止处罚不当罚行为禁止不均衡、残虐的刑法平等认定(定罪)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平等裁量(量刑)平等执行(执行)罪行相适应原则:罪质、犯罪情节、犯罪人的人生危险性属地原则刑法的空间效力: 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原则刑法的时间效力(溯及力):从旧兼从轻刑 法 概 述注:形式侧面限制司法权,实质侧面限制立法权刑法 基 本 原 则效 力 范 围刑 法基 础 论犯罪论犯罪的概念犯罪的本质:侵犯法益自然犯与法定犯犯罪的分类:身份犯与非身份犯亲告罪与非亲告罪隔隙犯与非隔隙犯犯罪构成概念:客观要件:表明行为对法益的侵犯性(违法性)犯罪构成要件:即犯罪的组成部分主观要件:表明行为的非难可能性(有责性)犯罪构成要件要素:即组成犯罪构成要件的要素(如主体、行为、结果、故意、过失等)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年龄(14、16、18)自然人精神障碍(醉酒行为)行为主体特殊身份单位(法律有规定、双罚制)基本特征:有体、有意、有害行为基本类型:作为与不作为(重点掌握不作为)行为的时间地点方法(了解)概念:法益的主体或物质表现行为对象意义:区分罪与非罪、此罪彼罪以及影响量刑结果:(了解概念,意义):概念;基本主张(限定条件说)因果关系认定因果关系断绝常考类型:二重因果关系重叠因果关系因果关系的中断结果无价值:将行为对法益的侵害作为判定违法与否的标准,认为违法性的根据在于行为对法益的侵害或者威胁的结果,即结果恶才是违法性的根据。

刑法学知识框架图

刑法学知识框架图

刑法学知识框架图刑法学知识框架图刑法论:刑法概说,刑法的解释,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效力1. 客观要件:行为主体,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因果关系2. 客观阻却事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被害人承诺3. 主观要件:犯罪故意,犯罪过失,无罪过事件,事实认识错误4. 主观阻却事由:责任年龄,责任能力,违法性认识可能总论犯罪论性,期待可能性5. 犯罪形态: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既遂6. 共同犯罪:成立条件(共同行为、共同故意),理论分类(正犯、共犯),法定分类(主犯、从犯、胁从犯),特殊问题(共犯与身份、共犯与认识错误、共犯与犯罪形态)7. 罪数:实质一罪,法定一罪,处断一罪,数罪1.刑罚的体系:主刑,附加刑刑罚论2.刑罚的裁量:量刑情节,累犯,自首,立功,数罪并罚,缓刑3.刑罚的执行和消灭:减刑,假释,时效,赦免人身犯罪(生命、身体、自由、名誉、民主权利、婚姻家庭权利)侵犯个人法益夺取型: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交付刑: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财产犯罪侵占型: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用型: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毁弃刑: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分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侵犯社会法益破坏经济秩序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犯罪贪污贿赂犯罪侵害国家职能的犯罪渎职犯罪侵犯国家法益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国家存立的犯罪危害国防利益罪军人违反职责罪二、刑法的解释刑法学主要是对刑法条文的解释学。

因此,刑法的解释历来是司法考试重点。

(一)解释的效力1、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解释。

【备注1】刑法修正案属于立法,不是立法解释,它是刑法典本身的内容。

【备注2】刑法典中的解释性规定不属于立法解释。

例如:刑法第93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这不属于立法解释,而是刑法典的内容。

2、司法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所作的解释。

3、学理解释:学术机构或学者个人的解释。

【效力等级】立法解释 > 司法解释 > 学理解释(二)解释的态度1、就解释的灵活性而言,应坚持严格解释和灵活解释相结合。

刑法分论知识框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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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取型: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 交付型:诈骗罪,敲诈勒索罪 侵占型:侵占罪,职务侵占罪 挪用型: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 毁弃型: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 危害国家安全罪 危害国防利益罪 军人违反职责罪 侵犯社会法益 侵犯个人法益
人身犯罪(生命,身体,自由,名誉,民主权利,婚姻家庭权利)
分论 财产犯罪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破坏经济秩序犯罪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贪污贿赂犯罪 渎职犯罪
侵犯国家法益
侵害国家职能的犯罪 危害国家存立的犯罪。

大纲知识结构图

大纲知识结构图

第一章导论刑法的定义、形式、特征刑法的概念刑法的目的和任务刑法的体系和解释、刑法与刑法学的意义罪行法定原则刑法概述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适用平等原则罪责刑适应原则概念和种类概念刑法的效力范围空间效力学理依据规定生效时间时间效力失效时间溯及力关于时间效力的规定第二章犯罪的概念犯罪定义概述犯罪的定义我国刑法第13条犯罪定义我国刑法第13条关于犯罪定义的意义犯罪的概念社会危害性犯罪的特征刑事违法性应受刑法惩罚性第三章犯罪构成犯罪构成的概念犯罪构成的概述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犯罪构成的分类概念、内容、意义及在刑法条文中的体现犯罪客体种类与犯罪对象的关系作为纯正不作为犯危害行为不作为不纯正不作为犯广义的危害结果犯罪客观方面危害结果犯狭义的危害结果罪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构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成自然人犯罪主体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特殊身份犯罪主体概念、要件单位犯罪主体处罚故意直接故意罪过间接故意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主观方面过于自信的过失意外事件犯罪的目的与动机刑法上的认识错误第四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定义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概述特征表现形式概念、标准犯罪既遂形态:结果犯、危险犯、行为犯的定义及其特征处罚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犯罪预备的概念与特征犯罪预备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别预备犯的刑事责任犯罪未遂的概念和特征犯罪未遂犯罪未遂的类型未遂犯的刑事责任犯罪中止的概念和特征犯罪中止犯罪中止的分类中止犯的刑事责任第五章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概述共同犯罪的构成特征共同犯罪的认定任意的共犯与必要的共犯一般共同犯罪与特殊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形式事前通谋的共犯与事前无通谋的共犯简单共犯与复杂共犯共同犯罪主犯及其刑事责任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从犯及其刑事责任其刑事责任胁从犯及其刑事责任教唆犯及其刑事责任共同犯罪与犯罪的停止形态第六章一罪与数罪概念一罪与数罪概述判断标准法条竞合关系与法条竞合犯的关系概念及种类一罪与数罪继续犯实质的一罪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连续犯处断的一罪牵连犯吸收犯第七章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正当防卫的概念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条件特别防卫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紧急避险的概念紧急避险紧急避险的条件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异同避险过当及其刑事责任第八章刑罚的概念和种类刑罚的概念刑罚的概念刑罚的特征刑罚的概念和目的刑罚与其他法律制裁方法的区别刑罚目的的概念刑罚的目的刑罚目的的功能刑罚的概念和种类刑罚的种类------主刑、附加刑刑罚的体系和种类刑罚的体系特点第九章量刑量刑的概念及其功能、特征量刑的概念和原则以犯罪事实为依据量刑的原则以刑事法律为准绳量刑量刑情节的概念量刑情节的特征量刑的法定情节量刑情节量刑情节的种类量刑的酌定情节量刑情节的适用累犯自首量刑制度立功数罪并罚一般缓刑缓刑战时缓刑第十章刑罚执行制度减刑的概念和作用减刑的概述减刑和改判的区别减刑和减轻处罚的区别减刑对象条件减刑的条件实质条件刑罚执行制度限制条件减刑后的刑期计算减刑的程序对象条件假释的概念实质条件假释的条件限制条件假释的考验期及其考察假释假释的法律后果假释的程序第十一章刑罚的消灭制度刑罚消灭的概念刑罚消灭概述刑法消灭的法定范围时效的概念刑罚的消灭制度时效的概念和意义追诉时效与行刑时效时效追诉期限时效的意义追诉期限的规定追诉期限的计算追诉期限起算的规定时效中断的概念及其计算方法时效延长的概念及其计算方法赦免的概念大赦与特赦的区别赦免我国的特赦制度第十二章刑法各论概述刑法各论的研究对象刑法各论的研究对象和体系刑法各论的体系内容刑法各论概述刑法分则条文的基本结构罪状的概念罪名与罪状的关系罪名、罪状、法定刑法定刑的概念法定刑的分类法定刑在我国刑法中的规定方式宣告死刑的概念以及与法定刑的关系第十三章危害国家安全罪概念危害国家安全罪概述共同特征:客体是国家安全危害国家安全罪背叛国家的概念、构成及认定煽动分裂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的概念、构成及认定要求掌握的罪名武装叛乱、暴乱罪的概念、构成及认定间谍罪的概念、构成及认定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概念、构成及认定第十四章危害公共安全罪概念客体:社会的公共安全客观方面: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构成特征主体: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故意、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公用工具、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表现形式实施恐怖、危险活动危害公共安全罪违反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管理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造成重大事故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概念要求掌握的12种罪名构成特征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第十五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概念客体构成特征客观方面概述主体主观方面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走私罪妨碍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表现形式金融诈骗罪危害税收征管罪侵害知识产权罪扰乱市场秩序罪概念本章要求掌握的29种犯罪构成特征法定刑认定第十六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概述构成特征概念本章要求掌握的18种犯罪构成特征认定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生命、健康的犯罪侵犯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犯罪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侵犯名誉、人格的犯罪表现形式侵犯民主权利的犯罪妨害婚姻家庭权利的犯罪侵犯财产罪的概念概述客体侵犯财产罪的构成特征客体方面主体主观方面侵犯财产罪概念本章要求掌握的9种犯罪构成特征认定暴力、胁迫型财产犯罪(抢劫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敲诈勒索罪)表现形式窃取、骗取型财产犯罪(盗窃罪、诈骗罪)侵占、挪用型财产犯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毁坏、破坏型财产犯罪(故意毁坏财务罪、破坏生产经营罪)第十八章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概念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概念概述客体客观方面构成特征主体主观方面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概念本章要求掌握的22种犯罪构成特征认定贪污贿赂罪的概念概述贪污贿赂罪的构成特征概念贪污贿赂罪本章要求掌握的5种犯罪构成特征认定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表现形式私分国有资产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受贿罪隐瞒境外存款罪单位行贿罪贿赂犯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第二十章渎职罪渎职罪的概念概念主体主观方面渎职罪渎职罪的构成特征客体客观方面概念本章要求掌握的8种犯罪构成特征认定滥用职权罪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表现形式徇私枉法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司法工作人员的渎职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定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第一章导论制定法民法的起源习惯民法的概念和特征民法的概述我国民事立法的现状民法的解释民法的渊源民法的适用财产关系民法的调整对象导论人身关系公民、法人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平等原则(法律地位平等原则)自愿原则(民自治原则)等价有偿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关系的概述分类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内容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概念民事权利类型保护概念民事法律事实事件分类行为第三章公民(自然人)公民的概念和本质公民与自然人的区别概念和法律特征民事权利能力公民(自然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种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宣告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的设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监护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条件和程序宣告失踪法律后果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条件和程序宣告死亡撤消概念和法律调节个体共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财产责任个人合伙的法律特征个人合伙个人合伙的责任承担个人合伙的成立个人合伙的类型个人合伙的变更第四章法人与其他组织法人的概念和分类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的权利能力)法人的民事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的行为能力比较)民事责任能力成立的原则法人与其他组织法人的成立成立的条件人格的变更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法人的变更组织形态的变更宗旨的变更终止的原因法人的终止概念和特征终止的清算其他组织类型第五章民事法律行为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行为概述民事法律行为和民事行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主民事法律行为和从民事法律行为有因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因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明示形式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默示形式行为人合格意思表示真实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内容合法和不违背公序良俗行为形式合法法律特点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分类概念、特点、认定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消的民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被确定无效或被撤消的后果第六章代理代理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代理所适用之当事人的范围代理的适用范围代理所适用之事务的范围代理法定代理、委任代理、指定代理代理的种类本代理和再代理显明代理和隐明代理概念代理权的行使产生行使规则无权代理的形式无权代理无权代理的效力委托代理的终止法定代理的终止代理关系的终止指定代理的终止第七章时效与期间时效的概念取得时效(与诉讼时效的概念和区别)时效概述时效的种类除斥期间消灭时效普通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种类特殊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终止诉讼时效的中断期间的计算诉讼时效的延长期间期间的种类期间的计算第八章物权概述概念和特征平等保护原则物权的基本原则物权法定原则物权概述公示、公信原则物权的变动不动产物权动产物权确认物权返还原物物权的保护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损害赔偿第九章所有权概念: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的概述特点:全面性、整体性、排他性、弹力性、恒久性所有权的积极权能:占有权;收益权;处分权所有权的内容和限制所有权的消极权能所有权所有权的限制生产先占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添附拾得遗失物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发现埋藏物;善意取得所有权的继受取得:买卖、互易、赠予、继承、遗赠、征收所有权转移时间所有权的消灭第十章共有概念共有概述特征概念共有按份共有权利和义务概念共同共有权利和义务第十一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念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特征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所有权内容共有权成员权第十二章相邻关系相邻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相邻关系相邻土地通行或占用关系相邻用水、排水关系几种主要的相邻关系相邻建筑物利用关系相邻不可量物侵害防免关系第十三章用益物权概念用益物权概述特征种类概念、特征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内容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设权第十四章担保权概念担保物权概述特征种类抵押权的概念担保权抵押权的法律特征抵押权的设定抵押权抵押权的效力抵押权的实现最高额抵押抵押权的消灭质权的概念和种类质权动产质权树立质权留置权的概念留置权留置权的成立要件内容第十五章占有概念占有类型保护第十六章债权概述债的概念合同之债和非合同之债;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债的种类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主债和从债债权概述债的发生: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音管理;其他原因债的变更:债的内容变更;债的主体变更债的消灭:债的履行;债的解除;债的抵消;债的提寸;债的免除;债的混同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的概念;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不当得利之债的效力无因管理:概念;构成要件;效力第十七章合同合同的概念: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的特征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为自己利益订立的合同和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合同的种类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合同主合同和从合同要约与承诺合同的订立合同订立的特殊法律要求合同成立的条件、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缔约过失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所订立的合同的效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订立的合同的效力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所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概述、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合同之债的保全合同的变更:主体的变更、内容的变更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的解除:法定解除,待定解除合同担保概述合同的担保保证(保证的设定;保证的方式;保证的效力)定金(定金的概念和特征;定金的种类;定金的效力)转移财产权的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完成工作交付成果的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几种主要的合同提供劳务的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技术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第十八章人身权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生命权,名誉权身体权,隐私权人格权健康权,荣誉权人身权姓名权,信用权肖像权,信用权配偶权身份权亲属权第十九章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种类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的特点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知识产权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的内容;邻接权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专利权的客体专利权的客体授予专利权的实体条件、授予专利权的程序条件专利权的期限、无效与终止;专利权的内容、专利权的保护商标权:商标注册、商标权的内容、商标权的争议、无效与终止;商标权的保护第二十章婚姻家庭与继承婚姻家庭概念婚姻家庭法婚姻家庭法概述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亲属婚姻的成立婚姻的成立、效力和终止婚姻的效力婚姻的终止父母和子女其他家庭成员间的关系兄弟姐妹祖孙婚姻家庭与继承继承法的概述:法定继承的概念,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概述遗嘱继承遗嘱的有效条件遗嘱的撤消、变更和执行遗赠、遗赠的抚养协议继承的开始遗产的处理遗产的分割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无心继承遗产的处理第二十一章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责任归责原则的概念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过错归责原则民事责任归责原则的种类无过错归责原则民事责任的分类公平责任归责原则承担民事责任的形式第一章绪论法学的定义法学的概念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体系法学产生的条件法学法学的产生与发展法学的历史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和发展绪论马克思主义法学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特征法理学的概念法理学的含义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作用法理学法理学的研究方法法理学的研究方法和意义研究法理学的意义第二章法的本质与特征汉语中“法”与“法律”的词义哲理意义法、法律的含义西语中“法”与“法律”的词义实在法法法学上的当代中国法与法律的使用本神意论质非马克思主义法学理性论制度上与规范论……特法的本质法律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征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律本质的学说法律所体现的意志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法律所体现的意志也受经济以外的因素的影响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具有规范性法的基本特征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普遍性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第三章法的起源与演进法的起源的经济因素法的起源的原因法的起源的政治因素法的起源法由个别调整逐步发展为规范性调整法的起源的一般规律法由习惯到习惯法再到制定法法由与道德、宗教等混为一体到相对独立古代法法的起源与演进资本主义法的产生与本质法系的概念资本主义法英美法系(不包括苏格兰)法的演进两大法系的区别社会主义法的产生与发展(共有四点,注意简答)第四章法的作用法的作用的含义法的作用的概念法的作用的实质法的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的关系指引作用法的规范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法的作用强制作用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法的社会作用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当代中国法在建构和谐当代中国法在建构和谐社会中的地位社会中的作用当代中国法在建构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法调整的对象是人的行为,法律调整的范围是有限的法的特性,如概括性、稳定性等与社会生活的具体性、复杂性之间寸在着矛盾法的作用的局限性法的制定和实施受人的因素的影响法的实施受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第五章法的制定法律制定的含义概念法律制定的特征法的制定的概念立法权的概念立法权与立法体制立法体制的概念我国现在的立法体制是一元两极多层次的立法体制合宪性与法制统一原则:法律制定的依据、权限、程序等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法律制定必须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法的制定法律制定的原则科学性原则总结鉴定与科学预见相结合法律制定必须从最大多数的人的根本利益出发民主性原则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具有民主性法律制定程序的概念法律案的提出法律制定的程序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的表决法律的公布法律效力的概念我国法律对人的效力遵循以属地主义为主、以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为补充的原则我国法律对中国人的效力法律对人的效力法律效力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效力概念效力法律的空间效力域内效力域外效力法律的时间效力第六章法律体系法律体系的概念法律体系与法律部门概念法律部门划分标准划分原则法律体系宪法行政法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民商法经济法……第七章法律要素定义概念特点授权性规则与义务性规则种类强行性规则与任意性规则法律规则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与准用性规则假定条件法律要素结构行为模式法律后果定义概念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区别法律原则政策性原则与公理性原则种类基本原则与具体原则实体性原则与程序性原则定义法律概念种类第八章法律渊源与法律分类定义制定法正式渊源习惯法判例法国际条约法律渊源分类正义标准非正式渊源理性原则公共政策法律渊源与分类习惯学说一般分类法律分类公法与私法特殊分类普通法与衡平法联邦法与联邦成员法第九章法律实施概念法律实施分类意义法律实施与法律实施状况的评价(8点)法律实现概念法律实现意义影响法律实现的因素概念执法依法行政原则原则讲求效率原则法律实施定义概念特点司法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原则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刑事诉讼法知识结构图

刑事诉讼法知识结构图

刑诉法结构图公诉普通程序特殊程序起诉自诉一、复核和核准程序一、立案:所有专门机关 1、死刑2、刑法No.63上诉二、侦查:除法院外法定刑以下量刑 1、最高法同:1.主体 3、最高法解释 2、逐级二审抗诉 2.理由特殊情况的假释抗诉 3.效力公诉诉再审抗诉异:1.对象二、审判监督程序2.权限.No.181.185.205. 自诉3.受诉法院普通程序4.期限一审简易程序申诉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程序二审反诉:自诉案件(两类)五、执行:3个主体撤诉检察院监督管辖立案管辖审判管辖:一审法院公安:法律另有规定以外的,所有的级考点:1、涉税案;最高法院别2、伪证罪;管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辖4、刑法No.163,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高级法院5、刑法No.164,对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6、银行或金融机构人员受贿案,刑法No.184;国安:危害国家安全罪 1、危害国家安全案;检: 1、刑法分则第八章以及按第八章定罪处罚的,12个;中级法院 2、可能判无期徒刑以上的;2、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34个; No.203、外国人犯罪的;3、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②利用职权实施的;③7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4、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②利用职权实施的;③其他;基层法院 1 2 3 4④重大犯罪案件;⑤经省级以上检察院决定;法: 1、告诉才处理的,4个;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8个;犯罪地被告人最初受主要犯3、公诉转自诉:居住地理地罪地①有证据;②有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③达到犯罪标准;④侵犯被害人人身或财产权利; No.24 No.25辩护开始时间辩护方式辩护人的权利自始至终: 1、自行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No.36①与在押人会见与通信;辩护人: ②查阅、摘抄、复制;公诉案件自移送审查起诉 2、委托辩护: ⑴律师;A 审查起诉阶段: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自诉案件随时 (No.32) ⑵人民团体或所在单位推荐的人;B 审判阶段:指控犯罪事实的材料;No.33 ⑶监护人,亲友; ③No.37调查取证(只限辩护律师);审判阶段:至迟在开庭10日前 3、指定辩护:律师 ⑴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No.151(刑事法律援助) 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可以指定; No.34⑵盲、聋、哑或未成年人(开庭审理时不满18岁)而未委托辩护人的,应当指定;⑶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指定;⑷限制行为能力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指定;⑴No.39被告人拒绝辩护人,无理由限制(注意立法解释)拒绝辩护: ⑵律师法No.29,律师拒绝委托人的理由;①委托事项违法;②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③隐瞒事实;强制措施羁押拘传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 拘留 逮捕1、期限。

刑法体系图(总则)思维导图

刑法体系图(总则)思维导图
一日折抵两日
一日折抵一日
一日折抵一日
不折抵
是否适用假释制度




最低实际执行刑期
不少于1/2
不少于1/2
不少于1/2
不少于10年
说明:适用假释制度的不包括不得假释的情形。
防卫挑拨、互相侵害、偶然防卫、“黑吃黑”时,由于双方都不具有正当防卫的意图,因此都不属于正当防卫。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都成立犯罪,如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等。
(4)对象条件: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
对不法侵害者的打击通常是针对其人身权的,但当不法侵害人使用自己的财产作为犯罪工具或者手段时,如果能够通过毁损其财产达到制止不法侵害的目的,也可以针对其财产进行正当防卫。
无特殊身份者可构成共犯
各自利用职务便利:按主犯身份
定罪
单位犯罪的构成要件
单位犯罪主体 单位实施,但不构成单位犯罪的情形
单位犯罪的处罚:既有单罚,也有双罚。但单罚时只罚个人
表1 管辖原则比较
名称
适用对象
★难点突破
属地管辖原则
(1)在中国境内犯罪
and(2)任何人
注意: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人除外、港澳台地区除外。
(1)犯罪的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境内,就视为在我国境内;
(2)飞机、船舶无论在哪里,均视为在我国境内。
属人管辖原则
(1)在中国境外犯罪
And(2)中国人
必须是在中国境外犯罪
保护管辖原则
(1)在中国境外犯罪
And(2)外国人
And(3)对中国国家或公民犯罪
还必须(1)依据犯罪地法律和我国法律均构成犯罪;(2)法定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误以为第三者是不法侵害人而进行防卫的,按假想防卫处理;如果故意针对第三者进行所谓“防卫”,就应按故意犯罪处理。

刑法知识结构图

刑法知识结构图

#
犯罪的一般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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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 犯罪客观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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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特定性
基本特征 危害行为
有意性
" 有害性
刑事违法性 $
作为!不当为而为之 基本形态 犯 不作为!当为而不为 $ 罪 危害结果可以是实际损害或现实危险状态 客 # 观 危害结果产生的原因只能是危害行为 方 危害结果 " " 具有客观性 面 的 具有法定性 $ 要 因果关系的客观性 件
# 单方故意与单方过失行为
故意内容不同 认定)( 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形 " 同时犯 超出共同故意范围 事前未通谋 $ 任意的共同犯罪与必要的共同犯罪 # 事前有通谋的共同犯罪与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共 类型 " 简单共同犯罪与复杂共同犯罪 同 犯" 一般共同犯罪与特殊共同犯罪 $ 罪 概念 # #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主犯 种类 " 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刑事责任 $ 概念 # 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种类和刑事责任 从犯 种类 " " 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刑事责任 $ 概念 胁从犯 刑事责任 概念 教唆犯 刑事责任 $ $
刑事责任的终结 刑事责任的消灭 $
"
未实际承担
实际承担
第十四章 ! 刑罚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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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念
# 矫正功能
功能 安抚功能 " 刑 威慑功能 罚" 教育功能 $
惩罚功能
# 目的 一般预防!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使社会上那些不稳定#有可能犯罪的人不敢犯罪 " 对群众进行具体而生动的法制教育 $ $
特殊预防!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使他们不再犯罪

刑法思维导图 打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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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身份属于违法构成要件要素
作为客观构成要件要素的特殊身份, 只针对该犯罪的实行犯(正犯)
构成身份(定罪身份)
内容
不真正身份犯 加减身份(量刑身份)
报复陷害罪,包屁、 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渎职犯罪
国家工作人员
自然人的特定身份
放纵走私罪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海关工作人员 税务工作人员
构成身份常见情形
国内犯
属人管辖
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无条件追究 中国公民国外犯罪
其他人最高刑3年以下,可不追究 保护管辖
国外犯
侵犯我国或公民利益
外国人危害中国及公民犯罪
最低刑3年以上 条件
刑法的溯及力
犯罪地法律认为是犯罪
从旧兼从轻原则 原则
空间效力 时间效力
刑法适用范围
即法益侵犯性 社会危害性
刑事违法性
应受刑罚处罚性
违法性 法益侵犯性
主体、行为、结果
违法阻却事由 (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违法构成要件
故意、过失、目的、动机
责任阻却事由 (责任能力、认识错误、期待可能性)
责任要件
典型的犯罪构成
预备
未遂 中止
未完成形态 共犯形态
特别的犯罪构成
继续犯 法条竞合
单纯一罪
连续犯
集合犯 事后不可罚
概括一罪
罪数论
想象竞合犯
结合犯 吸收犯
定刑一罪
牵连犯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查禁犯罪国家工作人员
诬告陷害罪,非法拘禁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司法工作人员
加减身份情形
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单位

刑法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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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犯和首要分子的关系】★交叉而非包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都 是主犯,但是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未必都是主犯。
主犯刑事责任: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
部罪行处罚。其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
*
部犯罪处罚。
致从远法犯律及社刑工队事责任
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一)从犯概念: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二)从犯的刑事责任: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 罚。 胁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一)【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 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胁从犯刑事责任: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 罚或者免除处罚。
*
共致远同法犯律罪社工与队停止形态
由于客观停止
由于主观停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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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远法律社工队
法益说、行为说、意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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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断原则不并罚
致继远法续律犯社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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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想远法象律竞社合工队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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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结远法果律加社重工队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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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断原则不并罚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致结远法合律犯社工(队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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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致远合法律犯社工队
口诀:基本修形态,标准派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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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客体的概念 犯罪客体是犯罪活动侵害的、为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利益。
二、犯罪客体的种类(考点:选择或简答论述)☆ 1.一般客体:一切犯罪所共同侵害的社会利益,即社会主义社会利益的 总体。 2.同类客体:某一类犯罪共同侵害的社会利益。 3. 直接客体:某一犯罪所直接侵害的某种特定的社会利益;
*
致远法律社工队

刑法总则知识体系结构图

刑法总则知识体系结构图

刑法总则知识体系结构图概述刑法总则是指刑法基础性条文,统领和规范刑法的基本原则、基本规定和基本制度的共同规范。

刑法总则是刑法中最基础和最重要的部分。

刑法总则知识体系结构图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并记忆刑法总则的重要内容。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刑法总则知识体系结构图。

刑法总则知识体系结构图的内容刑法总则知识体系结构图主要涵盖了刑法总则的各个方面和要素,包括以下重要内容:•刑法总则的基本原则•刑法总则的基本规定•刑法总则的基本制度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三个方面的内容。

刑法总则的基本原则刑法总则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法无规定不足以明罪•无罪推定•法定罪与法定刑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人身自由权与罪犯基本权利保障原则•刑事诉讼中的公正性原则以及证据规则原则刑法总则的基本规定刑法总则的基本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刑法适用的对象•罪名的规定以及罪名构成要件•刑法中的故意与过失区分原则•刑法中的情节从重、从轻和情节减轻原则•刑法中的共犯部分刑法总则的基本制度刑法总则的基本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刑罚的种类以及刑罚适用的原则•刑法中的缓刑、假释和暂时出所等人身自由的有关制度•刑法中的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免除和刑事责任限制制度•社区矫正制度以及刑罚后帮教改造制度•刑法中的赔偿制度以及法律上的行为受害人权利保障制度刑法总则知识体系结构图可以帮助理解和记忆刑法总则的各项重要内容。

掌握刑法总则中的基本原则、基本规定和基本制度是理解刑法的关键,也是进行刑法工作的基础。

本文所提供的刑法总则知识体系结构图可以供刑法爱好者、大学生以及法律从业者参考和学习。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理思维导图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理思维导图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 刑法的基本原则的概念与意义概念:贯穿全部刑法规范,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意义,并体现我国刑事法治基本精神的准则意义:促进我国刑事立法的发展完善,促进刑事司法文明进步,并更好地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与法治事业的顺利进行第二节 保障人权原则含义:保障人权是刑法的基础性要求,是当代刑法机能所蕴含的重要内容。

刑法对人权的保障,既包括对犯罪人人权的依法保障,更应当包括对被害人及广大守法公民人权的依法保障。

第三节 罪刑法定原则含义:什么是犯罪,有哪些犯罪,各种犯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有哪些刑种,各个刑种如何适用,以及各种具体罪的具体量刑幅度如何等,均由刑法加以规定发展历程罪刑法定最早的思想渊源一1215年的《大宪章》贝卡里亚的明确表述罪刑法定原则的法律体现一法国1789年《人权宣言》(宪法)和1810《法国刑法典》(刑事立法)历史演变:从绝对罪刑法定到相对罪刑法定绝对罪刑法定绝对禁止类推绝对禁止法官解释法律绝对禁止适用习惯法绝对禁止刑法溯及既往,从旧原则是解决刑法溯及力的唯一原则绝对禁止法外施刑和不定期刑。

相对罪刑法定原则(派生原则)形式方面刑法渊源:法律主义(强调一切犯罪刑罚只能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定罪依据上: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有罪类推,不禁止扩大解释,但要严格限制扩大解释刑法溯及力:禁止事后重法的溯及既往,采用从旧兼从轻原则刑法种类:允许采用相对不定期刑。

实质方面明确性禁止处罚不当罚行为禁止不均衡、残虐的刑罚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体现罪之法定和刑之法定取消类推定罪溯及力:从旧兼从轻个罪的罪与刑要明确、具体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体现:97《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罪刑法定原则的实现依据刑法正确定罪量刑合理进行司法解释正确领悟《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四节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是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的刑法基本原则之一,是指对任何人犯罪,不论犯罪人的家庭出身、社会地位、职业性质、财产状况、政治面貌、才能业绩等情况如何,一律平等地适用刑法,依法定罪、量刑和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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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基础论
刑法的渊源: 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
刑法的分类: 广义刑法和狭义刑法、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 刑法的特征:
刑法的机能:行为规制、法益保护、人权(自由)保障
解释的必要性:
刑法的解释:
效力上分: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
解释的分类:
方法上分:文理解释;论理解释(扩大、缩小、当然)
基本内涵
思想基础 成文法主义
形式侧面: 禁止事后法、
禁止不利于被告的类推解释
罪刑法定原则 内容: 禁止绝对不定期刑
明确性原则
实质侧面: 禁止处罚不当罚行为
禁止不均衡、残虐的刑法
平等认定(定罪)
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平等裁量(量刑)
平等执行(执行)
罪行相适应原则:罪质、犯罪情节、犯罪人的人生危险性
属地原则
刑法的空间效力: 属人原则
保护原则
普遍原则
刑法的时间效力(溯及力):从旧兼从轻
刑 法 概 述
注:形式侧面限制司法权,实质侧面限制立法权

法 基 本 原 则
效 力 范 围
刑 法
基 础 论
犯罪论
犯罪的概念
犯罪的本质:侵犯法益
自然犯与法定犯
犯罪的分类:身份犯与非身份犯
亲告罪与非亲告罪
隔隙犯与非隔隙犯
犯罪构成概念:客观要件:表明行为对法益的侵犯性(违法性)
犯罪构成要件:即犯罪的组成部分
主观要件:表明行为的非难可能性(有责性)
犯罪构成要件要素:即组成犯罪构成要件的要素
(如主体、行为、结果、故意、过失等)
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年龄(14、16、18)
自然人精神障碍(醉酒行为)
行为主体特殊身份
单位(法律有规定、双罚制)
基本特征:有体、有意、有害
行为基本类型:作为与不作为(重点掌握不作为)
行为的时间地点方法(了解)
概念:法益的主体或物质表现
行为对象
意义:区分罪与非罪、此罪彼罪以及影响量刑
结果:(了解概念,意义)
:概念;
基本主张(限定条件说)
因果关系认定因果关系断绝
常考类型:二重因果关系
重叠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的中断
结果无价值:将行为对法益的侵害作为判定违法与否的标准,认为违法性的根据在于行为对
法益的侵害或者威胁的结果,即结果恶才是违法性的根据。

行为无价值:将与结果切断的行为本身的样态作为认定违法的标准,认为违法性的根据在于
行为本身的样态(犯伦理性)及行为人的主观恶性。

即行为本身恶才是违法性的根据。


















定义:
认识因素-----明知会发生
构成要素:
意志因素-----希望或放任
直接故意:明知 + 必然|可能 + 希望
基本类型: 间接故意:明知 + 可能 + 放任
故意 二者区别:
内涵: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
对象错误
具体事实错误 类型 打击错误
因果关系错误
处理:法定符合说
事实认识错误
内涵:超出同一犯罪构成
对象错误
抽象事实错误 类型
打击错误
处理:主客观一致范围内认定
定义:
认识因素
构成要素
意志因素
疏忽大意:应当预见 + 可能发生 + 疏忽大意
基本类型 过于自信:已经预见 + 可能发生 + 过于自信
二者区别:
目的与动机:
过失

罪 的 主
观 构 成 要 件
概念:排除符合构成要件行为的违法性的事由
概说:本质:法益衡量说(保护更高法益)
分类:(了解)
概念
起因:现实的不法侵害------假想防卫
时间: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不适时
正当防卫成立条件对象:不法侵害者本人(人身、财产)
主观方面:防卫挑拨、相互斗殴、偶然防卫
防卫限度:没超过必要限度------防卫过当特殊正当防卫
概念
起因
紧急避险时间
对象
成立条件主观条件
迫不得已
避险限度
其他违法阻却事由:法令行为、正当业务、被害人承诺、自救行为、自损行为、义务冲突
违法性认识错误
责任阻却事由:
缺乏期待可能性
概念:故意犯罪在其产生、发展过程中,因主客观原因而停止下来的各种形态
概念
犯罪预备成立条件:已经开始准备工具或制造条件+ 意志以外原因
处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概念
类型:积极中止、消极中止
成立条件:时间性+ 主动性+ 有效性+ 彻底性
处罚: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
概念
犯罪未遂成立条件:已经着手、未得逞、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
处罚:可以比照几岁反从轻或减轻处罚












犯罪中止
类型







概念: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主体:
成立条件: 主观:
(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几种情况)
客观:
任意共犯与必要共犯、
共同犯罪的形式 事前通谋的共犯与事前无通谋的共犯、
(了解概念) 简单共犯与复杂共犯、
一般共犯与特殊共犯
主犯:概念、处罚
共犯分类: 从犯:概念、处罚 (重点掌握) 胁从犯:概念、处罚
教唆犯:概念、处罚
间接正犯:概念、几种常见情形
与共犯相关的特殊问题 共同犯罪与身份、 (听课时重点掌握) 共同犯罪的停止形态:
概念:一人所犯之罪的数量
区分标准:以犯罪构成说为原则,同时考虑刑法特殊规定和参照司法实践。

继续犯
本来的一罪: 集合犯
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法条竞合
想象竞合犯
结合犯:
拟制的一罪: 连续犯
吸收犯
牵连犯
数罪的认定
数罪: 数罪的处罚:同种数罪、异种数罪
共 同 犯 罪


刑罚论
主刑: 自由刑:管制、拘役、有期、无期
死刑
刑罚的体系

附加刑: 财产刑:罚金、没收财产
资格刑: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
量刑情节:酌定、法定(应当|可以从轻、减轻、免除)
一般累犯:前后罪均故意 + 有期徒刑以上刑法 + 五年内(假释)
累犯: 特殊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类犯罪
累犯的处罚:应当从重、不能缓刑、不能假释
一般自首:自动投案 + 如实供诉自己罪行
自首: 特别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 + 供诉司法机关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法律后果:可以从轻减轻,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

表现:揭发他人、提供线索、阻止犯罪、协助抓捕、其他
分类:一般立功、重大立功
立功 一般立功: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后果: 重大立功: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自首后又重大立功:应当减轻或免除。

吸收原则
基本原则: 限制加重原则
并科原则
混合原则
数罪并罚:
判决宣告前犯数罪:混合原则
适用情形: 判决宣告后刑法执行完毕前发现漏罪:先并后减
判决宣告后刑法执行完毕前犯新罪:先减后并
执行期间犯新罪又发现判决宣告前有漏罪:先并后减 + 先减后并
本质:附条件暂缓执行所判刑法
缓刑: 适用条件:拘役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不至危害社会
缓刑考验期:
适用缓刑的法律后果:
减刑:
刑罚的执行: 适用条件
假释: 假释程序
假释考验期
假释的法律后果
刑 法
的 裁 量
刑法分则
1.危害国家安全罪:重点罪名:间谍罪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
情报罪
2.危害公共安全罪
(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2) (走私罪)
(3)(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3.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5)(金融诈骗罪)
(6)(危害税收征管罪) (7)(侵犯知识产权罪) (8)(扰乱市场秩序罪)
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重点罪名)故意杀人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 故意伤害罪
强奸罪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非法拘禁罪 绑架罪 拐卖妇
女、儿童罪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诬告陷害罪 侮辱罪 诽谤罪 刑讯逼供罪 暴力取证罪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重婚罪 遗弃罪 拐骗儿童罪
5.侵犯财产罪:(重点罪名)抢劫罪 盗窃罪 诈骗罪 抢夺罪 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
索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
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扰乱公共秩序罪;妨害司法罪;妨害国边境管理罪;妨害文物管
理罪;危害公共卫生罪;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7.危害国防利益罪
8.贪污贿赂罪:(重点罪名)贪污罪 挪用公款罪 受贿罪 行贿罪
9.渎职罪:(重点罪名)滥用职权罪 玩忽职守罪 徇私枉法罪 私放在押人员罪 失职致使
在押人员脱逃罪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10.军人违反职责罪
刑法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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